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纪校注

     著书立意乃赠花于人之举,然万卷书亦由人力而为,非尽善尽美处还盼见谅 !

                     —— 华辀远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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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八"后汉孝顺皇帝纪上"

  永建元年(丙寅、一二六)

  春正月甲寅,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五石;贞妇帛,人三匹。

  辛未,皇太后阎氏崩。

  辛巳,太傅冯石、太尉刘喜以阿党权〔贵〕(臣)免〔一〕,司徒李合以疾疫策罢。

  〔一〕 黄本无「臣」字,「臣」系蒋氏所加。按范书顺帝纪注引东观记作「以阿党权贵」,故据以补「贵」字。

  二月甲申,葬安思阎皇后。

  丙戌,太常桓焉为太傅,大鸿胪朱宠为太尉,长乐少府朱伥为司徒。凡三公居位或不书,史失之也。封尚书郭镇为定颠侯。

  是时司隶校尉虞诩纠正邪枉,无所回避。中常侍张防等专权纵肆,诩奏免之。防遂谮诉诩等作威福〔一〕,帝怒,下诩狱。浮阳侯孙程、祝阿侯张贤等知诩以忠获罪,乃相率请诩,上引见之,程贤曰:「陛下始与臣等造事之时,常疾奸臣,知其倾国。今即位而自为,何以非先帝乎!司隶校尉虞诩为陛下尽忠,无所回避,反拘系;常侍张防赃罪明正,陷构忠良。今星守羽林,其占宫中有奸臣,宜急出诩,收防送狱,以塞天变。」时防直上后,程叱防曰:「奸臣张防,何不下殿!」即趋东厢。上召问诸尚书,尚书贾服素与防善〔二〕,遂讽尚书奏诩,会赦,以赎罪免死〔三〕。

  〔一〕 书洪范曰:「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

  〔二〕 范书虞诩传作「贾朗」。

  〔三〕 范书虞诩传作「诩坐论输左校」。又曰:「诩子顗与门生百余人,举幡候中常侍高梵车,叩头流血,诉言枉状。梵乃入言之,防坐徙边,贾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诩。」

  秋九月,有司奏:「浮阳侯孙程、祝阿侯张贤为司隶校尉虞诩诃叱左右〔一〕,谤讪大臣,妄造不祥,干乱悖逆。王国等皆与程党,久留京师,益其骄溢。」诏免程等,徙为都梁侯。程怨恨,封还印绶,更封为宜城侯。

  〔一〕 「诩」原误作「翻」,径改之。

  冬十月辛巳,天下囚减死一等徙戍边,亡命赎罪各有差。

  丁亥,司徒朱伥以疾疫罢〔一〕,司空陶敦有罪免。光禄勋许敬为司徒,廷尉张皓为司空。

  〔一〕 范书顺帝纪作永建二年七月壬午罢。按风俗通义卷五十反篇:「司徒朱伥,以年老为司隶虞诩所奏耳目不聪明,见掾属大怒,曰『颠而不扶。焉用彼相!君劳臣辱,何用为!』」恐当以袁纪为是。

  甲辰,诏曰:「朕以不德,统承大业,虐气流行,厉疾为灾,重以水潦,秋稼漂没,每州郡所出,恻然自刻。其令当输今年租者,一切勿责。」

  二年(丁卯、一二七)

  春二月,鲜卑寇辽东。

  二月戊申,诏征南阳樊英、江夏黄琼、会稽贺纯、广汉杨厚。

  英字季齐,南阳鲁阳人也。隐居教授,受业者自四方至。安帝时,博士、公交车征皆不至,及于是时,又固辞疾笃,乃诏郡县礼致之。英既至,天子为设坛席〔一〕,延问得失,拜五官中郎将。遂称疾笃,赐告归,复追下诏以光禄大夫,居在所县赐谷千斛,常以八月存问高年,时致羊酒如前世故事〔二〕。英辞让不受,有诏喻旨勿听。

  〔一〕 按因英善风角、星算、河洛七纬、推步灾异,帝遂于席前设坛,故称坛席。

  〔二〕 范书樊英传作「致牛一头、酒三斛」。前世故事指礼遇江革、毛义、薛苞等,详见章帝纪上卷。

  英居家有法度,笃于乡里。自陈寔之徒,少时从英。英尝卧病便坐,妻遣婢拜问疾,英下床答拜。寔问之,英曰:「妻,齐也,共奉祭祀,礼无不答〔一〕。」又有邻人子止英家,每醉呴呼,〔英〕曰〔二〕:「其父临死,以相委属,故收养之。」寔常以此称之。

  〔一〕 礼记哀公问篇孔子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亲之主也,敢不敬与?」又惠栋曰:「凡非吊丧,非见国君,无不答拜。」

  〔二〕 据文意补。

  公卿大臣多荐江夏黄琼之贤,于是公交车征琼,至即称疾不进。有司劾以不敬,诏下县次引致,琼不得已前就征,拜侍中。贺纯、杨厚亦笃行士。

  夏六月乙酉,改殡皇妣李氏,追尊曰恭愍皇后。初,皇妣以宫人得幸于安帝,而生上。阎后妒之,赐酖死,〔葬〕于城北〔一〕。上即位,左右以闻,上歔欷发哀,乃亲到瘗所,号咷断绝。

  〔一〕 据范书、续汉书补。

  秋七月丙戌朔,日有蚀之〔一〕。

  〔一〕 范书顺帝纪、续汉志均作「甲戌朔」,袁纪误。

  西域长史班勇请兵击焉耆,汉发河西四郡兵三千人诣勇。敦煌太守张朗有罪,欲以功自赎,即便宜领诸郡兵出塞。初,勇发诸国兵,使龟兹、鄯善自南道入,勇将诸郡兵,率车师六国兵自北道入。会张朗乃要经自尉黎入,焉耆王请降于朗,既而不出,汉兵罢还,焉耆王卒不加诛。汉以两将不和,皆征免,故勇不论〔一〕。

  〔一〕 范书本传作「朗遂得免诛。勇以后期,征下狱,免」。

  三年(戊辰、一二八)

  春正月丙子,京师、汉阳地震,屋压杀人。乙未,诏曰:「京都地动,汉阳尤甚,加以比年饥馑,夙夜忯懔。群公卿士,其深思古典,有以消灾复异,救此下民,忠信嘉谋,靡有所讳。其勿收汉阳今年田租。」

  秋七月丁酉,茂陵园火。

  九月,鲜卑寇渔阳。

  十二月乙亥〔一〕,太傅桓焉以辟召非其人免。

  〔一〕 是月丙申朔,无乙亥。范书作「己亥」,是。

  四年(己巳、一二九)

  春正月丙寅,大赦天下。

  丙子,帝加元服。赐公卿已下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不能自存者帛,人一匹。

  五月,汉阳都尉献大珠〔一〕。诏曰:「海内有灾,太官减膳。都尉不宣扬本朝,而献珠求媚,今其封还。」

  〔一〕 范书顺帝纪言献大珠者乃「桂阳太守文砻」。按东观记曰:「汉阳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阳太守文砻献大明珠以求媚,今封珠还蒲密。」则献珠者实蒲密也。范书失于过简而障翳首恶也。

  袁宏曰:夫饥而思食,寒而欲衣,生之所资也。遇其资则粳粮缊袍,快然自足矣。然富有天下者,其欲弥广,虽方丈黼黻,犹曰不足,必求河海之珍,以充耳目之玩,则神劳于上,民疲于下矣。夫万物之性,非能自止者也。上之所为,民之准的也。今以不止之性,而殉准的于上,是弥而开之,使其侈竞也。古之帝王不为靡丽之服,不贵难得之货,所以去华竞,以嘿止喧也。夫上苟不欲,则物无由贵;物无由贵,则难得之货息;难得之货息,则民安本业;民安本业,则衣食周,力任全矣。夫不明其本而禁其末,不去其华而密其实,虽诛杀日加,而奢丽逾滋矣。

  秋八月丁巳,太尉朱宠、司空张皓以阴阳不和免〔一〕。

  〔一〕 东观记、范书「朱宠」均作「刘光」。

  癸酉〔一〕,大鸿胪庞参为太尉,太常王龚为司空。

  〔一〕 按八月癸巳朔,无癸酉。范书作「九月癸酉」,是。疑袁纪脱「九月」二字。

  冬十一月,司徒许敬策免,宗正刘〔崎〕(俊)为司徒〔一〕。

  〔一〕 东观记曰:「崎字叔峻,华阴人也。」钮永建曰:「盖纪文涉字而误。」是。

  朱宠字仲威,京兆杜陵人也。初为颍川太守,表孝悌儒义,理冤狱,抚孤老,功曹、主簿皆选明经有高行者。每出行县,使文学祭酒佩经书前驱,顿止亭传,辄复教授。周旋阡陌,观课农桑,吏安其政,民爱其礼。所至县界,父老迎者常数千人,宠乃使三老御车,问人得失,百姓翕然,治甚有声。

  宠以正月岁首宴赐群吏,问功曹史郑凯曰〔一〕:「闻贵郡山川多产奇士,前贤往哲,可得闻乎?」对曰:「鄙郡炳嵩山之灵,受中岳之精,是以圣贤龙蟠,俊乂凤集。昔许由、巢父耻受尧禅,洗耳河滨,重道轻帝,遁也高跱〔二〕。樊仲父者,志洁心遐,耻饮山河之功,贱天下之重,抗节参云〔三〕。公仪、许由,俱出阳城〔四〕。留侯张良,奇谋辅世,玄算入微,济生民之命,恢帝王之略,功成而不居,爵厚而不受,出于〔父城〕(辅成)〔五〕。胡元安体曾参之至行,履乐正之纯业,丧亲泣血,骨立形存,精诚洞于神明,雉兔集其左右,出于颍阳〔六〕。彪义山英姿秀伟,逸才挺出,究孔圣之房奥,存文武于将坠,文丽春华,辞蔚藻绩,出于昆阳〔七〕。杜伯夷经学称于师门,政事熙于国朝,清身不苟,有于陵之操,损己存公,有公仪之节,以荣华为尘埃,以富贵为厚累,草庐蓬门,藜藿不供,出于定陵〔八〕。」宠曰:「太原周伯况,汝南周彦祖〔九〕,皆辞征聘之宠,隐林薮之中,清迈夷齐,德拟古人,恐贵郡之士未有如此者也。」凯对曰:「此二贤但让公卿之荣耳!若许由不受尧位,樊仲父不屈当世,以此准之,不以远乎?」

  〔一〕 功曹史,原作「公曹吏」,误。续汉百官志曰:「功曹吏,主选署功劳。」故宠询之以地方前贤往哲。

  〔二〕 事见史记正义引皇甫谧高士传。详见卷五注。

  〔三〕 樊仲父,即樊仲子,亦作樊穆仲。本名仲山甫,因封于樊,故亦称樊仲山父,乃周宣王时名臣。

  〔四〕 公仪,公仪休也,鲁博士。详见史记循吏传。

  〔五〕 据续汉郡国志及水经注改。

  〔六〕 惠栋引汝南先贤传曰:「胡定,字符安,颍川颍阳人也。至行绝人,在丧,雉兔游其庭,雪霜覆其室。县令遣户曹掾排闼问定,定已绝谷,妻子皆卧在床。令遣掾以干糒就遗之,定乃受半。」又乐正,乐正子春也。曾子弟子。礼记檀弓下曰:「乐正子春之母死,五日而不食。」

  〔七〕 彪义山,事迹无考。

  〔八〕 杜伯夷,即杜安。范书乐恢传注引华峤书曰:「安擢为宛令,以病去。章帝行过颍川,安上书,召拜侍御史,迁至巴郡太守。而恢在家,安与恢书通问,恢告吏口谢,且让之曰:『为宛令不合志,病去可也。干人主以窥{门俞},非也。违平生操,故不报。』安亦节士也,年十三入太学,号奇童。洛阳令周纡自往候安,安谢不见。京师贵戚慕其行,或遗之书,安不发,悉壁藏之。及后捕案贵戚宾客,安开壁出书,印封如故。」

  〔九〕 周伯况,周党也。周彦祖,周燮也。

  宠征入为大鸿胪,拜太尉。自为宰相,数抗直言,虽为三公,卧布被,仅能覆身,食脱粟米,藜藿不厌。子弟同衣而出,并日而食。将薨,遗其子曰:「吾本寒贱诸生,才非周干,横受朝恩,位过其任,不能竭身报国,负责深重。身没之后,百僚所赙赠,一无所受。素棺殡敛,疏布单衣,无设绂冕。敛毕,便以所有牛车,夜载丧还乡里,勿告群僚,以密静为务。」

  许敬字鸿卿,汝南平舆人也。为吏有诬君者,会于县令坐,敬拔刀断席曰:「敬不忍与恶人连席。」由是知名。举茂才,除南昌令。以土地卑湿,不可迎亲,亲老,则弃官归供养。辟司徒府,稍迁江夏、沛相〔一〕,自光禄勋入为司徒。敬以臧否为己任,仕于和、安之间,当窦、邓、阎氏之盛,直道而进,无所屈挠。三家既败,多有染污者,敬居然自适,引谤不及己,当世以此奇之。

  〔一〕 疑「江夏」下脱「太守」二字。

  五年(庚午、一三0)

  春正月,疏勒、大宛、莎车王遣使贡献。

  夏四月,京都旱。

  冬十月丙寅〔一〕,天下系囚皆免死一等,徙边戍。

  〔一〕 范书顺帝纪作「丙辰」。

  六年(辛未、一三一)

  无事。

  阳嘉元年(壬申、一三二)

  春正月乙丑〔一〕,立皇后梁氏。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笃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

  〔一〕 是月戊寅朔,无乙丑。范书作「乙巳」,是。

  后,梁商女也。初,梁竦中子雍生商,商袭父爵为乘氏侯。商生三男四女:长曰冀,次曰不疑,次曰蒙;长女田,次〔妠〕(姬),即后也〔一〕,次阿重。后生,有光影之祥。及长,好史书,治韩诗,大义略举,以列女图常在左右〔二〕,宗族中外咸敬异焉。商谓诸弟子曰:「我先人镇抚西河,全济生民,使免虎口之害,所活者不可胜数,而大位不究。夫积德之报,不及其身,必流福子孙,当因此女兴邪?」选入掖庭,相工茅通见之,惊曰:「此所谓日角偃月,相之极贵,臣未尝见之。」于是以为贵人。拜商侍中、屯骑校尉。贵人有宠,从容言于上曰:「阳以博施为德,阴以不专为义。盖螽斯之福,则百祚之兴也〔三〕。愿陛下思天行之普〔逮〕(达)〔四〕,均贯鱼之次序,使小妾得免罪谤之累。」于是上愈嘉之,亲宠益固。

  〔一〕 范书皇后纪「姬」作「妠」。按此乃涉阎后讳而误,故改。

  〔二〕 李贤曰:「刘向撰列女传八篇,图画其像。」惠栋曰:「刘向七略别录曰:『臣向与黄门侍郎歆所校列女传,种类相从,为七篇,以着祸福荣辱之效,是非得失之分,画之于屏风四堵。』」

  〔三〕 诗国风螽斯序曰:「言若螽斯不妒忌,则子孙众多也。」又诗大雅思齐曰:「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疏曰:「大姒一人有十子,不妒忌而进众妾,则宜有百子。」

  〔四〕 据续汉志及钮永建说改。说文曰:「逮,及也。」

  三月庚辰〔一〕,大赦天下。

  〔一〕 范书作「庚寅」。

  夏四月,有司依旧制加梁商位特进,增国土。商上书让曰:「禄命过厚,受祖考多福,又托日月末光,以斗筲之材〔一〕,乘君子之器,惧有负乘之累,不守历世之荣。诚不如旧制,与左贤同科。」书十余上,帝辄敦喻之。商又上书让校尉曰:「臣托椒房,被蒙荣宠,兼官二职,非材可堪。受宠战栗,惊惧惶戚,不遑宁处,披露赤诚,敢遂狂狷。谨上屯骑校尉印绶。」上乃许焉,以特进就第,赐安车驷马。顷之,拜执金吾。

  〔一〕 论语子路曰:「斗筲之人,何足算也。」斗筲,言其器小,以喻寡能少识之人。

  冬十月,望都狼食数十人〔一〕。本志曰:「言之不从,则有毛虫之孽。京房易曰:『君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灾狼食人。』〔二〕」

  〔一〕 范书作「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又续汉志作「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而东观记作「望都、蒲阴狼杀子女九十七人,为不祠北岳所致,害加孕妇。」据此则被害人乃孕妇也。袁纪恐脱「蒲阴」二字。

  〔二〕 「以」字据惠栋说补。又此乃京房易传之文。

  辛酉,诏天下死罪囚减罪一等,亡命赎罪各有差。

  鲜卑寇辽东。

  十一月丁未,东平王敞薨〔一〕。敞有孝行,丧母,三年如礼,诏书增户五千。

  〔一〕 范书作十二月事。按十一月甲戌朔,无丁未,袁纪「十一」当系「十二」之误。

  是时长吏数易,去就烦费。尚书左雄上疏曰:「臣闻柔远能迩,莫大宁民,宁民之务,莫重用贤,是以皋繇对禹:『贵在知人,安人则惠,黎民怀之。』〔一〕」

  〔一〕 见尚书皋陶谟。「贵在知人」作「知人则哲」。

  昔三代垂统,封建侯伯,世位亲亲,民用和睦。宗周既灭,六国并秦,坑儒泯典,革除五等,郡县设令,封冢黎民〔一〕。大汉受命,蠲免苛政,宽以三章〔二〕,抚以因循。至于文、景,天下康乂,诚由玄靖渊默,使万民不扰也。宣帝兴于侧陋,知世所疾,综名核实,赏罚必行。刺史、守、相初拜,辄亲见问之,观其所由,退而考察,以质其言。常叹曰:『民所以安而无愁者,政平吏良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以为吏数变易,则下不安业,民知不久,则诈以求过。故二千石有治能者,辄以玺书勉励,增秩赐金,爵至封侯,公卿时缺,则以次用之。是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故能降来仪之瑞,建中兴之功〔三〕。

  〔一〕 汉书扬雄传引长杨赋曰:「封豕其士,窫窳其民。」应劭曰:「淮南子云,尧之时窫窳、封豨、凿齿皆为民害。窫窳类貙,虎爪,食人。」李奇曰:「以喻秦贪婪,残食其民也。」

  〔二〕 刘邦初入关,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三〕 胡三省曰:「谓尹翁归、韩延寿、朱邑、龚遂、黄霸之属也。事并见宣帝纪。」

  汉元至今,三百余载,俗浸雕弊,巧伪滋萌,下饰其诈,上肆其残。列城百里,转动烦数。以杀害为贤,以循理为劣,以聚敛为辨,以修己为弱。髡钳之戮,生于睚眦;覆尸之祸,成于喜怒。视民如寇,税之如狼〔一〕。监司相望,见非不举,观政于亭传,责成于耳目〔二〕,言善不称德,论功不核实。虚诞者获佑,束修者见黜;或因罪而致高,或处危以成名。所以天灾屡降,治道未宁,皆由于此也。

  〔一〕 哀公元年左传曰:「子西曰:『今闻夫差,珍异是聚,观乐是务;视民如雠,而用之日新。』」又国语楚语曰:斗且语令尹子常弟曰:「吾见令尹,令尹问蓄聚积实,如饿豺狼焉,殆必亡者也!」

  〔二〕 沈钦韩曰:「言监司按部,但一过亭传而已,未尝深考其治状也。」

  臣愚以为长吏理绩有显效者,可就增秩,勿使移徙,非父母丧不得去官〔一〕。其不从,王制锢之终身,虽赦令不在齿列。必竞修善政,亲抚百姓,率土之民,各宁其所。追配文宣中兴之轨,流光垂祚,永世不刊。」于是复申无故去官之禁〔二〕。

  〔一〕 赵翼廿二史札记曰:「贾琮为冀州刺史,有司有赃过者,望风解印绶去。朱穆为冀州刺史,令长解印绶去者四十余人。及穆到任,劾奏至有自杀者。李膺为青州刺史,有威政,属城闻风皆自引去。范滂为清诏使,案察贪吏,守令自知赃污,皆望风解印绶。陈寔为太邱长,以沛相赋敛无法,乃解印绶去。宗慈为修武令,太守贪贿,慈遂弃官去。按令长丞尉各有官守,何以欲去即去。据左雄疏云:今之墨绶,拜爵王廷,而齐于匹庶,动辄避负,非所以崇宪明理也。请自今守相长吏非父母丧,不得去官。其不遵法禁者,锢之终身,若被劾奏,逃亡不就法者,家属徙边,以惩其后。黄巾贼起,诏诸府掾属不得妄有法就。可见平时朝廷无禁人擅去官之令,听其自来自去,而不追问也。法网亦太疏矣。」

  〔二〕 胡三省曰:「先已有此禁,今复申严之。」然不详前令之所自出。且范书左雄传亦言因宦者擅权,此令终不能用。故汉末又复申之,亦无实效也。

  闰月壬子,恭陵庙灾〔一〕。

  〔一〕 闰月癸酉朔,无壬子。范书顺帝纪作「庚子」,是。而续汉志注引古今注又言「十二月,河南郡国火烧庐舍,杀人」,与袁、范书又异。

  北海人郎顗上书曰:「臣闻天垂诫,地见灾异,所以谴告人主,克己修德也。故应天以诚而不以言,导下以躬而不以刑。顷者宫殿官府,多所治饰。昔盘庚迁殷,去奢即俭〔一〕;夏后卑宫,尽力以致美〔二〕。愚以为诸所缮治,事可减省,以恤贫民,以赈孤寡,天之意也,人之愿也。陛下躬亲庶事,诏书每下,广开不讳之路,以天下为忧,百姓为念,而不数见公卿,责以政事,诚优游养德之道也。然三公者,调和阴阳,仪刑百寮。今水旱连年,五谷不登,不能忧也。官失其序,庶事不治,不能正也。但迟回偃仰,称病自逸,忘天下之忧,甘宴安之乐,岂不谬哉!」尚书问状,顗对多言术数、占候之事〔三〕,大旨以三公非其人,将有饥馑、水旱、地震、盗贼之变。其后海贼攻会稽,而青、徐盗贼起,西羌反,明年四月京师地震,其夏大旱,略如其言〔四〕。

  〔一〕 李贤引帝王纪曰:「盘庚以耿在河北,迫近山川,自祖辛以来,奢淫不绝,乃渡河,将徙都亳之殷地。人咨绝相怨,不欲徙,盘庚乃作书三篇以告喻之。」

  〔二〕 论语泰伯曰:「子曰:『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至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疑袁纪「尽力以致美」句有讹。

  〔三〕 「术数」原误倒,径改。

  〔四〕 范书系郎顗上此书于二年正月。

  华峤曰:汉之十叶,王莽篡位,闻道术之士西门君惠、李守等多称谶云「刘秀为天子」〔一〕。自光武为布衣时,数言此,及后终为天子,故甚信其书。郑兴以忤意见疏,桓谭以远斥忧死。及明、章二帝祖述此意,故后世争为图纬之学,以矫世取资。是以通儒贾逵、马融、张衡、朱穆、崔寔、荀爽之徒,忿其若此,奏皆以为虚妄不经,宜悉收藏之。惟斯事深奥,善言古者必有验于今,善言天者必有验于人,而托云天之历数、阴阳、占候,今所宜急也。占候、术数,能仰瞻俯察,参诸人事,祸福吉凶既应,引之教义,亦有着明。此盖道术之有益于后世,为后人所尚也。

  〔一〕 按汉书王莽传曰:「卫将军王涉素养道士西门君惠。君惠好天文谶记,为涉言:『星孛扫宫室,刘氏当复兴,国师公姓名是也。』」又范书及袁纪载李守谶曰:「刘氏复兴,李氏为辅」。而直言「刘秀当为天子」者,蔡少公也。见袁纪卷一。

  二年(癸酉、一三三)

  夏四月丁丑,封虎贲中郎将冀为襄邑侯。执金吾商上书陈让,辞意恻至,书十余上,上遂听许。

  爵阿母〔宋〕(宗)娥为山阳君〔一〕。尚书左雄谏曰:「臣闻高祖约,非刘氏不王,非功臣不封。孝安皇帝封江京、王圣等,皆有地震之异。永建二年,封阴谋之功〔二〕,又有日蚀之变。通道术之士,或归于封爵不时之咎。方今青、徐饥馑,盗贼未息,陛下干干劳思以济民〔三〕,宜清净无为,以求天意。诚不应追录小恩,以亏大典。」上不从。

  〔一〕 据范书、续汉书及袁纪本卷永和二年五月史文改。

  〔二〕 胡三省曰:「不见于史。」

  〔三〕 易干卦曰:「君子,终日干干。」疏曰:「干干,言每恒终竟此日,健健自强,勉力不有止息。」

  雄复谏曰:「臣闻君莫不好忠正,恶谗谀;而臣莫不以忠得罪,以谗得幸。盖忠言难入,谗言顺耳易从也。夫刑罪,人情之所甚恶也。是以世俗为忠者少,而习谀者多。故令人主数闻其美,稀知其过,迷而不悟,至于危亡。臣伏见尚书故事〔一〕,无乳母赐爵之制。唯先帝时阿母王圣为野王君,造生残贼废立之祸,生则为天下所咀嚼,死则为海内所共快。桀、纣贵为天子,而庸仆恶以为比,以其富而无义也。夷、齐贱于匹夫,而王侯争与为类,以其贫而有德也。今阿母躬蹈俭约,以身率下,群僚蒸庶,莫不向风。而与王氏并同爵号,惧违本操,失其常愿。愚以为人心不相远,其所不安,远近一也。王圣之祸,未绝于口,倾覆之势,危于垒卵。臣请岁以钱千万给阿母,内可以尽恩爱之亲,外可以不为吏民之所怪也。」上卒不从。

  〔一〕 胡三省曰:「汉故事,皆尚书主之。」

  雄字伯豪,南〔阳〕郡涅阳人也〔一〕。居贫好学经,常以「服勤不足,学足。学者懈怠,宜崇经术,缮治太学」。既为尚书而陈之,帝从其言,更增弟子科〔二〕,除儒者为郎百余人。

  〔一〕 据洪亮吉说补。

  〔二〕 范书左雄传曰:「诏试明经者补弟子,增甲乙两科:员各十人。」

  雄上言曰:「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无以施化,招灾致祸,为害不细。孔子曰:『四十而不惑。』〔一〕礼:『四十强而仕。』〔二〕请自今孝廉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三〕,文吏试笺奏〔四〕,覆之端门〔五〕,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美风俗;有不承科,正其罪法。」帝从之。诏「郡国孝廉年四十已上,考德行,试其经。奏其茂才异行如颜渊、子奇,不拘年齿」。

  〔一〕 见论语为政。

  〔二〕 见礼记曲礼上,「强」上原有「曰」字。

  〔三〕 李贤曰:「儒有一家之学,故称家法。」

  〔四〕 胡三省引汉杂事曰:「凡群臣之书,通于天子者四品: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章者需头称『稽首上闻』,谢恩陈事,诣阙通者也。奏者亦需头,其京师官但言『稽首言』,下言『稽首以闻』,其中有所请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卿校送谒者台也。表者不需头,上言『臣某言』,下言『诚惶诚恐,顿首顿首,死罪死罪』,左方下附曰:『某官臣某甲、乙上。』」

  〔五〕 胡三省曰:「宫之正南门曰端门,尚书于此受天下章奏,令举者先诣公府谓试,以副本纳之端门,尚书审覆之。」

  今举孝廉徐淑年未满限〔一〕,台郎诘之,对曰:「诏书有『颜渊、子奇,不拘年齿』,是以本郡以臣充选。郎不能屈。雄诘之曰:「昔颜渊、子奇问一知十〔二〕,孝廉问一知几邪?」淑无以对。乃却归,郡守坐免。时郡国守相坐举者百余人。

  〔一〕 疑「今」系「广陵」之误。

  〔二〕 问,闻也,古通用。

  初,明帝时,政严事峻,九卿皆鞭杖。雄上言曰:「九卿位亚三〔事〕(等)〔一〕,班在大臣,行有佩玉之节,动有庠序之仪,加以鞭杖,诚非古典。」上即除之。

  〔一〕 据黄本改。三事,即三公也。

  袁宏曰:夫谋事作制令,以经世训物,使必可为也。古者四十而仕,非谓弹冠之会〔一〕,必将是年也。以为可仕之时,在于强盛,故举大限,以为民表。且颜渊、子奇,旷代一有,而欲以斯为格,岂不偏乎!

  〔一〕 师古曰:「弹冠,云入仕也。」

  己亥,京都地震。

  五月庚子,诏曰:「朕以不德,统奉洪业,无以承顺乾坤,协和阴阳,灾眚屡见,咎征仍彰。群公卿士将何以匡辅朕之不逮,奉答灾异?灾异不空设,必有所应,其各举敦朴之士一人,直言厥咎,靡有所讳。」

  汉中李固对曰:

  愚以为天不言,以灾异为谴告。政之治乱,主之得失,皆上帝所伺,而应以灾祥者也。王者父天母地〔一〕,体〔具〕(其)山川〔二〕。今日蚀地动,山崩昼晦,主将安立?物将安寄?昔江京之奸,祸及骨肉,至令陛下幽废,亲履艰难。天诱其衷,陛下龙兴,海内莫不忻悦。实有沛然改图,抑退权臣,询求善政,以顺天意。夜而得之,坐而待旦。今则不然,政令纷纭,以复仿蹈前轨矣。臣伏在草泽,痛心疾首。诚以陛下圣德应朝,实当嘉会,反衰弊之政,弘中兴之美,其功甚易,譬犹指掌。

  〔一〕 李贤引春秋感精符曰:「人主日月同明,四时合信。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宋均曰:「父天于圜丘之祀也,母地于方泽之祭也。」

  〔二〕 据严可均全后汉文改。范书李固传作「宝有山川」。

  臣闻善罚不如善政,善赏不如善教,善教之道,宜从内起。昔周宣、孝文,中兴之主也,皆改华服,霈然易规,乃能移风易俗,〔反〕(及)之于古〔一〕。今封阿母,恩赏太过,常侍近臣,威权太重。臣案图书,灾异之发,亦以为然。今宜斥退邪佞,投之四裔,〔二〕引纳方直,令在左右。陛下亲发德音,以招群俊,临御座,见公卿,言有称意,实时施行,显拔其人,以旌忠善。则陛下日有所闻,忠臣日有所献,君臣相体,上下交泰。阿保虽有大功,勤劳之恩,可赐以货贿,传之子孙,列土分爵,实非天意。汉兴以来,贤君相继,岂无保乳之养?非不宠贵之。然上畏天威,俯察经典,不可,故不封也。

  〔一〕 据全后汉文改。

  〔二〕 投之四裔,见文公十八年左传载史克之言。

  梁氏子弟群从,征为列侯,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妃后之家,所以少有存全者,非天性皆然,但坐权宠太过,天道恶盈也。

  天有北斗,所以斟酌元气;帝有尚书,所以出纳王命。若赋役平均,则百姓以安;万机不治,则天下以乱。今陛下所共治天下者,外则公卿、尚书,内则常侍、黄门,譬犹一门之内,一家之事,安则共其福,危则同其祸。由是观之,权柄不可不慎,号令不可不详。

  夫人君之有政,犹水之有堤防,堤防完全,虽遭雨水霖潦,不能为变。政教一立,暂遭凶年,不足为忧。诚令堤防穿漏,万夫同力,不复能救。政教一坏,贤智驰骛,不能复还。今堤防虽坚,渐有孔穴。譬之一人之身,本朝者,心腹也;州郡者,四支也。心腹痛则四支不举,故臣所忧,在腹心之疾,非四支之患。臣以为坚堤防,务政教,先安心腹,厘理本朝,虽有寇贼、水旱之变,不足介意也。〔诚〕(臣)令堤防坏〔漏〕(陋)〔一〕,心腹有疾,虽无水旱之灾,天下固不可不忧矣。

  〔一〕 皆据黄本改。

  臣父故司徒臣合,受先帝厚恩,子孙不敢自比于余隶〔一〕,故敢图书,悉心以对,不敢虚进。

  〔一〕 隶本贱称,此乃官宦子弟自谦之辞。

  扶风马融独对曰:

  臣闻「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一〕。夫阴阳刚柔,天地所以立也。取仁于阳,资义于阴,柔以施德,刚以行刑,各顺时月,以厚群生。帝王之法,天地设位,四时代序。王者奉顺,则风雨时至,嘉禾繁植;天失其度,则咎征并至,饥馑荐臻。今科条品制,〔四时〕禁令〔二〕,所以承天顺民者,备矣,悉矣,不可加矣。然而〔天犹有〕不平之效,〔民〕犹有咨嗟之怨者〔三〕,百姓屡闻恩泽之声,而未见惠和之实也。

  〔一〕 见易说卦。

  〔二〕 据通鉴卷五十一引补。

  〔三〕 皆据通鉴卷五十一引补。

  今从政者变忽法度,以杀戮威刑为能贤。问其国守、相及令、长何如?其称之也曰「太急」,其毁之也曰「太缓」。夫急致寒,缓致燠,二者罪同,而论者许急,此阴阳所以不和也。复之之道,审察缓急之谤誉,钧同寒燠之罪罚,以崇王政,则阴阳和也。好恶既明,则宰官之吏,知所避就。又正身以先之,严以莅之,不变则刑罚之。夫知为善之必利,为恶之必害,孰能不化?则官良矣。

  臣闻洪范八政,以食为首〔一〕;周礼九职,以农为本〔二〕。民失耕桑,饥寒并至,盗贼之原所由起也。古之足民,仰足以养父母,府足以畜妻子。然后敦五教,宣三德,〔三〕则休嘉之化可致也。夫足者,非能家给而人足,量其财用,为其制度。故嫁娶之礼俭,则昏姻以时矣;丧制之礼约,则终者掩藏矣;不夺其时,则农夫不失矣。夫妻子以累其心,产业以重其志,舍此而为非者,虽有必不多矣。今则不然,此盗贼所以不息。诚使制度必行,禁令必止,则士者不滥法式之外,百工不作无用之器,商贾不通难得之货,农夫不失三时之务〔四〕,各安所业,则盗贼消除,灾害不起矣。

  〔一〕 八政者:一曰食,二曰货,三曰祀,四曰司空,五曰司徒,六曰司寇,七曰宾,八曰师。洪范注曰:「食,劝农业也。」

  〔二〕 周礼大宰曰:「以九职任万民:一曰三农,生九谷。二曰园圃,毓草木。三曰虞衡,作山泽之材。四曰薮牧,养蕃鸟兽。五曰百工,饬化八材。六曰商贾,阜通货贿。七曰嫔妇,化治丝枲。八曰臣妾,聚敛疏材。九曰闲民,无常职,转移执事。」郑司农云:「三农,平地山泽也。九谷,黍、稷、秫、稻、麻、大小豆、大小麦」

  〔三〕 五教,文公十八年左传史克曰:「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三德,书洪范曰:「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又周礼师氏曰:「以三德教国子,一曰至德以为道本,二曰敏德以为行本,三曰孝德以知逆恶。」又礼记中庸曰:「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按袁纪所言三德,当以周礼说应之。

  〔四〕 周礼考工记曰:「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审曲面执,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通四方之珍异以资之,谓之商旅。饬力以长地财,谓之农夫。」

  太史张卫对曰:

  臣闻政善则休祥降〔一〕,政恶则咎征见。苟非圣人,或有失误。昔成王疑周公而大风拔树木,开金縢而反风至〔二〕,天人之应,速于影响。故诗称曰:「无曰高高在上,……日监在兹。」〔三〕间者,京师地震,雷电赫怒。夫动静无常,变改正道,则有奔雷土裂之异。

  〔一〕 「政善」原误倒,据黄本径正。

  〔二〕 史记鲁世家曰:「周公卒后,秋未获,暴风雷,禾尽偃,大石尽拔。周国大恐。成王与大夫朝服以开金縢书,王乃得周公所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成王执书以泣,……出郊,天乃雨,反风,禾尽起。」

  〔三〕 见诗周颂敬之章。其意曰莫言天高高在上,实因日月所照,瞻视人世,不可谓远也。

  自初举孝廉,迄今二百岁矣〔一〕,皆先孝行,行有余力,始及文法。辛卯诏以能宣章句奏案为限,虽有至孝,犹不应科,此弃本而就末〔二〕曾子长于孝,然实鲁钝〔三〕,文学不若游、夏,政事不若冉、季。今欲使一人兼之,苟外可观,内必有阙,则违选举孝廉之制矣。且郡国守相,割符宁境,为〔国〕大臣〔四〕,一旦免黜十有余人,吏民罢于送迎之役,新故交际,公私放滥,或临政莅民,为百姓取便,而以小过免之,是为夺人父母使嗟号也〔五〕。

  〔一〕 胡三省曰:「武帝元光六年初举孝廉,至是年凡二百七年。」

  〔二〕 指上文左雄上言「诸生试家法,文吏试笺奏」,帝纳之而下诏。袁纪未言下诏之日,范书作十一月辛卯,与衡言「辛卯诏」正合。

  〔三〕 论语先进孔子曰:「参也鲁。」

  〔四〕 据通鉴补。

  〔五〕 时胡广等上书驳左雄之议,出为济阴太守。顷之。与诸郡守十余人皆坐谬举受黜。衡此对以驳雄议为主,为广等鸣冤也。

  又察选举,一任三府,台阁秘密,振暴于外,货赂多行,人事流通。今真伪浑淆,昏乱清朝,此为上陵下替,分威共德,灾异之兴,不亦宜乎?

  易不远复,论不惮改〔一〕,朋友交接且不宿过,况于帝王,承天理物,以天下为公者乎!中间以来,妖星见于上,震裂着于下〔二〕,天诫详矣,可为寒心。明者消祸于未萌,今既见矣,修政恐惧,则转祸为福矣。

  〔一〕 胡三省曰:易曰:「不远复,无祇悔。」论语曰:「过则勿惮改。」

  〔二〕 裂原作「烈」,据黄本径改。

  上览众对,以李固对为第一〔一〕,诸常侍悉叩头谢罪,朝廷肃然。

  〔一〕 沈钦韩曰:「案融对碌碌无取,衡乃归咎于左雄,为胡广等讼冤。文人固陋如此,视固之直指近幸外戚,以感悟人主,有天壤之别矣。惜袁范各以意刊削,二书相校,同者纔十之三,遂不见元本。」按融、衡二对不见范书,唯通鉴删取袁纪而引之。

  拜固为议郎,权臣皆切齿于固,将加之罪。朝中名臣黄琼等救解之。岁中,梁商请为从事中郎。商以后父辅政,柔和自守,内竖乱政,不能有所裁。固奏记于商曰:「今四海云扰,背义趋利,父劝其子,兄勉其弟,皆先论价而后定位。夫致一贤则国赖其功,招一恶则天下被其害。数年已来,妖怪屡起,宫省之中,必有阴谋。将军位尊势重,诚令王政一整,必享不朽之福。」商不能用。

  戊午,太尉庞参、司〔空〕(徒)王龚以灾异免〔一〕。

  〔一〕 据黄本改。又庞参罢,范书乃七月事。

  六月,太常孔扶为司空。

  丁丑,洛阳宣德亭地坼八十五丈。本志称李固曰:「阴类专恣,将有分坼之象。」其后中常侍专权忿争之应也。

  八月己巳,大鸿胪施延为太尉。

  冬十月,初随月律作应钟。

  三年(甲戌、一三四)

  夏戊戌,大赦天下〔一〕。赐民爵;八十已上米,人一斛;九十已上帛,人一匹,絮三斤。

  〔一〕 范书顺帝纪「夏」下有「五月」二字,袁纪脱。

  秋七月,羌寇〔汉〕(濮)阳〔一〕。

  〔一〕 汉濮形近而讹。

  冬十一月,羌寇武都。

  壬寅,司徒刘〔崎〕(恺)、司空孔扶以灾异免〔一〕。

  〔一〕 恺死于延光二年,此「恺」乃「崎」之误。

  己巳〔一〕,大司农黄尚为司徒,光禄勋王卓为司空。

  〔一〕 是月壬辰朔,无己巳。「己巳」乃「乙巳」之讹。与壬寅隔二日,与事合。

  四年(乙亥、一三五)

  春二月丙子,诏曰:「自今中官得以养子为后。」

  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以选举贪污免。

  戊寅,执金吾梁商为大将军,故太尉庞参为太尉。

  商推诚实不为华饰,尝病多藏厚亡为子孙累,故衣裘车马供用而已,租俸赏赐分与昆弟故旧,虚心下士,门无停宾,检约宗族亲戚,莫敢犯禁,朝廷由是敬惮之。在位所辟召,皆四海英俊,其所招引推进如李固、周举等数十人。

  时魏郡霍谞舅宋光,为人所诬,引〔以〕刊定诏书系洛阳狱〔一〕,考讯楚毒。谞年十五,奏记于商曰:「谞闻春秋之义,原情定罪〔二〕。传曰:『人心不同,其若面焉。』〔三〕斯盖谓天下窊隆广狭高卑之形耳,至于鼻从目横,眉在眼上,未有不然者。人心异者,刚柔舒急倨敬之间,至于趋利避害,畏死乐生,亦复同也。谞与光骨肉之亲,义有相隐,言光冤结,未有可信,请以人情平之。光衣冠子孙,径路平易,位极州郡,日望征辟,亦无瑕秽纤介之累,无故刊定诏书,欲何救解?就有所疑,当以道理求便,安能触冒死祸,以解微细?譬诸附子疗饥〔四〕,鸩毒止渴,未入腹胃,咽喉已绝,岂可为哉!光不定制书,情既可原,台阁执事,知而不治,吁嗟紫宫之门,泣血两观之下,伤和致灾,为害滋甚。明将军德盛位尊,人臣无二,言行动天地,举措移阴阳,诚肯留神省察,沛然信理,必有于公高门之福〔五〕,和气立应,天下幸甚。」商嘉谞辞意,即奏原光罪。

  〔一〕 据范书补。

  〔二〕 昭公十九年公羊传言许止虽弒君而不罪之事也。

  〔三〕 襄公三十一年左传曰:子产对子皮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吾岂敢谓子面如吾面乎!」故疑袁纪「其若」二字误倒。

  〔四〕 战国策燕策曰:苏秦为燕说齐宣王曰:「人之饥,所以不食乌喙者,以为虽偷充腹而与死同患也。」沈钦韩引急就篇注曰:「乌喙,形如乌之嘴也。附子,附大根而旁出者。一岁为侧子,二岁为鸟喙,三岁为附子,四岁为乌头,五岁为天雄。」附子乃毛莨科多年生草本植物,根、茎、叶俱有毒,根尤甚。

  〔五〕 汉书于定国传载于公语曰:「少高大闾门,令容驷马高盖车。我治狱多阴德,未尝有所冤,子孙必有兴者。」

  闰月丁亥,日有蚀之。

  十二月甲寅,京都地震。诏百寮上封事,靡有所讳。

  永和元年(丙子,一三六)

  春正月己巳,大赦天下。

  诏问公卿北乡侯宜加谥列昭穆与木主否,群僚皆谓宜加谥。司隶校尉周举议曰:「北乡侯本非正统,奸臣所立,立未逾岁,年号未改,皇天不佑,大命夭昏。孔子作春秋为制,王子猛不称崩〔一〕,鲁子野不书葬〔二〕。北乡无他功德,以王礼葬,于事已崇,不宜称谥。」上从之。

  夏四月壬寅,追号皇后母开封君。

  冬十月丁未,永福殿火〔一〕。

  〔一〕 范书顺帝纪、扬厚传及续汉志均作「承福殿」。

  丙子,太尉庞参以久病策罢。故司空王龚为太尉〔一〕。

  〔一〕 按十年辛巳朔,无丙子。范书作「十一月」是。又王龚为太尉,范书作「十一月乙巳」。

  十月〔一〕,武陵太守奏蛮夷望上恩,请入贡,比汉民。议者以为可听。尚书令虞诩曰:「自古圣王,不臣异俗。非德不能及,威不能加,以蛮夷兽心,贪婪难整。是故羁縻绥抚,受而不逆,叛而不追。今赋而税之,必有怨叛,叛而伐之,必复兴士众。计其所得,不价所费,必有后悔之不追。」上不从。

  〔一〕 前有十月,此不当复出。或系衍文,或乃十一、二月之误。

  诩字升卿,陈国武平人。祖父经为狱吏,常效于公之治狱。及诩之生,经曰:「吾虽不能及于公,子孙可至九卿。」故字曰升卿。少失父母,与祖父母居。年十三通尚书,国相见而奇之,欲以为吏。诩曰:「祖母年九十,居贫,非诩无以供养。」乃止。

  二年(丁丑、一三七)

  春,武陵蛮夷以贡非旧约叛。

  三月乙卯,司空王卓薨。丁丑,光禄勋郭〔虔〕(干)为司空。〔一〕

  〔一〕 据范书及袁纪下文改。

  夏四月丙申,地震。

  五月癸丑,山阳君宋姚有罪,归里舍。

  秋七月,日南蛮反。交址刺史樊演出讨失利,寇遂攻掠郡县。上甚忧之,议者宜遣大将军发荆、扬、兖、豫四万人赴救。

  大将军从事中郎李固议曰:「荆、扬安稳,发其吏救之可也。今荆、扬盗贼盘结,武陵、南郡〔蛮〕夷未集〔一〕,长沙、桂阳数被征发,难复扰动,其不可一也。兖、豫之民,闻万里征役,无有还期,恐十五万户不得一士,郡县迫促,惧有叛亡,其不可二也。南州水土温暑,〔加〕(如)有瘴气〔二〕,恐死者十四五,必道路奔散不能禁,其不可三也。士卒比到,万里疲劳,不可复斗,其不可四也。军行三十里为程,九千余里,三百日乃到。计人日五升,用米〔六〕十万斛〔三〕,尚不计将吏驴马之食,但自致费〔且〕(但)若此,〔四〕其不可五也。设使军到,死亡者众,不足当,复益发,此为刻割心腹而乐四支〔五〕,其不可六也。今二郡徒叛,还自相攻,但坐征发之故,何况乃发四州赴万里哉!其不可七也。前中郎将尹就使益州,益州谚曰:『虏来尚可,尹来杀我。』后就征还,以兵付刺史张乔,因其民困,旬月破灭殄尽。此发将无益之效,州郡(不)可任之验也〔六〕。可但选有勇略仁惠,以为刺史、太守,勿与争锋,以恩信招来,赦杀伤之罪,以息发军。故并州刺史祝良性多勇决;及张乔前在益州,实有破虏之功,皆可任用也。文帝遣冯唐即赦魏尚〔为〕云中太守,就拜龚舍为泰山太守〔七〕,祝良等可用,皆宜即拜,便道之官。」于是拜祝良为九真太守,张乔为交址太守,二郡即安。

  〔一〕 据范书南蛮传补。

  〔二〕 据范书南蛮传改。

  〔三〕 据范书南蛮传补。

  〔四〕 据陈澧校而改。

  〔五〕 范书南蛮传「乐」作「补」。

  〔六〕 据文意删。

  〔七〕 据钮永建校而补。又魏尚事见汉书冯唐传,龚舍事见汉书两龚传。

  冬十月,行幸长安,祀陵庙。

  丁卯〔一〕,京师地震。

  〔一〕 十月乙亥朔,无丁卯。范书作十一月事,疑袁纪有脱文。

  三年(戊寅、一三八)

  春二月乙亥,京师地震。

  夏闰月己酉,京师地震。

  秋八月乙卯,太白昼见。本志以为大将军梁商父子贵盛之象也。〔一〕

  〔一〕 此亦东观记天文志之文。

  己未,司徒黄尚以灾异罢。

  九月癸酉,光禄勋刘寿为司徒〔一〕。

  〔一〕 范书作「九月己酉」。按是月庚午朔,无己酉,范书误。又袁纪「光禄」下原脱「勋」字,径补。

  十二月戊申,日有蚀之〔一〕。会稽(九)郡以闻〔二〕,京师不见。

  〔一〕 续汉志及范书均作「十二月戊戌朔」。

  〔二〕 据续汉志删。

卷十九"后汉孝顺皇帝纪下"

  四年(己卯、一三九)

  春二月乙亥,京师地震〔一〕。

  〔一〕 范书、续汉志均作「三月」,黄本正作「三月」,蒋本见下文有「二月」,妄改之耳。按此条当移至「夏四月戊午」条前。袁纪于此当脱「春正月庚辰,中常侍张达等有罪诛」句,故下述此事始末。又梁商所言「达和气」,即指春正月皇帝亲率三公九卿迎春于东郊,以致和气之意。

  初,上之立,阉官之力也,由是宠之,始专政事,争执权势。中常侍张达等乃谗中常侍曹腾、孟贲与将军商召诸王子〔一〕,请收之。上曰:「将军父子我所亲,必是共嫉之耳。」乃诛达等,辞及在位大臣。商上表曰:「春秋之义,功在元帅,罪在首恶〔二〕,赏不僣溢,刑不淫滥,五帝三王所以致康乂也。窃闻考故中常侍张达等,语多所〔牵〕及大臣〔三〕,大狱一起,无辜者众,非所以达和气,平政化也。宜早决竟,以息逮捕之烦。」上从之。

  〔一〕 范书梁冀传「张达」作「张逵」。

  〔二〕 成公二年左传曰:晋郄克率鲁、卫、曹败齐于鞍。晋师归,范文子后入。武子曰:「无为吾望尔也乎?」对曰:「师有功,国人喜以逆之,先入,必属耳目焉,是代帅受名也,故不敢。」此即「功在元帅」之意也。又僖公二年公羊传曰:「虞,微国也,曷为使虞首恶?虞受赂,假灭国者道,以取亡焉。」其解经「虞师、晋师灭下阳」句,乃「罪在首恶」之意也。

  〔三〕 据陈璞校记补。

  二月,以商少子虎贲中郎将不疑为步兵校尉。商上书曰:「不疑童孺,猥处成人之位,是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昔者晏平仲辞鄁殿以守其富〔一〕,公〔仪〕(鱼)休不〔受〕(爱)鱼食以定其位。〔二〕臣虽不才,亦愿固福禄于圣世。故敢布腹心,触罪归诚。」上许之,以不疑为侍中、奉车都尉。

  〔一〕 襄公二十八年左传曰:「庆氏亡,与晏子鄁殿其鄙六十,弗受。晏子对子尾曰:「不受鄁殿,非恶富也,恐失富也。且夫富,如布帛之有幅焉。为之制度,使无迁也。夫民,生厚而用利,于是乎正德以幅之,使无黜嫚,谓之幅利。利过则为败。吾不敢贪多,所谓幅也。」后与北郭佐邑六十,受之。

  〔二〕 史记循吏传曰:「公仪休为鲁相,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按袁纪之「鱼」据黄本改作「仪」。「爱」据史记改作「受」。

  商疾边吏失和,使羌戎不静。并州刺史来机、叙州刺史刘康当之官,商亲喻之曰:「戎狄荒服,蛮夷要服,言其荒忽无常、统领之道,亦无常法,临事制〔宜〕(官)〔一〕,略依其俗。二君皆表素疾恶,欲分明黑白。孔子曰:『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三〕况戎狄乎!宜防其大恶,忍其小过。」机、康不从,羌戎扰动,机、康皆坐事征。

  〔一〕 据陈璞校记改。

  〔二〕 见论语泰伯。

  夏四月戊午,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笃癃不能自存者人粟五斛;贞妇帛,人三匹;九十以上人二匹。

  是时良二千石初有任峻、苏章,后有陈琦、吴佑、第五访之徒,海内称之。

  峻字叔高,渤海?人也。为剧令。洛阳自王奂之后,连诏三公特选,皆不称职。峻以公能召拜,选文武吏各尽其用,发剔奸盗,不得旋踵,民间皆畏之。断狱岁不过数十人,其威禁猛于王奂,而文理政教不如也。后为太山太守。

  苏章字孺文,京兆杜陵人也〔一〕。为冀州刺史,勤恤百姓,摧破豪侠,坐免归养,高于乡里。时天下不治,民多悲苦,论者日夜称章,朝廷遂不能复用之。

  〔一〕 黄本作「京兆茂陵人」,而京兆无茂陵,有杜陵,故蒋氏本作「杜陵」。然范书苏章传作「扶风平陵人」。二者互异,未知孰是。又谢承书:「苏章字士成,北海人,负籍追师,不远千里。」则是别一苏章也。

  陈琦字公鲁,陈留人也。为徐州刺史,时有盗贼,与吏士同寒苦,争为用。后迁琅邪相,天大旱,用功曹伏禹之言,条前相所贼杀无辜,斋戒设坛而祭之,数日,天下大雨。

  第五访字仲谋,京兆人也〔一〕。初为新都令,恩化大行,二年之间〔二〕,邻县归之,户口十倍。迁张掖太守,民饥,米石数千。访开仓廪赈之,不待上诏,谓掾吏曰:「民命在沟壑,太守权救之。」由此一郡得全,朝廷降玺书嘉之。既而从轻骑循行田亩,劝民耕农,其年谷石百钱。后为南阳太守,护羌、乌桓校尉,边境伏其威信。

  〔一〕 访乃第五伦之族孙,京兆长陵人也。

  〔二〕 范书循吏传作「三年之间」。

  五年(庚辰、一四0)

  春二月戊申,京师地震。

  夏四月,南单于寇河西,天子开以恩信,喻而降之。单于脱帽辟帐谢罪,中郎将陈龟以单于无足可效,迫切令自杀。龟下狱。

  五月己丑晦,日有蚀之。

  秋七月,羌寇金城及三辅,将遣西师,谋元帅,佥曰:「护羌校尉马贤。」大将军梁商曰:「贤本西方斗筲之子,虽有割鸡之效,然齿以老矣,不如太中大夫宋汉。」不从。

  丁丑,赦死罪以下及亡命赎罪各有差。

  八月,以弘农太守贤为征西将军,稽久不进。

  马融知其将败,上疏乞自效曰:「今杂种诸羌,转相钞盗,宜及其未并,亟遣深入,破其支党。而马贤等处处留滞,羌胡百里望尘,千里听声〔一〕,饮酒高会,不以为虑,坐食谷米,未闻所击,臣窃惑之。夫事不复校,而可收名覆实,斯乃征讨者之私便,非国家之公利也。臣听舆人之颂云〔二〕,贤欲目前受降,使哗声东闻。且惧士卒将不堪命,有高克溃叛之变也〔三〕。臣又闻吴起为将,暑不张盖,寒不披裘,戎事不迩女器。今贤野次垂幕,珍肴杂沓,儿子侍妾,事与古反。臣兄弟受恩,诚私愤悒。铅锡之刀,以效一割之用,臣愿请兵五千,纔加部队之号,庶自率励,与之齐勇。昔毛遂愿处囊中,赵之冢养欲说燕,初为众笑,后效其功〔四〕。臣托儒者,不便武职,猥陈此言,访之群司,知当受虚诞之辜,唯加裁省。」不听。

