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二史劄记

     著书立意乃赠花于人之举,然万卷书亦由人力而为,非尽善尽美处还盼见谅 !

                     —— 华辀远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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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二史劄記 作者:清 趙翼撰作者:清 趙翼撰趙翼二十二史劄記為清代史學考據重要著作(與錢大昕二十二史考異、王鳴盛十七史商榷並稱清代歷史考據三大名著)。其以筆記條列方式,考據包括史記至明史等二十四史,(其時舊唐書及舊五代史尚未列入正史,故稱二十二史)計三十六卷,補遺一卷。內容主要就史書的編撰編撰過程、時間,史料來源、真偽)、體例(異同優劣)加以考據,兼論政事、制度、人物之優劣臧否。

  闲居无事,翻书度日,而资性粗钝,不能研究经学。惟历代史书,事显而义浅,便于流览,爰取为日课。有所得,辄劄记别纸,积久遂多。  惟是家少藏书,不能繁征博采,以资参订。闲有稗乘脞说,与正史岐互者,又不敢遽诧为得闲之奇。盖一代修史时,此等记载,无不搜入史局,其所弃而不取者,必有难以征信之处。今或反据以驳正史之讹,不免贻讥有识。  是以此编多就正史纪传表志中,参互勘校,其有抵牾处,自见辄摘出以俟博雅居子订正焉。至古今风会之递变,政事之屡更,有关于治乱兴衰之故者,亦随所见附著之。

  自惟中岁归田,遭时承平,得优游林下,寝馈于文史以送老,书生之幸多矣,或以比顾亭林日知录,谓身虽不仕,而其言有可用者,则吾岂敢。

  阳湖赵翼谨识乾隆六十年三月

卷一" 司马迁作史年岁

  

  司马迁报任安书,谓:“身遭腐刑而隐忍苟活者,恐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论者遂谓:“迁遭李陵之祸,始发愤作史记。”而不知非也。

  其自序谓父谈临卒,属迁论著列代之史。父卒三岁,迁为太史令,即紬石室金匮之书。为太史令五年,当太初元年,改正朔,正值孔子春秋后五百年之期,于是论次其文。会草创未就而遭李陵之祸,惜其不成,是以就刑而无怨。

  是迁为太史令,即编纂史事,五年为太初元年,则初为太史令时,乃元封二年也。元封二年至天汉二年遭李陵之祸已十年。

  又报任安书内谓:“安抱不测之罪,将迫季冬,恐卒然不讳,则仆之意终不得达,故略陈之。”安所抱不测之罪,缘戾太子以巫蛊事斩江充,使安发兵助战,安受其节而不发兵。武帝闻之,以为怀二心,故诏弃市。此书正安坐罪将死之时,则征和二年间事也。

  自天汉二年至征和二年,又阅八年。

  统计迁作史记,前后共十八年。况安死后,迁尚未亡,必更有删订改削之功。

  盖书之成,凡二十余年也。其自序末谓“自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乃指所述历代之事止于太初,非谓作史岁月至太初而讫也。

  李延寿作南北史凡十七年。欧阳修、宋子京修新唐书,亦十七年。司马温公作资治通鉴凡十九年。迁作史之岁月,更有过之。合班固作史之岁月并观之,可知编订史事,未可聊尔命笔矣。元末修宋、辽、金三史,不过三年。明初修元史,两次设局,不过一年。毋怪乎草率荒谬,为史家最劣也。

  班固作史年岁

  汉书武帝以前,纪、传、表多用史记文,其所撰述,不过昭、宣、元、成、哀、平、王莽七朝君臣事迹。且有史迁创例于前,其成之易易。乃考其始末,凡经四人手,阅三四十年,始成完书,然后知其审订之密也。

  据后汉书班固传:“固父彪接迁书太初以后,继采遗事,傍贯异闻,作后传数十篇。”

  是彪已有撰述也。

  固以父书未详,欲就其业,会有人告其私改国史。明帝阅其书而善之,使固终成之。固乃起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为纪、表、志、传,凡百篇。自永平始受诏,积二十余年,至建初中乃成。

  是固成此书已二十余年。  其八表及天文志尚未就而固已卒。和帝又诏其妹昭,就东观藏书阁踵成之。

  是固所未成,又有妹为之卒业也。  汉书始出,多未能通。马融伏于阁下,从昭受读。后又诏融兄续继昭成之。

  是昭之外,又有马续也。  百篇之书,得之于史迁者,已居其半,其半又经四人之手而成。  其后张衡又条上汉书与典籍不合者十余事。卢植、马日磾、杨彪、蔡邕、韩说等校书东观,又补续汉记,则是书亦尚有未尽善者。益信著书之难也。

  各史例目异同

  古者,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其后沿为编年、记事二种。

  记事者,以一篇记一事,而不能统贯一代之全;编年者,又不能即一人而各见其本末。司马迁参酌古今,发凡起例,创为全史。本纪以序帝王,世家以记侯国,十表以系时事,八书以详制度,列传以志人物。然后一代君臣政事,贤否得失,总汇于一编之中。自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信史家之极则也。

  魏禧序十国春秋,谓“迁仅工于文,班固则密于体。”以是为史汉优劣。不知无所因而特创者难为功,有所本而求精者易为力。此固未可同日语耳。

  至于篇目之类,固不必泥于一定。或前代所有而后代所无;或前代所无而后代所有,自不妨随时增损改换。今列二十二史篇目异同于左:

  本纪  古有禹本纪、尚书世纪等书。迁用其体,以叙述帝王。惟项羽作纪颇失当。故汉书改为列传。

  后汉书又立皇后纪。盖仿史汉吕后纪之例。不知史迁以政由后出,故高纪后,即立后纪。至班固则先立孝惠纪,孝惠崩,始立后纪。其体例已截然。以少帝既废,所立者非刘氏子,故不得以伪主纪年,而归之于后也。若东汉则各有帝纪,即女后临朝,而用人行政已皆编在帝纪内,何必又立后纪?

  新唐书武后已改唐为周,故朝政则编入后纪。宫闱琐屑事,仍立后传,较有斟酌。  宋史度宗本纪后,附瀛国公及二王,不曰帝而曰瀛国公、曰二王,固以著其不成为君,而犹附于纪后,则以其正统绪余,已登极建号,不得而没其实也。

  至马令、陆游南唐书作李氏本纪、吴任臣十国春秋,为僭大号者皆作纪,殊太滥矣。其时已有梁、唐、晋、汉、周称纪,诸国皆偏隅,何得亦称纪耶?  金史于太祖本纪之前,先立世纪以叙其先世。此又仿尚书世纪之名,最为典切。

  世家

  史记卫世家赞:“余读世家言”云云,是古来本有世家一体,迁用之以记王侯诸国。

  汉书乃尽改为列传(按班固传:改世家为列传,系其父彪变例)。传者,传一人之生平也。王侯开国,子孙世袭,故称世家。今改作传,而其子孙嗣爵者,又不能不附其后,究非体矣。然自汉书定例后,历代因之。

  晋书于僭伪诸国数代相传者,不曰世家而曰载记。盖以刘、石、符、姚诸君,有称大号者,不得以侯国例之也。  欧阳修五代史,则于吴、南唐、前蜀、后蜀、南汉、北汉、楚、吴、越、闽、南平皆称世家。

  宋史因之,亦作十国世家。

  辽史于高丽、西夏,则又变其名曰外记。

  表

  史记作十表,仿于周之谱牒,与纪传相为出入。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功名表著者,既为立传,此外大臣无功无过者,传之不胜传,而又不容尽没,则于表载之。作史体裁,莫大于是。

  故汉书因之,亦作七表。以史记中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表皆无与于汉也。其余诸侯,皆本史记旧表,而增武帝以后沿革以续之。惟外戚恩泽侯表,史记所无。又增百官公卿表,最为明析。另有古今人表,既非汉人,何烦胪列。且所分高下,亦非定评,殊属赘设也。

  后汉、三国、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及南北史皆无表。

  新唐书宰相、方镇、宗室世系三表。

  薛五代史无表。欧五代史亦无表。但有十国世家年谱。

  宋史有宰相、宗室二表。

  辽史立表最多。有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外戚表、游幸表、部属表、属国表。表多则传可省,此作史良法也。  金史宗室、交聘二表。  元史后妃、宗室世系、诸王、公主、三公、宰相六表。  明史诸王、功臣、外戚、宰辅、七卿,共五表。

  后人有因各史无表而补之者:伏无忌、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边韶、崔寔、延笃作百官表,皆不传。袁希之又有汉表,熊方有后汉表,李焘作历代宰相年表,皆所以补前人之缺。近时万斯同又取历代正史之未著表者一一补之,凡六十篇,益以明史表十三篇,最为详赡。

  书志

  八书乃史迁所创,以纪朝章国典。

  汉书因之,作十志。律历志则本于律书、历书也。礼乐志则本于礼书、乐书也。食货志则本于平准书也。郊祀志则本于封禅书也。天文志则本于天官书也。沟洫志则本于河渠书也。此外又增刑法、五行、地理、艺文四志。

  其后律历、礼乐、天文、地理、刑法,历代史皆不能无。

  后汉书改地理为郡国。又增礼仪、祭祀、百官、舆服四志。

  三国无志。  晋、宋、齐书,大概与前书同。惟宋书增符瑞志。齐书亦有祥瑞志。  梁、陈书及南史无志。

  魏书改天文为天象,地理为地形,祥瑞为灵征,余皆相同,而增官氏、释老二志。  齐、周及北史皆无志。

  隋书本亦无志,今志乃合梁、陈、齐、周、隋并撰者。其艺文则改为经籍。

  新唐书增仪卫、选举、兵制三志。

  薛五代史志类有减无增。欧五代史另立司天、职方二考,亦即天文、地理而变其名也。

  宋史诸志与前史名目多同。  惟辽史增营卫、捺钵、部族、兵卫诸志,其国俗然也。  金元二史志目与宋史同,惟少艺文耳。

  明史志目与宋史同,其艺文志内,专载明人著述,而前代书流传于世者不载。  列传  古书凡记事、立论及解经者,皆谓之传,非专记一人事迹也。(说见陔余丛考)其专记一人为一传者,则自迁始。又于传之中,分公卿将相为列传,其儒林、循吏、酷吏、刺客、游侠、佞幸、滑稽、日者、龟策、货殖等,又别立名目,以类相从。

  自后作史者,各就一朝所有人物传之,固不必尽拘迁史旧名也。如汉书少刺客、滑稽、日者、龟策四传,而增西域传。盖无其人不妨缺,有其事不妨增。至外夷传则又随各朝之交兵通贡者而载之,更不能尽同也。

  惟货殖一款,本可不立传,而汉书所载货殖,又多周秦时人,与汉无涉,殊亦赘设。

  后汉书于列传,儒林、循吏、酷吏外,又增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等传。

  三国志名目有减无增。

  晋书改循吏为良吏,方术为艺术,不过稍易其名。又增孝友、忠义二传。其逆臣则附于卷末,不另立逆臣名目。

  宋书但改佞幸为恩幸。其二凶亦附卷末。(二凶:刘劭、刘浚)

  齐书改文苑为文学,良吏为良政,隐逸为高逸,孝友、忠义为孝义,恩幸为幸臣,亦稍变其名。其降敌国者,亦附卷末。

  梁书改孝义为孝行,又增止足一款。其逆臣亦附卷末。

  陈书及南史亦同。惟侯景等另立贼臣名目。  后魏书改孝行为孝感,忠义为节义,隐逸为逸士,宦者为阉宦,亦稍变其名。其刘聪、石勒、晋、宋、齐、梁俱入外国传。

  北齐各传名目,无所增改。  周书增附庸一款。

  隋书改忠义为诚节,孝行又为孝义,余与前史同。而以李密、杨玄感次列传后。宇文化及、王世充附于卷末。

  北史各传名目,大概与前史同,增僭伪一款。

  旧唐书诸传名目,亦与前史同。其安禄山等,亦附卷末,不另立逆臣名目。

  新唐书增公主、藩镇、奸臣三款。逆臣中又分叛臣、逆臣为二,亦附卷末。

  薛五代史增世袭一款。  欧五代史另立家人、义儿、伶官等传。其历仕各朝者,谓之杂传。又分忠义为死节、死事二款。又立唐六臣传。盖五代时事多变局,故传名亦另创(创)也。

  宋史增道学一款及周三臣传,余与前史同。

  辽史改良吏为能吏,余与前史同。另有国语解。

  金史无儒学,但改外戚为世戚,文苑为文艺,余与前史同。亦另有国语解。

  元史增释老,余亦与前史同。

  明史各传名目,亦多与前史同,增阉党、流贼及土司传。

  史记编次

  史记列传次序,盖成一篇,即编入一篇,不待撰成全书后,重为排比。

  故李广传后,忽列匈奴传,下又列卫青、霍去病传。朝臣与外夷相次,已属不伦。然此犹曰:诸臣事皆与匈奴相涉也。  公孙弘传后,忽列南越、东越、朝鲜、西南夷等传,下又列司马相如传。相如之下,又列淮南、衡山王传。循吏后,忽列汲黯、郑当时传。儒林酷吏后,又忽入大宛传。

  其次第皆无意义,可知其随得随编也。

  褚少孙补史记不止十篇

  汉书司马迁传谓:“史记内十篇,有录无书。”颜师古注引张晏曰:“迁没后,亡景纪、武纪、礼书、乐书、兵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蒯成列传,凡十篇。元、成间,褚少孙补之,文词鄙陋,非迁原本也。”是少孙所补,只此十篇。

  然细按之,十篇之外尚有少孙增入者。  如外戚世家:增尹、邢二夫人相避不相见。及钩弋夫人生子,武帝将立为太子,而先赐钩弋死。又卫青本平阳公主骑奴,后贵为大将军,而平阳公主寡居,遂以青为夫等事。  田仁传后增:仁与任安,皆由卫青舍人,选入见帝。二人互相举荐,帝遂拔用之等事。

  又张苍、申屠嘉传后增记征和以后为相者。车千秋之外,有韦贤、魏相、丙吉、黄霸,皆宣帝时也。韦元成、匡衡,则元帝时也。

  此皆少孙别有传闻,缀于各传之后。今史记内,各有“褚先生曰”以别之,其无“褚先生曰”者,则于正文之下,另空一字以为识别。此少孙所补,显然可见者也。

  又有就史迁原文而增改者。

  楚元王世家后,叙其子孙有至地节二年者,则宣帝年号也。

  齐悼惠王世家后,叙朱虚侯子孙,有至建始三年者,则成帝年号也。

  此皆在迁后,而迁书内见之,则亦少孙所增入也。

  李广利之降年考

  又史记匈奴传:“太初四年,且鞮侯单于立。其明年,浞野侯亡归。又明年,汉使李广利击右贤王于天山。又使李陵出居延陵,败降匈奴。”则天汉二年也。“又二年,汉使广利出朔方,与匈奴连战十余日。广利闻家已族灭,遂降匈奴。”则应是天汉四年事。

  然汉书武帝纪:“天汉二年,李陵降匈奴。”此与传同。而“广利之降,则在征和三年”。距“天汉四年”,尚隔七年,殊属歧互。不知者,必以史迁为及身亲见,与班固事后追书者不同,自应以史记为准。然征和元年,巫蛊事起。三年,太子斩江充,战败自杀。而广利之降,则以太子既死之明年。广利出击匈奴,丞相刘屈牦饯于郊外。广利以太子既死,属屈牦劝上立昌邑王为太子。昌邑王者,广利妹李夫人所生子,广利甥也。此语为人所告发,帝遂诛其家。广利闻之,乃降匈奴。是广利之降,在卫太子死后。而太子之死,实在征和二年。此等大事,汉书本纪,编年纪载,断无差误。则广利之降,必不在天汉四年明矣。

  再以汉书匈奴传核对。则李陵降匈奴以前,皆与史记匈奴传同。“陵降后二年,广利出兵,与单于连战十余日,无所得,乃引还。”并未降匈奴也。“又明年,匈奴且鞮侯单于死,狐鹿姑单于立,是为汉太始元年。狐鹿姑立六年,遣兵入寇上谷、五原、酒泉,汉乃又遣广利出塞,战胜追北,至范夫人城。闻妻子坐巫蛊事被收,乃降匈奴。”计其岁年,正是征和三年之事。与武帝纪相合。

  则知史记匈奴传末所云“天汉四年,广利降匈奴者”,非迁原本也。迁是时目击其事,岂有错误年岁至此。盖迁所作传,仅至李陵降后二年,广利出塞不利引还便止。(迁自叙谓讫于太初,则并在陵降匈奴之前)而褚少孙于数十年后,但知广利降匈奴之事,不复细考年代,即以系于天汉四年出兵之下,故年代错误也。

  可知史记十篇之外,多有少孙所窜入者。  按史公自叙:“十二本纪、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共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是史公已订成全书。其十篇之缺,乃后人所遗失,非史公未及成而有待于后人补之也。班固作迁传,但云:“十篇有录无书”,而不言少孙所补。然班书内燕王旦等封策,及平阳公主以卫青为夫等事,皆采少孙语入列传。则知少孙所补,久附史记并传矣。  又案史公自序,作武帝纪,谓:“汉兴五世,隆在建元,外攘夷狄,内修法度,与封禅,改正朔,易服色,故作今上本纪。”是迁所作武纪,凡征匈奴、平两越、收朝鲜、开西南夷,以及修儒术、改夏正等事,必按年编入,非仅侈陈封禅一事也。今少孙所补,则系全取封禅书下半篇所叙武帝事,遂以作武帝本纪。凡封禅书中所云“今上”,皆改曰“武帝”(中尚有一“今上”字未改),其文字稍异者,惟“亳人谬忌”,武纪改云“薄诱忌”。“少翁以书置牛腹中,天子识其手书。”武纪改云“天子疑之,有识其手书者”而已。武纪赞亦全用史公封禅书后文,无一字改易。

  因思少孙所补,大概多钞录旧文,不必自作。

  如龟策传内“宋元王与卫平论龟之文”,皆是韵语,此必掌故中本有此文字。其后所云:“首仰首俯,足开肣开”之类,亦是当时龟卜成法,特少孙钞入以补缺耳。  至扁鹊、仓公传,虽非少孙所补,然淳于意答文帝诏问之语,所治何人,所疗何症,自成一篇。亦必当时有此现成文字而钞入者。使史迁为之,必不如此琐屑。窃意扁鹊传,史迁原文也;仓公传,亦少孙钞入者也。  褚少孙,沛人。尝受诗于王式。后应博士弟子选。由是鲁诗有张、唐、褚氏之学。(张长安、唐长宾与少孙同受业王式。汉书儒林传)

  史记有后人窜入处

  史记田儋传赞,忽言“蒯通辩士,著书八十一篇。项羽欲封之而不受。”

  此事与儋何涉而赞及之。

  司马相如传赞,谓“相如虽多虚词滥说,然其要归,引之节俭。扬雄以为靡丽之赋,劝百讽一,犹驰骋郑卫之音,曲终而奏雅,不已亏乎!余采其语可论者,著于篇”云云。

  按雄乃哀、平、王莽时人,史迁何由预引其语?此并非少孙所补,而后人窜入者也。汉书相如传赞正同,岂本是班固引雄言作赞,而后人反移作史记传赞耶?  外戚世家叙卫子夫得幸之处,不曰“今上”而曰“武帝”,此或是少孙所改耳。  史记律书即兵书

  史记所缺十篇,张晏谓“礼书、乐书、兵书”。颜师古据史记目录“但有律书而无兵书”以驳张晏之误。不知律书即兵书也。迁自序云:“非兵不强,非德不昌。司马法所从来尚矣。太公、孙、吴、王子(徐广曰王子成甫)能绍而明之,故作律书”云云。是迁所作律书即兵书也。

  今褚少孙所补序亦云:“六律为万事根本,其于兵械尤重,遂极论秦时黩武,汉定天下,偃兵息战等事。”是亦尚见兵律相关之意。而其传则又专序律吕上生下生之法,与兵事毫不相涉,此篇最无头绪。盖少孙补作时,见迁序目有司马法、太公、孙、吴字样,故其序以兵律相关为言。至其正文,则以律书为名,遂专取律吕以实之,而与兵事不相涉也。

