辽史·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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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华辀远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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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 

  ◎地理志二

  东京道

  东京辽阳府,本朝鲜之地。周武王释箕子囚,去之朝鲜,因以封之。作八条之教,尚礼义,富农桑,外户不闭,人不为盗。传四十余世。燕属真番、朝鲜,始置吏、筑障。秦属辽东外徼。汉初,燕人满王故空地。武帝元封三年,定朝鲜为真番、临屯、乐浪、玄菟四郡。后汉出入青、幽二州,辽东、玄菟二郡,沿革不常。汉末为公孙度所据,传子康;孙渊,自称燕王,建元绍汉,魏灭之。晋陷高丽,后归慕容垂;子宝,以勾丽王安为平州牧居之。元魏太武遣使至其所居平壤城,辽东京本此。唐高宗平高丽,于此置安东都护府;后为渤海大氏所有。大氏始保挹娄之东牟山。武后万岁通天中,为契丹尽忠所逼,有乞乞仲象者,度辽水自固,武后封为震国公。传子祚荣,建都邑,自称震王,并吞海北,地方五千里,兵数十万。中宗赐所都曰忽汗州,封渤海郡王。十有二世至彝震,僣号改元,拟建宫阙,有五京、十五府、六十二州,为辽东盛国。忽汗州即故平壤城也,号中京显德府。太祖建国,攻渤海,拔忽汗城,俘其王大諲譔,以为东丹王国,立太子图欲为人皇王以主之。神册四年,葺辽阳故城,以渤海、汉户建东平郡,为防御州。天显三年,迁东丹国民居之,升为南京。

  城名天福,高三丈,有楼橹,幅员三十里。八门:东曰迎阳,东南曰韶阳,南曰龙原,西南曰显德,西曰大顺,西北曰大辽,北曰怀远,东北曰安远。宫城在东北隅,高三丈,具敌楼,南为三门,壮以楼观,四隅有角楼,相去各二里。宫墙北有让国皇帝御容殿。大内建二殿,不置宫嫔,唯以内首使副、判官守之。《大东丹国新建南京碑铭》,在宫门之南。外城谓之汉城,分南北市,中为看楼。晨集南市。夕集北市。街西有金德寺,大悲寺,驸马寺,铁幡竿在焉;赵头陀寺;留守衙;户部司;军巡院,归化营军千余人,河、朔亡命,皆籍于此。东至北乌鲁虎克四百里,南至海边铁山八百六十里;西至望平县海口三百六十里,北至挹娄县、范河二百七十里。东、西、南三而抱海。辽东出东北山口为范河,西南流为大口,入于海;东梁河自东山西流,与浑河合为小口,会辽河入于海,又名太子河,亦曰大梁水;浑河在东梁、范河之间;沙河出东南山西北流,径盖州入于海。有蒲河;清河;浿水,亦曰泥河,又曰蓒芋泺,水多蓒芋之草;驻跸山,唐太宗征高丽,驻跸其岭数日,勒石纪功焉,俗称手山,山巅平石之上有掌指之状,泉出其中,取之不竭。又有明王山、白石山,亦曰横山。天显十三年,改南京为东京,府曰辽阳。户四万六百四。辖州、府、军、城八十七。统县九:

  辽阳县。本渤海国金德县地。汉浿水县,高丽改为勾丽县,渤海为常乐县。户一千五百。

  仙乡县。本汉辽队县,渤海为永丰县。《神仙传》云:“仙人白仲理能炼神丹,点黄金,以救百姓。”户一千五百。

  鹤野县。本汉居就县地,渤海为鸡山县。昔丁令威家此,去家千年,化鹤来归,集于华表柱,以朱画表云:“有鸟有鸟丁令威,去家千年今来归,城郭虽是人民非,何不学仙冢累累。”户一千二百。

  析木县。本汉望平县地,渤海为花山县。户一千。

  紫蒙县。本汉镂芳县地。后拂涅国置东平府,领蒙州紫蒙县。后徙辽城,并入黄岭县。渤海复为紫蒙县。户一千。

  兴辽县。本汉平郭县地,渤海改为长宁县。唐元和中,渤海王大仁秀南定新罗,北略诸部,开置郡邑,遂定今名。户一千。

  肃慎县。以渤海户置。

  归仁县。

  顺化县。

  开州,镇国军,节度。本濊貊地,高丽为庆州,渤海为东京龙原府。有宫殿。都督庆、盐、穆、贺四州事。故县六:曰龙原、永安、乌山、壁谷、熊山、白杨,皆废。叠石为城,周围二十里。唐薛仁贵征高丽,与其大将温沙门战熊山,擒善射者于石城,即此。太祖平渤海,徙其民于大部落,城遂废。圣宗伐高丽还,周览城基,复加完葺。开泰三年,迁双、韩二州千余户实之,号开封府开远军,节度;更名镇国军。隶东京留守,兵事属东京统军司。统州三、县一:

  开远县。本栅城地,高丽为龙原县,渤海因之,辽初废。圣宗东讨,复置以军额。民户一千。

  盐州。本渤海龙河郡,故县四:海阳、接海、格州、龙河,皆废。户三百。隶开州。相去一百四十里。

  穆州,保和军,刺史。本渤海会农郡,故县四:会农、水歧、顺化、美县,皆废。户三百。隶开州。东北至开州一百二十里。统县一:会农县。

  贺州,刺史。本渤海吉理郡,故县四:洪贺、送诚、吉理、石山,皆废。户三百。隶开州。

  定州,保宁军。高丽置州,故县一,曰定东。圣宗统和十三年升军,迁辽西民实之。隶东京留守司。统县一:

  定东县。高丽所置,辽徙辽西民居之。户八百。

  保州,宣义军,节度。高丽置州,故县一,曰来远。圣宗以高丽王询擅立,问罪不服,统和末,高丽降,开泰三年取其保、定二州,于此置榷场。隶东京统军司。统州、军二,县一:来远县。初徙辽西诸县民实之,又徙奚、汉兵七百防戍焉。户一千。

  宣州,定远军,刺史。开泰三年徙汉户置。隶名保州。

  怀州军,下,刺史。开泰三年置。隶保州。

  辰州,奉国军,节度。本高丽盖牟城。唐太宗会李世勣攻破盖牟城,即此。渤海改为盖州,又改辰州,以辰韩得名。井邑骈列,最为冲会。辽徙其民于祖州。初曰长平军。户二千。隶东京留守司。统县一:建安县。

  卢州,玄德军,刺史。本渤海杉卢郡,故县五:山阳、杉卢、汉阳、白岩、霜岩,皆废。户三百。在京东一百三十里。兵事属南女直汤河司。统县一:

  熊岳县。西至海一十五里,傍海有熊岳山。

  来远城。本熟女直地。统和中伐高丽,以燕军骁猛,置两指挥,建城防戍。兵事属东京统军司。

  铁州,建武军,刺史。本汉安市县,高丽为安市城。唐太宗攻之不下,薛仁贵白衣登城,即此。渤海置州,故县西:位城、河端、苍山、龙珍,皆废。户一千。在京西南六十里、统县一:

  汤池县。

  兴州,中兴军,节度。本汉海冥县地。渤海置州,故县三:盛吉、蒜山、铁山,皆废。户二百。在京西北南三百里。

  汤州。本汉襄平县地。渤海置州,故县五:灵峰、常丰、白石、均谷、嘉利,皆废。户五百。在京西北一百里。

  崇州,隆安军,刺史。本汉长岑县地。渤海置州,故县三:崇山、沩水、缘城,皆废。户五百。在京东北一百五十里。统县一:

  崇信县。

  海州,南海军,节度。本沃沮国地。高丽为沙卑城,唐李世勣尝攻焉。渤海号南京南海府。叠石为城,幅员九里,都督沃、睛、椒三州。故县六:沃沮、鹫岩、龙山、滨海、升平、灵泉,皆废。太平中,大延琳叛,南海城坚守,经岁不下,别部酋长皆被擒乃降。因尽徙其人于上京,置迁辽县,移泽州民来实之。户一千五百。统州二、县一:

  临溟县。耀州,刺史。本渤海椒州,故县五,椒山、貂岭、澌泉、尖山、岩渊,皆废。户七百。隶海州。东北至海州二百里。统县一:岩渊县。东界新罗,故平壤城在县西南。东北至海州一百二十里。

  嫔州,柔远军,刺史。本渤海睛州,故县五:天睛、神阳、莲池、狼山、仙岩,皆废。户五百。隶海州。东南至海州一百二十里。

  渌州,鸭渌军,节度。本高丽故国,渤海号西京鸭渌府。城高三丈,广轮二十里,都督神、桓、丰、正四州事。故县三:神鹿、神化、剑门,皆废。大延琳判,迁余党於上京,置易俗县居之。在者户二千。隶东京留守司。统州四、县二:

  弘闻县。

  神乡县。

  桓州。高丽中都城,故县三:桓都、神乡、淇水,皆废。高丽王于此创立宫阙,国人谓之新国。五世孙钊,晋康帝建元初为慕容皝所败,宫室焚荡。户七百。隶渌州。在西南二百里。

  丰州。渤海置盘安郡,故县四:安丰、渤恪、隰壤、硖石,皆废。户三百。隶渌州。在东北二百一十里。

  正州。本沸流王故地,国为孙康所并,渤海置沸流郡。有沸流水。户五百。隶渌州。在西北三百八十里。统县一:东那县。本汉东耐县地。在州西七十里。

  慕州。本渤海安远府地,故县二:慕化、崇平,久废。户二百。隶渌州。在西北二百里。

  显州,奉先军,上,节度。本渤海显德府地。世宗置,以奉显陵。显陵者,东丹人皇王墓也。人皇王性好读书,不喜射猎,购书数万卷,置医巫闾山绝顶,筑堂曰望海。山南去海一百三十里。大同元年,世宗亲护人皇王灵驾归自汴京。以人皇王爱医巫闾山水奇秀,因葬焉。山形掩抱六重,于其中作影殿,制度宏丽。州在山东南,迁东京三百余户以实之。应历元年,穆宗葬世宗于显陵西山,仍禁樵采。有十三山,有沙河。隶长宁、积庆二宫,兵事属东京都部署司。统州三、县三:

  奉先县。本汉无虑县,即医巫闾,幽州镇山。世宗析辽东长乐县民以为陵户,隶长宁宫。

  山东县。本汉望平县。穆宗割渤海永丰县民为陵户,隶积庆宫。

  归义县。初置显州,渤海民自来助役,世宗嘉悯,因籍其人户置县,隶长宁宫。

  嘉州,嘉平军,下,刺史。隶显州。

  辽西州,阜成军,中,刺史。本汉辽西郡地,世宗置州,隶长宁宫,属显州。统县一:长宁县。统和八年,以诸宫提辖司人户置。

  康州,下,刺史。世宗迁渤海率宾府人户置,属显州。初隶长宁宫,后属积庆宫。统县一:率宾县。本渤海率宾府地。

  宗州,下,刺史。在辽东石熊山,耶律隆运以所俘汉民置。圣宗立为州,隶文忠王府。王薨,属提辖司。统县一:

  熊山县。本渤海县地。

  乾州,广德军,上,节度。本汉无虑县地,圣宗统和三年置,以奉景宗乾陵。有凝神殿。隶崇德宫,兵事属东京都部署司。

  统州一、县四:

  奉陵县。本汉无虑县地。括诸落帐户,助营山陵。

  延昌县。析延昌宫户置。

  灵山县。本渤海灵峰县地。

  司农县。本渤海麓郡县,并麓波、云川二县入焉。

  海北州,广化军,中,刺史。世宗以所俘汉户置。地在闾山之西,南海之北。初隶宣州,后属乾州。统县一:开义县。

  贵德州,宁远军,下,节度。本汉襄平县地,汉公孙度所据。太宗时察割以所俘汉民置。后以弑逆诛,没入焉。圣宗建贵德军,后更名。有陀河、大宝山。隶崇德宫,兵事属东京都部署司。统县二:贵德县。本汉襄平县,渤海为崇山县。

  奉德县。本渤海缘城县地,尝置奉德州。

  沈州,昭德军,中,节度。本挹娄国地。渤海建沈州,故县九,皆废。太宗置兴辽军,后更名。初隶永兴宫,后属敦睦宫,兵事隶东京都部署司。统州一、县二:

  乐郊县。太祖俘蓟州三河民,建三河县,后更名。

  灵源县。太祖俘蓟州吏民,建渔阳县,后更名。

  岩州,白岩军,下,刺史。本渤海白岩城,太宗拨属沈州。初隶长宁宫。后属敦睦宫。统县一:白岩县。渤海置。

  集州,怀众军,下,刺史。古陴离郡地、汉属险渎县,高丽为霜岩县,渤海置州。统县一:

  奉集县。渤海置。

  广州,防御。汉属襄平县,高丽为当山县,渤海为铁利郡。太祖迁渤海人居之,建铁利昌义县。

  辽州,始平军,下,节度。本拂涅国城,渤海为东平府。唐太宗亲征高丽,李世勣拔辽城;高宗诏程振、苏定方讨高丽,至新城,大破之;皆此地也。太祖伐渤海,先破东平府,迁民实之。故东平府都督伊、蒙、陀、黑、北五州,共领县十八,皆废。太祖改为州,军曰东平,太宗更为始平军。有辽河、羊肠河、锥子河、蛇山、狼山、黑山、巾子山。隶长宁宫,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州一、县二:

  辽滨县。

  安定县。

  祺州,佑圣军,下,刺史。本渤海蒙州地。太祖以檀州俘于此建檀州,后更名。隶弘义宫,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庆云县。太祖俘密云民,于此建密云县,后更名。

  遂州,刺史。本渤海美州地,采访使耶律颇德以部下汉民置。穆宗时,颇德嗣绝,没入焉。隶延昌宫,统县一:

  山河县。本渤海县,并黑川、麓川二县置。

  通州,安远军,节度。本扶余国王城,渤海号扶余城。太祖改龙州,圣宗更今名。保宁七年,以黄龙府叛人燕颇余党千余户置,升节度。统县四:

  通远县。本渤海扶余县,并布多县置。

  安远县。本渤海显义县,并鹊川县置。

  归仁县。本渤海强帅县,并新安县置。

  渔谷县。本渤海县。

  韩州,东平军,下,刺史。本藁离国旧治柳河县。高丽置鄚颉府,都督莫阝、颉二州。渤海因之。今废。太宗置三河、榆河二州。圣宗并二州置。隶延昌宫,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柳河县。本渤海粤喜县地,并万安县置。

  双州,保安军,下,节度。本挹娄故地。渤海置安定郡,久废。沤里僧王从太宗南征,以俘镇、定二州之民建城置州。察割弑逆诛,没入焉。故隶延昌宫,后属崇德宫,兵事隶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双城县。本渤海安夷县地。

  银州,富国军,下,刺史。本渤海富州,太祖以银冶更名。隶弘义宫,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三:

  延津县。本渤海富寿县,境有延津故城,更名。

  新兴县。本故越喜国地,渤海置银冶,尝置银州。

  永平县。本渤海优富县地,太祖以俘户置。旧有永平寨。

  同州,镇安军,下,节度。本汉襄平县地,渤海为东平寨。太祖置州,军曰镇东,后更名。隶彰憨宫,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州一,未详;县二:

  东平县。本汉襄平县地。产铁,拨户三百采炼,随征赋输。

  永昌县。本高丽永宁县地。

  咸州,安东军,下,节度。本高丽铜山县地,渤海置铜山郡。地在汉侯城县北,渤海龙泉府南。地多山险,寇盗以为渊数,乃招平、营等州客户数百,建城居之。初号郝里太保城,开泰八年置州。兵事属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咸平县。唐安东都护,天宝中冶营、平二州间,即此。太祖灭渤海,复置安东军。开泰中置县。

  信州,彰圣军,下,节度。本越喜故城,渤海置怀远府,今废。圣宗以地邻高丽,开泰初置州,以所俘汉民实之。兵事属黄龙府都部署司。统州三,未详;县二:

  武昌县。本渤海怀福县地,析平州提辖司及豹山县一千户隶之。

  定武县。本渤海豹山县地,析平州提辖司并乳水县人户置。初名定功县。

  宾州,怀化军,节度。本渤海城。统和十七年,迁兀惹户,置刺史于鸭子、混同二水之间,后升。兵事隶黄龙府都部署司。

  龙州,黄龙府。本渤海扶余府。太祖平渤海还,至此崩,有黄龙见,更名。保宁七年军将燕颇叛,府废。开泰九年,迁城于东北,以宗州、檀州汉户一千复置。统州五、县三:

  黄龙县。本渤海长平县,并富利、佐慕、肃慎置。

  迁民县。本渤海永宁县,并丰水、扶罗置。

  永平县。渤海置。

  益州,观察。属黄龙府。统县一:静远县。

  安远州,怀义军,刺史。属黄龙府。

  威州,武宁军,刺史。属黄龙府。

  清州,建宁军,刺史。属黄龙府。

  壅州,刺史。属黄龙府。

  湖州,兴利军,刺史。渤海置。兵事隶东京统军司。统县一:

  长庆县。

  渤州,清化军,刺史。渤海置。兵事隶东京统军司。统县一:

  贡珍县。渤海置。

  郢州,彰圣军,刺史。渤海置。兵事隶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延庆县。

  铜州,广利军,刺史。渤海置。兵事隶北兵马司。统县一:

  析木县。本汉望平县地,渤海为花山县。初隶东京,后来属。

  涑州,刺史。渤海置。兵事隶南兵马司。

  率宾府,刺史。故率宾国地。

  定理府,刺史。故挹娄国地。

  铁利府,刺史。故铁利国地。

  安定府。

  长岭府。

  镇海府,防御。兵事隶南女直汤河司。统县一:

  平南县。

  冀州,防御。圣宗建,升永安军。

  东州。以渤海户置。

  尚州。以渤海户置。

  吉州,福昌军,刺史。

  麓州,下,刺史。渤海置。

  荆州,刺史。

  懿州,宁昌军,节度。太平三年越国公主以媵臣户置。初曰庆懿军,更曰广顺军,隶上京。清宁七年宣懿皇后进入,改今名。统县二:

  宁昌县。本平阳县。

  顺安县。

  媵州,昌永军,刺史。

  顺化城,向义军,下,刺史。开泰三年以汉户置。兵事隶东京统军司。

  宁州,观察。统和二十九年伐高丽,以渤海降户置。兵事隶东京统军司。统县一:

  新安县。

  衍州,安广军,防御。以汉户置。初刺史,后升军。兵事属东京统军司。统县一:

  宜丰县。

  连州,德昌军,刺史,以汉户置。兵事属东京统军司。统县一:

  安民县。

  归州,观察。太祖平渤海,以降户置,后废。统和二十九年伐高丽,以所俘渤海户复置。兵事属南女直汤河司。统县一:

  归胜县。

  苏州,安复军,节度。本高丽南苏,兴宗置州。兵事属南女直汤河司。统县二:

  来苏县。

  怀化县。

  复州,怀德军,节度。兴宗置。兵事属南女直汤河司。统县二:

  永宁县。

  德胜县。

  肃州,信陵军,刺史。重熙十年州民亡入女直,取之复置。兵事隶北女直兵马司。统县一:

  清安县。

  安州,刺史。兵事隶北女直兵马司。

  荣州。

  率州。

  荷州。

  源州。

  渤海州。

  宁江州,混同军,观察。清宁中置。初防御,从升。兵事属东北统军司。统县一:

  混同县。

  河州,德化军。置军器坊。

  祥州,瑞圣军,节度。兴宗以铁骊户置。兵事隶黄龙府都部署司。统县一:

  怀德县。

卷九 

  ◎地理志三

  中京道

  中京大定府,虞为营州,夏属冀州,周在幽州之分。秦郡天下,是为辽西。汉为新安平县。汉末步奚居之,幅员千里,多大山深谷,阻险足以自固。魏武北征,纵兵大战,降者一十余万,去之松漠。其后拓拔氏乘辽建牙于此,当饶乐河水之南,温渝河水之北。唐太宗伐高丽,驻跸于此。部帅苏支从征有功,奚长可度率众内附,为置饶乐都督府。咸通以后,契丹始大,奚族不敢复抗。太祖建国,举族臣属。圣宗尝过七金山土河之滨,南望云气,有郛郭楼阙之状,因议建都。择良工于燕、蓟,董役二岁,郛郭、宫掖、楼阁、府库、市肆廊庑,拟神都之制。统和二十四年,五帐院进故奚王牙帐地。二十五年,城之,实以汉户,号曰中京,府曰大定。皇城中有祖庙,景宗、承天皇后御容殿。城池湫湿,多凿井泄之,人以不便。大同驿以待宋使,朝天馆待新罗使,来宾馆待夏使。有七金山、马盂山、双山、松山、土河。统州十、县九:

  大定县。白霫故地。以诸国俘户居之。

  长兴县。本汉宾从县。以诸部人居之。

  富庶县。本汉新安平地,开泰二年析京民置。

  劝农县。本汉宾从县地。开泰二年析京民置。

  文定县。开泰二年析京民置。

  升平县。开泰二年析京民置。

  归化县。本汉柳城县地。

  神水县。本汉徒河县地。开泰二年置。

  金源县。本唐青山县境。开泰二年析京民置。

  恩州,怀德军,下,刺史。本汉新安平县地。太宗建州。开泰中,以渤海户实之。初隶永兴宫,后属中京。统县一:

  恩化县。开泰中渤海人户置。

  惠州,惠和军,中,刺史。本唐归义州地。太祖俘汉民数百户兔鹿山下,创城居之,置州。属中京,统县一:

  惠和县。圣宗迁上京惠州民,括诸宫院落帐户置。

  高州,观察。唐信州之地。万岁通天元年,以契丹室活部置。开泰中,圣宗伐高丽,以俘户置高州。有平顶山、滦河。属中京。统县一:

  三韩县,辰韩为扶余,弁韩为新罗,马韩为高丽。开泰中,圣宗伐高丽,俘三国之遗人置县。户五千。

  武安州,观察。唐沃州地。太祖俘民居木叶山下,因建城以迁之,号杏埚新城。复以辽西户益之,更曰新州。统和八年改今名。初刺史,后升。有黄柏岭、袅罗水、个没里水。属中京。统县一:

  沃野县。

  利州,中、观察。本中京阜俗县。统和二十六年置刺史州,开泰元年升。属中京。统县一:

  阜俗县。唐末,契丹渐炽,役使奚人,迁居琵琶川。统和四年置县。初隶彰愍宫,更隶中京。后置州,仍属中京。

  榆州,高平军,下,刺史。本汉临渝县地。后隶右北平骊城县。唐载初二年,析慎州置黎州,处靺鞨部落,后为奚人所据。太宗南征,横帐解里以所俘镇州民置州,开泰中没入。属中京。统县二:

  和众县。本新黎县地。

  永和县。本汉昌城县地。统和二十二年置。

  泽州,广济军,下,刺史。本汉土垠县地。太祖俘蔚州民,立寨居之,采炼陷河银冶。隶中京留守司。开泰中置泽州。有松亭关、神山、九宫岭、石子岭、泺河、撒河。属中京。统县二:

  神山县。神山在西南。

  滦河县。本汉徐无县地。属永兴宫。

  北安州,兴化军,上,刺史。本汉女祁县地,属上谷郡。晋为冯跋所据。唐为奚王府西省地。圣宗以汉户置北安州。属中京。统县一:

  兴化县。本汉且居县地。

  潭州,广润军,下,刺史。本中京之龙山县,开泰中置州,仍属中京。统县一:

  龙山县。本汉交黎县地。开泰二年以习家寨置。

  松山州,胜安地,下,刺史。开泰中置。统和八年省,复置。属中京。统县一:

  松山县。本汉文成县地。边松漠,商贾会冲。开泰二年置县。有松山川。

  宋王曾《上契丹事》曰:出燕京北门,至望京馆。五十里至顺州。七十里至檀州,渐入山。五十里至金沟馆。将至馆,川原平旷,谓之金沟淀。自此入山,诘曲登陟,无复里堠,但以马行记日,约其里数。九十里至古北口,两傍峻崖,仅容车轨。又度德胜岭,盘道数层,俗名思乡岭,八十里至新馆。过雕窠岭、偏枪岭,四十里至如来馆。过乌泺河,东有滦州,又过摸斗岭,一名渡云岭,芹菜岭,七十里至柳河馆。松亭岭甚险峻,七十里至打造部落馆。东南行五十里至牛山馆。八十里至鹿儿峡馆。过虾蟆岭,九十里至铁桨馆。过石子岭,自此渐出山,七十里至富谷馆。八十里至通天馆,二十里至中京大定府。城垣卑小,方圆才四里许。门但重屋,无筑阇之制。南门曰朱夏,门内通步廊,多坊门。又有市楼四:曰天方、大衢、通闤、望阙。次至大同馆。其门正北曰阳德、阊阖。城内西南隅冈上有寺。城南有园圃,宴射之所。自过古北口,居人草庵板屋,耕种,但无桑柘;所种皆从垅上,虞吹沙所壅。山中长松郁然,深谷中时见畜牧牛马橐驼,多青羊黄豕。

  成州,兴府军,节度。晋国长公主以媵户置,军曰长庆,隶上京。复改军名。统县一:

  同昌县。

  兴中府。本霸州彰武军,节度。古孤竹国。汉柳城县地。慕容皝以柳城之北,龙山之南,福德之地,乃筑龙城,构宫庙,改柳城为龙城县,遂迁都,号曰和龙宫。慕容垂复居焉,后为北跋所灭。元魏取为辽西郡。隋平高保宁,置营州。炀帝废州置柳城郡。唐武德初改营州总管府,寻为都督府。万岁通天中,陷李万荣。神龙初,移府幽州。开元四年,复治柳城。八年,西徙渔阳。十年,还柳城。后为奚所据。太祖平奚及俘燕民,将建城,命韩知方择其处。乃完葺柳城,号霸州彰武军,节度。统和中,制置建、霸、宜、锦、白川等五州。寻落制置,隶积庆宫。后属兴圣宫。重熙十年升兴中府。有大华山、小华山、香高山、麝香崖,天授皇帝刻石在焉,驻龙峪、神射泉、小灵河。统州二、县四:

  兴中县。本汉柳城县地。太祖掠汉民居此,建霸城县。重熙中置府,更名。

  营丘县。析霸城置。

  象雷县。开泰二年以麦务川置。初隶中京。后属。

  闾山县。本汉且虑县。开泰二年以罗家军置。隶中京,后属。

  安德州,化平军,下,刺史。以霸州安德县置,来属。统县一:安德县。统和八年析霸城东南龙山徒河境户置。初隶乾州,更属霸州,置州来属。

  黔州,阜昌军,下,刺史。本汉辽西郡地。太祖平渤海,以所俘户居之,隶黑水河提辖司。安帝置州,析宜、霸二州汉户益之。初隶永兴宫,更隶中京,后置府,来属。统县一:盛吉县。太祖平渤海,俘兴州盛吉县民来居,因置县。

  宜州,崇义军,上,节度。本辽西累县地。东丹王每秋畋于此。兴宗以定州俘户建州。有坟山,松柏连亘百余里,禁樵采,浚河,累石为堤。隶积庆宫。统县二:

  弘政县。世宗以定州俘户置。民工织纴,多技巧。

  闻义县。世宗置。初隶海北州,后来属。

  锦州,临海军,中,节度。本汉辽东无虑县。慕容皝置西乐县。太祖以汉俘建州。有大胡僧山、小胡僧山、大查牙山、小查牙山、淘河岛。隶弘义宫。统州一、县二:

  永乐县。

  安昌县。岩州,保肃军,下,刺史。本汉海阳县地。太祖平渤海,迁汉户杂居兴州境,圣宗于此建城焉。隶弘义宫,来属。统县一:兴城县。

  川州,长宁军,中,节度。本唐青山州地。太祖弟明王安端置。会同三年,诏为白川州。安端子察割以大逆诛,没入,省曰川州。初隶崇德宫,统和中属文忠王府。统县三:

  弘理县。统和八年以诸宫提辖司户置。

  咸康县。

  宜民县。统和中置。

  建州,保静军,上,节度。唐武德中,置昌乐县。太祖完葺故垒,置州。汉乾祐元年,故石晋太后诣世宗,求于汉城侧耕垦自赡。许于建州南四十里给地五十顷,营构房室,创立宗庙。州在灵河之南,屡遭水害,圣宗迁于河北康崇州故城。初名武宁军,隶永兴宫,后属敦睦宫。统县二:

  永霸县。

  永康县。本唐昌黎县地。

  来州,归德军,下,节度。圣宗以女直五部岁饥来归,置州居之。初刺史,后升。隶永兴宫。有三州山、六州山、五脂山。统州二、县一:

  来宾县。本唐来远县地。

  隰州,平海军,下,刺史。慕容皝置集宁县。圣宗括帐户迁信州,大雪不能进,建城于此,置焉。隶兴圣宫,来属。统县一:海浜县。本汉县。濒海,地多碱卤,置盐场于此。

  迁州,兴善军,下,刺史。本汉阳乐县地。圣宗平大延琳,迁归州民置,来属。有箭笴山。统县一:迁民县。

  润州,海阳军,下,刺史。圣宗平大延琳,迁宁州之民居此,置州。统县一:

  海阳县。本汉阳乐县地,迁润州,本东京城内渤海民户,因叛,移于此。

卷十 

  ◎地理志四

  南京道

  南京析津府,本古冀州之地。高阳氏谓之幽陵,陶唐曰幽都,有虞析为幽州。商并幽于冀。周分并为幽。《职方》,东北幽州,山镇医巫闾,泽数貘养,川河、泲,浸淄、时。其利鱼、盐,其畜马、牛、豕,其谷黍、稷、稻。武王封太保奭于燕。秦以其地为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五郡。汉为燕国,历封臧荼、卢绾、刘建、刘泽、刘旦,尝置涿郡广阳国。后汉为广平国广阳郡,或合于上谷,复置幽州。后周置燕及范阳郡,陏为幽州总管。唐置大都督府,改范阳节度使。安禄山、史思明、李怀山、朱滔、刘怦、刘济,相继割据。刘总归唐。至张仲武、张允仲,以正得民。刘仁恭父子僣争,遂入五代。自唐而晋,高祖以辽有援立之劳,割幽州等十六州以献。太宗升为南京,又曰燕京。

  城方三十六里,崇三丈,衡广一丈五尺。敌楼、战橹具。八门:东曰安东、迎春,南曰开阳、丹凤、西曰显西、清晋、北曰通天、拱辰。大内在西南隅。皇城内有景宗、圣宗御容殿二,东曰宣和,南曰大内。内门曰宣教,改元和;外三门曰南端、左掖、右掖。左掖改万春,右掖改千秋。门有楼阁,球场在其南,东为永平馆。皇城西门曰显西,设而不开;北曰子北。西城巅有凉殿,东北隅有燕角楼。坊市、廨舍、寺观,盖不胜书。其外,有居庸、松亭、榆林之关。古北之口,桑乾河、高梁河、石子河、大安山、燕山,中有瑶屿。府曰幽都,军号卢龙,开泰元年落军额。统州六、县十一:

  析津县。本晋蓟县,改蓟北县,开泰元年更今名。以燕分野旅寅为析木之津,故名。户二万。

  宛平县。本晋幽都县,开泰元年改今名。户二万二千。

  昌平县。本汉军都县,后汉属广阳郡,晋属燕国,元魏置东燕州、平昌郡及昌平县。郡废,县隶幽州。在京北九十里。户七千。

  良乡县。燕为中都县,汉改良乡县,旧属涿郡,北齐天保七年省入蓟县,武平六年复置。唐圣历元年改固节镇,神龙元年复为良乡县,刘守光徙治此。在南京六十里。户七千。

  潞县。本汉旧县,属渔阳郡。唐武德二年置元州,贞观元年州废,复为县。有潞水。在京东六十里。户六千。

  安次县。本汉旧县,属渔阳郡。唐武德四年徙置东南五十里石梁城,贞观八年又徙今县西五里常道城,开元二十三年又徙耿就桥行市南。在京南一百二十里。户一万二千。

  永清县。本汉益昌县,隋置通泽县,唐置武隆县,改会昌,天宝初为永清县。在京南一百五十里。户五千。

  武清县。前汉雍奴县,属渔阳郡。《水经注》,雍奴者,数泽之名,四面有水曰雍,不流曰奴。唐天宝初改武清。在京东南一百五十里。户一万。

  香河县。本武清孙村。辽于新仓置榷盐院,居民聚集,因分武清、三河、潞三县户置。在京东南一百二十里。户七千。

  玉河县。本泉山地。刘仁恭于大安山创宫观,师炼丹羽化之术于方士王若讷,因割蓟县分置,以供给之。在京西四十里。户一千。

  漷阴县。本汉泉山之霍村镇。辽每季春,弋猎于延芳淀,居民成邑,就城故漷阴镇,后改为县。在京东南九十里。延芳淀方数百里,春时鹅鹜所聚,夏秋多菱芡。国主春猎,卫士皆衣墨绿,各持连鎚、鹰食、刺鹅锥,列水次,相去五七步。上风击鼓,惊鹅稍离水面。国主亲放海东青鹘擒之。鹅坠,恐鹘力不胜,在列者以佩锥刺鹅,急取其腊饲鹘。得头鹅者,例赏银绢。国主、皇族、群臣各有分地。户五千。

  宋王曾《上契丹事》曰:“自雄州白沟驿渡河,四十里至新城县,古督亢亭之地。又七十里至涿州。北渡范水、刘李河,六十里至良乡县。渡卢沟河,六十里至幽州,号燕京。子城就罗郭西南为之。正南曰启夏门,内有元和殿,东门曰宣和。城中坊闬皆有楼。有闵忠寺,本唐太宗为征辽阵亡将士所造;又有开泰寺,魏王耶律汉宁造。皆遣朝使游观。南门外有于越王廨,为宴集之所。门外永平馆,旧名碣石馆,清和后易之。南即桑乾河。

  顺州,归化军,中,刺史。秦上谷,汉范阳,北齐归德郡境。隋开皇中,粟末靺鞨与高丽战不胜,厥稽部长突地稽率八部胜兵数千人,自扶余城西北举落内附,置顺州以处之。唐武德初改燕州,会昌中改归顺州,唐末仍为顺州。有温渝河,白遂河;曹王山,曹操尝驻军于此,黍谷山,邹衍吹律之地,南有齐长城。城东北有华林、天柱二庄,辽建凉殿,春赏花,夏纳凉。初军曰归宁,后更名。统县一:

  怀柔县。唐贞观六年置,治五柳城,改顺义县。开元四年置松漠府弹汗州。开宝元年改归化郡。乾元元年复今名。户五千。

  檀州,武威军,下,刺史。本燕渔阳郡地,汉为白檀县。《魏书》:曹公历白檀,破乌丸于柳城。《续汉书》:白檀在右北平。元魏创密云郡,兼置安州。后周改为元州。隋开皇十八年割燕乐、密云二县置檀州。唐天宝元年改密云郡,乾元元年复为檀州。辽加今军号。有桑溪、鲍丘山、桃花山、螺山。统县二:

  密云县。本汉白檀县,后汉以居斤奚。元魏置密云郡,领白檀、要阳、密云三县。高齐废郡及二县,来属。户五千。

  行唐县。本定州行唐县。太祖掠定州,破行唐,尽驱其民,北至檀州,择旷土居之,凡置十寨,仍名行唐县。隶彰愍宫。户三千。

  涿州,永泰军,上,刺史。汉高祖六年分燕置涿郡,魏文帝改范阳郡,晋为范阳国,元魏复为郡。隋开皇二年罢郡,属幽州,大业三年以幽州为涿郡,唐武德元年郡废,为涿县,七年改范阳县,大历四年置涿州。石晋以归太宗。有大房山、六聘山、涿水、楼桑河、横沟河、礼逊河、祁沟河。统县四:

  范阳县。本汉涿县。唐武德中,改范阳县。有涿水、范水。户一万。

  固安县。本汉方城县,先属广阳国。隋开皇九年,自易州涞水县移置,属幽州,取汉故安县名。唐武德四年属北义州,徙治章信堡。贞观二年义州废,移今治,复属幽州。在州东南九十里。户一万。

  新城县。本汉新昌县。唐大历四年析固安县置,后省。后唐天成四年复析范阳县置,在州南六十里。户一万。

  归义县。本汉易县地。齐并入鄚县。唐武德五年置北义州,州废,复置县来属。民居在巨马河南,侨治新城。户四千。

  易州,高阳军,上,刺史。汉为易、故安二县地。隋置易州,隋末为上谷郡。唐武德四年复易州。天宝元年仍上谷郡。乾元元年又改易州。五代隶定州节度使。会同九年,孙方简以其地来附。应历九年,为周世宗所取,后属宋。统和七年,攻克之,升高阳军。有易水、涞水、狼山、太宁山、白马山。统县三:

  易县。本汉县,故城在今县东南六十里。齐天保七年省。隋开皇十六年,于故安城西北隅置县,即今县治也。户二万五千。

  涞水县。本汉道县,今县北一里故道城是也。元魏移于故城南,即今县置。

  周大象二年省。隋开皇十八年改涞水县。在州东四十里。有涞水。户二万七千。

  容城县。本汉县,先属涿郡,故城在雄州西南。唐武德五年属北义州。贞观元年还本属。圣历二年改全忠县。天宝元年复名容城县。在州东八十里。户民皆居巨马河南,侨治涿州新城县。户五千。

  蓟州,尚武军,上,刺史。秦渔阳、右北平二郡地。隋开皇中徙治玄州总管府,炀帝改渔阳郡。唐武德元年废入幽州,开元十八年分立蓟州。统县三:

  渔阳县。本汉县,属渔阳郡。晋省,复置。元魏省。唐属幽州,开元十八年置蓟州。有鲍丘水。户四千。

  三河县。本汉临朐县地,唐开元四年析潞州置。户三千。

  玉田县。本春秋无终子国。汉置无终县,属右北平郡。元魏属渔阳郡治,省,唐武德二年复置。贞观初省,乾封中复置。万岁通天元年更名玉田,属营州。开元四年还属幽州。八年属营州。十一年又属幽州。十八年来属。《搜神记》:“雍伯,洛阳人,性孝,父母没,葬无终山。山高八十里,上无水,雍伯置饮。人有就饮者,与石一斗,种生玉,因名玉田。”户三千。

  景州,清安军,下,刺史。本蓟州遵化县,重熙中置。户三千。遵化县,本唐平州买马监,为县来属。

  平州,辽兴军,上,节度。商为孤竹国,春秋山戎国。秦为辽西、右北平二郡地,汉因之。汉末,公孙度据有,传子康、孙渊,入魏。隋开皇中改平州,大业初复为郡。唐武德初改州,天宝元年仍北平郡。后唐复为平州。太祖天赞二年取之,以定州俘户错置其地。统州二,县三:

  卢龙县。本肥如国。春秋晋灭肥,肥子奔燕,受封于此。汉、晋属辽西郡。元魏为郡治,兼立平州。北齐属北平郡。隋开皇中,省肥如,入新置。十八年,改新昌曰卢龙。唐为平州,后因之。户七千。

  安喜县。本汉令支县地,久废。太祖以定州安喜县俘户置。在州东北六十里。户五千。

  望都县。本汉海阳县,久废。太祖以定州望都县俘户置。有海阳山。县在州南三十里,户三千。

  滦州,永安军,中,刺史。本古黄洛城。滦河环绕,在卢龙山南。齐桓公伐山戎,见山神俞皃,即此。秦为右北平。汉为石城县,后名海阳县。汉末为公孙度所有。晋以后属辽西。石晋割地,在平州之境。太祖以俘户置。滦州负山带河,为朔汉形胜之地。有扶苏泉,甚甘美,秦太子扶苏北筑长城尝驻此;临榆山,峰峦崛起,高千余仞,下临渝河。统县三:义丰县。本黄洛故城。黄洛水北出卢龙山,南流入于濡水。汉属辽西郡,久废。唐季入契丹,世宗置县。户四千。马城县。本卢龙县地。唐开元二十八年析置县,以通水运。东北有千金冶,东有茂乡镇。辽割隶滦州。在州西南四十里。户三千。石城县。汉置,属右北平郡,久废。唐贞观中于此置临渝县,万岁通天元年改石城县,在滦州南三十里,唐仪凤石刻在焉。今县又在其南五十里,辽徙置以就盐官。户三千。

  营州,邻海军,下,刺史。本商孤竹国。秦属辽西郡。汉为昌黎郡。前燕慕容皝徙都于此。元魏立营州,领昌黎、建德、辽东、乐浪、冀阳、营丘六郡。后周为高宝宁所据。隋开皇置州,大业改辽西郡。唐武德元年改营州,万岁通天元年始入契丹。圣历二年侨治渔阳。开元五年还治柳城。天宝元年改曰柳城郡。后唐复为营州。太祖以居定州俘户。统县一:广宁县。汉柳城县,属辽西郡。东北与奚、契丹接境。万岁通天元年,入契丹李万荣。神龙元年移幽州界。开元四年复旧地。辽改今名。户三千。

卷十一 

  ◎地理志五

  ○西京道

  西京大同府,陶唐冀州之域。虞分并州。夏复属冀州。周《职方》,正北曰并州。战国属赵,武灵王始置云中郡。秦属代王国,后为平城县。魏属新兴郡。晋仍属雁门。刘琨表封猗卢为代王,都平城。元魏道武于此遂建都邑。孝文帝改为司州牧,置代尹,迁都洛邑,改万年,又置恒州。高齐文宣帝废州为恒安镇,今谓之东城,寻复恒州。周复恒安镇,改朔州。隋仍为镇。唐武德四年置北恒州,七年废。贞观十四年,移云中定襄县于此。永淳元年,默啜为民患,移民朔州。开元十八年,置云州。天宝元年,改云中郡。乾元元年曰云州。乾符三年,大同军节度使李国昌子克用为云中守捉使,杀防御使,据州以闻。僖宗赦克用,以国昌为大同军防御使,不受命。广明元年,李琢攻国昌,国昌兵败,与克用奔北地。黄巢入京师,诏发代北军,寻赦国昌,使讨贼。克用率三万五千骑而南,收京师功第一,国昌封陇西郡王。国昌卒,克用取云州。既而所向失利,乃卑词厚礼,与太祖会于云州之东城,谋大举兵攻梁,不果。克用子存勖灭梁,是为唐庄宗。同光三年,复以云州为大同军节度使。晋高祖代唐,以契丹有援立功,割山前、代北地为赂,大同来属,因建西京。敌楼、棚橹具。广袤二十里。门,东曰迎春,南曰朝阳,西曰定西,北曰拱极。元魏宫垣占城之北面,双阙尚在。辽既建都,用为重地,非亲王不得主之。清宁八年建华岩寺,奉安诸帝石像、铜像。又有天王寺、留守司衙,南曰西省。北门之东曰大同府,北门之西曰大同驿。初为大同军节度,重熙十三年升为西京,府曰大同。统州二、县七:

  大同县。本大同川地。重熙十七年西夏犯边,析云中县置。户一万。

  云中县。赵置。沿革与京府同。户一万。

  天成县。本极塞之地。魏道武帝置广牧县,唐武德五年置定襄县,辽析云中置。在京北一百八十里。户五千。

  长青县。本白登台地。冒顿单于纵精骑三十余万围汉高帝于白登七日,即此。辽始置县。有青陂。梁元帝《横吹曲》云“朝跋青陂,暮上白登。”在东京北一百一十里。户四千。

  奉义县。本汉陶林县地。后唐武皇与太祖会此。辽析云中置。户三千。

  怀仁县。本汉沙南县。元魏葛荣乱,县废。隋开皇二年移云内于此。大业二年置大利县,属云州,改属定襄郡。隋末陷突厥。李克用败赫连铎,驻兵于此。辽改怀仁。在京南六十里。户三千。

  怀安县。本汉夷与县地。历魏至隋,为突厥所据,唐克颉利,县遂废为怀荒镇。高勋镇燕,奏分归化州文德县置。初隶奉圣州,后来属。在州西北二百八十里。户三千。

  弘州,博宁军,下,刺史。东魏静帝置北灵丘县。唐初地陷突厥,开元中置横野军安边县,天宝乱废,后为襄阴村。统和中,以寰州近边,为宋将潘美所破,废之,乃于此置弘州,初军曰永宁。有桑乾河、白道泉、白登山,亦曰火烧山,有火井。统县二:

  永宁县。户一万。

  顺圣县。本魏安塞军,五代兵废。高勋镇幽州,奏景宗分永兴县置。初隶奉圣州。在州西北二百八十里。户三千。

  德州,下,刺史。唐会昌中以西德店置德州。开泰八年,以汉户复置。有步落泉、金河山、野狐岭、白道坂。县一:

  宣德县。本汉桐过县地,属云中郡,后隶定襄郡,汉末废。高齐置紫阿镇。唐会昌中置县。户三千。

  丰州,天德军,节度使。秦为上郡北境,汉属五原郡。地碛卤,少田畴。自晋永嘉之乱,属赫连勃勃。后周置永丰镇。隋开皇中升永丰县,改丰州。大业七年为五原郡,义宁元年,太守张逊奏改归顺郡。唐武德元年为丰州总管府。六年省,迁民于白马县,遂废。贞观四年分灵州境,置相州都督府,领蕃户。天宝初改九原郡。乾元元年复丰州,后入回鹘。会昌中克之,后唐改天德军。太祖神册五年攻下,更名应天军,复为州。有大盐泺、九十九泉、没越泺、古碛口、青冢,即王昭君墓,兵事属西南面招讨司。统县二:富民县。本汉临戎县,辽改今名。户一千二百。

  振武县。本汉定襄郡盛乐县。背负阴山,前带黄河。元魏尝都盛乐,即此。唐武德四年克突厥,建云中都督府。麟德三年改单于大都督府。圣历元年又改北都督。开元七年割隶东受降城。八年置振武军节度使。会昌五年为安北都护府。后唐庄宗以兄嗣本为振武节度使。太祖神册元年,伐吐浑还,攻之,尽俘其民以东,唯存乡兵三百人防戍。后更为县。

  云内州,开远军,下,节度。本中受降城地。辽初置代北云朔招讨司,改云内州。清宁初升。有威塞军、古可敦城、大同川、天安军、永济栅、安乐戍、拂云堆。兵事属西南面招讨司。统县二:柔服县。

  宁人县。天德军,本中受降城。唐开元中废横塞军,置天安军于大同川。乾元中改天德军,移永济栅,今治是也。太祖平党项,遂破天德,尽掠吏民以东。后置招讨司,渐成井邑,乃以国族为天德军节度使。有黄河、黑山峪、卢城、威塞军、秦长城、唐长城;又有牟那山,钳耳觜城在其北。

  宁边州,镇西军,下,刺史。本唐隆镇,辽置。兵事属西南面招讨司。

  奉圣州,武定军,上,节度。本唐新州。后唐置团练使,总山后八军,庄宗以弟存矩为之。军乱,杀存矩于祁州,拥大将卢文进亡归。太祖克新州,庄宗遣李嗣源复取之。同光二年升威塞军。石晋高祖割献,太宗改升。有两河会、温泉、龙门山、涿鹿山。东南至南京三百里,西北至西京四百四十里。兵事属西京都部署司。统州三、县四:永兴县。本汉涿鹿县地。黄帝与蚩尤战于此。户八千。

  矾山县。本汉军都县。山出白绿矾,故名。有矾山、桑乾河。在州南六十里。户三千。

  龙门县。有龙门山,石壁对峙,高数百尺,望之若门。徼外诸河及沙漠潦水,皆于此趣海。雨则俄顷水逾十仞,睛则清浅可涉,实塞北控扼之冲要也。在州东北二百八十里,户四千。

  望云县。本望云川地。景宗于此建潜邸,因而成井肆。穆宗崩,景宗入绍国统,号御庄。后置望云县,直隶彰愍宫,附庸于此。在州东北二百六十里。户一千。

  归化州,雄武军,上,刺史。本汉下洛县。元魏改文德县。唐升武州,僖宗改毅州。后唐太祖复武州,明宗又为毅州,潞王仍为武州。晋高祖割献于辽,改今名。有桑乾河;会河川;爱阳川;炭山,又谓之陉头。有凉殿,承天皇后纳凉于此,山东北三十里有新凉殿,景宗纳凉于此,唯松棚数陉而已。断云岭,极高峻,故名。州西北至西京四百五十里,统县一:文德县。本汉女祁县地。元魏置,户一万。

  可汗州,清平军,下,刺史。本汉潘县,元魏废。北齐置北燕郡,改怀戎县。隋废郡,属涿郡。唐武德中复置北燕州,县仍旧。贞观八年改妫州。五代时,奚王去诸以数千帐徙妫州,自别为西奚,号可汗州;太祖因之。有妫泉在城中,相传舜嫔二女于此。又有温泉、版泉、磨笄山、鸡鸣山、乔山、历山。统县一:怀来县。本怀戎县,太祖改。户三千。

  儒州,缙阳军,中,刺史。唐置。后唐同光二年隶新州。太宗改奉圣州,仍属。有南溪河、沽河、宋王峪、桃峪口。统县一:缙山县。本汉广蜜县地。唐天宝中割妫川县置。户五千。

  蔚州,忠顺军,上,节度。《周职方》,并州川曰沤夷,在州境飞狐县。赵襄子灭代,武灵王置代郡;项羽徙赵歇为代王,歇还赵,立陈余王代;汉韩信斩余,复置代郡;文帝初封代;皆此地。周宣帝始置蔚州,隋开皇中废。唐武德四年复置。至德二年改兴唐县。乾元元年仍旧。大中从,朱邪执宜为刺史,有功,赐姓名李国昌。子克用乞为留后,僖宗不许。广明初,攻败国昌,代北无备,太祖来攻,克之,俘掠居民而去。石晋献地,升忠顺军,后更武安军。统和四年入宋,寻复之,降刺史,隶奉圣州,升观察,复忠顺军节度。兵事属西京都部署司。统县五:灵仙县。唐置兴唐县,梁改隆化县,后唐同光初复置,晋改今名。户二万。

  定安县。本汉东安阳县地,久废。后唐太祖伐刘仁恭,次蔚州,晨雾晦冥,占,不利深入,会雷电大作,燕军解去,即此。辽置定安县。西北至州六十里。户一万。

  飞狐县。后周大象二年置广昌县于五龙城,即此。隋仁寿元年改名飞狐。相传有狐于紫荆岭食五粒松子,成飞仙,故云。西北至州一百四十里。户五千。

  灵丘县。汉置。后汉省。东魏复置,属灵丘郡。隋开皇中罢郡来属。大业初改隶代州。唐武德六年仍旧。东北至州一百八十里。户三千。

  广陵县。本汉延陵县。隋唐为镇州。后唐同光初分兴唐县置。石晋割属辽。东南至州四十里。户三千。

  应州,彰国军,上,节度。唐武德中置金城县,后改应州。后唐明宗,州人也。天成元年升彰国军节度,兴唐军、寰州隶焉。辽因之。北龙首山,南雁门。兵事属西京都部署司。统县三:

  金城县。本汉阴馆县地,汉末废为阴馆城。隋大业末陷突厥。唐始置金城县,辽因之。户八千。

  浑源县。唐置。有浑源川。在州东南一百五十里。户五千。

  河阴县。本汉阴馆县地。初隶朔州,清宁中来属。户三千。

  朔州,顺义军,下,节度。本汉马邑县地。元魏孝文帝始置朔州,在今州北三百八十里定襄故城。葛荣乱,废。高齐天保六年复置,在今州南四十七里新城。八年徙马邑,即今城。武成帝置北道行台。周武帝置朔州总管府。隋大业三年改马邑郡。唐武德四年复朔州。辽升顺义军节度。兵事属西京都部署司。统州一、县三:

  鄯阳县。本汉定襄县地。建安中置新兴郡。元魏置桑乾郡。高齐置招远县,郡仍旧。隋开皇三年罢郡,隶朔州。大业元年初名鄯阳县,辽因之。户四千。

  宁远县。齐天保六年,于朔州西置招远县。唐乾元元年改今名,辽因之。有宁远镇。东至朔州八十里。户二千。

  马邑县。汉置属雁门郡。唐开元五年,析鄯阳县东三十里置大同军,倚郭置马邑县。南至朔州四十里。户三千。

  武州,宣威军,下,刺史。赵惠王置武川塞。魏置神武县。唐末置武州,后唐改毅州。重熙九年复武州,号宣威军。统县一:神武县。魏置。晋改新城。后唐太祖生神武川之新城,即此。初隶朔州,后置州,并宁远为一县来属。户五千。

  东胜州,武兴军,下,刺史。隋开皇七年置胜州。大业五年改榆林郡。唐贞观五年于南河地置决胜州,故谓此为东胜州。天宝七年又为榆林郡。乾元元年复为胜州。太祖神册元年破振武军,胜州之民皆趋河东,州废。晋割代北来献,复置。兵事属西南面招讨司。统县二:

  榆林县。

  河滨县。

  金肃州。重熙十二年伐西夏置。割燕民三百户、防秋军一千实之。属西南而招讨司。

  河清军。西夏归辽,开直路以趋上京。重熙十二年建城,号河清军。徙民五百户、防秋兵一千人实之。属西南面招讨司。

卷十二 

  ◎历象志上

  辽以幽、营立国,礼乐制度,规模日完,授历颁朔二百余年。今奉诏修辽史,体与宋、金似,其《大明历》不可少也。历书法禁不可得,求《大明历》元,得祖冲之法于外史。冲之之法,辽历之所从出也欤?国朝亦尝因之。以冲之法算,而至于辽更历之年,以起元数,是盖辽《大明历》。辽历因是固可补,然弗之补,史贵阙文也。外史纪其法,司天存其职,《辽史》志是足矣。作《历象志》。

  历

  大同元年,太宗皇帝自晋汴京收百司僚属伎术历象,迁于中京,辽始有历。先是,梁、唐仍用景福《崇玄历》。晋天福四年,司天监马重绩奏上《乙未元历》,号《调元历》,太宗所收天汴是也。穆宗应历十一年,司天王白、李正等进历,盖《乙未元历》也。圣宗统和十二年,可汗州刺史贾俊进新历,则《大明历》是也。高丽所志《大辽古今录》称统和十二年始颁正朔改历,验矣。《大明历》本宋祖冲之法,具见沈约《宋书》。具如左。

  宋武帝大明六年,祖冲之上《甲子元历》法,未及施用,因名《大明历》。

  上元甲子至宋大明七年癸卯,五万一千九百三十九年算外。

  元法:五十九万二千三百六十五。

  纪法:三万九千四百九十一。

  章岁:三百九十一。

  章月:四千八百三十六。

  章闰:一百四十四。

  闰法:十二。

  月法:十一万六千三百二十一。

  日法:三千九百三十九。

  余数:二十万七千四十四。

  岁余:九千五百八十九。

  没分:三百六十万五千九百五十一。

  没法:五万一千七百六十一。

  周天:一千四百四十二万四千六百六十四。

  虚分:万四百四十九。

  行分法:二十三。

  小分法:一千七百一十七。

  通周:七十二万六千八百一十。

  会周:七十一万七千七百七十七。

  通法:二万六千三百七十七。

  差率:三十九。

  推朔术:

  置入上元年数算外,以章月乘之,满章岁为积月,不尽为闰余。闰余二百四十七以上,其年有闰。以月法乘积月,满日法为积日,不尽为小余。六旬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大余命以甲子,算外,所求年天正十一月朔也。小余千八百四十九以上,其月大。

  求次月:

  加大余二十九,小余二千九十。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大余满六旬去之,命如前,次月朔也。

  求弦望:

  加朔大余七,小余千五百七,小分一。小分满四从小余,小余满日法从大余,命如前,上弦日也。又加得望,又加得下弦,又加得后月朔也。

  推闰术:

  以闰余减章岁,余满闰法得一月,命以天正,算外,闰所在也。闰有进退,以无中气为正。

  推二十四气:

  置入上元年数算外,以余数乘之,满纪法为积日,不尽为小余。六旬去积日,不尽为大余。大余命以甲子,算外,天正十一月冬至日也。

  求次气:

  加大余十五,小余八千六百二十六,小分五。小分满六从小余,小余满纪法从大余,命如前,次气日也。

  求土王用事:

  加冬至大余二十七,小余万五千五百二十八,季冬土用事日也。又加大余九十一,小余万二千二百七十,次土用事日也。

  推没术:

  以九十乘冬至小余,以减没分,满没法为日,不尽为日余,命日以冬至,算外,没日也。

  求次没:

  加日六十九,日余三万四千四百四十二,余满没法从日,次没日也。日余尽为灭。

  推日所在度术:

  以纪法乘朔积日为度实,周天去之,余满纪法为积度,不尽为度余。命以虚一,次宿除之,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日所在度也。

  求次月:

  大月加度三十,小月加度二十九,入虚去度分。

  求行分:

  以小分法除度余,所得为行分,不尽为小分,小分满法从行分,行分满法从度。

  求次日:

  加一度。入虚去行分六,小分百四十七。

  推月所在度术:

  以朔小余乘百二十四为度余,又以朔小余乘八百六十为微分,微分满月法从度余,度余满纪法为度。以减朔夜半日所在,则月所在度。

  求次月:

  大月加度三十五,度余三万一千八百三十四,微分七万七千九百六十七,小月加度二十二,度余万七千二百六十一,微分六万二千七百三十六,入虚去度也。

  迟疾历:

  (表略)

  推入迟疾历术:

  以通法乘朔积日为通实,通周去之,余满通法为日,不尽为日余。命日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入历日也。

  求次月:

  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余皆万一千七百四十六。历满二十七日,日余万四千六百三十一,则去之。

  求次日:加一日。

  求日所在定度:

  以夜半入历日余乘损益率,以损益盈缩积分,如差率而一,所得满纪法为度,不尽为度余,以盈加缩减平行度及余为定度。益之或满法,损之或不足,以纪法进退。求度行分如上法。求次日,如所入迟疾加之。虚去分,如上法。

  阴阳历:

  (表略)

  推入阴阳历术:置通实以会周去之,不满交数三十五万八千八百八十八半为朔入阳历分,各去之,为朔入阴历分,各满通法得一日,不尽为日余。命日算外,天正十一月朔夜半入历日也。

  求次月:大月加二日,小月加一日,日余皆二万七百七十九。历满十三日,日余万五千九百八十七半,则去之。阳竟入阴,阴竟入阳。

  求次日:加一日。

  求朔望差:以二千二十九乘朔小余,满三百三为日余,不尽倍之为小分,则朔差数也。加一十四日,日余二万一百八十六,小分百二十五。小分满六百六从日余,日余满通法为日,即望差数也。又加之,后月朔也。

  求合朔月食:置朔望夜半入阴阳历及余,有半者去之,置小分三百三,以差数加之。小分满六百六从日余,日满通法从日,日满一历去之。命日算外,则朔望加时入历也。朔望加时入历一日,日余四千一百九十八,小分四百二十八以下,十二日,日余万一千七百八十八,小分四百八十一以上,朔则交会,望则月食。

  求合朔月食定大小余:令差数日余加夜半入迟疾历余,日余满通法从日,则朔望加时入历也。以入历余乘损益率,以损益盈缩积分,如差法而一,以盈减缩加本朔望小余为定小余。益之或满法,损之或不足,以日法进退日。

  求合朔月食加时:以十二乘定小余,满日法得一辰,命以子,算外,加时所在辰也。有余者四之,满日法得一为少,二为半,三为太。又有余者三之,满日法得一为强,以强并少为少强,并半为半强,并太为太强。得二者为少弱,以并少为半弱,并半为太弱,并太为一辰弱,以前辰名之。

  求月去日道度:置入阴阳历余乘损益率,如通法而一,以损益兼数为定。定数十二而一为度。不尽四而一,为少、半、太。又不尽者三而一,一为强,二为少弱,则月去日道数也。阳历在表,阴历在里。

  则景漏刻中星数:

  (表略)