  〔一〕 沈钦韩曰:「御览三十七兵书曰:名将望尘,知马、步之多少也。北齐书斛律金传:金行兵用匈奴法,望尘识马、步多少,嗅地知军度远近。」

  〔二〕 僖公二十八年左传曰:晋侯围曹,听舆人之颂,舍于曹人墓地。曹人惧,晋人因其凶也而攻之,遂入曹。疑袁纪此句有脱误。

  〔三〕 闵公二年左传曰:「郑人恶高克,使帅师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

  〔四〕 毛遂之事见史记平原君列传。赵厮养卒事见张耳陈余列传。

  融字季长,援兄子严之子也。兄续博览古今,同郡班固着汉书,缺其七表及天文志,有录无书,续尽踵而成之。融少笃学,多所通览。大将军邓骘闻其才学,召为舍人。非其好也,避地至〔叙〕(梁)州〔一〕。会羌戎扰攘,边谷踊贵,困厄甚,乃叹曰:「古人有言:『左手据天下图,右手刎其喉,愚夫不为也。」何则?生贵于天下。今以咫尺之耻,而丧千金之躯,非老庄之意也。」乃还应骘命,转为郎中〔三〕,校书东观十余年,穷览典籍。稍迁尚书、南郡太守,坐事髡徙朔方,遇赦,还为议郎。

  〔一〕 据黄本改。蒋本「叙」多作「梁」。

  〔二〕 李贤曰:「庄子曰。言不以名害其生者。」

  〔三〕 郎中原作「中郎」,据范书、谢承书、续汉书径改。

  融美才貌,解音声,学不师受,皆为之训诂〔一〕,弟子自远方来受业者常千余人。融外戚家,虽好儒术,而服饰甚丽,坐绛纱帐,侍婢数十,声妓不乏于前,弟子以次相授,鲜有睹其面者。

  〔一〕 范书本传曰:「着春秋三传异同,注孝经、论语、诗、易、三礼、尚书。」

  是时朝政多僻,竞崇侈靡。侍中张衡上书曰:「臣伏惟陛下宣哲克明,继体承天。中道倾覆之变,以应潜龙之德〔一〕。及乘云高济,盘桓天位,诚所谓将隆大任,必先倥偬之也〔二〕。亲履艰难,犹知物情,故能一贯万机,无所疑惑。宜获神祗之应,受黎庶之誉。而阴阳未和,灾眚屡见,天道幽远,成败易睹。近世郑、蔡、江、樊、周广、王圣,皆为效矣〔三〕。恭俭畏恶,必蒙福祉,奢淫谄慢,鲜不夷戮,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也。夫情胜其性,流遁忘返,岂惟不肖,中才皆然。苟非大贤,不能思义,故过结罪成。向使能瞻前顾后,援镜自戒〔四〕,则何陷于凶患乎!贵宠之臣,众所属仰,其有愆尤,上下知之。褒美戒恶,有心皆同,故怨讟溢乎四海,神明降其祸孽。顷年雨常不足,思求所失,则洪范所谓『僣恒旸若』也〔五〕。惧群臣奢泰,昏迷典式,自下逼上,用速咎征。又前年京都地震土裂,土裂者威分,地震者民扰也。君以静唱,臣以动和,威自上出,不趣于下,礼之正也。窃惧君有厌倦,制不专己,恩不忍割,与众共威。威不可分,德不可共。洪范曰:『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天监孔明,虽疏不失。灾异示人,前后数矣,未见所革,以复往悔。自非圣人,不能无过。愿陛下思惟所见,稽古率旧〔六〕,勿令刑德大柄〔七〕,不由天断。惩忿窒欲,事依礼制,礼制修〔则〕奢僣息〔八〕,事合宜则无凶咎。然后神圣允塞,灾沴不至矣。」

  〔一〕 易干卦曰「潜龙勿用」。疏曰:「潜者,隐伏之名也;龙者,变化之物。潜龙之时,小人道盛,圣人虽有龙德,于此时唯宜潜藏,勿可施用。」

  〔二〕 李贤曰:「埤苍曰:倥偬,穷困也。亦谓顺帝被废时也。」

  〔三〕 郑,郑众;蔡,蔡伦;江,江革;樊,樊丰也。

  〔四〕 李贤曰:「楚辞曰:『瞻前而顾后兮,援镜自戒。』谓引前事以为镜而自戒敕也。韩诗外传曰:『明镜所以照形,往古所以知今。』」

  〔五〕 书洪范注曰:「君行僣差,则常旸顺之,常旸则多旱也。」

  〔六〕 范书张衡传「所见」作「所(

)」。(),以也。

  〔七〕 大柄,即八柄也,谓爵、禄、予、置、生、夺、废、诛也。见周礼大宰。

  〔八〕 据范书补。

  衡雅……〔一〕刘向父子领校秘书,阅定九流,复无谶书。谶书出于哀、平之际,皆虚伪之徒以矫世取容,不可信也。衡乃上书具陈谶不可用。

  〔一〕 雅字下原阙三十九字,当与图谶事有关。

  衡字平子,南阳鄂人也〔一〕。和帝世为尚书郎。是时承平日久,天下奢泰,自王公至于庶人,莫不逾制,故衡作二京赋讽焉。衡精微有文思,善于天文阴阳之数,由是迁太史令。衡作地动仪,以铜为器,圆径八尺,形似酒樽,合盖充隆,饰以山龟鸟兽。樽中有都柱,傍行八道,施关发机;外有八方兆龙,首衔铜丸,蟾蜍承之。其牙机巧制,皆隐樽中,张讫,覆之以盖,周密无际,若一体焉。地动摇樽,所从来龙机发则吐丸,蟾蜍张口受之。丸声震扬,〔伺〕(同)音觉知〔二〕,即有龙机,其余七首不发,则知地震所起从来也。合契若神,自此之后,地动史官注记,记所从方起。来观之者,莫不服其奇。又作浑天仪。衡深叹扬雄太玄经,谓崔瑗曰:「观太玄经,知子云殆尽阴阳之数也。非特记传之属,实与五经相拟,汉得天下二百岁之书也〔三〕。所以作者之数,必显一世,常然之符也。太玄,四百岁,其兴乎?竭己之精思,以揆其义,更使人难论阴阳之事。」久之,出为河间相。衡所著述,皆传于世。

  〔一〕 范书作「西鄂人」。汉书地理志之应劭注曰:「江夏有鄂,故加西云。」则本亦名鄂也。

  〔二〕 伺同形近而讹,故正之。

  〔三〕 李贤曰:「子云当哀帝时,着太玄经,自汉初至哀帝二百岁也。」

  九月,太尉王龚以疾罢。

  初,龚患宦官之乱,上疏言其罪,宜罢遣逐之。宦官乃使客作飞章,欲陷龚以罪。诏太尉龚亟自实。从事中郎李固说大将军梁商曰:「王公束修励节,而受谗佞之患。夫三公尊重,旧典不有大罪,不至轻问也〔一〕。王公沈静内明,若有他变,朝廷获害忠良之名。语曰:『善人在患,饥不及餐。』宜救其艰。」商从之,由是得免。

  〔一〕 范书王龚传作「不至重问」。李贤曰:「大臣狱重,故曰重问。武帝时,丞相薛宣、御史大夫瞿方进有罪,上使五二千石杂问。音义云:大狱重,故以二千石五人同问之。」袁纪作「轻」,误。

  龚字伯宗,山阳高平人。安帝时为司隶校尉,京邑肃然,有高名于天下。初,龚夫人卒,龚与诸子并扶杖行服。是时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幸不为夭,复何恨哉!」议者两讥焉。

  十一月,遣匈奴中郎将将兵讨南匈奴叛者,斩首二千余级,叛者乞降〔一〕。

  〔一〕 所遣者,张耽也。此段原误置本卷上文「是时朝政多僻」前,今移正之。

  六年(辛巳、一四一)

  春正月丙子,征西将军马贤讨羌到射姑山回〔一〕。

  〔一〕 贤军败于此,贤及二子并死于此役,袁纪必有脱文。

  三月庚午〔一〕,司空郭虔久病策罢。丙午,太仆赵诫为司空。〔二〕

  〔一〕 范书顺帝纪作「庚子」。按是月乙酉朔,无庚午。庚子乃第十六日,丙午二十二日。袁纪误。

  〔二〕 谢承书、范书作「赵戒」。

  秋八月丙午〔一〕,大将军梁商薨。

  〔一〕 范书作「丙辰」。按是月癸丑朔,无丙午,袁纪亦误。

  初,商会于洛水,请从事中郎周举,举称疾不行,商亲昵皆会焉。倡乐即毕,终以歼露之歌〔一〕,坐中皆流涕。举闻而叹曰:「此所谓哀乐失时,非其所也,惧将有祸。」俄商疾困,移归旧弟,敕冀、不疑曰:「吾以无德受恩深厚,生无补益朝廷,死必耗费帑藏。衣〔衾〕(食)饭含玉珠神物〔二〕,无益朽骨,但增尘埃。我生平所不愿,虽有圣人〔之〕制〔三〕,亦有权时之宜。方今边境未宁,盗贼未息,朝廷用度,常〔苦〕(若)不足〔四〕。气绝之后,便敛以时服,殡已便关,关毕便葬。上无损于国,下从我本意。孝子善述人之志,忠臣每事依先公。必从吾言,使魂神有知,无恨于黄泉。」冀、不疑欲奉行,朝廷不听。车驾亲临,谥曰忠侯。以河南尹冀为〔大〕将军〔五〕,不疑为河南尹。

  〔一〕 古今注音乐曰:薤露、蒿里并丧歌也,出田横门人。横自杀,门人伤之,为之悲歌,言人命如薤上之露,易晞灭也。其辞曰:「薤上朝露何易晞,露晞明朝还复滋,人死一去何时归。」孝武时,李延年为之曲,薤露送王公贵人,挽柩者歌之,世呼为挽歌。

  〔二〕 据范书改。

  〔三〕 据龙溪精含本、学海堂本补。蒋本原阙,黄本作「神」,误。

  〔四〕 据陈澧校改。

  〔五〕 据范书补。

  九月,羌寇武威。

  辛亥晦,日有蚀之。

  冬十一月,行车骑将军、执金吾张乔屯兵三辅。

  汉安元年(壬午、一四二)

  春正月癸巳,大赦天下。

  二月丙辰,诏大将军、公卿举贤良方正、探赜索隐者各一人。

  夏六月,以匈奴立义王兜楼储为南单于,立于京师。公卿备位,使大鸿胪授印绶,引上殿,赏赐阏氏以下各有差。

  初,商病笃,上亲临幸,问以遗言。商对曰:「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臣从事中郎(将)周举〔一〕,清高忠正,可重任也。」由是上拜举谏议大夫。

  〔一〕 据范书删。

  及是之时,连有变异。上思商言,召举于显亲殿问之。举对曰:「陛下初即位,遵修旧典,远近肃然。顷年以来,稍违于前,朝多宠幸,禄不原德,府藏空匮,有瓦解之心。观天察人,方古准今,诚可危惧。书曰:「僣恒旸若。』夫僣差无度,则言不从而下不治。阳无以制,则上扰下竭。宜密严敕州郡,察强豪大奸,以时擒讨。」于是下不循法,盗贼并起,杀长吏二千石,横行州郡不能禁,归罪刺史、二千石。上乃召举与群议遣八使〔一〕。

  〔一〕 疑「群」下脱「臣」字。

  秋八月,遣光禄大夫张纲、侍中杜乔等八人持节循行天下〔一〕,表贤良,显忠勤,贪污有罪者,虽刺史辄收以闻。

  〔一〕 按范书周举传,时拜举为侍中,与侍中杜乔、守光禄大夫周栩、前青州刺史冯羡、尚书栾巴、侍御史张纲、兖州刺史郭遵、太尉长史刘班,并守光禄大夫,分行天下。据此张纲实任侍御史,与袁纪作「光禄大夫」异。

  乔等奉命而行,唯纲独埋车轮于都亭不动〔一〕,曰:「豺狼当道,安问狐狸!」遂上书曰:「大将军梁冀、河南尹不疑蒙外戚之援,荷过厚之恩,以刍荛之姿,居阿保之任,不能敷扬五教,翼赞日月,而专为封豕长蛇〔二〕,肆其贪饕,甘心货贿,纵恣无厌,多结谄谀,以害忠良,诚天威所不赦,大辟所宜加也。谨条其无君之心一十五事于左,皆忠臣之所切齿也。」书奏,京师振竦。时皇后内宠方盛,冀兄弟权重于主,诸梁姻族冠冕盈朝。上虽信纲言然卒不罪冀。

  〔一〕 王先谦曰:「苏舆曰:案孙子九地篇『方马埋轮』注:『埋轮,持不动也。』马融传『埋根行道,以先吏士』,注:『埋根言不退。』传亦谓驻车轮于此不肯之部,非真埋之于地也。」

  〔二〕 定公四年左传曰:申包胥如秦乞师曰:「吴为封豕长蛇,以荐食上国,虐始于楚。」扬伯峻曰:「淮南子本经训云『尧之时,封豨、修蛇为民害,乃使羿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封豨』,文选辨命论注引作『封豕』。淮南子不用『长』字,改『长』为『

  修』,避其父讳。」

  侍中杜乔奏免陈留太守梁让、济阳太守泛宫、济北太守崔瑗,赃罪狼籍,梁氏亲党也。荐泰山太守李固在郡忠能,征固为将作大匠。

  固亦方直不挠,好推贤士。上疏曰:「臣闻『气之清者为精,人之清者为贤。治身者以积精为宝,治国者以积贤为道』〔一〕。昔秦欲谋楚,遣使观宝。楚王乃列其贤臣以为国宝,秦使惧之,遂为寝兵〔二〕。魏文侯师子夏,友田子方,轼段干木之闾,群俊竞至,名过齐桓〔三〕,斯诚积贤之符效也。陛下拨乱龙飞,初登大位,聘南阳樊英,征江夏黄琼,广汉扬厚,会稽贺纯,策书嗟叹,待以优位,是以岩穴幽人,肥遯之士〔四〕,莫不弹冠振衣,乐为时用,四海欢然,归服圣德。自顷以来,渐更陵迟,诸侍中皆膏粱之余,势家子弟,无宿德名儒可顾问者。愚以为琼等久处郎署,已且十年。诚恨陛下隆崇于始,而弃之于末也。光禄大夫周举、侍中杜乔深沈正直,当世名臣,宜登常伯,豫闻国政者也。」天子纳焉。

  〔一〕 见春秋繁露通国身篇。

  〔二〕 事见新序。

  〔三〕 史记魏世家曰:「秦欲伐魏,或曰:『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上下和合,未可图也。」

  〔四〕 易履卦曰:「幽人贞吉,中不乱自也。」疏曰:「既能谦退幽居,何有危险自乱之事。」惠栋以为汉人皆以幽人为幽系之人,疑幽人一辞经范晔改窜。今按袁纪亦作「幽人」,则汉人亦将幽人作隐居之士解,范晔依袁纪,何曾改窜?又易遯卦曰:「肥遯,无不利。」疏曰:遯者,隐退逃避之名。」又曰:「遯之最优,故曰肥遯。」

  大将军梁冀怨张纲之奏己也,会广陵贼张婴杀刺史、二千石,冀以纲为广陵太守,若不为婴所杀,则欲以法绳之。

  前太守往辄多请兵〔一〕,及纲受拜,诏问:「当须兵几何?」对曰:「无用兵为。」遂单车之官。径诣婴垒门,婴大惊,剧走闭垒。纲又于门外罢遣吏兵,独留所亲者十余人,以书喻其长老素为婴所信者,请与相见,问以本变,因示以诏恩,使还婴。婴见纲推诚,即出见纲。纲延置上坐,问所疾苦。礼毕,乃喻之曰:「前后二千石多非其人,杜塞国恩,肆其私求。〔卿〕(乡)郡远〔二〕,天子不能朝问之也,故民相聚以避害也。二千石信有罪矣,为之者又非义也。忠臣不亏君以求荣,孝子不损父以求富。天子仁圣,欲文德以来之,故使太守来,思以爵禄相荣,不愿以刑罚〔相加〕也〔三〕。今诚转祸为福。若闻义不服,天子赫然发怒,大兵云合,岂不危乎?今不料强弱,非明也;弃福取祸,非智也;去顺效逆,非忠也;身绝无嗣,非孝也;背正从邪,非直也;见义不为,非勇也。六者,祸福之机也,宜深计其利害。」婴闻泣曰:「荒裔愚臣,不能自通王室,数为二千石所枉,不堪困苦,故遂相聚偷生,若鱼游釜中,知其不〔可〕久,(可)且以喘息须臾耳〔四〕。明府仁及草木,乃婴等更生之泽也。愚戆自陷不义,实恐投兵之日,不免孥戮也。」纲曰:「岂其然乎?要之以天地,誓之以日月,方当相显以爵位,何祸戮之有!」婴曰:「苟赦其罪,得全首领,以就农亩,则抱戴没齿,爵位非望也。」婴虽为大贼,起于狂暴,自分必及祸,得纲言,旷若开明,乃辞还营。明日,遂将所部万余人与妻子,面缚谒纲〔五〕。纲悉释缚慰纳,单车将婴入营,置酒为乐,大会月余,抚循以意,莫不委心。谓婴曰:「卿诸人积年为害,一旦解散,方垂荡然,当条名上,必受封赏。」婴曰:「乞归故业,不愿复以秽名污明时也。」纲以其至诚,乃各从其意,亲悉为安处居宅。子弟欲为吏者,听之;不欲,不强。为吏则随才任职,为民则劝以农桑,四业并兴,南州晏然。

  〔一〕 「辄多」原误作「多辄」,据黄本改。

  〔二〕 卿乡形近而讹,今正之。

  〔三〕 据范书张纲传补。

  〔四〕 据陈澧校改正。

  〔五〕 通鉴考异曰:「帝纪:『九月,张婴寇郡县。』又云:『是岁,婴诣纲降。』按张纲传云『寇乱十余年』,则非今年九月始寇郡县也。袁纪置婴降事于八月下、十月上。今从之。」王先谦以通鉴为非。按袁纪乃以纲之郡之月为准,通叙此事,非〔婴〕必降于是月也。通鉴依袁纪而书,实循编年史体「通比其事」之成法,甚是。

  论纲功当封,为冀所遏绝,故不侯。天子美其功,征用之。疾病卒官,时年四十六〔一〕。朝廷甚惜之,婴等三百余人〔二〕,皆衰杖送丧,哀同考妣。

  〔一〕 范书汲古阁本作「三十六」,标点本同袁纪。

  〔二〕 范书作「五百余人」。

  封中常侍巩顺为列侯。

  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刘寿以灾异罢。

  十一月,司隶校尉赵峻为太尉,大司农胡广为司徒。

  十二月,封故征西将军马贤孙承光为列侯,以贤死王事也。

  二年(癸未、一四三)

  冬十月辛丑,令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犯大逆以下出缣赎罪,禁吏民无沽酒〔一〕。

  〔一〕 汉世吏民酤酒,时禁时弛。酒禁多因灾害频仍,禾稼多伤而立。汉文帝后元年,诏曰:「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与?」故景帝中三年夏,旱,即禁酤酒。中兴后,和帝永元十六年二月己未,诏兖、豫、徐、冀四州比年雨多伤稼,禁沽酒。顺帝于此复禁,恐亦此意。后桓帝永兴二年,复以旱蝗,禁郡国不得卖酒。然此等禁令,乃官样文章,并无多大实效。

  十二月辛丑〔一〕,死罪不能入赎者遣诣临羌居二岁。

  〔一〕 范书作「十月辛丑」诏之文。钮永建曰:「按『十二月辛丑』五字衍文。」疑此条恐系补下之诏文,未必是袁纪之衍文。

  匈奴中郎将马寔有功于边,诏书褒奖,赐钱十万〔一〕。

  〔一〕 时寔遣人刺杀南匈奴叛首句龙王吾斯。

  寔字伯骞,扶风茂陵人也。昼诵经书,夜习弓兵,希慕名流,交结豪杰,荷担徒走,不远千里。山阳王畅知名当时,寔慕其名,故往之。畅欲观其举措,不即见,敕门曰:「行经日未还。」寔留住弥日,而故云未还。寔谓从者曰:「夫孝子事亲,行不逾日而至〔一〕。今不归,非孝子也。」畅闻之,即引俱入,知其异士也。既入见其母,结好而退。寔临退,执畅手曰:「太上立德,其次立功。幸俱生盛明之世,当垂名千载,不可徒存天壤之间,各遇当仁之功,勿相忘也。」归举孝廉,补尚书郎。西羌之难,王畅荐寔于执事,由是为匈奴中郎将。

  〔一〕 论语里仁曰:「子曰: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建康元年(甲申、一四四)

  春,尚书仆射黄琼上疏曰:「臣闻古之帝王,莫不敬恭神明,劬劳农事,必躬郊庙之礼,亲籍田之〔勤〕(劝)〔一〕,所以率先群萌,勉劝农功。昔宣王不籍千亩,虢公以为大讥〔二〕。伏惟陛下,遵稽古之鸿业,体虔肃以应天,顺时奉元,怀柔百神。虽诗咏成汤,书美文王,诚不能加。今庙祀适讫,而祈谷方至,恐左右忠孝不欲屡劳圣躬,以为亲耕可废。臣闻先王制典,籍田有日,司徒咸戒,司空除坛,所以迎气东郊〔三〕,以应时风。伏愿陛下率群后,冕旒三推〔四〕,则和泽滂流,苍生有赖。」上从之。

  〔一〕 据范书黄琼传改。

  〔二〕 国语周语曰:「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虢文公谏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之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事之供给于是乎在,和协辑睦于是乎兴,财用蕃殖于是乎始,敦庞纯固于是乎成,是故稷为大官。今天子欲修先王之绪,而弃其大功,匮神乏祀而困民之财,将何以求福用民?』王不听。三十九年,战于千亩,王师败续于姜氏之戎。」

  〔三〕 国语周语虢文公谏宣王时曰:「先时九日,太史告稷曰:『

  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弗震弗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稷以告王曰:『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曰距今九日,土其俱动,王其祗监农不易。」王乃使司徒咸戒公卿百吏庶民,司空除坛于籍,命农夫咸戒农用。」又礼记月令曰:「立春之日,天子亲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以迎春东郊。」

  〔四〕 礼记月令曰:孟春之月,「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天子三推,三公五推,卿诸侯九推。」注曰:「推谓伐也。」

  夏四月辛巳,立皇子炳为皇太子。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

  上使中常侍高梵迎太子,不赍诏书,直诣承光宫,以车载太子出。太子太傅杜乔不能止,不知所为。御史种暠适至,横剑当车曰:「太子国之储贰,〔民〕(巨)命所系〔一〕。常侍来无诏书,何得将太子去!安知常侍非奸邪?今日之事,有死而已。」梵不敢争,遣诣尚书,得报,乃听。太子既至,上嘉暠持重,称善者良久。

  〔一〕 据钮永建校改。

  秋八月,徐、扬州盗贼群起,遣御史中丞冯放督州郡兵讨之〔一〕。

  〔一〕 范书顺帝纪作「冯赦」。惠栋曰:「滕抚传:九江范容、周生等相聚反乱,屯据历阳,为江淮巨患。遣御史中丞冯绲将兵,督扬州刺史耀、九江太守邓显讨之。案此则冯赦当作冯绲。袁宏纪作冯放,亦误。」惠说是。通鉴即作「冯绲」。

  庚午,帝崩于玉台。遗诏:「无起寝庙,衣皆以故,珠玉玩好皆不得下。」

  是日,太子即皇帝位,年二岁。太后临朝,以太尉赵峻录尚书事。

  九月丙午,葬孝顺皇帝于宪陵。尚书栾巴坐谏作陵不欲坏民冢下狱,免为庶人。

  丙午〔一〕,京都地震。诏公卿、持进、校尉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

  〔一〕 范书作「是日」。时除京师外,太原、雁门亦地震。

  皇甫规对策曰:「陛下圣德钦明,闻灾责躬,咨〈言差〉群僚,招延敢谏。臣得践天庭,承大问,此诚臣写愤毕命之期也。臣伏见孝顺皇帝初勤王事,纲纪四方,天下欣然,几以获治。自后中常侍、小黄门凡数十人,同气相求,如市贾焉。竞思作变,导上以非,因缘嬖幸,受赂卖爵,分赃解罪,以攘天威。公卿已下,至于佐吏,交私其门,终无纪极。顽凶子弟,布列州郡,并为豺狼,暴虐群生。天下扰扰,从乱如归,至令风败俗坏,招灾致寇。今宜庭问百寮,常侍以下尤无状者,亟便绌遣,与众共之,披埽其党,荡涤其贿,以答天诫。大雅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此之谓也。大将军、河南尹,处周、邵之任,为社稷之镇,加与王室旧有姻族,今日立号,虽尊可也。而天下区区,愿其霈然增修谦节,省去游娱不急之费,减庐第无益之饰,近儒术考论经书,辅佐日月,宜有至效。夫〔君〕(朝)者〔一〕,舟也;民者,水也;朝之群臣,乘舟人也。大将军兄弟,操楫者也。虽曰众也,在所欲之。苟能卒志毕力,守遵常轨,以度元元,所谓福也;或乃怠弛中流,而捐楫放棹,将沦波涛,归咎受愆,可不慎乎!臣生长边远,希步紫庭〔二〕,怖慑失守,言不尽心。」梁冀忿其间己,以规对下第。拜郎中,托疾免归。

  〔一〕 语出荀子王制篇。其文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亦见孔子家语。范书正作「君」,故据改。

  〔二〕 文选宋孝武宣贵妃诔李善注曰:「王者之宫,以象紫微,故谓宫中为紫禁。」王宫亦称紫宫、紫庭,其意一也。

  冬十一月,九江盗贼徐凤称上将军〔一〕杀掠吏民。

  〔一〕 范书冲帝纪作「无上将军」。

  己酉,令郡国死罪系囚减死一等,徙边戍。

  于是殇帝庙次在顺帝下,鸿胪周举议曰:「春秋鲁闵公无子,庶兄僖公代立,跻僖公于闵公上,孔子讥之〔一〕。经书曰:『大事于太庙,跻僖公。』传曰:『逆祀也。』至定公正而下之,孔子是之。经曰:『从祀先公。』为万代法也。殇帝在先,于亲为父;顺帝在后,于亲为子。先后之义不可改,昭穆之序不可乱。」上不从〔二〕。

  〔一〕 文公二年左传曰:「仲尼曰:『臧文仲作虚器,纵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礼记礼器曰:「孔子曰:『臧文仲安知礼?夏父弗忌逆祀而弗止也。』」

  〔二〕 范书周举传作「太后下诏从之」。按袁纪以梁太后诏系于永嘉元年五月,则范书遗漏「上不从」一事。

  举字宣光,汝南汝阳人也。聪敏多识,善属文。学者为之颂曰:「五经纵横周宣光。」初辟司徒掾,稍迁〔并〕州刺史〔一〕。尚书令左雄荐举为尚书。俄而雄为司隶,诏书选武猛任将帅者,选故冀州刺史冯直。直卒坐罪减死,又无猛验,举劾奏雄。后复为尚书令,雄谓举曰:「诏书使我选武猛,不使选清高。」举曰:「诏书选武猛,不使君选贪污也。」雄曰:「进君实所以自伐也。」举曰:「昔赵宣子任韩厥为司马,厥以军法戮宣子仆。宣子谓大夫曰:『可贺我矣!选厥也,任其事。』〔二〕今君不以举之不才,误升诸朝,不敢阿君,以为君羞,不悟君之与宣子殊也。」雄谢而服之〔三〕。举公亮不挠,皆此类也。

  〔一〕 据范书周举传补。

  〔二〕 见国语晋语五。

  〔三〕 范书左雄传曰:「举故冀州刺史冯直,以为将帅。而直尝坐臧受罪,举以此劾奏雄。雄悦曰:『吾尝事冯直之父,而又与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乃是韩厥之举也。」由是天下服焉。明年,坐法免,后复为尚书。」与袁纪异。

卷二十"后汉孝质皇帝纪"

  元嘉元年〔一〕(乙酉、一四五)

  〔一〕 按范书冲帝纪及通鉴均作「永嘉」,「元嘉」乃汉桓帝年号,故通鉴考异曰「袁纪作『元嘉』误」。然钱大昕三史拾遗曰:「史绳祖学齐占毕,记淳熙二年邛州蒲江县上乘院僧,辟地得古竁,封石有文二十九字云:『永憙元年二月十二日,蜀郡临邛汉安乡安定里公乘校官掾王幽字珍儒。』绳祖大父勤斋先生子坚跋之。略云:永憙之号,不见于史汉,冲帝即位改元,史传相承,以为永嘉,憙嘉文字易乱,一年而改,见于它文者几希,非此刻出于今日,孰知冲帝永嘉之为永憙也。」王先谦曰:「按左雄传中,有『迄于永憙,察选清平』之文,则永嘉者,永憙之误也。」标点本范书据集解引钱说及惠栋说改「永嘉」为「永憙」。按左雄传之文,一作「永憙」,一作「永嘉」。又太平御览卷九二引东观记亦作「永嘉」,袁纪又作「嘉」。于文献中「永憙」仅一见,焉知非误?且石刻多有误刻,又系孤证,亦不可尽信。故袁纪「元嘉」实为「永嘉」之误,录「永憙」说以存疑。

  春正月戊戌,帝崩于玉堂。

  是时徐、扬州盗贼起,太后畏惧,欲征诸国王侯到乃发丧。太尉李固曰:「帝虽幼弱,乃天下之君也。今日崩亡,百神感动,岂有臣子反共掩匿不举哀耶?昔始皇崩于沙丘,胡亥、赵高隐而不发,诈定玺书,以赐扶苏,敛裹尸,载鲍鱼二千余里。近安帝崩于叶,阿母王圣、耿珍、阎显等遂倍济阴,更议平原,载尸驱驰,还宫乃发。北乡侯薨,阎后兄弟及江京等亦共隐秘,卒有孙程手刃之变。三主崩没,臣子掩盖,日不移晷,旋受大祸,此天下之至忌,不可之至者也。」太后从之,即暮发丧。

  时清河王{艹秝}年二十余,最有名德,大臣归心。固意欲立,谓冀曰:「今当立帝,宜择长年明德,付以政事。愿将军审详大计,陈平、周勃之引代王〔一〕,霍光、安世之立宣帝,可以为法。」

  〔一〕 代王,文帝也,初为代王。

  初,章帝生千乘贞王伉,伉生乐安夷王胡〔一〕,胡生嗣王鸿,〔二〕鸿生建平侯续〔三〕。梁冀欲立幼主而专其权,与太后定策禁中,丙寅诏曰〔四〕:「先帝早弃天下,胤嗣幼冲,何悟仓卒,仍遭不造。惟太后定之,考人神之诚,唯建平侯续幼而岐嶷,师傅不烦,年已八岁,克昌化之形于体貌。春秋之义,『为人后者为之子』〔五〕,其以续为孝顺皇帝嗣。」使〔冀〕(使)持节迎续于都亭〔六〕。是日即皇帝位,太后临朝。于是{艹秝}罢归国。

  〔一〕 按范书「胡」作「伏胡」,是。

  〔二〕 钮永建曰:「范纪作勃海孝王鸿。太平御览九十二引东观记亦作勃海王。按章帝八王传乐安夷王子鸿嗣。质帝立,梁太后下诏,以乐安国土卑湿,租委鲜簿,改鸿封勃海王。据此则鸿为渤海王在质帝既立之后。此纪作嗣王是。」

  〔三〕 范书质帝纪及御览卷九二引东观记均作「缵」,袁纪误。今存此异文。

  〔四〕 范书质帝纪作「丙辰」。按是月癸巳朔,无丙寅,袁纪误。

  〔五〕 见成公十五年公羊传。

  〔六〕 「使使」黄本作「使帝」,皆误。按范书质帝纪作「使冀」,据改。

  太尉固言于太后曰:「今东面有事〔一〕,役费方兴,新有献陵之役〔二〕,百姓疲矣。大行皇帝尚幼,可于宪陵茔中造陵,依康陵之制,三分减一,以舒人力。」从之。太后以频遭大忧,政之大小,悉委冢宰,是以固得尽心,多所匡正。数与梁冀违忤,由是疏之。

  〔一〕 指九江徐凤、马勉、黄虎等义军纵横徐、扬二州之事。

  〔二〕 「献陵」,范书作「宪陵」,即顺帝陵也,袁纪作「献」,误。又「宪陵」通鉴作「建陵」,亦误。康陵乃殇帝之陵,以其幼薨,建陵于慎陵茔内。

  己未,葬孝冲帝于怀陵。

  二月乙酉,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二匹。

  三月,扬州盗贼马勉自称皇帝〔一〕,伏诛。

  〔一〕 按殇帝纪曰:「马勉称『黄帝』。」而通鉴从袁纪。然据下文华盖称「黑帝」,恐当以范书作「黄帝」是。

  夏五月丙辰,太后诏曰:「孝殇皇帝虽不永祚,即位踰年,君臣礼成。孝安皇帝承袭统业,而前世命恭陵为康陵之上。追览前代位第之宜,先后相踰。昔定公追顺祀礼,春秋善之。其令恭陵次康陵,宪陵次恭陵。」

  六月,鲜卑寇代郡,杀掠吏民〔一〕。

  〔一〕 「吏民」原误倒,故正之。

  秋九月庚戌,太傅赵〔峻〕(岐)薨〔一〕。

  〔一〕 据袁纪上文及范书改。

  冬十二月,九江盗贼华盖自称「黑帝」,伏诛。

  本初元年(丙戌、一四六)

  春正月,诏曰:「昔尧命四子,以钦天道〔一〕。洪范九畴,休咎有象〔二〕。夫瑞以和降,异以逆感,休征应天,前圣所重〔三〕。顿州郡轻慢,竞逞残暴,陷人于罪,民罹其害,恶气伤和,以致灾眚。书曰:『明德慎罚。』〔四〕方春东作,育养敬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以崇在宽。」

  〔一〕 书尧典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

  〔二〕 九畴者,一曰五行,二曰敬用五事,三曰农用八政,四曰协用五化,五曰建用皇极,六曰乂用三德,七曰明用稽疑,八曰念用庶征,九曰向用五福,威用六极。见书洪范。按每畴各有其辞。其八庶征,疏曰:「庶,众也;征,验也。上为善政则众。验有美恶,休征叙美行之验,咎征叙恶行之验。」

  〔三〕 惠栋曰以上乃据洪范五行传之文也。

  〔四〕 见书康诰。

  三月庚申〔一〕,诏曰:「九江、广陵二郡,俱罹寇害,残夷最甚,民失农业,生者饥乏,死者委弃。昔之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有之〔二〕。今我元元,婴此饥馑,方春赈贷,掩骼之时〔三〕。其调比郡见谷〔四〕,出廪大小口各有差。收葬骸骨,悉心经营,以称朕意。」

  〔一〕 范书作「二月庚辰」。按三月丙戌朔,无庚申,庚申乃二月第四日。则袁纪「三」当是「二」之误。

  〔二〕 书说命下曰:「一夫不获,则曰时予之辜。」注曰:「伊尹见一夫不得其所,则以为己罪。」

  〔三〕 礼记月令言:孟春之月,「掩骼埋胔」。注曰:「谓死气逆生也。骨枯曰骼,肉腐曰胔。」

  〔四〕 杨树达曰:「比郡,谓邻近之郡。」

  夏四月,令将军以下至六百石,遣子诣太学试受业,满岁课试,以高第五人补郎,次第五人太子舍人。

  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三匹。

  闰月甲申,帝崩于玉堂。

  初,帝虽幼,知梁冀专权,颇以为言〔一〕。冀惧后不免,因行酖毒。帝暴不豫,太尉固入问疾,帝曰:「食煮饼,今腹中闷,得水尚可活。」冀曰:「吐利,不可饮水。」语未绝而崩。固号哭,欲推医,冀不听。

  〔一〕 尝因朝会,质帝目梁冀曰:「此跋扈将军也!」故冀深恶之,而行鸩毒。

  固复欲立清河王{艹秝},与大鸿胪杜乔言之于朝,众皆同焉。初,章帝生河间王开,开生蠡吾侯翼,翼生志。梁冀以女弟配志,征至京师。会帝崩,冀欲立志,逼于李固之议,至日暮而不定。中常侍曹腾闻之,恐,夜见大将军冀曰:「将军累世摄政,宾客纵横,多有过差。清河王严明,若即位,将军受祸不久矣。若立蠡吾侯,则富贵可保。」冀因言太后,定策禁中,先策免太尉李固。

  袁宏曰:「若李固者,几古之善人也。将立昏闇,先废李固;李固若存,则明必建而天下弗违也。尝试言之曰:夫称善人者,不必无一恶;言恶人者,不必无一善。故恶恶极有,时而然善,恶不绝善,中人皆是也。善不绝恶,故善人务去其恶;恶不绝善,故恶人犹贵于善。夫然故恶理常贱,而善理常贵。今所以为君子者,以其秉善理也。苟善理常贵,则君子之道存也。夫善殊积者物逾重,义殊多者世逾贵。善义之积,一人之身耳,非有万物之助,而天下莫敢违,岂非道存故也。古之帝王恐年命不长,惧季氏之陵迟〔一〕,故辨方设位,明其轻重,选群臣之善,以为社稷之寄,盖取其道存,能为天下正。呜呼!善人之益,岂不大哉!

  〔一〕 疑「季氏」乃「季世」之误。

  于是司徒胡广为太尉〔一〕,司空赵诚为司徒,太仆袁〔汤〕(阳)为司空〔二〕。

  〔一〕 「司徒」误作「司空」,径改。

  〔二〕 据袁纪下文及范书改。又惠栋曰:「华峤书作『阳』。案汤子逢,字周阳,汤不得为阳也。」

  太后诏曰:「孝质皇帝胤嗣不遂,奄忽天昏。以社稷之重,考宗室之贤,莫若蠡吾侯志。年已十五,嘉姿卓茂,又近为孝顺皇帝嗣。」庚寅,大将军持节迎于夏门亭。是日,即皇帝位。太后临朝,太尉胡广录尚书事。封帝弟名为都乡侯,悝为蠡吾侯。

  秋九月,尊河间孝王曰孝穆皇帝,赵姬曰孝穆皇后〔一〕;蠡吾先侯曰孝崇皇,匽姬曰孝崇博园贵人。

  〔一〕 范书及独断均作「孝穆皇」、「孝穆后」。

  是岁,梁冀第池中船无故自覆。冀以问掾朱穆,穆对曰:「易称:『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一〕灾异记曰:『利涉大川,济渡万民也。』舟船所济渡万民,不绝游戏。船覆者,天诫将军,以为有德宰相,当济渡万民于难,不可长念乐身务游戏而已。」

  〔一〕 见易中孚。

  及帝即位,太后临朝,穆素善推灾异,欲辅道冀,以扶王室,乃奏记于冀曰:「宜专心公门,庶能斥逐邪恶。明年丁亥之岁,刑德合于干位〔一〕。易称龙战之会,其文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二〕谓阳〔道〕将胜而阴道负也〔三〕。今年九月天气郁冒,五位四候〔四〕,连失正气,此互相明也。天地大验,善道属阳,恶道属阴,若修正守阳,摧折阴类,则福从之矣。穆每事不逮,所好唯学,传行师言,时有可试。愿将军少察愚言,申纳诸儒,而亲其忠正,绝其姑息。夫人君不可不学,当以天地顺道,渐渍其心。宜为皇帝选置师傅及侍讲者,得小心忠笃敦礼之士,将军与之俱入,参劝讲授,师贤法古,此犹倚南山而坐平原也,谁能倾之!」

  〔一〕 李贤曰:「历仪:太岁在丁壬,岁德在北宫。太岁在亥卯未,岁刑亦在北宫。故合于干位也。」钱大昕曰:「干位谓北方也。」

  〔二〕 见易坤卦。

  〔三〕 据范书朱穆传补。

  〔四〕 惠栋曰:「五位,谓侯大夫卿公辟也。四候,坎、离、震、兑也。」

  穆意欲言宦官,恐冀漏泄之,然不能已,复附以密记曰:「今年夏,月晕房星,明年又有小厄,当急诛奸臣为天下所怨毒者,以塞天咎。议郎、大夫之位,本以试儒术高行之士,今多非其人;九卿之中,有非任者。」

  穆又荐名士种暠、栾巴等。而其后刘文等谋反事起,有黄龙见沛国,于是冀以穆龙战之言为然,乃请暠为从事中郎,荐巴为议郎,举穆高第为侍御史。

  穆自以冀故吏,数奏记谏曰:「今宦官俱用,水螽为害〔一〕,而京师之费,十倍于前。河内一郡,尝调缣素绮縠纔八万余匹,今乃十五万匹。官无见钱,皆出于民;民多流亡,皆虚张户口;户口既少,而无赀者多,当复割剥,公赋重敛。二千石长吏遇民如虏,或卖用田宅,或绝命捶楚,大小无聊,朝不保暮。又有浮游之人,称矫贾贩,不良长吏,望为驱使,令家人诈乘其势。此类交错,不可分别,辄以托名尊府〔二〕,结怨取讥。昔秦之末,不恤四方,近亲市人,数如此,故以为安稳。一旦瓦解,陈、项并起,至于土崩。近永和之末〔三〕,人有离心,兴徒发使,不复应命,怀粮廪兵,云当向谁〔四〕。幸赖顺烈皇后初政清净,乃获安宁。今民心事势,复更戚戚,困于永和,抚安之急,诚在大将军。先易二千石长吏非其人者,减庐第园池之作,距绝州郡贡献。内以明己,外以解人之厄,今日行之,则今日从矣。」

  〔一〕 水,水灾;螽,蝗也。

  〔二〕 尊府,指大将军梁冀府也。

  〔三〕 永和,顺帝年号,故称近也。

  〔四〕 「谁」,蒋本原阙,黄本作「杂」,误。龙溪精舍本作「谁」,是,故据以补。云当向谁,乃指马勉、徐凤起兵徐扬,时人心浮动,不知所从。

  冀既贪放,而复纳赂遗,承事国家,左右宦者,与之通为奸利,任其子弟宾客,以为刺史、二千石。穆又奏记曰:「大将军内有贵亲之固,外有功业之重,诚不可复枉道散财,以事左右。近臣宦者,选举刑赏,有干典制,辄率公卿诣朝堂,案其罪咎,则改节从训,犹影响也。今反越津逾序,以大事小,以明事闇,从其过言,随其失行。天下之事,受其枉戾,伤损财物,坏乱纲纪。左右近官,并以私情干扰,天下虽大,而民无所容足也。余尚可忍,官位之事,尤不可私,毒害流布,日夜广远。愿大将军省废他事,十刻之间,考案古今官民之极,度数作趣,较然可见。如不早悟,舟中之人,皆敌国也。若以穆轻愚,不信其言,可呼所亲识古今者,请征核其实,不可不诫,惧有后恨。」冀终不悟,报书云:「如此,仆亦无一可也!」其言虽切,然不甚罪也〔一〕。

  〔一〕 范书朱穆传「其言」作「穆言」。通鉴则意同袁纪。

  初,大将军商献美人于顺帝,美人姓{又又}〔一〕,字通期。顺帝以归商,商不敢留而出嫁之。冀即遣客盗通期还。会商薨,冀行服于城西庐,常与之居。冀妻孙寿伺冀出,即多从仓头,篡通期归,治掠之,因言当上书告之。冀大恐,顿首请之于寿母,寿亦不得已而止之,遂幽闭通期。冀复私召往来,生子伯玉,匿不敢出。寿知之,使其子河南尹彻灭{又又}氏家〔二〕。冀恐寿害伯玉,常置复壁中,至年十五,冀被诛乃出。

  〔一〕 范书亦作「{又又}」。「{又又}」即友也,东观记即作「友」。

  〔二〕 钮永建曰:「按彻字武帝讳,不应为名,梁冀传作『胤』。」

  孙寿甚美,而善为妖惑,性钳忌,能制御冀,冀不敢违。冀爱监奴秦宫,官至太仓令,得出入寿所。每往来,屏御者而私语,遂与宫通。威振百寮,刺史、二千石皆谒辞之。冀用寿言,多斥夺诸梁在位者,外以为谦让。唯孙氏宗亲,相冒名为侍中、中郎、校尉、〔郡〕守、长吏者十余人〔一〕,皆贪叨凶淫。使私客籍属县豪富大家,被以诽谤之罪,闭狱掠笞,使出钱自赎,不满意者,至于死徙,哀号之声满天下。

  〔一〕 据范书补。

  四方调发贡献,半入冀家,先输上第,而乘舆乃用其次〔一〕。又竞上礼奉贽,及吏民赍货求官、请罪者,道路相望。多遣宾客、车骑出塞,交通外国,致汗血马、奇珍异物。因行道路,发取妓女御者〔二〕,而所使人又乘势横暴,略人妻妾,弄人妇女,殴挝吏卒,与盗贼无异。

  〔一〕 「用」字蒋本原阙,黄本作「问」。今据龙溪精舍本、学海堂本补。

  〔二〕 王先谦曰:「刘攽曰:『案古无妓字,当作伎。』」

  冀于洛阳城门内起甲第,而寿于对街起宅,竞与冀相高。作阴阳殿,连阁通房,鱼池钓台,梁柱门户,铜沓纻漆,青琐丹墀,刻镂为青龙白虎,画以丹青云气;又采土筑山,十里九阪,以象二殽,穷极工匠之巧,积金玉明珠,充仞其中;起家庐周环亦如之。

  又多规苑囿,西到弘农,东到荥阳,南及鲁阳,北径河渠,周旋千里,诸有山薮丘麓,皆树旗大题云「民不得犯」。又起〔兔〕苑于〔河〕南城西〔一〕,缭绕数十里,大兴楼观,发属县卒从,缮治数年乃成。移檄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犯者罪至死。又发鹰犬于边郡,部民护送驱羊,传厨其食,募人求名马至数千匹。西域尝有贾客来,不知禁,误杀一兔,转相告言,死者十余人〔二〕。

  〔一〕 据范书补。

  〔二〕 水经谷水注引张璠纪作「十三人」。

  又妒害诸梁长者及诸弟,不欲令与己同。其〔弟〕不疑及蒙私遣人出猎上党〔一〕,冀闻,追捕其宾客,一时杀三十余人,无生还者。冀又起别第于城西,以纳奸亡命者寘其中,或取良民以为奴婢,名曰「自卖民」,至千人。因负势,放纵道市,莫敢问者。冀与寿共乘辇,张羽盖,饰以金银,游戏第中。宾客诣门不得通,请谢门者,门者累千金。

  〔一〕 据钮永建校补。

  十月,冀与寿及诸子相随游猎诸苑中,纵酒作倡乐。

  后汉纪校注

卷二十一"后汉孝桓皇帝纪上"

  建和元年(丁亥、一四七)

  春正月戊午,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三匹。

  二月,黄龙见谯。

  夏四月庚寅,京兆地震〔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京师地震」。续汉五行志作「京都地震」。

  以定策功益封大将军梁冀万户,太尉胡广为安乐侯〔一〕,司徒赵诫为江南侯〔二〕,司空袁汤为安国侯〔三〕。

  〔一〕 胡三省曰:「封淯阳县之安乐乡。」范书及续汉志直书乡侯。

  〔二〕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厨亭侯」。

  〔三〕 范书及续汉志均直书作亭侯,不详安国亭所属之县。又「司空」原误作「司徒」,「汤」误作「阳」,皆径正。

  六月,太尉胡广以病〔罢〕(薨)〔一〕。光禄勋杜乔为太尉。〔二〕

  〔一〕 据范书改。广熹平元年薨,阅袁纪下文可知。

  〔二〕 范书桓帝纪作「大司农杜乔为太尉」。按杜乔传,乔任大司农在汉安元年,后累迁至大鸿胪,建和元年时已迁光禄勋。则桓帝纪误也。通鉴亦作「光禄勋」。

  秋七月,立蠡吾侯悝为渤海王;封少府梁不疑为颍阳侯,不疑弟蒙为西平侯,梁冀子胡狗为襄邑侯,不疑子焉为颍阴侯,冀孙祧为城父侯〔一〕;又封中常侍刘广等为列侯〔二〕。

  〔一〕 范书梁冀传「焉」作「马」,「祧」作「桃」,又言皆受封于永兴二年。而杜乔传言「梁冀子弟五人及中常侍等,以无功并封」,且系于乔任大司农时。恐皆当以袁纪为是。

  〔二〕 范书宦者传曰:「腾与长乐太仆州辅等七人,以定策功,皆封亭侯,腾为费亭侯。」腾,曹腾也。又隶释吉成侯州辅碑曰:「其封辅叶吉成侯。」

  太尉乔曰:「古之明君,皆以用贤赏罚为务。失国之主,其朝岂无贞干之臣,典诰之篇哉〔一〕?患得贤不用其谋,韬书不施其教,闻善不信其义,听谗不详其理也。昔桀、纣之时,非无先王之书,折中之臣〔二〕,然下愚难移〔三〕,卒以亡国,已然之鉴也。陛下越从蕃王,龙飞即位〔四〕,应天顺人,万夫侧望,不急忠贤之赏,而先左右之封,伤善害德,谗谀暴兴。大将军梁冀,兄弟奸邪,倾动天下,皆有正卯之恶,未被两观之诛,而横见式叙,各受封爵,天下惆怅,人神共愤,非所为赏必当功,罚必有罪也〔五〕。夫有功而不赏,则为善失其望;奸回而不诛〔六〕,则为恶遂其性。故陈斧钺而民不畏刑,班爵位而人不乐善。苟遂斯道,非徒伤治殄民为乱而已,至于丧身灭国,岂不慎哉!」

  〔一〕 胡三省曰:「贞与桢同,干与干同。筑垣墙必顺桢干,以喻立国必顺贤才。」又曰:典诰「谓封爵之典策诏诰,以授有功,具有故事」。

  〔二〕 汉书贡禹传曰:「微孔子之言,亡所折中。」师古曰:「折,断也。非孔子之言则无以为中也。」折中之臣,即中正决断之臣也。

  〔三〕 论语阳货曰:「子曰:唯上智与下愚不移。」上智下愚非以地位贵贱而分,此即一证。

  〔四〕 「龙飞」原误倒,据黄本及范书、全后汉文径正。

  〔五〕 「非所为」即「非所谓」,为谓通假。

  〔六〕 范书、通鉴、全后汉文「诛」皆作「诘」。

  乔字叔荣,河内林虑人也。少以孝悌称,历位尚书、九卿,皆有名迹。是时梁氏贵盛,群臣莫不倾意,惟乔直道而行,在位者皆以为不及也。

  八月,立皇后梁氏〔一〕,太后之妹也。初为蠡吾侯妃,未及成礼,而帝即位,后入掖庭,数月立为皇后。

  〔一〕 通鉴考异曰:「皇后纪、袁纪皆云八月而无日,帝纪云『七月,乙未』。以长历考之,七月戊申朔,无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

  九月,京师地震。

  甘陵人刘文谋立清河王为帝,{艹秝}闭门拒文,事发觉伏诛。贬{艹秝}为尉氏侯,徙桂阳郡,{艹秝}自杀。

  冀于是诬太尉杜乔、故太尉李固与文通谋,乔、固皆下狱。固门生勃海王调等十余人负鈇锧诣阙理固。大将军长史吴佑伤固之枉,与冀争之,冀怒不从。从事中郎马融主为冀作章表,融时在坐,佑谓融曰:「李公之罪,成于卿手;李公若诛,卿何面目示天下人!」冀怒而起,出。乔、固遂死狱中,郡守承旨杀之。

  固字子坚,汉中南郑人。父合为汉司徒〔一〕。固耽志于学,虽三公子,尝自负书,千里寻师,亲给洒埽,学行根深,无所不贯。四方之士自远而来,佥曰:「复至公辅矣。」

  〔一〕 合,原错作「邰」,径改之。

  初,固二子宪公、季公,并为长吏,闻策免,皆弃官归。固知罪之将及,乃命二公将小子燮还乡里。固女文姬涕泣曰:「李氏灭矣!自太公以来,积德累仁,何故遇此?」密与二公谋共逃燮,实言还京师矣〔一〕,乡人信之。后被郡书,二公皆受害〔二〕。

  〔一〕 「实」,黄本作「室」,皆误。疑当作「宣」。范书作「托」。

  〔二〕 范书李固传注引袁宏纪曰:「基字宪公,兹字季公,并为长史,闻固策免,并弃官亡归巴汉。南郑赵子贱为郡功曹,诏下郡杀固二子。太守知其枉,遇之甚宽,二子托服药夭,具棺器,欲因出逃。子贱畏法,敕吏验实,就杀之。」今本多有脱误,然难以补入,录此备考。又续汉书曰:「基,郾师长。」又范书李固传曰:「州郡收固二子基、兹于郾城,皆死狱中。」沈钦韩曰:「传云遣二子归乡里,又云下郡收固三子,基、兹之死,当在汉中本郡,云郾城误。」按,沈说是。

  王成者,固之仆隶也〔一〕。文姬厚为其资,以燮属成曰:「君执义于公家,其日久矣,是以临危托君以六尺之孤。若李氏复存,君之名义齐于程杵,富贵荣华与君同之。」成为义士,乃将燮往徐州界,变姓名,为酒家仆,〔而成〕卖卜于市,阴相往来。会赦得免,而成病卒,燮厚葬之,四时祭焉〔二〕。

  〔一〕 范书李固传作「门生」。续汉书、华阳国志亦同。沈钦韩曰:「案传云燮从受学,则非仆隶也。」

  〔二〕 「而成」二字据范书、续汉书补。又华阳国志汉中士女曰:「李燮字德公,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可补袁纪之不足。又范书李固传注引谢承书曰:「燮远遁身于北海剧,托命滕咨家以得免。」与诸书均异。

  燮既归,文姬涕泣相对,因屏人而言曰:「先公蹇蹇,为汉忠臣,虽死之日,犹生之年。然梁氏久暴,动胁主威,令弟幸全血属,岂非天乎!宜杜绝众人,慎勿令斥言加于梁氏。加梁氏则连主上,连主上则祸重至矣。」燮敬从姊言,卒以获全〔一〕。燮学行才艺亚于固,官至京〔兆〕尹卒〔二〕。