  张晏谓兵书者,专指史迁序目而言。颜师古驳之者,专据少孙所补律吕而言。度史迁原文,必有兵与律相应之故,惜不可考矣。

  史记变体

  史记曹参世家叙功处,绝似有司所造册籍。自后樊哙、郦商、夏侯婴、灌婴、傅宽、靳歙、周鲽等传记功,俱用此法,并细叙斩级若干、生擒若干、降若干人,又分书身自擒斩若干、所将卒擒斩若干,又总叙攻得郡若干、县若干,擒斩大将若干、裨将若干、二千石以下若干,纤悉不遗,另成一格。

  盖分封时所据功册,而迁料简存之者也(张良传:以诸将未定封,上急趣丞相、御史定功行封,是必先有功册)。然亦可见汉初起兵,即令诸将各立简牍以纪劳绩,无枉无滥,所以能得人死力以定大业也。

  又张苍、任敖、周昌合为一传。窦婴、灌夫、田蚡亦合为一传,似断不断,似连不连,此又是一体。汉书皆全用之。

  汉书韩安国传下半篇,全载王恢与安国辩论击匈奴事,一难一答,至十余番,不下断语,亦一奇格。

  汉王父母妻子

  高祖纪称:“汉王之二年,定三秦,将五诸侯兵,破彭城。寻为项羽所败,西奔过沛,使人求家室,家室已亡去。道遇孝惠、鲁元公主,载以行。而家属反遇楚军,为羽所得,常置军中为质。”  据史记谓是时羽取汉王“父母妻子”置军中。  汉书则但谓取“太公、吕后”而不言父母妻子。

  其后羽与汉王约,中分天下,以鸿沟为界,遂归汉王家属。

  据史记谓归汉王“父母妻子”。

  而班书亦但言归“太公、吕后”,而不言父母妻子。盖(班)以高祖之母,久已前死(高祖起兵时,母死于小黄),羽所得者,但有太公、吕后。而以史记所云“父母妻子”者,不过家属之通称,非真有母与子在项羽军中,故改言太公、吕后也。

  不知高祖母虽已前死,而楚元王为高祖异母弟,则高祖尚有庶母也。

  史记谓同母少弟,汉书则谓同父少弟。颜师古注言“同父,则知其异母也。”按吴王濞传:“晁错曰:‘高帝大封同姓庶弟元王王楚四十余城。’”则元王乃异母弟无疑。陆机汉高功臣颂:“侯公伏轼,皇媪来归。”正指侯公说项羽,羽归汉王家属之事。曰“皇媪来归”,明言汉高之母也。

  孝惠帝尚有庶兄肥,后封鲁为悼惠王。当高祖道遇孝惠时,与孝惠偕行者,但有鲁元公主,则悼惠未偕行可知也。悼惠既未偕行,又别无投归高祖之事,则必与太公、吕后同为羽所得。故高祖有子在项军也。

  然则史记所谓“父母妻子”,乃无一字虚设,而汉书改云“太公、吕后”,转疏漏矣。

  五世相韩

  史记称“张良以五世相韩,故为韩报仇”。

  然五世指韩王而言。谓“韩王五世皆张氏为相”,非“张氏五世皆相韩”也。

  良大父开地相韩昭侯及宣惠王、襄哀王,良父相厘王及悼惠王,是为五世。颜师古注:“从昭侯至悼惠王,凡五君也。”

  过秦论三处引用

  贾谊过秦论,大指谓“秦尚法律,不施仁义,以至一夫作难,天下土崩。”

  史迁用之秦本纪后,最为切当。

  乃褚少孙又引之于陈涉世家后,则以其中有“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数语,故牵用之。然已非正旨矣。

  班固又于陈涉、项羽传后引此及史迁所论项羽者,以作二人传赞。未免数典而忘其祖也。

  再汉书武帝以前,纪传多用史记文,而即以为己作,未尝自言引用史迁云云。所引过秦论及战国策、陆贾新语之文,亦即以为己作,未尝自言引用某人。盖古人著述,往往如此,不以钞窃为嫌也。(汉书五行志记秦始皇滈池君遗璧之事,却书明引用史记之文)

  史记自相岐互处

  史记田儋传:项梁趣齐进兵,共击章邯。儋欲楚杀田假,然后出兵。  据项羽纪:项梁曰“假与国之王,穷来归我,杀之不义。”

  而田荣传则以此语为楚怀王之言。

  齐悼惠王传:悼惠子哀王将发兵诛诸吕,乃先诱燕王刘泽入齐。使祝午至燕,发其国兵并将之。泽不得归,乃愿往长安,议立哀王为帝。哀王遂资其行。

  而泽传不言被诱入齐事,但云:太后崩,泽即曰:“帝少,诸吕用事,刘氏孤弱。”遂与齐合兵,而泽先至长安。(汉书亦同)

  朱建传谓:“黥布欲反,建谏之不听,布诛,建得不诛。事在黥布传中。”云云。

  今布传无此语。

  佞幸传序:“高祖有籍孺,孝惠有闳孺。”

  而朱建传又云:“孝惠有闳籍孺。”是并二人为一人。

  汉书亦云闳籍孺。

  郦食其传既叙“食其见高祖之事”,

  而朱建传又重叙“郦生见高祖之事”,与彼传小异。

  周仁传:“仁以不洁清得幸。景帝崩,仁尚为郎中令,终无所言,景帝以此再自幸其家。”  案既云“景帝崩”,乃又云“景帝再幸其家”,文义不顺。

  汉书删“景帝崩”三字便明。  田仁传:“戾太子斩江充,发兵与丞相刘屈牦战”之事,

  既云“丞相令司直田仁闭守城门,因纵太子,下吏诛死。”下又云:“仁发兵,长陵令车千秋上变,仁族死陉城。”文既繁复,且不可解。

  史汉不同处

  一代修史,必备众家记载,兼考互订,而后笔之于书。

  观各史艺文志,所载各朝文士著述,有关史事者,何啻数十百种。当修史时,自必尽取之。彼此校核,然后审定去取。其所不取者,必其记事本不确实,故弃之。

  而其书或间有流传,好奇之士往往转据以驳正史,此妄人之见也。

  即如班固作汉书,距司马迁不过百余年,其时著述家岂无别有记载?倘迁有错误,固自当据以改正。乃今以汉书比对,武帝以前,如高祖纪及诸王侯年表、诸臣列传,多与史记同。并有全用史记文,一字不改者。然后知正史之未可轻议也。

  其间有不同者,张泌有汉书刊误、朱子文有汉书辨正、刘巨容有汉书纂误,今皆不传。

  现存者惟刘攽汉书刊误、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皆不过就本书中穿穴订正,非于此二书外,别有援据以资辨驳也。

  刘仁翁有班马异同,盖亦就史记、汉书岐互处分别指出,今少有其本。

  姑以此二书比对,摘其不同者列于后:

  韩信击魏豹。史记在“汉三年”,汉书在“二年”。

  韩信袭杀龙且。史记在“三年”,汉书在“四年”。

  诸侯会垓下。史记在“四年”,汉书在“五年”。

  项羽使海春侯曹咎守成皋,为汉王所虏。史记在“刘项同军广武之后”,汉书在“同军广武之前”。

  徙王韩信于楚。史记在“汉王即帝位后”,汉书在“杀羽未即位前。”

  萧何造未央宫。史记在“八年”,汉书在“七年”。

  黥布封九江王后。史记谓“七年朝陈,八年朝洛阳。”汉书谓“六年朝陈,七年朝洛阳。”  二书纪事,每差一年。  项羽、陈涉二人。史记称“项王、陈王”,汉书改为列传,故皆称名。

  史记“项羽立田都为齐王,田荣怒,乃杀都自立为齐王。”汉书谓“荣攻都,都走降楚。”

  史记项纪、高纪皆言“项羽徙义帝长沙都郴。使衡山王、临江王击杀义帝。”汉书高纪则云“羽使九江王布击杀义帝于郴。”(颜师古注谓:“衡山、临江、九江三王,羽皆使杀义帝,而击杀者乃九江王也。)

  史记项纪:“楚军败于定陶,项梁死,楚怀王恐,乃从盱眙徙彭城,并项羽、吕臣军自将之。”汉书谓“羽与沛公等,闻项梁死,乃徙怀王,都于彭城。”

  项羽分王诸将。史记“先叙诸将分王毕,方叙徙楚怀王于长沙。”汉书则“先叙徙怀王,然后分王诸将。”

  史记分王诸将“韩王成都阳翟。”汉书无“都阳翟”三字。以成虽有此封,实未至国也。(案史记成无军功,羽不使之国,与俱至彭城,杀之。)

  史记“田荣击杀济北王田安,并王三齐。”汉书“彭越击杀田安,荣遂王三齐。”

  史记“项羽美人名虞。”汉书谓“姓虞氏。”

  史记“汉骑将追项羽,为羽所叱,人马俱惊者为赤泉侯,而不著姓名。”汉书则曰“杨喜”。然史记“羽死后,分其四体者”有杨喜,又不言即赤泉侯。

  史记“张耳传:外黄富人女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谓所嫁者乃庸奴,故逃之,至父客处也。汉书谓“庸奴其夫,亡抵父客。”则富人女以夫为庸奴,故去之也。

  史记,卢绾、陈豨分两传。汉书两人合为一传。以绾之反,因陈豨事见疑而起也。

  荆王刘贾,史记谓“不知其何属。”汉书谓“高祖从父兄。”

  燕王刘泽,史记谓“诸刘远属。”汉书谓“高祖从祖兄弟。”  任敖传,史记谓“高后崩,敖不与大臣共诛诸吕,故免官。”汉书“皆与大臣共诛诸吕,后坐事免官。”

  史记“倪宽在儒林尚书条内,董仲舒在儒林春秋条内。”汉书皆改入列传。

  史记“循吏传载周秦间人:孙叔敖、子产、公仪休、石奢、李离。”汉书所载则“文翁、王成、王霸、朱邑、龚遂、召信臣”,皆汉人也。

  史记“张汤在酷吏传。”汉书以其子孙多为名公卿,乃以汤另入列传。”其他酷吏、游侠、佞幸,内较史记,各有所增,则皆迁以后人也。惟货殖传多仍史记之旧。列入白圭、猗顿、乌氏、巴寡妇清等,但去子贡耳。诚思汉书也,而叙周秦间人耶?

  史记儒林传“以诗为首,次尚书,次礼,次易,次春秋。”汉书儒林传“以易为首,次尚书,次诗,次礼,次春秋。”

  史记“高祖为亭长,以竹皮为冠,令求盗之薛治之。”(求盗者,亭长之副也。薛有作冠师,故令其副至薛,使冠师治之。)汉书但云“令求盗之薛治。”(删一“之”字便不明)

  史记“秦始皇以东南有天子气,乃东游以厌之。高祖即自疑,隐于芒砀山泽之间。吕后以其所居处,常有云气,求辄得之。”汉书删却“即自疑”三字。高祖以匹夫而以天子自疑,正见其志气不凡也。汉书删此三字,便觉无意。

  史记“沛公破丰,命雍齿守之。齿以丰降魏,沛公攻之,不能下。项梁益沛公五千兵攻丰。”而不言攻之胜负。汉书则云“攻丰拔之,雍齿奔魏。”

  史记“汉王败入关,又东出。袁生说汉王出武关,令荥阳、成皋间且得休息。”汉书作“辕生”。

  陈涉传。汉书改“伍徐”曰“伍逢”,“朱房”曰“朱防”。

  史记“项羽烧秦宫东归,说者讥其沐猴而冠。”汉书“说者乃韩生也。”

  吴王濞传。史记“高祖封兄仲为郃阳侯”。汉书作“合阳侯”。

  韩信传。史记“汉王之败彭城,信收兵,与汉王会荥阳。”汉书谓“信发兵,与汉王会荥阳。”案是时,信未有分地,从何发兵,盖收集溃卒耳。“收”字得实。  张良传。史记“载其所致四皓姓名:东园公、甪里先生(复姓,通“角”)、绮里季、夏黄公。”汉书但云“四人”,不著氏名。

  周勃传。史记“沛公拜勃为虎贲令。”汉书作“襄贲令”。  史记“周文”,汉书作“周仁”,“张叔”,汉书作“张驱”。  史记梁平王传“有告变者曰‘类犴反’”汉书作“犴反”。又史记“告变后验实,削梁八城,梁尚有十城。”汉书则云“削五县,尚有十城。”  史记田蚡传“景帝后三年,封蚡为武安侯。”汉书则云“武帝初即位,蚡以舅封武安侯。”案景帝后三年,正是武帝即位之岁。蚡乃武帝所封,特是时尚未改元故耳。

  李广传。史记“广为匈奴所得,络而盛两马间,广佯死,睨其旁一胡儿,骑善马,乃腾而上,推堕儿,乘其马归。”汉书谓“抱胡儿,鞭马南驰。”

  李陵传。史记“陵降匈奴,汉闻单于以女妻陵,遂族其母妻子。”汉书谓“汉闻李陵教匈奴为兵,遂族其母妻子。后乃知教兵者李绪,非李陵也。”

  史汉互有得失  垓下之战  史记高祖纪,叙韩信、孔将军、费将军等战颇详。

  汉书高纪,但撮叙数语。然杀项羽是汉王一大事。汉书略之,殊失轻重。

  高祖纪末

  史记但记其诸子。汉书独总叙高祖之明达好谋,虽日不暇给,而规模宏远。史记少此议论。

  又史记高纪,既叙高祖八男,而吕后纪内又叙之,殊复。汉书两纪俱不叙,另立高五王传。

  孝文纪

  史记于后六年,忽总叙帝之节俭宽厚,下方叙后七年六月帝崩,殊属非法。总叙自应在帝崩后也。汉书取此语作赞。  吴王濞传

  史记“晁错议削诸王地。楚王戊以在薄太后服中有奸,削东海郡。因削吴之豫章、会稽二郡。及前二年,削赵王河闲郡、胶西王六县。汉廷臣方议削吴,吴王恐削地无已,因此发谋。”案是时廷臣所议削者,即豫章、会稽也。故下文云“及削豫章、会稽,书至,吴王遂反。”今先云“削吴之豫章、会稽”,下又云“方议削吴”,是又于二郡外,再议削矣。则下文所谓“及削豫章、会稽,书至”者,又何说耶?

  汉书先删去“削豫章、会稽”字,但云“削楚及赵胶西地,廷臣方议削吴,及削豫章、会稽,书至,吴王遂反。”较为明析。

  七国反时

  史记谓“胶西王听吴王计,约同反。遂发使约齐。临灾、胶东、济南、济北皆许诺。”汉书独无“济北”。

  按齐孝王传“是时孝王狐疑,不同反。寻被临灾等三国围急,阴与三国通谋,会路中大夫来,告汉兵且至,遂坚守。及汉将栾布等解三国围后,闻齐亦通谋,将伐之,孝王惧自杀。而济北王以城坏未完,郎中令劫守其王,不得发兵,故亦不同反。后闻齐王自杀,济北王亦欲自杀,梁孝王为之辨雪,乃得不坐。”(邹阳传)

  据此,则齐与济北二王,亦非必能坚守之人。史记谓“胶西来约同反时,齐、济北皆许诺。”从其实也。汉书独无“济北”,则以其未成反也。然以其未成反而遂不列于约反之内,则齐王不惟不反,且有坚守之功,何以转列于从反之内乎?岂以齐王自杀,遂坐以反谋,济北免罪,则并其先欲从而不得反之处,概为隐讳耶?

  四国攻临灾时

  史记谓“胶西为渠率,与胶东、灾川、济南共攻临灾。”汉书则云“胶西、胶东为渠率,与灾川、济南共攻临灾。”案胶西听吴王之谋,使人约诸王反,则主兵者胶西也。汉书增胶东为主谋,亦非。

  淮南厉王传

  史记“高帝过赵,赵王献美人,帝幸之,有身。会贯高等谋反,帝令尽捕赵王家属系之。美人亦在系中。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闻,上方怒,未理。及美人生厉王,即自杀。吏奉厉王诣上,上令吕后母之。”

  汉书叙事亦同。而改美人告吏曰:“得幸上,有子。”案是时厉王尚未生也,何得先言有子。史记以为有身,较稳。

  厉王以罪废徙蜀

  史记谓“一路传送者,皆不听发车封。王谓侍者曰:‘吾以骄故,不闻过至此。人生一世间,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雍令发封,以死闻。”案既不发封,则王在车中与谁语,若有人共语,则饿死后,岂不声言,直待雍令发封始知耶?汉书“先叙王语,方叙传送者不敢发封,以致饿死。”文义较明。

卷二" 汉书移置史记文

  

  汉书武帝以前纪传,多用史记原文,惟移换之法,别见翦裁。

  如鸿门之会,沛公危急,赖项伯、张良、樊哙等得免。

  彭城之败,汉王道逢孝惠、鲁元,载以俱行。

  陈平间楚,使去范增。

  鸿沟解兵,张良、陈平劝汉王追楚。

  汉王至固陵,彭越、韩信兵不至,用张良策,分地王之,遂皆会兵等事。

  史记皆详于项羽本纪中。汉书则项羽传略叙数语,而此等事皆详于高祖纪内。盖史记为羽立纪,在高纪前,故大事皆先载羽纪,使阅者得其大概,而其下诸纪传,自可了然。汉书则项羽改作列传,次于帝纪世家之后,而高纪则在首卷,故此等事,必先于高纪详之,而羽传不必再叙也。

  吕后杀戚夫人及赵王如意。

  史记载吕后纪内,而外戚传叙吕后处不复载。汉书吕后纪,专载临朝称制之事,而杀戚姬等事,则入外戚传中。盖纪以记朝政,传以详细事,固各有所当也。

  齐悼惠王来朝,惠帝庶兄也。帝以家人礼,使坐上坐。吕后怒,欲酖之。帝起取卮(酒杯)为寿。吕后恐,急自起泛卮。

  此事史记在吕后纪内。汉书则入于齐悼惠传,而吕纪不载。

  韩信从至汉中,不见用亡走,萧何自追之,荐于汉王,遂拜大将。

  史记在信传内。汉书己详其事于高纪,故信传不复叙。

  蒯通说范阳令降武信君,又说武信君以侯印封范阳令。  史记在张耳、陈余传内。汉书另立通传详其事,故耳余传仅摘叙数语。

  卢绾反,高祖亲击邯郸,即用赵人为将。  史记详于绾传。汉书入高纪,故绾传不载。

  史记韩信传赞,另提出信贫时葬母,度其旁可置万家,以见其志度不凡。汉书则以此叙入信传。  韩信将击齐,闻郦食其已说下齐,欲止。蒯通曰:“将军受诏击齐,宁有诏止将军乎?何得无行也?”