  求昏明中星:

  各以度数如夜半日所在,则中星度。

  推五星术:

  木率:千五百七十五万三千八十二。

  火率:三千八十万四千一百九十六。

  土率:千四百九十三万三百五十四。

  金率:二千三百六万一十四。

  水率:四百五十七万六千二百四。

  推五星术:置度实各以率去之,余以减率,其余,如纪法而一,为入岁日,不尽为日余,命以天正朔,算外,星合日。

  求星合度:以入岁日及余从天正朔日积度及余,满纪法从度,满三百六十余度分则去之,命以虚一,算外,星合所在度也。

  求星日见:以术伏日及余加星合日及余,余满纪法从日,命如前,见日也。

  求星见度:以术伏度及余加星合度及余,余满纪法从度,入虚去度分,命如前,星见度也。

  行五星法:以小分法除度余,所得为行分,不尽为小分,及日加所行分,满法从度,留者因前,逆则减之,伏不尽度。从行入虚,去行分六,小分百四十七,逆往出虚,则加之。

  木星:

  初与日合,伏,十六日,日余万七千八百三十二,行二度,度余三万七千五百四,晨见东方。从,日行四分,百一十二日行十九度十一分。留,二十八日。逆,日行三分,八十六日退十一度五分。又留二十八日。从,日行四分,百一十二日,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一终三百九十八日,日余三万五千六百六十四,行三十三度,度余二万五千二百一十五。

  火星:

  初与日合,伏,七十二日,日余六百八,行五十五度,度余二万八千八百六十五,晨见东方。从,疾,日行十七分,九十二日行六十八度。小迟,日行十四分,九十二日行五十六度。大迟,日行九分,九十二日行三十六度。留,十日。逆,日行六分,六十四日退十六度十六分。又留,十日。从,迟,日行九分,九十二日。小疾,日行十四分,九十二日。大疾,日行十七分,九十二日。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一终七百八十日,日余千二百一十六,行四百一十四度,度余三万二百五十八,除一周,定行四十九度,度余万九千八百九。

  土星:

  初与日合,伏,十七日,日余千三百七十八,行一度,度余万九千三百三十三,晨见东方,行顺,日行二分,八十四日行七度七分。留,三十三日。行逆,日行一分,百一十日退四度十八分。又留,三十三日。从,日行二分,八十四日,夕伏西方,日度余如初。一终三百七十八日,日余二千七百五十六,行十二度,度余三万一千七百九十八。

  金星:

  初与日合,伏,三十九日,日余三万八千一百二十六,行四十九度,度余三万八千一百二十六,夕见西方。从,疾,日行一度五分,九十二日行百十二度。小迟,日行一度四分,九十二日行百八度。大迟,日行十七分,四十五日行三十三度六分。留,九日。迟,日行十六分,九日退六度六分,夕伏西方。伏五日,退五度,而与日合。又五日退五度,而晨见东方,逆,日行十六分,九日,留,九日。从,迟,日行十七分,四十五日。小疾,日行一度四分,九十二日。大疾,日行一度五分,九十二日。晨伏东方,日度余如初。一终五百八十三日,日余三万六千七百六十一,行星如之。除一周,定行二百十八度,度余二万六千三百一十三。合二百九十一日,日余三万八千一百二十六,行星亦如之。

  水星:

  初与日合,伏,十四日,日余三万七千一百一十五,行三十度,度余三万七千一百一十五,夕见西方。从,疾,日行一度六分,二十三日行二十九度迟,日行二十分,八日行六度二十二分。留,二日。迟,日行十一分,二日退二十二分,夕伏西方。伏八日,退八度,而与日合。又八日退八度,晨见东方。逆,日行十一分,二日。留,二日。从,迟,日行二十分,八日。疾,日行一度六分,二十三日。晨伏东方,日度余如初。一终百一十五日,日余三万四千七百三十九,行星如之。一合五十七日,日余三万七千一百一十五,行星亦如之。

  上元之岁,岁在甲子,天正甲子朔夜半冬至,日月五星聚于虚度之初,阴阳迟疾亦自此始。

  梁武帝天监三年,冲之子恒上疏,论何承天历乖谬不可用。九年正月,诏用祖冲之所造《甲子元历》颁朔。陈氏因梁,亦用祖冲之历。至辽,圣宗以贾俊所进新历,因宋《大明》旧号行之。金曰《重修大明历》。传至皇元亦曰《重修大明历》。及改《授时历》,别立司天监存肄之,每岁甲子冬至重修其法。书在太史院,禁莫得闻。

卷十三 

  ◎历象志中

  ○闰考

  月度不足,是生朔虚;天行有余,是为气盈。盈虚相悬,岁月乃牉,积牉而差,寒暑互易,百谷不成,庶政不明。圣人验以斗柄,准以岁星,爰立闰法,信治百官。是故闰正而月正,月正而岁正。岁月即正,颁令考绩,无有不时。国史正岁年以叙事,莫重于此。辽始征历梁、唐。入晋之后,奄有帝制,《乙未》、《大明》,历法再变。穆宗应历六年,周用显德《钦天历》;十年,宋用建隆《应天历》。景宗乾亨四年,宋用《乾元历》。圣宗统和十九年,宋用《仪天历》;太平元年,宋用《崇天历》。道宗清宁十年,宋用《明天历》;大康元年,宋用《奉元历》;大安七年,宋用《观天历》。天祚皇帝乾统六年,宋用《纪元历》。五代历三变,宋凡八变,辽终始再变。历法不齐,故定朔置闰,时有不同,览者惑焉。作《闰考》。

  (表略)

卷十四 

  ◎历象志下

  ○朔考

  古者太史掌正岁年以叙事,国史以事系日,以日、月、时系年。时月不正,则叙事不一。故二史合为一官,颁历授时,必大一统。辽、汉、周、宋,俱行夏时,各自为历。国史闰朔,颇有异同。辽初用《乙未元历》,本何承天《元嘉历》法,后用《大明历》,本祖冲之《甲子元历》法。承天日食晦朏,一章必七闰;冲之日食必朔,或四年一闰。用《乙未历》,汉、周多同;用《大明历》,则间与宋异。 国史叙事,甲子不殊,闰朔多异,以此故也。耶律俨《纪》以《大明》法追正《乙未》月朔,又与陈大任《纪》时或抵牾。稽古君子,往往惑之。

  用《五代职方考》志契丹州军例,作《朔考》。法殊曰“异”,传讹曰“误”;辽史不书国,俨、大任偏见并见各名;他史以国冠朔。并见注于后。

  (表略)

  宋元丰元年十二月,诏司天监考辽及高丽、日本国历与《奉元历》同异。辽己未岁气朔与《宣明历》合,日本戊午岁与辽历相近,高丽戊午年朔与《奉元历》合,气有不同。戊午,辽大康四年,己未,五年也。当辽、宋之世,二国司天固相参考矣。

  高丽所进《大辽事迹》载诸王册文,颇见月朔,因附入。

  象

  孟子有言:“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甚哉,圣人之用心,可谓广大精微,至矣尽矣!

  日有晷景,月有明魄,斗有建除,星有昏旦。观天之变而制器以候之,八尺之表,六尺之筒,百刻之漏,日月星辰示诸掌上。运行即察,度分即审,于是像天圜以显运行,置地柜以验出入,浑象是作。天道之常,寻尺之中可以俯窥,陶唐之象是矣。设三仪以明度分,管一衡以正辰极,浑仪是作。天文之变,六合之表可以仰观,有虞之玑是矣。体莫固于金,用莫利于水。范金走水,不出户而知天道,此圣人之所以为圣也。

  历代仪象表漏,各具于志。太宗大同元年,得晋历象、刻漏、浑象。后唐清泰二年已称损折不可施用,其至中京者概可知矣。古之炼铜,黑黄白青之气尽,然后用之,故可施久远。唐沙门一行铸浑天仪,时称精妙,未几铜铁渐涩,不能自转,置不复用。金质不精,水性不行,况移之沍寒之地乎!

  刻漏

  晋天福三年造。《周官》契壶氏,悬壶必爨之以火。地虽沍寒,盖可施也。

  官星

  古者官星万余名。遭秦焚灭图籍,世秘不传。汉收散亡,得甘德、石申、巫咸三家图经。经纬合千余官,仅存什一。分为三垣、四宫、二十八宿,枢以二极,建以北斗,纬以五星,日月代明,贵而太一,贱逮屎糠。占决之用,亦云备矣。司马迁《天官书》既以具录,后世保章守候,无出三家官星之外者。天象昭垂,历代不易,而汉、晋、隋、唐之书累志天文,近于衍矣。且天象禨祥,律格有禁,书于胜国之史,诖误学者,不宜书。其日食、星变、风云、震雪之祥,具载《帝纪》,不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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