  〔一〕 华阳国志汉中士女赵子贱妻韩树南传曰:「及固小子燮得还,子贱虑燮报仇,赁人刺之。燮觉,告郡杀子贱。」

  〔二〕 范书作「河南尹」。然华阳国志汉中士女作「迁京兆尹」,与袁纪同。恐范书误。

  吴佑字季英,陈留长垣人。父恢南海太守,欲漆简写尚书章句。时佑年十二,谏恢曰:「今君逾江湖,越五岭,僻在海边,风俗虽陋,然多珍玩,上为朝廷所疑,下为权豪所望〔一〕,此书若成,必载兼两〔二〕。昔马援以薏苡兴谤〔三〕,王阳以衣囊徼名〔四〕,嫌疑之际,先贤所慎,愿君少留意矣。」恢笑而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矣〔五〕。」遂然其意,辍而不写。佑年二十,丧父,服除,居无担石之蓄,不受宗人之遗,牧猪长罗泽中〔六〕。年四十余,乃为郡吏,举孝廉,迁胶东侯相,政尚清静,以身率下,以褒贤赏善为务。吏民有以罪过相告诉者,佑辄闭阁自责,良久然后问之。民有词讼,先命三老、孝悌喻解之;不解,佑身至闾里自和之,自是之后,吏民不忍欺。

  〔一〕 李贤曰:望,「希望其赠遗也」。

  〔二〕 李贤曰:「车有两轮,故称两也。」

  〔三〕 范书马援传曰:「初援在交址,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军还,载之一车。及卒,有上书谮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马武与于陵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状,帝益怒援。」袁纪未载此事。

  〔四〕 汉书王吉传曰:吉字子阳。自吉至崇,世名清廉,皆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畜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传「王阳能作黄金」。

  〔五〕 周寿昌曰:「佑字季英,故其父恢以季札喻之。」按季札乃吴之贤人,而佑姓吴,字又作季英,故谓吴氏不乏季子。

  〔六〕 范书吴佑传作「牧豕于长垣泽中」。东观记、续汉书亦同。按水经注济水曰:「圈称又言:『长垣县有罗亭,故长罗县也。』地理志曰:『王莽更长罗为惠泽。』后汉省并。长垣有长罗泽,即吴季英牧猪处也。」据此长垣泽本名长罗泽,以后归长垣县,故亦称长垣泽,袁纪因其旧称。

  十月,司徒赵诫为太尉,司空袁汤为司徒,故太尉胡广为司空。

  二年(戊子、一四八)

  正月甲子,皇帝加徽号〔一〕。

  〔一〕 范书作「加元服」。按礼记大传曰:「圣人南面治天下,必自人道始矣。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注曰:「徽号,旌旗之名也。」元服,汉书昭帝纪师古注:「元,首也。冠者,首之所著,故曰元服。」加徽号,加元服,皆新帝即位后必行之礼。

  庚午,大赦天下,赐王侯已下金帛各有差。

  四月丙子,立都乡侯子为平原王〔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帝弟硕为平原王」。皇后纪作「帝弟平原王石」,河间孝王开传同帝纪。又通鉴「硕」作「顾」。侯康以为「硕」是,「石」乃声近之误。按袁纪上卷言封帝弟名为都乡侯,此又言名子为平原王,与范书、通鉴又异,未知孰是。

  五月癸丑,北宫德阳殿火。

  六月,立〔经〕(径)城侯〔理〕(悝)为清河王,改清河为甘陵〔一〕。

  〔一〕 据范书及续汉郡国志改。

  七月,京师大水。

  十月,长平盗贼陈景自号为皇帝子〔一〕,伏诛。

  〔一〕 范书桓帝纪作「黄帝子」。

  三年(己丑、一四九)

  二月己丑,诏曰:「昔在前代,封墓轼闾〔一〕,所以激忠厉俗,以光后昆。故光禄大夫周举性侔夷、齐,直同史鱼。入参赞纳,出司京辇,有密静之风。予钦乃勋,将登三事,不幸夙终,朕甚惜焉。诗不云乎,『肇敏戎功,用锡尔祉。』〔二〕其赐钱千万,以旌素节。」

  〔一〕 书武成篇曰:武王入殷,释箕子囚,封比干墓,轼商容闾,皆礼贤之举也。

  〔二〕 诗大雅江汉之辞,美召康公也。「功」今本作「公」,古通用。

  四月丁卯晦,雨肉大如手〔一〕。本志曰:「视之不明,是谓不哲,时则赤祥。雨肉近赤祥也。是时太后摄政,梁冀专权,枉诛良臣李固、杜乔,天下冤之。

  〔一〕 范书及续汉五行志「丁卯晦」下均作「日有食之」。又五行志系雨肉于「秋七月」,乃北地廉雨肉似羊肋,或大如手。疑袁纪「丁卯晦」下有脱文。

  十月,太尉赵诫以疾罢(太尉)〔一〕。司徒袁汤为太尉。

  〔一〕 后之「太尉」,明系衍文,故删。

  和平元年(庚寅、一五0)

  正月甲子,大赦天下。

  己丑〔一〕,太后诏曰:「曩者遭家不造,大祸荐臻。钦惟宗庙之重,社稷之大,奚立明哲,将即委授。而东南西北,丑类未宾,故且总摄,助理万机。今悉讨除,远慕复子明辟之义〔二〕,其及今辰,皇帝称制。」

  〔一〕 范书标点本校勘记曰:「按汲本、殿本作『己亥』,袁纪作『己丑』,通鉴作『乙丑』,校补谓当以通鉴为正。今据改。」按正月甲子朔,无己亥,故范书误。乙丑乃第二日,己丑为二十六日。袁纪「乙」多误作「己」,当以校补之说为是。

  〔二〕 书洛诰曰:「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复子明辟。』」注曰:「周公尽礼致敬,言我复还明君之政于子。子成王年二十,成人,故必归政而退老。」此乃梁太后病重,不得已而归政。

  二月甲寅,皇太后梁氏崩。

  三月甲午〔一〕,葬顺烈皇后。

  〔一〕 三月癸亥朔,无甲午,疑乃甲申之误,故置乙酉之前。

  乙酉,爵大将军冀夫人为襄城君。

  夏五月庚辰,尊匽贵人为孝崇皇后,宫曰永乐,皆如长乐宫故事,以蕃后不得至京师,居真定〔王宫〕(五官)〔一〕。

  〔一〕 王宫、五官形近而讹。范书皇后纪曰:「起宫室,分巨鹿九县为后汤沐邑。」与袁纪异。

  元嘉元年(辛卯、一五一)

  正月癸酉,大赦天下。

  四月己丑,上微服幸河〔南〕(东)〔尹〕梁不疑府〔一〕。

  〔一〕 据黄本改「东」作「南」,「尹」乃脱文,补之。范书杨秉传作「私过幸河南尹梁胤府」,通鉴从之。而沈钦韩曰:「梁冀子为河南尹在元嘉初元之后,袁纪是。」

  是日天大风,尚书杨秉谏曰:「臣闻瑞由德至,灾应事兴。传曰:『祸福无门,惟人所召。』〔一〕乃者暴风迅疾,殆必有异,上天不言,以灾异谴告。是以孔子曰:『迅雷烈风,必有变动。』〔二〕诗云:『敬天之怒,不敢驱驰。』〔三〕王者至尊,出入有常,敬跸而行,清室而止,自非郊庙,鸾旗不驾〔四〕。故诗称『自郊徂宫』〔五〕,易曰:『王假有庙,致孝享也。』〔六〕。未有私从意志,日般游诸臣之家,降尊乱卑,等威无别,宿卫守空宫,玺绂委女妾,设有非常之变,任章之谋〔七〕,上负先帝,下悔靡及。臣奕世受恩,得备纳言,又以薄学充在劝讲,特蒙光识,见照日月,恩重命轻,敢陈其愚。」大将军冀怨秉,出为扶风太守。初秉侍讲,以经学见重。太常黄琼以秉劝讲帷幄,不宜外迁,留拜光禄大夫。当冀之时,抑而不用。

  〔一〕 见左传襄公二十三年闵子马之语。杨伯峻曰:「此盖古时习语。荀子大略篇『祸与福邻,莫知其门』,淮南子人间篇『夫祸之来也,人自生之;福之来也,人自成之。祸与福同门,利与害为邻』,文子微明篇亦有此语。其意相近。」

  〔二〕 见论语乡党,原文无「有」、「动」二字。

  〔三〕 出诗大雅板。

  〔四〕 李贤引汉官仪曰:「前驱有云罕、皮轩、銮旗车也。」

  〔五〕 见诗大雅云汉。宫,宗庙也。

  〔六〕 见易萃卦。

  〔七〕 汉书儒林传曰:「霍氏外孙代郡太守任宣坐谋反诛。宣子章,为公交车丞,亡在渭城界中,夜玄服入庙,居郎间,执戟立庙门,待上至,欲为逆,发觉,伏诛。」

  十月,司空胡广〔罢〕(薨)。太常黄琼为司空〔一〕。

  〔一〕 范书桓帝纪言琼任司空于「闰月庚午」。

  十一月辛巳,京师地震。诏百官上封事,靡有所讳。〔举至孝〕独行之士各一人〔一〕。

  〔一〕 据范书崔寔传补。

  安平崔寔郡举诣公交车,称病不对。退而论世事曰:「凡天下所以不治者,其患在世承平,政渐衰而不改,俗渐弊而不悟,习乱安危,忽不自觉。或耽荒嗜欲,不恤万机;或悦众言,莫知所从;或见信之臣,怀宠苟免;或疏远之士,言以贱废。是以纪纲弛而不振,智士捐而不用,悲夫!

  自汉兴以来,三百余年矣〔一〕,政令刓渎,上下懈怠,风俗雕弊,人民伪巧,百姓嚣然,复思中兴之功矣。救世之术,岂必〔体〕尧舜而治哉〔二〕?期于狃绝拯挠,去其烦惑而已。是以受命之君,创制改物;中兴之主,匡时补失。昔盘庚迁都,以易殷民之弊;周穆改刑,而正天下之失〔三〕。俗人守古,不达权变,苟执所闻,忽略所见,焉可与论国家之事哉!故言事者,颇合圣听,于今须有可采,辄见掎夺〔四〕。何者?其顽士则闇于时权,其达者则寡于胜负〔五〕。斯贾谊所以见悲于上世也,虽使稷、契〔复存〕〔六〕,犹不能行其志,而况下斯者乎?

  〔一〕 范书崔寔传作「三百五十余岁矣」。

  〔二〕 据政论补。

  〔三〕 书吕刑:「穆王训夏赎刑,作吕刑。」注曰:「吕侯以穆王命作书训,畅夏禹赎刑之法,更从轻,以布告天下。」

  〔四〕 贾逵国语注曰:「从后牵曰掎。」

  〔五〕 政论「寡于胜负」作「寡不胜众」。

  〔六〕 据政论补。

  春秋之义,量力而举,度德而行〔一〕。今已不能用三代之法,故宜以霸道而理之。重赏罚,明法术,自非上德,严之则治,宽之则乱,其理然也。为国之法,有似理身,平则致养,疾则致攻。故德教者,治世之粱肉;刑法者,救乱之药石也。今以德除残,是犹粱肉治疾也,欲望疗除,其可得乎?自数世以来,政多恩贷,御安辔马而忘其衔,四牡横驰,皇路险倾,必将钳勒鞭挞,以救奔败,岂暇鸣銮,从容平路哉〔二〕!」

  〔一〕 隐公十一年左传曰:「息侯伐郑,大败而还。君子曰:『不度德,不量力,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二〕 李贤引家语曰:「古者天子以德法为衔勒,以百官为辔策。善御马者,正衔勒,齐辔策,钩马力,和马心,故口无声而极千里。善御人者,一其德法,正其百官,均齐人物,和安人心,故刑不用而天下化也。」

  袁宏曰:观崔寔之言,未达王霸之道也。常试言之:夫礼备者德成,礼顺者情泰。德苟成,故能仪刑家室,化流天下〔一〕;礼苟顺,故能影响无遗,翼宣风化。古之圣人,知人伦本乎德义,万物由乎化风,陶铸因乎所受,训导在乎对扬〔二〕。崇轨仪于化始,必理备而居宗;明恭肃以弘治,则理尽而向化。斯乃君臣尊卑之基,而德和洽之本也。是以大道之行,上下顺序,君唱臣和,其至德风教,系乎一人,政化行于四海,无犯礼而王迹彰矣。

  〔一〕 诗大雅思齐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注曰:「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为政治于家邦。

  〔二〕 书说命下:「说拜稽首曰:『敢对扬天子之休命。』」注曰:「对,答也,答受美命而称扬之。」说者,傅说也。

  及哲王不存,礼乐凌迟,风俗自兴,户皆为政,君位且犹未固,而况万物乎!于斯时也,臣子自尽之日,将守先王之故典,则元首有降替之忧,欲修封域之旧职,则根本无倾拔之虑。故忠奋之臣,推其义心,不忍其事,思屏王室。故有自下匡上之功,以卑援尊之事,虽失顺序之道,然效忠之迹也。欲齐王体,则异乎承宣之美;欲同之不顺,而终有翼戴之功。故圣人因事作制,以通其变,而霸名生焉。春秋书齐晋之功,仲尼美管仲之勋,所以括囊盛衰,弥纶名教者也。

  夫失仁而后义,必由于仁〔一〕;失王而后霸,以致于霸,必出于忠。义诚仁之不足,然未失其为忠也〔二〕。推此以观,则王霸之义于是见矣。

  〔一〕 此句有脱文。

  〔二〕 老子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

  初,上欲封大将军梁冀,使公卿会议其礼。特进安乐侯胡广、太常羊儒〔一〕,司隶校尉祝恬、太中大夫边韶等称冀之德宜比周公,锡之山川,封以附庸〔二〕。司空黄琼议曰:「昔周公辅相成王,制礼作乐,是以大启土宇,赐以山川,郊祀天地,行天子礼,此百世未有,唯周公宜之耳。萧何识高祖于泗上,霍光辅昭、宣于中兴,皆益户增封,以显其功〔三〕。冀合食四县,赏赐皆如霍光。使天下知赏必当功,爵不越德。」冀恨之,因地动策免琼。

  〔一〕 范书黄琼传作「羊溥」。

  〔二〕 诗鲁颂閟宫曰:「锡之山川,土田附庸。」

  〔三〕 史记萧相国世家曰:天下大定,何封酇侯,食邑多,不久益封二千户。后高祖闻韩信诛,又使使拜何为相国,益封五千户,令卒五百人,一都尉,为相国卫。又汉书霍光传曰:光废昌邑王而立宣帝,以策立功,帝益封光万七千户,与故所食凡二万户。

  丁亥,司空黄琼以灾异策免〔一〕。

  〔一〕 范书作元嘉二年十一月免。然琼传言以朝廷从琼议,冀恨之,会以地动策免。事必不久,则当以袁纪为是。然按是月辛巳,京师地震,而朔日为甲寅,故无丁亥日。按元嘉二年十一月乙亥地震,是月有丁亥日,通鉴即以此从范书桓帝纪系此事于二年。录以存疑。

  是月,五色大鸟见己氏,时以为凤皇。本志以「政理衰缺,梁冀专权,皆羽孽之异也」。

  二年(壬辰、一五二)

  正月丙辰〔一〕,京师地震。

  〔一〕 范书亦同。按是月壬午朔,无丙辰,疑皆误。

  四月甲寅,孝崇皇后崩。帝举哀洛阳西乡。有司奏「礼为人后,制服有降,公卿已下各有差。赠送之礼仪,比恭怀皇后」。是时大将军梁冀辅政,匽氏无在位者。

  八月,黄龙见句阳,又见允〔街〕(衙)〔一〕。

  〔一〕 据范书及续汉郡国志改。

  十月乙亥,京师地震。

  永兴元年(癸巳、一五三)

  五月丙申,大赦天下。

  十一月丁丑,减天下人死罪一等。民饥流亡数十万口,诏所在赈给〔一〕。

  〔一〕 范书言民饥流亡乃秋七月,郡国三十三地震,及河水溢所致。又「口」作「户」。

  太尉袁汤致仕。汤字仲河。初为陈留太守,褒善叙旧,以劝风俗。尝曰:「不值仲尼,夷、齐西山饿夫,柳下东国黜臣,致声名不泯者,篇籍使然也〔一〕。」乃使户曹吏追录旧闻,以为耆旧传〔二〕。数年薨,追赠特进,谥曰康侯。子成左中郎将,逢及隗并为三公。

  〔一〕 论语公冶长孔子曰:「伯夷叔齐,不念旧恶,怨是用希。」又卫灵公孔子曰:「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

  〔二〕 隋书经籍志有汉议郎圈称撰陈留耆旧传。东汉时地方撰述耆旧传成风,不详圈称所撰与袁汤所命是否为一书。

  太常胡广为太尉,太仆黄琼为司徒。

  二年(甲午、一五四)

  正月甲午,大赦天下。

  二月,初听刺史、二千石三年丧〔一〕。

  〔一〕 按安帝元初三年初听行三年丧,建光元年复断之。此当作「复听」。范书及通鉴即作「复听」。袁纪作「初」误。

  癸卯,京师地震。诏公卿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各一人。

  颍川荀淑对策讥切贵幸,为梁冀所忌,出为朗陵侯相,吏民敬爱,称为神君焉。淑字季和,弃官隐居,以寿终。

  是时颍川钟皓字季明,以德行称,官至林虑长。初,皓为本郡功曹,西门亭长陈寔未知名,皓独敬异焉。皓初辟公府,太守问:「有谁可代君者?」皓曰:「明府必欲得其人,西门亭长陈寔可也。」自是名重海内。寔曰:「钟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独识我?」

  颍川李膺尝叹曰:「荀君清识难尚,钟君至德可师。」皓之嫂,膺之姑也。有子曰觐〔一〕,与膺同年,而并有令名。觐为人好学慕古,有进退之行。膺祖太尉修常言:「觐似我家性,国有道不废,国无道免于刑戮者也。」复以膺妹妻之。觐屡被辟命,未尝屈就。膺谓觐曰:「孟轲以为『人无是非之心,非人也』〔二〕,弟于是何太无皂白邪?」觐尝以膺言告人曰:「元礼祖〔公〕(父)在位,诸〔父〕(从)并盛〔三〕,又〔讳〕(钟)公之甥〔四〕,故得然乎。国武子好招人过,以为忽本〔五〕。岂其得保身全家!」〔六〕

  〔一〕 范书钟皓传「觐」作「瑾」。而三国志钟繇传注引先贤行状,与袁纪同。

  〔二〕 见孟子公孙丑章句上。

  〔三〕 皆据裴注引先贤行状改。

  〔四〕 据黄本改,子言其父,不当直呼其姓,蒋本误改。

  〔五〕 国语周语曰:齐国佐对单襄公曰:「虽齐国子亦将兴焉,立于淫乱之国,而好尽言以招人过,怨之本也。」后齐人杀国武子。又成公十七年左传曰:齐庆克通于声孟子,鲍牵见之,以告国武子。武子召庆克而责之。声孟子怒,诉于灵公,灵公遂刖鲍牵而逐高无咎。又韦昭曰:「招,举也。」范书作「昭」。

  〔六〕 先贤行状及范书以上钟皓之语。

  袁宏曰:钟生之言,君子之道。古之善人,内修诸己,躬自厚而薄责于人。至其通者,嘉善而矜不能;其狭者,正身而不及于物。若其立朝,为不得已而后明焉。事至而应之,非司人之短者也。如得其情,犹复托以藜蒸,使过而可得悔,失而自新之路长。君子道广,而处身之涂全矣。末世陵迟,臧否聿兴,执铨提衡,称量天下之人,扬清激浊,绳墨四海之士,于是德不周而怨有余。故君子道亢,而无必全之体;小人涂穷,而有害胜之心。风俗雕薄,大路险巇,其在斯矣。

  六月乙丑,封乳母马惠子初为列侯。

  九月丁卯朔,日有蚀之。太尉胡广免,司徒黄琼为太尉,光禄勋尹颂为司徒。

  闰月,蜀郡盗贼李伯自称「太初皇帝」,伏诛。

  元寿元年〔一〕(乙未、一五五)

  〔一〕 范书、续汉书、通鉴均作「永寿」。又玄文先生李休碑(见蔡中郎集)、鲁相韩敕造孔庙礼器碑、吉成侯州辅碑(以上见隶释)亦均有「永寿」年号。袁纪作「元寿」,误。

  正月戊申,大赦天下。

  二月,司、冀民饥,人民相食。诏所在赈给各有差。

  时梁氏威势倾天下,而上无继嗣,灾异数见。颍阴人刘陶上疏曰:「盖人非天地无以寓生,天地非人无以为灵〔一〕。是故常非民不立,民非帝不宁。夫天地之与帝,帝之与民,犹〔首〕(手)之与足〔二〕,相须而行,混同一体,自然之势也。臣窃观之,今玄象错度,日月不明,地裂川溢,妖祥并兴,胤嗣仍绝,民率流亡。昔夏癸由此而废,商辛以斯而丧〔三〕,若不悔寤,恐惧将无及矣。

  〔一〕 书泰誓曰:「惟天地万物父母,惟人万物之灵。」

  〔二〕 据黄本改,范书刘陶传作「头」。

  〔三〕 夏桀名履癸,商纣名辛。

  伏惟陛下,年隆德茂,中天称号〔一〕,袭常存之爵,修不易之制。目不视鸣条之事,耳不闻檀车之声〔二〕,天灾不卒有痛于肌肤,震蚀不卒有损于己身〔三〕。故蔑三光之错,不畏上天之怒,怡民饥之忧,忽震烈之变,轻无嗣之祸,殆国家之命,非所以彰美祖业,克保天祉者也。当今忠谏者诛,谀进者赏,嘉言结于忠舌,国命在于谗口,擅阎乐以咸阳,授赵高以车府〔四〕。夫危非仁不扶,乱非智不救。故武丁得傅说,以消鼎雉之变〔五〕:周宣用山甫,以济〔夷〕(幽)、厉之荒〔六〕。窃见冀州刺史朱穆、乌桓校尉李膺,皆履正清修,贞介绝俗。穆前在冀州,弹纠豪杰,埽灭饕恶,肃清万里,不仁者远,虽山甫不畏强御,诚无以逾也。膺前后历职,正身率下。及掌戎马,镇抚北疆,神武扬于朔州,强胡慑于漠北。文既俎豆,武亦干戈,功遂身退,家无私积。斯则中兴之良佐,国家之柱臣也。宜还本朝,夹辅王室,不合久屈间曹,委于草莽〔七〕。

  〔一〕 惠栋曰:「法言云:『汉兴二百一十载而中天。』柳宗元云:『扬子极阴阳之数,此言知汉祚之方半耳。陶在灵帝而称中天,非也。』愚谓中天,犹日之中天,言历数方永耳。」惠说是,而柳所言「灵帝」乃「桓帝」之误。

  〔二〕 胡三省曰:「余按大雅大明之诗曰:『牧野洋洋,檀车煌煌。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陶盖用此檀车事,言桀纣贵为天子,得罪于天,流毒于民,而汤武伐之;亡国之事不接于帝之耳目,帝不知为戒也。」

  〔三〕 「损」原误作「捐」,据范书径改。

  〔四〕 李贤曰:「赵高为车府令,与婿咸阳令阎乐谋杀胡亥,事见史记也。」按谋诛胡亥时,赵高为丞相。其任车府令在始皇末年。因其辖符玺事,故能于始皇崩后,作伪书,赐死扶苏,而立二世。袁纪此二语之意,乃言授恶人以要职,必至大祸也。

  〔五〕 书高宗肜日曰:「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耳而雊,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疏曰:「祖己以为王有失德而致此祥,遂以道义训王,劝王以修德政。」高宗,武丁之尊号,其使百工求诸野,得傅说以为相,国势日盛。

  〔六〕 夷王,厉王之父;宣王,厉王之子。史记正义引纪年曰:夷王三年,致诸侯,烹齐哀公于鼎。又厉王立,好利,暴虐侈傲,国人叛,厉王逃至彘而亡。事并见史记周本纪。幽王乃宣王之子,于文意不合,袁纪作「幽」,误。

  〔七〕 胡三省曰:「前年朱穆得罪,李膺时亦免居纶氏。」

  臣恐小人道长,遂成其败,犯冒天颜,言诚非议,知必以身脂鼎镬,为海内先笑,所学之事,将复何恨!不学鬼谷之于东齐,而习秦仪之于周魏〔一〕,贾王孙于蜀郡,交猗顿之货殖,如此,亦可以示王室之爵,置天地之位矣。臣始悲天下之可悲,今天下亦悲臣之愚惑矣。」书奏,上善其言〔二〕。

  〔一〕 鬼谷子隐居深山,终身不仕。秦、苏秦;仪,张仪。皆战国时著名说士,各主合纵连横,奔走于列国之间,以取卿相。

  〔二〕 范书作「书奏不省」。按永寿二年,拜膺为度辽将军,穆为尚书,则袁纪是。

  六月,匈奴叛,中郎将张奂击降之。

  太常韩演为司空。

  二年(丙申、一五六)

  春正月,初听中常侍行三年丧〔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中官」。李贤曰:「中官,常侍以下。」

  七月,鲜卑寇云中。

  十月,京师地震〔一〕。

  〔一〕 范书及续汉五行志均作「十二月」,袁纪恐误。

  三年(丁酉、一五七)

  春正月癸未,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春正月己未」。徐绍桢曰:「永寿三年正月癸未朔,纪有己未,疑误。」

  六月,司徒尹颂薨。司空韩演为司徒〔一〕。

  〔一〕 范书桓帝纪系此事于「冬十一月」。

  是时有人上书言人所以贫困者,货轻也,欲更铸钱。事下群臣及太学之士。

  时刘陶等在太学议曰:「夫读铸钱之诏,下及幽微,不遗穷贱,是以藿食之人〔一〕,敢悬书象魏〔二〕,听罪绛阙〔三〕。盖以为当今之忧,不在于此,在民有饥劳之怨,海内无耳目之变,乃箕子所谓佯愚而对也。臣不达殷人佯愚之虑,欲于不问而言甲子之事〔四〕。故念生鲜死久,复不敢极谏陈其要,请粗言生民之业。

  〔一〕 李贤引说苑曰:「有东郭祖朝者,上书于晋献公曰:『愿闻国家之计。』献公使人告之曰:『肉食者已虑之矣,藿食者尚何预焉?』祖朝曰:『肉食者一旦失计于庙堂之上,若臣等藿食,宁得无肝胆涂地于中原之野?其祸亦及臣之身,安得无预国家之计乎?」

  〔二〕 周礼天官大宰曰:「乃悬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郑司农曰:「象魏,阙也。」即宫外之阙也。

  〔三〕 绛阙,宫阙也,犹言丹墀、紫宸。

  〔四〕 甲子事,指纣兵甲子日败于牧野,纣赴火而死。事见史记殷本纪。

  夫食者,有国之大宝,生民之至贵也。窃见比年以来,良苗尽于蝗螟之口,杼轴空于公孙之衣,野无青草,室如悬罄〔一〕,所急朝夕之餐,所患靡监之事,岂谓钱之锲薄、铢两轻重哉?今议者不达农殖之本〔二〕,多言铸钱之便。或欲因缘行诈,以贾国利。国利将尽,取者争竞,故造铸钱之端,于是乎生。万人铸之,一人夺之,犹不能给;设令一人铸之,则万人夺之,虽以阴阳为炭,万物为铜〔三〕,役不食之民,使不饥之士,犹不足无厌之求也。陛下圣德,愍海内之忧,感天下之难,欲铸钱齐货,以救其厄,此犹养鱼于沸鼎之中,栖鸟于烈火之上。

  〔一〕 出僖公二十六年左传载齐侯之语。「室如」四字本在「野无」句之上。

  〔二〕 「今」字原阙,据黄本补。

  〔三〕 「阴阳为炭,万物为铜」八字出贾谊服赋,见汉书贾谊传。

  夫火土汤水,鱼鸟之所生,用之不时,必也焦烂。当今地广而不得耕,民众而无所食,群小竞逐,吞噬无厌。诚恐卒有役夫穷匠,起于板筑之间〔一〕,投斤攘臂,登高大呼,则愁怨之人,狼跳虎骇,响应云会,八方分崩,中夏鱼溃〔二〕。虽方尺之钱,不能救此,若不早寤,恐将及之。」上从之。

  〔一〕 胡三省曰:「贤曰:『役夫,谓如陈涉起蕲也。穷匠,谓如骊山之徒也。』余谓陈涉、黥布皆可以言役夫,穷匠则山阳铁官徒苏令等是也。」

  〔二〕 僖公十九年公羊传曰:「梁亡,此未有伐者,其言梁亡何?自亡也。其自亡奈何?鱼烂而亡也。」注云:「梁君严刑峻法,一国之中无不被刑者,百姓一旦相率俱去,状若鱼烂,鱼烂从内发,故云尔者。」

  延〔熹〕(嘉)元年(戊戌、一五八)〔一〕

  〔一〕 据东观记、续汉书、范书及汉碑改。

  夏五月甲戌晦,日有蚀之。京师蝗。

  六月,大赦天下。

  丙戌,初置博陵郡。

  诛侍中寇荣。荣,恂之曾孙,辩絜自善,少与人交,以此见害于贵宠。荣从兄子尚益阳长公主,帝又娶其从孙女于后宫。左右益恶之,乃陷荣以罪,宗族遂免归故郡。吏持之急,荣惧不免,奔阙自讼。未至,刺史张敬追劾荣以擅去边,有诏捕荣。荣亡命数年,会赦令,不得免,穷困,乃亡命山中上书曰:

  臣闻天地之于万物也好生,帝王之于万民也慈爱。陛下统天理物,作民父母,自生育已上,咸蒙德泽。而臣兄弟独为权门所嫉,以臣昏姻王室,谓臣将抚其背,夺其位,退其身,受其势。于是造作飞章,被以臣荣〔一〕,欲使坠于万仞之坑,践于必死之地。陛下忽慈母之仁,发投杼之怒〔二〕,有司承旨,驱逐臣门。臣辄奔走本郡,没齿无怨。臣诚恐卒为豺狼横见噬食,故冒死诣阙,披布肝胆。

  〔一〕 「荣」字据蒋校补,黄本作「宗」。

  〔二〕 借曾参母听三人误传曾参杀人,惧而投杼下机,踰墙而走一事,以喻桓帝听信谗言,陷其于死地。

  刺史张敬好为谄谀,张设机牢,令陛下复兴雷霆之怒。司隶校尉应奉、河南尹何豹、洛阳令袁腾三官并驱,若赴雠敌,威加亡罪,罚及朽骨,但未掘圹出骸,剖棺露胔耳。残酷之吏,不顾无辜之害,欲使圣朝必加罚于臣荣〔一〕,是以不敢触突天威,而自窜山林,以陛下发神圣之听,启独见之明,距谗慝之谤,绝邪巧之言,救可济之民,援没溺之命,臣不意滞怒不为春夏息,淹恚不为顺时怠,布告远迩,求臣甚切,张罗海隅,置罝万里〔二〕,逐者穷人迹,追者极车轨,虽楚购伍员,汉求季布〔三〕,无以复过也。

  〔一〕 「荣」字亦据蒋校补。

  〔二〕 置,音苴,免网也。见说文。

  〔三〕 楚平王诛杀伍奢,奢子员奔吴。楚悬赏粟五万石、爵执珪以购员。又汉初刘邦以曾数窘于项羽将季布,故购季布以千金,令敢藏匿者罪三族。事并见史记。

  自臣遇罚以来,三蒙赦令,无〔验〕(厌)之罚〔一〕,足以蠲除。而陛下疾臣逾深,有司咎臣〔甫〕(转)力〔二〕,止则见埽灭,行则为亡虏,苟生则为穷民,极死则为怨鬼,天广而无以自覆,地厚而无以自载,蹈陆有沈沦之忧,〔远〕岩墙有镇压之患〔三〕。精诚足以感天,而陛下不悟。如臣元恶大憝,足备刀锯,陛下当班之市朝,坐之王庭,使三槐九棘平臣之罪〔四〕。无缘〔至〕万乘之前〔五〕,永无见信之期也。

  〔一〕 据黄本及范书改。

  〔二〕 据黄本及范书改。

  〔三〕 据黄本及范书补。

  〔四〕 周礼秋官朝士曰:「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庶在其后。」棘者,取其赤心而外刺;槐者,怀也,取其怀来人而与之谋。三槐九棘,实指在朝之三公九卿诸大臣。

  〔五〕 据范书补。

  勇者不逃死,智者不毁名〔一〕,岂惜垂尽之命,愿赴湘沅之波〔二〕。故假须臾之期,不胜首丘之情,欲犯主怒,触帝禁,伏于两观之下,陈写痛毒之冤,然后登金镬,入沸汤,虽死而不恨。悲夫!久生亦复何聊赖!愿陛下使臣一门颇有遗类,以崇天地宽厚之惠。谨先死陈情,临章泣血。

  〔一〕 国语鲁语申生曰:「吾闻之,仁不怨君,智不重困,勇不逃死。」范书「毁名」作「重困」。名者,孝名也。

  〔二〕 欲效屈原赴湘沅而死。

  上不省,遂灭寇氏〔一〕。

  〔一〕 范书作「上省章益怒」。又范书寇荣传作「延熹中被罪」,又言「遇罚以来,三赦再赎」,则荣被诛不当在元年。

  袁宏曰:寇荣之心,良可哀矣,然终至灭亡者,岂非命也哉!性命之致,古人岂肯明之,其可略言乎?易称「天之所助者〔顺,人之所助者〕信」〔一〕,然则顺之与信,其天人之道乎,得失存亡,斯亦性命之极也。夫向之则吉,背之则凶,顺之至也。推诚则通,易虑则塞,信之极也。故顺之与信,存乎一己者也。而吉凶通塞,自外而入,岂非性命之理,致之由己者乎?夫以六合之大,万物之众,一体之所栖宅,犹秋毫之在马背也。其所资因,小许处耳。而贤者顺之以通,不肖者逆之以塞,彼之所乘,岂异涂辙哉?致之在己,故祸福无门之殊应也。

  〔一〕 语见易系辞上,袁纪多有脱文,据以补。

  夫松竹贞秀,经寒暑而不衰;榆柳虚挠,尽一时而零落。此草木之性,修短之不同者也。廉洁者必有贪浊之对,刚毅者必遇强勇之敌,此人事之对,感时之不同者也。咸自取之,岂有为之者哉?万物之为,莫不皆然,动之由己,应之在彼,犹影响形声,不可得而差者也。故君子之人,知动静,为否泰,致之在己也。缮性治心,不敢违理,知外物之来,由内而至,故得失吉凶,不敢怨天。夫然遇泰而不变其情,遭否而不愠其心,未尝非己,夫何悲哉!

  二年(己亥、一五九)

  三月甲午〔一〕,绝刺史、二千石三年丧。

  〔一〕 三月辛丑朔,无甲午,或系甲子之错误。

  六月,鲜卑寇辽东。度辽将军李膺击破之。

  膺字符礼,颍川襄城人。初为蜀郡太守,威德并行。后转护乌桓校尉,会匈奴攻云中〔一〕,杀略吏民。膺亲率步骑,临阵交战,斩首二千级,羌寇远退〔二〕,边城安静。后以公事免官。天子贤刘陶之言,而嘉膺之能,迁度辽将军。先时疏勒、龟兹数抄张掖、酒泉、云中诸郡,吏民苦之。自膺在边,皆不复为害。匈奴、莎车、乌孙、鲜卑诸国,常不宾附者,闻膺威名,莫不威服。先时略取民,男女皆送还塞下。迁河南尹、司隶校尉。膺风格秀整,高自标持,欲以天下风教是非为己任,后进之士有升其堂者,皆以为登龙门。

  〔一〕 范书李膺传「匈奴」作「鲜卑」。

  〔二〕 疑「羌」系「虏」之误。

  七月,太尉黄琼免,太常胡广为太尉〔一〕。

  〔一〕 范书作延熹元年七月甲子以日食免。

  丙午,皇后梁氏崩。乙丑,葬懿献梁皇后。

  于是梁冀专权,其同己者荣显,违忤者劾死,百僚侧目,莫不从命,省中咳唾之音,冀必知之,台阁机事,先以闻冀乃得奏御。内外恐惧,上下钳口,而帝不得有所亲任,上既不平之矣。冀以私憾,专杀议郎邴尊〔一〕,上益怒之。于是亳贵人见幸〔二〕,冀嫉其宠,遣客夜盗其家,欲刺贵人母〔三〕。母入宫求哀,因言冀之罪。

  〔一〕 邴尊,邓猛之姊婿也。冀恐其沮败猛易邓姓为梁姓,乃遣刺客杀尊于偃城。

  〔二〕 亳,黄本作「豪」,蒋本此作「毫」,下文仍作「亳」。龙溪精舍本、学海堂本并作「亳」。按续汉书邓猛立为后,恶梁氏之姓,改姓亳。范书皇后纪作「薄」。亳乃薄之俗字,其以薄太后家谨良故改而为姓。黄本误,蒋本此作「毫」亦误,径改。

  〔三〕 贵人母名宣,初适邓香,生桓帝邓皇后猛。后改嫁梁纪,猛遂冒姓梁氏。

  八月癸酉,上问小黄门唐衡曰:「左右谁与冀不相得者?」衡曰:「单超、左悺前诣河南尹不疑,礼敬极简。不疑收其兄弟送洛阳狱,二人诣谢而得免。徐璜、贝瑗非常私忿梁氏放横〔一〕,口不敢言。」于是上呼超、悺入室。上曰:「梁将军兄弟专朝,〔迫〕(追)胁内外〔二〕,公卿以下,从其风旨。今欲诛之,于常侍意如何?」皆对:「诚为国贼,当诛日久。臣等弱劣,未知圣意何如耳。」上曰:「审然者,常侍密图之。」对曰:「图之易耳,但恐陛下腹中狐疑。」上曰:「奸臣胁国,当伏其罪,复何狐疑!」于是令衡呼璜、瑗,五人遂于宅中定议。上啮臂出血以为盟。超等曰:「陛下今计已定,勿复更言,恐为人所疑。」

  〔一〕 贝瑗,范书作「具瑗」。

  〔二〕 据范书、通鉴及龙溪精舍本改。

  丁丑,冀心疑超等,使中黄门张恽入省宿,以防其变〔一〕。瑗敕吏收恽,以「自外来,谋图不轨」。于是帝幸前殿,召公卿,勒兵,遣使者要冀大将军印绶,更封〔比〕(北)景都乡侯〔二〕。黄门令瑗将虎贲士千人,与司隶共捕冀宗亲洛阳狱,无少长皆诛之。冀自杀。追废懿献后为贵人。

  〔一〕 胡三省曰:「使恽入禁中直宿,以防超等,而无上旨,径使恽入,自恃威行宫省,故敢然。」

  〔二〕 据范书改。

  初,上既与中官成谋,乃召尚书令尹勋,使任其事。上素恶冀,仓卒恐不能办。勋临事明断,甚有方略。冀既诛,上嘉其能。

  坐冀所连及公卿、列侯、校尉、刺史、二千石死者数十人,冀故吏、宾客免绌者三百余人,朝廷为之一空,唯光禄勋王躬、廷尉邯郸义在焉〔一〕。是时从禁中发使者交驰道路,公卿失其度,州府市朝闾里鼎沸,数日乃定,百姓莫不称快。冀财货已充王府用,减天下租税之半。

  〔一〕 范书及通鉴「王躬」均作「袁盱」。

  先时立名行高节之士,多遭梁冀之害,免身苟荣而已,莫敢洁去就矣。唯周协不屈其志〔一〕,而独能自免于难,故士以此服之也。

  〔一〕 范书「协」作「勰」。

  协字巨胜,周举之子,玄虚养道,以典坟自娱。初以父任为郎,自免归,征辟不就,杜门不出十余年。及延〔熹〕(嘉)初,乃开门延客,游谈宴乐。是秋梁冀诛,而协亦病卒,识者以为知命〔一〕。

  〔一〕 识者,蔡邕也。

  初,冀之盛也,尚书陈霸上疏言其罪,请诛之。上不省。霸知为冀所害,七日不食而死。

  戊寅,太尉胡广、司徒韩演以阿附梁冀减死一等。

  壬午,立皇后亳氏,实邓后也。后即邓香之女,香则禹之孙〔一〕。初后母宣起于微贱,间香生后。后适梁纪,故后冒姓梁氏。纪姊子孙寿,冀之妻也,进后入掖庭,有宠。立为皇后,恶梁姓之同,改为亳氏。

  〔一〕 按范书梁冀传注曰:「香盖掖庭署人之名也。」不言是邓禹之孙。又续汉五行志曰:「先是亳后因贱人得幸。」邓氏贵重,不当屡易其姓,且立为后,不即复邓氏姓,其非邓禹后裔明矣。

  封宣为长安君,追尊香为车骑将军,安阳侯。宣子演封南顿侯,位特进。

  后复姓邓氏,徙宣为昆阳君,演子康〔比〕(北)阳侯〔一〕,赏赐巨万。封平梁冀之功也〔一〕。

  〔一〕 据黄本改。续汉郡国志中南阳郡有比阳县,范书作「沘阳」。

  〔二〕 「封平梁冀之功也」上当脱封宦者五侯事,即单超新丰侯、徐璜武原侯、贝瑗东武阳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阳侯。

  白马令李云上书,移副三府曰:「故大将军梁冀虽持权日久,今得诛之,犹召家臣殪而杀也。而猥封谋臣万户,高祖闻之,得无见非?西北列将,得无不事?孔子曰:『帝者,谛也。』〔一〕今官位错乱,小人日进,财货公行,政治日消,是帝欲不谛乎?」上得云奏,大怒,送云黄门北寺,使中常侍管霸与御史、廷尉杂考之。弘农五官掾杜众伤云以忠获罪,上书愿与同日死。帝愈怒,遂并下廷尉。

  〔一〕 李贤引春秋运斗枢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统调阴阳,招类使神,故称帝。帝之言谛也。」郑玄注云:「审谛于物色也。」

  廷尉奏「云不逊,欲获抗直之名;众远为邀诉,皆大逆不道,请论如律」。霸入奏,上在濯龙池,霸跪言曰:「云,野泽愚夫;众,郡中小吏,出于狂戆,不足加罪。」上谓霸曰:「使『帝欲不谛』,是何等语,而常侍欲原之邪?」顾小黄门吴伉可其奏。

  大鸿胪陈蕃上疏救云曰:「臣闻所言,虽不识禁忌于上,其意归于忧国,但违将顺之礼。礼讥暴谏,然亦有狂狷愚忠。不顾诛族之祸者,古今有之。是以高祖忍周昌不讳之言,孝成皇帝赦朱云腰领之诛〔一〕。二主非不忿,此二臣以忠不思难,皆不罪之。今日杀李云,天下犹言陛下诛谏臣,所以臣敢触龙鳞也。」上不从,云、众死狱中,蕃免归田里。

  〔一〕 汉书朱云传曰:云于公卿前,斥宣帝师张禹尸位素餐,愿得尚方斩马剑以诛之。帝怒,令御史将下死不赦。左将军辛庆忌免冠叩头流血谏,上意解。并留云所折殿槛曰:「勿易!以旌直臣。」

  袁宏曰:夫欲之则至,仁心独行,人君之所易,人臣之所难也。动而有悔,希意循制,人臣之所易,人君之所难也。右之君臣,必观其所易,而闲其所难。故上下恬然,莫不雍睦。逮于末世,斯道不存,居臣异心,上下乖违,各行所易,不顾其所难,难易之事交,而谏争之议生也。

  夫谏之为用,政之所难者也。处谏之情不同,故有三科焉。推诚心言之于隐,贵于诚入,不求其功,谏之上也。率其所见,形于言色,面折庭争,退无后言,谏之中也。显其所短,明其不可,彰君之失,以为己名,谏之下也。夫不吝其过,与众功之,明君之所易,庸主之所难。触其所难,暴而扬之,中谏其犹致患,而况下谏乎?故谏之为道,天下之难事,死而为之,忠臣之所易也。

  古之王者,辩方正位,各有其事〔一〕。在朝者必谏,在野者不言,所以明职分,别亲疏也。忠爱心至,释耒而言者,王制所不禁也。无因而去,处言之地难,故君子罕为也。

  〔一〕 周礼天官冢宰曰:「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十月,行幸长安,祠章陵。

  壬寅〔一〕,中常侍单超为车骑将军。

  〔一〕 十月戊辰朔,无壬寅。范书作十一月事,甚是。疑袁纪有脱文。

  十二月,西戎犯塞。护羌校尉段颎讨之。

  天竺国来献。

  故太尉黄琼为太尉,光禄大夫祝恬为司徒〔一〕。诏曰:「太尉黄琼清俭不挠,数有忠謇,加以典谋深奥,有师傅之义。连在三司,不阿权贵,疾风知劲草,朕甚嘉焉。其封琼邟乡侯。」琼固让,不听。

  〔一〕 此事范书系于十月之前,时胡广、韩演以阿附梁冀免。又范书本传曰:「琼辞疾让封六七上,言旨恳恻,乃许之。」

  是时新诛梁冀,天下想望异政。故琼首为三公,多奏州县诸不法,死徙者十余人,海内翕然,副其耳目,上委任之。会单超等五侯擅权,琼自度力不能制,乃称疾不朝,上表曰:臣闻天者务刚其气,君者务强其政〔一〕。是以王者居高履贵,则以德义为首;临危处难,则以忠贤为助,故能长守万国,保其社稷。而陛下即位以来,诸梁秉政,宦竖充朝,富拟王公,势倾海内。言之者辄族灭,称之者必显荣。忠臣惧死而杜口,万夫畏祸而括囊。故太尉李固、杜乔以直言干政,遂见残灭,贤愚伤心。故白马令李云指言宦官,以忠获罪,是使天下结舌,以忠为讳也。徐璜、唐衡、单超、贝瑗等于梁冀之盛,苟免相连,及其当诛,说以要赏。陛下不复澄清善恶,俱与忠臣尚书令尹勋等并时显封,使朱紫不别,粉墨杂糅,所谓销金玉于沙砾,碎珪璧于泥涂。四方闻之,莫不叩心,伤陛下失赏于见诬,亏爵于奸臣。夫谗谀相与,无高而不升;阿党相抑,无深而不沦。陛下年在方刚,圣虑未衰,愿还既误之封,折后族之势。夫怀宝者须世,抱璞者待时。〔二〕陛下诚能行臣所陈,则怀宝抱璞之徒,特将竭力致身,以趋圣世。臣身轻任重,勤不补过,敢以垂死之年,陈不讳之言。」〔三〕

  〔一〕 春秋繁露曰:「天不刚则列星乱其行,居不坚则邪臣乱其官。故为天者务刚其气,为君者务坚其政。」

  〔二〕 指和氏先后献玉璞于楚厉王、武王,玉人不识,指璞为石,因此被刖左右足。文王即位,始命玉人理之,而得宝玉璧。事见韩非子。

  〔三〕 范书系此表于延熹七年。

  三年(庚子、一六0)

  正月丙申,大赦天下。

  丙午,车骑将军单超薨。

  闰月,羌寇张掖。护羌校尉段颎讨之。

  五月甲戌,诏曰:「汝南太守张彪、故河南尹鲍吉,与朕有潜龙之旧,皆封列侯。」

  六月辛酉〔一〕,司徒祝恬薨。光禄勋种暠为司徒〔二〕。

  〔一〕 范书桓帝纪作「辛丑」。

  〔二〕 范书桓帝纪作「司空盛允为司徒」。通鉴考异曰:「按祝恬薨后有盛允,允免,暠为司徒,相去半年,袁纪误也。」

  九月,泰山盗贼群起。

  十二月,中郎将宗资讨之。

卷二十二"后汉孝桓皇帝纪下"

  四年(辛丑、一六一)

  春正月辛丑,南宫嘉德殿火〔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辛酉」。按是月庚申朔,无辛丑日,袁纪误。

  二月壬申,武库火〔一〕。

  〔一〕 二月庚寅朔,无壬申日。范书及续汉志作「壬辰」,是。

  夏四月甲寅,河间孝王开子博为任城王。

  五月,有星孛于大辰〔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辛酉日事。大辰即心星,故范书、续汉志均作「心」。

  丁卯,原陵长寿门火〔一〕。

  〔一〕 原陵,即光武陵。

  六月,羌寇金城、安定、汉阳、武威,杀吏民。中郎将皇甫规讨羌,大破之。

  先是叙州刺史郭宏、汉阳太守赵喜、安定太守孙俊皆不任职,倚恃贵戚,有司不敢纠。规悉条奏其罪,羌人闻之,翕然乃喜,一时降者二十余万口。征拜议郎。论功未毕,常侍左悺私求于规,规执正不许,悺遂以余寇不绝,收规下狱。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守阙讼规,终不省,规竟坐论。会赦,复征为尚书。顷之,复为中郎将。讨叙、益叛羌有功,封喜城侯,固让不受。

  规字威明,安定朝那人。初,讥切梁氏,谢病归,教授十余年。冀既诛,旬月之间,礼辟五至皆不就。公交车征,乃起为太山太守。规好推贤达士,太傅陈蕃、太尉杨秉、长乐少府李膺、太守张奂皆规所教授,致显名于世。

  秋八月,关内侯以……〔一〕

  〔一〕 袁纪此文必有脱文,范书作「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则袁纪此句恐当作「占卖关内侯以下钱各有差」。

  〔五年〕(壬寅、一六二)〔一〕

  〔一〕 据通鉴补。

  张掖、酒泉〔一〕……

  〔一〕 此句亦有脱误。范书作「三月,沈氏羌寇张掖、酒泉」。

  尚书令陈蕃荐五处士曰〔一〕:「臣闻善人者,天地之纪,治之所由也〔二〕。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三〕天诞俊乂,为陛下出,当辅明时,左右大业者也。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闳、京兆韦着、颍川李昙德行纯备,着于民听,宜登论道,协亮天工,终能翼宣威德,增光日月者也。」诏公交车备礼征〔四〕,皆辞疾不至。

  〔一〕 通鉴考异曰:「范书徐稚传云:『延熹二年,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等上书荐稚。』袁纪:『五年,尚书令陈蕃荐五处士。』按二年,胡广已为太尉;五年,蕃已为光禄勋。今置在二年,从范书;去广名,从袁纪。」

  〔二〕 成公十五年左传曰:「晋三却害伯宗,谮而杀之,及栾弗忌。伯州犂奔楚。韩献子曰:『却氏其不免乎!善人,天地之纪也,而骤绝之,不亡何待?』」

  〔三〕 见诗大雅文王。

  〔四〕 杨树达曰:「抱朴子逸民篇云:『桓帝以玄纁玉帛聘韦休明。』」休明,韦着之字也。

  稚字孺子,豫章南昌人也。家贫尝自耕稼,非其衣不服,非其力不食,恭俭义让,非礼不言。所居服其德化,道不拾遗。陈蕃尝为豫章太守,以礼请署功曹。稚为之起,既谒而退,蕃馈之粟,受而分诸邻里。举有道,起家拜太原太守,皆不就。诸公所辟,虽不就,其有死丧者,负笈徒步,千里赴吊,斗酒只鸡,藉以白茅,酹毕便退,丧主不得知也〔一〕。

  〔一〕 谢承书曰:「常于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中,暴干以裹鸡,径到所起冢隧外,以水渍绵使有酒气,斗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则去,不见丧主。」

  初,稚少年,游国学中〔一〕,江夏黄琼教授于家,故稚从之,咨访大义。琼后仕进,位至三司,稚绝不复交。及琼薨,当葬,稚乃往赴吊,进酹哀哭而去,人莫知者。时天下名士,四方远近,无不会者,各言:「闻豫章徐孺子来,何不相见?」推问丧宰曰:「顷宁有书生来邪?」对曰:「先时有一书生来,衣麤薄而哭之哀,不记姓字。」佥曰:「必孺子也。」于是推选能言语者陈留茅季伟候与相见,〔二〕酤酒市肉,稚为饮食。季伟请国家之事,稚不答;更问稼穑之事,稚乃答之。季伟还为诸君说之,或曰:「孔子云:『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三〕稚其失人乎?」郭林宗曰:「不如君言也。孺子之为人也,清洁高廉,饥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为季伟饮酒食肉,此为已知季伟之贤故也。所以不答国事者,是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四〕,何不知之乎?」

  〔一〕 疑国学二字误倒。

  〔二〕 茅季伟,即茅容。风俗通义愆礼篇「伟」作「玮」。

  〔三〕 见论语卫灵公。

  〔四〕 论语公冶长曰:「子曰:『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注曰:「佯愚似实,故曰不可及。」宁武子,卫国贤大夫也,名俞,武乃其谥也。

  是时宦竖专政,汉室寝乱,林宗周旋京师,诲诱不息。稚以书诫之曰:「大木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一〕林宗感悟曰:「谨拜斯言。」以为师表。

  〔一〕 范书徐稚传此语,乃稚与茅容临别时所托转之语,与袁纪作「以书」异。

  姜肱字伯淮,彭城广戚人。隐居静处,非义不行,敬奉旧老,训导后进。常与小弟季江俱行,为盗所劫,欲杀其弟。肱曰:「弟年稚弱,父母所矜,又未聘娶,愿自杀以济家。」弟季江复言曰:「兄年德在前,家之英俊,何可害之,不如杀我。我顽闇,生无益于物,没不损于数,乞自受戮,以代兄命。」二人各争死于路,盗戢刃曰:「二君所谓义士。」弃物而去。肱车中尚有数千钱在席下,盗不见也,使从者追以与之。贼感之,亦复不取。肱以物己历盗手,因以付亭长委去。举有道、方正,皆不就。

  袁闳字夏甫,太传安之玄孙。自安至闳,四世三公,贵倾天下。闳玄静履贞,不慕荣宦,身安茅茨,妻子御糟糠。父为彭城太守〔一〕,丧官,闳兄弟五人常步行随柩车,号泣昼夜。从叔逢、槐并为公辅,前后赠遗,一无所受,二公忿之。至于州府辟召,州郡礼命,皆不就。