  史记详信传内。汉书另入通传。

  蒯通说信三分鼎足之计至数千言。

  史记在信传内。汉书亦另入通传。

  吴、楚反,袁盎对景帝,以为不足忧。晁错在旁善其语。上问盎计安出,盎请屏人语,惟错尚在,盎又谓:“臣所言,人臣不得知。”乃并屏错避入东厢。盎遂请斩错以谢七国,上因斩错。

  史记以此事叙在吴王濞传内。汉书叙入错传而濞传删之。

  淮南王安与伍被谋反。被先谏之,继又为画策。其文甚丽。

  史记载入淮南王世家内。汉书另立伍被传,载此文而安传删之。  田叔传。史记载高祖过赵,嫚骂赵王。王之臣赵午、贯高等不平,谋逆。后事发,收捕赵王等。

  汉书以此事叙入赵王传,故田叔传不复详叙。

  汉书多载有用之文  晋?张辅论史汉优劣,谓“司马迁叙三千年事,惟五十余万言;班固叙二百年事,乃八十余万言。”以此分两人之高下。然有不可以是为定评者。

  盖迁喜叙事,至于经术之文,干济之策,多不收入,故其文简。固则于文字之有关于学问,有系于政务者,必一一载之。此其所以卷帙多也。

  今以汉书各传,与史记比对,多有史记所无而汉书增载者,皆系经世有用之文,则不得以繁冗议之也。摘开于后:

  贾谊传。史记与屈原同传。以其才高被谪,有似屈原,故列其吊屈赋、鵩鸟赋,而治安策竟不载。案此策皆有关治道,经事综物,兼切于当日时势。文帝亦多用其言,何得遗之?汉书全载。

  晁错传。载其教太子一疏,言兵事一疏,募民徙塞下等疏,贤良策一道。皆有关世事国计。

  路温舒传。载尚德缓刑疏。  贾山传。载其至言。  邹阳传。载其讽谏吴王濞邪谋一书。

  枚乘传。载其谏吴王谋逆一书。

  韩安国传。载其与王恢论伐匈奴事。恢主用兵,安国主和亲。反覆辩论,凡十余番。皆边疆大计。

  公孙弘传。载其贤良策,并待诏时上书一道,帝答诏一道。  以上皆史记无而汉书特载之者。其武帝以后诸传,亦多载有用章疏。

  韦元成传。载其宗庙议礼之文。原本经义,可为后世法。而并及匡衡、王舜、刘歆等所论庙制。案匡衡等皆元成以后之人,与元成何涉?以其于礼制互相发明,故并载元成传内。

  匡衡传。载其所上封事,元帝时论教化之原,成帝时论燕私之累,皆有关君德。

  总计汉书所载文字,皆有用之文。至如司马相如传所载子虚赋、喻蜀文、谏猎疏、宜春宫赋、大人赋(史记亦载)扬雄传载其反离骚、河东赋、校猎赋、长杨赋、解嘲、解难、法言序目,此虽无关于经术政治,而班固本以作赋见长,心之所好,爱不能舍,固文人习气,而亦可为后世词赋之祖也。  汉书增传

  汉书武帝以前王侯公卿,皆用史记旧文,间有史记无传而增立者。今列于后:

  史记无吴芮传,蒯通则附韩信传内,伍被则附淮南王传内。汉书俱另立传。

  史记有齐悼惠王世家,而赵隐王如意、赵共王恢、燕灵王建,皆无传。赵幽王友附于楚元王世家内。然皆高帝子也,何得阙之?汉书皆立传。

  景帝子为王者十三人。史记以同母者为一宗,作五宗世家。汉书则十三王各立传,而河间献王传,详叙其好古爱儒,所积书与汉朝等。鲁共王传叙其好治宫室,坏孔子宅,广其宫。因得壁中古书。史记皆不载。

  史记张骞附卫青传后,寥寥数语,而详其事于大宛传。汉书另立骞传。

  史记李陵附李广传后,但云陵将步骑五千人,出居延,与单于战,杀伤万余人,兵食尽,欲归,匈奴围陵,陵降匈奴,其兵遂没。得还者,四百余人。盖迁以陵事得祸,故不敢多为辨雪也。汉书特为陵立传,详叙其战功,极有精采。并述司马迁对上之语,为之剖白。

  史记无苏武传,盖迁在时,武尚未归也。汉书为立传,叙次精采,千载下犹有生气,合之李陵传,慷慨悲凉。使迁为之,恐亦不能过也。

  魏禧谓固密于体,而以工文专属之迁,不知固之工于文,盖亦不减子长耳。

  汉书增事迹  韩信传

  信贫时葬母营高燥地,度其旁可置万家。史记以此事作赞。汉书则叙于传内。

  又增汉王使信击魏豹。信问郦生:“魏得无用田叔为将乎?”曰:“柏直也。”信曰:“竖子耳。”遂进兵。

  又增信既虏豹,使人请汉王愿益兵三万,北举赵,东击齐,绝楚粮道,与大王会荥阳。汉王即与兵三万。史记但云:“汉王遣张耳,与信北击赵、代。”

  汉书高帝纪:汉王以韩信为左丞相,与曹参、灌婴俱击魏。食其还,汉王问“魏大将谁也?”对曰:“柏直。”王曰:“是口尚乳臭,不能当韩信。”

  楚元王传

  史记但载其封国生卒,及子孙承袭之事。  汉书增元王少时,尝与穆生、申生受诗于浮邱伯。后随高祖军中,出入卧内。及封楚王,又遣子郢至长安,与申公仍从浮邱卒业(修毕学业)。申公好诗,为鲁诗,元王次之,其诗传号曰元王诗。并其孙戊袭位,初为穆生设醴,后竟胥靡申公(以申公为服役之囚)等事。

  萧何传

  汉书增项羽负约,封沛公于巴蜀为汉王。汉王怒,欲攻羽。萧何力言不可,乃之国。

  王陵传

  史记:吕后欲王诸吕。问陵,陵曰:“不可。”问陈平,平曰:“可。”汉书增陵责平负先帝约,及平自解之语。

  淮南王传  淮南王安好文学及神仙之事,其始固贤王也。

  史记世家,开首即叙其以父厉王死,怨望欲叛,初不述其贤行。并其谏伐南粤一书最可传者,亦但载入严助传,而安世家内不载。

  汉书则增其好学,作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多,中书八篇,言神仙黄白(将丹药烧炼成金银)之事。武帝好文,每作报书,必令司马相如等视草。及安入朝献赋颂等事。

  石庆传  汉书增武帝责丞相一诏。

  李广传

  汉书增广斩霸陵尉自劾。武帝不责,反加奖誉一诏。

  卫青传

  汉书增青初为平阳公主骑奴,及后贵为大将军。而平阳主以夫曹寿有恶疾,当另嫁,问左右列侯谁贤?左右皆以大将军对。主笑曰:“是常骑从我,奈何用为夫!”左右曰:“于今尊贵无比。”遂以青尚主。案此事,本在褚少孙外戚世家遗事内。

  史迁是时,目击其事而不载入传。盖其时,青王贵盛,不敢直书以取怨也。汉书盖即取少孙所补。

  公孙弘传

  汉书增弘没后为相者,李蔡等十余人尽诛,惟石庆得善终。正以见弘之能得君也。

  郑当时传

  郑当时传末,汉书增翟公罢官,宾客皆散。后复官,旧时宾客又将来。乃署其门,有“一贵一贱,交情乃见。”等语。此本史记引之作赞语,已无甚关涉,而汉书增入当时传中,尤觉无谓。

  汉书书恒山王

  汉书吕后纪:孝惠帝张后无子,取后宫美人子,杀其母,名之,立为太子。惠帝崩,太子立,太后称制。立孝惠后宫子强为淮阳王,不疑为恒山王,弘为襄城侯,朝为轵侯,武为壶关侯。四年,帝自知非皇后子,而所生母被杀,出怨言,太后乃废之,以幽死。更立恒山王弘为帝。太后崩,大臣以弘及三弟皆非孝惠子,共诛之。(恩泽表、五行志并云皆吕氏子。周勃传亦云:吕后以计诈名他人子,杀其母,令孝惠子之。)

  由前所书,则弘等孝惠后宫子也;由后所书,则皆非孝惠子也。此已属岐互。  且先所书恒山王,则不疑也,弘则襄成侯也。后忽云立恒山王弘为帝,更不朋析。据史记则襄城侯本名山,因常山王(即恒山王)不疑薨,以山改封常山,王更名义,后立为帝,又名弘。始觉了了。此虽小节,亦见史记之密。

  汉书武帝记赞不言武功

  汉书武帝纪赞谓:“帝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举封禅,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焉可述。后嗣得遵洪业,有三代之风。以帝之雄才大略,不改文景之恭俭,虽诗书所称,何以加焉。”是专赞武帝之文事,而武功则不置一词。抑思帝之雄才大略,正在武功。

  因匈奴屡入寇,则使卫青七出塞,击收河南地,置朔方郡。公孙敖筑受降城,徐自为筑五原塞千余里,列亭障至卢朐,徙贫民实之。又使霍去病六出塞,击匈奴右地,降浑邪王,筑令居以西,置酒泉、武威、张掖、敦煌四郡。又使李广利伐大宛,斩其王母寡。自敦煌西至盐泽起亭障,屯田于轮台、渠黎。此开境于西与北者也。

  使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等取南粤,以其地为儋耳、珠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九郡。此开境于极南者也。

  又使杨仆及横海将军韩说等击东越,东越人杀其王余善降,遂徙东越之民于江淮而空其地。此开境于东境者也。

  又使唐蒙、司马相如讽谕西南诸夷,继遣中郎郭昌、卫平等,平南夷为牂柯郡,邛都为越嶲郡,莋都为沈黎郡,冉駹为文山郡,白马为武都郡。夜郎、滇王先后入朝,以滇地为益州郡。此开境于西南者也。

  又使杨仆及左将军荀彘击朝鲜,以其地为真番、临屯、乐浪、元菟四郡。此开境于东北者也。

  又使张骞等通西域,而三十六国君长皆慕化入贡。此开境于极西者也。  其中有秦所本有,已沦入外国而武帝恢复之者,如朔方、朝鲜、南越、闽越,秦时虽已内属,然不过羁縻(牵制维系)附隶,至武帝始郡县其地也。  并有秦所本无而新辟之者。西北则酒泉、敦煌等郡,南则九真、日南等郡,西南则益州等郡。而西域三十六国,又秦时所未尝闻也。

  统计武帝所辟疆土,视高惠文景时,几至一倍。西域之通,尚无与中国重轻。其余所增地,永为中国四至,千万年皆食其利。故宣帝时韦元成等议,以武帝丰功伟烈,奉为世宗,永为不毁之庙。

  乃班固一概抹煞,并谓其不能法文景之恭俭,转以开疆辟土为非计者。盖其穷兵黩武,敝中国以事四夷,当时实为天下大害。故宣帝时议立庙乐,夏侯胜已有“武帝多杀士卒,竭民财力,天下虚耗”之语。至东汉之初,论者犹以为戒。故班固之赞如此。其西域传赞,亦谓“光武闭玉门关,谢外国朝贡。虽大禹之叙西戎,文帝之却走马,殆无以过。”其持论犹此意也。

  汉帝多自立庙

  西汉诸帝,多生前自立庙。  汉书本记“文帝四年,作顾成庙。”注:“帝自为庙,制度狭小,若可顾望而成者。”贾谊策有云:“使顾成之庙,为天下太宗。”即指此也。

  景帝庙曰“德阳”,武帝庙曰“龙渊”,昭帝庙曰“徘徊”,宣帝庙曰“乐游”,元帝庙曰“长寿”,成帝庙曰“阳池”。俱见汉书注。

  汉初布衣将相之局

  汉初诸臣,惟张良出身最贵,韩相之子也。其次则张苍,秦御史。叔孙通,秦待诏博士。次则萧何,沛主吏掾(官府属员)。曹参,狱掾(监狱管理官)。任敖,狱吏(监狱管理员)。周苛,泗水卒史。傅宽,魏骑将。申屠嘉,材官(武卒)。其余陈平、王陵、陆贾、郦商、郦食其、夏侯婴等皆白徒。樊哙则屠狗者。周勃则织薄曲吹箫给丧事者。灌婴则贩缯者。娄敬则挽车者。一时人才皆出其中。致身将相,前此所未有也。  盖秦汉间为天地一大变局。  自古皆封建诸侯,各君其国,卿大夫亦世其官,成例相沿,视为固然。

  其后积弊日甚,暴君荒主,既虐用其民,无有底止。强臣大族,又篡弑相仍,祸乱不已。再并而为七国,益务战争,肝脑涂地。

  其势不得不变,而数千年世侯世卿之局,一时亦难遽变。于是先从在下者起。游说则范睢、蔡泽、苏秦、张仪等,徒步而为相。征战则孙膑、白起、乐毅、廉颇、王翦等,白身而为将。此已开后世布衣将相之例。

  而兼并之力,尚在有国者。天方藉其力以成混一,固不能一旦扫除之,使匹夫而有天下也。于是纵秦皇尽灭六国以开一统之局。使秦皇当日发政施仁,与民休息,则祸乱不兴。下虽无世禄之臣,而上犹是继体之主也。惟其威虐毒痡,人人思乱,四海鼎沸,草泽竞奋。

  于是汉祖以匹夫起事,角群雄而定一尊。其君既起自布衣,其臣亦自多亡命(作奸犯科,不顾性命之人)。无赖之徒立功以取将相,此气运为之也。

  天之变局,至是始定。

  然楚汉之际,六国各立后,尚有楚怀王心、赵王歇、魏王咎、魏王豹、韩王成、韩王信、齐王田儋、田荣、田广、田安、田布等,即汉所封功臣,亦先裂地以王彭、韩等。继分国以侯绛、灌等。盖人情习见前世封建故事,不得而遽易之也。  乃不数年而六国诸王皆败灭。汉所封异姓王八人,其七人亦皆败灭。则知人情犹狃于故见,而天意已另换新局,故除之易易耳。  而是时尚有分封子弟诸国,迨至七国反后,又严诸侯王禁制,除吏皆自天朝,诸侯王惟得食租衣税,又多以事失侯。  于是三代世侯世卿之遗法,始荡然净尽,而成后世征辟、选举、科目、杂流之天下矣,岂非天哉!  汉初诸侯王自置官属

  汉书齐悼惠王传赞云:“高祖初定天下,大封同姓诸侯,得自置御史大夫以下,汉但为置丞相而已。”此可见当日法制之疏也。

  今案悼惠初封,得自置二千石。(悼惠传)是二千石得自置也。

  田叔为人廉直,赵相言于赵王,张敖即以为郎中。(田叔传)是郎中亦自置也。

  薄昭与淮南厉王书云:“大王逐汉所置相二千石,而请自置,皇帝屈法许之。”是并得自置相矣。

  昭书又云:“今诸侯子为吏者,御史主;为军吏者,中尉主;出入殿门者,卫尉大行主;从蛮夷来归者,内史县令主。”如淳曰:“御史以下,皆王官也。”是诸侯王有此等官,以主诸事矣。

  至景帝以梁孝王属官韩安国为梁内史,孝王则欲以公孙诡为之,窦太后诏不许。是时已在七国反后,故禁令稍严。

  武帝以衡山王骄恣,乃为置吏二百石以上,则禁网更密矣。  其后又有左官附益阿党之法。诸侯王惟得食租衣税,贫者或乘牛车(悼惠传赞)。盖法制先疏阔而后渐严,亦事势之必然也。  武帝年号系元狩以后追建

  古无年号,即有改元,亦不过以某年改作元年。

  如汉文帝十六年,因新垣平侯日再中以为吉祥,乃以明年为后元年。

  景帝即位之七年,改明年为中元年。又以中元五年,改明年为后元年是也。

  至武帝始创为年号。朝野上下俱便于记载,实为万世不易之良法。

  然武帝非初登极即建年号也。

  据史记封禅书:武帝六年,窦太后崩。其明年征文学之士。明年,至雍郊,见五畤。以后则但云:其后、其后,而不著某年。

  下又云:“后三年,有司言‘元宜以天瑞命,不宜以一二数。一元曰建元。二元以长星见,曰元光。三元以郊得一角兽,曰元狩。’”

  是帝至元狩始建年号。从前之建元、元光等号,乃元狩后重制嘉号,追纪其岁年也。不然,则武帝六年,即应云建元六年,其下所云明年又明年,皆可书元光几年、元朔几年,岂不简易明白?而乃云明年后年耶!

  又案武帝自建元至元封,每六年一改元。太初至征和,每四年一改元。征和四年后,但改为后元年而无复年号,盖帝亦将终矣。

  汉儒言灾异

  上古之时,人之视天甚近。迨人事繁兴,情伪日起,遂与天日远一日。此亦势之无可如何也。即以六经而论:  易最先出,所言皆天道。

  尚书次之,洪范一篇,备言五福六极之征。其他诏诰,亦无不以惠迪从逆为吉凶。  至诗礼乐盛于商周,则已多详于人事,而天人相应之理略焉。如正月繁霜,诸作不一二见也。

  惟春秋记人事,兼记天变。盖犹是三代以来记载之古法,非孔子所创也。

  战国纷争,诈力相尚。至于暴秦,天理几于灭绝。  汉兴。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谷梁,数其祸福,傅以洪范(五行志序),而后天之与人又渐觉亲切。观五行志所载,天象每一变,必验一事。推既往以占将来,虽其中不免附会,然亦非尽空言也。

  昌邑王为帝无道,数出微行。夏侯胜谏曰“久阴不雨,臣下有谋上者。”时霍光方与张安世谋废立,疑安世漏言。安世实未言,乃召问胜。胜对洪范五行传云“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有下人谋上者。”光、安世大惊(胜传)。

  宣帝将祠昭帝庙,旄头剑落泥中,刃向乘舆。帝令梁邱贺筮之,云“有兵谋,不吉。”上乃还。果有任宣子章匿庙间,欲俟上至为逆。事发伏诛(贺传)。  京房以易六十四卦,更直日用事。以风雨寒温为候,各有占验。每先上疏,言其将然。近者或数月,远或一岁,无不屡中(房传)。

  翼奉以成帝独亲异姓之臣,为阴气太甚,极阴生阳,恐反有火灾。未几,孝武园白鹤馆火(奉传)。  是汉儒之言天者,实有验于人。故诸上疏者,皆言之深切著明,无复忌讳。

  翼奉谓:“人气内逆,则感动天地,变见于星气。犹人之五脏六体,脏病则气色发于面,体病则欠伸动于貌也。”

  李寻谓:“日失其度,晻昧无光。阴云邪气,在日出时者,为牵于女谒(嫔妃之言);日出后者,为近臣乱政;日中者,为大臣欺诬;日入时者,为妻妾役使所营也。”

  孔光谓:“皇之不极,则咎征荐臻。”其传曰:“有日月乱行,诸变异也。”

  而尤言之最切者,莫如董仲舒,谓:“国家将有失道之败,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以此见天心之仁爱人君,欲止其乱也。”  谷永亦言:“灾异者,天所以儆人君过失,犹严父之明诫,改则祸消,不改则咎罚。”

  是皆援天道以证人事,若有秒忽不爽者。而其时人君,亦多遇灾而惧。

  如成帝以灾异用翟方进言,遂出宠臣张放于外,赐萧望之爵,登用周堪为谏大夫。又因何武言,擢用辛庆忌。

  哀帝亦因灾异用鲍宣言,召用彭宣、孔光、何武,而罢孙宠、息夫躬等。

  其视天犹有影响相应之理,故应之以实不以文。  降及后世,机智竞兴,权术是尚,一若天下事,皆可以人力致,而天无权。即有志图治者,亦徒详其法制禁令,为人事之防,而无复有求端于天之意。故自汉以后,无复援灾异以规时政者。间或日食求言,亦只奉行故事。而人情意见,但觉天自天,人自人,空虚寥廓,与人无涉。

  抑思孔子修春秋:日食三十六、地震五、山陵崩二、彗星见三、夜恒星不见、星陨如雨一、火灾十四,以及五石陨坠、六鹢退飞、多麋、有蜮、鹆来巢、昼暝晦、大雨雹、雨木冰、李梅冬实、七月霜、八月杀菽之类。大书特书不一书,如果与人无涉,则圣人亦何事多费此笔墨哉?

  汉书艺文志,有刘向五行传十一卷。是以言五行传者,皆以为刘向所作。

  然汉书五行志,先引经曰,则洪范本文也,次引传曰。颜师古初未注明何人所作。今观夏侯胜引洪范五行传以对张安世,则武帝末已有是书,不自刘向始也。

  汉代言阴阳灾异者,惟眭孟与胜同时。其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李寻、解光等,皆在胜后(见眭、宏、寿传赞)。则胜所引,必非诸人所作也。

  在胜前者,有董仲舒、夏侯始昌。然仲舒之阴阳,本之春秋,不出于洪范。今仲舒所著繁露具在,初无推演五行之处。  至尚书虽自景帝时伏生所传,而伏生亦未言洪范灾异。其弟子作尚书大传,亦无五行之说。

  惟夏侯始昌以尚书教授,明于阴阳,先言柏梁台灾日,至期果验。自董仲舒、韩婴死后,武帝甚重始昌。然则胜所引洪范五行传,盖即始昌所作也。其后刘向又推演之,成十一篇耳。

  汉重日食

  汉文帝诏曰:“人主不德,则天示之灾。今日食适见于天,灾孰大焉。”  宣帝诏曰:“皇天见异,以戒朕躬。”

  光武诏曰:“吾德薄致灾,谪见日月,战栗恐惧,夫何言哉。今方念愆,庶消厥咎。其令百官,各上封事。上书者,不得言圣。”

  明帝诏曰:“朕奉承祖业,无有善政。日月薄蚀,彗孛见天。虽夙夜勤思,而知能不逮。今之动变,倘有可救,其言事者,靡有所讳。”又诏曰:“朕以无德,下贻人怨,上动三光,日食之变,其灾尤大。春秋图谶,所谓至谴。永思厥咎,在予一人。”

  章帝诏曰:“朕之不德,上累三光,震栗切切,痛心疾首。前代圣君,博思咨诹,有开匮反风之应。今予小子,徒惨惨而已。”  以上诸诏,皆有道之君,太平之世,尚遇灾而惧如此。

  他如西汉成帝建始三年、河平元年、永始二年之诏;哀帝元寿元年之诏、东汉和帝永元六年之诏,虽庸主亦以灾异为忧。

  甚至明帝永平十三年日食,三公亦皆免冠自劾。

  盖汉时去古未远,经传垂戒之语,师友相传。

  如孔光论:“日者众阳之宗,人君之表。君德衰微,则日蚀应之。”  谷永以正月朔日蚀为兵乱将作。  刘向并以春秋日食三十六,为弑君三十六之应。  郑兴亦疏言:“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今孟夏纯干,阴气未作,其灾尤重。”  马严亦疏言:“日者众阳之长,食者阴侵之征。是阴盛陵阳之象也。”  丁鸿亦以为臣陵君之象。

  盖皆圣贤绪论,期于修德弭灾,初不以为次舍躔度之常,不关人事也。  汉诏多惧词  文帝诏曰:“朕以不敏不明,而久临天下,朕甚自愧。”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

  元帝诏曰:“元元(人民)大困,盗贼并兴,是皆朕之不明。政有所亏,咎至于此,朕甚自耻。为民父母,若是之薄,谓百姓何。”又诏曰:“朕晻于王道,靡瞻不眩,靡听不惑,是以政令多违,民心未得。”

  东汉明帝诏曰:“朕承大运,继体守文,不知稼穑之艰难。惧有废失,若涉渊冰,而无舟楫。实赖有德,左右小子。”又诏曰:“比者水旱不时,边人食寡。政失于上,人受其咎。”

  章帝即位诏曰:“朕以无德,奉承大业。夙夜战栗,不敢荒宁(怠惰纵乐)。而灾异仍见,与政相应。朕既不明,涉道日寡。又选举乖实,俗吏伤人,官职耗乱,刑章不中。可不忧欤。”岐山得铜器,诏曰:“今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民之无良,相怨一方。斯器曷为来哉?”

  和帝诏曰:“朕奉承鸿烈,阴阳不和,水旱违度,而未获忠言至谋,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叹,用思孔疚。”又诏曰:“比年不登,百姓虚匮,京师去冬无雪,今春无雨,黎民流离,困于道路。朕痛心疾首,靡知所济。瞻仰昊天,何辜今人。”  安帝诏曰:“朕以不德,不能兴和降善。灾异蜂起,寇贼纵横,百姓匮乏,疲于征发。朕以不明,统理失中,亦未获忠良,以毗(辅助)阙政。”  顺帝诏曰:“朕涉道日寡,政失厥中,阴阳气隔,寇盗肆暴。忧瘁永叹,疢如疾首。”

  以上诸诏,虽皆出自继体守文之君,不能有高、武英气,然皆小心谨畏,故多蒙业而安。两汉之衰,但有庸主而无暴君,亦家风使然也。

  汉时以经义断事  汉初法制未备,每有大事,朝臣得援经义,以折衷是非。

  如张汤为廷尉,每决大狱,欲傅古义,乃请博士弟子治尚书春秋者,补廷尉史,亭疑奏谳(汤传)。

  倪宽为廷尉掾,以古义决疑狱,奏辄报可(宽传)。

  张敞为京兆尹,每朝廷大议,敞引古今,处便宜,公卿皆服是也(敞传)。

  今见于各传者:

  宣帝时,有一男子诣阙,自称卫太子(刘据,即戾太子),举朝莫敢发言。京兆尹隽不疑至,即令缚之。或以为是非未可知。不疑曰:“昔蒯瞆违命出奔,辄拒而不纳,春秋是之。卫太子得罪先帝,已为罪人矣。”帝及霍光闻之曰:“公卿当用经术明大义者。”(不疑传)

  匈奴大乱,议者遂欲举兵灭之。萧望之曰:“春秋士(丐)侵齐。闻齐侯卒,引师还。君子善其不伐丧。今宜遣使吊问,则四夷闻之,咸服中国之仁义。”宣帝从之,呼韩邪单于遂内属(望之传)。

  朱博、赵元、傅晏等奏:“何武、傅喜虽已罢退,仍宜革爵。”彭宣劾奏:“博、元、晏等欲禁锢大臣以专国权。”诏下公卿议。龚胜引“叔孙侨如欲专国,谮季孙行父于晋。晋人执囚行父。春秋重而书之。今傅晏等职为乱阶,宜治其罪。”哀帝乃削晏封户,坐元罪(朱博传)。

  哀帝宠董贤,以武库兵送其第。毋将隆奏:“春秋之谊,家不藏甲,所以抑臣威也。孔子曰:‘奚取于三家之堂’,臣请收还武库。”(隆传)。

  贾捐之与杨兴迎合石显,上书荐显,为显所恶,下狱定谳。引书“谗说殄行,王制顺非而泽,请论如法。”捐之遂弃市,兴减死一等(捐之传)。

  此皆无成例可援,而引经义以断事者也。援引古义,固不免于附会。后世有一事,即有一例,自亦无庸援古证今。第条例过多,竟成一吏胥之天下,而经义尽为虚设耳。

  汉贤良方正茂材直言多举现任官

  汉时贤良方正等人,大抵从布衣举者甚少。今见于各列传者,贤良惟公孙弘由布衣起。

  晁错则已为太子家令。

  董仲舒已为博士。  冯唐已为骑都尉,归家。群臣举为贤良,唐年九十余,不能为官。

  王吉已为云阳令,举贤良,为昌邑中尉。

  贡禹已为凉州刺史,病去官。复举贤良,为河南令。

  此贤良之多已仕者也。

  杜钦举方正时,已为武库令。

  朱云举方正时,已为槐里令。

  孔光已为议郎,举方正,迁谏大夫。

  盖宽饶亦已为郎,举方正,对策高第,亦迁谏大夫。

  陈咸已为九卿,罢归,举方正直言,为光禄大夫给事中。

  此方正之多已仕者也。

  薛宣为不其丞,举茂才,迁乐浪都尉。

  尹赏为楼烦长,举茂材,迁粟邑令。

  此茂材之多已仕者也。

  至于孝廉之举,其名虽合为一,而廉与孝又分。大约举孝者少,而察廉者多。

  如平陵令薛恭,乃本县孝者,不能繁剧。  其他如赵广汉,以察廉为阳翟令尹。

  翁归举廉,为缑氏尉,又举廉为弘农尉。  张敞察廉,为泉仓长。

  萧望之察廉,为大行治礼丞。

  王尊察廉,为盐官长。

  黄霸察廉,为太守丞是也。  汉时诸王国各自纪年  三代诸侯,各自纪年。孔子志在尊王,而修春秋亦以鲁公编年。盖成例相沿,虽圣人不能改也。至汉犹然。

  史记诸侯王世家,纪年不用帝年,而仍以诸侯王之年纪事。

  如楚元王传“元王子戊二十一年,景帝之三年也。”

  又梁孝王传“十四年入朝,二十二年孝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复朝。”最后云“梁共王三年景帝崩。”是转以侯国岁年,记天子之事矣。

  汉书亦同。盖当时虽已大一统,而列国纪载,犹用古法也。

  案汉书齐悼惠传“城阳景王章,孝文二年,以朱虚侯与东平侯兴居俱立。二年薨。子喜嗣。孝文十二年,徙王淮南。”是又以帝年纪侯国事。

  三老孝悌力田皆乡官名  汉文帝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其以户口率置常员。”章怀后汉书注:“三老、孝悌、力田皆乡官之名也。三老,高帝置;孝悌、力田,高后置。”云。

  而其时孝与悌,又稍有差别。

  文帝赐三老及孝者帛,人五匹;弟及力田,人一匹。

  武帝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

  元帝诏赐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人三匹。

  东汉章帝诏曰:“三老尊年也,孝悌淑行也,力田勤劳也,其赐帛人各一匹。”

  汉三公官

  二府、三公

  汉承秦制,设丞相、御史大夫,以理朝政,谓之二府。刘向封事所云:“今二府奏佞谄,不当在位。”是也。

  亦称三公。晁错之父谓错曰:“人口议多怨公者”,以父而呼子为公,徐孚远曰:“御史大夫,三公也。错父盖以官称之。”又汲黯谓公孙弘:“身为三公而犹布被。”是时,弘为御史大夫。是御史大夫,已称三公也。

  太尉(大司马)

  其掌兵者,则曰太尉。武帝改为大司马,而冠以将军之号。(如卫青为大司马大将军,霍去病为大司马骠骑将军)

  御史大夫(大司空)

  成帝以何武言:“政事烦多,丞相一人,事多废滞。”于是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与丞相、大司马,备三公官。

  丞相(大司徒)

  哀帝又改丞相为大司徒。

  太尉、大司徒、大司空

  至东汉光武,又改大司马为太尉。于是太尉、大司徒、大司空,称为三公。

  建武二十七年,诏大司徒、大司空去“大”字。故刘昭百官志称太尉公、司徒公、司空公。

  此三公亦曰三司。安帝以旱蝗诏责三公曰:“三司之职,内外是监。”顺帝诏亦云:“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是也。

  仪同三司

  邓骘以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于是三司之外,又有仪同之号,自骘始也。  太傅  东汉诸帝,多幼年嗣位。于是三公之上,又以太傅录尚书事。如和帝初,窦太后临朝,以邓彪为太傅,录尚书事。殇帝初,邓太后临朝,以张禹为太傅,录尚书事是也。于是太尉、太傅、司徒、司空,又称四府。种皓疏:“请敕四府,条举近臣之亲为二千石残秽者”是也。

  大将军  至大将军、骠骑、车骑将军,本由太尉改为大司马而冠以此号,后省大司马,仍为太尉,则将军之号可不必设。然自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辅政,自后外戚辅政者,往往为是官。于是大将军之权又在太傅、太尉、司徒、司空四府之上。

  旧制,大将军位在三公下。明帝以弟东平王苍为骠骑将军辅政,故位在三公上。后仍复旧制。

  和帝初,窦宪以大将军辅政,权势既盛。公卿希旨,奏宪位在太傅下、三公上。嗣后梁商、梁冀为大将军皆因之。故顺帝举将帅,选武猛等诏,皆以大将军列三公之首。  终汉之世,以外戚秉权者为大将军,以老臣录尚书者为太傅。否则不设。惟三公官,常为宰相之任。

  相国

  至献帝时,董卓自为相国(相国又在丞相上,萧何由丞相进位相国),而太尉、司徒、司空之官仍旧。

  迨曹操柄国,虑人分权,乃复汉初旧制,罢三公官,专设丞相、御史大夫,而自为丞相,于是大权尽归于操矣。

  三公二府秦、汉初丞相御史大夫太尉西汉武帝大司马冠将军号西汉成帝大司空西汉哀帝大司徒东汉光武太尉司徒司空三司东汉和帝太傅录尚书事大将军四府东汉殇帝仪同三司东汉献帝相国

  灾异策免三公

  案周官三公之职,本以论道经邦,燮理阴阳为务。汉初犹重此说。

  陈平谓文帝曰:“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遂万物之宜者也。”

  丙吉问牛喘,以为:“三公调和阴阳,今方春,少阳用事,未可大热,恐牛因暑而喘,则时节失气,有所伤害。”

  魏相亦奏:“臣备位宰相,阴阳未和,灾害未息,咎在臣等。”

  是汉时三公官,犹知以调和阴阳,引为己职。因而遇有灾异,遂有策免三公之制。

  徐防传:“防为太尉,与张禹参录尚书事。后以灾异寇贼,策免三公。以灾异策免,自防始也。”(防传)。然薛宣为丞相,成帝册曰:“灾异数见,比岁不登,百姓饥馑,盗贼并兴,君为丞相,无以帅示四方,其上丞相印绶罢归。”是防之先,已有此制。

  如淳汉书注,谓:“天文大变,天下大祸,则使侍中以上尊养牛赐丞相,策告殃咎,丞相即日自杀。”则并有不止策免者矣。

  亦有不待免而自劾者。  如元帝永光元年,春霜、夏寒,日青无光。丞相于定国,自劾归侯印,乞骸骨。

  明帝永平十三年,日蚀,三公免冠自劾是也。

  盖西汉三公之官,无所不统。

  观安帝诏谓:“三司之职,内外是监。”顺帝诏谓:“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此虽东汉之诏,而职任实自西京。可见选用牧守,举劾奸邪,皆三公之责。  朱浮传:“汉故事,刺史奏二千石不任职者,事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吏案实,然后黜退。”  武帝又置丞相司直,助丞相举不法者。如鲍宣为冀州牧,司直奏宣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置吏。

  又王商为丞相,有琅邪太守杨彤,其郡有灾十四以上。商部属案实,商遂奏免彤官。此可见西汉三公之任也。

  自光武躬亲吏事,三府任轻,机事转委尚书(陈忠传)。

  其刺史劾二千石,亦不复下三公,而权归刺举之吏。故朱浮谓:“帝以使者为腹心,使者以从事为耳目,是谓尚书之平,决于百石之吏。”(浮传)。

  自和、安以后,女后临朝,外戚辅政,三公之任益轻。

  如邓彪年老,窦太后兄宪,以其柔和易制,让彪为太傅录尚书事。而宪实握事权,有所施为,外令彪奏,内白太后,事无不从。是录尚书者,且听命于戚臣矣。

  三公之轻如此,而策免三公,则沿为故事,此实非事理之平。

  故陈忠以为非国体。而仲长统谓:“光武虽置三公,权归台阁(谓尚书也),然政有不理,犹加谴责。”(如韩歆、欧阳歙、戴涉等先后为司徒,皆坐事死)  以后则权移外戚之家,宠被近习之竖,及至灾异屡见,反以策让三公,至于死免。

  往者任之重而责之轻,今者任之轻而责之重。此两汉三公,轻重不同之大概也。

  上书无忌讳

  贾谊治安策:愿文帝“生而明帝,没为明神,使顾成之庙称为太宗,上配太祖,与天无极。”又曰:“若畜乱宿祸,使万年之后,传之老母弱子,将使不宁,不可谓仁。”是直谓帝必早崩于太后之前,太子未成人之时也。

  又谷永奏成帝曰:“汉兴九世,百九十余岁,继体之主七,皆顺承天道。至陛下独违道纵欲,轻身妄行,积失君道,不合天意,亦已多矣。为人后嗣,守人功业,如此岂不负哉。”(永传)

  刘向奏成帝亦曰:“陛下为人子孙,而令国祚移于外家,降为皂隶,纵不为身,奈宗庙何!”

  此等狂悖无忌讳之语,敌以下所难堪,而二帝受之不加谴怒,且叹赏之,可谓盛德矣。然文帝以谊所言分封王国子弟等事,多见之施行。成帝则徒叹向之忠,而不能收外家之权,卒至日后篡夺之祸。是徒受直言亦无益也。

  上书召见

  汉高祖驻军,郦食其谒见,帝方洗足,即召入。郦生责以不宜倨见长者。帝又改容谢之。

  陈平以魏无知入见,即召赐食,遣出,平曰:“臣所言不可过今日。”遂欣然留使尽言(平传)

  帝在洛阳,娄敬脱挽辂,谓虞将军曰:“臣愿见上。”虞将军欲为易衣,敬曰:“臣衣帛,帛见;衣褐,褐见。”将军入言上,上即召见,赐食。(敬传)

  此高祖创业时,固以收揽人才为急也。

  至武帝则继体已五世,朝廷尊严,宜与臣民阔绝矣。  乃主父偃上书,朝奏入,暮即召见。同时徐乐、严安亦上书,俱召见。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见之晚也。”(主父偃传)

  终军上书言事,帝奇其文,即拜为谒者(军传)。

  甚而东方朔上书,自言:“年十三学书,十五学剑,十六学诗书,诵二十二万言,十九学孙、吴,亦诵二十二万言。今年二十三,长九尺三寸,目若悬珠,齿若编贝,勇若孟贲,捷若庆忌,廉若鲍叔,信若尾生。若此可为天子大臣矣。”其狂肆自举如此,使在后世,岂不以妄诞得罪。乃帝反伟之,而令待诏金马门,遂以进用(东方朔传)。  史称武帝招英俊,程其器能,用之如不及。宜乎兴文治,建武功,为千古英主也。

  又戾太子死巫蛊之祸。车千秋上书为太子讼冤,帝大感悟,召见,即拜为大鸿胪。不数月,遂为丞相。

  帝之度外用人如此,而当时禁网疏阔,怀才者皆得自达,亦于此可见矣。

  汉武用将

  武帝长驾远驭,所用皆跅弛之士(放荡不羁之人),不计流品也。

  张骞传:“自骞开外国道,致尊贵,吏士争上书,言外国利害。天子为其绝远,辄予节(使者之信物)募吏民,无问所从来,为备人众遣之。或道中被侵盗,失物及失指(未达目的),天子为其习之,辄案致重罪以激之,令赎(赔偿抵罪)复求使。大者予节,小者为副。故妄言无行之徒争应募。”此其鼓动人材之大略也。

  至其操纵赏罚,亦实有足以激劝者。

  如卫青、霍去病等,屡经出塞,为国宣力,固贵之宠之,封侯增邑不少靳(吝惜)。  或奋身死事。  如韩千秋战死南越,帝曰:“千秋功虽不成,然亦军锋之冠。”则封其子为成安侯。

  或在军有私罪而功足录者。  如李广利伐大宛,斩其王母寡,而私罪恶甚多,则以其万里征伐,不录其过。

  甚至失机败事,而其罪可谅,其才尚可用者,亦终不刑戮,使得再自效。

  如张骞与李广,俱出右北平击匈奴,广失亡多,骞后期(迟误预定会合之期限),皆当斩,皆许赎为庶人。

  广又全军覆没,身为匈奴所得,佯死夺其马奔归,当斩,亦赎为庶人。

  他如公孙敖亡七千人;赵食其迷失道;楼船将军杨仆击朝鲜,坐兵至列口,不待左将军,以致失亡多,皆当斩,皆许赎为庶人,后皆重诏起用,使之立功。

  且任用时,不拘以文法(法令)。

  如李广夜行,为灞陵醉尉所辱。及为将,请尉俱行,至即斩以报怨。上疏自言,帝不惟不以为罪,反奖誉之,以成其气。

  其有恃功稍骄蹇者,则又挫折而用之。

  如杨仆已破南越,会东越反,帝欲以为将,为其伐(恃功自夸)前劳,特诏责之,又数其受诏不至兰池宫等罪,激使立功自赎。其驾驭豪杰如此,真所谓涤旋在手,操纵自如者也。

  而于畏懦者则诛无赦。

  如大司农张成、山州侯刘齿击东越,畏贼不敢进,却就便处,即立诛之。  又或冒功行诈。

  如左将军荀彘击朝鲜,与杨仆争功嫉妒,虽克朝鲜,终坐弃市。(以上皆见各本传)

  赏罚严明如此,孰敢挟诈避险而不尽力哉。史称雄才大略,固不虚也。

  武帝三大将皆由女宠

  汉武帝三大将,皆从嬖宠擢用。

  卫青父郑季,给事平阳侯家。与卫媪通,生青。故青冒姓卫氏,为平阳主骑奴。而卫媪先有女子夫,以主家讴者(歌奴),得幸于帝,立为后。青以后同母弟,见用为大将军,征匈奴有功,封长平侯。平阳主寡居,青即尚焉。  霍去病父霍仲孺,先与卫子夫之姊少儿通,生去病。去病以皇后姊子,见用为骠骑将军,征匈奴有功,封冠军侯。  李广利之进也。其女弟本倡,后得幸于帝为李夫人。帝用广利为贰师将军,伐大宛,得其王母寡头以归,封海西侯。

  三大将皆出自淫贱苟合,或为奴仆,或为倡优,徒以嬖宠进,后皆成大功,为名将,此理之不可解者也。

  且卫媪一失节仆妇。生男为大将军。生女长君孺嫁公孙贺,官至丞相。次少儿生去病,又嫁陈掌,亦为詹事(太子东宫之庶务官)。小女子夫,且为皇后。而去病异母弟光,又因去病入侍中,后受遗辅政,封博陆侯,为一代名臣。其始皆由贱妇而起,闲气所钟,固有不择地者哉。(大臣乃应天地气运而生,所谓“正气为帝,间气为臣,秀气为人。”