  〔一〕 范书作「彭城相」,是。

  韦着字休明,京兆杜陵人。隐居讲授,不修世务〔一〕。

  〔一〕 范书韦着传注引谢承书曰:「为三辅冠族。着少修节操,持京氏易、韩诗,博通术艺。」

  李昙字子云,颍川阳翟人。少丧父,事继母。继母酷烈,昙奉逾谨,率妻子执勤苦,不以为怨。昙身耕农,以奉供养,得四时珍玩,未尝不先拜而后进母。乡里有父母者,宗其孝行,以为法度。征聘不应,唯以奉亲为欢。

  夏四月戊辰〔一〕,虎贲掖门火。

  〔一〕 四月癸未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康陵园火。

  武陵蛮夷反〔一〕,车骑将军冯绲讨之。绲上书曰:「夫势得容奸,伯夷可疑;不得容奸,盗跖可信〔二〕。乐羊伐中山,反而语功,文侯示以谤书一箧〔三〕。愿请中常侍一人监军财费。」尚书朱穆奏曰:「臣闻出郊之事,将军制之,所以崇威信合事宜也。即绲有嫌,不当荷任;即绲无嫌,义不见疑。乐羊战国陪臣,犹赖见信之主,以全其功,况唐虞之朝,而有猜嫌之事哉!绲设虚端,以自阻卫,为臣不忠。」帝寝其奏。

  〔一〕 「武陵」原误作「武阳」,径改之。

  〔二〕 沈钦韩言此语出商君书画策篇。其文曰:「势不能为奸,虽跖可信也。势得为奸,虽伯夷可疑也。」

  〔三〕 事见战国策秦策甘茂语。

  穆又上书曰:「汉故事,中常侍或用士人。建武已来,乃悉用宦者,延平已来〔一〕,寝益贵盛,假貂珰之饰〔二〕,任常伯之职。〔三〕天朝政事,一更其手,权倾天下,宠逼人主。子弟亲戚,并荷职任,放滥骄逸,莫能禁御。无行之徒,媚求官爵,恃势骄宠,渔食百姓。臣以为可皆遣罢,率由旧章,博选天下清纯之士,达国体者,以补其虚。即陛下可为尧舜之君,众僚皆为稷耇之臣矣〔四〕。」上不从。穆后复见,口陈奏,上不悦,穆伏不起,左右叱穆出。于是宦官更共称诏以诘让,穆愤激发疽而卒。公卿以穆「立节忠清,守死善道,宜蒙旌宠,以劝忠勤」,乃追赠益州刺史。

  〔一〕 延平,汉殇帝年号。时邓太后临朝,委用宦官。

  〔二〕 李贤引汉官仪曰:「中常侍,秦官也。汉兴或用士人,银珰左貂。光武以后,专任宦者,右貂金珰。」又曰:「珰,以金为之,当冠前,附以金貂也。」

  〔三〕 常伯,侍中也。惠栋引汉官仪曰:「侍中,周官也。成王时号曰常伯,选于侯伯,转补羇阙,言其道德可常尊也。」

  〔四〕 司马相如子虚赋曰:「禹不能名,耇不能计。」张揖注曰:「耇为尧司徒,敷五教,率万事。」又应劭曰:「契,善计也。」耇,音屑,亦作契。

  穆字公叔,南阳宛人。初为冀州刺史,始济河,长史解印去者四十余人。中常侍赵忠丧父,敛为玙璠玉匣〔一〕。穆下郡考正,乃至发墓视尸。其家称冤自诉,穆坐征诣廷尉,髡输左校。后得原归家。顷之,朝臣多为穆冤,由是征命议郎、尚书。

  〔一〕 敛通殓。赵忠僭越,以天子之制葬父,故穆考之。

  十一月,武陵蛮夷降。

  六年(癸卯、一六三)

  春正月戊午〔一〕,司徒种暠薨。大鸿胪许栩为司徒〔二〕。

  〔一〕 范书作「春二月」。按正月戊寅朔,无戊午,作「二月」是。

  〔二〕 范书作「卫尉颍川许栩」,并系此事于三月。

  暠字景伯,河南洛阳人。父早亡,有财三千万,暠皆以赈乡里贫者。当时豪贵,莫不遂识知之〔一〕。年四十四,县始召为门下吏。时河南尹田歆外〔甥〕(生)王谌名知人〔二〕,歆谓之曰:「河南当举六孝廉,皆得贵人书命,不宜相违,欲以五副之。自举一清名堪成就者,上以报国,下以托子孙,汝助我索之。」谌答曰:「知臣莫如君。君为二千石,当清察郡中,询于贤良,谌安得知之?」歆曰:「郡中所送,固凡庸耳,欲因汝之明,求人之所不知而有奇者耳。」明日谌东出送客,驻车太阳郭里,见暠。还语歆曰:「为君得孝廉矣。」问:「为山泽?」答曰:「洛阳门下吏也。」歆笑曰:「当得隐滞之夫,乃洛阳吏邪?」答曰:「夫异士不居山谷,但其居处异耳,德未必有也。处人间而有异,而人不知,己独知之,乃奇耳。若不相信,可召而与之言。」歆便于府召见于庭中,诘问职事长吏所施行,暠分别具对,皆有条理。乃署主簿、功曹〔三〕,举孝廉,由是知名。

  〔一〕 按御览卷四七六引袁宏后汉书曰:「种暠字景伯,父为定陶令,有财三千万。父卒,暠皆以赈乡里贫贱者。其进趣名利者,皆不与交通。」与此文异,而与范书本传同。疑御览引书有名误,或系袁山松后汉书亦未可知。

  〔二〕 据陈澧校而改。

  〔三〕 范书本传无「功曹」二字。

  二月戊戌,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作「三月」。按二月戊申朔,无戊戌,袁纪误。

  夏四月辛亥,康陵东署大火。

  秋七月甲午,平陵园寝火〔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甲申」,袁纪误。

  十月,上〔幸〕广城校猎〔一〕。光禄勋陈蕃上书谏曰:「臣闻人主有事于苑囿,唯西郊,顺时讲武,以杀〔禽〕(属)助祭〔二〕,尽孝敬之道也。违是则为逸游,肆乐情意。故皋陶诫舜曰:『无敢游佚。』〔三〕周公诫成王曰:『无盘游于田。』〔四〕虞舜、成王犹有此诫,况德不及二主者哉!当今兵戈未戢,是陛下焦心〔五〕,坐而待旦之时也。而不以是,乃扬旌旗之耀,骋舆马之观,非圣贤恤民之意者也。」上不纳。

  〔一〕 「幸」字据文意补。或当作「上校猎广城」。又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城』当作『成』,马融上广成颂,即此。」

  〔二〕 据范书改。

  〔三〕 见书皋陶谟。文曰:「无教逸欲有邦。」乃皋陶将为帝舜谋而先语禹之语。

  〔四〕 见书无逸,「游于田」作「于游田」,袁纪恐误倒。

  〔五〕 范书「焦心」下有「毁颜」二字,袁纪恐脱。

  七年(甲辰、一六四)

  春二月,太尉黄琼薨。

  琼字世英,江夏安陆人。清贞守正,进止必以礼。居宰相位,廉平公正,数纳谠言,为朝廷所重。上亦愍惜焉,赠车骑将军、邟乡侯印绶,谥曰昭侯〔一〕。有孙曰琬。

  〔一〕 范书「昭侯」作「忠侯」。

  三月癸亥,殒石于右扶风〔一〕。

  〔一〕 殒石于右扶风之鄠县也。又按三月壬申朔,无癸亥,疑系二月事。范书亦误。

  太常杨秉为太尉〔一〕。

  〔一〕 按范书桓帝纪,四年三月太尉黄琼免,四月刘矩为太尉。五年冬杨秉始代刘矩为太尉,与袁纪异。通鉴从范书,是。

  是时中常侍侯览、贝瑗骄纵最甚,选举不实,政以贿成。秉奏览等佞谄便僻,窃国权柄,召树奸党,贼害忠良,请免官理罪。奏入,尚书诘秉掾曰〔一〕:「夫设官分职,各有司存。三公统外,御史察内。今越左右,何所依据?其闻公具对。」秉〔使〕(便)对曰〔二〕:「除君之恶,惟力是视〔三〕。邓通失礼,申屠嘉召而责让,文帝从而请之〔四〕。汉故事,三公鼎司,无所不统〔五〕。」尚书不能诘。上不得已,乃免览官,瑗削国事〔六〕。于是奏免刺史、郡守已下六十余人,皆民之蠹也。

  〔一〕 黄本作「掾」,蒋本改作「秉」,皆不当省,今并存之。

  〔二〕 据范书改。即使掾复对尚书。

  〔三〕 僖公二十四年左传中晋寺人披之言。杨伯峻曰:「此犹竭尽己力而为。」

  〔四〕 事见汉书申屠嘉传。

  〔五〕 惠栋曰:「袁宏纪:何敞谓宗由曰『春秋称三公为宰者,言无所不统也』。汉书翟方进云『春秋之义,尊上公谓之宰,海内无不统也』。又百官公卿表曰『三公参天子,坐而议政,无不总统,故不以一职为官名』。」

  〔六〕 范书杨秉传作「延熹八年」事。

  夏四月乙丑,封皇后弟邓庾为育阳侯〔一〕。

  〔一〕 范书皇后纪「庾」作「秉」,乃邓皇后兄邓演之子,邓统之弟。

  秋九月,武陵蛮夷叛,寇掠数郡。荆州刺史度尚讨之。将战,尚召治中别驾曰:「今后无转输,前有强敌,吏士捷获已多,缓之则不肯力战,急之则事情切迫,潜有逃窜。今与诸君俱处虎口,胜则功成,败则无余,为之奈何?」诸从事者莫知所出。尚宣言曰:「今兵实少,未可进,当复须诸郡兵至。且各休息,听其射猎。」军中喜踊,大小皆出。尚密呼所亲燔其积聚,猎者还,莫不涕泣。尚使人慰劳曰:「蛮人多宝,足富数世,诸卿但不并力耳,所亡何足介意!」其明旦,秣马蓐食,径赴〔贼〕(城)屯〔一〕。贼见尚晏然,不图其吏士愤激,遂克殄之。封尚右乡侯,除一子为郎。

  〔一〕 据范书改。

  尚字博平,山阳湖陆人也。初为上虞长,纠摘奸伏,县中谓之神明。擢门下书佐朱俊〔一〕,谓之干世之才。俊后显名,终如尚言。县有孝女曹娥,年十四,父旴溺于江,不得尸。娥号慕不已,遂赴江而死。前后长吏莫有纪者,尚至官,改葬娥,树碑表墓,以彰孝行。〔二〕县民故洛阳市长淳于翼学问渊深,大儒旧名,常隐于田里,希见长吏。尚往候之,晨到其门,翼不即相见,主簿曰:「还。」不听,停车待之。翼晡乃见尚,尚宗其道德,极谈乃退。其优贤表善,皆类此也。

  〔一〕 按谢承书、范书等「俊」皆作「儁」,亦作「隽」。然其本字作「俊」。

  〔二〕 水经注渐江水曰:「上虞县东有龙头山,南带长江,东连上陂,江之道南有曹峨碑。县令度尚使外甥邯郸子礼为碑文,以彰孝烈。」

  冬十月,行幸章陵,祠旧宅,遂有事于陵庙。戊辰,行幸云梦,临水〔一〕。祠湖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鲁哀公庙〔二〕。

  〔一〕 所临之水,乃汉水也,袁纪恐脱「汉」字。又十月戊戌朔,无戊辰。或系十一月之事。

  〔二〕 据范书补。又此句之首,恐脱「还幸新野」四字。

  是时勃海王悝骄慢僭侈,不奉法度。见上无子,阴有嗣汉之望。北军中候史弼上疏曰:「臣闻帝王之于亲戚,爱之虽隆,必示之以威礼;宠之虽贵,必示之以法度。如是则和亲之道兴,骨肉之情固。昔襄王恣甘昭公〔一〕,孝景帝骄梁孝王〔二〕,二弟阶宠,卒用悖慢,周有播荡之祸,汉有袁盎之变。窃闻勃海王悝恃至亲之属,藉偏私之爱,有僣慢之心,颇不用制度。外聚轻薄不逞之徒,内荒酒乐,出入无常,所与群居,皆家之弃子,朝之斥臣。有口无行,必有羊胜、伍被之类〔三〕,州司不敢弹纠,傅相不能匡辅。陛下宽仁,隆于友于之义〔四〕,不忍遏绝,恐遂滋蔓,为害弥大。乞露臣奏,宣示百僚,使议于朝,明言其失。然后诏公卿平处其法,法决罪定,乃下不忍之诏,臣下固执,然后少有所许。如是则圣主无伤亲之议,勃海长有享国之祚。不然惧大狱将兴,使者相望于道矣。」上以至亲,不问其事。

  〔一〕 僖公二十四年左传曰:「初,甘昭公有宠于惠后,惠后将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齐,王复之,又通于隗氏。王替隗氏。颓叔、桃子曰:『我实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狄师攻王。」又曰:「天子无出,书曰,『天王出居于郑』避母弟之难也。」杨伯峻曰:「甘昭公即惠王子、襄王弟王子带,封于甘,昭,其谥。」大叔,即王子带也。「王复之」,僖公二十二年,襄王迎其弟于齐,遂有此变。

  〔二〕 梁王,窦后少子,赐天子旌旗,出警入跸。太后欲景帝传位于孝王,袁盎谏,梁王遂令人刺杀盎。事见汉书文三王传。

  〔三〕 羊胜,梁孝王谋主:伍被,劝淮南王反者。

  〔四〕 见尚书君陈。友于兄弟之意。

  弼字公谦,陈留考城人。历职忠謇,无所倾挠。自尚书为平原太守〔一〕,诏书下诸郡察党人,时所在怖惧,皆有所举,多至数千人〔二〕,弼独上言无党人。从事主者坐问责曰〔三〕:「诏书憎嫉党人极恳至,诸郡皆有,平原何独无?」弼对曰:「先王疆理天下,画为九壤,物土不同,风俗亦异。他郡自有,平原自无,胡可相比!若趋诺诏书,诬陷良善,平原之人,皆为党乎?」从事大怒,奏弼罪,以赎免。迁河东太守。弼初至郡,敕门下有请,一无所通。常侍侯览遣诸生赍书求假盐税及有所属〔四〕,门长不为通。生诈称自言者以见弼,弼怒收付狱,即日考杀之。览后以诬弼谤诽朝政,征诣延尉,论弃市。平原吏民走诣阙讼弼,得减死一等,刑竟归田里。后数为公卿所荐,拜彭城相,为政务抑豪强,虽有纵放,然豪右敛手,小民有罪,率多恩贷。

  〔一〕 范书作「平原相」是。蔡邕传注引谢承书曰:「弼迁山阳太守,其妻巨野薛氏女,以三互自上,转拜平原相。」

  〔二〕 范书作「数百人」。

  〔三〕 从事,州刺史官属。此乃刺史所遣督促属郡察党人者,故曰从事主者。

  〔四〕 沈钦韩曰:「河东有两盐池,则后汉仍榷其税。」

  八年(乙巳、一六五)

  春正月,使中常侍左悺之苦,祠老子。上始好神仙之事。

  勃海王悝谋反,徙为定陶王〔一〕。

  〔一〕 范书作「瘿陶王」。按续汉郡国志,廮陶属巨鹿郡。通鉴作「瘿陶」。袁纪恐误。

  丙申晦,日有食之。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

  河南刘淑对曰〔一〕:「臣闻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人之道曰仁与义。故夫妇正则父子亲,父子亲则君臣通,君臣通则仁义立,仁义立则阴阳和而风雨时矣。夫吉凶在人,水旱由政。故势在臣下则地震坤裂,下情不通则日月失明,百姓怨恨则水旱暴兴,主上骄淫则泽不下流。由此观之,君其纲也,臣其纪也。纲纪正则万目张〔二〕,君臣正则万国理,故能父慈子孝,夫信妇贞,兄爱弟顺。如此则阴阳和,风雨时,万物得所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河间乐成人」。又曰:「永兴二年,司徒种暠举淑贤良方正,辞以疾。桓帝闻淑高名,切责州郡,使舆病诣京师。淑不得己而赴洛阳,对策为天下第一。」按种暠传,暠延熹四年始任司徒,在位三年薨。袁纪作三年任司徒,六年薨。故党锢传作「永兴二年」误。然种暠于六年薨,袁纪系于八年始举对策,亦有所不合。恐淑系暠生前所举,时辞以疾。至此不得已应桓帝诏,而赴洛阳对策也。

  〔二〕 诗谱序曰:「举一纲而万目张。」

  癸未,废皇后邓氏〔一〕。后骄忌,尝与上所幸郭贵人更相谮诉,由是故废,以忧死〔二〕,亲属皆免归本郡。

  〔一〕 范书作「癸亥」。按前有「丙申晦」,则癸未当属二月。然二月乃丁酉朔,无癸未,袁纪误。又其上恐脱「二月」两字。

  〔二〕 原「以」在「废」上,据陈璞校记径改。

  三月辛巳,大赦天下。

  夏四月丁巳,坏诸淫祀。

  壬戌,河水清。

  五月丙戌,太尉杨秉薨。

  秉字叔节,少传父业,隐居教授三十余年,乃应司空之辟。稍迁刺史、二千石,所历皆有政绩。虽三公之子,经历州郡,尝布衣蔬食,老而不改。在公卿位,朝廷每有得失,便尽心正谏,退而削草,虽子弟不知也。秉不饮酒,早丧夫人,遂不复娶,所在以〔淳〕(神)明称〔一〕。尝曰:「我有三不惑:财、酒、色。」有子曰赐,亦显名儒行。

  〔一〕 据黄本改。范书作「淳白称」。明可训作白。

  六月,匈奴寇边,〔中〕郎将度尚击之〔一〕。

  〔一〕 范书桓帝纪言度尚所击系义军桂阳胡兰、朱盖。尚晚年曾任辽东太守,击破鲜卑,未曾与匈奴战,袁纪误。

  九月,京师地震。

  冬十月丙寅,太中大夫陈蕃为太尉〔一〕。蕃让曰:「不僭不忘,率由旧章〔二〕,臣不如太常胡广;齐七政,训五典,臣不如议郎王畅;文武兼资,折冲万里,臣不如弛刑司隶李膺〔三〕。」上不许。

  〔一〕 范书作「秋七月」事。

  〔二〕 见诗大雅假乐。谓周公之礼法,不过误,不遗失,率尊而循之。

  〔三〕 范书本传「弛刑司隶」作「弛刑徒」。按膺论输左校前任河南尹,至延熹九年始任司隶校尉,故袁纪作「司隶」误。

  蕃又上书曰:「臣闻昔齐桓公任管仲,将正诸侯,先为政令〔一〕。今寇贼在外,四肢之疾耳。臣窃寝不能寐,食不能饱,忧陛下内政未治,忠言日疏。前梁冀、五侯弄权〔二〕,天启陛下收而戮之。当时天下,号为小清。其前监未远,旋起覆车之轨矣。往年地动、日蚀、火灾,皆阴盛之应,愿陛下割塞左右豫政之原,引纳尚书朝省之事,简练高洁,斥退佞邪。如此则天和于上,地洽于下矣。从陛下践祚已来,大臣谁敢举左右之罪?往者申屠嘉召邓通,文帝遣诣嘉府,乃从而请之,三公之职,何所不统?但今左右骄忿,欲令三公不得举笔。臣蕃今擢自闾阎,特为陛下日月所照,奈何受恩如臣,而当避难苟生,不敢正言。陛下虽厌毒臣言〔三〕,人主有自勉强。」书奏,〔四〕上不悦,愈以疾蕃。

  〔一〕 国语齐语曰:「桓公曰:『吾欲从事于诸侯可乎?』管子对曰:『未可。君若正卒伍,修甲兵,则难以速得志矣。君有攻伐之器,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则难以速得志矣。君若欲速得志于天下诸侯,则事可以隐,令可以寄政。』桓公曰:『为之若何?』管子对曰:『作内政而寄军令焉。』」韦昭曰:「内政,国政也,因国政以寄军令也。」又曰:「匿军令,托于国政,若有征伐,邻国不知。」

  〔二〕 李贤曰:「五侯谓胤、让、淑、忠、戟五人,与冀同时诛。」

  〔三〕 原「毒臣」误倒,据范书径正。

  辛巳,立皇后窦氏。

  初宪之诛,家属废为庶民。武字游平,少有学行,常闲居大泽,不交世务。诸生自远方来,授业百余人,名闻关西。武生五男二女,长男绍,次机,次恪;长女妙,即后也。上以武三辅大族,武有盛名,后入掖庭,逾月立为皇后。武甚不乐,舆疾至京师,拜武为特进、城门校尉,封槐里侯。绍为虎贲中郎将。武乃称疾笃,固辞爵位。

  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一〕,伏诛。

  〔一〕 御览券五八九引东观记作「太皇帝」。

  十二月,使中常侍管霸之苦,祀老子。

  九年(丙午、一六六)

  春正月,沛国盗贼戴异自称上皇帝〔一〕,伏诛。

  〔一〕 范书桓帝纪作「太上皇」。疑袁纪「上」上脱「太」字。

  辛酉,太常胡广为司徒〔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五月」。按五月己丑朔,无辛酉日。而二月庚申朔,辛酉乃第二日,疑袁纪上脱「二月」二字。二、五形近易讹,恐当以二月为是。

  三月辛巳〔一〕,京师夜有火光,转相惊噪。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癸巳」。按是月庚寅朔,无辛巳,袁纪误。

  平原人襄揩诣阙上书曰〔一〕:「臣闻天不言者,以文象设教。臣窃见往年五月,荧惑入紫微,犯帝座;其闰月太白犯房心;于占天子凶。三月洛阳城中夜无故云火光,人声正諠,于占皆不出三年,天子当之。春夏已来,皆有繁霜,皆用刑酷急,不当罪使之然也。自陛下即位已来,诛寇氏、孙氏、邓氏〔二〕,其从坐者非一。李云之死,天下知其冤也。自汉兴已来,未有谏主被诛,用刑太深如今者也。昔文王能以一妻享十子之祚,今陛下宫女千人,不如文王之一妻者,明刑重而无德也。臣闻布谷闻于孟夏,蟋蟀吟于始秋,物有微而至信,人有贱而必忠〔三〕。臣虽极贱,思效愚诚,愿赐清闲,极尽所言。」

  〔一〕 范书「襄揩」作「襄楷」。又姓解卷三曰:「鲁公子襄中之后。后汉有襄楷。」则袁纪作「揩」误。

  〔二〕 范书尚有梁氏,袁纪脱。寇氏,寇荣;孙氏,孙寿;邓氏,邓万世也。

  〔三〕 李贤曰:「布谷,一名戴纴,一名戴胜。蟋蟀,促织也。春秋考异邮曰:『孟夏戴胜降,立秋促织鸣。』言虽微物,不失信也。」

  上即诏尚书召问,揩曰:「臣闻古者本无宦官,孝武末,春秋高,数游后宫,始置之耳〔一〕。后稍见任,至孝顺帝时,遂昌炽也。案天市内,宦者四星不在太微中,而在市中,明宦者但当侍,不得预内〔二〕。今乃处古常伯之位,决谋于中,倾动内外,恐非天意也。」天子以揩章及对下有司,尚书奏:「自古有宦者之官,非近世所置。汉初张泽为大谒者佐绛侯〔三〕,孝文使赵谈参乘而子孙昌盛〔四〕。今揩不陈损益,而务析言破律,违背经义,伪托神灵。」于是论揩司寇。

  〔一〕 典出汉书萧望之传之萧望之语。

  〔二〕 陈璞曰:「『侍』下疑脱『内』字,『预内』当作『预外』。范书无此。」按汉时宦者擅权,皆决谋于中,而操纵尚书、朝臣来左右政局。其下所言「决谋于中」,即「预内」之意。陈说非。

  〔三〕 张泽为宦者令。绛侯周勃诛诸吕,欲迎代王入宫。时东牟侯兴居与太仆滕公入清宫,顾麾左右执戟者释兵去,有数人不肯去兵,泽谕告,遂去兵。事见史记吕太后本纪。范书「绛侯」下有「诛诸吕」三字,袁纪恐脱之。

  〔四〕 文帝使宦者赵谈参乘,袁盎谏曰:「今汉虽乏人,陛下独奈何与刀锯余人载!」于是文帝笑,下赵谈,谈泣下车。事见史记袁盎传。尚书承宦者旨,强辞夺理,阿谀逢迎,于此可窥知矣。

  戊寅,特进窦武为大将军〔一〕。武移病洛阳都亭,固让至于数十。诏公交车勿复通章,武惶恐不得已就职。在公肃而不猛,其所交友若陈仲举、李元礼等,皆为之论议,而访政事焉。妻子恶衣食车马,苟全而已,卑身正己,率宗族内外僮仆莫敢违法者。

  〔一〕 通鉴从范书,系此事于灵帝建宁元年正月。又三月庚寅朔,无戊寅,当系四月事。

  六月庚午,祀老子濯龙中,用夜郊而乐〔一〕。

  〔一〕 东观记曰:「帝好音乐,善琴笙。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银器,彩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饰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也。」又范书系此事于七月,而东观记作永康元年事。

  鲜卑、乌〔桓〕(孙)寇边〔一〕,匈奴中郎将张奂击降之。

  〔一〕 据范书改。

  自是宦者专权在位,子弟亲属及苟进之士,连结依附,以取荣宠,乘势肆意,陵暴天下。于是善人君子惧人伦亏废,发愤忘难。

  初,阳翟令张舆,黄门张让弟也,多杀无辜,赃余千金。李膺初为河南尹,收舆考杀之。尚书诘膺曰:「尹视事无几,而多杀伐乎?」膺对曰:「昔孔子为鲁司寇七日,诛少正卯于两观之下。今臣列官已积二旬,私惧留稽为愆,反获速疾之讥。肤受之愬〔一〕,以关圣听,自知罪死,期不旋踵。然臣愚计,乞留五月〔二〕,克殄元恶,然后退就汤镬,始生之愿也。」〔三〕上不省,论输左校。顷之,起家为司隶校尉,振纲直绳,多所摧戮。

  〔一〕 语出论语颜渊。疏曰:「愬,亦谮也。皮肤受尘垢,秽其外,不能入内也。以喻谮毁之言,但在外萋斐,构成其过恶,非其人内实有罪。」

  〔二〕 范书作「五日」。

  〔三〕 范书此对乃膺任司隶时所言,且作帝然其对,自此诸黄门皆鞠躬屏气,休沐不敢复出宫省。与袁纪迥异。

  河东太守单安、河内太守徐盛,中常侍单超、徐璜之弟也。凭宠干纪,渎货害政。沛国朱宇尝为司隶校尉,奏安、盛曰:「此等皆宫竖昆叔,刀锯之余,横蒙恩私,剖符三河,不能思展命力,以答天地,敢张豺狼之口,吞噬百姓之命,罪深亹重,人鬼同疾。臣衔命操斤,翦其凶丑,辄考核赃罪,事皆伏上。」诏安、盛廷尉治罪。

  汝南人范滂,字孟博〔一〕。郡召为功曹,即褰衣就车,急痛于时也。进善退恶,风教肃然。郎中不便者,咸共疾之,所举者谓之朋党。后为太尉黄琼所辟,登车揽辔,有澄清天下之志。受诏使冀州,百姓闻滂名,其有赃污未发者,皆解印绶去。滂举刺史、二千石二十余人,罪恶者皆权豪之党也。尚书诘滂曰:「所举无乃猥多,恐有冤疑,其更详核,勿拘于前。」滂对曰:「臣之所举,自非饕秽奸罪,岂以污臣简札。臣以会日促迫〔二〕,故先举所闻,其未审者,方当参实,以除凶类。臣闻农勤于除草,故谷稼丰茂〔三〕。忠臣务在除奸,故令德道长。」滂睹时方艰难,知其志不行,乃投刺而去。于是中人耻惧,怀谋害正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汝南征羌人」,注引谢承书作「汝南细阳人」。惠栋曰:「刘孝标案:张璠汉纪云:滂,汝南伊阳人。案汝南无伊阳,或细阳之误也。」

  〔二〕 胡三省曰:「会日,谓三府掾属会于朝堂之日也。」

  〔三〕 隐公六年左传曰:「周任有言曰: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

  山阳人张俭,字符节。以正直知〔名〕〔一〕,州举秀才,刺史非其人,谢病不起。太守翟超临郡,请为东部督邮,俭解巾应之。俭举劾中常侍侯览前后请夺民田三百余顷;第舍十六区,皆高楼四周,连阁洞殿,驰道周旋,类于宫省;豫作寿冢石椁,双阙高十余丈,以准陵庙;破人家居,发掘冢墓,及虏掠良人妻、妇女,皆应没入。俭比上书,为览所遮截,卒不得上。俭行〔部〕(步)至平陵〔二〕,逢览母乘轩,道从盈衢。俭官属呵,不避路。俭按剑怒曰:「何等女子干督〔邮〕〔三〕,此非贼邪!」使吏卒收览母,杀之,追擒览家属、宾客,死者百余人,皆僵尸道路。伐其园宅,井堙木刊,鸡犬器物,悉无余类〔四〕。

  〔一〕 据钮永建校补。

  〔二〕 据通鉴引袁纪改。

  〔三〕 据通鉴引袁纪补。

  〔四〕 范书党锢传曰:「俭举劾览及其母罪恶,请诛之。览遏绝章表,并不得通。」周寿昌曰:「据后苑康传云:俭杀常侍侯览母,案其宗党宾客云云。是不待请而行诛矣。以常侍权势熏灼,俭位止督邮,擅命诛杀,并案及宗党宾客,俭自亦有罪矣,恐于情事不合。当以俭传所言为是。又侯览传,览于建宁二年丧母,还家大起茔冢,督邮张俭因举奏览贪侈奢纵云云。又奏览母生时,交通宾客,干乱郡国,复不得御,览遂诬俭为钩党。是览母已前死,俭于其母死后劾之,特请诛览耳。俭得亡命,而览传乃云夷灭之。三传互相抵牾,当是蔚宗录旧史及各家传成书,未及审耳。」按范书乃因诸书互异,是非难定,仿史迁史法,各仍其旧以存疑,非未及互审耳也。又袁宏毕竟是文人作史,失于审慎,俭追杀览母及宾客,乃传闻而非史实也。

  览素佞行,称冤于上曰:「母及亲属无罪,横为俭所残害,皆大将军窦武、前太尉〔掾〕范滂所讽〔一〕。」上以俭郡吏,不先请奏,擅杀无辜,征付廷尉。诏收俭,俭乃亡命逃窜,吏捕之急。俭与鲁国孔褒有旧,后事发觉,俭走至东莱李笃家。督邮毛钦操兵至笃家,〔二〕引钦就席〔三〕,曰:「明廷何为枉驾自屈?」钦曰:「张俭负罪入君门,是以来耳。」笃曰:「俭负罪亡命,笃岂得藏之?若审在此,此人名士,明廷宁宜执之?」钦因起抚笃背曰:「蘧伯玉耻独为君子,足下为仁义,奈何独专美邪?」笃曰:「今欲分之,明廷载半去矣。」钦叹息而去。笃道俭经北海戏子然家,送入渔阳,出塞得免。其所经历子然之徒皆伏诛,俭亲属内外,并皆灭尽。于佞幸内憾,媚上思报矣。

  〔一〕 滂曾应太尉黄琼辟,为府掾,故补「掾」字。

  〔二〕 范书作「外黄令毛钦」。胡三省曰:「考两汉志,外黄县属陈留郡,黄县属东莱郡。毛钦盖为黄县令,『外』字衍。」惠栋以为毛钦为外黄人,「令」字衍,乃督邮也。今按汉代地方属吏,除三辅外,一般不得任用外郡人,惠说非。袁纪所称「明廷」与「明府」同义,恐当以胡说为是。

  〔三〕 「引钦」上疑脱「笃」字。

  初,河内张成,道术士也,知当大赦,使女杀人。李膺之为司隶〔一〕,收成杀之。是秋,览等教成弟子牢顺上书曰〔二〕:「司隶李膺,御史中丞陈〔翔〕(蕃)〔三〕、汝南范滂、颍川杜密、南阳岑晊等相与结为党,诽谤朝廷,迫胁公卿,自相荐举。三桓专鲁,六卿分晋,政在大夫,春秋所讥〔四〕。」

  〔一〕 范书党锢传作「为河南尹」,非。又张成所使杀人者,范书作「子」,是。

  〔二〕 范书党锢传作「牢修」,续汉五行志作「牢川」。通鉴从范书。然按续志,「川」当是「顺」之滥缺。又范书「修」或本作「循」,循顺音义皆同,形近而讹。恐当以袁纪为是。

  〔三〕 按范书党锢传,为御史中丞者,陈翔也。陈蕃乃太尉,阅下文可知。据以正。

  〔四〕 论语季氏曰:「孔子曰:禄之去公室五世矣,政逮于大夫四世矣,故夫三桓之子孙微矣。」

  九月,诏收膺等三百余人〔一〕,其逋逃不获者,悬千金以购之,使者相望于道,其所连及死者不可胜数,而党人之议始于此矣。

  〔一〕 范书党锢传作「遂收执膺等,其辞所连及陈寔二百余人」。

  上使中常侍王甫治党事,太尉陈蕃曰〔一〕:「所考者,皆忧国患时,当官不挠,是何罪而乃尔邪?」不肯署名。上不从,遂皆下狱。狱吏曰:「诸人入狱者,当祭皋陶酒〔二〕。」范滂曰:「皋陶,古之直臣。如滂无罪,乃理滂于天;如其有罪,祭之何益?」众人闻之,皆不祭。膺等皆三木囊头〔三〕,伏于阶下。〔范滂〕(王甫)次在后,因越前对问,〔王甫〕曰〔四〕:「合党连群,必有盟誓,其所图谋,皆何等邪?悉以情对。」滂曰:「窃闻仲尼之言:『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五〕欲使善善齐其清,恶恶同其污,谓王政之所愿闻,不悟反以为党。」王甫曰:「卿辈皆相拔举,迭为唇齿,其不合则见排摈,非党而何?」滂乃仰天曰:「古之修善,自求多福。今之修善,乃陷大戮。死之日,愿赐一畚,薄埋滂于首阳山侧,上不负于皇天,下不媿于伯夷、叔齐。」甫为之改容,即解桎梏,去囊头。

  〔一〕 按范书陈蕃该年七月免,不当预此事。又通鉴考异曰:「按蕃免后有太尉周景。盖袁纪误也。」

  〔二〕 惠栋曰:「挚虞集记云:『故事:祀皋陶于廷尉。』」

  〔三〕 李贤曰:「三木,项及手足皆有械,更以物蒙覆其头也。司马迁曰:魏其,大将也,衣赭,关三木也。」

  〔四〕 皆据范书改补。

  〔五〕 见论语季氏篇。

  尚书霍谞以为党事无验,表谏赦之,皆归田里。滂发京师,道路迎者数千人。滂谓友人殷仲子、黄子敬曰〔一〕:「今子相随,是重吾祸也。」遂逃归乡里焉。

  〔一〕 殷陶,字仲子;黄穆,字子敬。

  陈留人夏馥,字子治。安贫乐道,不求当世。郡内多豪族,奢而薄德,未尝过门。躬耕泽畔,以经书自娱。由是为豪势所非,而馥志业逾固,为海内所称。诸府交辟,天子玄纁征,皆不就。尝奔丧经洛阳,历太学门。诸生曰:「此太学门也。」馥曰:「东野生希游帝王之庭。」径去不复顾。公卿闻而追之,不得而见也。

  党事之兴,馥名在捕中。馥乃髡髭发,易姓名,匿迹远窜,为人佣赁。馥弟静驾车马,载绢饷之。于滏阳县客舍见馥〔一〕,颜色毁瘁,不能复识也,闻其声乃觉之,起向之拜。馥避之,不与言。夜至馥所,呼静语曰:「吾疾恶邪佞,不与交通,以此获罪。所以不耻饥寒者,求全身也,奈何载祸相饷也!」明旦,各遂别去,以获免。

  〔一〕 范书本传作「涅阳」,注曰:「涅阳,县,属南阳郡。」按馥亡命林虑山中,不当至南阳。惠栋曰:「魏郡邺县有滏水,或是滏水之阳。案汉末林虑、邺县皆属魏郡。馥入林虑山,静追之滏阳市中,为得其实。」惠说是,范书误。

  于是袁闳筑室于庭〔一〕,日于室中东向拜母,去前后门户。及母丧,亦不制服位。如此十五年〔二〕,卒以寿终。

  〔一〕 范书本传曰:「以母老不宜远遁,乃筑土室,四周于庭,不为户,自牖纳饮食而已。」

  〔二〕 范书作「潜身十八年」。

  是时太学生三万余人,皆推先陈蕃、李膺,被服其行。由是学生同声竞为高论,上议执政,下议卿士。范滂、岑晊之徒,仰其风而扇之。于是天下翕然,以臧否为谈,名行善恶,托以谣言曰:「不畏强御陈仲举,天下模楷李元礼。」公卿以下皆畏,莫不侧席。又为三君、八俊、八顾、八及之目〔一〕,犹古之八元、八凯也。陈蕃为三君之冠,王畅、李膺为八俊之首。海内诸为名节志义者,皆附其风。膺等虽免废,名逾盛,希之者唯恐不及。涉其流者,时虽免黜,未及家,公府州郡争礼命之。申屠蟠尝游太学,退而告人曰:「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二〕,列国之王,争为拥彗先驱〔三〕,卒有坑儒之祸,今之谓矣。」乃绝迹于梁、砀之间,居三年而滂及难。

  〔一〕 按袁纪恐脱「八厨」之目。三君者,窦武、刘淑、陈蕃也。八俊者,李膺、荀昱、杜密、王畅、刘佑、魏朗、赵典、朱寓也。八顾者,郭泰、宗慈、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也。八及者,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苑康、檀敷、翟超也。又以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向、王章为八厨。

  〔二〕 见孟子滕文公章句下,亦见汉书异姓诸侯王表。师古曰:「处士谓不官于朝而居家者也。」

  〔三〕 史记孟子荀卿传曰:驺衍如燕,昭王拥彗先驱,请列弟子座而受业,筑碣石宫,身亲往师之。索隐曰:「按:彗,帚也。谓为之埽地,以衣袂拥帚而郄行,恐尘埃之及长者,所以为敬也。」

  袁宏曰:夫人生合天地之道,感于事〔而〕动,性之用也。〔一〕故动用万方,参差百品,莫不顺乎道,本乎情性者也。是以为道者清净无为,少思少欲,冲其心而守之,虽爵以万乘,养以天下,不荣也。为德者言而不华,默而有信,推诚而行之,不媿于鬼神,而况于天下乎!为仁者博施兼爱,崇善济物,得其志而中心倾之,然忘己以为千载一时也。为义者洁轨迹,崇名教,遇其节而明之,虽杀身糜躯,犹未悔也。故因其所弘则谓之风,节其所托则谓之流。自风而观,则同异之趣可得而见;以流而寻,则好恶之心于是乎区别。是以古先哲王,必节顺群风而导物,为流之涂而各使自尽其业。故能班叙万物之才以成务,经纶王略,直道而行者也。

  〔一〕 按礼记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陈璞曰:「疑脱『而』字。」是。故补。

  中古陵迟,斯道替矣。上之才不能以至公御物,率以所好求物。下之人不能博通为善,必以合时为贵,故一方通而群方塞矣。夫好恶通塞,万物之情也;背异倾同,世俗之心也。中智且犹不免,而况常人乎?故欲进之心,斐然向风,相与矫性违真,以徇一时之好,故所去不必同而不敢暴,则风俗迁矣。

  春秋之时,礼乐征伐,霸者迭兴,以义相持。故道德仁义之风,往往不绝,虽文辞音制,渐相祖习,然宪章轨仪,先王之余也。战国纵横,强弱相陵,臣主侧席,忧在危亡,无不旷日持久,以延名业之士,而折节吐诚,以招救溺之宾。故有开一说而飨执珪,起徒步而登卿相〔一〕,而游说之风盛矣。

  〔一〕 指苏秦、张仪、范睢、蔡泽之徒。

  高祖之兴,草创大伦,解赭衣而为将相〔一〕,舍介冑而居庙堂〔二〕,皆风云豪杰,屈起壮夫,非有师友渊深,可得而观,徒以气勇武功彰于天下,而任侠之风盛矣。逮乎元、成、明、章之间,尊师稽古,宾礼儒术。故人重其学,各见是其业,徒守一家之说,以争异同之辨,而守文之风盛矣。自兹以降,主失其权,阉竖当朝,佞邪在位,忠义之士,发愤忘难,以明邪正之道,而肆直之风盛矣。

  〔一〕 英布、季布、夏侯婴、张苍之属。

  〔二〕 周勃、王陵、樊哙、灌婴之类。

  夫排忧患,释疑虑,论形势,测虚实,则游说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犹尚谲诈,明去就,间君臣,疏骨肉,使天下之人专俟利害,弊亦大矣。轻货财,重信义,忧人之急,济人之险,则任侠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竖私惠,要名誉,感意气,雠睚眦,使天下之人,轻犯叙之权,弊亦大矣。执诚说,修规矩,责名实,殊等分,则守文之风有益于时矣。然立同异,结朋党,信偏学,诬道理,使天下之人奔走争竞,弊亦大矣。崇君亲,党忠贤,洁名行,厉风俗,则肆直之风有益于时矣。然定臧否,穷是非,触万乘,陵卿相,使天下之人,自置于必死之地,弊亦大矣。

  古之为政,必置三公以论道德,树六卿以议庶事,百官箴规讽谏,闾阎讲肆,以修明业。于是观行于乡闾,察议于亲邻,举礼于朝廷,考绩于所莅。使言足以宣彼我,而不至于辩也;义足以通物心,而不至于为佞也;学足以通古今,而不至于为文也;直足以明正顺,而不至于为狂也。野不议朝,处不谈务,少不论长,贱不辩贵,先王之教也。传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一〕「天下有道,庶人不议。」〔二〕此之谓矣。苟失斯道,庶人干政,权移于下,物竞所能,人轻其死,所以乱也。至乃夏馥毁形以免死,袁闳灭礼以自全,岂不哀哉!

  〔一〕 见论语泰伯。

  〔二〕 见论语季氏。

  时诸黄门无功而侯者,大将军窦武上表曰:「陛下即位以来,梁、孙、邓、亳贵戚专势〔一〕,侵逼公卿,略驱吏民,恶孰罪深,或诛灭。相续以常侍黄门,窃弄王命,欺罔竞行,谤讟争入。如忠臣李固、杜乔在朝,必竭忠奉之节,觉其奸萌,因造妖言,陷之祸门。陛下不察,加以大戮,冤感皇天,痛入后土,贤愚悲悼,大小伤摧。固等既没,宦党受封,快凶慝之心,张豺狼之口,天下咸言:『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封公侯。』谣言之作,正为于此。陛下违汉旧典,谓必可行,自造制度,妄爵非人。今朝廷日衰,奸臣专政,臣恐有胡亥之难,在于不久,赵高之变,不朝则夕。臣实怀愚,不惮瞽言,使身死名著,碎体粪土,荐肉狐鼠,犹生之年,虽尊官厚禄,不以易之也。谨冒死陈得失之要,凡七十余条,伏惟陛下深思臣言,束骸候诛。」武数进忠言,辞旨恳恻,李膺等被赦,由武申救之也。

  〔一〕 范书窦武传作「梁、孙、寇、邓」。注曰:「梁冀、孙寿、寇荣、邓万代,见桓纪也。」按邓万代即邓万世,贤避唐讳而改。万世乃亳后之从父,据范书之说,则既列邓氏,下不必再有亳氏,似当以作「寇」为是。然寇氏未尝以贵戚专势,反被诸贵戚排斥诬陷,以至族灭,故不当与梁、孙同伍。又前已考邓香非邓禹之后,则与邓万世同姓不不同宗,若邓万世之为亳后从父,何尝不是梁冀必以亳后冒姓梁之故伎重演呢?而亳氏又何尝不想冒认邓禹之后以抬高自己的身份呢?故武之表一则作邓,一则作亳,以相区别。当以袁纪为是。

  元康元年〔一〕(丁未、一六七)

  〔一〕 「元康」系「永康」之误。

  春正月,西羌寇三辅。夫余夷王寇玄菟。

  夏四月,中郎将张奂以南单于车儿不能治国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都绀为单于。诏曰:「春秋大居正〔一〕,车儿一心同向化,何罪而黜?其遣还廷摄部落。」

  〔一〕 隐公三年公羊传曰:「故君子大居正。」疏曰:「君子之人,大其适子,居正,不劳违礼而让庶也。」

  五月壬子晦,日有食之。

  六月甲寅,诏公卿、校尉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一〕。

  〔一〕 范书系五月日食后,不如袁纪之细密也。

  颍川荀爽对策曰〔一〕:「臣闻火生于木,故其德孝〔二〕。汉之谥,帝称孝者,其义取此也。故汉制使天下皆讲孝经,选〔吏〕能〔三〕,举孝廉,皆以孝为务也。夫丧亲,自尽孝之终也。今二千石不得终三年丧,恐非所以为孝道而称火德也。顷者胤嗣数乏,本枝不繁,其咎未必不由此。往者孝文劳谦自约,行过乎俭,故有遗诏,以日易月〔四〕。此谓夷惠激俗,适身而已,不可贯之万世,为后嗣德者也。虽古今损益,未能谅阴,可存其礼,以示天下。又公卿二千石皆辅主宣化,政之本也。而使不赴父母之丧,人义替矣。春秋传曰:『上之所为,民之归也。』〔五〕上使不为,民或为之,是以加罚;假若上之所为,而民亦为之,向其化也,又何诛焉?假使大臣皆不行三年之丧,何以责之?古者臣有大丧,则君三年不呼其门〔六〕。可如旧礼,以美风俗。

  〔一〕 范书本传作延熹九年太常赵典举爽至孝,拜郎中,对策陈便宜,与此稍异。

  〔二〕 范书本传爽言此语闻之于师。按裴注引虞翻别传曰:「颍川荀谞号为知易,臣得其注,有愈俗儒。」谞,爽之别名也。范书儒林传曰荀爽作易传,自是费氏兴。则此语当出自费氏易也。

  〔三〕 据范书改。

  〔四〕 王先谦引王补之说曰:「汉文遗诏,并无以日易月之语,此爽误会诏意也。诏云:以下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释服已下,谓已葬,其葬前固有服,不尽于三十六日。且古丧服二十七月,不闻三十六月,何谓以日易之乎?蔡邕上封事云:孝文皇帝制丧服三十六日。此尚可通,以葬前无改也。朱子答余正甫书:汉文葬后三易服,三十六日而除。读汉书最审。」

  〔五〕 见襄公二十一年左传,乃臧武仲之语。

  〔六〕 见宣公元年公羊传。

  臣闻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有礼义〔一〕。故夫妇之始,王教之端也。孔子曰:『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二〕书曰『厘降二女于妫汭』〔三〕,言虽帝尧之女,下嫁于虞,犹屈体降下,妇道于虞氏也。春秋之义,王姬嫁齐侯,使鲁主之,不以天子之尊加诸侯也〔四〕。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失阳唱之义,以卑临尊,违乾坤之道。今诚改尚主之制,称尊卑之性,则嘉瑞降天,吉符出地,是以万物各得其叙矣。」书奏,即弃去之〔五〕。

  〔一〕 出易序卦。原文「有父子」下接「然后有君臣」,下接「有君臣,然后有上下」。范书亦然,袁纪恐脱之。

  〔二〕 见易系辞。

  〔三〕 出尚书尧典。

  〔四〕 见庄公元年公羊传。又惠栋引京房易传所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

  〔五〕 范书作「弃官去」。

  庚子,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桓帝纪作「六月庚申,大赦天下,悉除党锢,改元永康」。六月癸丑朔,无庚子,袁纪恐误。

  秋八月,黄龙见巴郡。

  初,民就池浴〔一〕,相戏曰:「此中有黄龙。」因流行民间。太守上言,时史以书帝纪。是时政治衰缺,所居多言瑞应,皆此类也。本志曰:「瑞兴非时,则为妖孽,为言虽虚,此为龙孽也。」

  〔一〕 范书桓帝纪注引续汉志「池」作「沱」。按今本续汉志与袁纪同,范书注误。

  冬十月壬戌,南宫平城内屋坏。

  十二月丁丑,帝崩于德阳殿。

  初,河间孝王生解渎亭侯淑,淑生苌,苌生宏。帝崩无嗣,大将军窦武召御史刘儵,儵盛称宏于武,武与太后定策禁中。太后诏曰:「大行皇帝,德配天地,光照上下,不获胤嗣之祚,早弃万国,朕忧心摧伤。追览前代,法王后无适,即择览近亲。考德叙才,莫若解渎亭侯宏,年十有二,嶷然有周成之质。春秋之义,为人后者为之子。其以宏为大行皇帝嗣。」使光禄大夫刘儵持节之国奉迎。

卷二十三"后汉孝灵皇帝纪上"

  建宁元年(戊申、一六八)

  春正月己亥,上征至,大将军窦武持节迎于夏门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陈蕃为太傅,〔与〕(以)将军窦武〔及〕(为)司徒胡广录尚书事〔一〕。诏曰:「太傅陈蕃辅弼先帝,出纳为允,謇谔之节,宣于本朝。朕初践祚,亲授策命,忠笃之性,老而弥纯。其封蕃为高阳侯。」固让不受,章十余上乃许。

  〔一〕 据范书灵帝纪改。

  三月辛丑,葬孝桓皇帝于宣陵〔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二月辛酉」。按三月己卯朔,有辛丑,然无下文之庚午。二月己酉朔,辛酉乃第十三日,庚午乃第二十二日,故当以范书为是。

  庚午,大赦天下〔一〕。赐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

  〔一〕 范书作「辛未」,相差一日,未知孰是。

  夏四月甲午〔一〕,追尊祖解渎亭侯淑为孝元皇帝,考嗣侯苌为孝仁皇帝〔二〕,妃董姬为慎园贵人。

  〔一〕 范书作「闰月甲午」。朔闰考曰:「闰月戊申朔。谷雨丁未在三月晦日,小满戊寅在四月朔日。杨统碑有三月癸丑,即月之六日,碑省言闰。纪有甲午疑误。」

  〔二〕 范书灵帝纪及独断均作「孝元皇」、「孝仁皇」,乃省文耳。

  戊辰〔一〕,以长乐卫尉王畅为司空。

  〔一〕 四月戊寅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六月癸巳,录定策功,封窦武、曹节等十一人为列侯。

  八月,司空王畅以灾异策罢,宗正刘宠为司空。

  畅字叔茂,太尉龚之子也。初,畅为南阳太守,设禁令,明赏罚。太守下车之后,而故犯法者,发屋伐树,塞井移灶〔一〕。豪强战栗,晏开早闭。功曹张敞谏曰:「盖闻诸经典,殷汤开三面之网,而四方归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咸服。高祖创业,约法三章;孝文宽刑,号称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严刻,务崇温和。夫明哲之君,网漏吞舟之鱼,然后三光明于上,民物和于下。愚谓舜举皋陶,不仁者远〔二〕;随会为政,晋盗奔秦〔三〕。治民在德,不在于刑。」畅于是崇宽慎刑,旌贤表德。

  〔一〕 疑「移」系「夷」之误。

  〔二〕 出论语颜渊。

  〔三〕 宣公十六年左传曰:「晋侯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太傅。于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士会」即「随会」也。

  畅以郡俗奢富,欲约己以矫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车厩马羸弊〔一〕,而不改之。同郡刘表,时年十七,从畅受学,进谏曰:「盖闻奢不僭上,俭不逼下〔二〕,守道行礼,贵处可否之间。清不暴鳞,浊不污泥,蘧伯玉耻独为君子。府君不希孔门之明训〔三〕,而慕夷齐之末操〔四〕,无乃皎然自贵于世。」畅答曰:「昔公仪休在鲁,拔园葵,去织妇;孙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

  〔五〕 。夫以约失之者鲜矣〔六〕!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七〕。虽以不德,敢慕高风,且以矫俗也。」

  〔一〕 疑「车」系衍文。

  〔二〕 礼记杂记下曰:「君子上不僣上,下不偪下。」

  〔三〕 黄本及范书均作「孔圣」,蒋本乃依南监本作「孔门」。

  〔四〕 李贤曰:「论语:孔子曰『奢则不逊,俭则固』言仲尼得奢俭之中,而夷齐饥死,是其末操也。」孔子语见述而,其意本在奢则僣上,俭失礼耳。与其僣上而不逊,不若俭之但失礼耳。

  〔五〕 并见史记。前者乃循吏传,后者乃滑稽传也。

  〔六〕 见论语里仁。

  〔七〕 见孟子万章章句下。

  太后新摄政,政之巨细,多委陈蕃、窦武,同心戮力,以奖王室,征用天下名士参政事。于是天下英隽,知其风指,莫不人人延颈,想望太平。

  其后中常侍曹节与上乳母赵娆求谄于太后,太后信之,数出诏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谏,不许。会有日蚀之变,蕃谓武曰:「昔萧望之为石显所杀,李、杜祸及妻子〔一〕。有一石显,望之尚为之死,况数十人耶?赵夫人旦夕乱政,其患最甚。蕃以余年,请为将军除之〔二〕 。因灾之变,以除佞臣,谁曰不可!」武亦谋之,深纳蕃言,乃言之于太后曰:「故事,内官但典门户,给事左右而已。今乃参政事,贵显朝廷,父子兄弟,并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为患,今可悉除之。」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汉元以来,世世用事,国之旧典,何可废也?但诛其恶耳。」武性详重,疑而未决。

  〔一〕 李,李固;杜,杜乔。范书「李杜」上有「近者」二字,袁纪恐脱。

  〔二〕 时蕃已八十岁,故曰「余年」。

  是时太白犯上将星,又入太微〔一〕。侍中刘瑜素善天文,与蕃书曰:「星辰错乱,不利大臣。前所谋者,事宜速断之。」蕃、武得书,将发。于是以朱宇为司隶校尉,刘佑为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节、长乐食监王甫等,使侍中刘瑜内其奏。谋颇泄漏,节等及窃发瑜奏,且知其事,节曰:「前先帝宫人嫁,武父子载取之,各且十余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中黄门朱瑀曰〔二〕:「其中放纵者罪当诛耳,我曹何罪!」乃与等辈十余人结诛武等。是夜矫诏以王甫为黄门令,持节诛尚书令尹勋,因共胁太后取玺绶。

  〔一〕 通鉴与袁纪同。而范书窦武传作「太白犯房左骖,上将星入太微」。按晋书天文志,房四星,第一星上将也。太微,天子庭也。则范书标点本断句误耳。续汉天文志入太微者亦太白,而非上将星也。