  与苏武同出使者

  苏武使匈奴,守节不屈,十九年始得归,人皆知之。然是时守节绝域,或归或不得归,不止武一人也。

  先是长史任敞使匈奴,欲令单于为外臣,单于怒,留敞不遣。

  又郭吉讽单于,单于亦留吉,辱之于北海上。

  路充国为单于所留,且鞮侯单于立,始得归。

  是诸人皆在武之先。

  又匈奴传,匈奴欲和亲,先归苏武、马宏等以通善意。马宏者,前副光禄任忠使西域,为匈奴所遮,忠战死,宏被擒,不肯降,至是得归。是武之外,尚有马宏也。

  赵破奴以浚稽将军与匈奴战,为所得,在匈奴中十年,与其子定国逃归。是破奴亦守节不屈者也。

  张骞先使月氏,道半为匈奴所得,留十年,持汉节不失。后乃逃出,由大宛、康居至月氏、大夏,从羌中归,又为匈奴所得。岁余,乘其国内乱乃脱归。是骞之崎岖险阻,更甚于武也。

  即与武同时出使者,有中郎将张胜及假吏常惠等。后胜为匈奴所杀,惠仍在匈奴。教汉使言天子在上林,射得雁足书,知武等所在。故武得归。是惠在匈奴,亦十九年也。

  同时随武还者九人,见于武传者,常惠、徐圣、赵终根,然至今但称武而已。惠后以军功封长罗侯,尚在人耳目闲,圣、终根虽附书于传,已莫有知之者,其余尚有六人,并氏名亦不载,则同一使也,而传不传亦有命。

  又况是时二十余年闲,汉留匈奴使,匈奴亦留汉使以相当,前后凡十余辈,则其中守节不屈者,亦必有人,而皆不见于史籍,则有幸有不幸,岂不重可叹哉。

卷三" 汉使立功绝域

    自汉武击匈奴,通西域,徼外(塞外)诸国,无不慑汉威,是时汉之兵力实强。

  晁错谓“匈奴之长技三,中国之长技五”,陈汤亦谓“外夷兵刃朴钝,胡兵五当汉兵一;今颇得汉巧,犹三当一”,此可见兵威之足以詟服诸外夷也。

  而其时奉使者亦皆有胆决策略,往往以单车使者,斩名王、定属国于万里之外。  如傅介子使大宛还,知匈奴使者在龟兹,即率其从人,诛匈奴使者,龟兹遂服。

  霍光以楼兰王尝遮杀汉使,遣介子赍金币,扬言赏赐外国。楼兰王不甚亲附,介子引去,谓译者曰“汉有重赐而王不来受,我去之西国矣。”王贪汉物,果来见。介子与饮,酒酣,引入帐后,二壮士杀之,左右皆乱,介子谕以“王负汉罪,天子遣我诛之,汉兵方至,毋敢动,动则灭国矣。”遂持其首归。

  关都尉文忠,送罽宾使还其国,国王欲害忠,忠与容屈王子阴末赴合谋,攻杀王,立阴末赴而还。  小昆弥末振将杀大昆弥雌栗靡,有翎侯杀末振将,汉恨不自诛之(案:大昆弥翎侯难栖杀末振将,末振将兄安日子安犁莠代为小昆弥,是以汉恨未能自诛末振将也),使段会宗往,会宗以三十弩至其国,召其太子番邱至(末振将之太子),手刃之,官属惊乱,会宗谕以来诛之意,乃散去。

  此皆以单使立奇功者也。

  又有擅发属国兵而定乱者。

  汉公主嫁乌孙,乌孙为匈奴所攻,上书请救。汉使常惠往护其兵,入右谷蠡王地,获名王都尉以下四万级,马牛羊七十余万。

  杆弥太子赖丹,为汉校尉,屯田轮台。龟兹贵人姑翼,嗾其王杀赖丹。常惠自乌孙还,以便宜发诸国兵攻龟兹。龟兹出姑翼,送惠斩之。

  郅支单于杀汉使谷吉,夺康居地。汉使三辈,求谷吉死状,皆被辱。都护甘延寿及副陈汤谋“夷狄畏大种,今留郅支,必为西域患。”乃发屯田兵及乌孙诸国兵,攻单于城,破之,郅支被创死,斩其头,并斩阏氏以下千五百级。

  莎车杀汉所置莎车王万年,并杀汉使奚充国,以其属属匈奴。适冯奉世送大宛使者至伊修城,以为“不急击之,则莎车日强,必为西域患。”乃以节发诸国兵万五千人,拔其城,莎车王自杀,传首长安。

  此又以一使者,用便宜调发诸国兵以靖反侧者也。可见汉之威力,行于绝域,奉使者亦皆非常之才,故万里折冲,无不如志。

  其后楚王侍者冯嫽,随公主嫁乌孙,常持汉节为公主行赏,城郭诸国,咸敬信之,号曰冯夫人。都护郑吉遂使冯夫人说乌就屠来降。则不惟朝臣出使者能立功,即女子在外,亦仗国威以辑夷情矣。

  东汉班超,为假司马使西域。至鄯善,鄯善王广,初甚敬超,后忽疏懈。超谓其吏士“此必有虏使来”,乃召侍胡,诘之果然。遂与其吏士三十六人,夜攻杀虏使,召广以首示之,广遂纳子为质。

  后超又出使西域,先至于窴,其王广德礼甚疏,信巫言,求超善马。超令巫来受马,即斩送广德,广德大恐,杀匈奴使者而降。

  龟兹王建为匈奴所立,攻破疏勒,立龟兹人兜题为疏勒王。超遣吏田虑先往降之,戒虑曰“兜题本非疏勒种,国人不附,若不即降,可即执之。”虑遂劫缚兜题,超即赴之,因立其故王兄子为疏勒王。

  后超奉诏还朝,疏勒、于窴皆抱超马号泣曰“依汉使如父母,诚不可去。”超遂仍驻疏勒,击斩其反者。又勒康居、于窴拘弥兵万人攻姑墨破之。后疏勒王忠反,超又讨斩之。又发于窴诸国兵击莎车,杀五千余级,莎车遂降。以次降月氏、龟兹、姑墨、焉耆诸国。于是西域五十余国皆内属。

  后其子勇,复为西域长史。谕降龟兹王白英,发其兵至车师,击走匈奴。又发鄯善诸国兵,击擒车师后部王军,就立故王子加特奴为王。又使别校斩东且弥王,亦更立其种人为王。又发诸国兵,击匈奴走之。于是车师无复虏迹,城郭皆安。  此班氏父子之功,更优于西汉诸人也。

  武帝时刑罚之滥

  杜周传“武帝时诏狱益多,二千石系廷尉者,不下百余人。其他谳案,一岁至千余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人,小者数十人,远者数千里,近者数百里。既到狱,吏责如章告,不服,则笞掠定之。于是皆亡匿,狱久者,至更数赦十余岁犹相告言。大抵诋以不道,以上廷尉及中都(京师诸官府),诏狱逮至六七万人,吏所增加,又十有余万。”

  是可见当日刑狱之滥也。民之生于是时,何不幸哉。  两帝捕盗法不同  汉武时,酷吏盛行,民轻犯法,盗贼滋起。大者至数千人,攻城邑,掠库兵。

  帝使光禄大夫范昆、九卿张德等,衣绣衣,持节发兵,斩首或至万数,并诛通行饮食者。数年,稍得其渠率。

  而散亡者,又聚党阻山川,无可奈何。乃作沉命法,盗起不发觉,觉而勿捕满品者(逮捕人数不足),二千石以下至小吏皆死。其后小吏惧诛,虽有盗不敢发,恐累府,府亦使不言,故盗贼益多(臧宣传)。

  光武帝建武十六年,群盗并起,所在杀长吏,讨之则解散,去又屯结。

  乃下令,听群盗自相纠摘,五人斩一人者,除其罪。牧守令长界内有盗贼及弃城者,皆不以为罪,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殿后及最先者),惟蔽匿者罪之,于是更相追捕并解散。(光武纪)

  同一捕盗也,一则法愈严而盗愈多,一则法稍疏而盗易散,此亦前事之师也。

  吕武不当并称

  母后临朝,肆其妒害,世莫不以吕武并称,然非平情之论也。

  武后改朔易朝,遍王诸武,杀唐子孙几尽,甚至自杀其子孙数人,以纵淫欲,其恶为古今未有。

  吕后则当高帝临危时,问萧相国后孰可代者,是固以安国家为急也。孝惠既立,政由母氏,其所用曹参、王陵、陈平、周勃等,无一非高帝注意安刘之人。是惟恐孝惠之不能守业,非如武后以嫌忌而杀太子弘、太子贤也。

  后所生,惟孝惠及鲁元公主,其他皆诸姬子。使孝惠而在,则方与孝惠图治计长久。观于高祖欲废太子时,后迫留侯(张良)画策,至跪谢周昌之廷诤,则其母子间可知也。迨孝惠既崩,而所取后宫子立为帝者,又以怨怼而废。于是己之子孙无在者,则与其使诸姬子据权势以凌吕氏,不如先张吕氏以久其权。故孝惠时未尝王诸吕,王诸吕,乃在孝惠崩后。此则后之私心短见。

  盖嫉妒者,妇人之常情也。然其所最妒,亦只戚夫人母子,以其先宠幸时,几至于夺嫡,故高帝崩后,即杀之。此外诸姬子,如文帝封于代,则听其母薄太后随之;淮南王长无母,依吕后以成立,则始终无恙;齐悼惠王以孝惠庶兄失后意,后怒欲酖之,已而悼惠献城阳郡为鲁元汤沐邑,即复待之如初;其子朱虚侯章入侍宴,请以军法行酒,斩诸吕逃酒者一人,后亦未尝加罪也。赵王友之幽死,梁王恢之自杀,则皆以与妃吕氏不谐之故。

  然赵王友妃吕产女,梁王妃亦诸吕女,又少帝后及朱虚侯妻,皆吕禄女。吕氏有女,不以他适,而必以配诸刘,正见后之欲使刘吕常相亲。以视武后之改周灭唐,相去万万也。

  即其以辟阳侯为左丞相,令监宫中,亦以辟阳侯先尝随后在项羽军中同患难,虽有所私,而至是时其年已老,正如人家老仆,可使令于阃阈间(妇女所居内室),非必尚与之昵。史记刘泽传“太后尚有所幸张子卿”(汉书作张卿)。然如淳注,谓“奄人也”,则亦非私亵之嬖。以视武后之宠薛怀义、张易之兄弟,恬不知耻者,更相去万万也。

  武后之祸,惟后魏之文明冯后及胡后,约略似之。而世乃以吕武并称,岂公论哉!

  汉初妃后多出微贱

  高祖薄姬

  先在魏豹宫,汉击虏豹,姬入织室,高祖纳之,岁余不得幸。先是姬与管夫人、赵子儿相约,先贵者毋相忘。已而二人先幸,相与笑姬初约时。高祖问之,以实对,高祖怜之,乃召幸。遂生男,后为文帝,尊薄姬为皇太后。

  武帝母王太后

  先嫁为金王孙妇,后母臧儿,卜此女当大贵,乃从金氏夺归。景帝时为太子,后母以后纳太子宫,生男。景帝即位,立为太子,遂立王夫人为后。太子即位,是为武帝,尊王后为皇太后。

  武帝卫皇后

  本平阳主家讴者,名子夫。帝过主家,悦之,遂进入宫。后生男据,乃立子夫为皇后,据为皇太子。  两太后一皇后,皆出自微贱,且多有夫者。其后成帝时,赵飞燕亦由阳阿主家讴者得幸,立为皇后,其妹亦进位昭仪。  婚娶不论行辈  汉惠帝后张氏

  乃帝姊鲁元公主之女,则帝之女甥也(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也)。吕后欲为重亲(亲上加亲),遂以配帝,立为皇后,是以甥为妻也。(吕后以外孙女为子妇也)

  哀帝后傅氏

  乃帝祖母傅太后从弟(堂弟)之女。太后初为元帝昭仪,生定陶共王,王生哀帝(入继成帝,故为帝),是哀帝乃傅太后之孙。而傅太后欲重亲,以侄女妻之,则以外家诸姑为妻也。

  汉时法制,疏阔如此。

  皇子系母姓

  汉时皇子未封者,多以母姓为称。

  武帝子据,立为太子,以母卫氏,遂称卫太子。  太子之子进,以母史良娣,故称史皇孙。

  后汉灵帝生子协,灵帝母董太后自养之,因号曰董侯,即献帝也。

  亦有不用母姓,而以所养之家为姓者。

  献帝兄辨,养于史道人家,号曰史侯。

  又按滕公夏侯婴曾孙颇尚主,主随外家姓,号孙公主。故滕公子孙,更姓孙氏。是主既随母姓,子又随母姓,盖当时习尚如此。

  汉公主不讳私夫  董偃

  武帝姊馆陶公主寡居,宠董偃十余年。主欲使偃见帝,乃献长门园地。帝喜,过主家,主亲引偃出,偃奏“馆陶公主庖人偃昧死拜谒。”帝大欢乐,呼为主人翁东方朔传)。

  丁外人

  武帝女鄂邑盖公主(鄂邑乃食邑,适盖侯,故云鄂邑盖公主也)寡居,昭帝初立,年八岁,主以长姊入禁中供养帝,而主素私通丁外人。帝与霍光闻之,不绝主欢,诏外人侍长公主。上官桀谄外人,欲援列侯尚主例,为外人求封侯。燕王旦亦上书,言“陛下幸使丁外人侍公主,宜有爵号。”是时霍光秉政,不许(霍光传)。

  以帝女私幸之人,天子闻之,不以为怪,亲王大臣且为上书乞封。其时宫庭淫逸之习,固已毫无忌讳。东方朔传,谓“自董偃后,公主贵人多逾礼制”,盖上行下效,势所必至也。

  汉诸王荒乱

  燕王刘定与父康王姬奸,生一子,又夺弟妻为姬,并与子女三人奸,事发,自杀。

  衡山王孝与父侍婢奸。  赵太子丹与同产姊及王后宫乱,为江充所告。

  梁王立与姑园子奸。

  江都王建,父易王薨未葬,即召易王美人淖姬等与奸。又与女弟征臣奸。建又欲令人与禽兽交而生子,令宫人裸而据地,与羝羊及狗交。

  齐王终古使所爱奴与妾八子(妾号)及诸御婢奸。或使白昼裸伏,与犬马交接,终古临视之。  广陵王胥子宝,与胥姬左修奸,事发,弃市皆见汉史各本传)。

  此汉诸王荒乱之故事也。  推原其始,总由于分封太早,无师友辅导之益,以至如此。观文帝八岁即封代王,出居于代,其他诸王可知。  故汉书传赞,引鲁哀公之言曰“寡人生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知惧。”因以明汉诸王率多骄淫失道。盖沉溺放恣之中,居势使然也。

  刘立奸事发,讯治,立对曰:“立少失父母,处深宫中,独与宦者、妇妾居,渐渍小国之俗,加以性质下愚,辅相亦不以仁义相辅,遂至陷于大戮。”此虽畏罪自解之辞,实亦当时致弊之由也。

  上尊养牛

  汉制:“大臣告老,特诏留之者,则赐养老之具以慰之。”

  如平当乞骸骨(辞职而使骸骨得归葬乡土),诏赐养牛一,上尊酒十石。

  匡衡乞骸骨,诏赐上尊酒养牛。

  张禹告病,亦赐养牛上尊酒。

  大官致餐是也。

  而其时大臣有罪当诛,亦用此法赐死。

  翟方进被谴,成帝赐册曰:“今赐君上尊酒十石、养牛一,君其自审处焉。”方进,即日自杀。上仍秘之,赠丞相印绶、乘舆、秘器,更亲临吊(以上见各本传)。如淳注曰“汉仪注:有天文大变,天下大祸,皇帝使侍中持节,乘四白马车,赐上尊酒十斛、牛一头,策告殃咎。使者去半道,丞相即上病。使者还,未白事,尚书以丞相不起(不起,言已死)闻。”

  盖自文帝感贾生槃水加剑之言(以盘盛水,水性至平,以示臣正己之罪;加剑其上,当以自刎也),优礼大臣,不加显戮。后世遂制此法。虽赐死而仍若以病终者,于是遂成故事。

  其有不肯自杀,愿就狱对簿者,转以为违制拒命。

  如王嘉为丞相,有诏诣廷尉,掾吏泣进药,嘉不肯服,主薄曰:“丞相不对簿,已为故事,宜自引决。”嘉曰:“备位三公,负国者当伏尸都市,何为咀药死。”帝闻其诣廷尉,遂大怒,嘉欧血死。(嘉传)

  两汉多凤凰  两汉多凤凰,而最多者,西汉则宣帝之世,东汉则章帝之世。本纪所载:  本始元年五月,凤凰集胶东千乘。四年五月,集北海、安邱、淳于。

  地节二年夏,凤凰集鲁郡,群鸟从之。  元康元年,凤凰集泰山。二年三月,凤凰又集。三年神爵数集雍。又五色鸟万数,飞过属县,翱翔而舞,欲集未下。四年,神爵五采万数,集长乐、未央、北宫等处。乃改元神爵。

  神爵二年,凤凰集京师,群鸟从之者万数。四年,凤凰又集京师,又集杜陵者十一。

  五凤三年,鸾凤集长乐宫东阙中树上,飞下地,文章五采,留十余刻。  甘露三年,凤凰集新蔡,群鸟四面行列,皆向凤凰立,以万数。

  此宣帝时事也。  元和二年,凤凰集肥城。三年,告岱宗,有黄鹄三十,从西南来,经祠坛上过宫屋。五年,诏曰:“乃者(前次),凤凰、黄龙、鸾鸟,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见。”又诏:“凤凰所见亭部,无出今年租。先见者,赐帛十匹,近者三匹。”

  此章帝时事也。

  案宣帝当武帝用兵劳扰之后。昭帝以来,与民休息,天下和乐。章帝承明帝之吏治肃清,太平日久。故宜皆有此瑞。然抑何凤凰之多耶?观宣帝纪年,以神爵、五凤、黄龙等为号。章帝亦诏曰:“乃者,鸾凤仍集,麟龙并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似亦明其得意者。得无二帝本喜符瑞,而臣下遂附会其事耶?  案宣帝时,黄霸守颍川,颍川凤凰尤数见。后霸入为丞相,会有鹖雀自京兆尹张敞舍飞集丞相府。霸以为神爵,欲奏闻,后知从敞舍来,乃止。当日所谓凤凰者,毋乃亦鹖雀之类耶?  又东汉桓帝时,济阴言有五色大鸟,见于已氏。灵帝时,河南言凤凰见新城。以衰乱之朝,而凤凰犹见,可知郡国所奏符瑞,皆未必得实也。

  汉多黄金  古时不以白金(银)为币,专用黄金,而黄金甚多。  尉缭说秦王:“赂诸侯豪臣,不过三十万金,而诸侯可尽。”

  汉高祖以四万斤与陈平,使为楚反间,不问其出入。  娄敬说帝都关中,田肯说帝当以亲子弟封齐,即各赐五百斤。

  叔孙通定朝仪,亦赐五百斤。

  吕后崩,遗诏赐诸侯王各千斤。

  陈平交欢周勃,用五百斤。

  文帝即位,以大臣诛诸吕功,赐周勃五千斤,陈平、灌婴各二千斤,刘章、刘揭各千斤。  吴王濞反,募能斩汉大将者,赐五千斤、列将三千斤,裨将二千斤、二千石一千斤。

  梁孝王薨,有四十万斤。

  武帝赐平阳公主千斤。赐卜式四百斤。

  卫青击匈奴,斩首虏万九千级,军受赐二十余万斤。

  昌邑王赐故臣君卿千斤。

  宣帝既立,赐霍光七千斤、广陵王五千斤、诸王十五人各百斤,赐孔霸二百斤,赐黄霸百斤。

  元帝赐段会宗、甘延寿、陈汤各百斤。

  成帝赐王根五百斤。

  王莽聘史氏女为后,用三万斤。赐孝单于千斤、顺单于五百斤。

  王莽末年,省中黄金万斤者为一匮,尚有六十匮。黄门、钩盾、尚方(黄门:奄人禁中给事者,钩盾:主近苑囿,尚方:主作禁器物),处处各有数匮。(以上见本纪及各本传)