  〔二〕 朱瑀原误作朱宇,袁纪灵帝纪中卷及范书均作朱瑀,故径改。

  九月辛亥〔一〕,节请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隶校尉、河南尹,遣中谒者分守南、北宫。节称诏收大将军窦武,武不受诏。与子绍将北宫二千人屯洛阳都亭。

  〔一〕 范书作「丁亥」。通鉴考异曰:「范书帝纪作『丁亥』,袁纪作『辛亥』。按长历,是年九月乙已朔,无丁亥。今从袁纪。」标点本据以改范书。

  太傅陈蕃闻起兵,将官属诸生八十余人到承明门。使者不内曰:「公未被诏召,何得勒兵入宫?」蕃曰:「赵鞅专兵向宫,以逐君侧之恶。春秋义之〔一〕。」有使者出开门〔二〕,蕃到尚书门,正色曰:「大将军窦武忠以卫国,黄门、常侍无道,欲诬忠良邪?」黄门王甫曰:「先帝新弃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弟父子并封三侯,又设乐饮燕,多取掖庭宫人,旬日之间,资财巨万。大臣如此,是为道邪?公为宰辅,苟相阿党,复何求贼?」使剑士收蕃。蕃声逾厉,辞气不挠,遂送蕃北寺狱〔三〕。

  〔一〕 春秋以赵鞅不请晋君而执邯郸午,保晋阳,书曰「赵鞅以晋阳叛」,未尝义之。后因韩、魏之请,鞅盟于公宫,亦无清君侧之举。春秋三传均不见,未知陈蕃何据。

  〔二〕 范书作「突入承明门」。通鉴从范书。

  〔三〕 御览卷三五二引汉南记曰:「陈蕃等欲除诸黄门,谋泄,阍寺之党于宫中诈称惊,云外有反者。蕃奔入宫,小黄门朱宇逆以戟刺蕃。」范书作「蕃拔剑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围之数十重,遂执蕃送狱」。通鉴从袁纪。

  节又称诏,以少府周静行车骑将军〔一〕,与匈奴中郎将张奂、王甫持节共以讨武等,与武陈兵于阙下。武令其军曰:「黄门、常侍反逆无道,何尽随之反乎?先降有重赏。」〔二〕中官执势久,士皆畏之,于是(免)武兵数十人者各为部,归于甫军,自旦至食时,兵降且尽。武自杀,绍等走,靖等皆斩〔三〕,绍弟机、亲族宾客悉诛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迁于云台。于是自公卿以下,尝为蕃、武所举,皆免官禁锢。

  〔一〕 范书「周静」作「周靖」。袁纪下文之「靖」,乃绍弟靖。

  〔二〕 范书窦武传曰:「甫兵渐盛,使其士大呼武军曰:『窦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随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素畏服中官,于是武军稍稍归甫。」按黄本「武令」作「甫令」,然与其所言身份不符;蒋本作「武令」,文虽可通,然与武军散归甫营又不合,疑袁纪脱误恐多。通鉴两存之,武令系于屯兵都亭之时,甫令系于阙下对阵之际。又「中官」原误作「中宫」,径改之。

  〔三〕 范书言武、绍并自杀,而未及靖被斩之事。

  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初,袁〔阆〕(闳)为郡功曹〔一〕,举蕃以自代曰:「陈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礼致之。」于是为郡功曹,举贤良方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征拜为议郎,起署为尚书,稍迁九卿。初为豫章太守,独设一榻以候徐孺子,余人不得而接〔二〕。其高简亮正皆此类也。

  〔一〕 据范书改。

  〔二〕 世说新语德行篇注引袁纪曰:「蕃在豫章,为稚独设一榻,去则悬之,见礼如此。」古人引书多以己意改窜,于此可见。

  丙辰,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司空刘宠为司徒。

  宠字祖荣,东莱牟平人。初为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将作大匠。山阴县有数老父,年各八十余,居若邪山下,去郡十里。闻宠当还,相率共往送宠,人赍百钱。宠见老父曰:「何乃自苦来邪?」对曰:「山谷鄙老〔一〕,生来尝到郡县。他时吏发〔二〕,不去民间,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吏稀至民间,狗不夜吠。老值圣化,今闻当见弃,故自力来送。」宠曰:「吾何能及公〔言〕邪〔三〕?甚勤苦父老。」为选一大钱受之。故会稽号为「取一钱」〔四〕,其清如此。薄衣服,弊车马,其与人交恂恂然。在朝廷正色,不可干以私,闭门静居,不接宾客,教诲子孙而已。故进不见恶,退无谤言。

  〔一〕 范书作「山谷鄙生」。王补曰:「鄙生字,范书凡数数见,然承上文『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则袁纪为合。」

  〔二〕 发,发求,即征敛也。

  〔三〕 据范书补。

  〔四〕 范书作「号宠为『一钱太守』」。

  封曹节十八人为列侯,讨陈、窦之功也。

  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鲜卑犯幽州,杀略吏民。自此以后,无岁不犯塞。

  陈窦之诛,海内冤之。曹节善招礼名贤,以卫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为犍为太守,韦着为东海相。诏书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着不得已,遂解巾临郡,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为受罚家所告,论输左校。刑竟归乡里,为奸人所杀。

  二年(己酉、一六九)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迎慎〔园〕(国)董贵人幸南宫嘉德殿〔二〕。

  〔一〕 是月甲辰朔,无丁丑,疑有讹。

  〔二〕 据本卷建宁元年纪文改。

  二月己巳,尊董贵人为孝文皇后〔一〕。后置永〔乐〕宫〔二〕,如匽贵人之礼。贵人,河间人。配解渎侯苌,生帝。后兄子重为五官中郎将〔三〕。

  〔一〕 按范书作「三月己巳」。二月癸酉朔,无己巳,袁纪「二月」当是「三月」之误。又范书及独断,「孝文后」皆作「孝仁后」,袁纪亦误。

  〔二〕 据续汉志补。

  〔三〕 「官」原误作「宫」,径改之。

  夏四月壬辰,青蛇见御座殿轩。癸巳,大风折木〔一〕。诏群臣各上封事,靡有所讳。

  〔一〕 范书灵帝纪不载青蛇事,又「大风」下记有「雨雹」。通鉴两采之。

  议郎谢弼上疏曰:「盖闻蛇者,女子之祥也。皇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所致也。皇太后定策帷幄,援立陛下,虽父兄不轨,非皇太后之罪。陛下当以其诛灭之故,特加慰释之念,而反隔绝,靡有朝问之礼,大亏孝道,不可以示四方。昔周襄王不能事母,夷狄交侵,天命去之,遂陵迟不复兴〔一〕。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孝桓皇帝为父,岂得不以皇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斥候,兵革蜂起,非孝无以济之。愿陛下上以尧舜为法,下以襄王为戒,无令皇太后忧愁于北宫〔二〕。一旦有雾露之疾〔三〕,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乎?」

  〔一〕 见前甘昭公注。

  〔二〕 按太后徙灵台,乃南宫也,此作北宫,非。又原脱「太」字,径补。

  〔三〕 「雾露」一词出史记淮南厉王传袁盎谏文帝之语中,本指受风寒一类的疾病,此乃但有不幸之意。

  又匈奴中郎将张奂上书曰:「臣闻风〔为〕(以)号令〔一〕,动物通气。木者,火之本,相须乃明。蛇者屈伸,隐显似龙。顺至为休征,逆来为灾殃。故大将军窦武忠肃恭俭,有援立之功。太傅陈蕃敦方抗直,夙夜匪懈。一旦被诛,天下惊怛,海内嘿嘿,莫不哀心。昔周公既薨,成王葬不具礼,天乃大风,偃木折树。成王发书感悟,备礼改葬,天乃立反风,其木树尽起〔二〕。今宜改葬蕃、武,选其家属,诸被禁锢,一宜蠲除,则灾变可消,升平可致也。」

  〔一〕 据黄本及范书改。李贤引翼氏风角曰:「凡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者也。」

  〔二〕 见尚书大传。

  天子虽知奂言是,然迫于节等,不得从之。中官恶谢弼,出为〔广〕陵府丞〔一〕。郡县承旨,以他罪死狱中。

  〔一〕 据范书补。

  张奂字然明,敦煌酒泉人。少与安定皇甫规俱显当世,而奂又与规善。初,奂为梁冀所辟,冀被诛,奂废锢。众人莫敢为言,唯规数荐奂。由是为武威太守、度辽将军,幽、并清净,吏民歌之。征拜大司农,赐钱二十万,除家一人为郎。奂让不受,愿徙户华阴。旧制:边民不得内徙。唯奂因功得听,故奂始为弘农人。

  建宁初,奂新至未除,会陈、窦之事。中常侍曹节等承制,使奂率五营士围武。武自杀,蕃下狱死,义士以此非奂。然素立清节,当可否之间,虽强御不敢夺也。后以党事免官禁锢。河东太守董卓慕其名,使兄遗奂缣百匹。奂不受,知卓有奸凶之心,遂与绝。至于朋友之馈,虽车马不辞也。时被党锢者,多不守静,或徙或死,唯奂杜门不出,养徒着书矣〔一〕。

  〔一〕 奂养徒千人,着尚书记难三十余万言。

  六月,司徒刘宠为太尉。

  九月,江夏丹阳蛮夷反。

  李膺等以赦获免,而党人之名书在王府,诏书每下,辄伸党人之禁。陈、窦当朝后,亲而用之,皆勤王政而尽心力,拔忠贤而疾邪佞。陈、窦已诛,中官逾专威势,既息陈、窦之党,又惧善人谋己,乃讽有司奏「诸钩党者,请下州郡考治」。时上年十四,问节等曰:「何以为钩党?」对曰:「钩党者,即党人也。」上曰:「党人何用为而诛之邪?」对曰:「皆相举群辈,欲为不轨。」上曰:「党人而为不轨,不轨欲如何?」对曰:「欲图社稷。」上乃可其奏〔一〕。于是故司空王畅、太常赵典、大司〔农〕(空)刘佑〔二〕、长乐少府李膺、太仆杜密、尚书荀绲、朱宇、魏朗、侍中刘淑、刘瑜、左中郎将丁栩,颍川太守巴肃、沛相荀昱〔三〕、议郎刘儒、故掾范滂,皆下狱诛,皆民望也。其余死者百余人。天下闻之,莫不垂泣。

  〔一〕 「上」原作「帝」。依前文例,据黄本径改之。

  〔二〕 据范书党锢传改。又佑卒于家,未及此难,袁纪误。

  〔三〕 范书党锢传作「荀翌」,而荀淑传作「荀昱」,与袁纪同。按翌乃昱之本字也。

  袁宏曰:「夫称至治者,非贵其无乱,贵万物得所,而不失其情也。言善教者,非贵其无害,贵性理不伤,性命咸遂也。故治之兴,所以道通群心,在乎万物之生也。古之圣人,知其如此,故作为名教,平章天下。天下既宁,万物之生全也。保生遂性,久而安之。故名教之益,万物之情大也。当其治隆,则资教以全生;及其不足,则立身以重教。然则教也者,存亡之所由也。夫道衰则教亏,幸免同乎苟生;教重则道存,灭身不为徒死,所以固名教也。污隆者,世时之盛衰也。所以乱而治理不尽〔一〕,世弊而教道不绝者,任教之人存也。夫称诚而动,以理为心,此情存乎名教者也。内不忘己以为身,此利名教者也。情于名教者少,故道深于千载;利名教者众,故道显于当年。盖浓薄之诚异,而远近之义殊也。体统而观〔二〕,斯利名教之所取也。

  〔一〕 疑「乱」上脱「政」字。

  〔二〕 体统,总括之意也。此句作总而言之解。

  乡人谓李膺曰:「可逃之乎?」膺叹曰:「事不辞难,罪不逃刑〔一〕,臣之节也。吾年已七十〔二〕,祸自己招,复可避乎!」

  〔一〕 襄公三年左传载羊舌赤对晋侯曰:「事君不避难,有罪不逃刑。」

  〔二〕 范书作「年已六十」。

  诏书至汝南,督邮吴道悲泣不忍出〔一〕,县中不知所为。范滂闻之曰:「督邮何泣哉?此必为吾也。」径诣县狱。县令郭揖见滂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何敢彰罪于君,使祸及老母。」滂与母诀曰:「滂承顺教训,不能保全其身,得下奉亡君于九泉,亦其愿也。」母曰:「尔得李、杜齐名,吾复何恨!」

  〔一〕 范书「吴道」作「吴导」。

  三君八隽之死,郭泰私为之恸曰〔一〕:「『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二〕,汉室灭矣。未知『瞻乌爰止,于谁之屋』〔三〕。」

  〔一〕 通鉴考异曰:「范书以泰此语为哭陈、窦。袁纪以为哭三君、八俊,今从之。」

  〔二〕 见诗大雅瞻卬。笺曰:「贤人皆言奔之,邦国将尽困穷。」

  〔三〕 见诗小雅正月。笺云:「视乌集于富人之室,以言今民亦当求明君而归之。」

  泰字林宗,太原介休人。少孤养母,年二十,为县小吏,喟然叹曰:「大丈夫焉能处斗筲之役!」乃言于母,欲就师问,母对之曰:「无资奈何?」林宗曰:「无用资为!」遂辞母而行。至成皋屈伯彦精庐,并日而食,衣不盖形,人不堪其忧,林宗不改其乐。三年之后,艺兼游、夏。同邑宗仲,字〔子〕隽〔一〕,有高才,讽书日万言,与相友善,闲居消遥。泰谓仲曰:「盖昔之君子,会友辅仁〔二〕,夫周而不比,群而不党〔三〕,皆始于将顺,终于匡救。济俗变教,隆化之道也。于是仰慕仲尼,俯则孟轲,周流华夏,采诸幽滞。」泰始(中)至京师〔四〕,陈留人符融见而叹曰:「高雅奇伟,达见清理,行不苟合,言不夸毗,此异士也。」言之于河南尹李膺,与相见曰:「吾见士多矣,未有如郭林宗者也。其聪识通朗,高雅密博,今之华夏,鲜见其俦。」友而亲之。陈留人韩卓有知人之鉴〔五〕,融见卓,以己言告之,卓曰:「此太原士也。」他日又以泰言告之,卓曰:「四海内士也,吾将见之。」于是骤见泰,谓〔融〕(雄)曰〔六〕:「此子神气冲和,言合规矩,高才妙识,罕见其伦。」

  〔一〕 据陈澧校补。又水经汾水注载有「宋子浚碑」,然「仲」作「冲」,通鉴亦然。

  〔二〕 论语颜渊曰:「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三〕 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又国语晋语中赵宣子曰:「吾闻事君者,比而不党。夫周以举义,比也;举以其私,党也。」韦昭曰:「忠信曰周。比,比义也。阿私曰党。」又礼记三年问曰「因以饰群」。疏曰:「群,谓五服之亲也。」

  〔四〕 「中」系衍文,删。

  〔五〕 岁华纪丽引袁宏纪曰:「韩卓字子助,陈留人。腊日奴窃食,祭先人。卓义其心,矜而免之。」今本脱之。

  陈留蒲亭亭长仇香年已长矣,泰见香,在而言之〔一〕。明日起朝之曰:「君泰之师,非泰之友。」

  〔一〕 陈璞曰:「『在』疑『坐』。」

  陈留茅容年四十矣,亲耕陇亩,避雨树下,众人悉践蹲,容独厘膝危坐,泰奇其异,请问舍所在,因寄宿。容明旦杀鸡作食,泰谓之为己也。容分半食母,余半庋置〔一〕,自与泰素餐。泰曰:「卿贤哉远矣!郭泰犹减三牲之具以供宾旅〔二〕,而卿如此,乃我友也。」起对之揖,劝令学问,卒成盛德。

  〔一〕 胡三省曰:「毛晃曰:『板为阁以藏物曰庋。」

  〔二〕 胡三省曰:「三牲之具,谓养亲之具也。孝经曰:『日用三牲之养。』宾旅,犹言宾客也。」

  尝止陈国,文孝童子魏昭求入其房〔一〕,供给洒埽。泰曰:「年少当精义〔讲〕书〔二〕,曷为求近我乎?」昭曰:「盖闻经师易遇,人师难遭〔三〕,故欲以素丝之质,附近朱蓝耳。」泰美其言,听与共止。尝不佳,夜后命昭作粥。粥成进泰,泰一呵之曰:「为长者作粥,不加意敬,使不可食〔四〕。」以杯掷地。昭更为粥重进,泰复呵之,如此者三。昭姿无变容,颜色殊悦,泰曰:「吾始见子之面,而今而后,知卿心耳。」遂友而善之。

  〔一〕 按御览卷八一四引袁纪作「魏照」。

  〔二〕 据御览卷八一四引袁纪补。

  〔三〕 胡三省曰:「经师,谓专门名家,教授有师法者。人师,谓谨身修行,足以范俗者。」

  〔四〕 困学记闻翁元圻注引袁纪作「乃不可食」,不知所据为何本。

  巨鹿孟敏,字叔达。客居太原,未有知名。叔达曾至市买甑,荷担堕地,径去不顾。时适遇林宗,林宗异而问之:「甑破可惜,何以不顾?」叔达曰:「甑既已破,视之无益。」林宗以为有分决,与之言,知其德性,谓必为善士,劝使读书,游学十年,知名当世。其宗人犯法,恐至大辟,父老令至县请之。叔达曰:「犯法当死,不应死,自活,此明理也,何请之有?」有父老董敦之〔一〕,曰:「傥其死者,此大事也。奈何以宜适而不受邪?」叔达不得已,乃行见杨氏令,不言而退。令曰:「孟征居高雅绝世,虽其不言,吾为原之矣。」

  〔一〕 董,督也;敦,亦督也。董敦者,督促也。

  初,汝南袁〔阆〕(闳)〔一〕,盛名盖世,泰见之,不宿而退。汝南黄宪,邦邑有声,天下未重,泰见之,数日乃去。薛恭祖曰:〔二〕「闻足下见袁奉高,车不停轨,銮不辍轭。从黄叔度,乃弥日信宿,非其望也。」林宗答曰:「奉高之器,譬诸泛滥,虽清易挹。叔度汪汪如万顷之波〔三〕,澄之而不清,挠之而不浊,其器深广,难测量也。虽住稽留,不亦可乎?」由是宪名重于海内。

  〔一〕 按闳字夏甫,阆字奉高。袁纪下文既言「袁奉高」,当是袁阆,作闳非也。通鉴即作「阆」,故正之。袁阆与黄宪俱为汝南慎阳人,袁闳乃汝南汝阳人。二袁既同时,又同郡,其名形亦相近,故常致误。世说新语德行注引汝南先贤传「阆」亦误作「宏」,而所言事迹与袁阆同。

  〔二〕 薛恭祖,名勤,汝南人,识陈蕃有清世志者。

  〔三〕 范书郭泰传注引谢承书作「汪汪若千顷波」,而范书黄宪传、续汉书、世说新语均与袁纪同。

  初,泰尝止陈留学宫,学生左原犯事斥逐。泰具酒食劳原于路侧,谓之曰:「昔颜涿聚,梁甫之大盗;段干木,晋国之大驵,卒为齐之忠臣,魏之名贤〔一〕。且蘧伯玉,颜子渊犹有过〔二〕,谁能无乎?慎勿恨之,责躬而已。」或曰:「何为礼慰小人?」泰曰:「诸君黜人,不托以藜蒸,无有掩恶含垢之义。『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三〕。吾惧其致害,故训之。」后原结客,谋构己者,至期曰:「林宗在此,负其前言。」于是去。后事发露,众人咸自以蒙更生之赐于泰。

  〔一〕 李贤曰:「吕氏春秋曰:『颜涿聚,梁父大盗也,学于孔子。』左传曰『晋伐齐,战于黎丘,齐师败绩,(智伯)亲禽颜庚。』杜预注:「颜庚,齐大夫颜涿聚也。』」又「段干木」句亦出吕氏春秋。李贤引说文曰:「驵,会也。谓合两家之卖买,如今之度市也。」又引新序曰:「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闾而轼之,遂致禄百万,而时往问之。国人皆喜,相与诵之曰:『吾君好正,段干木之敬;吾君好忠,段干木之隆。』秦欲攻魏,司马唐谏曰:『段干木贤者也,而魏礼之,天下莫不闻,无乃不可加兵乎?』秦君以为然。」

  〔二〕 论语宪问:「蘧伯玉使人于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又雍也:「孔子对曰:『有颜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

  〔三〕 见论语泰伯。

  泰谓济阴黄元艾曰〔一〕:「卿高才绝人,足为伟器。然年过四十,名声着矣。于此际当自匡持,不然将失之矣。」元艾笑曰:「但恐才力不然至此年矣〔二〕!若如所敕,敢自克保,庶不有累也。」林宗曰:「吾言方验,卿其慎之。」元艾声闻遂隆。后见司徒袁隗,隗叹其英异,曰:「若索女婿如此,善矣!」有人以隗言告元艾,又自生意谓之曰:「袁公有女,得无欲嫁与卿乎?」元艾妇夏侯氏,有三子,便遣归家,将黜之,更索隗女也。夏侯氏父母曰〔三〕:「妇人见去,当分钗断带,请还之。」遂还。元艾为主人,请亲属及宾客二十余人〔四〕。夏侯氏便于座中攘臂大呼,数元艾隐慝秽恶十五事,曰:「吾早欲弃卿去,而情所未忍耳,今反黜我!」遂越席而去。元艾诸事悉发露,由此之故,废弃当世。其弘明善恶皆此类也。

  〔一〕 范书郭泰传作「黄允字子艾」。

  〔二〕 疑「然」字涉上文「不然」而衍。

  〔三〕 惠栋曰:「袁宏纪云,夏侯氏谓父母曰:『妇人见去,当分钗断带,请还之。』」据此则蒋本恐脱「谓」字,然考诸本皆无「谓」字,当系惠氏据范书所补。范书郭泰传作「妇谓姑曰」,与袁纪亦异。

  〔四〕 范书作「于是大集宾客三百余人」。

  后遭母忧,丧过于哀。徐孺子荷担来吊,以生蒭一束顿庐前,既唁而退。或问:「此谁也?」林宗曰:「南州高士徐孺子者,其人诸生,吾不堪其喻也。」巨鹿孙威直来吊,既而介休贾子序亦来吊,林宗受之。威直不辞而去,门人告之。林宗遣人追之曰:「何去之疾也?」威直曰:「君天下名士,门无杂宾,而受恶人之唁,诚失其所望,是以去耳。」林宗曰:「宜先相问,何以便去邪?乡里贾子序者,实有匈险之行,为国人所弃〔一〕。闻我遭丧,而洗心来吊,此亦未被大道之训,而有修善之志也,吾故受之。若其遂变化者,弃损物更为贵用,如其不然,不保其往也〔二〕。且仲尼不逆互乡〔三〕,奈何使我拒子序也!」子序闻之,更自革修,终成善人。其善诱皆此类也。

  〔一〕 范书作贾子厚,名淑。李贤注引谢承书曰:「淑为舅宋瑗报仇于县中,为吏所捕,系狱当死。泰与语,淑恳恻流涕。泰诣县令应操,陈其报怨蹈义之士。被赦,县不宥之。之郡上言,乃得原。」

  〔二〕 论语述而曰:「子曰:人絜己以进,与其絜也,不保其往也。」郑注曰:「人虚己自絜而来,当与之进,亦何能保其去后之行。」

  〔三〕 论语述而曰:「互乡难与言,童子见,门人惑。」郑注曰:「互乡乡名也。其乡人言语自专,不达时宜,而有童子来见孔子,门人怪孔子见之。」

  其所提拔在无闻之中,若陈元龙、何伯求终成秀异者六十余人;〔一〕其所临官,若陈仲弓、夏子治者十余人,皆名德也〔二〕。

  〔一〕 元龙,陈登之字。伯求,何颙之字。

  〔二〕 仲弓,陈寔之字。子治,夏馥之字。

  石云考从容谓宋子俊曰:「吾与子不及郭生,譬诸由、赐不敢望回也〔一〕。今卿言称宋郭,此河西之人疑卜商于夫子者也,若遇曾参之诘,何辞以对乎?」子俊曰:「鲁人谓仲尼东家丘,荡荡体大,民不能名,子所明也。陈子禽以子贡贤于仲尼,浅见之言〔二〕,故然有定邪?吾尝与杜周甫论林宗之德也〔三〕,清高明雅,英达瑰玮,学问渊深,妙有俊才。然其恺悌玄澹,格量高俊,含弘博恕,忠粹笃诚,非今之人,三代士也。汉元以来,未见其匹也。周甫深以为然。此乃宋仲之师表也,子何言哉!」

  〔一〕 论语公冶长曰:「子谓子贡曰:『汝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

  〔二〕 论语子张曰:「陈子禽谓子贡曰:『子为恭也,仲尼岂贤于子乎?』子贡曰:『君子一言以为知,一言以为不知,言不可不慎也。夫子之不可及也,犹天之不可阶而升也。』」

  〔三〕 杜周甫,即杜密也。时人谚曰:「天下良辅杜周甫。」

  于是劝林宗仕,泰曰:「不然也。吾夜观干象,昼察人事,天之所废,不可支也〔一〕。方今卦在明夷,爻直勿用之象,潜居利贞之秋也。犹恐沧海横流,吾其鱼也。吾将岩栖归神,咀嚼元气,以修伯阳、彭祖之术,为优哉游哉,聊以卒岁者。」遂辞王公之命,阖门教授。

  〔一〕 定公元年左传曰:「天之所坏,不可支也。」此乃晋女叔宽之语。又国语周语卫彪傒见单穆公曰:「周诗有之曰『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昔武王克殷作此诗也,以为饫歌,名之曰支。」

  泰身长八尺,仪貌魁岸,善谈论,声音如钟,宵行幽闇,必正其衣服。家有书五千卷,率多图纬星历之事。与其等类行,晨则在前,暮则在后。所历亭传,不处正堂,恒止逆旅之下,先加粪除而后处焉。及宿止,冬让温厚,夏让清凉。如乡里或有尔者,父母谚曰〔一〕:「欲作郭林宗邪?」

  〔一〕 谚通喭,广韵曰:「小笑貌。」

  仇香字季智〔一〕,陈留考城人。行止纯嘿,乡党无知者。年四十,召为县吏,以科选为蒲亭长〔二〕。劝耕桑,合嫁娶,农事毕,令子弟群居。同学丧不办者,躬自助之;其孤寡贫穷,令宗人相赡之;其剽轻无业者,宗人亦处业之;不从科者,罚之以谷;代公赋多少,有次行之,期月里无盗窃。

  〔一〕 香本名览。

  〔二〕 范书注引谢承书作「阳遂亭长」。

  香初到亭,民有陈元者〔一〕,独与母居,供养有违,母诣香告元不孝。香惊曰:「吁,是何谓乎?近日过舍,庐落整顿,耕耘以时,此非恶人,但教化未至〔二〕。且妇人守寡养孤,上欲激贞名于当世,中欲不负于黄泉,下欲育遗嗣而继宗也。此三节者,妇人之妙行也。母既若斯华发矣,奈何以一旦之忿,弃历年之勤乎?且母养人孤遗,不能成济,若死者有知,百岁之后,当何以见亡者?」母涕泣而起。香留为具食,嘱曰:「归勿复言,吾方为教之。」既而之田里,于众中厉言曰:「此里当有孝子。陈元今何在?」众指曰:「是也。」香起揖之,以孝行慰勉之。谓众曰:「此孝义里,当见异。以陈元故,后诸乡。」数日,赍酒礼到元家,上堂与相对,视其食饮之具有异于他日,遂复陈孝行,以诱其心。如是者数焉。元卒为孝子,乡邑所称,县表其闾,丞掾致礼。

  〔一〕 御览卷六一0引谢承书作「羊元」,本传注亦然。

  〔二〕 范书本传注引谢承书曰:「羊元凶恶不孝。其母诣览言元。览呼元,诮责元以子道,与一卷孝经,使诵读之。元深以悔,到母床下,谢罪曰:『元少孤,为母所骄,谚曰:孤犊触乳,骄子笃母。乞今自改。』母子更相向泣。于是元益修孝道,后成佳士也。」与袁纪大异。

  是时河内令王奂政尚严猛〔一〕,闻香以德化民,署香主簿,请与相见,谓之曰:「闻在蒲亭,陈元不罚而化之,得无少鹰鹯之志邪〔二〕?」香曰:「以鹰鹯不若鸾皇,故不为也。」奂谢遣曰:「枳棘之林,非鸾凤所集,百里非大贤之路〔三〕。」州郡并请,皆辞以疾。宴居必正衣服,妻子有过,免冠自责,妻子庭谢思过。香冠,妻子乃敢升堂,终不加喜怒声色。妻子事之,若事严君焉。

  〔一〕 范书「奂」作「涣」。

  〔二〕 文公十八年左传载季文子所使大史克对文公曰:「见无礼于其君者,诛之,如鹰鹯之逐鸟雀也。」杨伯峻言汉翟方进奏亦曾引此言。

  〔三〕 李贤曰:「时涣为县令,故自称百里。」

  黄宪字叔度,汝南慎阳人。父为牛医。宪识度渊深,时人莫得而测。年十四,颍川荀季和见而叹曰〔一〕:「足下,吾之师也。」汝南周子居常曰〔二〕:「吾旬月之间,不见黄叔度,则鄙吝之心生矣。」时汝南戴叔鸾者〔三〕,高迈之士也。当时意气,人所推服。然每见宪,未尝不怅然自失。母问之曰:「汝何为不乐?复从牛医儿所来邪?」叔鸾跪曰:「良每自以才能不减叔度,至于面对其人,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四〕,可为良之师也。」举孝廉,无就之意。其僚辈皆瞻望于宪,以为准的,于是俱到京师,称病而归也。

  〔一〕 荀季和,乃荀淑也。

  〔二〕 范书黄宪传作「同郡陈蕃、周举常相谓曰」云云。然周举字宣光,非子居也。惠栋曰:「案世说及袁宏纪皆作『周子居』。汝南先贤传:周乘字子居,汝南安城人。天资聪明,高峙岳立,非陈仲举、黄叔度之俦,则不交也。为泰山太守,甚有惠政。」则范书「周举」恐系「周乘」之误。

  〔三〕 戴叔鸾,即戴良也。

  〔四〕 见论语子罕。

  陈实字仲弓〔一〕,颖川许人。少为县吏,常给厮役。时县吏邓劭每出候宾,见寔执书立诵。劭嘉之,即解录,遣使诣太学。寔推纯诚,不厉名行,然罗居老少,皆亲而敬之。乡闾讼者,辄求正于寔,寔以理喻曲直,退无怨者,皆曰:「宁为刑罚所及,不为陈君所非。」寔尝为郡功曹,中常侍侯览属非其人,太守高伦出教教之,寔固请不可,太守曰:「侯常侍不可违,君勿言。」寔乃封教入见:「必不得已,寔请自举之,不足以损明德。」退而署文学掾。于是乡里咸以寔为失举,寔宴然自若。伦去郡,故人送于传舍,乃具言其状:「善称君,恶称己,陈君之谓也。」由是众谈咸服焉。辟黄琼府,除闻喜、太丘长,其政不严而治,百姓爱敬之。

  〔一〕 实、寔通,下文均作「寔」。黄本此字亦作「寔」。今依蒋本,存其异文。

  长子纪,字符方;小子淑,字季方,皆以儒业德礼称。纪子群,名重魏、晋。文帝尝问群:「卿何如父、祖?」群对曰:「臣祖寔不言而治,臣父纪言而行之,至于臣群有其言而必行。」

  是岁,爵号乳母赵娆为平氏君。

  三年(庚戌、一七0)

  春,河内妇食夫,河南夫食妇。

  冬,济南盗贼群起。

  冬十月,大鸿胪乔玄为司空〔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八月,大鸿胪桥玄为司空」,袁纪此条恐当移于上条前。又下文「乔」亦作「桥」。按桥本作乔,二字通。

  四年(辛亥、一七一)

  春正月甲子,帝加元服,大赦天下。

  二月癸卯,地震,河水清。

  三月辛酉朔,日有蚀之。太尉刘宠、司空乔玄以灾异策罢〔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太尉闻人袭免,太仆李咸为太尉」,又「司徒许训免,司空桥玄为司徒」。

  夏四月,河东地裂十二处,各长十余里〔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五月事。又续汉五行志亦作五月,且言「裂合长十里百七十步,广者三十余步,深不见底」。

  秋七月癸丑,立皇后宋氏。宋隐之从孙也〔一〕。以选入掖庭,立为皇后。父丰为执金吾〔二〕,封不期侯〔三〕。

  〔一〕 范书皇后纪作「肃宗宋贵人之从曾孙也」。刘攽以为范书「贵人」下脱「父」字。又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作「贵人之从孙」,与袁纪同。宋贵人被章德窦后诬陷而死。安帝立,追尊其为敬隐皇后。则袁纪「宋隐」下恐脱「后」字,范书作「从曾孙」,误。

  〔二〕 范书「丰」作「酆」。

  〔三〕 范书皇后纪作「不其乡侯」。不其,西汉时属琅邪郡,为县名。东汉时省并,属东莱郡,为侯国。袁纪「期」当作「其」。

  冬十月戊午〔一〕,上率群臣朝皇太后于云台。初,太后有援立之功,窦氏虽诛,上心知之,故率群臣俱朝焉。

  〔一〕 是月戊子朔,无戊午。或系九月之误。

  黄门令董萌因上意,数为太后〔诉怨〕〔一〕,上深纳之,供给致养,每过于〔前〕(别)〔二〕。于是曹节、〔王〕(皇)甫共疾萌〔三〕,以「亲附窦后,谤讪永乐」,萌下狱死。

  〔一〕 据范书补。蒋本阙,黄本仅作「怨」。

  〔二〕 前、别形近而讹,今正之。

  〔三〕 据黄本改。

  五年(壬子、一七二)

  春正月,车驾上原陵,诸侯王,公主及外戚家妇女,郡国计吏、匈奴单于、西域三十六国侍子皆会焉,如会殿之仪,礼乐阕,百官受赐爵,计吏以次向殿前,上先帝御座,具言俗善恶,民所疾苦。

  司徒掾蔡邕慨然叹曰:「闻古不墓祭,而上陵之礼如此其备也。察其本意,乃知孝明皇帝至孝恻隐,不易夺也。」或曰:「本意云何?」对曰:「西京之时,其礼不可得而闻也。光武〔即〕世〔一〕,始葬于此。明帝嗣位逾年,群臣朝正,感先帝不复见此礼,乃率公卿百僚,就陵而朝焉,盖事亡如事存之意也。与先帝有瓜葛之亲,男女毕会,郡计吏各向神坐而言,庶几先帝魂神闻听之也。今者,日月久远,非其时人,但见其礼,不知其哀,烦而不省者,先帝孝思之心者也。」

  〔一〕 据续汉礼仪志注引谢承书补。

  僖平元年〔一〕

  〔一〕 当作「熹平元年」。建宁五年五月改元。依袁纪前例,「五年」当作「熹平元年」。此自破其例也。下文言「五月」己未,大赦天下」,即为改元而作。故疑此四字当置于「五月」之前。卷二四误「僖」为「嘉」,径正之。

  春三月壬戌,太傅胡广薨。赠安乡侯印绶,谥曰文侯〔一〕。

  〔一〕 范书胡广传作「安乐乡侯」,「谥文恭侯」。袁纪恐有脱文。

  广字伯始,南郡华容人。初为郡吏,在散辈中〔一〕。太守法雄有子曰真,善知人,言于父雄曰:「南郡掾吏,其民略可知。今当举孝廉,为国选士,不可不择。宁有其人乎?」雄曰:「未有所拟也。」真求与掾相见,独奇广。广时年二十六,雄举广为孝廉。至京师,广为天下第一。旬月,拜尚书郎,稍迁九卿。公辅屡登,三事元老。〔二〕在位,国家多难,废立邪正之间,以厚重自居,不能有所明。然年逾八十,继母在堂,朝夕定省,子道不亏,旁无几杖,言不称老,居丧尽礼。及广薨,故吏自公卿大夫数百人,皆衰经殡〔位〕(泣)〔三〕,自汉兴以来未尝有也。

  〔一〕 散辈,即散吏。沈钦韩曰:「散吏,隶释碑阴所谓从掾位、从史位是也。晋职官志:郡国万户以上,职吏六十九人,散吏三十九人。」

  〔二〕 范书胡广传曰:「凡一履司空,再作司徒,三登太尉,又为太傅。」

  〔三〕 据范书胡广传改。

  广所临治无秕政,世为之谚曰:「天下中庸有胡公。」此时公辅者,或树私恩为子孙计,其后累世致公卿,而广子孙无过二千石者。

  夏四月甲午,青蛇见御座。诏问群臣,靡有所讳。

  光禄卿杨赐上书曰:「臣闻休征则五福应〔一〕,咎征则六极至〔二〕。夫善不妄来,灾不空发,必应行而至。王者心有所惟,意有所想,未形颜色,则五星推移,阴阳乖动。以此观之,知天之与人,相去不遐。蛇者,于洪范鳞虫之象,思心不逮之所致也。不逮之效,时则有龙蛇之孽。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三〕春秋书郑昭公时,两蛇斗于南门之外,其后昭公殆以女败〔四〕。昔周王承文王之盛,一朝晏起,夫人不鸣璜,宫门不击柝,关睢之人,见机而作〔五〕。夫女谒行则谗夫昌,谗夫昌则苞苴通。殷汤以此自诫,即济于旱亢之灾〔五〕。唯陛下思干刚之道,别内外之宜,崇帝乙之制,受元吉之祉〔六〕,抑皇〔甫〕(后)之权,割艳妻之爱〔七〕,则蛇变可消,祯祥立应,殷戊宋景,其事甚明〔八〕。」上深纳之。

  〔一〕 李贤曰:「休,美也;征,验也。五福: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见尚书洪范。

  〔二〕 李贤曰:「咎,恶也。六极:一曰凶短折,二曰疾,三曰忧,四曰贫,五曰恶,六曰弱。」亦见书洪范。

  〔三〕 见诗小雅斯干。

  〔四〕 李贤注引洪范五行传曰:「初郑厉公劫相祭仲,而篡兄昭公,立为郑君。后雍纠之难,厉公出奔,郑人立昭公。既立,内蛇与外蛇斗郑南门中,内蛇死。是时傅瑕仕于郑,欲内厉公,故内蛇死者,昭公将败,厉公将胜之象也。昭公不觉,果杀于傅瑕,二子死而厉公入。诗云:『惟虺惟蛇,女子之祥。』郑昭公殆以女子败矣。」惠栋曰:「案左传,乃子仪,非昭公也。赐据洪范五行传,故与左传异。」按杨赐出今文世家,故不取古文学之左传。

  〔五〕 荀子大略篇:「汤旱而祷曰:「政不节与?使民疾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宫室荣与?妇谒盛与?何不雨至斯极也!苞苴行与?谗夫兴与?何以不雨至斯极也!」注曰:「货贿必以物苞裹,故总谓之苞苴。」事亦见说苑。

  〔六〕 易泰卦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也。」

  〔七〕 据范书杨赐传改。李贤曰:「皇甫卿士等皆后之党,用后嬖宠而居位也。诗曰『皇甫卿士,艳妻煽方处』也。」艳妻,原指周幽王后褒姒也。

  〔八〕 李贤曰:「殷王太戊时,桑榖共生于朝,修德而桑榖死。景公时,荧惑守心,修德而星退舍。并见史记。」

  五月己未,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己巳」。以改元「熹平」而大赦天下。

  常侍张乐、太仆侯览专权骄恣,诏收印绶。览自杀,阿党者皆免。

  六月癸巳,皇太后窦氏崩。载衣车城南市舍。

  将殡,曹节、王甫欲用贵人礼,上曰:「太后亲立朕身,统承大业。诗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一〕胡可用贵人礼!」于是发丧成服。

  〔一〕 见诗大雅抑。

  将葬,节、甫以窦氏之诛,不用太后礼,以冯贵人祔桓帝。公卿不敢谏。河南尹李咸执药上书曰〔一〕:「臣闻禹汤闻恶是用无过,桀纣闻善以亡其国。中常侍曹节、张让、王甫等因宠乘势,贼害忠良,谗谮故大将军窦武、太傅陈蕃,虚遭无形之亹,被以滔天之罪。陛下不复省览,猥发雷霆之怒,海内贤愚,莫不痛心。武以殁矣,无可奈何,皇太后亲与孝桓皇帝共奉宗庙,母养蒸庶,系于天心,仁风丰濡,四海所宗。礼,为人后者为人之子。陛下仰继元帝,岂得不以太后为母?存既未蒙顾复之报〔二〕,没又不闻谅闇之哀〔三〕。太后未崩,武先坐诛,存亡各异,事不相逮。而恚武不已,欲贬太后,非崇有虞之孝,昭蒸蒸之仁〔四〕,八方闻之,莫不泣血。昔秦始皇〔母〕后不谨,谄幸郎吏〔五〕,始皇暴怒,幽闭母后。感茅焦之言,立驾迎母,置酒作乐,供养如初〔六〕。夫以秦后之恶,始皇之悖,尚纳茅焦之语,不失母子之恩;岂先太后不以罪没,陛下之过有重始皇?臣谨冒昧陈诚,左手赍章,右手执药,诣阙自闻。唯陛下揆茅焦之谏,弘始皇之寤,复母子之恩,崇皇太后园陵之礼。上释皇干震动之怒,下解黎庶酸楚之情也。如遂不省,臣当饮鸩自裁,下觐先帝,具陈得失,终不为刀锯所裁。」章省,上感其言,使公卿更议,诏中常侍赵忠监临议〔七〕。

  〔一〕 范书陈球传作「太尉李咸」。

  〔二〕 诗小雅蓼莪曰:「父兮生我,母兮鞠我,顾我复我。」指养育之恩也。

  〔三〕 书说命曰:「王宅忧,亮阴三祀。」亮阴即谅闇,亦作谅阴,或作梁闇,皆天子居丧之称也。

  〔四〕 书舜典曰:「克谐以孝,烝烝乂,不格奸。」美舜之孝也。

  〔五〕 据下文补「母」字。又「谄」,蒋本阙,黄本作「陷」。「陷」当系「谄」之误,径补之。

  〔六〕 史记秦始皇本纪曰:「齐人茅焦说秦王曰:『秦方以天下为事,而大王有迁母太后之名,恐诸国闻之,由此倍秦也。』秦王乃迎太后于雍而入咸阳,复居甘泉宫。」

  〔七〕 范书陈球传,以众议在前,咸上疏在后。廷议时,陈球仗义直言,咸观望许久,才曰与球意合,会者皆为之愧。通鉴考异曰:「今按:史称咸廉干知名,在朝清忠,权幸惮之。其能捣椒自随,必死之心已固,不当临议畏葸不言。且若无李咸之先谏,中官擅权,无须延议而以冯贵人配桓帝,故当以袁纪为是。」

  时众官数百人,各相顾望,无敢下议。廷尉陈球曰:「皇太后以旧姓盛德,选入椒房,宜配桓帝,是无所疑。」忠笑曰:「廷尉宜便下笔。」球遂下议曰:「皇太后在椒房,有聪明母仪之德,遭天不造,援立圣明,承继宗庙,功烈至重。先帝晏驾,而遇大狱,迁居空宫,不幸早世,家虽获罪,非太后意。今若别葬,诚失天下之望。且冯贵人冢墓,为贼所掘,骸骨发露,与贼并尸,魂灵染污,不宜配至尊〔一〕。」忠省球议,作色曰:「陈廷尉此议甚健!」欲以蚩球,球曰:「陈、窦既冤,皇太后无辜被幽,臣常痛之。今日言之,退而受罪,乃臣宿昔之愿也。」诸公卿皆从球议。

  〔一〕 李贤曰:「段颎为河南尹,坐盗发冯贵人冢,左迁谏议大夫。」

  奏御,节、甫复言曰:「窦氏罪深,无以为此。」上曰:「虽犯恶逆,后有大德于朕。」节、甫于是不复言。

  七月甲寅,葬桓思窦皇后。

  冬十月丁亥,勃海王悝自杀。

  初,悝有罪,贬为奭陶王〔一〕。悝因黄门王甫求复其国,赂以租钱五十万。桓帝不豫,诏复悝为勃海王。甫以为己功,趣责于悝。悝知帝意也,不与甫钱。由是甫谋悝大逆不道,讽司隶校尉段颎奏治其狱,悝遂自杀。

  〔一〕 钮永建曰:「按:悝贬为瘿陶王。袁纪前文讹作定陶王,此又讹作奭陶王,并当正。」钮说是。

  〔十一月,会稽人许生〕自称「越王」〔一〕,攻破郡县。

  〔一〕 据蒋校补。

  二年(癸丑、一七三)

  春二月,大赦天下。

  夏四月,司隶校尉段颎为太尉〔一〕。

  〔一〕 范书作「五月」。

  秋七月,光禄勋杨赐为司空〔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司空杨赐免,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按杨赐传,熹平二年,代唐珍为司空。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案灵帝纪,熹平二年正月,司空宗俱薨。二月,以光禄勋杨赐为司空。七月司空杨赐免,太常唐珍为司空。是赐代宗俱,而珍代赐也。传误。」据此则七月任司空者,唐珍也。又续汉书亦曰:「熹平二年,太常颍川唐珍为司空,中常侍唐衡弟。」袁纪恐误。

  三年(甲寅、一七四)

  春二月己巳,大赦天下。

  太尉段颎以久疾策免。河南尹李咸为太尉〔一〕。

  〔一〕 按范书灵帝纪,段颎于熹平二年十二月罢。三年春二月,代段颎为太尉者,乃太常陈耽,非李咸也。又李咸为太尉,范书作建宁四年三月,而谢承书作建宁三年,三书所记各异。

  夏四月,立河间王子虎为济南王〔一〕,奉孝仁皇帝祀。

  〔一〕 范书灵帝纪「虎」作「康」。

  冬十二月癸酉〔一〕,日有蚀之。司空杨赐以疾策免〔二〕。

  〔一〕 是月己亥朔,无癸酉,疑有讹。

  〔二〕 按范书作「司空唐珍罢,永乐少府许训为司空」。

卷二十四"后汉孝灵皇帝纪中"

  〔熹〕(嘉)平四年(乙卯、一七五)

  春三月,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之前〔一〕。

  〔一〕 胡三省曰:「雒阳记:太学在雒阳城南开阳门外,讲堂长十丈,广二丈,堂前石经四部,本碑凡四十六枚。西行,尚书、周易、公羊传十六碑存,十三碑毁。南行,礼记十五碑悉崩坏。东行,论语三碑毁。礼记碑上有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名。又赵明诚金石录曰:石经,盖汉灵帝熹平四年所立,其字则蔡邕小字八分书也。后汉书儒林传叙云『为古文、篆、隶三体』者,非也。盖邕所书乃八分,而三体石经乃魏时所建也。」按水经注谷水曰:「东汉灵帝光和六年刻石镂碑,载五经,立于太学讲堂前,悉在东侧。蔡邕以熹平四年,与五官中郎将堂溪典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扬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于碑,使工镌刻,立于太学门外,于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观视及笔写者,车乘日千余辆,填塞街陌矣。今碑上悉铭刻蔡邕等名。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故隶释以为诸儒受诏在熹平,而碑成于光和年间。范书灵帝纪作「诏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于太学门外」,乃指下诏之日,非指刻石树立之日,故袁纪「五经」之上恐脱「诏诸儒正」诸字。

  夏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延陵园灾。

  冬十月改平准为中准,使中官为之令,列为内署,令、丞悉用中官。

  初,虞大家以选入掖庭,生冲帝,陈夫人生质帝。冲帝早崩,政在梁氏,故未有谥号。议郎毕整上疏曰〔一〕:「孝冲皇帝母虞大家,质帝母陈夫人,皆诞育圣明,而未有谥号,今当以母氏序列于外戚。虽在薨没,犹宜爵赠,况二母见存,而无宠荣者乎?即违母以子贵之义〔二〕,又不可以示后世。」上感其言,以虞大家为贵人,陈夫人为孝王妃〔三〕,使中常侍持节告宪、怀二陵。

  〔一〕 范书皇后纪作「卑整」。注引风俗通曰:「卑氏,郑大夫卑谌之后,汉有卑躬,为北平太守。」惠栋曰:「整,雁门人。案孙愐引胡太傅碑亦作『卑整』。蔡邕集及袁纪皆作『毕整』。作『毕』字者,误也。」今按续汉书亦作「毕正」,其必有所据。恐当以袁纪为是。

  〔二〕 见隐公元年公羊传。

  〔三〕 「孝王」,是勃海孝王鸿也。

  大鸿胪袁隗为司徒〔一〕。

  〔一〕 范书作熹平元年十二月事。

  五年(丙辰、一七六)

  夏四月癸丑〔一〕,大赦天下。

  〔一〕 范书作「癸亥」。按是月壬辰朔,无癸亥,袁纪是。

  五月,太尉李咸久病罢,光禄〔勋〕刘宽为太尉〔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太尉陈耽罢,司空许训为太尉」。又刘宽为太尉,范书系于「秋七月」。「勋」字据范书补。

  闰月,永昌太守曹鸾下狱诛。

  初,鸾上书讼党人曰:「夫党人者,或耆年渊德,或衣冠英贤,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锢,辱在泥涂。谋反大逆,尚蒙赦宥,党人何罪,独不开恕乎!所以灾异屡见,水旱荐臻,皆由于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有司奏槛车征鸾弃市。鸾年九十,本郡悯其无辜。于是申党人之例,父兄子弟、门生故吏,皆免官禁锢。

  冬十月,司徒袁隗久病策罢。

  隗字次阳,累世三公,贵倾当时。兄弟逢及隗并喜人事,外结英俊,内附宦官。中常侍袁朗〔一〕,隗之宗人,用事于中,以逢、隗家世宰相,推而崇之以为援。故袁氏宠贵当世,富侈过度,自汉公族未之有也。逢兄子绍,好士著名,宾客辐辏,绍折节下之,不择贤愚。逢子术亦任侠好士,故天下好事之人,争赴其门,辎軿柴车,常有千两。宠臣、中官皆患之。

  〔一〕 范书袁安传作「袁赦」。

  十二月丙戌〔一〕,光禄大夫杨赐为司徒。

  〔一〕 范书作「十一月」。按十一月戊子朔,无丙戌,范书误。

  是时拜爵过差,游观无度,赐叹曰:「吾世受国恩,又备宰相,安得拱默哉!」复上疏曰:「臣闻天生蒸民,不能自牧,故立君长,使司牧之。是以文王日昃不食〔一〕,以立雍熙之化。顷闻拜爵过多,每被尚书劾,非众所归,或不知何人。昔尧用(

)〔二〕,犹尚先试考绩,以成厥功。今之所用,无他名德,旬月之间,累迁高位,守道之徒,历载不转,劳逸无别,善恶同流。又闻微行数出诸苑囿,观鹰犬之劳,极般游之乐,政事日隳,大化凌迟,忘干干不息,忽屡省之钦哉。陛下不顾二祖之勤止,追慕五宗之高纵〔三〕,殆非所谓光昭之美,而欲以望太平,是由曲表而求直影〔四〕,却行而求及前人。惟陛下绝慢游之戏,念官人之重,割超越之恩,慎贯鱼之次,以慰遐迩愤怨之望。臣受恩偏厚,特添师傅之任,不敢自同凡臣,括囊解咎〔五〕,谨自手书,皂囊密上。」

  〔一〕 按尚书无逸篇曰:「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注曰:「昃音侧,本亦作仄。」黄本作「夜」误。龙溪精舍本作「昃」,是。

  〔二〕 (),舜,舜之本字,见说文。

  〔三〕 二祖,高祖、光武也。「勤止」见诗周颂赉。其文曰:「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言文王既劳心于政事,而有天下之业,我当而受之。又五宗者,指文帝太宗,武帝世宗,宣帝中宗,明帝显宗,章帝肃宗。

  〔四〕 荀子王霸篇曰:「犹立枉木而求其影直也。」

  〔五〕 易坤卦曰:「括囊无咎无誉。」疏曰:「闲其知而不用,故曰括囊。不与物忤,故曰无咎。」

  六年(丁巳、一七七)

  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二月,武库东垣自坏。

  夏,鲜卑寇边。乌丸校尉夏育上言:「鲜卑仍犯塞,百姓怨苦,自春以来,三十余(人)发

  〔一〕 。请幽州诸郡兵,出塞讨之。」时故护羌校尉田晏以他事论刑,因中常侍王甫求为将。甫建议当出军与育并力,诏书遂用晏为鲜卑中郎将,与匈奴中郎将臧旻、南单于,三道并出。

  〔一〕 据范书鲜卑传删。

  时大臣多以为不便,议郎蔡邕议曰:「周有玁狁之役〔一〕,汉有瀚海之事〔二〕,征罚四夷,所由来尚矣。然而时有同异,势有可否,不可一也。天设山河,秦筑长城,汉起塞垣,所以分别内外,异殊俗也。其外则分之夷狄,其内则任之良吏,后嗣遵业,顺奉所守。苟无〔蹙〕(戚)国之讥〔三〕,岂与虫蚁之虏,校往来之所伤哉?乃欲度塞出攻,虽破之,不可弭尽,而本朝必为之旰食〔四〕!昔淮南王安谏伐越曰:『天子之兵,有征无战。言其莫敢校也〔五〕。如使蒙死儌幸,以逆执事厮养之卒,有不备而归者,虽得越王之首,犹为大汉羞之。』而育欲以齐民易丑虏,射干没以要功〔六〕,就如其言,犹已危矣,况其得失不可知也!昔朱提郡反〔七〕,孝元皇帝纳贾捐之言,割而弃之。夫恤民救急,虽成郡列县,犹尚弃之,况鄣塞之外,未尝为民居者乎?臣愚以为宜止出攻之计,令诸郡修垣,屯守冲要,以坚牢不动为务。若乃守边之术,李牧发其策〔八〕,严尤申其要〔九〕,遗业犹在,文章具存。循二子之策,守先帝之规,臣曰可矣。」育,下邳淮浦人,以忠直称,所历皆有名迹。

  〔一〕 诗小雅六月曰:「玁狁孔炽,我是用急。王于出征,以匡王国。」

  〔二〕 史记霍去病传言去病西击匈奴,「获屯须王、韩王等三人,将军、相国、当户、都尉八十三人,封狼居胥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索隐引崔浩曰:「北海名,群鸟之所解羽,故云翰海。」

  〔三〕 诗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范书蔡邕传作「蹙」,据以改。

  〔四〕 昭公二十年左传曰:「伍尚归,奢闻员不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杨伯峻曰:「旰音干,晚也。谓楚之君臣将有吴国来之忧患,不得早食。」按李贤注作伍子胥语,误。

  〔五〕 李贤曰:「校,报也。」

  〔六〕 史记酷吏传曰:「始为小吏,干没。」服虔曰:「射成败也。」杨树达曰:「黄生云:此言以公家财物入己,如水之淹没,沉没无迹也。不水而没,故曰干没,与陆沉意同。」按袁纪邕文之意,当以服说应之。

  〔七〕 按汉书贾捐之传、范书鲜卑乌桓传均作「珠厓郡」,朱提在犍为属国境,从未「割而弃之」,杨说误。

  〔八〕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附李牧传曰:李牧常居代雁门,备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府,为士卒费。日击数牛飨士,习射骑,谨烽火,多间谋,厚遇战士。为约曰:「匈奴即入盗,悉入收保,有敢捕虏者斩。」匈奴每入,烽火谨,辄入收保,不敢战。如是数岁,亦不亡失。

  〔九〕 汉书匈奴传曰:「严尤谏曰:『臣闻匈奴为害,所从来久矣,未闻上世有必征之者也。后世三家周、秦、汉征之,然皆未有得上策者也。周得中策,汉得下策,秦无策焉。当周宣王时,猃允内侵,至于泾阳,命将征之,尽境而还。其视戎狄之侵譬犹蟁蝱之螫,殴之而已。故天上称明,是为中策。汉武帝选将练兵,约赍轻粮,深入远戍,虽有克获之功,胡辄报之,兵连祸结三十余年,中国罢耗,匈奴亦创艾,而天下称武,是为下策。秦始皇不忍小耻而轻民力,筑长城之固,延袤万里,转输之行,起于负海,疆境既完,中国内竭,以丧社稷,是为无策。』」班固曰「严尤论之当矣」。

  八月,鲜卑中郎将田晏、匈奴中郎将臧旻、获乌丸校尉夏育各将步卒万余人击鲜卑,三军败绩,士马死者万数。

  冬十月癸丑朔,日有蚀之,赵相以闻。京师地震〔一〕。

  〔一〕 范书灵帝纪、续汉五行志均系京师地震于辛丑日。标点本范书校勘记曰:「按:是年十月癸丑朔,不得有辛丑,校补谓袁纪于癸丑朔日食下接书地震,不另出日,似两事同日,『辛丑』或即『癸丑』之误。」

  十一月,太尉刘宽、司空陈球以灾异罢。

  十二月,太常孟郁为太尉〔一〕,太仆陈耽为司空〔二〕。司徒杨赐以辟党人免。

  〔一〕 范书灵帝纪作「孟郁」。按「〈有彧〉」是「佾」本字。彧、郁相通。王念孙广雅疏证曰:「彧者,说文『〈有彧〉,有文章也』。论语八佾『郁郁乎文哉』,彧、〈有彧〉、郁并通。」

  〔二〕 范书灵帝纪作「太常陈耽」。

  光和元年(戊午、一七八)

  春二月辛亥朔,日有蚀之。

  己未,京师地震〔一〕。

  〔一〕 范书灵帝纪与袁纪同,而续汉五行志作「辛未」。

  初置鸿都门生。本颇以经学相招,后诸能为尺牍词赋及工书鸟篆者至数千人。或出典州郡,入为尚书、侍中,封赐侯爵〔一〕。

  〔一〕 胡三省曰:「赐爵关内侯以下也。」

  三月癸丑〔一〕,光禄勋袁滂为司徒。

  〔一〕 是月辛巳朔,无癸丑,或乃癸巳之误。

  辛未,大赦〔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辛丑」。按三月辛巳朔,无辛未,袁纪误。此日改元光和。

  夏四月丙辰,京师地震。

  侍中寺雌鸡一身皆成雄,惟头冠未变。

  五月壬午,无何白衣人入德阳门内,自称梁伯夏,又复曰:「伯夏教我上殿为天子。」中黄门桓览收之〔一〕遂亡失不见。

  〔一〕 范书灵帝纪注引东观记、续汉五行志均作「中黄门桓贤」。又风俗通义曰:「光和四年四月,南宫中门寺有一男子,长九尺,服白衣。中黄门解步呵问:『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宫掖。』曰:『我梁伯夏后,天使我为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见。」与诸载均异,录此备考。

  蔡邕以为:「貌之不恭,则有鸡祸,头为元首,人君之象。今鸡一身已变,未至于头而上,知之是将有事而不遂之象。」又云:「成帝时,男子王褒衣绛衣入宫上殿曰:『天帝令我居此。』后王莽篡位。今此与成帝相似,而被服不同,又未入云龙门。以往方今,将有王氏之谋,其事不成。」其后张角作乱,寻被诛灭。

  是月,太尉孟郁、司空陈耽以灾异罢。太常〔来〕(袁)艳为司空〔一〕。

  〔一〕 据范书、华峤书改,下同。

  六月丁丑,温明殿庭中有黑气长十余丈,形貌似龙。诏问光禄杨赐、议郎蔡邕曰:「祥异,祸福吉凶所在。以赐博学硕儒,故密诏问,宜极其意,靡有所隐。」赐仰叹曰:「臣每读张禹传,何尝不愤恚乎〔一〕!吾以微学充先师之末,累世见宠,尚当上疏陈情,况今猥见访问乎?」乃手书对曰:「臣闻经传所载,或得神以兴,或得神以亡。国家休明,则降鉴其德;邪辟昏乱,则示其祸〔二〕。今嘉德殿所见黑气,考之经传,应虹蜺妖邪之气,不正之象也。春秋谶曰:『

  天投虹蜺,天下怨,海内乱。』加四百之期,亦复垂至。易曰:『天重象,见吉凶,圣人则之。』〔三〕疑妾媵之中,有因爱放纵,左右嬖人,共专国朝,欺罔日月。又鸿都门下,招会群小,旬月之间,并各拔擢。缙绅之徒,委伏畎亩,冠履倒易,陵谷代处〔四〕。从小人之邪意,顺无知之私欲,殆哉之危,莫过于今。幸赖皇天,垂象谴告。周书曰:『天子见怪则修德。』〔五〕唯陛下慎经典之诫,图变复之道〔六〕,斥远佞巧之臣,速征鹤鸣之士〔七〕,内亲张仲,外任山甫,抑止盘游,留思庶政,冀天还威,众变可弭。老臣受师傅之任,数蒙宠异之恩,岂敢爱惜垂没之年,而不尽其慺慺之心哉〔八〕!」

  〔一〕 成帝时,丞相张禹以有师为恩,每疾病,上亲临视。禹不献安国定邦之策,一请调女婿张掖太守萧咸,上即徙咸为弘农太守。二数视其少子,上即禹床下拜为黄门郎给事中。事见汉书张禹传。故杨赐愤恚之。

  〔二〕 庄公三十二年左传曰:「秋七月,有神降于莘。惠王问诸内史过曰:『是何故也?』对曰:『国之将兴,明神降之,监其德也。将亡,神又降之,观其恶也。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虞、夏、商、周皆有之。』」

  〔三〕 见易系辞上。

  〔四〕 诗小雅十月曰:「高岸为谷,深谷为陵。」笺云:「君子居下,小人处上之谓也。」

  〔五〕 乃逸周书之辞。

  〔六〕 惠栋曰:「汉时易家言灾异者,有变复之说。」

  〔七〕 诗小雅鹤鸣之诗,诲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其辞曰:「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鱼潜在渊,或在于渚。它山之石可以为错。」

  〔八〕 李贤曰:「慺慺,犹勤勤也。」

  邕对曰:「天于大汉,殷勤不已,故屡出祅变谴责,欲令人君感悟。灾眚之发,不于他所,远则门垣,近则寺署,其为监戒,最为切至。虹蜺墯,雌鸡化,皆妇人奸政之所致也。自践祚已来,中宫无他逸宠,而乳母赵娆贵重赫赫,生则赀富侔于帑藏,死则丘墓逾于园陵。续为永乐门〔史〕(吏)霍玉〔一〕,依阻城社,大为奸猾侮惑之罪,晚乃发露。虹蜺集庭,雌鸡变化,岂不为此!今者,道路所言,复云有程夫人者,宜深以赵、霍为戒。近者不治,无以正远。长水校尉赵玹、屯骑校尉盖〔升〕(延)〔二〕,其贵已足,其富已甚,当以见私之故,早自引身以解。〔宜念〕易传『小人在位之咎』〔三〕。廷尉郭禧敦庞纯厚〔四〕,国之老成;光禄大夫乔玄聪达方直,有山甫之姿;故太尉刘宠忠实守正,刚直不屈,宜为谋主,数见访问。宰相大臣,君之四体,不宜复听纳小吏,雕琢大臣〔五〕。愿陛下忍而绝之,思惟万机,以答天望。朝廷既自约厉,左右亦宜从化。天道恶满,鬼神好谦。但臣愚戆,感激忘身,触冒忌讳,手书具对。夫君臣不密,上有漏言之祸〔六〕。愿寝臣表,庶使臣笔所及者,得佐陛下尽忠。」书奏,赵玹、程黄闻之〔七〕,共谮邕下狱,当弃市。中常侍吕强愍邕无罪,从上请,邕减死罪一等,徙朔方,遇赦还本郡。

  〔一〕 据范书及通鉴改。胡三省曰:「永乐门史,董太后宫官。」

  〔二〕 据范书改。惠栋引蔡邕集曰:河间相升,以朝庭在藩国时,邻近旧恩,历河南太守、太中大夫,在郡受取数亿以上,迁为侍中也。

  〔三〕 据范书补。

  〔四〕 据袁纪前文及范书径改「僖」作「禧」。

  〔五〕 李贤曰:「雕琢,犹镌削以成其罪也。」

  〔六〕 易系辞上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惠栋引公羊传文公六年曰:「射姑杀,则称其国以杀何?君漏言也。」何休云:「自上言泄曰漏。」范书蔡邕传此句作「上有漏言之戒,下有失身之祸」。袁纪当有脱文。

  〔七〕 程黄,范书作「程璜」,即所谓「程夫人」者。钱大昕曰:「汉时宫人中耆宿,皆称中大人,见邓禹传。韦昭云:古者名男子为丈夫,尊父妪为大人,故宫婢亦有大人之称。」范书皆作「大人」,而通鉴与袁纪同。

  秋八月,有星孛于天市。

  冬十月〔一〕,太尉张颢、司空来艳久病罢。太常陈球为太尉,射声校尉袁逢为司空〔二〕。

  〔一〕 范书灵帝纪作「九月」。疑袁纪误。

  〔二〕 范书灵帝纪袁逢为「屯骑校尉。」

  十一月〔一〕,皇后宋氏废。后无宠,宫人幸姬众共谮愬,诬后以咒咀上,遂收后玺绶。后以忧死,父母兄弟皆被诛。诸常侍、小黄门怜宋氏无辜,乃共葬后及父母兄弟于皋门亭,宋氏旧茔也。

  〔一〕 范书灵帝纪作「十月」。十月丁未朔,丙子晦。袁纪下文既作「丙子晦」,则作「十一月」误。

  丙子晦,日有蚀之。太尉陈球以灾异罢。

  十二月丁巳,光禄勋乔玄为太尉〔一〕。

  〔一〕 范书灵帝纪乔玄作「光禄大夫」。

  是岁马生人。京房易传曰:「上亡太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

  二年(己未、一七九)

  春二月丁巳,司徒袁滂以灾异罢。太鸿胪刘邵为司徒〔一〕。

  〔一〕 范书作「三月」,且「刘邵」作「刘合」。

  滂字公熙,(闳之孙也)〔一〕纯素寡欲,终不言人之短。当权宠之盛,或以同异致祸,滂独中立于朝,故爱憎不及焉。

  〔一〕 闳乃袁安孙袁彭之孙,袁逢、袁隗为其从父。乃汝南袁氏。袁滂系陈郡人,与袁闳虽同姓而不同宗,故非闳之孙明矣。又范书董卓传注、三国志袁涣传注所引袁纪均无此四字,当系衍文,故删。又李贤注作「滂字公喜」,熙喜古通用。

  乙丑,太尉乔玄、司空袁逢久病罢。太中大夫段颎为太尉,太常张济为司空。

  桥玄字公祖,梁国睢阳人。初为梁州刺史,值梁州大饥,玄开仓以廪之。主者以旧典宜先表闻,玄曰:「民以死矣。」廪讫,乃上奏。诏书以玄有汲黯忧民之心〔一〕,复不得以为常。玄有才名,长于知人。初见魏武帝于凡庸之中,玄甚异之,谓曰:「今天下将乱,非命世之才不能定也。定天下者,其在君乎?」

  〔一〕 武帝时,河内失火,使汲黯往视之。黯以河内失火事为小,伤水旱,或父子相食事大,故矫诏发河内粟以赈贫民。武帝贤而不加罪。事见汉书汲黯传。

  夏四月丙戌,日有蚀之〔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甲戌朔」。按丙戌在辛巳之后,今纪文反居前,则系甲戌之误明矣。

  辛巳,太尉段颎有罪下狱诛。

  初,黄门令王甫、大长秋曹节专权任势,颢阿附甫等,尚书令杨球抚髀叹曰〔一〕:「使球为司隶,此等何得尔!」俄而球为司隶,既拜,明日诣阙谢恩,会甫沐下舍,球因奏曰:「中常侍、冠军将军王甫奉职多邪,奸以事上,其所弹纠,皆由睚眦。勃海之诛,宋后之废,甫之罪也。太尉段颎以征伐微功,位极人臣,不能竭忠报国,而谄佞幸,宜并诛戮,以示海内。」于是收跻、甫下狱,球亲考之。甫子萌先为司隶,迁永乐少府,亦并见收。萌谓球曰:「父子今当伏诛,亦以先后之义〔二〕,少假借老父。」球骂萌曰:「若以权势为官,无忠,等者司隶,云以先后之义乎?」萌曰:「若临于坑相跻,忧汝独不见随吾后死邪?」于是球操捶杖之,甫、萌皆前死杖下。球敕都官从事曰:「先举权贵大猾,乃议其余耳。公卿豪右若袁氏儿辈,从事自辨之,何须校尉邪?」于是权门股栗,京师肃然。

  〔一〕 东观记、续汉书、华峤书、谢承书、范书「杨」均作「阳」,袁纪误,今仍其旧,下同。

  〔二〕 先后为司隶校尉也。

  球既诛甫后,欲收曹节,节等不敢出沐。会顺帝虞贵人葬,百寮会葬,还入夏城门,曹节见谒于道旁,球大骂曰:「贼臣曹节!」节收泪于车中曰:「我自相食肉,何宜使犬舐其汁乎〔一〕?」语诸常侍,且便入省,勿过里舍也。节入谮球酷暴益甚,不为百姓所安。上乃徙球为卫尉,球叩头自陈曰:「臣无清高之行,横蒙犬鹰之任,前诛常侍王甫、太尉段颎,皆狐狸小丑,未足以宣示天下。今鸱枭翔于园林,豺狼噬于围薮,臣诚耻之。愿追诏书。」叩头殿下。上呵曰:「卫尉讵诏邪?」至于再三,乃受。

  〔一〕 范书将此语系于见磔甫尸于道次而发,通鉴从之。

  丁酉,大赦天下。

  秋七月,匈奴中郎将纯修擅收斩单于呼演〔一〕,更立右贤王羌深为单于〔二〕,修抵罪。

  〔一〕 范书「纯修」作「张修」。「呼演」,南匈奴传作「呼微」,灵帝纪注作「呼征」。

  〔二〕 范书南匈奴传作「羌渠」。

  冬十月,永乐少府陈球下狱死。

  初球与司徒刘邵书曰:「公出自宗室,据台鼎之位,天下所望。今曹节等放纵,为天下害,而久令在左右。贤兄侍中,常为节所害,可表徙尚书令杨球为司隶,以收节等诛之。政出圣主,天下太平,可翘足而待。」杨球小妻,程黄女。黄宫中用事,所谓程夫人也。节等颇闻知,乃重赂黄,且迫胁之。惶怖,告节等以球谋,因与节谗邵于上曰:「邵等常与陈、窦交通,又受取狼籍。步兵校尉刘纳、永乐少府陈球交通〔一〕,并通谋议。」上大怒,策邵、陈球、杨球、刘纳皆下狱死。

  〔一〕 疑「步兵」上脱「与」字,「陈球」下脱「卫尉杨球」四字。

  杨球字方正,渔阳泉州人。有勇气,郡吏常辱球母,球合年少数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知名。九江山贼起,劫刺史。球以太尉掾为九江太守,设方略,实时摧破。诛鉏豪强,郡中累足〔一〕,迁甘陵相。时天下旱,司空张颢奏郡中长吏严酷贪污者皆罢免之。球以严酷征,诏书以九江时功拜议郎,迁将作大匠、尚书令。

  〔一〕 累足,即重足而立之意,畏懦状。

  十一月,太常杨赐为司徒。

  三年(庚申、一八0)

  春正月癸丑,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作「癸酉」。按是月庚子朔,无癸酉,范书误。

  夏,虎见平乐观下,又见宪陵。上诏问司徒杨赐,赐对曰:「虎者,金行参代之精,狼戾之兽也。今在位率多奢暴贪残酷虐乎?」

  中郎将张均上言曰〔一〕:「虎见宪陵,又见平乐观下,皆隶讹言也。洪范之论,『言之不从,则有毛虫之〔孽〕(业)』〔二〕。虎者,西方之兽,为禽刚猛,强梁之物也。居而穴处,不可睹见。今于先帝园陵为害,又言见于城下,皆在位者仁恩不着,有苛克杀戮之意乎?此乃大兵剧贼之征,不可不防也。」

  〔一〕 范书作「郎中中山张钧」。

  〔二〕 据尚书大传改。

  秋七月,大长秋曹节为车骑将军〔一〕。

  〔一〕 范书宦者传曰:「四年,卒,赠车骑将军。」

  九月辛酉,日有蚀之。诏群臣上封事,靡有所讳。

  郎中审忠上书曰:「臣闻治国之要,得贤则安,失贤则危。故舜有五臣天下治〔一〕,汤举伊尹,不仁者远〔二〕。故太傅蕃、尚书令尹勋知中官奸乱,考其党与。华容侯朱瑀知事觉露,祸及其身,乃〔兴〕(与)造逆谋〔三〕,迫胁陛下,聚会群臣。因共割裂城社以相赏,父子兄弟被蒙尊荣。素所亲厚,布在州郡,皮剥小民,甚于狼虎。多言财货,缮治殿舍,车马服饰,拟于大家。群公卿士,杜口吞声,州郡承风顺指。故虫蝗为之生,夷狄为之起,天意愤盈,积十余年矣。故频年日有蚀之于上,地震于下,所以谴戒人主,欲令觉悟。今瑀等并在左右,陛下春秋富盛,惧惑佞谄,以作不轨。愿陛下留漏刻之听,以省臣表,埽灭丑类,以答天怒。」章寝。

  〔一〕 五臣者,禹、稷、契、皋陶、伯益也。

  〔二〕 见论语颜渊。

  〔三〕 据范书宦者传改。

  有星孛于狼、〔弧〕(狐)〔一〕。

  〔一〕 据续汉天文志及范书改。

  初作〔灵昆〕(林泉)、毕圭苑〔一〕。

  〔一〕 据范书改。黄本「林」亦作「灵」。

  司徒杨赐上书曰:「臣闻使者并出,规度城南民田,欲以为苑者。昔先王制囿,裁足取牲,以备三驱〔一〕,薪采刍牧者往焉。故诗曰:『王在灵囿,麀鹿攸伏。』〔二〕传曰:『吾王不游,吾何以休。』〔三〕皆被其德政,而乐所为如此。至六国之际,取兽者有罪,伤槐者将诛,孟轲为梁惠王极陈其事〔四〕。先帝之制,左开鸿池,右作上林,不俭不泰,以合礼中。今猥规都城之侧,以畜禽兽之物,非所以保养民庶赤子之义。筑郎不时,春秋有讥〔五〕;盘于游田,周公作戒。其城外之苑,以有五六〔六〕,足用逞情,意顺四时〔七〕,何必变革旧制,以罢民力。楚兴章华,郢人乖叛〔八〕;秦作阿房,黎甿愤怨。宜思夏后卑室之意〔九〕,太宗露台之费〔十〕,慰此下民劳止之歌〔十一〕。」上欲止,侍中任芝、乐松等曰〔十二〕:「昔宣王囿五十里,民以为大。文王百里,民以为小〔十三〕。今造二苑,与百姓共之,不妨于政,民蒙其泽。」上遂从之。

  〔一〕 易比卦曰:「王用三驱,失前禽。」言三次田猎,必先以驱,故称三驱。

  〔二〕 见诗大雅灵台。

  〔三〕 见孟子梁惠王章句下,曰出夏谚。

  〔四〕 见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借论文王,以明当与民同乐之意。

  〔五〕 庄公三十一年公羊传曰:「春,筑台于郎,何以书?讥。何讥尔?临民之所漱浣也。」

  〔六〕 李贤曰:「阳嘉元年起西苑。延熹二年造显阳苑。洛阳宫殿名有平乐苑、上林苑。桓帝延熹元年置鸿德苑也。」

  〔七〕 范书「时」作「节」。李贤曰:「春搜,夏苗,秋狝,冬狩也。」

  〔八〕 楚灵王筑章华之台,「国民罢焉,财用尽焉,年谷败焉,百官烦焉,举国留之,数年乃成」。后有干溪之乱,灵王死之。见国语楚语。

  〔九〕 论语泰伯曰:「子曰:『卑宫室而尽力乎沟洫,禹,吾无间然矣。』」

  〔十〕 史记文帝纪曰:「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

  〔十一〕诗大雅民劳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

  〔十二〕范书乐松作「中常侍」。通鉴考异曰:「松元鸿都文学,必非中常侍。袁纪云『侍中』,今从之。」

  〔十三〕孟子梁惠王下曰:「齐宣王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孟子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蒭荛者往来,雉兔者往焉,与民同之。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闻郊关之内有囿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民以为大,不亦宜乎?』」可知松等所言文王乃周文王,而宣王则是齐宣王也。而囿之里数均异。齐宣之囿,通鉴作「五里」,误甚。

  闰月,司徒杨赐久病罢。

  冬十月,太常陈耽为司徒〔一〕。

  〔一〕 范书作光和四年事,通鉴考异以为袁纪误。

  十一月,立皇后何氏〔一〕。后,南阳〔宛〕(苑)人〔二〕。以良家子选入掖庭〔三〕,有宠,自贵人为皇后。父真早卒,异母兄进为河南尹,进弟苗越骑校尉。

  〔一〕 范书作「十二月己巳」。

  〔二〕 据范书改。

  〔三〕 范书皇后纪作「家本屠者」。惠栋曰:「续汉书:进父真死,以妹倚黄门得入掖庭。案何进传蹇硕与赵忠书曰:『中常侍郭胜,进同郡人也。太后及进之贵幸,胜有力焉。』然则幸由郭胜得入掖庭。」

  十二月,车骑将军曹节罢〔一〕。

  〔一〕 「罢」当是「薨」之误。范书作四年事。详见前注。

  四年(辛酉、一八一)

  春,初置騄骥厩丞,领受郡国调马,而豪右辜榷〔一〕,马一匹至二百万。

  〔一〕 前书音义曰:「辜,障也;榷,专也。谓障余人买卖而自取其利。」

  夏四月庚午,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庚子」。按是月癸亥朔,无庚子,范书误。

  司徒陈耽不堪其任罢。太常袁隗为司徒〔一〕。

  〔一〕 范书作光和五年事。

  六月,追爵谥皇后父何真为车骑将军、舞阳宣怀侯。

  秋七月,五色鸟见于新城,众鸟随之,民谓之凤皇。

  九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冬十月,太尉许郁〔坐〕辟召错谬罢,太常杨赐为太尉〔一〕。

  〔一〕 范书本月作「太尉刘宽罢,卫尉许〈有彧〉为太尉」。通鉴从范书。又「坐」字据通鉴考异引袁纪补。

  车驾幸广城。

  是岁,于后宫与人为列肆贩卖,使相偷盗,争着进贤冠。又于西园驾四驴,上躬自操辔,驰驱周旋,以为欢乐。于是公卿贵戚转相放效,至乘辎軿以为骑从,互相请夺,驴价与马齐。本志曰:「行天者莫如龙,行地者莫如马。诗曰:『四牡骙骙,载是常服。』〔一〕驴乃服重致远,野人之所用,非帝王君子之所宜骖服。迟钝之蓄,而今贵之,天意若曰:国且大乱,贤愚倒置,执政者皆如驴也。」

  〔一〕 见诗小雅六月。

  五年(壬戌、一八二)

  春正月辛未,大赦天下。

  二月,大疫。

  三月,诏三公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贪污浊秽为蠹害者。

  夏,旱〔一〕。

  〔一〕 范书灵帝纪「夏」下有「四月」两字。

  五月庚申,永乐宫署灾。

  秋七月,星孛于太微。

  六年(癸亥、一八三)

  春三月辛未,大赦天下。

  夏,爵号皇后母为舞阳君。

  秋,金城河水溢出二十余里。

  中平元年(甲子、一八四)

  春正月,巨鹿人张角谋反。

  初,角弟良,弟宝自称大医〔一〕,事善道〔二〕,疾病者辄跪拜首过〔三〕,病者颇愈,转相诳耀。十余年间,弟子数十万人,周遍天下,置三十六坊,各有所主。期三月五日起兵,同时俱发。角弟子济阴人唐客上书告角〔四〕,天子遣使者捕角。角等知事已露,因晨夜敕诸坊,促令起兵。

  〔一〕 范书皇甫嵩传作「角弟宝」,「宝弟梁」。通鉴考异曰:「司马彪九州岛岛春秋云:『角弟梁,梁弟宝』,袁纪云『角弟良、宝』,今从范书。」按今本袁纪「宝」上皆有「弟」字,与通鉴考异所见本异。又「大医」,范书作「大贤良师」,注曰:良或作郎。

  〔二〕 范书作「黄老道」。

  〔三〕 胡三省曰:首过,「今道家所施符水,祖张道陵,盖同此术也」。

  〔四〕 范书皇甫嵩传作「济南唐周」。

  二月,角等皆举兵,往往屯聚数十百辈,大者万余人,小者六七千人。州郡仓卒失据,二千石长吏皆弃城遁走,京师振动。角党皆着黄巾,故天下号曰「黄巾贼」。

  初,司徒杨赐、卫尉刘宽、司空张济、御史刘陶并陈角反谋,宜时捕讨,以绝乱原。上不从。及角作乱,天子思陶言,封为中陵侯。

  陶字子奇,颍川颍阴人。沈勇有大谋,不修威仪,不拘小节。与人交,志好不同,虽富贵不顾也;所行齐趣,虽贫贱,必尊贵之。疾恶太甚,以此见憎。

  辟司徒府,迁尚书侍中,以数直谏,为权臣所恶,徙为京兆尹。上素重陶才,征为谏议大夫。诸中官谗陶与张角通情,上遂疑之,收陶考黄门北寺。中官讽考,楚毒极至。陶对使者曰:「朝廷前封臣云何?不恒其德,反用佞邪之谮,臣恨不与伊、周同俦,而与三人同辈〔一〕。今上杀忠謇之臣,下有憔悴之民,亦在不久。然后悔于冤臣,将复何逮?」不食而死。

  〔一〕 「三人」,即三仁也。论语微子曰:「殷有三仁焉,微子去之,箕子为之奴,比干谏而死。」

  三月戊申,河南尹何进为大将军,帅师次于都亭。自函谷、〔伊阙〕(关)、大谷、轘辕、盟津〔一〕,皆置都尉,备张角也。

  〔一〕 「伊阙」据黄本补。范书灵帝纪作「置八关都尉官」。注曰:「八关谓函谷、广城、伊阙、大谷、轘辕、旋门、小平津、孟津也。」袁纪「八关」尚脱其三也。

  于是考诸与角连反,宫省左右死者数千人。上内忧黄巾,问掖庭令吕强何以静寇,对曰:「诛左右奸猾者。中常侍丁肃、徐演、李延、赵裕、郭耽〔一〕,朝廷五人,号为忠清,诚可任用。赦党人,简选举,何忧于贼!」上纳其言。

  〔一〕 按范书宦者传,丁肃乃济阴人。惠栋曰:「肃,济阴句阳人,与太傅胡广为婚者。」徐演作「徐衍」,下邳人。李延作「汝阳李巡」。廿二史考异曰:「巡,即注尔雅者。」惠栋曰:「汝阳,经典序录作『汝南』。经籍志云:中黄门李巡,注尔雅三卷。又王愔文字志载:巡善书。」又赵裕作「北海赵佑」。与袁纪多异。

  壬子,大赦党人,皆除之。

  强字汉盛,河南成皋人。忠贞奉公,不与佞幸同。是时权邪怙宠,政以贿成,郡国贡献,皆先馈赂,然后得行,左右群臣,好上私礼。强谏曰:「陛下物出天下,然而所输之府,辄有导行之财,皆出于民。今发十而贡一,费多而献少,无为使奸吏用巧,私门致富也。又阿媚之臣,好献其私,客谄姑息,进入,其所奉献,皆御府所有,无为使从谏之臣得自( )黩也〔一〕。

  旧选举委任三府,尚书受奏御而已,各受试用,责以成功。功无可察,以事付尚书,尚书乃覆案虚实,行其罪罚。于是三公每有所选,参议掾属,咨其行状,度其器能。然犹有溺职废官,荒秽不治。今但任尚书,或有诏用,三公得免选举之负,尚书又无考课之勤,陛下虚自劳苦,有废乱之负,无所责也。」书奏,上以示中常侍夏恽、赵忠。忠、恽曰:「此言是也。然强自负清洁,常怏怏有外心。」

  〔一〕 (),媟也。汉书枚乘传曰「以故得媟黩贵辛」。注曰:「媟,狎也;黩,垢浊也。」此言狎习相慢,同流合污也。

  及赦党人,中官疾之,于是诸常侍人人求退。忠、恽共构会强云:「与党人谋,数读霍光传〔一〕。强兄弟所在,亦皆贪秽。」上闻强读霍光传,意不悦,使中黄门持兵召强。强闻上召,怒曰:「吾死,乱兵起矣。大丈夫欲书忠国史,无为复对狱吏也。」遂自杀。

  〔一〕 汉书霍光传也。李贤曰:「言其欲谋废立也。」

  诏公卿百官出马弩各有差。

  中郎将卢植、左中郎将皇甫嵩、右中郎将朱隽各持节征黄巾。

  护军〔司马〕(将军)傅燮讨贼形势〔一〕,燮上书谏曰:「臣闻天下之祸,所由于外,皆兴于内。是故虞舜升朝,先诛四凶,然后用十六相〔二〕。明恶人不去,则善人无由进。张角起于赵、魏,黄巾乱于六州,此皆衅发萧墙〔三〕,而祸延四海。臣受戎任,奉辞伐罪,始到颍川,战无不克,黄巾虽遏,其衅由内作耳。陛下仁德宽容,多所不忍,中官弄权,忠臣之忧逾深耳。何者?夫邪正之在国,犹冰炭不可同器而并存也。彼知正人之功显,而危亡之兆见,皆将巧词饰说,共长虚伪。孝子疑于屡至,市虎惑于三人,陛下不详察之,臣恐白起复赐死于杜邮〔四〕,而尽节效命之臣,无所陈其忠矣。唯陛下察虞舜四罪之举,使谗佞受放殛之罚,万国知邪臣之为诛。首忠正时,得竭其诚,则善人思进,奸凶不讨而自灭矣。臣闻忠臣之事君,犹孝子之事父,〔子之事父〕,焉得不尽情以言〔五〕!使臣伏鈇钺之戮,陛下少用其言,国之福也。」书奏,中常侍赵忠见而怨焉。

  〔一〕 据黄本改,范书亦作「司马」。胡三省曰:「护军司马,官为司马,而使监护一军。」又「讨贼形势」,语殊不类。

  〔二〕 四凶,见前注。十六相者,指高阳氏之八才子:苍舒、隤敳、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亦称八恺。又指高辛氏之八才子: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亦称八元。见文公十八年左传史克之语。

  〔三〕 指张角遣人入京师,约中官为内应之事。

  〔四〕 事见史记白起列传。

  〔五〕 据黄本补。

  夏四月,太尉杨赐以寇贼罢,太仆邓盛为太尉。司空张济久病免,大司农张温为司空。

  初卖官,自关内侯以下至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

  皇甫嵩、朱隽连战失利。遣骑都尉曹操将兵助嵩等。

  五月乙卯,黄巾马元义等于京都谋反,皆伏诛〔一〕。

  〔一〕 范书皇甫嵩传言马元义死于唐周告密后不久,时尚未起义。又御览卷六四五引续汉书曰:「张角别党马元义为山阳所捕得,馈送京师,车裂于市。」诸载各有异,俟考。

  皇甫嵩、朱隽击黄巾波才于颍川,大破之,斩首数万级。诏嵩行车骑将军,封都乡侯;隽,西乡侯。于是傅燮功多应封,为赵忠所谮。上识燮,不罪之,然不得封。

  左中郎将卢植征张角,不克,征诣廷尉,减死罪一等。中郎将董卓代。

  植既受命,累破黄巾,角等保广宗,植围堑修梯。垂当拔之,上遣小黄门左丰观贼形势。或劝植以赂送丰,植不从,丰言于上曰:「广宗贼易破耳,卢中郎固垒息军,以待天诛。」上怒,植遂抵罪。

  六月,中郎将张均上书曰:「张角所以能兴兵作乱,万民乐附之者,原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子兄弟、昏亲宾客,典据州郡,辜榷财利,侵冤百姓。百姓之冤无告诉,因起从角学道,谋议不轨,相聚为贼。今悉斩十常侍,悬其头于南郊,以谢天下,即兵自消,可一战而克也。」上以章示十常侍,皆免冠顿首,乞自致雒阳狱,家财助军粮,子弟为前锋。上曰:「此则直狂子也,十常侍内有一人不善者耳!」天子使御史考诸为角道者,御史奏均学黄巾道,收均死狱中。

  秋八月,皇甫嵩击黄巾卜已于东郡,大破之,斩首万余级。

  中郎将董卓征张角,不克,征诣廷尉,减死罪一等。以皇甫嵩代之。

  朱隽攻黄巾赵弘于南阳,自六月至八月不拔。有司奏征隽,司空张温议曰:「昔秦用白起,燕信乐毅,亦旷历年载,乃能克敌。隽讨颍川有效,引师南指,方略已设,临军易将,兵家所忌,可以少假日月,责其功效。」上从之,诏切责隽,隽惧诛,乃急击弘,大破斩之。封隽上虞侯。

  贼复以韩忠为帅,众号十万,据宛拒隽。隽兵力不敌,然欲急攻,乃先结垒,起土山以临之。因伪修攻具,耀兵于西南,隽身自披甲,将精卒乘其东北,遂得入城。忠乞降,议郎蔡邕、司马张超皆欲听之〔一〕。隽曰:「兵有形同而势异者。昔秦项之际,民无定主,故有赏以劝来者。今海内一统,惟黄巾造寇,降之无可劝,罚之足以惩恶。今若受之,更开逆意,利则进战,钝则降服,纵敌长寇,非良计也。」因勒兵攻之,连战不克。隽登土山望之,顾谓邕曰〔二〕:「吾知之矣,今外围周固,内营逼急,忠故乞降。降又不受,所以死战也。万人同心犹不可当,况十万人乎?其害多矣。不如彻围解弛,势当自出,出则意散,必易破之。」即解围入城,忠果自出。隽因自击之,大破斩忠,乘胜逐北,斩首万余级。即拜隽为车骑将军〔三〕,封钱唐侯,征入为光禄大夫。

  〔一〕 范书朱隽传作「司马张超及徐璆、秦颉皆欲听之」,不及蔡邕。且邕传亦不载此事,疑其有误。

  〔二〕 范书作「顾谓超曰」。

  〔三〕 范书本传作「右车骑将军」。

  冬十月,皇甫嵩攻张角弟良于广宗,大破之,斩首数万级。角先病死,破棺戮尸。拜嵩为车骑将军〔一〕,封槐里侯。

  〔一〕 范书本传作「左车骑将军」。

  嵩既破黄巾,威振天下,故信都令汉阳阎忠说嵩曰:「夫难得而易失者,时也;时至而不旋踵者,机也。故圣人常顺时而动,智者必见机而发。今将军遭难得之时,蹈之而不发,将何以权大名乎?」嵩曰:「何谓也?」忠曰:「天道无亲〔一〕,百姓与能〔二〕,故有高人之功者,不受庸主之赏。今将军受鈇钺于暮春,收成功于末秋,〔三〕兵动若神,谋不再计,攻坚易于折枯,摧敌甚于汤雪,旬月之间,神兵电埽,封〔尸〕(户)刻石〔四〕,南面以报,威振本朝,声驰海外,是以群雄回首,百姓企踵,虽有汤、武之举,未有高将军者也。身立高人之功,乃北面以事庸主,何以图安也?」嵩曰:「夙夜在公,心不忘忠,何以不安?」忠曰:「不然!昔韩信不忍一餐之遇,弃三分之利,拒蒯通之说,忽鼎峙之势。利剑揣其喉,乃叹息而悔何以见烹于女子也〔五〕。今主势弱于刘项,将军权重于淮阴,指麾足以震风雨,叱咤足以兴雷电。赫然奋发,因危抵颓,崇恩以绥前附,振武以临后伏,征冀方之士,勒七州之众,羽檄先驰于前,大军向振于后,蹈流漳河,钦马盟津,诛中官之罪,除群怨之积。如此则攻无交兵,守无坚城,不招必影从,虽童儿可使奋空拳以致力,女子可使褰裳以用命,况厉熊罴之卒,因迅风之势哉!功业巳就,天下已顺,乃请呼上帝,喻以大命,混齐六合,南面称制,移神器于将兴,推亡汉于已坠,实神机之至会,风发之良时。夫既朽不雕,衰世难佐。将军既欲委忠于难佐之朝,雕朽败之木,犹逆阪走丸,必不可得也。乃今权宦群居,同恶如市〔六〕上不自由,政出左右。庸主之下,难以久居,不赏之功,谗人侧目,如不早图,后悔无及!」嵩惧曰:「黄巾小孽,非秦、项之敌也;新结易散,非我功策之能。民未忘主,而子欲逆求之,是虚造不冀之功,以速朝夕之祸。非移祚之时也,孰与委忠本朝?虽有多谗,不过放废,犹有令名,死且不朽。逆节之论,吾所不敢也。」忠知计不用,乃佯狂为巫。

  〔一〕 老子曰:「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二〕 易系辞下曰:「人谋鬼谋,百姓与能。」言所谓圣人与众谋以定得失,与神谋以定吉凶,则百姓亲附,推戴其为王。

  〔三〕 冬十月破张梁,故曰「末秋」。

  〔四〕 据范书皇甫嵩传改。

  〔五〕 蒯通劝韩信据齐地,「参分天下,鼎足而居」,以观刘项成败。韩信曰:「汉王遇我甚厚,载我以其车,衣我以其衣,食我以其食。吾闻之乘人之车者载人之忠,衣人之衣者怀人之忧,食人之食者死人之事,吾岂可以乡利倍义乎!」后吕后以诈谋縳信,特斩之,信曰:「吾悔不用蒯通之计,乃为儿女子所诈,岂非天哉!」事见史记淮阴侯列传。

  〔六〕 昭公十三年左传曰:「韩宣子曰:『同恶相求,如市贾焉。』」

  十一月,嵩又进兵击张宽于下曲阳,斩之。于是黄巾悉破,其余州所诛,一郡数千人。

  十二月,金城人边章、韩约反〔一〕。

  〔一〕 三国志马超传、范书皇甫嵩传「韩约」皆作「韩遂」。按范书董卓传注引献帝春秋曰:「叙州义从宋建、王国等反,诈金城郡降,求见叙州大人故新安令边允、后事韩约。约不见,太守陈懿劝之使往,国等便劫质约等数十人。」又曰:「州购约、允各千户侯。约、允被购,『约』改为『遂』,『允』改为『章』。」则「韩约」乃「韩遂」本名,边章原名边允,而边允既已从新名,则袁纪之韩约亦当作韩遂为是。

卷二十五"后汉孝灵皇帝纪下"

  中〔平〕(和)二年〔一〕(乙丑、一八五)

  〔一〕 据上卷改。

  春二月丁卯,故太尉刘宽薨。赠车骑将军,谥曰昭烈侯。

  宽字文饶,弘农华阴人也。少好学,博通群书。稍迁东海〔一〕、南阳太守,遇民如子,口无恶言,吏民有罪,以蒲鞭鞭之〔二〕,示耻辱而已。其善政归之于下,有不善辄自克责,庶民爱敬之。好与诸生论议,行县使三老、学生自随,到亭传辄复讲论,教化流行,不严而治。尝有客遣奴酤酒,久而不还,及其还也,客不堪之,骂詈曰:「畜产!」宽须臾遣人视之曰:「此人也,骂言畜产,恐其自杀。」夫人欲试宽一恚,伺当朝会,装严已讫,使婢奉肉羹一盂,宽手未得持,放羹衣上。婢急收羹,宽言:「徐,徐!羹烂汝手!」其宽裕如此,内外称为长者,上深悼之。

  〔一〕 隶释刘宽碑、范书均作「东海相」。

  〔二〕 古者,鞭用生皮为之,宽代之以蒲草。

  袁宏曰:在溢则激,处平则恬,水之性也。急之则扰,缓之则静,民之情也。故善治水者,引之使平,故无冲激之患。善治人者,虽不为盗,终归刻薄矣。以民心为治者,下虽不时整,终归敦厚矣。老子曰『古之为道者,不以明民,将以愚之。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也』〔一〕。

  〔一〕 疑「古之」下脱「善」字。语见德经。

  羌胡寇三辅,车骑将军皇甫嵩征之。

  己酉,南宫云台灾。庚戌,乐城门灾〔一〕,延及北阙、嘉德殿、和欢殿。本志曰:「云台者,乃周家之所造也,图书珍宝之所藏。京房易传曰:『君不思道,厥妖火燃宫。』天戒若曰:『刑滥赏淫,何以旧典为!』故焚其秘府也。」

  〔一〕 胡三省曰:「据续汉志,盖乐成殿门也。『城』当作『成』。五行志作『乐成门』。刘昭曰:『南宫中门也。』」又按己酉、庚戌二日均在丁卯之前。或袁宏倒叙耳。

  收天下田亩十〔钱〕(岁)〔一〕,以治宫室。州县送材及石,贵戚〔因〕缘贱买入己〔二〕,官皆先经贵戚然后得中。宫室连年不成,天下骚扰,起为盗贼。

  〔一〕 据续汉书、范书灵帝纪改。

  〔二〕 御览卷九二引续汉书:「黄门常侍断截州郡送林、文石,掌主史谴呼不中,退卖之,贵戚因缘贱买,十倍入官,其贵戚所入召者,然后得中。」范书改「送林文」作「送材木」,「石」作「召」。按袁纪之文,「林」作「材」是,「石」作「召」非,而「文」乃「及」之误。按续汉书,袁纪脱「因」字,故补之。

  司徒袁隗久病罢。

  三月,廷尉崔烈为司徒。

  边章、韩约寇三辅,中郎将董卓副皇甫嵩讨之〔一〕。

  〔一〕 范书皇甫嵩传与袁纪同,而灵帝纪与通鉴均作「北宫伯玉等寇三辅」。按董卓传,中元元年冬,「北地先零羌及枹罕河关群盗反叛,遂共立湟中义从胡北宫伯玉、李文侯为将军,杀护羌校尉冷征。伯玉等乃劫致金城人边章、韩遂,使专任军政。明年春,将数万骑入寇三辅」。故诸记均不误。

  于是关陇扰攘,发役不供。司徒崔烈欲弃叙州,议郎傅燮进曰:「斩司徒,天下乃安!」有司奏燮廷辱大臣〔一〕。有诏问本意,对曰:「昔冒顿至逆也,樊哙为上将,云:『愿得十万众,横行匈奴中。」愤激奋励,未失臣节也,不顾计之当与不当耳。季布犹廷斥曰:「哙可斩!」前朝是之〔二〕。今叙州天下之冲要,国家之蕃卫也。尧舜时禹贡载之〔三〕,殷周之世列为侯伯〔四〕。高祖平海内,使郦商别定陇右;世宗拓境,列置四郡,议者以为断匈奴之右臂。今牧御者失理,使一州叛逆,天下骚动,陛下不安寝食。烈为宰相,不念思所以缉之之策,乃欲弃一方万里之〔土〕(士)〔五〕,臣窃惑之。左衽之虏得此地,为患数世。今以劲士坚甲利兵,奸雄因之为乱,此社稷之深忧也。且无叙州则三辅危,三辅危则京都薄矣。若烈不知忧之,是极弊也;知而欲弃,是不忠也。二者择而处之,烈必有之。」遂从燮议,亦不罪烈。由是朝廷益重燮,每公卿缺议,辄归燮。

  〔一〕 「有司」,乃尚书郎杨赞。

  〔二〕 冒顿为书嫚吕后,廷议,哙作是言。时季布曰:「夫高帝将兵四十余万众,困于平城,今哙柰何以十万众横行匈奴中,面欺!且秦以事于胡,陈胜等起。于今创痍未瘳,哙又面腴,欲摇动天下。」事见史记季布传。

  〔三〕 尚书禹贡所言古雍州之地,即包括汉叙州也。

  〔四〕 嬴姓于殷多贵显,中潏即在西戎。周时非子居犬丘,邑之秦。秦襄公以兵送平王东迁,赐岐以西之地,封为诸侯。事并见史记秦本纪。

  〔五〕 据范书及通鉴改。

  夏五月,太尉邓盛久病罢。太仆张延为太尉。

  六月,以讨张角功封中常侍张让等十二人为列侯。

  秋七月,车骑将军皇甫嵩征边章、韩约无功免〔一〕。

  〔一〕 嵩前讨张角,见中常侍赵忠舍宅踰制,奏没入之。又中常侍张让私求钱五千万,嵩不与。故二人诬奏之,遂征还,收左将军印绶,削户六千。

  八月,司空张温为车骑将军讨章、约。

  九月,特进临晋侯杨赐为司空。

  冬十月,司空杨赐薨。策曰:「司空临晋侯赐,华岳所挺,九德纯备〔一〕,三叶宰相〔二〕,辅国以忠。昔朕初载,受道帷幄,遂阶成勋,以陟大猷。师范之功,既昭于内;弼亮之勤,亦着于外。虽受茅土,未答厥勋,哲人既殁,将谁咨度?朕甚悼焉!今使左中郎将郭仪持节追赠特进司空骠骑将军印绶〔三〕,谥曰文烈侯。」

  〔一〕 书皋陶谟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此所谓九德。

  〔二〕 杨震、杨秉、杨赐三世三公。

  〔三〕 范书作「追位特进,赠司空骠骑将军印绶」,是。

  赐字子献〔一〕,笃志于学,闲居教授,不应州郡之命。辟梁冀府,非其好也,因谢病去。举高第,稍迁越骑校尉、光禄大夫。灵帝初,与刘宽、张济侍讲于华德殿〔二〕。初,张角等诳耀百姓,天下惑之,襁负至者数十万人。赐时居司徒。谓刘陶曰:「闻张角等党辈炽盛,稍益滋蔓,今若下州郡捕讨,恐惊动丑类,遂成反乱。今欲切敕刺史、二千石,采别流民,咸遣护送各归本郡,以孤弱其党,然后乃诛其渠帅,可不劳众而定。何如?」陶曰:「此孙子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三〕,庙胜之术也〔四〕。」赐遂上书言之。会赐去位,事留中。后帝徙南宫,阅故事,得赐所上奏及讲时注籍,乃感悟,遂下诏曰:「大司〔徒〕(马)杨赐〔五〕,敦德允元,忠爱恭懿,亲以尚书侍讲〔六〕。累评张角始谋,祸亹未彰,赐陈便宜,欲缓诛夷,令德既光,嘉谋怛然。诗不云乎:『无德不报,无言不雠。』故褒城君孔霸,故太尉黄琼侍讲先帝,并宜受茅土之封。」赐上言曰:「臣前与故太尉刘宽、司徒张济并被侍讲,俱受三事;张角谋乱,又共陈便宜,而独蒙师傅之泽,茅土之祚,而宽、济不蒙云雨之润。乞减赐户,以封宽、济。」上虽不听,嘉其至诚,乃封宽为遂乡侯、济子根为蔡阳侯。赐子彪忠厚有孝行,复纂其家业。

  〔一〕 按东观记、范书均作「字伯献」,谢承书作「伯钦」,三载互异,未知孰是。

  〔二〕 范书杨赐传作「华光殿」。注引洛阳宫殿名曰:「华光殿在崇光殿北。」

  〔三〕 见孙子兵法谋攻篇。

  〔四〕 孙子兵法计篇曰:「夫未战而庙算胜者,得其多也。未战而庙算不胜者,得算少也。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于无算乎?」李筌曰:「夫战者,决胜庙堂,然后与人争利。」

  〔五〕 前此赐任司徒,作「司马」,系传刻之误,故正之。

  〔六〕 建宁初,常当受学,诏三公举通尚书桓君章句。三公以杨震曾受欧阳尚书于桓郁,后世传其学,故举震孙赐,入侍讲禁中。

  光禄勋许相为司空〔一〕。

  〔一〕 范书作「光禄大夫」。

  十一月,张温、董卓击章、约,破之,约走金城。

  是岁于后园造黄金堂,以为私藏,闭司农金钱缯帛,积之于中。又还河间置田业,起第观。上本侯家,居贫。即位常曰:「桓帝不能作家,曾无私钱。」故为私藏,复寄小黄门、常侍家钱至数千万。由是中官专朝,奢僭无度,各起第宅,拟制宫室。上尝登永安(乐)候台〔一〕,黄门、常侍恶其登高,望见居处楼殿,乃使左右谏曰:「天子不当登高,登高则百姓虚。」自是之后,遂不敢复登台榭。

  〔一〕 据续汉书、范书删「乐」字,径改「侯」作「候」。

  三年(丙寅、一八六)

  春二月,太尉张延久病罢。

  庚戌,大赦天下。

  三月,车骑将军张温为太尉〔一〕。

  〔一〕 时温驻车于长安,督讨边章、韩遂及先零羌。帝遣使就拜,三公在外自温始。

  夏五月壬辰晦,日有蚀之。诏公卿举直言。

  四年(丁卯、一八七)

  春正月己卯,大赦天下。

  二月,荥阳盗贼起。

  三月,河南尹何苗击破之。以苗为车骑将军,封济阳侯。

  夏,狄道人王国反。自黄巾之后,盗贼群起,杀刺史、二千石者,往往而是。

  夏四月,太尉张温以寇贼未平罢。司徒崔烈为太尉。

  五月,司空许相为司徒,光禄勋丁宫为司空。

  秋九月,大长秋赵忠为车骑将军。执金吾甄举为太仆,因谓忠曰:「傅南容有古人之节,前在军有功不封,天下失望。今将军当其任,宜进贤理枉,以副众望。」忠纳其言,遣弟延赍书致殷勤曰:「南容少答我常侍,万户侯不足得也。」燮正色拒之曰:「遇与不遇,命也;有功不论,时也。傅燮岂无功而求私赏哉!」遂不答其书。忠愈恨燮,然惮其高明,不敢害,出为汉阳太守〔一〕。

  〔一〕 范书系此事于中平三年,通鉴从范书。

  冬十月,零陵盗贼寇长沙〔一〕,太守孙坚讨破之。封坚乌程侯。

  〔一〕 范书桓帝纪作「零陵人观鹄」,所攻乃桂阳。三国志吴志孙坚传作「长沙区星」。通鉴从吴志。卢弼以吴志下文有「周朝、郭石亦帅徒众起于零、桂,与星相应」句,故曰区星「非长沙之贼也,考异似误以区星即观鹄也」。按弼言区星非长沙人是,盖其起于零陵,转攻三郡之间,坚任长沙太守,而越境寻讨,致三郡肃然可证。观鹄恐系区星所遣别攻长沙者。

  十一月,太尉崔烈久病罢,大司农曹嵩为太尉。

  是岁渔阳人张纯反。

  初,发幽州乌桓以讨叙州。故中山相张纯请将之〔一〕,不听,使涿令公孙瓒。纯忿不得将,因说故太山太守张举曰:「乌桓数被征发,死亡略尽,今不堪命,皆愿作乱。国家作事如此,汉祚衰亡之征,天下反复,率监子故。若英雄起,则莫能御。吾今欲率乌桓奉子为君,何如?」举曰:「汉祚终讫,故当有代之者,吾安可以若是!」纯曰:「王者网漏鹿走,则智多者得之,子勿忧也。」遂共率乌桓作乱,故人喜悦归纯,日十余万〔二〕。

  〔一〕 范书刘虞传与袁纪同。而南匈奴传、乌桓传皆作「前中山太守」。按灵帝纪熹平二年三月,中山王畅薨,无子国除。然据光武十王传,畅薨,子节王稚嗣,无子国除。则畅之后尚有节王在,其在位年数虽不详,但节为上谥,在位必不甚短。熹平二年至中平四年,不过十余载,纯又系故相,则当以袁纪为是。通鉴亦作「故中山相」。

  〔二〕 范书刘虞传作「众至十余万」,袁纪必有脱误。

  五年(戊辰、一八八)

  春正月丁酉,大赦天下。太尉曹嵩罢〔一〕。

  〔一〕 范书作「夏四月」。

  二月,有星孛于紫宫。

  三月,少府樊陵为太尉〔一〕。

  〔一〕 范书灵帝纪作「五月,永乐少府樊陵为太尉」。

  夏五月,叙州刺史耿鄙击王国,败绩〔一〕。

  〔一〕 范书系此事于四年。

  初,鄙合六郡兵,将欲讨国。汉阳太守傅燮谏之曰:「使君统政日浅,民未知化。孔子曰:『不教民战,是谓弃之。』〔一〕今率不教之民,越大陇之危,贼闻大军将至,必万人同心,其锋难当也。万一内变,悔何及也。不若息军养德,明赏罚以教民战。贼得宽容,必谓我怯,群恶争势,其离可必。然后率已教之民,讨离隟之贼,其功可立。今不为万全之福,而就危败之祸,不为使君取也。」鄙不从。临阵,前锋果败,鄙为别驾所害。

  〔一〕 出论语子路。

  国遂围汉阳太守傅燮。时北〔地〕胡骑数千在城外〔一〕,皆叩头流涕,欲令燮弃郡归乡里。燮子干进曰:「国家昏乱,贤人斥逐,大人以正不容于朝。今天下以叛,兵不足守,乡里羌胡被大人恩者,欲令弃郡而归。愿大人计之,徐归乡里,率贤士大夫子弟而辅之。」言未终,燮叹曰:「汝知吾必死邪!盖圣达节。次守节〔二〕。且殷纣之暴,伯夷不食周粟而死,仲尼以为贤〔三〕。今朝廷不甚殷纣,吾德不及伯夷,吾行何之乎?」王国使故酒泉太守黄衍说燮曰:「天下事已可知矣。先起者,上有霸王之业,下成伊吕之勋。天下非复汉有,府君宁有意为吾属师乎?」燮按剑叱之曰:「若非国家剖符之臣邪!求利焉逃其难。且诸侯死社稷者,正也。」遂麾左右出战,临阵而死。上甚悼惜之,策谥曰壮节侯〔四〕。

  〔一〕 据范书补。

  〔二〕 成公十五年左传曰:诸侯欲立曹公子子臧。子臧辞曰:「前志有之曰:圣达节,次守节,下失节。为君非吾节也。虽不能圣,敢失守乎!」遂逃奔宋。子臧,乃公子欣时之字。李贤、胡三省注均作「曹公子臧」,误。

  〔三〕 论语述而曰:子贡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子曰:「古之贤人也。」

  〔四〕 周寿昌曰:「案燮未封侯,岂死后赠爵邪!」

  燮字南容,北地灵州人。身长八尺,严恪有志操,威容,性刚直履正,不为权贵改节。

  六月丙寅,风大起折木。太尉樊陵策罢。射声校尉马日磾为太尉〔一〕。

  〔一〕 范书灵帝纪以马日磾为太尉事系于秋七月。

  秋八月,置西园三军及典军、助军。以小黄门蹇硕为上军校尉,虎贲中郎将袁绍为中军校尉,屯骑校尉鲍〔鸿〕(洪)为下军校尉,〔一〕议郎曹操为典军校尉〔二〕。初黄巾起,上留心戎事,硕壮健,有武略,故亲任之,使为元师,典护诸将,大将军已下皆令属焉。

  〔一〕 据袁纪卷二十七之文及范书灵帝纪注引山阳公载记改。

  〔二〕 范书灵帝纪尚有「赵融为助军左校尉,冯芳为助军右校尉,谏议大夫夏牟为左校尉,淳于琼为右校尉」,袁纪前文既已言「助军」,此当叙及所任,恐脱。

  九月,司徒许相策免,司空丁宫为司徒,光禄勋刘弘为司空,特进董〔重〕(卓)为骠骑将军〔一〕。

  〔一〕 据范书、续汉书改。

  己未〔一〕,诏曰:顷选举失所,多非其人,儒法杂揉,学道寝微。处士荀爽、陈纪、郑玄、韩融、〔张〕(李)楷〔二〕,耽道乐古,志行高洁,清贫隐约,为众所归。其以爽等各补博士。」皆不至。

  〔一〕 九月庚辰朔,无己未。疑有误。

  〔二〕 据范书改。

  融字符长,颍川人。博学不为章句,皆究通其义,屡征聘,皆不起。晚乃拜河南尹,历鸿胪、太仆卿。年七十余,弟兄同居,闺庭怡怡,至于没齿也。

  楷字公超,河南人。以至孝称。栖迟山泽,学无不贯,征聘皆不就。除平陵令〔一〕,视事三日,复弃官隐居,学者随之,所在成市。华阴南土,遂有公超市。频烦策命,就拜光禄大夫,固疾不起。乃命河南弘农致玄纁束帛,欲必致之,楷终不屈。

  〔一〕 范书作「长陵令」。

  袁宏曰:布衣韦带,白首不仕者有矣。结发缨冠,老而不退者有矣。此二途者,古今之所同也。久而安之,故无中立之地焉。语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朝廷之士,入而不能出。」往而不反,则能执意;入而不出,失之远矣。古之为士,将以兼政,可则进,不可则止。量分受官,分极则身退矣。故于仕与不仕之闻,有止足焉,不仕则枯槁矣,遂仕则负累矣。若仕能止者,在于可否之间,不同心乎?