  可见古时黄金之多也。后世黄金日少,金价亦日贵。盖由中土产金之地,已发掘净尽。而自佛教入中国后,塑像涂金,大而通都大邑,小而穷乡僻壤,无不有佛寺,即无不用金涂。以天下计之,无虑几千万万,此最为耗金之蠹。加以风俗侈靡,泥金写经,贴金作榜,积少成多,日消月耗。故老言“黄金作器,虽变坏而金自在,一至泥金涂金,则不复还本。”此所以日少一日也。

  先生或只称一字

  古时先生二字,或称先,或称生。

  史记晁错传“错初学于张恢先所。”汉书则云“初学于张恢生所。”一称先,一称生。颜注云“皆先生也。”  又晁错传“校尉邓公,诸公皆称为邓先。”颜注亦曰“邓先生也。”

  贡禹传“禹以老乞骸骨。元帝诏曰‘朕以生有伯夷之廉,史鱼之直。’”师古注“生谓先生也。”

  梅福上书曰“叔孙先非不忠也。”师古亦注“先谓先生也。”

  是古时先生,或称先,或称生,不必二字并称。

  汉外戚辅政

  汉自吕后王诸吕,使产、禄掌兵,几致夺国。故诸大臣以薄太后家仁善,遂立文帝,固有鉴于外戚之祸矣。  乃武帝又以祖母窦太后弟子窦婴为丞相,母王太后之同母弟田蚡亦为丞相。已而卫后弟青为大司马大将军。后姊子霍去病为大司马骠骑将军。于是外戚又日以宠贵。其后去病之弟光,遂以大司马大将军受遗诏辅政。自此大司马兼将军一官,遂永为外戚辅政之职。  宣帝祖母史良娣死巫蛊之祸,帝乃以良娣弟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又许后为霍氏毒死,乃以后叔父延寿为大司马车骑将军辅政。

  然武宣二帝皆英断,不假以权,故刘向谓“正所以安全之也。”(以皇帝不授权柄予外戚,是以外戚皆得以保全无祸也。)

  元帝又以延寿子嘉为大司马车骑将军辅政。嘉女为成帝后,成帝又以嘉辅政。后又以母王太后弟凤为大司马大将军辅政。凤卒,从弟音为大司马车骑将军辅政。音卒,又以其弟根为大司马骠骑将军辅政。根荐兄子莽自代。会成帝崩,哀帝即位,莽避帝外家,退就国。哀帝以祖母傅太后从弟喜为大司马辅政。寻罢。又以母丁太后兄明为大司马骠骑将军辅政。然帝亦不假以权,不如王氏在成帝时也。

  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仍诏莽为大司马,立平帝,莽辅政,遂以篡汉。

  两汉外戚之祸  两汉以外戚辅政,国家既受其祸,而外戚之受祸,亦莫如两汉者。  西汉

  崔骃疏言“汉兴以后,至于哀平。外家二十余,保全者四家而已。”

  章怀注“高帝吕后,产、禄谋反,诛;惠帝张后废;文帝母薄太后弟昭被杀;文帝窦后弟子婴诛;景帝薄后、武帝陈后俱废;武帝卫后自杀;昭帝母赵太后赐死;昭帝上官后家族诛;宣帝祖母史良娣以巫蛊死;宣帝母王夫人弟子商下狱死;霍后废,家亦破;元帝王后弟子莽篡位伏诛;成帝许后赐死、赵后废自杀;哀帝祖母傅太后家属徙合浦;平帝母卫姬家属诛。其四家者,景帝王后,宣帝许后、王后,哀帝母丁姬家,皆保全也。”(案章怀此注亦有误,史良娣死时,卫太子未为帝,史氏并未以外戚干政致祸也。惟哀帝后傅氏,帝崩后,为王莽所废自杀,此当在骃所言二十余家之内耳。)

  东汉

  东汉后家,惟光武郭后、阴后家皆无祸。郭后虽废,帝待郭后恩礼无替。明帝即位,待阴、郭二家亦均。

  明帝马后戒饬外家,以王氏五侯及田蚡、窦婴为戒。故马、廖兄弟虽封侯,而退居私第,迄无祸败。

  章帝窦后,其兄宪以谋不轨诛。

  和帝阴后被废,其父纲自杀,家属徙日南。邓后终身称制,亦约束外家,兄骘等忠谨无过。然后崩后,骘等俱被谗死。一门七人,皆死非其罪。

  安帝阎后兄显及弟景、耀、晏俱以谋立外藩诛。后亦迁离宫。

  顺帝梁后兄冀以弑逆诛桓帝,梁后以忧死。邓后被废,从父万世、从兄会皆下狱死。窦后以父武谋诛宦官,为宦官所害,后亦迁南宫。

  灵帝母董后兄子重,为何进所收,自杀。灵帝宋后废,以忧死。父兄皆诛。何后兄进谋诛宦官,亦为宦官所害,后又为董卓所弑。  献帝伏后为曹操所弑。曹后随帝废为山阳公夫人。

  计东京后族,亦只阴、郭、马三家保全,其余皆无不败者。(案前文谓东汉惟光武阴后、郭后家皆无祸,此谓东京后族亦只阴、郭、马三家保全,查后汉书皇后纪,马后族无祸,则东汉后族保全者乃阴、郭、马三家。)推原祸本,总由于柄用辅政,故权重而祸亦随之。西汉武、宣诸帝,东汉光武、明、章诸帝,皆无外戚之祸,由于不假以权也。成帝柔仁,专任王氏而国祚遂移。东汉多女主临朝,不得不用其父兄子弟以寄腹心。于是权势太盛,不肖者辄纵恣不轨,其贤者亦为众忌所归,遂至覆辙相寻,国家俱敝,此国运使然也。至伏后之死,不关母家辅政,然犹为曹操所忌,外戚之危如此。

  两汉丧服无定制

  汉文帝临崩诏曰:“令到吏民三日释服。”(此诏到后,吏民哭丧三日,即除丧服)

  案天子之丧,吏民尚齐衰三月,今易以三日,故后世谓之“以日易月”。然此专指吏民而言,未尝概之于臣子也。

  诏又曰:“殿中当临(宫中举行哭丧仪式)者,旦夕各十五举音,以下(下棺),则服大红十五日,小红十四日,纤七日(红即功,大功、小功、纤,皆为丧服之制)。”以下者,下棺已葬也。自始崩至葬皆衰,既葬则大功、小功及纤,以次而杀(减省)也。

  刘攽谓“汉诸帝自崩至葬,皆有百余日,未葬则服不除。既葬又有大功、小功及纤,以次而杀。”是文帝虽有短丧之诏,其实臣子尚有未葬以前之服。即既葬后,大功、小功、纤亦有三十六日,初非二十七日也。(案应劭谓“凡三十六日而释服,此以日易月也”,颜师古谓“三年之丧,其实二十七月,岂有三十六月之文!纤又无七月也,应氏既失之于前,而近代学者因循谬说,未之思也”)且此专指国丧而言,非令天下臣民,凡父母之丧,皆以日易月也。

  乃自有此制,大臣不行三年丧遂为成例。

  翟方进为丞相,后母死,三十六日除服,起视事。以为身备汉相,不敢逾国家之制。  直至东汉安帝时,邓太后临朝,始诏“长吏不为亲行服者,不得选举”(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而议者犹谓牧守不应同此制。刘恺独以为“刺史一州之表,二千石千里之师,若不以身率先,是浊其源而欲流之清也。”(恺传)。于是牧守皆行服。

  邓后崩,安帝又改制,仍不听行丧。

  桓帝时,又令刺史二千石行丧。未几又断之。

  统计两汉臣僚罕有为父母服三年者,盖因习俗相沿,已成故事也。然虽成故事,而朝廷本未有不许行丧之令,故行不行,仍听人自便。

  而汉河间王良,丧太后,服三年。哀帝特诏以为宗室仪表,益封万户(良传)。

  东汉济北王次守丧。梁太后诏曰:“王谅闇(守丧)以来,二十八月,自诸国有忧,未之闻也。”(次传)

  薛宣后母死,弟修去官持服。宣以为三年丧,人罕行之。兄弟自相驳(辩论),修遂竟服。兄弟一也(兄弟一体),而一服一不服,可见朝廷本无定制也。(薛宣传:繇是兄弟不和。)

  邓衍不服父丧,明帝闻之,虽薄其为人,然本无服丧定例,故亦不能以此罪之。  其臣下丁忧,自愿持服者,则上书自陈,有听者有不听者。亦有暂听而朝廷为之起复者(亲丧服未满而起用,又谓“夺情”)。  如太尉赵禧遭母忧,乞身行丧,明帝不许,遣使者为释服(禧传)。

  太仆邓彪遭母忧,乞身,诏以光禄大夫行服(彪传)。

  桓郁遭母忧,乞身,诏以侍中行服。

  桓焉以母忧,乞身,诏以大夫行服。逾年,诏赐牛酒释服(郁、焉传)。  霍谞为金城太守,崔寔为辽东太守,俱以母忧,自上归(上表归官),行丧服(谞传、寔传)。

  盖本无必当行丧之制,故欲行丧者,皆须自乞,亦无不许行丧之制。故乞身者,亦多得请也。惟其无定制,听人自为轻重,于是徇名义者(保全名节),宁过无不及。

  如江华遭母忧,三年服竟,犹不忍除。郡守遣丞掾为除服(华传)。

  东海王臻丧母服阕(丧期服满),又追念丧父时幼小,哀礼有阙,乃重行丧制(臻传)。  袁绍母死去官,三年礼毕,追感幼孤,又行父丧(绍传)。

  甚至有如傅毅、荀爽、桓鸾为举主服丧三年。

  李恂、桓典、王允为郡将服丧三年。  崔寔以期丧去官。侯苞、冯胄以师丧持服。

  可见两汉丧服,本无定制,故转以此立名。

  青州民赵宣,葬亲而不闭埏(墓道),隧居其中,行服二十余年,乡里称其孝。然五子皆服中生(陈蕃传)。又可知徇名者之未必出于真也。

  长官丧服  两汉父母之丧无定制,而魏晋以后,长官之丧,转有定制。

  盖自汉制三公得自置吏,刺史得置从事,二千石得辟功曹,掾吏不由尚书选授。为所辟置者,即同家臣,故有君臣之谊。其后相沿,凡属吏之于长官皆如之。  晋书向雄传“雄为主簿时(中央及地方政府皆置有此官,主管文书簿籍及印鉴)为太守刘毅所笞。又吴奋为太守,亦系雄于狱。后雄为黄门侍郎,而奋、毅俱为侍中。同在门下,不交一言。武帝闻之,特诏雄复修君臣之好。”可见是时长官属吏,有君臣分谊,虽帝王不禁也。

  既有君臣之礼,遂有持服之制。

  晋书:丁潭为琅邪王裒郎中令。裒薨。潭上书求终丧礼曰“今制,王侯之丧,官僚服斩,既葬而除。今国无嗣子,丧廷乏主,臣宜终丧。”诏下博议,令既葬除服,心丧三年。不著丧服而哀悼。(礼记檀弓上:“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潭传)

  桓温卒,服终,府州文武咸辞去。(桓元传)

  齐书:皇太子妃薨,宫臣未知应服与否。王俭议“宫僚本属臣隶,存既尽敬,亡自应服。”

  褚渊由司徒改司空,未拜而卒。司空掾属,疑应服与否。王俭议:依“妇在途,闻夫家丧,改服而入之礼。”其司徒掾属,宜居官持服。(王俭传)  魏书:公孙邃为青州刺史卒,佐吏疑所服。孝文帝诏曰:“专古也,理与今违;专今也,大乖曩义。”(专依古制,与俗礼不合;专依俗礼,与古制相违)主簿云:“近代相承,服斩过葬而除,自余无服,如此则太寥落(冷清),可准诸境内,为齐衰三月。”(邃传)

  是晋以后属吏,为长官持服,并有定制,非如汉时之自以意为之也。

  王莽之败  汉祚中衰,元后长寿。王莽藉其势以辅政,援立幼弱,手握大权。诡托周公辅成王,由安汉公而宰衡,而居摄,而即真。权势所劫,始则颂功德者八千余人,继则诸王公侯议加九锡者九百二人,又吏民上书者,前后四十八万七千五百七十二人。虽宗室有安众侯刘崇、徐乡侯刘快等,臣僚有东郡太守翟义、期门郎张充等,先后起兵匡复,皆旋即败灭。其威力所劫,亦已遍天下,靡然从风。使能逆取顺守,沛大泽以结人心,则天下虽未忘前朝,而亦且安于新政,未必更有发大难之端,起而相抗者。

  内政  其败也,一由收天下田,名曰“王田”,禁之不得买卖。一夫田过一井者,分与里族。敢有非议者,投四裔。

  又禁积五铢钱,犯者亦投四裔。于是农商皆失业。以卖田积钱坐罪者,不可胜数。  继又设六管之令,令州县酤酒卖盐、铸造铁器、诸采取名山大泽众物者,税之。此召怨于中国也。  外交

  莽自以为北化匈奴,东致海外,南怀黄支(黄支在日南之南,日南在今越南中部),惟西方未廓。乃遣人诱西羌献地,置西海郡,而西羌以失地遂叛。

  又改蛮夷诸王皆为侯。使人授单于新印,收故汉印,改玺为章。单于欲得故印,使者椎破之。单于大怒,遂寇边。句町王亦以改王为侯而叛。此召怨于外夷也。

  战争

  又以匈奴之叛,遣十二将出讨之,偏裨以下百八十人,兵三十万。又擿(挑出)铸钱邻伍坐罪者,男子槛车,儿女步行,铁锁琅当其颈,诣军前以十万数。到者,易其夫妇。州县馈运粮饷,自江海至北边。兵先到者屯驻,候到毕同出。于是将吏在边者,纵恣为害,五原代郡,尤被其毒。(汉书匈奴传:北边自宣帝以来,不见烽火,人民繁盛,牛马蔽野。及莽挠乱匈奴,与之构难,边民亡死相继。又十二部屯兵久不出,肆行侵暴。于是野多暴骨。)

  其讨句町者,士卒死什之五六。

  此又因用兵而病民,使外夷与中国胥怨(相怨)者也。

  于是四海沸腾,寇盗蜂起。更始、赤眉、光武因得以刘宗号召天下。人但知莽之败,由于人心思汉,而不知人心之所以思汉,实莽之激而成之也。当其始也,诡激立名以济其闇干之计,似亦奸雄之所为。及僭逆已成,不知所以抚御,方谓天下尽可欺而肆其毒痡(疲病)。结怨中外,土崩瓦解,犹不以为虞。但锐意于稽古之事,以为制定则天下自平。乃日夜讲求制礼作乐,附会六经之说,不复省政事,制作未毕而身已为戮矣。此其识真三尺童子之不若。语云“今之愚也,诈而已矣。”若莽者,其诈也,愚而已矣。

  王莽时起兵者皆称汉后

  汉自高、惠以后,贤圣之君六七作,深仁厚泽,被于人者深。即元、成、哀三帝稍劣,亦绝无虐民之政。只以运祚中衰,国统频绝,故王莽得乘便窃位。班彪所谓“危自上起,伤不及下。”故虽时代改易,而民心未去。加以莽政愈虐,则思汉之心益坚。  王常曰:“莽政令苛酷,失天下心,民之讴吟思汉,非一日也。”(常传)

  郑兴说更始曰:“天下同苦王氏虐政,而思高祖之旧德。”(兴传)  冯衍说廉丹曰:“海内淆乱,人怀汉德,甚于诗人之思召公也。”(衍传)  冯异说光武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汉久矣。”(异传)

  历观诸说,可见当日之民心也。故群雄之起兵者,无不以刘氏举号。

  刘圣公在平林群盗中,为安集掾,军虽众而无所统一,诸将以圣公本汉裔,遂立为天子,建元曰“更始”。更始初都洛阳,将大封功臣,朱鲔以为高祖约“非刘氏不王”,是诸将初起事,即守汉祖法也。(更始传)  赤眉樊崇起兵已屡胜,闻更始立,即往洛阳降。后仍亡归,因齐巫言城阳景王云:“当为县官,何故作贼?”遂奉刘盆子为帝。(刘盆子传)

  平林人方望谓弓林等曰:“王莽篡夺而孺子婴尚在,今皆云刘氏更当受命,婴故汉主也。”乃求得婴立之。(光武传)

  卜者王郎伪称成帝子子舆,有赵王子林欲立之,会赤眉将至,林乃宣言:“赤眉来,当立子舆为帝。”以观众心,百姓果信之,遂立郎于邯郸。于是赵国以北,辽东以西,皆从风而靡。(王郎传)

  卢芳因人心思汉,乃诡自称武帝曾孙刘文伯,谓“曾祖母,匈奴谷蠡浑邪王之姊,为武帝后,生三子。遭江充之乱,小子(么子)回卿流出在外,再传生文伯。”以此诳惑人。诸豪杰以其为刘氏子孙,遂立为上将军。使人与匈奴通和。匈奴即立芳为帝。而是时五原人李兴、朔方人田飒、代郡人石鲔等各自起兵者,闻芳系汉后,即迎入塞奉之。(芳传)

  刘永亦汉后,更始封为梁王。更始败,永据睢阳起兵,遣使拜董宪、张步为王。宪、步本特起,不借刘氏为号者,以永系汉后,遂受其爵命,为之尽力。(永及张步等传)

  公孙述虽自帝于蜀,然其先亦借辅汉起事。时宗成、王岑皆以应汉为将军,述在成都迎之,而成等暴掠,述乃谓少年曰:“天下同苦新室思汉,故闻汉将到,即迎之。今反肆虐,此寇贼,非义兵也。”乃使人诈称汉使者自东方来,假述辅汉将军益州牧印绶,遂击破成等,自立为蜀王,寻称帝。(述传)

  隗嚣后虽割据天水诸郡,然初起时,亦思奉汉,因王莽尚在长安,隔更始不得通,即立高帝庙,称臣奉祠。莽死,更始至长安,嚣即入谒,见更始政乱,遂逃归。后又受光武将邓禹所封官号,并遣子入侍。末年,惑于王元之说,始怀贰志。(嚣传)  历观诸起事者,非自称刘氏子孙,即以辅汉为名。可见是时人心思汉,举天下不谋而同。是以光武得天下之易,起兵不三年,遂登帝位,古未有如此之速者,因民心之所愿,故易为力也。  王莽自杀子孙

  王莽妻生四子:宇、获、安、临,其名也。

  王获:哀帝时,莽退就国。获杀奴,莽切责获,迫令自杀。

  王宇:及平帝立,莽秉政,虑帝母卫姬及舅卫宝、卫元入朝挠己权,遂建议奉六宗者不顾私亲,但封以爵号而不许入京师。莽子宇心窃非之,乃与师吴章及妇兄吕宽窃议,章以莽不可谏而好鬼神,当为变怪惧之。宇即使宽夜持血洒莽门,为门吏所发,莽执宇送狱,饮药死。宇妻怀子系狱,俟产后亦杀之。此未居摄以前,托大义灭亲之说以立名也。

  王临:僭位后,以安有疾,立临为太子。而莽妻以数哭子失明,莽使临侍养妻。侍儿原碧者,旧为莽所幸。至是临又通焉。惧事泄,谋杀莽。适以事贬出外第,而莽妻病,临寄书于母(书曰:“上于子孙至严,前长孙、中孙年俱三十而死。今臣临复适三十,诚恐一旦不保中室,则不知死命所在!”),为莽所见,中有怨望语,莽疑之,收原碧考问,具得谋逆状。莽欲秘之,乃杀考问者,而赐临药,临不肯饮,自刺死,并其妻亦自杀。

  王安:是月,安亦病死。

  王宗:已而莽孙宗,自画容貌,服天子衣冠,刻三印。其母舅吕宽家徙合浦,宗又私与通书。事发,宗亦自杀。

  王光:又其子兄子光,少孤。莽旧尝敬事寡嫂,抚光以立名。莽僭位后,光私嘱执金吾窦况,为之杀人。莽闻之大怒,切责光。光母谓光曰:“汝自视孰与长孙、中孙(即宇、获二人也)。”遂母子俱自杀。

  是莽三子一孙一从子皆为莽所杀,其意但贪帝王之尊,并无骨肉之爱也。

  王莽引经义以文其奸

  王莽僭窃,动引经义以文其奸。

  居摄时,使群臣奏曰:“周成王幼小,不能修文武之烈,周公摄政,则周道成,不摄则恐失坠天命。故君奭篇曰‘我嗣子孙,大不克共上下,遏失前人光,在家不知命不易,天应棐谌,乃亡队命。’(召公为保,周公为师,相成王为左右。召公不悦,周公作君奭以告之。奭,召公名也。尊而呼之,故曰君也。言我恐后嗣子孙大不能恭承天地,绝失先王光大之道,而不知受命之难。天所应辅,唯在有诚,所以毋失其命也。棐,辅也。谌,诚信也。队,坠也。)此言周公服天子衮冕,南面朝群臣,发号施令,常称王命。召公不知其意,故不悦也。书逸嘉禾篇曰:‘周公奉鬯(祭祀用酒)立于阼阶,延登,赞曰(祭祝之辞):“假王莅政,勤和天下。”’此周公摄政,赞者所称也。”

  又“康诰篇:‘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孟侯者,言为诸侯之长也。封者,卫康叔名。即诸侯之长者,即朕之弟,康叔也。)此周公居摄称王之文也。”(查汉书王莽传,本段乃王莽上奏太后所言。)

  平帝疾,莽又作策,请于泰畤(祭祀天地的祭坛),戴璧秉圭,愿以身代。藏策金縢,置于前殿,敕诸公勿敢言。(尚书:武王病,周公祝于三王,愿以身代,祝文为史官收于金匮。)

  又以汉高庙为文祖庙,取虞书受终文祖之意。

  此皆援尚书以行事也。

  又引“礼记明堂曰:‘周公朝诸侯于明堂,天子负斧扆南面而立。’(诸侯朝见,天子背窗南面而立,以示君位。)此言周公践天子位,朝诸侯,制礼作乐,而天下大服也。”(本段与首段同在“群臣奏曰”,赵翼割裂原文,盖本段引自礼记,首段引自尚书,以类其叙也。)

  莽又欲定封建之制,引“礼记王制千七百余国,是以孔子孝经曰:‘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于公侯伯子男乎!’于是封爵,高者为侯伯,次为子男。  此引礼记、孝经以文其奸也。

  又引“孔子作春秋,至于哀公十四年而一代毕,协之于今,亦哀之十四也。”谓哀帝六年、平帝五年,至莽居摄三年,共年十四。  此引春秋以文其奸也。

  其侮圣言以济其私也如此

卷四" 后汉书编次订正

  

  光武纪开首即称“光武”,至即位后称“帝”。

  此仿班书高祖纪,初称“高祖”,继称“沛公”,称“汉王”,即位称“帝”之例也。惟光武曾封萧王,此纪乃省却称萧王一节,稍不同耳。  列传例皆称名,独光武兄縯,则书其字伯升。

  此亦本班书王莽传内,已称伯升故也。

  至其编次卷帙,如循吏、酷吏、宦者、儒林、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外戚等传,既各以类相从矣,其他列传自应以时代之先后分别编次。乃范书又有不拘时代而各就其人之生平以类相从者。

  此亦本之史记,如:老子与韩非同传;屈原与贾谊同传;鲁仲连与邹阳同传。但以类相从,不拘时代。

  汉书:黄霸为丞相,朱邑为大司农,而皆入循吏传,以其长于治郡也;

  夏侯胜治尚书,京房治易,宜入儒林传,而另为列传,与眭弘等同卷,以其皆精于占验也;

  蒯通、伍被、江充、息夫躬,或国初人,或中叶末造人,而列为一卷,以其皆利口也。

  后汉书亦仿此例。如:  卓茂本在云台图像内(明帝永平中,追感光武功臣,乃图画二十八将于南宫云台),乃与鲁恭、魏霸、刘宽等同卷,以其皆以治行著也;

  郭伋、杜诗、孔奋、张堪、廉范皆国初人,王堂、苏章皆安帝时人,羊续、贾琮、陆康皆桓灵时人,而同为一卷,亦以其治行卓著也;

  张纯国初人,郑康成汉末人,而亦同卷,以其深于经学也;

  张宗、法雄国初人,度尚、杨璇汉末人,而亦同卷,以其皆为郡守,能讨贼也;  王充国初人,王符、仲长统汉末人,而亦同卷,以其皆著书,恬于荣利也;

  邓彪、张禹、徐防、胡广等同卷,以其皆和光取容(与世无争,讨好他人以求容身),人品相似也;

  袁安、张辅、韩陵、周荣、郭躬、陈宠等同卷,以其皆明于法律,决狱平允也;

  班超、梁慬同卷,以其立功绝域也;杨终、李法、翟酺、应奉同卷,以其文学也;

  杜根、刘陶、李云同卷,以其皆仗节能直谏也;  樊宏、樊谦、樊准、阴识、阴兴、阴就同卷,以其皆外戚而有功绩可纪,故不入外戚而仍列一卷也;

  苏竟、杨厚、郎顗、襄楷同卷,以其皆明于天文,能以之规切时政也;

  周燮、黄宪、徐稚、姜肱、申屠蟠同卷,以其皆高士也。

  此编次之用意也。  至崔寔传载其政论一篇,桓谭传载其陈时政一疏,冯衍传载其说廉丹一书、说鲍宣一书,王符传载其潜夫论中五篇,仲长统传载其乐志论及昌言中二篇,张衡传载其客问一篇、上疏陈事一篇、请禁图谶一篇,蔡邕传载其释诲一篇、条陈所宜行者七事。皆以有关于时政也。

  至如崔骃传载崔篆慰志赋一篇、骃达旨一篇,班固传载其两都赋、明堂璧雍诗及典引篇,杜笃传载其论都赋,傅毅传载其迪志诗,崔琦传载其外戚箴,赵壹传载其穷鸟赋,刘梁传载其和同论,边让传载其章华赋。皆以其文学优赡,词采壮丽也。

  郎顗传载占验七事,郭太传载其遗事九条。此又略仿史记扁鹊等传体。

  儒林传:五经各先载班书所记之源流,而后以东汉习经者著为传,尤见各有师法。

  卓茂传叙当时与茂俱不仕莽者:孔休、蔡勋、刘宣、龚胜、鲍宣等五人;来历传叙同谏废太子者:祋讽、刘祎、薛皓、闾邱宏、陈光、赵代、施延、朱伥、第五颉、曹成、李尤、张敬、龚调、孔显、徐崇、乐阐、郑安世等十七人,此等既不能各立一传,而其事可传,又不忍没其姓氏,故立一人传,而同事者用类叙法,尽附见于此一人传内,亦见其简而该也。

  又有详简得宜而无复出叠见之弊者。

  吴汉传叙其破公孙述之功,则述传不复详载。

  耿弇传叙其破降张步之功,则步传亦不复详载。  宦者孙程以张防诬构,虞诩上殿力争,事见诩传则程传不复载。  张俭奏劾中常侍,侯览籍没其家,事见览传,则俭传不复载。

  俭避难投孔褒,褒弟融藏之,后事泄,褒兄弟争相死,事见融传,则俭传不复载。(融曰:“保纳舍藏者,融也,当坐之。”褒曰:“彼来求我,非弟之过,请甘其罪。”吏问其母,母曰:“家事任长,妾当其辜。”一门争死。)

  张让矫杀何进,事见进传,则让传不复载。

  刘虞以十万众攻公孙瓒,事见虞传,则瓒传不复载。  袁绍尽诛宦官二千余人,无少长皆死,事见何进传,则绍传不复载。

  此更可见其悉心核订,以避繁复也。  又其论和熹后终身称制之非,而后崩后则朝政日乱,以见后之能理国。

  论隗嚣谓其晚节失计,不肯臣汉,而能得人死力,则亦必有过人者。

  论李通虽为光武佐命,而其初信谶记之言起兵,致其父及家族皆为王莽所诛,亦不可谓智。

  此皆立论持平,褒贬允当,足见蔚宗(范晔字蔚宗,赵翼避清圣祖玄晔讳)之有学有识,未可徒以才士目之也。

  后汉书间有疏漏处  建武十六年民变之由  光武本纪:“建武十六年,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击所在,杀害长吏,讨之则解散,去又屯结。青、徐、幽、冀四州尤甚。乃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摘,五人斩一人者,除其罪。其牧守令长坐界内有盗贼及弃城者,皆不以为罪,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惟蔽匿者罪之。于是更相追捕并解散。”案是时天下初定,民方去乱离而就安平,岂肯又生变乱,此必有激成其祸者。而本纪全不著其根由。但上文有“河南尹张伋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则是时民变,盖因度田起衅也。

  案刘隆传:“天下户口,垦田多不以实,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建武十五年,有诏核检,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帝见陈留吏牍,有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怒,不得其故。时明帝年十二,在侧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帝诘吏,吏对果如明帝所言。于是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守令等十余人皆死。”据此,则十六年之民变,必因十五年之检核户口,田亩不均而起衅也。其解散,亦必非令盗贼自相捕斩遂能净尽,盖因守令皆以检核不实坐死,遣谒者为更正,然后解散耳。而范书略不见起灭之由。

  光武崩年

  光武纪书帝崩,年六十二。然纪又书帝起兵时年二十八。下有更始元年,破王寻、王邑,持节北渡河,镇慰州郡。二年诛王郎,更始拜帝为萧王。明年六月,始即位改元建武。是帝年已三十一矣。建武凡三十二年,又加以中元二年始崩,则应是六十四岁。本纪所云六十二,殊不符也。(案前汉书汉王四年幸薄姬,生文帝,年八岁,立为代王。十七年,入为帝。则应是二十五岁。而臣瓒注谓文帝二十三即位,在位二十三年,寿四十六。是文帝年岁亦不符。)

  安帝无纪

  安帝以延光元年三月崩,阎后立北乡侯懿即位,是年十月薨。计北乡侯在帝位,已阅八月,应有本纪,乃范书无之,盖以未逾年未改元故耳。然殇帝在位仅一年,冲帝在位并只半年,皆为立纪,此不应缺也。

  未央宫焚后

  班书王莽传:“长安士民攻莽,三日死。独未央宫烧,其余仍案堵如故。及赤眉至,遂烧长安宫室至市里。”又外戚传:“莽女为平帝后,帝崩,莽篡位,号后为黄皇室主。及汉兵诛莽,燔烧未央宫,后投火中死。”范书更始传:“王莽败,惟未央宫被焚,其余宫殿一无所毁。更始至,居长乐宫。”董卓传亦言:“赤眉之乱,宫室营守,焚灭无余。惟有高庙及京兆府舍。”是未央宫当莽死时已被焚,赤眉之乱,则长安为墟,并不特未央宫无存而已。乃献帝纪:“董卓劫帝西迁,车驾至长安,幸未央宫。”董卓传亦云:“帝之长安,移于未央宫。寻帝以病愈,大会诸臣于未央宫。”此宫已被焚于王莽之败,何以献帝西迁,又有未央以驻跸耶?案顺帝纪:“永和元年,帝西巡幸未央宫。”想王莽时被焚之后,东汉诸帝又曾修葺也。然范书不经见,而先则被焚,后则驻跸,殊不明析。

  唐姬

  皇后纪:“董卓弑弘农王,其妃唐姬归乡里。及李傕、郭氾破长安,遣兵钞略关东,掠得姬。傕欲妻之,固不听,而终不自名。贾诩知之,以告献帝。帝乃下诏,迎姬置园中,使侍中持节,拜为弘农王妃。初平元年二月,葬弘农王于故常侍赵忠成圹中。”此文殊不明析。

  卓以初平元年正月弑弘农王。二月即迁都长安,而葬弘农王亦以是月。盖将迁时,草草瘗之也。傕氾之乱,则在初平三年,其掠得姬而献帝迎还册拜,自是在长安时事。而叙于葬弘农王之前,已属倒置。

  而又曰置园中,所谓园者安在耶?汉时凡诸王葬处,曰“园陵”。其姬妾守园陵者,曰“某园贵人”。(桓帝尊孝崇王夫人曰“孝崇园贵人”。灵帝尊孝仁皇妃曰“慎园贵人”。)今弘农王妃所居之园,即弘农王葬处耶?则是时妃在长安,而葬处在洛阳,时方扰乱,不能送往也,或即宫内之园以居之耶?  吴汉伐公孙述

  吴汉传:“汉伐公孙述,去成都二十里阻江北为营,造浮桥,使副将刘尚屯于江南,相去二十里。帝闻之,大怒,诏曰:‘贼若出兵缀公,以大众攻尚,尚破,公必败矣!’”以其与尚相隔二十里,不及相救援也。

  后汉引还广都,留刘向拒述,以状奏上,帝曰:“公还广都,甚合其宜,述必不敢略尚而击公也。若先攻尚,公从广都五十里赴之,适当其危,破述必矣。”案先以相距二十里,谓不足相及;今又云五十里赴救,正可破贼,语似矛盾。盖汉先营江北,尚营江南,恐述断浮桥,则彼此不能相救耳。而传未分别言之。

  以字行文

  史传叙事皆书名,未有以字行文者。范书惟光武兄縯字伯升,凡纪传皆书其字。盖帝之亲兄,舂陵首事,其功最大。且班书王莽传内,已书伯升。故范书仍之也。

  乃范式、张劭合传,前半篇叙劭事则称元伯,叙式事则称巨卿,皆其字也,殊非史体。盖本当时人为张、范作合传,蔚宗即钞入史,不复改订耳。

  于吉无传  三国魏志有方技传,备载华陀、管辂等,而道士于吉尤有异术。据江表传谓“吉制符水治病,吴人争事之。孙策在城楼会诸将,吉适过,诸将争下楼迎拜。策怒,令收之,诸将咸为之请。策曰:‘此子妖妄惑众。昔张津在交州,常著绛帕头,烧香读道书,卒为南夷所杀。此甚无益,诸君但未悟耳。’遂斩之。”

  搜神记谓“策杀吉后,偶出行,为许贡客射伤,归治疮。尝独坐,仿佛见吉在左右,意恶之。后照镜,忽见吉在镜中,因大叫疮裂而死。”是吉乃汉末一技术之士。陈寿吴志不为立传,盖以魏志有方技一门,吴志不立方技,故遗之也。

  蔚宗作后汉书,既以华陀入方技矣,于吉在顺帝时,已有琅邪人宫崇者,以吉所得神书上之,则其人与华陀同时,而年寿在陀之前。蔚宗既传陀,何以不传吉耶。

  案范书襄楷传:“顺帝时,宫崇上其师于吉所得神书一百七十卷,皆缥白素朱介青首朱目,号太平清领书。其言以阴阳五行为宗,胹多巫觋杂语。有司奏其书妖妄不经,乃收藏之。”蔚宗或以于吉名已见于楷传,故不复有传耳。

  汉帝多自作诏

  两汉诏命皆由尚书出,故比之于北斗,谓天之喉舌也。

  后汉书周荣传“荣子兴有文学,尚书陈忠疏荐兴曰:‘尚书出纳帝命,臣等既愚闇,而诸郎多俗吏,每作诏文,转相求请,或以不能而专己自由,则词多鄙固,请以兴为尚书郎。’”

  又宦官曹节欲害窦武,拥灵帝上殿,召尚书官属至,胁以白刃,使作诏版。

  此可见诏命皆由尚书郎所撰也。

  汉诏最可观,至今犹诵述。盖皆简才学士充郎署之选。而如陈忠所云,则亦有拙于为文及辗转倩人者,可知代言之职綦重矣。

  然亦有天子自作者。

  哀帝策董贤为大司马,有“允执其中”之语。萧咸谓“此乃尧禅舜之文,非三公故事,长老莫不心惧。”此必非代言者所敢作也。  光武诏司徒邓禹曰:“司徒尧也,亡贼桀也,宜以时进讨。”

  立阴贵人为后,诏曰:“贵人乡里良家,归自微贱,自我不见,于今三年。宜奉宗庙,为天下母。”  又帝疑侯霸荐士有私,赐书曰:“崇山幽都何可偶,黄钺一下无处所。欲以身试法耶?将杀身成仁耶?”此等文词,亦必非臣下所代作者。  明帝登极诏曰:“今上无天子,下无方伯(本引公羊传之词)。实赖有德,左右小子。”

  章帝诏亦有云:“上无明天子,下无贤方伯。”

  按二帝方在位,而诏云上无天子,人臣代草,敢为此语耶。

  不特此也。

  明德马皇后答章帝请封外家诏曰:“吾为天下母,而身服大练。欲以身率下,以为外亲见之,当伤心自饬。但笑言太后素好俭,前过濯龙门,见外家车如流水,马如游龙,仓头依绿韝,领袖正白,顾视御者,不及远矣。”

  又饬章帝曰:“吾素刚急,有胸中气,不可不顺也。”

  此等语,无论非人所能代,且马后并未称制,尚书乃帝之近臣,岂有答帝诏而即令帝之近臣代作者。后本好学能文,此诏亦必自作者也。

  光武信谶书

  谶纬起于西汉之末。

  张衡著论曰:“汉以来,并无谶书。刘向父子领校秘书,尚无谶录,则知起于哀、平之际也。”(汉书路温舒传“温舒从祖父受历数天文,以为汉厄三七之期。乃上封事以预戒。”温舒系昭帝时人,则又在哀、平之前。)

  案樊英传,有“河洛七纬。”章怀注曰“易纬稽览图、干凿度、坤灵图、通卦验、是类谋,辨终篇也;书纬琁机钤、考灵耀、刑德放、帝命验,运期授也;诗纬推度灾、氾历枢,含神雾也;礼纬含文嘉、稽命征、斗威仪也;乐纬动声仪、稽耀嘉,斗图征也;孝经纬援神契,钩命决也;春秋纬演孔图、元命包、文耀钩、运斗枢、感精符、合诚图、考异邮、保乾图、汉含孳、佑助期、握诚图、潜潭包,说题辞也。”

  此等本属不经,然是时实有征验不爽者。

  杨春卿善图谶,临死,戒其子统曰:“吾绨囊中有祖传秘记,为汉家用。”(杨厚传)

  哀帝建平中,有方士夏贺良上言赤精子之谶:汉家历运中衰,当再授命,故改号曰“太初元将元年”,称陈圣刘太平皇帝。其后果篡于王莽而光武中兴。(汉书李寻传:成帝时有甘忠可者。造天官历包元太平经十二卷。言汉家当再受命,以其术授夏贺良等。刘向奏其妖妄,甘忠可下狱死。贺良等又私相传授。)  又光武微时,与邓晨在宛,有蔡少公者,学谶云:“刘秀当为天子。”或曰:“是国师公刘秀耶。”(刘歆以谶文欲应之,故改名秀。)光武戏曰:“安知非仆?”(晨传)

  西门君惠曰:“刘氏当复兴,国师姓名是也。”(王莽传)

  李通素闻其父说谶云:“刘氏复兴,李氏为辅。”故通与光武深相结。(通传)  其后破王郎,降铜马,群臣方劝进,适有旧同学强华者,自长安奉赤伏符来,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在野,四七之际火为主。”群臣以为受命之符,乃即位于鄗南。

  是谶记所说,实于光武有征。故光武尤笃信其术,甚至用人行政亦以谶书从事。

  方议选大司空,赤伏符有曰:“王梁主卫作元武。”帝以野王县本卫地之所徙。元武,水神之名。司空,水土官也。王梁本安阳人,名姓地名俱合,遂拜梁为大司空。(梁传)  又以谶文有“孙咸征狄”之语,乃以平狄将军孙咸为大司马。(景丹传及东观汉记)此据谶书以用人也。

  因河图有“赤九会昌”之文,光武于高祖为第九世,故其祀太庙至元帝而止,成、哀、平三帝则祭于长安。(本纪)会议灵台处所,众议不定,光武曰:“吾以谶决之。”此据谶书以立政也。  且廷臣中有信谶者,则登用之。贾逵欲尊左氏传,乃奏曰:“五经皆无证图谶以刘氏为尧后者,惟左氏有明文。”(左传:陶唐氏既衰,其后有刘累,学扰龙,范氏其后也。范归晋后,其处者皆为刘氏。)由是左氏传遂得选高才生习。(逵传)

  其不信谶者,则贬黜随之。帝以尹敏博学,使校图谶,令蠲去崔发为王莽著录者。敏曰:“谶非圣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别字,恐疑误后生。”帝不听,敏乃因其阙文增之曰:“君无口,为汉辅。”(君无口为尹)帝诏敏诘之,对曰:“臣见前人增损图书,故学为之耳。”帝深非之。(敏传)

  桓谭对帝言:“臣不读谶书。”且极论谶书之非经。帝大怒,以为非圣无法,欲斩之。(谭传)  帝又语郑兴,欲以谶断郊祀,兴曰:“臣不学谶。”帝怒曰:“卿非之耶?”兴诡词对曰:“臣于书有所不学,而无所非也。”兴数言政事,帝以其不善谶,终不任用。(兴传)  是光武之信谶书,几等于圣经贤传,不敢有一字致疑矣。独是王莽、公孙述亦矫用符命。

  莽以哀章献金匮图有王寻姓名,故使寻将兵讨昆阳,迄于败灭。  莽又以刘伯升起兵,乃诡说符命,引易曰:“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以为莽者,御名也。升者,伯升也。高陵者,高陵侯翟义也。义先起兵被杀,谓义与伯升伏戎于新皇帝之世,终灭不兴也。  又案金匮,辅臣皆封拜。有王兴者,城门令史。王盛者,卖饼儿。莽案符命,求得此姓名十余人,而二人容貌应卜相,遂登用之,以示神焉。

  公孙述亦引谶记,谓“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世而绝,一姓不得再兴也。又引箓运法曰:“废昌帝,立公孙。”括地象曰:“帝轩辕受命,公孙氏握。”)  光武与述书曰:“图谶言公孙,即宣帝也。代汉者,当涂高。君岂高之身耶?王莽何足效乎?”则光武亦明知谶书之不足信矣。何以明知之而又深好之,岂以莽、述之谶书多伪,而光武所得者独真耶?