  是时大将军何进多辟海内名士,以为己佐。郑玄称疾不到,州郡迫胁,不得已玄幅巾诣进,进设几杖之礼,一宿而退,莫知其所。

  初,申屠蟠隐于梁、砀之间,免于党人之祸,亦为进所辟,逾年不至。进恨之,欲胁以威刑,使同郡黄忠与蟠书曰:「大将军幕府初开,征辟海内,并延英俊,虽有高名盛德,不获异遇。至如先生,特加殊礼,优而不名,设几杖之坐,引领东望,日夜以冀。弥秋历冬,经迈二载,深拒以疾,无惠然之顾。重令奚中郎晓畅殷勤〔一〕,至于再三,而先生抗志弥高,所执益固。将军于是怃然失望,而有媿色,自以德薄,深用咎悔。仆窃论之,先生高则有余,智则不足。当今西戎作乱,师旅在外,军国异容,动有刑宪。今颍川荀爽舆病在道,北〔海〕(郡)郑玄北面受署〔二〕。彼岂乐羁牵者哉?知时不可佚豫也。且昔人之隐,虽遭其时,犹放声绝迹〔三〕,巢栖茹薇〔四〕。其不遇也,则裸身大笑,被发狂歌〔五〕。今先生处平壤,游人间,吟典籍,袭衣裳,行与昔人谬,而欲蹈其迹,拟其事,不亦难乎?〔六〕仆愿先生优游俯仰,贵处可否之间,孔子可师〔七〕,何必首阳。备托臭味〔八〕,庶同休戚,是以假飞书以喻左右。」蟠不答其书,亦无惧色。

  〔一〕 爰延,陈留外黄人,与蟠同乡里。此恐是其子骥,谢承书作「爰兴字骥」。

  〔二〕 据范书改。

  〔三〕 李贤曰:「放,弃也。」

  〔四〕 李贤曰:「巢栖,谓巢父也。」

  〔五〕 李贤引楚辞曰:「桑扈裸行。」又论语微子曰:「楚狂接舆歌而过孔子,曰:『凤兮凤兮,何德之衰!往者不可谏,来者犹可追!巳而巳而,今之从政者殆而!』」言世乱已甚,可追自止,当隐居以避乱。

  〔六〕 惠栋曰:「荩思云:处平壤,异于巢栖茹薇者也。游人间,异于放声灭迹者也。吟典籍,异于大笑狂歌者也。袭衣服,异于裸身被发者也。故云『事异昔人,而欲远蹈其迹』也。」

  〔七〕 论语微子载孔子使子路语隐者曰:「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欲絜其身,而乱大伦。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黄忠欲蟠应仕,故曰「孔子可师」。

  〔八〕 襄公八年左传载季武子答范宣子曰:「今譬于草木,寡君在君,君之臭味也。欢以承命,何时之有?」杨伯峻曰:「臭味,气味也。意谓鲁君对于晋君,晋君为花与果实,鲁君只是其臭味,既以尊晋,又喻两国情同一体。」此乃尊重对方,又喻手足情深的自谦之辞。

  蟠字子龙,陈留外黄人。同县大女侯玉为父报雠〔一〕,杀夫之从母兄,姑怒,执玉送吏。时县令梁配将断其狱。蟠年十五,自精舍诣县奏记曰:「伏闻大女侯玉为父报雠,狱鞠以法,不胜感悼〔之〕(巳)情〔二〕,敢陈所闻。昔太原周党感春秋之义,辞师复雠,当时论者,犹高其节〔三〕。况玉女弱,内无同生之谋,外无交游之助,直推父子之情,手刃莫大之雠。当时闻之,人无勇怯,莫不张胆增气,轻身重义,攘臂高谈,称羡其美。今闻玉幽执牢槛,罪名已定,皆心低意阻,惆怅悲叹。蟠以玉之节义,历代未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若其在昔,尚当旌闾表墓,以显后嗣,况事在清听,不加以义。」于是县令具以状闻,得减死一等。

  〔一〕 范书及续汉书「侯玉」均作「缑玉」。

  〔二〕 据文意改。

  〔三〕 周党之事,详见范书本传。按春秋公羊传言复雠之义有三:庄公四年曰:「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庄公九年曰:「曷为伐败?复雠也。」注曰:「复雠以死败为荣。」又定公四年曰:「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复雠不除害,朋友相卫,而不相迿,古之道也。」先秦、秦汉之时,复雠之风极盛,东汉尤甚。全国十三州,上至天子,下至妇孺,皆勉力而为之,至于灭户殄业,而终不悔。究其根源有三,一则距远古较近,血亲复雠之遗风尚存。二则汉世标榜以孝道治天下,以春秋断刑治狱,为复雠提供了合法的依据。道德规范与法律的一致性,是复雠盛行的决定性因素。三则是阶级斗争以及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反映。吕母就是先以为子复雠起事,而终酿成农民起义之势的。而门生故吏为举将座师复雠,为朋友复雠,也给复雠抹上了强烈的政治色彩。复雠一事,是秦汉风俗中不容忽视的一个重要因素。

  蟠学无常师,博览无不通。初在太学,济阴王子居病困,临卒托蟠致丧。蟠即自负其尸,遂致济阴。道遇司隶从事,嘉蟠志义,愍其负重,为封过所传〔一〕。蟠不受,投地而去。举有司,公交车征,诸所聘礼皆不受。董卓初征天下贤隽,皆起家登宰相。蟠得征书,时人皆劝之行,蟠笑而不答。居无何,而王室大乱。蟠年七十余,以寿终。

  〔一〕 李贤曰:「传,谓符牒,使人护送之。」按释名曰:「至关津以示之也。」即通行证也。过所亦过关文书,同传。然此乃敕所过诸驿站,助蟠以车马,免其负重也。

  十月甲子,上观耀兵于平乐观。

  先是望气者以为京师当有大兵,流血两宫。或说何进曰〔一〕:「太公六韬〔二〕,有天子将兵事,以示四方〔三〕。」进以为然,乃言于上,大发兵,讲武于平乐观下。天子亲擐甲冑,临军三匝,既罢,以兵属大将军进。

  〔一〕 说者,大将军司马许叙、假司马伍宕。

  〔二〕 六韬,乃文韬、武韬、龙韬、虎韬、豹韬、犬韬是也。

  〔三〕 意林引太公六韬曰:「武王问太公曰:『吾欲令三军亲其将如父母,攻城则争先,野战则先赴,闻金声而怒,闻鼓声而喜,可乎?』」此乃龙韬励军篇之文也。

  初,汉阳太守盖勋,着绩西州,知耿鄙之必败也,自免归家。于是征为武都太守,诏大将军何进、上军校尉蹇硕为勋祖道〔一〕,京师荣之。

  〔一〕 颜师古曰:「祖者,送行之祭,因设宴饮焉。」

  未至武都,征为讨虏校尉。上问勋曰:「天下何以反?」勋对曰:「幸臣子弟,扰之使然。」时硕子弟尤甚,天子顾而问硕,硕不能对。帝又谓勋曰:「吾以陈师于平乐观,多出中藏以饵战士,何如?」勋曰:「臣闻昔者,先王耀德而不观兵〔一〕。今寇在远,而设阵于近,不足以昭果毅,祗足以黩威武耳。」帝曰:「善!恨见卿晚,群臣初无是言也。」勋与刘虞、袁绍等并典禁军,勋谓虞、绍曰:「吾见上,上甚聪明,但壅于左右耳。勇力诛嬖幸,然后征拔英俊,以兴汉室,功遂身退,岂不快邪?」虞、绍亦有宿谋,因共相结。未发,而司隶校尉张温举勋为京兆尹。帝方倚勋,欲亲近之,而硕等心惮〔之〕〔二〕并劝帝从温议,遂拜京兆尹。

  〔一〕 见国语周语,乃祭公谋父谏穆王之语。韦昭曰:「耀,明也。观,示也。明德,尚道化也。不示兵者,有大罪恶然后致诛,不以小小示威武也。」

  〔二〕 据文意补。

  小黄门高望,皇子辩之爱臣也〔一〕,因硕属望子于勋,欲以为孝廉,勋不肯。或谓勋曰:「皇子,副主也;望,其保也;硕,帝之宠臣也。三怨成府〔二〕,岂可救也?」勋曰:「选贤所以报国也,非贤不举,虽死可悔乎?」

  〔一〕 原误作「皇子爱之辩臣也」,今正之。

  〔二〕 国语鲁语曰:「子叔声伯曰:『苦成氏有三亡:少德而多宠,位下而欲上政,无大功而欲大禄,皆怨府也。其君骄而多私,胜敌而归,必立新家;不因民不能去旧,因民,非多怨民无所始。为怨三府,可谓多矣。』」

  是时王国众十余万,三辅震动,勋自请发兵万人,分屯三辅〔一〕。每有密事,帝〔手〕(呼)诏问勋〔二〕。勋虽身在外,甚见信重,乃着琴诗十二章奏之,帝善焉,数加赏赐。

  〔一〕 续汉书:「因表用处士扶风士孙瑞为鹰鹞都尉,桂阳魏杰为破敌都尉,京兆杜楷为威虏都尉,弘农杨儒为鸟击都尉,长陵第五隽为清寇都尉,凡五都尉,皆素有名,悉领属勋。」

  〔二〕 据范书及续汉书改。

  十二月,左将军皇甫嵩、前将军董卓屯右扶风,讨王国。

  六年(己巳、一八九)

  春正月,王国攻陈仓,董卓将救之,谓皇甫嵩曰:「智者不后时,勇者不留决。速救则城全,不救则城灭复何疑哉!」嵩曰:「不然,善用兵者全军为上,破军次之,百战百胜,不如不战而屈人之兵也〔一〕。上兵伐谋〔二〕,故见可而进,知难而退,故速战为下。是以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不可胜在我,可胜在彼,彼守不足,我攻有余;有余者在于九天之上,不足者陷于九地之下〔三〕。陈仓虽小,城守备固,非九地之陷也。国兵虽攻我所不〔救〕(拔)〔四〕,非九天之势也。夫势非九天,攻者受害,陷非九地,守者不拔。国今已陷受害之地,而陈仓保不拔之城,我可不烦兵而取全胜之功,〔五〕将何救乎?」不从。国围陈仓八十余日,城中坚守,竟不能拔,贼众疲敝,果自解去。嵩欲进兵击之,卓曰:「不可!兵法穷寇勿迫,归众勿追〔六〕。今我追国,是追归众,迫穷寇也。困兽犹斗,〔七〕蜂虿有毒〔八〕,况大众乎?」嵩曰:「不然!前吾不击,避其锐也。今而击之,待其衰也。所击疲堕,非归众也。国众且走,莫有斗志,以整击乱,非穷寇也。」使卓为殿,嵩自与国战,大破斩之。由是卓恨嵩,阴与嵩有隙。

  〔一〕 见孙子兵法谋攻篇。

  〔二〕 亦见孙子兵法谋攻篇。张预曰:「敌始发谋,我从而攻之,彼必丧计而屈服,若晏子之沮范昭是也。或曰伐谋者,阴谋以伐人也。言以奇策秘算取胜于不战,兵之上也。」

  〔三〕 见孙子兵法形篇,文字稍有变更。

  〔四〕 据范书皇甫嵩传改,此乃涉下文之「不拔」而误。

  〔五〕 尉缭子曰:「若秘于地,若邃于天是也。守则固,是自保也;攻则取,是全胜也。」

  〔六〕 李贤曰:「司马兵法之言。」按不见于今本司马法。而孙子兵法军争篇作「归师勿遏,围师必阙,穷寇勿迫,此用兵之法也。」

  〔七〕 见宣公十二年左传。杨伯峻曰:「荀子哀公云『兽穷则攫』,韩诗外传云『兽穷则啮』,淮南子齐俗训云『兽穷则触』,数语俱与此义相近。」

  〔八〕 出僖公二十二年左传,乃臧文仲之语。螽,蜂也;虿,蝎也。言其虽小而有毒,不可因其小而轻视之。

  征卓为少府,卓不肯就,上书,辄行前将军事。既而以卓为并州牧,以兵属皇甫嵩,卓又上书,请将兵之官。嵩从子逦谏嵩曰〔一〕:「本朝失政,能安危定倾者,惟大人与卓耳。今怨隙已结,二人不俱存。先人之言,兵家所重,卓被诏当放兵,而讽将士上书自请,此逆命也。彼度京师正乱,故敢踌躇,此怀奸也。二者刑所不赦。卓凶虐无亲,将士不附,公为元帅,杖国威以讨之,上显忠义,下除奸凶,此桓文之举也。」嵩曰:「专命亦罪也,不如显奏,使朝廷裁之。」天子以责让,卓不受诏,选五千骑将自河津渡。

  〔一〕 范书皇甫嵩传「逦」作「郦」。

  上军校尉蹇硕恶大将军进兵强,欲进在外,因而间之,乃与常侍通谋,说上使进征边章、韩约。帝从之,赐进戎车百乘,虎贲斧钺。进亦知其谋,请中军校尉袁绍东发徐、兖兵以稽其行。

  三月己丑,光禄刘虞为司马领幽州牧,击张纯。虞使公孙瓒击纯,大战破之。纯客王政斩纯首降。封虞为襄贲侯,瓒为都亭侯,并镇北边〔一〕。

  〔一〕 范书刘虞传作「灵帝遣使者就拜太尉,封容丘侯」。又曰:「及董卓秉政,遣使者授虞大司马,进封襄贲侯。」通鉴取范书而弃袁纪。然三国志公孙瓒传曰:「虞以功即拜太尉,封襄贲侯。会董卓至洛阳,迁虞大司马。」则袁纪所述,事出有据。又袁纪所言「司马」,乃大将军属官,百官志曰:「司马主兵,如太尉。」非言其拜大司马也。

  夏四月,太尉马日磾罢。

  丙午朔,日有蚀之。

  丙辰,帝崩于嘉德殿。

  时蹇硕在省中,欲诛大将军何进,使人迎进欲与计事。进即驾往,司马潘隐出迎进,因而逆之〔一〕。进驰去,屯百郡邸〔二〕,称疾不入。

  〔一〕 疑「因」系「目」之误。钮永建以「逆」系「告」之误,非。范书作「迎而目之」。又潘隐所任乃军司马,比千石。

  〔二〕 胡三省曰:「天下郡国百余,皆置邸京师。谓之百郡邸者,百郡总为一邸也。」

  戊午,皇子辩即帝位,太后临朝,大赦天下。封皇弟协为勃海王。

  初,帝数失皇子,何太后生皇子辩,养于史道人家〔一〕,故号为「史侯」。王贵人生皇子协,养于董太后宫,号为「董侯」。初,大臣请立太子,辩轻佻无威仪,不可以为宗庙主,然何后有宠,大将军进权重,故久而不决。帝将崩,属协于上军校尉蹇硕。协疏幼,少在丧,哀感百官,见者为之感恸。

  〔一〕 史道人者,史子眇也,乃道术之士,后欲依其术善护皇子。

  壬戌,诏曰:「朕以眇身,君主海内,夙夜忧惧,靡知所济。夫天地人道,其用在三,必须辅佐,以昭其功。后将军袁隗德量宽重,奕世忠恪〔一〕。今以隗为太傅录尚书事。朕且谅闇,委成群后,各率其职,称朕意焉。」

  〔一〕 「恪」原误作「格」,据南监本、黄本径改。

  上军校尉蹇硕以帝轻佻不德,二舅好修虚名,无股肱之才,惧不能安社稷也,欲诛进等,立勃海王。与常侍赵忠、宋典书曰:「大将军兄弟秉国威权,欲与天下党人共诛内官,以硕有兵,尚且沈吟,观其旨趣,必先诛硕,次及诸君。今欲除私雠,以辅公家。」是时上新崩,大行在前殿,左右悲哀,念在送终,硕虽用,有谋策,其事未可知也。忠、典以硕书告大将军进,进诱诸常侍共诛硕。或曰:「硕,先帝所置,所尝倚仗,不可诛。」中常侍郭脉与进同郡〔一〕,素养育进子弟,遇之曰:「进,我所成就,岂有异乎?可卒听之。」

  〔一〕 范书何进传作「郭胜」。通鉴考异引九州岛岛春秋作「郎胜」。

  庚午,上军校尉蹇硕下狱诛,兵皆属进。

  中军校尉袁绍说进曰:「黄门常侍秉权日久,永乐太后与之通谋,祸将至矣。将军宜立大计,为天下除患。」于是进、绍共图中官。进厚遇绍及虎贲中郎将术,因以招引天下奇士陈纪、荀攸、何颙等,〔一〕与同腹心。

  〔一〕 范书标点本校勘记据陈景云说,改何进传之「庞纪」为「逄纪」。袁纪作「陈纪」,亦误。

  初,骠骑将军董重与大将军何进权势相害,中官协重,以为党助。永乐亦欲与政事,何后不听,永乐后怒曰:「汝怙大将军邪?敕骠骑断大将军头如反手耳!」何后闻之,以告进。五月,进与三公奏:「故事,蕃后不同居京师,请永乐宫还故国。」于是骠骑将军董重下狱死〔一〕。永乐后怖,暴崩,众以为何后杀之。

  〔一〕 范书皇后纪作「重免官,自杀」。

  绍复说进曰:「前窦氏之败,但坐语言漏泄,以五营兵士故也。五营皆畏中官,而窦〔氏〕(后)反用之〔一〕,皆叛走,自取破灭。今将军既有元舅之尊,二府并领劲兵,部曲将吏皆英俊之士,乐尽死力,事在掌握,天赞之时也。功著名显,重之后世,虽周之申伯,何足道哉!」进言之于太后,太后曰:「中官领禁兵,自汉家故事,不可废也。且先帝新弃天下,我奈何楚楚与士人共对乎?」进承太后意,但欲诛其放纵者。绍以中官近至尊,今不废灭,后益大患。

  〔一〕 据陈璞校记改。

  初进寒贱,依诸中官得贵幸,内尝感之,而外好大名,复欲从绍等计,久不能决。太后母舞阳君及弟车骑将军苗谓进曰:「始从南阳来,依内宫以致富贵〔一〕。国家亦不容易,深思之。覆水不可收,悔常在后〔二〕。」〔苗〕(进)入〔三〕,复言于太后曰:「大将军专欲诛左右,以擅朝权。」太后疑焉。绍闻之惧,复说进曰:「形势已露,将军何不早决?事久变生,复为窦氏矣。」于是进以绍为司隶校尉,王允为河南尹,乃召武猛都尉丁原、并州刺史董卓将兵向京师,以胁太后,尚书庐植以为:「诛中官,不足外征兵,且董卓凶悍,而有精兵,必不可制。」进不从。

  〔一〕 疑「内宫」系「内官」或「中官」之误。

  〔二〕 惠栋曰:「范书光武纪:马武云『反水不收,后悔无及』。胡注:水覆于地,不可复收,言事发则不可收拾。」

  〔三〕 据文意改。

  原将数千人寇河内,烧宫府及居人,以诛中官为言。太后犹未寤。

  六月辛酉,葬孝灵皇帝于文陵。

  秋七月,徙勃海王协为陈留王。

  董卓到渑池,上书曰:「中常侍张让等窃幸乘宠,汩乱海内。昔赵鞅兴晋阳之甲,以逐君侧之恶〔一〕,乃鸣钟鼓以如洛阳〔二〕。」进谓诸黄门曰:「天下汹汹,正患诸君耳。今董卓欲至,诸君何不各就国?」于是黄门各就里舍。

  〔一〕 定公十三年公羊传曰:「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

  〔二〕 疑「乃」字上脱「今臣」二字。

  是时进谋颇泄,诸黄门皆惧而思变。张让子妇,太后之娣也。让叩头向子妇曰:「老臣得罪,当与新妇俱归私门。惟受恩累世,今当离宫殿,情怀恋恋。愿复一入直〔一〕,得暂奉望太后、陛下颜色,然后退就沟壑,死且不恨。」让子妇言于舞阳君,入白,乃诏诸常侍皆复入直。

  〔一〕 原「复一」误倒,今径正。

  八月庚寅〔一〕,太白犯心星。

  〔一〕 八月甲辰朔,无庚寅。戊辰之前,有丙寅。续汉天文志即作「丙寅」。袁纪「庚」系「丙」之误。

  戊辰,大将军何进白太后,将决其事,谋欲尽诛诸常侍,选三署郎补其处〔一〕。中常侍张让、段珪相谓曰:「大将军常称疾,不临丧葬,今忽入省,此意何为?窦氏意复起邪?」使侍者听之,〔具〕(冥)闻进言〔二〕。出坐省户下,让谓进曰:「天下愤愤,亦非独我曹也。又先帝尝与太后不快,几至成败〔三〕,我曹泣涕救解,各出家财且千万,共为礼,和悦上意,但欲托门户于卿耳。今卿云何欲灭我曹种族,不亦太甚乎!卿言省内浊秽,公卿已下忠清,为谁乎?」于是尚方监渠穆拔剑斩进〔四〕。珪、让伪诏以故太尉樊陵为司隶校尉,故司空许相为河南尹。尚书得诏疑焉,请大将军出议之。中黄门以进首与尚书曰:「何进谋反,以伏诛。」

  〔一〕 冯班曰:「初,秦置郎中令,其属官有三署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凡三署中有郎中,主执戟更直侍宫殿,出则充车骑。汉因之。」

  〔二〕 据钮永建校而改。

  〔三〕 言光和四年何太后酖杀勃海王协生母王美人,帝怒,欲废后,中官救解乃止。

  〔四〕 胡三省曰:「按百官志,尚方有令、丞而无监。桓灵之世,诸署令悉以宦者为之,尚方监必置于是时也。」

  进部曲将吴匡将兵在外,闻进被诛,欲将兵入,宫门闭。虎贲中郎将袁术烧南宫青琐门〔一〕,欲以迫出珪等。珪等不出,持太后、天子、陈留王幸北宫崇德殿〔二〕。苗闻进死,陈兵朱雀阙下。进、苗素不相友善,进死,匡恐为苗所害,乃言曰:「大将军欲诛诸常侍,车骑不欲。今大将军死,车骑在,杀大将军者,即车骑也。吏士能为大将军复雠也?」进遇吏兵素有恩,皆涕泣曰:「愿效死。」匡乃唼血为誓〔三〕,引兵攻苗,战于阙下,兵破,斩苗首。

  〔一〕 范书何进传作「因烧南宫九龙门及东西宫」。通鉴从袁纪。

  〔二〕 范书作「德阳殿」。

  〔三〕 唼血同歃血。汉书王陵传曰:「始与高帝唼血为盟。」注曰:「唼,小歠也。」

  于是司隶校尉袁绍斩伪司隶校尉樊陵、河南尹许相,勒兵捕诸中官,无少长皆诛之,死者二千余人。引兵入宫,珪等迫急,复将天子、陈留王夜至小平津,六玺不自随。是时宫中乱,百官无从者,惟河南部掾闵贡将十余人从。会尚书卢植至,按剑责珪,珪等涕泣谢罪。又追兵至,珪等白上曰:「臣等死,天下大乱矣。」乃自投于河。

  辛未,帝还宫,公卿百姓迎于道。并州牧董卓适至,闻帝在外,单骑迎于北芒上。卓与帝言,不能对;与陈留王言,及祸乱之事。卓以王贤,有废立之意。

  是日,幸崇德殿,大赦天下。得六玺,失传国玺。

  武猛都尉丁原将河内救何氏,拜执金吾。何进兄弟既死,其部曲无所属,皆归卓。卓使原部曲司马吕布〔杀原而〕尽并其众〔一〕。京师兵权,惟卓为盛。

  〔一〕 据通鉴补。

  先是进遣骑都尉太山鲍信募兵,亦适至。信谓绍曰:「卓拥强兵,有异志,今不早图,将为所制。及初至疲劳,袭之可擒也。」绍畏卓,不敢发,信遂还乡里。

  六月雨,至于九月乃止。卓讽有司以久雨免司徒丁宫、司空刘弘,卓代为司〔空〕(徒),假节钺虎贲〔一〕。

  〔一〕 按三国志董卓传作「以久不雨策免司空刘弘而卓代之,俄迁太尉,假节钺虎贲」。范书、续汉书、袁纪下文均作「司空」,据改。

  癸酉,卓谓司隶校尉袁绍曰:「人主宜立贤明,天下岂有常。每念灵帝,使人愤毒。今当立『董侯』,不知能胜『史侯』否?为当且尔,刘氏种不足复遗〔一〕。」绍曰:「今上未有不善害于天下,若明公违礼,任意废嫡立庶,四海恐不从明公议也。」卓叱绍曰:「竖子!天下事岂不在我?我欲为之,谁敢不从!」绍横刀长揖曰:「天下健者岂唯董公!」既出,遂奔冀州。卓以废帝议示太傅袁隗,隗报如议。

  〔一〕 胡三省曰:「且尔,犹言且如此也。卓意欲废汉自立。」

  九月甲戌,卓大会群臣于崇德殿。卓曰:「大者天地,其次君臣,所以为治也。今皇帝闇弱,不可奉宗庙,为天下主。今欲依伊尹、霍光故事,立陈留王何如?」公卿已下,皆惶恐不敢对。卢植对曰:〔一〕「按尚书,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之桐宫〔二〕。又昌邑王立二十七日,罪过千条,是以霍光废之。今上富于春秋,行未有失,此非前事之比也。」卓大怒,欲诛植。议郎彭伯谏曰:「卢尚书海内大儒,天下之望也。今先害之,恐天下震怖。」卓乃止。

  〔一〕 黄本无「对曰」二字。范书及通鉴作「独曰」,于文义为长。

  〔二〕 见尚书太甲上。

  是日,卓胁太后与群臣废帝为弘农王,读策,太后流涕,群臣莫敢言。丁宫曰:「天祸汉室,丧乱弘多。昔祭仲废忽立密,春秋善之〔一〕。今大臣量宜为社稷计,诚合天心,请称万岁。」太傅袁隗解帝玺绶,立陈留王为皇帝,年九岁。太后迁于永安宫。

  〔一〕 桓公十一年公羊传曰:「郑庄公已葬,祭仲将往省于留。涂出于宋,宋人执之,谓之曰:『为我出忽而立突。』祭仲不从其言,则君必死,国必亡。从其言,则君可以生易死,国可以存易亡。少辽缓之,则突可故出,而忽可故反。是不可得则病,然后有郑国。古之有权者,祭仲之权是也。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

  袁宏曰:「丁宫可谓非人矣!以为虽伊尹之事,犹将涕泣而从之,而况凌虐其君,而助赞其恶。夫仁义者,人心之所有也。浓薄不同,故有至与不至焉。当其至者,在君亲之难,若身首之相卫也;其不至者,犹有儿女之爱焉。无情于斯者,不得豫夫人伦矣。

  卢植称病而退,从近关出,卓遣人杀之,不及,隐于上谷,数年后疾卒。

  植字子干,涿人也。师事扶风马融,与北海郑玄友善,所学不守章句,皆研精其旨。身长八尺二寸,刚毅多大节,尝喟然有济世之志,不苟合取容,言论切直,不好文辞。饮酒至一石而不乱。融妃后家,丝竹歌舞者不绝于前,植侍坐,数年,目未尝一眄。融以是尤敬异之。学终辞归,阖门教授,不应州郡之命。建宁中征为博士,补九江,庐江太守,为政务在清凈,弘大体而已。病去官,征拜议郎,与蔡邕、杨彪等并在东观,补续汉记〔一〕。植将终,敕其子敛具单衣,葬以土穴,其子从之。

  〔一〕 「记」原误作「纪」,即东观汉记。

  丙子,太后何氏崩。董卓杀之也。

  乙酉,司空董卓为太尉。

  丙申,太中大夫杨彪为司空,豫州牧黄琬为司徒〔一〕。

  〔一〕 范书献帝纪中彪任司空于丙戌日,琬任司徒作甲午日。

  冬十月乙巳,葬灵思何皇后〔一〕。

  〔一〕 袁纪「十月」原误作「十一月」。按十一月癸酉朔,无乙巳。而下文「十月」,乃「十一月」之误,今皆径改。

  白波贼寇河东。

  十一月,太尉董卓为相国。爵卓母为池阳君。

  司徒黄琬为太尉,司空杨彪为司徒,光禄勋荀爽为司空。

  卓虽无道,而外以礼贤为名,黄琬、荀爽之举,从民望也。又任侍中周毖、城门校尉伍琼〔一〕,沙汰秽恶,显拔幽滞。于是以尚书韩馥为冀州,侍中刘岱为兖州,陈留孔冑为豫州〔二〕,颍川张咨为南阳太守,东平张邈为陈留太守。

  〔一〕 范书董卓传作「任吏部尚书汉阳周珌、侍中汝南伍琼」。李贤曰:「英雄记『珌』作『毖』,字仲远,武威人。琼字德瑜。珌音秘。」而献帝纪初平元年二月庚辰言「卓杀城门校尉伍琼、督军校尉周珌」。注引东观记曰:「周珌,豫州刺史慎之子也。」续汉书、魏志并作「毖」。又魏志伍琼作「城门校尉」。据上引可知,诸书或言其前职,或言其所迁职,皆非有误。又廿二史考异曰:「王懋竑曰:汉时尚书六曹,止称尚书,不以曹名官也。吏部则东汉初无称,此范史之误。予案:灵帝末,梁鹄为选部尚书,见续汉百官志注。而蜀志许靖传亦云以汉阳周毖为吏部尚书,似汉末已有吏部之称矣。」

  〔二〕 疑三「州」字上皆脱「刺史」二字。通鉴「冀州」下作「牧」,余作「刺史」。又范书董卓传,「孔冑」作「孔伷」,注引九州岛岛春秋与袁纪同。

  初,卓将兵东也,京兆尹盖勋曰:「贪人败类京师,其必有变。」乃为之备。及卓废帝,勋与卓书曰:「昔伊尹、霍光权以立功,人犹寒心,足下小丑,何以堪之?贺者在门,吊者在庐〔一〕,可不慎哉!」卓得书,甚惮之。时皇甫嵩尚三万余人在扶风,勋乃密语嵩,欲讨卓。卓亦深忌勋,使人安喻之,因征勋为议郎。

  〔一〕 荀子大略篇曰:「下卿进曰:『敬戒无怠。庆者在堂,吊者在闾。祸与福邻,莫知其门。』」

卷二十六"后汉孝献皇帝纪"

  初平元年(庚午、一九0)

  春正月辛亥,大赦天下。

  侍中周毖、城门校尉伍琼说董卓曰:「夫废立事大,非常人所及。袁绍不达大体,恐惧出奔,非有他志也。今购之急,势必为变。袁氏树恩四世,门生故吏遍于天下,若收豪杰以聚徒众,英雄因之而起,山东非公之有也。不如赦之,拜一郡守,则绍喜于免罪,必无患矣。」卓以为然,乃以绍为勃海太守。

  癸丑〔一〕,卓杀弘农王。

  〔一〕 范书献帝纪作「癸酉」。按正月壬寅朔,无癸酉,范书误。

  卓使郎中令〔李〕(王)儒进酖于王〔一〕,曰:「服药可以辟恶。」王曰:「我无疾,是欲杀我尔。」不肯,强之。于是王与唐姬及宫人饮药,王自歌曰:「天道易兮运何艰,弃万乘兮退守藩。逆臣见迫兮命不延,逝将去汝兮往幽玄。」唐姬起舞,歌曰:「皇天崩兮后土颓,身为帝王兮命夭摧。死生异路兮从此乖,悼我茕独兮心中哀。」因泣下,坐者皆悲。王谓唐姬曰:「卿故王者妃,势不为吏民妻矣。自爱,从此与卿辞。」遂饮药而死。帝闻之,降坐尽哀。

  〔一〕 据袁纪下文及范书、袁山松书改。又山松书言李儒为「弘农郎中」,按袁纪下卷曰:「儒前为弘农王郎中令」,则作「郎中」非。郎中令,武帝时更名为光禄勋,而王国如故。故此郎中令乃王国之官无疑矣。

  是时冀州刺史韩馥、豫州刺史孔伷、兖州刺史刘岱、陈留太守张邈、勃海太守袁绍、东海太守乔瑁、山阳太守袁遗、河南太守王匡、〔一〕济北相鲍信、后将军袁术、议郎曹操等并兴义兵,将以诛卓,众各数万人,推绍为盟主。绍自号车骑将军,操行奋武将军。

  〔一〕 卢弼三国志集解曰:「冯本、官本『内』作『南』,各本俱作『内』。范书、通鉴作『内』,袁宏后汉纪作『南』。按郡国志首列河南尹,百官志亦曰河南尹,盖京尹别于外郡之太守也。此称太守,自当作『河内』为是。武纪初平元年及夏侯惇传注引魏书俱称『河内太守王匡』。」卢说是。

  长沙太守孙坚亦起兵诛卓,比至南阳,众数万人。卓以坚为破虏将军,冀其和弭〔一〕。坚讨卓逾壮,进屯阳人。卓大怒,遣胡轸、吕布击坚,战于建平,坚大破之。

  〔一〕 三国志孙坚传言表坚行破虏将军者乃袁术也。卓至阳人一战败后,始遣李傕等来求和亲,令坚列疏子弟任刺史,许表用之。与袁纪大异。

  卓以山东兵盛,欲徙都关中,召公卿议曰:「高祖都关中,十一世,后汉中兴,东都洛阳。从光武至今复十二世〔一〕,案石苞室谶〔二〕,宜复还都长安。」百官无敢应者。司徒杨彪曰:「迁都改制,天下大事,皆当因民之心,随时之宜。昔盘庚五迁〔三〕,殷民胥怨,故作三篇以晓谕之。往者王莽篡逆,变乱五常,更始、赤眉之变,焚烧长安,残害百姓,民人流亡,百无一存。光武受命,更都洛阳,此其宜也。方今建立圣主,光隆汉祚,而无故捐宗庙宫殿,弃先帝园陵,百姓惊愕,不解此意,必糜沸蚁聚,以致扰乱。石苞室谶,妖邪之书,岂可信用!」卓作色曰:「杨公欲沮国家计邪?关东黄巾作乱〔四〕,所在贼起,长安崤函险固,国之重防。又陇右取材木,功夫不难,杜陵南山下有孝武帝故陶作砖处,一朝一夕可办,宫室官府,盖何足言〔五〕!百姓小人,何足与议。若有前却,以我大兵驱之,岂得自在!」百寮皆失色。太尉黄琬曰:「此大事,杨公语得无可思乎?」司空荀爽曰:「相国岂乐迁都邪?今山东兵起,非可一日禁也,而关西尚静,故当迁之,以图秦汉之势也。坚争不止〔六〕,祸必有所归,吾不为也。」卓使有司奏免二公〔七〕。

  〔一〕 按范书杨彪传作「于今亦十世矣」。三国志董卓传注引续汉书作「十一世」,通鉴因之,甚是。袁、范二书均误。

  〔二〕 胡三省曰:「当时纬书之外,又有石苞室谶,盖时人附益为之,如孔子闭房记之类。」

  〔三〕 李贤曰:「汤迁亳,仲丁迁嚣,河亶甲居相,祖乙居耿,并盘庚五迁也。」

  〔四〕 卓所言作乱者,乃指袁绍、袁术、曹操等起兵欲诛卓者,非黄巾也。疑「黄巾」二字为衍文。又三国志董卓传注引续汉书正作「关东方乱」。

  〔五〕 「盖」原误作「盍」,径改之。

  〔六〕 范书杨彪传此句上有「卓意小解,爽私谓彪曰诸君」等句,疑袁纪有脱文。

  〔七〕 卓所使者乃司隶校尉宣播。

  二月丁亥,太尉黄琬、司徒杨彪策罢。

  初,卓用伍琼、周毖之议,选天下名士馥等,既出,皆举兵图卓。卓以琼、毖卖己,心怨之。及议西迁,琼、毖固谏,卓大怒曰:「君言当拔用善士,卓从二君计,不敢违天下心。诸君到官,举兵相图,卓何相负?」遂斩琼、毖。彪、琬恐惧,诣卓谢曰:「因小人恋旧,非欲沮国事也,请以不及为受罪〔一〕。」卓不胜当时之忿,既杀琼、毖,旋亦悔之,故表彪、琬为光禄大夫。

  〔一〕 陈璞曰:「受字衍。」

  卓以河南尹朱隽为太仆,以为己副。隽不肯受,因进曰:「国不宜迁,必孤天下望,成山东之衅,臣不见其可也。」有司曰:「召见君受拜,而君拒之;不问徙事,而君陈之,何也?」隽曰:「副相国至重,非臣所堪。迁都非计,臣之所急也。辞所不堪,进其所急,臣之宜也。」有司曰:「迁都之事,初无此计也,就有未露,何所受闻?」隽曰:「相国董卓具为臣说。」有司不能屈。于是朝之大臣及尚书郎华歆等皆称焉,由是止不副卓。卓愈恨之,惧必为卓所陷,乃奔荆州。

  光禄勋赵谦为太仆。王允为司徒,守尚书令。

  丁亥,天子迁都长安。卓留屯洛阳,尽焚宫室,徙民长安。

  壬辰,白虹贯日。

  三月己巳〔一〕,车驾至长安。长安遭赤眉之乱,宫室焚尽,唯有高庙、京兆府舍,遂就都焉。

  〔一〕 范书献帝纪作「乙巳」。通鉴从范书。惠栋曰:「献帝宗庙祝嘏辞云:『乃以二月丁亥耒祀雒,越三月丁巳,至于长安。』案下文云:『己酉,董卓焚洛阳宫庙。』己酉在丁巳前。袁纪又作『己巳』,未知孰是。」按纪文下接,戊午则己巳恐系乙巳之误。

  戊午,卓杀太傅袁隗及其三子。

  是时袁绍屯河内,陈留太守张邈、兖州刺史刘岱、东郡太守乔瑁、山阳太守袁遗屯酸枣,后将军袁术屯南阳,豫州刺史〔孔伷〕(韩馥)〔屯颍川〕〔一〕。大会酸枣,将盟诸州郡更相推让,莫有肯先者。广陵功曹臧洪升坛,操血曰:「汉室不幸,王纲失统。贼臣董卓,乘衅纵害,祸加至尊,虐流百姓。大惧沦丧社稷,翦覆四海。兖州刺史刘岱、豫州刺史孔伷、陈留太守张邈、东郡太守乔瑁、广陵太守超等,纠合义兵,并赴国难。凡我同盟,齐心戮力,以致臣节,殒首丧元,必无二致。有渝此盟,俾坠其命,无克遗育。皇天后土,祖宗明灵,实皆监之。」洪辞气慷慨,涕泣横下,闻其言者,虽卒伍冢养,莫不激扬。

  〔一〕 按韩馥为冀州牧,时在邺,未曾与盟,阅洪盟辞可知,范书亦然。「韩馥」明系「孔伷」之误,盟辞可证,故改。并据范书袁绍传补「屯颍川」三字。

  卓兵强,绍等莫敢先进。〔曹操〕(喟然)〔一〕曰:「举义兵,诛暴乱,今众已合,诸君何疑!而后使董卓闻山东兵起,倚王室之尊,据二周之险,东向以临天下,虽以无道行之,犹足以为患。今焚烧宫室,劫迁天子,海内震动,不知所归,此天亡之时也,一战而天下定矣,不可失也!」其引军西,战于荥阳,操兵大败〔二〕。

  〔一〕 据南监本、黄本改。

  〔二〕 蒋校以「操兵大败」四字疑有误,故阙之。龙溪精舍本作「卓兵大败。」均误。今据南监本、黄本径补之。

  是时青州刺史焦和亦起兵讨卓,〔务〕(和)及诸将西行〔一〕,不为民人保鄣,始济河,黄巾已入其境。青州殷实军强,和望寇奔北,未尝接风尘交旗鼓也。好卜筮,信鬼神。入见其人,清谈干霄,出观其政,赏罚溃乱,州遂萧条,悉为丘墟。顷之,和病卒,袁绍使臧洪领青州,抚和民众,盗贼奔走。绍叹其能,徙为东郡太守。

  〔一〕 据四部丛刊本改。又三国志臧洪传注引九州岛岛春秋、通鉴亦均作「务」。

  夏四月,以大司马刘虞为太傅。

  尚书令王允奏曰:「太史王立说孝经六隐事〔一〕,令朝廷行之,消却灾邪,有益圣躬。」诏曰:「闻王者当修德尔,不闻孔子制孝经,有此而却邪者也。」允固奏请曰:「立学深厚,此圣人秘奥,行之无损。」帝乃从之。常以良日,王允与王立入,为帝诵孝经一章,以丈二竹箪画九宫其上,随日时而去入焉。及允被害,乃不复行也。

  〔一〕 按东观记作「太史令王立」,三国志武帝纪注引张璠纪亦同。疑袁纪脱「令」字。

  袁宏曰:神实聪明正直,依人而行者也。王者崇德,殷荐以为飨天地,可谓至矣。

  若夫六隐之事,非圣人之道也,匹夫且犹不可,而况帝王之命乎?

  五月,司空荀爽薨。

  爽字慈明,朗陵令淑之子也〔一〕。年十二,太尉杜乔师焉〔二〕。举孝廉贤良,党事禁锢,隐于海上,又南匿汉滨。党事解,辟命交至,有道、博士征,皆不就。献帝初,董卓荐爽为平原相,未到官,征为光禄勋,至府三日,迁司空。当是之时,忠正者慷慨,而怀道者深嘿。爽既解祸于董卓之朝,又旬日之间,位极人臣,君子以此讥之。初,爽兄弟八人,号曰「八龙」,爽最有儒雅称,兄子彧名重于世。

  〔一〕 范书荀彧传与袁纪同,而荀淑传「朗陵令」作「朗陵侯相」。廿二史考异曰:「汉制,县为侯国,则置侯相一人治之,其职与令长同,故亦通称为令也。东莱之不其,亦侯国,而董恢传称除不其令。」

  〔二〕 范书荀爽传作「幼而好学,年十二,能通春秋、论语。太尉杜乔见而称之,曰可为人师」。而三国志荀彧传注引张璠汉纪曰:「爽字慈明,幼好学,年十二,通春秋、论语。」与袁、范书有异。按爽传,爽死于献帝初平元年,时年六十三。上推至十二岁,为永和四年,时太尉乃王袭。又按杜乔任太尉为桓帝建和元年,爽时年二十。则「年十二」恐系「年二十」之误。又袁纪「师焉」恐当作「曰可为人师焉」。又汪文台七家后汉书中所辑张璠纪,有「太尉桥玄称其可为人师」句。寻其所注出处,均无此句。必系妄增而又抄误也。汪辑虽精,然多有妄增误注,用之不可不慎。

  六月辛未,光禄大夫种弗为司空〔一〕。

  〔一〕 范书作「六月辛丑,光禄大夫种拂为司空」。按是月己巳朔,无辛丑,范书误。又「弗」乃「拂」之省文。

  卓发洛阳诸陵及大臣冢墓。坏洛阳城中钟虡,铸以为钱,皆不成文;更铸五铢钱,文章轮郭〔一〕,不可把持。于是货轻而物贵,谷一斛至数百万。

  〔一〕 「轮郭」,黄本、南监本均作「城郭」。蒋校以为当作「轮郭」,而「轮」字从阙文。按三国志董卓传、范书董卓传均作「轮郭」,蒋说是,据以径补。

  辽东太守公孙度自号为平州牧。立汉世祖庙〔一〕。

  〔一〕 三国志公孙度传作「立汉二祖庙」,通鉴从之,袁纪恐误。

  单于羌渠既为国人所杀,其子(孙)于扶罗应立,国人立须卜为单于,于扶罗诣阙讼〔一〕。会灵帝崩,王室乱,于扶罗将数千骑与白波贼寇冀州界,百姓皆高壁清野,抄掠少有所得。欲归国,国人不受,遂止河东。

  〔一〕 据范书南匈奴传删「孙」字。又南匈奴传曰:「单于于扶罗,中平五年立。国人杀其父者遂畔,共立须卜骨都侯为单于,而于扶罗诣阙自讼。」与袁纪异。又此事发生于灵帝末年,通鉴系于中平六年。

  二年(辛未、一九一)

  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韩馥、袁绍自称大将军,遣使推大司马刘虞为帝,不听;复劝虞承制封拜,又不听,然犹与绍连结。

  二月丁丑,相国董卓为太师。

  夏四月,卓西入关。卓使东中郎将董越屯渑池,宁辑将军段煨屯华阴〔一〕,中郎将牛辅屯安邑,其余中郎〔将〕〔二〕、校尉布在诸县,不可胜纪,以御山东。

  〔一〕 范书董卓传「宁辑将军」作「中郎将」。又「煨」原误作「猥」,径改之。

  〔二〕 据范书董卓传补。

  卓将至,公卿以下迎之,皆谒拜〔车〕下〔一〕,卓不为礼。卓谓御史中丞皇甫嵩曰:「可以服未?」嵩曰:「安知明公乃至于是。」卓曰:「鸿鹄固有远志,但燕雀自不知尔。」嵩曰:「昔与公俱为鸿鹄,但今日复变为凤皇尔。」卓乃大笑曰:「卿早服,可得不拜。」〔二〕

  〔一〕 据三国志董卓传补。

  〔二〕 按此段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山阳公载记、范书皇甫嵩传注引献帝春秋同,而裴注引张璠汉纪曰:「卓抵其手谓皇甫嵩曰:『义真怖未乎?』嵩对曰:『明公以德辅朝廷,大庆方至,何怖之有?若淫刑以逞,将天下皆惧,岂独嵩乎?』卓默然,遂与嵩和解。」与袁纪大异。通鉴取张璠纪。然何焯曰:「山阳公载记之语尤近实。观义真后此,其气已衰,未必能为是言,仅足以避凶人之锋耳。」何说是。

  卓既为太师,复欲称尚父,以问左中郎将蔡邕,邕曰:「昔武王受命,太公为太师,辅佐周室,以伐无道,是以天下尊之,称为尚父。今之功德,诚为巍巍,宜须关东悉定,车驾〔东〕(西)还〔一〕,然后议之。」卓乃止。

  〔一〕 据三国志董卓传注引献帝纪改。又范书蔡邕传作「车驾还反旧京」。

  于是卓乘金华青盖车,时人号「竿摩车」,言逼上也。

  卓弟旻为左将军,兄子璜为中军校尉,宗族内外,并列朝廷,呼召三台、尚书以下,皆诣卓府启事,然后得行。

  筑郿坞,城与长安城等,积谷为三十年储,云:「事成,雄据天下;不成,守此足以毕老。」尝行郿坞,公卿已下祖道于横门外,诱北〔地〕降者三百余人〔一〕,于坐中先披其舌,或斩其手,或凿其眼,未死,偃转杯案之间,会者战栗失匕箸,卓饮食自若。

  〔一〕 据三国志、范书之卓传补。

  初,卓饮卫尉张温〔一〕,乃使人诬温与袁术通谋,笞杀之。刑罚残酷,爱憎相害,冤死者数千人,百姓嗷嗷,道路叹息。

  〔一〕 疑「饮」下脱「恨」字。

  孙坚自阳人入洛阳,修复诸陵,引军还鲁阳。卓谓长史刘艾曰:「关东诸将数败矣,无能为也,唯孙坚小敢,诸将军慎之。坚昔西征,其计策略与人同,无故从诸袁儿,终亦死尔。」艾曰:「坚用兵不如李傕、郭泛。坚前与羌战于美阳〔一〕,殆死,无能为!」卓曰:「坚时将乌合兵,且战有利钝。卿今论关东大势尔,亦终无所至,但杀二袁儿,则天下自服矣。」

  〔一〕 三国志孙坚传注引山阳公载记作「美阳亭北」。

  建武初,立宗庙于洛阳。元帝之于光武,父之属也,故光武上继元帝。又立亲庙于洛阳,祭祀而已,不加名号。光武崩,以中兴之主,更为起庙,上尊号曰世祖庙。以元帝于光武为祢,故虽非宗,不毁也。后遂为常。明帝遗诏无起寝庙,藏主于世祖庙更衣。更衣者,帝王入庙之便殿也。孝章不敢违命,以更衣宜小别〔一〕,上尊号曰显宗。章帝崩,遗诏如先帝故事,和帝上尊号曰肃宗。后帝遵承,皆藏主于世祖庙,积多无别,是后显宗但为陵寝之号。和帝崩,上尊号曰穆宗。殇帝崩,邓太后以尚婴孩,不列于庙,就陵寝祭之而已。安帝杀大臣,废太子,及崩,无上祖宗之奏。以建武以来无毁者,遂因陵号恭宗。顺帝崩,上尊号曰孝宗〔二〕。冲、质帝皆年少早崩,依殇帝故事。桓帝崩,上尊号曰威宗。灵帝崩,而天下乱,故未议祖宗之事。于是有司奏议宗庙迭毁。左中郎将蔡邕议曰:

  汉承秦灭学之后,宗庙之制,不用周礼。每帝即位,辄立一庙,不止于七,〔不列〕昭穆,不定宗庙迭毁〔三〕。孝元皇帝时,丞相匡衡、御史大夫贡禹始建斯议,罢绌典礼〔四〕。孝文帝、孝武帝、孝宣帝皆功德茂盛,为宗不毁。初孝昭尊崇孝武庙〔五〕,称世宗,中正大臣夏侯胜犹执异议,不应为宗。至孝宣皇帝,议犹不定,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据经传义,定不可毁〔六〕,上从其议。古人据正重慎,不敢私其君父,如此其至者也。后遭王莽之乱,光武皇帝受命中兴,庙称世祖。孝明皇帝政参文宣,庙称显宗。孝章皇帝至孝烝烝,仁恩博大,庙称肃宗,比方前世,得礼之宜。自此已下,政事多衅,权称臣下,嗣帝殷勤,各欲尊崇至亲,而臣下懦弱,莫敢执正夏侯之议,故遂愆滥,无有防限。今圣朝遵复古礼,以求厥中,诚合事。宜孝元皇帝世在第八,光武皇帝世在第九,故元帝为考庙,尊而奉之。孝明因循,亦不敢毁。元帝今于庙九世,非宗,亲尽宜毁。比惠、昭、成、哀、平帝,五年而再殷祭。孝安、孝桓〔在〕(孝)昭,孝和、孝灵在穆〔七〕,四时常陈。

  孝和以下,穆宗、恭宗、威宗之号〔八〕,皆宜省去,以遵先典,殊异祖宗不可参并之义。从之。

  〔一〕 「宜」字,续汉祭祀志及黄本均作「有」字。

  〔二〕 续汉祭祀志及注引东观记「孝宗」均作「敬宗」,范书冲帝纪亦然,袁纪误。

  〔三〕 续汉祭祀志注引袁山松书作「不列昭穆,不定迭毁」,全后汉文从之。故据以补「不列」二字。

  〔四〕 袁山松书「罢绌」作「请依」。

  〔五〕 袁山松书「孝昭」作「孝宣」。汉书宣帝纪载,本始二年夏五月宣帝下诏,次月尊孝武庙为世宗庙。袁纪误。

  〔六〕 「定」,黄本作「处」,严可均以为是「谓」字之讹。

  〔七〕 据蔡中郎集改「孝」作「在」。又蔡中郎集「孝安」上有「孝章」,「孝和」下有「孝顺」,袁纪恐脱。

  〔八〕 蔡中郎集「恭宗」下有「敬宗」二字,袁纪亦恐脱。

  袁宏曰:光武之系元帝,可谓正矣。夫君臣父子,名教之本也。然则名教之作,何为者也?盖准天地之性,求之自然之理,拟议以制其名,因循以弘其教,辩物成器,以通天下之务者也。是以高下莫尚于天地,故贵贱拟斯以辩物;尊卑莫大于父子,故君臣象兹以成器。天地,无穷之道;父子,不易之体。夫以无穷之天地,不易之父子,故尊卑永固而不逾,名教大定而不乱,置之六合,充塞宇宙,自今及古,其名不去者也。未有违夫天地之性,而可以序定人伦;失乎自然之理,而可以彰明治体者也。末学庸浅,不达名教之本,牵于事用,以惑自然之性,见君臣同于父子,谓兄弟可以相传为体,谓友于齐于昭穆,违天地之本,灭自然之性,岂不哀哉!夫天地灵长,不能无否泰之变;父子自然,不能无夭绝之异。故父子相承,正顺之至也;兄弟相及,变异之极也。变则求之于正,异则本之于顺,故虽经百世而高卑之位常崇,涉变通而昭穆之序不乱。由斯而观,则君臣父子之道焉可忘哉!

  董卓问司徒王允曰:「欲得快司隶校尉,谁可者?」允曰:「唯有盖京兆耳。」卓曰:「此人明智有余,然则不可假以雄职也。」乃以勋为越骑校尉。卓又畏其司戎,复出为颍川太守。顷之,征还京师〔一〕。公卿见卓皆拜谒,勋独长揖,与卓争论,旁人皆失色,而勋意气自若。初,河南尹朱隽数为卓陈军事,卓曰:「我为将百战百胜,卿勿妄说,且污我刀锯。」勋曰:「昔武丁之明,犹求箴谏〔二〕,明公犹未及武丁也。」卓谢曰:「戏之尔。」勋强直而内惧于卓,不得意,疽发背卒,时年五十一。遗令惭无以报先帝,勿受赙赠。卓心虽憾勋,然外示宽厚,表赐东园秘器,送之如礼。

  〔一〕 按范书盖勋传作「未及至郡,征还京师」。然北堂书钞卷七十六引谢承书曰:「勋迁颍川太守,民吏叹咏,不容于口。」则勋非未及至郡也,实居职未久,即复征还矣。袁纪近是。

  〔二〕 胡三省曰:「贤曰:『武丁,殷王高宗也,谓傅说曰:「启乃心,沃朕心。」说复于王曰:「惟木从绳则正,后从谏则圣。」』余谓盖勋忠直之士,时卓方谋僭逆,不应以武丁之事为言。据国语,楚左史倚相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毋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及其没也,谓之睿圣武公。』勋盖以卫武公之事责卓也。史书传写,误以『公』为『丁』耳。」胡说甚是。

  勋字符固,敦煌广至人。举孝廉,为汉阳长史。素与武都苏正和有隙,及正和为州从事,劾武威太守倚权贵,恣行贪横。叙州刺史梁鹄惧其贵戚,欲杀正和以自解,以访勋。或劝勋曰:「因此报仇。」勋曰:「不可!谋事杀良,非忠也;乘危,非仁也。忠仁弃之,人将不食我余。」乃谏鹄曰:「夫绁食鹰鹯,欲其鸷也,鸷而烹之何用哉?」鹄从其言。正和喜而求见勋,勋曰:「吾为梁使君谋,不为苏正和也。」怨之如初。

  黄巾之起,故武威太守黄隽被征失期,鹄欲奏诛隽,勋为言得免。隽以黄金二〔十〕(千)斤与勋〔一〕,勋谓隽曰:「吾以子罪在八议〔二〕,故为子言,岂卖评哉!」终辞不受。

  〔一〕 据范书盖勋传注引续汉书改。

  〔二〕 周礼秋官小司寇:「以八辟丽邦浓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郑注曰:「此八议轻重,不在刑书。」孙诒让曰:「盖凡入八议限者,轻罪则宥,重罪则改附轻比,仍有刑也。」

  叙州刺史左昌因军法断盗数千万,勋谏不听,乃怒勋,使屯〔阿〕(河)阳〔一〕,欲因军法罪之。而勋数有战功,诏书劳勉焉。边章之反,围昌逼急,昌以檄召勋。勋初与从事辛曾、孔常俱屯阿阳,曾、常疑,不肯应檄。勋怒曰:「昔庄贾后期,穰苴奋钺〔二〕。今之从事,岂重于监军哉!」常惧,乃从勋至冀。亲责数章等,责以背叛之罪。皆曰:「左使君若早从君言,以兵临我,得自分明。今我罪已重,不可复降也。」皆泣涕而去。

  〔一〕 据范书改。按两汉志均作「阿阳」,西汉时属天水郡,东汉属汉阳郡。径正之。下同。

  〔二〕 事见史记司马穰苴传。齐景公宠臣庄贾为监军,后期,穰苴斩庄贾以徇三军。晋燕之师闻之,皆不战而退。

  会叛羌围护羌校尉夏育于畜官〔一〕。勋与州郡并兵救育,至孤盘〔二〕,为羌所破,勋被三创,前阵多死。勋使人书木表曰:「使国家尸我于此!」羌滇吾素为勋所厚,乃以兵扞众曰:「盖长史清贤,汝曹杀之者为负天。」勋仰骂曰:「死反虏,汝何知?促杀我!」众相视而惊。滇吾以马与勋,勋曰:「吾欲死,不去也。」众曰:「金城购君羊万头,马千匹,欲与君为一。」勋咄咄曰:「我死不知也。」羌遂囚勋,勋辞气不挠,羌不敢害,送还郡。

  〔一〕 李贤曰:「前书尹翁归传曰:『有论罪输掌畜官。』音义曰:『右扶风,畜牧所在,有苑师之属,故曰畜官。』」

  〔二〕 范书作「狐盘」。惠栋曰:「晋书载记曰狐盘在天水冀县。」

  于是以勋为汉阳太守。民饥相食,勋调谷廪之,诸富室或匿不肯出。勋曰:「吾知罪矣。」乃自出家谷以率之。郡中闻之,不督而送冀仓者二千余斛,赖勋以得存者千余人。

  六月丙戌,京师地震。卓问蔡邕,邕对曰:「地震阴盛,大臣逾制之所致也。公乘青盖车,远近以为非宜。」卓从之,乘金华皁盖车。

  秋七月,司空种弗以地震策免。癸卯,光禄勋淳于嘉为司空〔一〕。

  〔一〕 范书献帝纪作「光禄大夫济南淳于嘉」。

  董卓既入关,袁绍还军延津,使颍川荀谌说冀州刺史韩馥曰:「公孙瓒乘胜来南,而诸郡应之。袁车骑引军东向,此其意不可知,窃为将军危之。」馥曰:「为之柰何?」谌曰:「公孙瓒提燕代之卒,其锋不可当。袁氏一时之杰,必不为将军下。夫冀州天下之重资也,若两雄并力,兵交于城下,危亡可立而待也。夫袁氏,将军之旧也,且已同盟。当今为将军计者,莫若举州以让袁氏。袁氏得冀州,则瓒不〔能〕与之争〔一〕,必厚德将军。冀州入于亲友〔二〕,是将军有让贤之名,而身安于泰山也。愿将军勿疑。」馥素恇怯,因然其计。馥长史耿武、别驾闵纯〔三〕、治中李历、骑都尉沮授谏曰〔四〕:「冀州虽鄙,带甲百万,谷支十年。袁绍孤客穷军,仰我鼻息,譬如婴儿在股掌之上,绝其哺乳,立可饿杀。奈何欲以冀州与之?」馥曰:「吾袁氏故吏,且才不如本初,度德而让,古人所贵,诸君独何病焉?」乃遣子送印绶以让绍。

  〔一〕 据三国志、范书补。

  〔二〕 范书、三国志袁绍传「友」作「交」。

  〔三〕 李贤引英雄记曰:「耿武字文威,闵纯字伯典。后袁绍至,馥从事十人,弃馥去唯恐在后,独武、纯杖刀执兵,不能禁。绍后令田丰杀此二人。」

  〔四〕 按范书有沮授而无李历,三国志有李历而无沮授。王先谦引王补说曰:「观授之附绍,意当日必未谏也。当以魏志为是。」通鉴从魏志。余谓先后事二主,竭诚谋画,俱得信用,史不乏其例。袁纪李历、沮授并存之,必有所据。

  绍既有冀州,辟授为别驾从事。绍谓授曰:「今贼臣作变,朝廷迁移,孤历世受宠,欲竭命致死,以复汉室。然桓公非夷吾不能成霸,越王非范蠡无以存国。今欲与君戮力同心,共安社稷。」授进曰:「将军弱冠登朝,播名海内,值废立之际,则忠义愤发,卓虽凶暴,弗能加兵。昔相如叱秦,晏婴哭庄〔一〕,方之将军,曷足以喻。单骑出奔,则卓怀怖惧;济河而北,则渤海稽首。拥一郡之卒,撮冀州之众,威震河朔,名重天下。虽黄巾散乱,黑山跋扈〔二〕,举兵东向,则青州可定;还讨黑山,则张燕可灭〔三〕,回师北首,则刘虞必丧〔四〕,震胁戎狄,则匈奴顺从。横大河之北,合四川之地,收英雄之用,拥百万之众,迎大驾于长安,复宗庙于洛邑,号令天下,以讨未服,以此争锋,谁敢御之?比及数年,此功不难。」绍喜曰:「此孤之本心也。」即表授为奋武将军〔五〕,使监护诸将。

  〔一〕 「相如叱秦」,指相如完璧归赵之事,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又襄公二十五年左传曰:「崔杼弒庄公,晏子枕尸股而哭。兴,三踊而出。人谓崔子:『必杀之!』崔子曰:『民之望也,舍之,得民。』」

  〔二〕 李贤曰:「常山、赵郡、中山、上党、河内诸山谷相通,号曰黑山。」

  〔三〕 燕本姓褚。黄巾军起,燕与博陵张牛角亦起事。牛角死,众奉燕为帅,更姓张,性剽悍,捷敏过人,号曰飞燕。

  〔四〕 三国志袁绍传作「公孙必丧」,范书亦然。柳从辰曰:「今按授欲使绍合四川之地,而绍夺冀州,在初平二年,其时幽州南属刘虞,不属公孙瓒。袁纪作刘虞,似亦可通。然虞不喜争战,非绍所忌。魏志原作公孙必丧。陈书出袁纪前,自可信。」

  〔五〕 三国志袁绍传作「奋威将军」。范书与袁纪同。赵一清曰:「范书袁绍传作奋武将军是也。时以韩馥为奋威将军,不得回授沮生也。」周寿昌曰:「范书绍传明云以馥为奋威将军,而无所将御,是仅畀以虚衔,而不与军事。至授则表为此官,即以监护诸将,安知非绍特以相形激馥使去邪?据此作奋威为是。」又卢弼曰:「按吕布为奋威将军。宋书百官志云:奋武将军吕布为之。盖此类杂号将军,本无定员,故记载亦互有岐异也。」

  袁绍以曹操为东郡太守。

  初,颍川人荀彧,字文若,举孝廉,为亢父令。见天下将乱,弃官归家,谓父老曰:「颍川四战之地,天下令有变,常为兵冲,密虽有固,适可避小寇,不足以扞大难,宜亟去。」乡里人多怀土,不能从也。韩馥遣骑迎焉,会袁绍袭冀州,待彧以上宾之礼。彧弟谌及同郡辛评、郭图皆为绍仕。彧知绍不能有成也,遂去绍归曹操。操见彧悦曰:「吾子房也。」以为司马〔一〕。时董卓兵强,山东震恐,彧说操曰:「董卓暴虐已甚,必以乱终,无能为也。」操善之。

  〔一〕 范书荀彧传作「奋武司马,三国志与袁纪同。按时操为奋武将军,故彧称奋武司马。后操任镇东将军,彧又称镇东司马。彧实任军司马也。

  丙寅〔一〕,太尉赵谦久病策罢。辛酉,太常马日磾为太尉。

  〔一〕 按七月癸已朔,无丙寅。辛酉乃第二十九日。三公替代,时必不久,丙寅或系丙辰,或系甲寅之误,亦未可知。

  公孙瓒以刘备为平原相。

  十二月,录从入关者功,封侯赐爵各有差。

  司徒王允为温侯,食邑五千户,固让不受。尚书仆射士孙瑞说允曰:「天子裂土班爵,所以庸勋也。与董太师并位俱封,而独励高节,愚窃不安也。」允纳其言,乃受二千户。

  是岁,长沙、武陵人有死者,经月复活〔一〕。占曰:「至阴为阳,下民为上。」将有自微贱而起者也。

  〔一〕 续汉五行志载武陵女子李娥死而复活,系于建安四年,与袁纪异。

卷二十七"后汉孝献皇帝纪"

  三年(壬申、一九二)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

  〔一〕 徐绍桢曰:「正月庚寅朔,纪有丁丑疑误。」

  牛辅遣李傕、郭汜、张〔济〕(倕)〔一〕、贾诩出兵击关东,先向孙坚〔二〕。坚移屯梁东,大为傕等所破。坚率千骑溃围而去。复相合战于阳人,大破傕军〔三〕。傕遂掠至陈留、颍川,荀彧乡人多被杀掠。

  〔一〕 据袁纪下文及三国志、范书改。

  〔二〕 范书董卓传作「击破河南尹朱隽于中牟」。

  〔三〕 按三国志及范书,坚屯梁东及合战阳人,均系初平二年事。袁纪上卷已述孙坚自阳人进据洛阳,此又重出,恐有误夺。且坚于梁东一役,乃败于徐荣之手;而胜于阳人,系破胡轸、吕布之师,袁纪误也。

  帝思东归,使侍中刘和出关诣其父太傅刘虞,令将兵来迎。道经南阳,袁术利虞为援,质刘和不遣,许以兵至俱西,命刘和为书与虞。虞得书,遣数千骑诣术。公孙瓒知术有异志,不欲遣,乃止虞,虞不从。瓒惧术闻而怨之,亦遣其从弟越将千骑诣术以自结,阴教术执和,夺其兵。由是虞、瓒有隙。

  初,五原人吕布便弓马,膂力过人。既杀丁原,董卓信爱之,誓为父子。卓自以遇人无礼,恐人谋己,行止常以布自卫。卓性刚褊,忿不思难,尝以小失意,拔手戟掷布。布捷避之,为卓致谢,卓意亦解。由是阴怨卓。卓尝使布守中合,布与卓侍婢私通,恐事发觉,心自不安。司徒王允以布州里壮健,厚接纳之。布诣允,陈卓几见杀状。允与仆射士孙瑞密谋诛卓,是以告布,使为内应。布曰:「奈如父子何?」允曰:「君自姓吕,本非骨肉。今忧死不暇,何谓父子?」遂许之。

  夏四月辛巳,帝有疾,既瘳,大会群臣于未央殿。卓置卫,自其营至于掖门。士孙瑞使骑都尉李顺将吕布亲兵十人〔一〕,伪着卫士服于掖门。卓将出,马败不进,卓怪之,欲还。布劝之,遂行。入门,卫士以戟刺之。卓衣内有铠,不入,伤臂坠车,大呼曰:「吕布何在!」对曰:「在此。」布曰:「有诏。」趣兵斩之。卓骂曰:「庸狗,敢如是邪!」遂斩之。卓母子皆诛之,尸于市。司徒王允使人然火卓腹上,臭乃埋之〔二〕。

  〔一〕 按三国志、范书「李顺」均作「李肃」。李贤曰:「肃,吕布同郡人。」

  〔二〕 三国志、范书均作「守尸吏自然火置卓脐中」,非王允所使。袁纪所述,与情理不合。

  卓字仲颍,陇西临洮人。少好任侠,尝游羌中,尽与诸帅相结。后归耕于野,而豪帅有来从之者,卓与俱还,杀耕牛相与宴乐。诸豪帅感其意,归相敛,得杂畜千余头以赠之。卓,桓帝末以六郡良家子为羽林郎,有才武膂力,双带两〈革健〉,左右驰射。稍以军功,遂至大将军。

  卓之死,蔡邕在允坐,闻卓死,有叹惜之音。允责邕曰:「国之大贼,弒主残臣,天地所不覆,人神所同疾。君为王臣,世受国恩,国主危难,曾不倒戈,卓受大诛,而更嗟叹。礼之所去,邢之所取。」使吏收付廷尉治罪。邕谢允曰:「虽不忠,犹识大义。古今安危,耳所厌闻,口所常说,岂当以背国而向卓也。狂瞽之言,谬出患入,正谓邕也。愿黔首为刑,以继汉史。」公卿惜邕才,咸共谏允,允曰:「昔武帝不杀司马迁,使作谤书,流于后世。方今国祚中微,戎马在郊,不可令佞臣执笔在幼主左右,后令吾徒受谤议。」遂杀邕〔一〕。

  〔一〕 裴松之曰:「蔡邕虽为卓所亲任,情必不党。宁不知卓之奸凶,为天下所毒,闻其死亡,理无叹惜,纵复令然,不应反言于王允之坐。斯殆谢承之妄记也。史迁纪传,博有奇功于世,而云王允谓孝武应早杀迁,此非识者之言。但迁为不隐孝武之失,直书其事耳,何谤之有乎?王允之忠正,可谓内省不疚者矣,既无惧于谤,且欲杀邕,当论邕应死与不,岂可虑其谤己而枉戮善人哉?此皆诬罔不通之甚者。」按司马迁直书汉事,不避忌讳,故汉代秘其书,流布不及汉书之广。类聚卷十引班固典引叙云:「永平十七年,诏因曰:『司马迁着书成一家之言,扬名后世,至以身陷刑之故,反微文讥刺,贬损当世,非谊士也。』」此言代表汉代官方对史迁的正式评价,故王允因之,言史记为「谤书」,非其个人独特之见也。

  邕字伯喈,陈留围人也。博学有隽才,善属文,解音声伎艺,并术数之事,无不精综。初辟司徒府吏〔一〕,迁郎中,著作东观,以直言被刑〔二〕。初,太尉董卓见邕,甚重之,举高第,补〔侍〕御史,又转治书御史、尚书,三月之间,周历三台〔三〕,左中郎将,封高阳侯〔四〕。

  〔一〕 司徒,桥玄也,见范书本传。洪颐烜以为「司徒」乃「司空」之误。

  〔二〕 以光和元年六月应诏对策,因直斥宦官权贵而被刑,详见卷二十四。

  〔三〕 按范书邕传作「三日之间,周历三台」。又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张璠汉纪,亦作「卓为太尉,辟为掾,以高第为侍御史、治书,三日中遂至尚书。」柳从辰曰:「袁宏纪作『三月之间』是也。御览二百十二、书钞六十引谢承书亦作『三月』。迁转虽速,亦当无一日一台之理。范书既云周历,则是已历三官,非未拜而又徙官,自不可以日计,作『月』固较长。但范书后论云『信宿三迁』,似仍作『日』也。」按袁纪汉末之事尝取资璠纪,其弃「三日」而作『三月』,必有所据,当依袁纪为是。又钱大昕三史拾遗卷四云:「百官志:御史中丞为御史台率。应劭风俗通云:尚书、御史台,皆以官仓头为吏(见百官志注、今本风俗通无此文)。是尚书、御史皆称台也。又百官志:谒者仆射为谒者台率,符节令为符节台率。则汉时称台者,亦不止尚书、御史矣。袁绍传:坐召三台,专制朝政。注引晋书云,汉官,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是谓三台。然伯喈未受谒者,何以便有三台之称,岂侍御史与治书御史分为二署耳?」袁纪「御史」上脱「侍」字,故补。

  〔四〕 范书作「高阳乡侯」。通鉴从袁纪。按邕所封系乡侯,作「高阳侯」者,乃省文也。

  于是以吕布为奋武将军,假节、开府,如三公。

  初,黄门郎荀攸与议郎郑泰、何颙、侍中种辑谋曰:「董卓无道,甚于桀纣,天下怨之,虽资强兵,实一匹夫耳。今直刺杀之,以谢百姓。然后据殽函,挟王命号令天下,桓文之举也。」事垂就而发觉,收颙、攸系狱〔一〕。颙忧惧自杀,攸言笑饮食自若。会卓死得免,弃官归乡里。

  〔一〕 通鉴考异曰:「魏志云:攸与何颙、伍琼同谋。按颙、琼死已久,恐误。」故通鉴略颙之名。考异之说是。

  兖州刺史刘岱为黄巾所杀,东郡〔太守〕(刺史)曹操为兖州牧〔一〕,击黄巾破之,降者三十余万人。

  〔一〕 据上卷之文改。

  五月丁未,大赦天下〔一〕。

  〔一〕 范书作「丁酉」。通鉴考异曰:「按是年正月丁丑,大赦。及李傕求赦,王允曰:『一岁不再赦。』然则五月必无赦也。」

  征西将军皇甫嵩为车骑将军。

  董卓既死,牛辅为其麾下所杀。李傕等还,以辅死,众无所依杖,欲各散归。既无赦书,而闻长安中欲尽诛叙州人,忧恐不知所为。贾诩曰:「闻长安中议欲尽杀叙州人,而诸君弃众单行,即一亭长能束君矣。不如率众而西,所在收兵,以攻长安,为董公报仇。幸而事济,奉国家以正天下;若不济,走未晚也。」众以为然。遂将其众而西,所在收兵,攻至长安,众十余万。卓故部将樊稠等合兵围长安。

  刘表与袁绍连和,袁术怒召孙坚攻表,战于新野。表退屯襄阳,坚悉众围之。表将黄祖自江夏来救表,坚逆击破祖,乘胜将轻骑追之,为祖伏兵所杀。坚子策、权皆随袁术。

  六月戊午,长安城陷,吕布与战不胜,将数百骑奔冀州。傕等入城内,杀太常种弗、太仆鲁猷、大鸿胪周奂、城门校尉崔烈、越骑校尉王顺〔一〕,死者数十人。司徒王允挟乘舆上宣平城门,允谓傕等曰:「臣无作威作福,而乃放兵纵横,欲何为乎?」傕曰:「董卓忠于陛下,而无辜为吕布所杀,欲为卓报布,不敢为逆尔。请事竟,诣廷尉受罪。」〔二〕。

  〔一〕 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张璠汉纪,「鲁猷」作「鲁馗」,「王顺」作「王颀」。范书董卓传种弗为「卫尉」,献帝纪作「太常」,与袁纪同。又「顺」亦作「颀」,而「猷」作「旭」。赵一清曰:「旭即馗也,字异耳。」旭乃鲁恭之孙。

  〔二〕 三国志董卓传注引张璠纪「允」作「帝」,「臣」作「卿」。袁山松书与袁纪同。然据文意,似璠纪是。

  己未,大赦天下。拜李傕为扬武将军,郭汜为扬烈将军,樊稠等皆为中郎将。

  甲子,李傕杀故太尉黄琬、司徒王允及其妻子。众庶为之流涕,莫敢收允,故吏京兆赵戬葬允。上以允为忠,封其孙异为安乐侯〔一〕。

  〔一〕 范书王允传作「封其孙黑为安乐亭侯」。

  允字子师,太原祁人。容仪雅重,非礼不动。郭林宗称允曰:「宰相才也。」与之友善。

  仕为郡主薄。太守刘伟受宦者赵津请托,召中都路拂为五官掾。允以拂狡猾不良,封还伟教,至于四五,坐鞭杖数十,终不屈挠。拂由是废弃,而允名震远近〔一〕。拂富于财,宾客数百,深怨允,常欲害之。允从者不过数人,每与拂遇,允常坐车中,按剑叱之,拂辄不敢当。辟司徒府,稍迁豫州刺史。

  〔一〕 范书王允传曰:「年十九,为郡吏。时小黄门晋阳赵津贪横放恣,为一县巨患,允讨捕杀之。而津兄弟谄事宦官,因缘谮诉,桓帝震怒,征太守刘瓆,遂下狱死。允送丧还平原,终毕三年,然后归家。复选仕,郡人有路拂者,少无名行,而太守王球召以补吏,允犯颜固争,球怒,收允欲杀之。刺史邓盛闻而驰传辟为别驾从事。允由是知名,而路拂以之废弃。」与袁纪大异。

  黄巾贼别党起于豫州,允击,大破之。于是贼中得中常侍张让书,允具以闻灵帝。帝深切责让,让辞谢,仅而得免。让由是怨允,谮之于灵帝,诏征允治罪。道遇赦,还官。后百余日,复见征。太尉杨赐与允书曰:「若以张让事,百日再征,宜深思之。」允故吏流涕进药,允弃而不饮。会大将军何进请允,得减死一等〔一〕。遂变名姓,隐遁山薮。后何进表允为从事中郎,迁河南尹、太仆。及在公辅,值国家祸乱,允外相弥缝,内谋王室,甚有大臣之度。自天子及国中皆倚允,卓亦雅信焉。

  〔一〕 范书本传言为允请者尚有太尉袁隗、司徒杨赐。按中平元年,赐任太尉,隗乃司徒,范书误置耳。

  卓既死,与士孙瑞议赦卓部曲,既而疑曰:「部曲从其主耳,今若名之恶逆而赦之,恐适使深自疑,非所以安之也。」乃止。或说允曰:「卓部曲素惮袁氏,而畏关东,若一旦解兵开关,必人人自危。不若使皇甫嵩领其众,因使屯陕以安之,徐与关东通谋,以观其变。」允曰:「不然。关东举义兵者,皆吾徒也。今若拒险屯守陕,虽安叙州人,而疑关东之心也。」吕布将奔,谓允曰:「公可去矣!」允曰:「安国家,吾之上愿也。若其不获,则杀身以奉朝廷。幼主恃我而已,临险难苟免,吾不为也。努力谢关东诸公,当以国家为念。」

  黄琬字子琰,太尉琼之孙也。为五官中郎将,所选举皆贫约守志者。诸权富郎共疾之,构琬以为党,遂免官禁锢,几将二十年。司空杨赐深敬重之〔一〕,上书荐琬有拨乱之才。由是征拜议郎,〔擢〕(权)为青州刺史〔二〕,迁侍中、尚书。

  〔一〕 范书黄琬传作「太尉杨赐」。按赐中平二年九月始拜司空,十月遂卒。赐荐琬有拨乱之才,乃光和元年之事,时赐任太尉,袁纪误。

  〔二〕 据范书黄琬传改。

  中平末,叙州叛,大将军出征,军调不足,富殖之徒多以财为官者,或起家为州郡。琬由是奏太尉樊棱、司徒许相,「皆窃位怀禄,苟进无耻,终无匡救之益,必有覆公折足之患〔一〕。宜皆罢遣,以清治路。军费虽急,礼义廉耻,国之大本也,苟非其选,飞隼在墉,〔二〕为国生事,此犹负石救溺,不可不察」。顷之,迁右扶风,历九卿,征为豫州牧。值黄巾陆梁,民物凋敝,延纳豪俊,整勒戎马,征伐群贼,威声甚震。是时上遣下军校尉鲍鸿征葛陂贼,鸿因军征发,侵盗官物,赃过千万。琬乃纠奏其奸,论鸿如法。琬既名臣,又与王允同谋,故及于难。

  〔一〕 疑「公」系「餗」之讹。

  〔二〕 易解卦曰:「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隼,鹰鹞也。墉,墙也。此喻贪残之人居高位,必致祸乱,而被人所诛讨。

  傕兵之入长安,太常种弗曰:「为国大臣,不能禁暴御侮,使白刃向宫,去将安之!」遂战而死。弗字颍伯,司徒暠之子也。弗子邵为使者,尝忤于卓,左迁叙州刺史。征为九卿,辞曰:「我昔尽忠于国,为邪臣所妒。父以身徇国,为贼所害。夫为臣子不能除残去逆,何面目复见明主哉!」三辅之臣闻之,莫不感恸焉。

  初,南阳何颙、河内郑泰好为奇画。颙逮郭林宗,与之游学。及党事起,颙以被禁锢。乃变姓名,亡匿汝南,所至皆结豪杰,名显荆豫之间。灵帝末,君子多遇祸难。颙岁中率常再三私入洛阳,为人解释患难。泰知天下将乱,阴交结豪杰,家富于财,有田四百顷,而食常不足,名闻山东。王室西迁,泰以尚书郎从入关〔一〕。是时京师饥乏,士人各各不得保其命,而泰日与宾客高会,作倡乐,仰泰全济者甚众。长安既乱,南奔袁术〔二〕。术以泰为扬州刺史,未至而卒。

  〔一〕 三国志郑浑传注引张璠纪作「留拜议郎」,范书亦然。

  〔二〕 三国志郑浑传注引张璠纪及范书均作「东归」。

  丙子,前将军赵谦为司徒。

  尚书令朱隽之出奔也,与孙坚俱入洛阳,既而屯于中牟。李傕等既破长安,惧山东之图己,而畏隽之名。傕用贾诩计,使人征隽。军吏皆不欲应,隽曰:「以君召臣,义不俟驾,况天子诏乎!且傕、汜小竖,樊稠庸儿,无他远略,又势均力敌,内难必作。吾乘其弊,事可图也。」遂就征为太仆。

  秋七月,李傕使樊稠至郿葬董卓,大风暴雨,流水入墓,漂其棺椁。

  庚子,太尉马日磾为太傅,录尚书事。

  八月辛未,车骑将军皇甫嵩为太尉。使太傅马日磾、太仆赵岐持节镇关东。

  初,孙坚杀南阳太守张咨,袁术得据其郡。南阳户口数百万,而术奢淫肆欲,征发无度,百姓苦之。既而与绍有隙,又与刘表不平,引军入陈留。曹操、袁绍会击术,大破之〔一〕。术将余众奔九江,杀扬州刺史陈温,领其州〔二〕。李傕等欲术为援,因令日磾即拜术为左将军,封阳翟侯,假节。日磾、赵岐俱在寿春。岐守志不挠,术惮之。日磾颇有求于术,术侵侮之。从日磾借节视之〔三〕,因夺不还。日磾欲去,术又不遣,病其所守不及赵岐,呕血而死〔四〕。

  〔一〕 三国志袁术传与袁纪同。然三国志武帝纪、范书袁术传所载,操、绍会击术,系于初平三年;而引军入陈留,系于四年,与袁纪异。

  〔二〕 三国志、范书均曰术杀陈温,独通鉴作「卒」。考异曰:「裴松之按:英雄记,温自病死,不为术所杀。九州岛岛春秋曰:『初平三年,扬州刺史陈祎死,术以瑀领扬州。』盖陈祎当为陈温,实以三年卒,今从之。」卢弼曰:「周寿昌曰:术更用陈瑀为扬州,则亦非遽自领矣。弼按:范书郑太传,太与何颙、荀攸谋杀董卓,事泄脱身,自武关走,东归袁术。术上以为扬州刺史,未至官,道卒。袁宏纪此事在初平三年,当在陈瑀为扬州之先也。」通鉴及弼说是。

  〔三〕 李贤曰:「节所以为信,以竹为之,长八尺,以旄牛尾为眊三重。」

  〔四〕 卢弼曰:「按当时割据自雄者,皆欲屈服前朝显宦以自重,如曹丕之以钟繇、华歆、王朗为三公;刘备云以许靖为太傅,与袁术之欲屈日磾,事正相同。又按术又欲以故兖州刺史金尚为太尉,尚不屈逃去,为术所害。」

  九月,扬武将军李傕为车骑将军,封池阳侯,领司隶校尉,假节。郭汜为后将军,封郿阳侯,〔一〕。樊稠为右将军,封万年侯。傕、汜、稠擅朝政。张济为骠骑将军〔二〕、平阳侯,屯弘农。

  〔一〕 三国志董卓传作「美阳侯」。

  〔二〕 范书献帝纪作「镇东将军,三国志董卓传与袁纪同。

  初,董卓入关,说韩遂、马腾共图山东。遂、腾见天下方乱,亦欲起兵倚卓。卓死,傕、汜攻破京师,遂、腾将兵救天子。是月遂屯郿,腾屯鄠〔一〕。

  〔一〕 三国志董卓传曰:「以遂为镇西将军,遣还叙州,腾征西将军,屯郿。」

  司徒赵谦以久病罢〔一〕。甲申〔二〕,司空淳于嘉为司徒,光禄大夫杨彪为司空,录尚书事。

  〔一〕 范书献帝纪作「八月」事,通鉴从袁纪。

  〔二〕 范书同。按九月丁亥朔,无甲申,疑有讹。

  冬十月,荆州刺史刘表遣使贡献,以表为荆州牧。

  初,弘农王唐姬者,故会稽太守唐瑁女也。王薨,〔父〕(人)欲嫁之〔一〕,不从。及关中破,为李傕所略,不敢自说也。傕欲妻之,唐姬不听。尚书贾诩闻之,以为宜加爵号。于是迎置于园,拜为弘农王妃。

  〔一〕 据御览卷四三九引袁纪改。

  李傕举博士李儒为侍中,诏曰:「儒前为弘农王郎中令,迫杀我兄,诚宜加罪。」辞曰:「董卓所为,非儒本意,不可罚无辜也。」

  丁卯,日有重晕〔一〕。

  〔一〕 范书及续汉志无此事。又十月丙戌朔,无丁卯,疑袁纪误。

  太尉皇甫嵩以灾异策免。光禄大夫周忠为太尉,录尚书事〔一〕。

  〔一〕 范书作十二月事。

  嵩字义真,规之兄子也。善用兵,为将,饮食舍止,必先将士,然后至巳乃安焉。兵曹有所受赂者,嵩曰:「公素廉,必用乏也。」出钱赐之。吏惭,即自杀。

  董卓之入,征嵩为城门校尉。嵩长史梁衍说嵩曰:「汉室微弱,宦竖乱朝。卓既诛之,不能尽忠奉主,而废立纵意。今征将军,祸大则忧危,祸小则困辱。卓在洛阳,天子来西,以将军之众,奉迎天子,发命海内。袁氏通其东,将军逼其西,则成禽矣。」嵩不从,遂就征。有司承旨,奏嵩下吏,将杀之。嵩子坚寿与卓素善,诣卓请嵩,卓免之。

  华峤曰:臣父〔表〕(袁)每言臣祖歆云〔一〕,当时人以皇甫嵩为不伐。故汝、豫之

  战,归功于朱隽;张角之捷,本之于卢植。盖功名者,士之所宜重〔二〕。诚能不争,天下莫之与争,则怨祸不深矣。

  〔一〕 据范书嵩传论引华峤语及晋书华表传改。

  〔二〕 范书嵩传论引华峤语「士」作「世」,当以袁纪为是。

  四年(癸酉、一九三)

  春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未晡八刻,太史令王立奏曰:「日晷过度,无有变〔也〕(色)〔一〕。」于是朝臣皆贺。帝密令尚书候焉,未晡一刻而蚀。尚书贾诩奏〔曰〕〔二〕:「立司候不明,疑误上下;太尉周忠,职所典掌。请皆治罪。」诏曰:「天道幽远,事验难明。且灾异应政而至,虽探道知微,焉能不失?而欲归咎史官,益重朕之不德。」不从。于是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月)。〔三〕

  〔一〕 据范书、续汉志注引袁纪改。

  〔二〕 据范书、续汉志注引袁纪补。

  〔三〕 据续汉志注引袁纪改。下文丁卯,是正月第十四日,此不当作「五月」。

  丁卯,大赦天下。

  徐州刺史陶谦遣使奉贡,以谦为徐州牧。

  癸酉,无云而雷〔一〕。

  〔一〕 「癸酉」上当脱「夏五月」三字。

  六月,华山崩。

  东海王子琬、琅邪王弟邈诣阙贡献。以琬为平原相,邈为九江太守,皆封列侯〔一〕。

  〔一〕 按范书光武十王传,琬乃东海懿王祗之子,封汶阳侯,拜为平原相。而琅邪顺王容之弟邈拜阳都侯,为九江太守,且系于初平元年,与袁纪异。

  太尉周忠以灾异罢。太仆朱隽为太尉,录尚书事。

  己酉,以平原相刘备为豫州牧〔一〕。

  〔一〕 三国志之陶谦传、先主传,范书之陶谦传及通鉴,均系此事于兴平元年。袁纪误。

  是时新迁都,宫人多无衣服。秋七月,帝欲发太府缯以作之。李傕不欲,曰:「宫中有衣,胡为复作邪?」尚书郎吴硕素谄于傕,乃言曰:「关东未平,用度不足,近幸衣服,乃陵轹同寮。」尚书梁绍劾奏:「硕以瓦器奉职天台,不思先公而务私家,背奥媚灶〔一〕,苟谄大臣。昔孔子诛少正卯,以显刑戮。硕宜放肆,以惩奸伪。若久舍不黜,必纵其邪惑,伤害忠正,为患不细。」帝以硕傕所爱,寝其奏。

  〔一〕 论语八佾:「王孙贾问:『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无所祷也。』」注曰:「奥,内也,以喻近臣。灶,以喻执政。」于此奥以喻帝室也。

  是时帝使侍御史裴茂之诏狱,原轻系者二百余人,其中有善士为傕所枉者。傕表之曰:「茂之擅出囚徒,疑有奸故,宜置于理。」诏曰:「灾异数降,阴雨为害,使者衔命,宣布恩泽,原解轻微,庶合天心,欲解冤结而复罪之乎?一切勿问。」

  七月甲午,试耆儒三十余人〔一〕。上第赐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诏曰:「孔子叹『学之不讲』〔二〕,不讲则所识日忘矣。今耆儒年余六十〔三〕,离本土,家饷不到,当展四体,以餬口腹。幼童始学,〔老〕(者)委农野〔四〕。朕甚愍焉。其不在第者,为太子舍人。」

  〔一〕 范书献帝纪作「九月」。按七月、九月均辛亥朔,无甲午日,或「甲午」系「甲子」之误。又范书言所试儒生为「四十余人」。

  〔二〕 孔子之言见论语述而。讲,习也。

  〔三〕 「余」,范书作「踰」,是。

  〔四〕 据黄本改。

  冬十月,太学行礼。车驾幸宣平城门〔一〕,临观之。赐博士以下各有差。

  〔一〕 范书献帝纪作「永福城门」。

  辛丑,京师地震。有星孛于天〔市〕(井)〔一〕。占曰:「民将徙,天子移都。」其后上东迁之应也。

  〔一〕 据黄本改。范书献帝纪及注引袁纪、续汉志均作「天市」。

  司空杨彪以地震赐罢。丙午,太常赵温为司空,录尚书事。

  初,公瓒孙与刘虞有隙,虞惧其变,遣兵袭之,戒行人曰:「无伤余人,杀一伯珪而已。」瓒放火烧虞营,虞兵悉还救火,虞惧,奔居庸,欲召乌桓、鲜卑以自救。瓒引兵围之,生执虞而归。是时朝廷遣使者殷训增虞封邑〔一〕,督六州事,以瓒为前将军,封易侯。瓒诬虞欲称尊号,胁训诛之。

  〔一〕 三国志公孙瓒传、范书刘虞传均作「段训」。

  于是虞故吏渔阳鲜于辅率其州人及三郡乌桓、鲜卑,与瓒所置渔阳太守邹丹战于〔潞〕(蒯)北〔一〕,大破之,斩丹。既而持其众,奉王命,帝嘉焉。

  〔一〕 据三国志、范书改。

  袁绍又遣其将曲义及虞子合击瓒〔一〕,瓒败,遂走还易。先有童谣曰:「燕南垂,赵北际,中央不合大如砺,唯有此中可避世。」瓒以为易当之,乃筑京固守,积粟三百万斛。瓒曰:「昔谓天下事可指麾而定。今日视之,非我所决,不如伏兵力田〔二〕,食尽此谷,足知天下事矣。」

  〔一〕 按三国志公孙瓒传,虞子乃和也,即昔曾被袁术所扣留者。

  〔二〕 疑「伏」系「休」之误。三国志、范书均作「休兵」。

  初,刘虞叹曰:「贼臣作乱,朝廷播荡,四方俄然,莫有固志。吾为宗室遗老,不得自同于众。今欲奉使展效臣节,安得不辱之士乎?」众咸曰:「田畴其人也。」畴字子泰〔一〕,右北平无终人也。好读书,善击剑,时年二十二。虞乃备礼请与相见,大悦之,遂署为从事,与车骑。将行,畴曰:「今道路险远,寇虏纵横,称官奉使,为众所指。今愿以私行,期于得通而已。」虞从之。畴乃选年少勇壮,募从二十骑。虞自出祖而遣之。畴出塞外,傍北山直驰,趣朔方,循间径去,遂至长安致命。诏拜骑都尉。畴以天子方蒙尘,不可荷佩荣宠,固辞不受。朝廷甚义之,三府并辟,皆不就。得报,驰还,未至,虞已为公孙瓒所杀。

  〔一〕 三国志田畴传同袁纪,而范书刘虞传注引魏志作「字子春」。

  畴至,谒祭虞墓,陈发章表,哭泣而去。瓒闻之大怒,购求获畴。谓曰:「汝何故自哭刘虞墓,而不送章报我乎?」畴曰:「章报所言,于将军未美,恐非所乐闻,故不进也。且将军方举大事,以求所欲,既灭无罪之君,又雠守义之臣。诚行此事,则燕赵之士将蹈东海而死〔一〕,岂有思从将军者乎?」瓒壮其对,释而不诛,拘之军下,禁其故人莫得与之通。或说瓒曰:「田畴义士,君不能礼而拘囚之,恐失众心。」瓒乃遣畴。

  〔一〕 史记鲁仲连传曰:「鲁仲连曰:『彼秦者,弃礼义而上首功之国也,权使其士,虏使其民。彼即肆然而为帝,过而为政于天下,则连有蹈东海而死耳。』」

  畴北归,率举宗族,他附从者亦数百人〔一〕,扫地而盟曰:「君仇不报,吾不可以立世。」遂入徐无山,营深险平旷地而居,躬耕以养父母。百姓归之,数年间至五千余家。畴谓其父老曰:「诸君不以畴不肖,远来相就。众成都邑,而莫相统一,恐非久安之道。愿择贤良长者,以为之主。」皆曰:「善。」佥共推畴。畴曰:「今来在此,〔非〕苟存而已〔二〕,将图大事,复雠雪耻。窃恐未得其志,而轻薄之徒自相侵侮,愉快一时,无深计远虑。畴有愚计,若君行之可乎?」皆曰:「可。」乃为约东相杀伤〔犯〕(把)盗争讼之法,〔三〕法重至死,其次抵罪,二十余条〔四〕。又制为婚姻嫁娶之礼,兴学校讲授之业。班行其众,众皆便之,道不拾遗,北边翕然服其威信,乌桓、鲜卑并各遣属通好,畴悉抚纳,令不得为寇。袁绍数遣使命,又即授将军印绶,皆距而不当之〔五〕。

  〔一〕 三国志田畴传言宗族及附从者共数百人,与袁纪稍异。

  〔二〕 据三国志田畴传补。

  〔三〕 据三国志田畴传改。

  〔四〕 三国志田畴传亦作「二十余条」,而通鉴作「凡一十余条」,误也。

  〔五〕 三国志田畴传本作「当」,卢弼曰:「监本『当』作『留』。官本考证云元本『当』作『受』。」标点本从何焯说改「当」作「受」。按袁纪献帝纪多本三国志,可证原即作「当」。

  十二月辛丑,司空赵温以地震罢。乙巳,卫尉张喜为司空,录尚书事。

  分汉阳郡为永阳郡。

  是岁袁术使孙策略地江东〔一〕,军及曲阿。扬州刺史刘繇败绩,将奔会稽,许邵曰〔二〕:「会稽富〔实〕,策之所贪,且穷在海〔隅〕(阳),不可往也〔三〕。不如豫章,西接荆州,北连豫〔壤〕(章)〔四〕。若收合吏民,遗贡献焉〔五〕。与曹兖州相闻,虽有袁公路隔在其间,其人豺狼,不能久也。足下受王命,孟德、景升必相救济。」繇从之。

  〔一〕 通鉴考异曰:「魏志、袁纪皆云,『初平四年,策受袁术使渡江』。汉献帝纪、吴志孙策传皆云『兴平元年』,虞溥江表传云『

  策兴平三年渡江』。按袁术初平四年,始得寿春。策传云术欲攻徐州,从陆康求米,事必在刘备得徐州后也。刘繇传称吴景攻繇,岁余不克,则策渡江不应在兴平元年已前。今依江表传为定。」

  〔二〕 范书作「许劭」。

  〔三〕 据三国志刘繇传注引袁纪改补。

  〔四〕 据三国志刘繇传注引袁纪改。

  〔五〕 三国志刘繇传注引袁纪作「遣使贡献」。

  邵字子将,汝南平舆人也。少读书,雅好三史〔一〕,善与人论臧否之谈,所题目,皆如其言,世称『郭〔许〕(诗)之鉴』焉〔二〕。广陵徐球为汝南太守〔三〕,请邵为功曹。球亦名士,解褐事之。同郡陈仲举,名重当时,乡里后进,莫不造谒,邵独不诣。蕃谓人曰〔四〕:「长幼之序,不可废也。许君欲废之乎?」邵曰:「陈侯崖岸高峻,百谷不得而往,遂不造焉。」尝至颍川,不诣陈仲弓。或问其故,邵曰:「此君之道广,广则不周,故不行也。」同郡袁〔本〕(季)初〔五〕,公族豪侠,宾客辐辏。去濮阳令归,从车甚盛。将入郡界,叹曰:「吾舆服岂可令许子将见之乎?」谢遣宾客,以单车归家。邵之见惮,皆此类也。

  〔一〕 三史,史记、汉书、东观记也。

  〔二〕 许诗形近而讹。范书许劭传曰:「天下言拔士者,咸称许、郭。」故正。郭者,郭泰也。

  〔三〕 范书「徐球」作「徐璆」。璆乃球之或字,说见说文。汝南先贤传曰球字孟本。

  〔四〕 范书本传作「或问其故」,袁纪作蕃自谓人,恐误。

  〔五〕 袁绍字本初,袁纪下文即作「本初」,此作「季初」,误。故正之。

  司空杨彪辟,不就;举方正,公交车征,不行。或劝邵,邵曰:「方今小人道长,王室将乱,吾欲避地淮海,以全老幼。」及天下乱,邵至广陵,徐州刺史陶谦礼之甚厚。邵曰:「陶恭祖外好声名,内非其真。今徐州谷贵,小人在侧,方厌宾客,待吾虽厚,其势必薄。」乃渡江投刘繇。其后谦捕诸寓士,陈留史坚元,陈郡相仲华逃窜江湖,皆名士也。邵与刘繇俱行,终于豫章焉。

  兴平元年(甲戊、一九四)

  春正月辛酉,大赦天下。

  甲子,帝加元服。

  二月戊寅,有司奏立长秋〔宫〕〔一〕。诏曰:「皇妣宅兆未卜,三年之戚,礼不言吉。朕虽不能终身思慕,其何忍言后宫之选乎?」于是太尉朱隽、司徒淳于嘉、司空张喜奏曰:「春秋之义,母以子贵,宜改葬皇妣,追上尊号,比穆宗、〔敬〕(恭)宗故事〔二〕。」

  〔一〕 据范书补。

  〔二〕 「比」字蒋本阙,黄本作「日」,全后汉文作「如」,而范书皇后纪作「比」。比、日形近而讹,故据范书补。又和帝葬宋贵人于西陵,仪比敬园,上尊谥曰恭怀皇后。顺帝葬母李氏,上尊谥曰恭愍皇后,葬恭北陵。献帝改葬王氏亦同此礼。和帝尊号曰穆宗,顺帝尊号曰敬宗,此作恭宗,误,亦正之。

  甲申,改葬皇妣王氏,号曰灵怀皇后〔一〕。

  〔一〕 范书献帝纪曰:「二月壬午,追尊谥皇妣王氏为灵怀皇后。甲申,改葬于文昭陵。」

  后,邯郸人。祖苞治尚书,为五官中郎〔将〕〔一〕。父章袭苞业,居贫不仕。有子二人,男曰斌,女曰荣。荣则后也。后以选入掖庭,为贵人,有宠妊身。怖畏何后,服药欲除胎,胎安不动,又梦负日而行,遂生帝。何后恶之,鸩杀后。灵帝大怒,欲废何后,诸黄门请,仅而得止。灵帝悯上早孤,追思王后,乃作令仪颂。

  〔一〕 据范书皇后纪补。

  初,上诏求斌。斌将妻子诣长安,赐第宅田业,迁执金吾,封都亭侯〔一〕。

  〔一〕 范书皇后纪「田业」下有「拜奉车都尉」五字。下文既云「迁」,袁纪恐脱之。

  丁亥,车驾耕于藉田。

  是时李傕等专乱,马腾等私求不获,腾怒,以益州牧刘焉宗室大臣,遣使招引,欲共诛傕等。焉遣子范将兵就腾。岐州刺史种邵〔一〕,太常种拂之子。拂为傕所害,中郎将杜廪与贾诩有隙,并与腾合,报其雠隙。于是傕、腾携贰,上遣使者和之,不从。〔韩〕(禀)遂率众来〔二〕,欲和傕、腾,既而复与腾合。

  〔一〕 按三国志董卓传,时种邵任谏议大夫,又汉无「岐州」。范书董卓传作「前叙州刺史种劭」,袁纪误。

  〔二〕 「禀」,黄本作「转」,韩、转形近而讹,故正之。

  任申〔一〕,腾、遂勒兵屯平乐观〔二〕,将图长安。傕使樊稠、郭汜及兄子李利击腾、遂,破之,邵、范等皆死。遂西走,稠追之,遂谓稠曰:「天地反复未可知。本所争者非私怨,王家事耳。与足下州里〔人〕〔三〕,虽小有违,要当大同,欲相与善语,而不意后不可复。」乃交马共语,良久别去。

  〔一〕 此三月事,疑袁纪有脱文。又壬申乃第二十五日,在庚申后,疑有讹。

  〔二〕 范书作「长平观」,三国志亦然,袁纪恐误。

  〔三〕 据三国志董卓传注引九州岛岛春秋及通鉴补。

  庚申〔一〕,赦腾。

  〔一〕 三月戊申朔,庚申乃第十三日。

  夏四月,以马腾为安狄将军,遂为安羌将军〔一〕。

  〔一〕 通鉴与黄本均作「安降将军」。胡三省曰:「二将军号,一时暂置耳,后世不复置。」

  徐州牧陶谦、北海相孔融谋迎天子还洛阳,会曹操袭曹州〔一〕而止。

  〔一〕 东汉无曹州。时曹操为父报仇,复征陶谦,所袭者徐州也。袁纪乃涉上文「曹操」而误。

  陈留太守张邈反,吕布为兖州牧,郡县皆应之,唯甄城、范(阳)〔一〕、东阿三县不从。邈使人告荀彧曰:「吕布将军来助曹使君击陶谦,宜给其食。」众皆疑,彧知邈为乱,即勒兵设备。时操军攻谦,留守少,而(布)督将大吏多与邈〔通〕谋〔二〕。其夜,彧诛谋叛者数十人,众乃定。

  〔一〕 据三国志、范书删。郡国志东郡有范县,无范阳,「阳」系衍文。

  〔二〕 据三国志荀彧传删补。

  豫州刺史郭贡率众数万人来至城下。或言与吕布同谋,众甚惧。贡求见彧,彧将往,或曰:「君一州镇也,往必危,不可!」彧曰:「贡、邈分非素结,今来速,计必未定;及其未定说之,纵不为用,可使中立。若先疑之,彼将怒而成计。」贡见彧无惧意,谓甄城未易攻也,遂引兵去。

  操引军还攻吕布。

  五月,即拜扬武将军郭汜为后将军,更封美阳侯。安集将军樊稠为右将军,开府如三公〔一〕。

  〔一〕 按通鉴与此同,然前初平三年纪文已言汜为后将军、稠为右将军,皆封侯,此又重出恐误。或当作「加后将军郭汜、右将军樊稠开府如三公」。

  六月丙子,分河西〔四〕郡为雍州〔一〕。

  〔一〕 据范书补。

  丁丑,京师地震。戊寅,又震。

  乙酉晦〔一〕,日有蚀之。避正殿,寝兵不听事五日。

  〔一〕 范书及续汉志均作「乙巳晦」。按是月丙子朔,乙酉乃第十日,非晦日,作「乙巳」是。

  秋七月壬子,太尉朱隽以灾异策罢。戊午,太常杨彪为太尉,录尚书事。

  甲子,即拜镇南将军杨定为安西将军,开府如三公。

  自四月不雨,至于七月。诏使侍御史侯汶洗囚徒,原轻系。上避正殿。

  于是谷贵,大豆一斛至二十万。长安中人相食,饿死甚众。帝遣侍御史候汶出太仓米豆,为贫人作糜,米豆各半,大小各有差。饿死者甚众,帝疑廪赋不实,敕侍中刘艾取米豆各五升,燃火于御前,作糜得二盆〔一〕。于是艾出问尚书:「米豆五升,得糜二盆,而民委顿,何也?朕甚愍之!民不能自济,故部使者出米豆,冀有益焉。御史不加隐恤,乃如是乎?」尚书以下诣省合谢,奏收侯汶考实。诏曰:「未忍致于理,可杖五十!」亟遣上亲所廪人名,于是悉得全济。

  〔一〕 范书献帝纪注引袁纪作「得满三盂」,下同。

  八月,冯翊羌寇属县。后将军郭汜、右将军樊稠等率众破之,斩首数万级。

  九月,曹操还甄城。吕布屯山阳。

  冬十二月,司徒淳于嘉久病罢。卫尉赵温为司徒,录尚书事〔一〕。

  〔一〕 按范书献帝纪,嘉罢作「九月」,温为司徒系于「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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