  同时有新城蛮贼张满反,祭天地,自云当王,为祭遵所擒,乃叹曰:“谶文误我。”遂斩之。(遵传)

  又真定王刘扬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颈瘤),欲以惑众,为耿纯所诛。(纯传)

  是当时所谓图谶者,自夏贺良等,实有占验外,其余类多穿凿附会,以惑世而长乱。乃人主既信之,而士大夫亦多有留意其术者。

  朱浮自言:“臣幸得与讲图谶。”(浮传)

  苏竟与刘龚书曰:“孔子秘经,为汉赤制,元包幽室,文隐事明,火德承尧,虽昧必亮。”(竟传)

  郑康成戒子亦自言:“睹秘书纬术之奥。”(康成传)

  所谓上有好者,下必有甚焉者也。范蔚宗曰:“世主以此论学,悲哉!”

  光武多免奴婢

  光武时彭宠反,其苍头(人为黔首,奴为苍头)子密杀宠降,光武已封为不义侯矣。其他加恩于奴婢者,更史不胜书。

  建武三年,诏民有嫁妻卖子欲归父母者,恣听之,敢拘执者,论如律。

  六年,诏王莽时吏人没入为奴婢,不应旧法者,皆免为庶人。

  七年,诏吏人遭饥,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者,以卖人法从事。

  十一年,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又诏敢熏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炙灼者为民。又除奴婢射伤人弃市律。

  十二年,诏陇、蜀民被掠为奴婢自讼者,及狱官未报,一切免为庶民。

  十三年,诏益州民自八年以来被掠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或依托人为下妻欲去者,恣听之,敢有拘留者,以掠人法从事。

  十四年,诏益、凉二州,八年以来奴婢自讼在官,一切免为民,卖者无还直。

  此皆见于本纪者。

  主藉奴婢以供使令,奴婢亦藉主以资生养,固王法所不禁。而光武独为之偏护,岂以当时富家巨室虐使臧获之风过甚,故屡降诏以惩其弊耶?案班书王莽传,谓“贫富不均,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阑,制于臣民专断其命,奸人因缘为利,至略卖人妻子,逆天心,悖人伦”云云,是莽时奴婢之受害实甚。其后兵乱时,良民又多被掠为奴婢,光武初在民间亲见之,故曲为矜护也。  东汉功臣多近儒

  西汉开国功臣多出于亡命无赖。至东汉中兴,则诸将帅皆有儒者气象,亦一时风会不同也。

  光武少时,往长安受尚书,通大义。及为帝,每朝罢,数引公卿郎将讲论经理。故樊准谓“帝虽东征西战,犹投戈讲艺,息马论道。”是帝本好学问,非同汉高之儒冠置溺也。而诸将之应运而兴者,亦皆多近于儒。  如邓禹年十三能诵诗。受业长安,早与光武同游学,相亲附。其后佐定天下,有子十三人,使各守一艺,修整闺门,教养子孙,皆可为后世法。(禹传)

  寇恂性好学。守颍川时,修学校,教生徒,聘能为左氏春秋者,亲受学焉。(恂传)

  冯异好读书。通左氏春秋、孙子兵法。(异传)  贾复少好学,习尚书。事舞阴李生,生奇之曰:“贾君容貌志气如此,而勤于学,将相之器也。”后佐定天下,知帝欲偃武修文,不欲武臣典兵,乃与邓禹去甲兵,敦儒学。帝遂罢左右将军,使以列侯就第。复阖门养威重。(复传)  耿弇父况,以明经为郎,学老子于安邱先生。弇亦少好学,习父业。(弇传)

  祭遵少好经书。及为将,取士必用儒术,对酒设乐,常雅歌投壶。(遵传)

  李忠少为郎,独以好礼修整称。后为丹阳太守,起学校,习礼容,春秋乡饮,选用明经,郡中向慕之。(忠传)

  朱祐初学长安,光武往候之,祐不时见,先升舍,讲毕乃见。后以功臣封鬲侯。帝幸其第,笑曰:“主人得无舍我讲乎?”(祐传)

  郭凉虽武将,然通经书,多智略。(凉传)

  窦融疏言:“臣子年十五,教以经艺,不得观天文谶记。”(融传)  他如王霸、耿纯、刘隆、景丹,皆少时游学长安,见各本传。

  是光武诸功臣大半多习儒术,与光武意气相孚合,盖一时之兴,其君与臣本皆一气所钟,故性情嗜好之相近,有不期然而然者,所谓有是君,即有是臣也。

  东汉四亲庙别祭

  建武十九年,追尊孝宣帝为中宗,始祠昭帝、元帝于太庙,成帝、哀帝、平帝于长安,其舂陵节侯以下四世祠章陵(即舂陵乡改名章陵)。注引汉官仪曰:“光武虽自高祖而下为第十二帝,而世次则与成帝为兄弟,于哀帝为诸父,于平帝为祖父,皆不可为之后。上数至元帝,始于光武为诸父,故上继元帝,而为九代。以此计之,宣帝实为曾祖,故追尊及祀之。”

  案此议发于张纯。纯奏光武曰:“陛下事同创革,而名为中兴。元帝以来,宗庙祠高皇帝为受命祖,孝文帝为大宗,孝武帝为世宗。今宜皆如旧制。别立四亲庙,推南顿君以上,尽于舂陵侯(光武之高曾祖父也)。礼,为人后者为之子,既事大宗,则降其私亲。今祫禘(合祭亲疏远近之先祖)高庙,昭穆陈序(天子七庙,太祖居中;二、四、六世居左,称昭;三、五、七世居右,称穆。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而舂陵侯四世君臣并列,以卑厕尊,不合礼意。昔高皇帝以自受命,不由太上宣帝,以孙受祖,不敢私亲,故为立庙,独群臣侍祠。今宜除四亲庙。”诏下公卿议。

  大司徒戴涉等议:“宜以宣、元、成、哀、平五帝四世,代今亲庙。宣帝、元帝尊为祖父,可亲奉祠。成帝以下,有司行事。别为南顿君立皇考庙,其祭上自舂陵,皆群臣奉祠。”帝从之。

  是时宗庙未备,故元帝以上祭于洛阳高庙,成帝以下祠于长安高庙,其南顿君以上祭于章陵。

  此汉儒泥于大宗不顾私亲之说,而定此制也。究而论之,光武以宗室崛起,中兴受命,少时并未奉诏入为帝嗣,与哀帝之入继成帝不同。则有天下后,但立高祖、太宗、世宗、中宗为不祧之庙,其下即祀舂陵四世为亲庙,自协情理之正。乃必奉西京诸帝为大宗,而辈行又不可为成、哀、平三帝之后,则又舍此三帝而尊宣、元为祖父,终觉窒碍不可通也。(明臣欲世宗舍武宗而继孝宗,即本此制。)

  惟祫祭合食,则舂陵四世,序入昭穆,不能不以卑厕尊。然有天下者,本有追王上祀之典,光武御极,自应追尊南顿君而祀舂陵以下以天子之礼,正合于周家上祀祖绀至后稷之义,祖绀等为先公,而居文王、武王之上,亦未尝不以卑临尊也。

  东汉诸帝多不永年

  国家当气运隆盛时,人主大抵长寿,其生子亦必早且多。独东汉则不然。  光武帝年六十二;明帝年四十八;章帝年三十三;和帝年二十七;殇帝二岁;安帝年三十二;顺帝年三十;冲帝三岁;质帝九岁;桓帝年三十六;灵帝年三十四;皇子辨即位年十七,是年即为董卓所弑;惟献帝禅位后,至魏明帝青龙二年始薨,年五十四。此诸帝之年寿也。

  人主既不永年,则继体者必幼主。幼主无子而母后临朝,自必援立孩稚以久其权。

  殇帝即位时,生仅百余日;冲帝即位才二岁;质帝即位才八岁;桓帝即位年十五;灵帝即位年十二;弘农王即位年十七;献帝即位才九岁,此诸帝即位之年岁也。

  光武帝十子;明帝九子;章帝八子;至和帝则仅二子,长子胜有痼疾,次子即殇帝也;安帝惟一子;顺帝已废而复立;顺帝又仅一子,即冲帝也;质帝、桓帝皆无子;灵帝二子,长辨嗣立,董卓废为弘农王,弑之,次即献帝。此诸帝嗣子之多寡有无也。  盖汉之盛在西京,至元、成之间,气运已渐衰。故成帝无子而哀帝入继;哀帝无子而平帝入继;平帝无子而王莽立孺子婴。班书所谓国统三绝也。光武乃长沙定王发之后,本属旁支,譬如数百年老干之上,特发一枝,虽极畅茂,而生气已薄。迨枝上生枝,则枝益小而力益弱,更易摧折矣。晋南渡后多幼主嗣位(见东晋多幼主条内),宋南渡后亦多外藩入继。皆气运使然,非人力所能为也。

  东汉多母后临朝外藩入继

  范书后妃纪序,谓:“东京皇统屡绝,权归女主。外立者四帝,临朝者六后。”章怀注:“四帝,安、质、桓、灵也。六后,窦、邓、阎、梁、窦、何也。”

  窦太后:案章帝时窦后专宠,有梁贵人生和帝,窦后养为己子,而陷贵人以忧死。章帝崩,和帝即位,窦为太后称制。

  邓太后:和帝崩,皇后邓氏为太后,立殇帝嗣位。殇帝殂,太后又立安帝,终身称制。  阎太后:安帝崩,皇后阎氏为太后,立北乡侯懿嗣位,身自临朝。未几懿殂。宦官孙程等迎立顺帝,太后乃归政。  梁太后:顺帝崩,皇后梁氏为太后,立冲帝,身自临朝。冲帝殂,太后又立质帝,犹秉朝政。质帝为梁冀所酖,太后又立桓帝,数年归政。

  窦太后:桓帝崩,皇后窦氏为太后,立灵帝,仍自临朝。后其父武为宦官所害,太后亦迁于南宫。

  何太后:灵帝崩,皇后何氏为太后,立子辨嗣位,身自临朝。寻为董卓废弑。

  此六后也。

  其外藩入继者

  安帝由清河王子入继;

  质帝由千乘王子入继;

  桓帝由蠡吾侯子入继;  灵帝由解渎亭侯子入继。

  此四帝也。

  然安帝崩,阎太后立北乡侯懿嗣位,当时称少帝。是四帝之外,尚有一帝,而范书专指安、质、桓、灵四君。盖以北乡侯立未逾年即殂,生前既未改元,殂后又无谥号,故独遗之耳。其实外立者,共五帝

  外藩入继追尊本生  外藩入继大统,始自汉哀帝。

  当成帝无子,立弟定陶共王子欣为皇太子,帝以太子既奉大宗,不得复顾私亲,乃立楚王子景为定陶王,奉共王后。帝崩,太子即位,是为哀帝。是时成帝母称太皇太后,成帝赵后称皇太后,而帝祖母傅太后与母丁后,自以定陶为称。

  有董宏上书,言“秦庄襄王母本夏氏,而为华阳夫人所子(养以为子)。及即位后,俱称太后。宜立定陶共王后为皇太后。”师丹等劾奏宏大不道,免为庶人。傅太后大怒。于是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傅太后为共皇太后。

  又有段犹等奏:“不宜引定陶藩国之名以冠大号。”于是直称共皇,并徙定陶王景为信都王,不复为定陶王立后,欲以己为定陶王后也。  其时师丹议曰:“冠以定陶者,母从子、妻从夫之义也。为人后者为之子,故为所后服斩衰三年,而降其父母期,所以重正统也。陛下既继体先帝,奉大宗,不得奉定陶共皇”云云。(师丹传)此固礼之正也。然身为帝王追尊本生父母,亦情理所必至。

  自哀帝尊其本生父为共皇之后,遂为故事。

  安帝  东汉安帝入继时,其本生父清河王庆尚在,未加尊称。及薨,葬以龙旗虎贲之礼,追谥为孝德皇,妣左氏为孝德皇后,祖妣宋贵人为敬隐皇后(祖即章帝,故不必追谥)。

  桓帝

  桓帝入继时,追尊其祖曰孝穆皇,夫人赵氏曰孝穆皇后,考蠡吾侯曰孝崇皇,夫人马氏曰孝崇园贵人,生母匽贵人为孝崇皇后。

  灵帝  灵帝入继时,追尊祖曰孝元皇,夫人夏氏曰孝元皇后,考曰孝仁皇,夫人董氏为慎园贵人。

  盖当时论者,以为三皇无为,五帝有事。故身有天下者称帝,身未有天下而追尊者称皇。(说见太上皇帝条内。哀帝又尊祖母曰帝太太后,母曰帝太后,不曰皇而曰帝,亦以身自为帝,故后号冠以帝称,以协母从子之义。)所以示区别,而立庙京师,既足伸人子之情,兼不紊昭穆之序,此理之得者也。

  前明世宗入继大统,其初亦只欲不没其本生父母之称,尚未有意过为崇奉。使当日议礼诸臣援此例奏请,追称为兴献皇,立庙京师,则世宗之意亦塞矣。乃举朝不闻援引及此,但力争不许其追尊,争之不得,反议尊以帝称,而靳(吝惜)一皇字,卒至激而成称皇称帝,并入庙称宗,立主于武宗之上。此则明臣不读书之陋也。

  夫在称太

  皇太后、太皇太后,皆从乎子孙而言也。

  汉书孝元傅昭仪传:“昭仪初为倢妤,上宠之,欲殊之于后宫。以倢妤有子为王,而上尚在,未得称太后。乃更号曰昭仪,位在倢妤上。”是夫在不称太也。

  乃光武帝废郭后,封后子辅为中山王,而即以后为中山太后,后辅徙封沛,又称沛太后。

  夫在称太,究属不经。  东汉废太子皆保全

  隋唐以后,太子被废未有善终者。惟东汉则皆保全。

  东海王刘强  光武已立子强为皇太子,后其母郭后被废,强不自安,数因左右陈恳,愿就藩国。乃立子庄为皇太子,封强为东海王。帝以强废不以过,故优以大封,赐虎贲旄头,拟于乘舆。强就国后,数上书让还东海,又因皇太子固辞,帝不许。太子即位,是为明帝。强寻病,明帝遣中常侍、太医等视疾,并诏沛王辅(强同母弟)等往视。及薨,赠以殊礼。

  清河王刘庆  章帝立子庆为皇太子,以窦后妒,诬陷其母宋贵人,遂并废庆为清河王,立子肇为皇太子。庆虽幼而知避嫌畏祸。章帝怜之,令衣服礼秩与太子同。太子亦极友爱,入则共室,出则同舆。太子即位,是为和帝。待庆尤渥。庆小心恭孝,自被废后,尤畏惧。每朝谒陵庙,常夜分严装待旦,约饬官属不得与诸王车骑并驰。及和帝崩,庆号泣殿前,呕血数升。既就国,饬官属时加策戒,以免悔咎。后其子祜入继统,是为安帝。庆时尚存,及薨,追谥为孝德皇。

  济阴王刘保  安帝已立子保为皇太子,后以谗被废为济阴王。帝崩,保以废黜,不得上殿哭临梓宫,乃悲号不食,内外臣僚,莫不哀之。閰后迎立北乡侯懿即位,保以年幼得全。北乡侯薨,宦官孙程等,仍迎立保即位,是为顺帝。  此皆已为太子,被废后仍能保全者,固由于明、和诸帝之友爱,而亦强等之善处废黜,小心谨畏,故泯嫌猜而免祸害也。

  又和帝长子平原王胜,本应为太子,以痼疾不得立。和帝崩,邓后遂立殇帝。殇帝殂,又立安帝。是时胜尚在,亦未闻以怨怼取祸。

  盖自光武及明、章二帝皆崇儒重道,子弟习于孝友之训者深,故无骨肉之变也。(案西汉昌邑王立为天子,后废为海昏侯,仍以善终,是西汉本无废杀之事。)

卷五" 累世经学

  

  古人习一业,则累世相传,数十百年不坠。盖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所谓世业也(语出魏书李彪传)。工艺且然,况于学士大夫之术业乎!

  今案周秦以来,世以儒术著者,自以孔圣之后为第一。  伯鱼、子思后,子上生求。求生箕。箕生穿。

  穿生顺,为魏相。

  顺生鲋,为陈涉博士。  鲋弟子襄,汉惠帝时为博士,历长沙大傅。襄生忠。

  忠生武及安国。武生延年。安国、延年皆以治尚书,武帝时为博士,安国至临淮太守。

  延年生霸,亦治尚书,昭帝时为博士,宣帝时为大中大夫,授皇太子经,元帝即位,赐爵关内侯,号褒成君。

  霸生光,尤明经学,历成、哀、平三帝,官御史大夫、丞相、太傅、太师、博山侯,犹会门下生讲问疑难(孔光传)。

  霸曾孙奋,少从刘歆受春秋左氏,歆称之曰:“吾已从君鱼(奋字)受道矣!”(奋传)  安国后世传古文尚书、毛诗有名。子建者不仕王莽。元和中,子建曾孙僖受爵褒成侯。其子长彦好章句学,季彦亦守家学(僖传)。

  霸七世孙昱,少习家学,征拜议郎。

  自霸至昱,卿相牧守五十三人,列侯七人(孔昱传)。

  计自孔圣后,历战国、秦及两汉,无代不以经义为业,见于前后汉书。此儒学之最久者也。

  其次则伏氏

  自伏胜以尚书教授,其后有名理者,为当世名儒。

  其子湛,少传家学,教授常数百人。

  湛弟黯,明齐诗,改定章句。

  湛兄子恭,传黯学,减省黯章句为二十万言。  湛子翕。翕子光。光子晨。晨子无忌。亦皆传家学。

  顺帝时,无忌奉诏与议郎黄景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桓帝时又与崔寔等共撰汉记。又自采集古今,删著事要,号曰伏侯注。

  伏氏自伏生以后,世传经学,清静无竞,东州号为“伏不斗”云。此一家历两汉四百年,亦儒学之最久者也(伏湛传)。

  又次则桓荣  以宿学授明帝经,封关内侯。帝即位,亲行养老礼,以荣为五更(长老),备极尊崇。

  其子郁,当章帝为太子时,又入授经。及和帝即位,以年少宜习经学,郁又侍讲禁中,凡教授二帝。

  先是荣受朱普章句四十万言,荣减为二十三万言,郁又删省成十二万言,由是有桓君大小太常章句。

  郁中子焉又以明经笃行授安帝经。顺帝为太子时,又为少傅授经,亦教授二帝。焉兄孙彬,亦以文学与蔡邕齐名。(各本传)

  计桓氏经学,著于东汉一朝,视孔、伏二家稍逊其久。然一家三代,皆以明经为帝王师,且至于五帝,则又孔、伏二氏所不及也。

  四世三公

  西汉韦、平,再世宰相,已属仅事。

  韦贤,宣帝时为丞相。其子元成,元帝时亦为丞相。邹鲁谚曰:“黄金满籯,不如教子一经。”又平当为丞相,其子晏为大司徒,时已改丞相为大司徒,大司徒即相也。平当传,谓“汉兴,惟韦平父子至宰相。”  东汉则有历世皆为公者。  杨震官太尉,其子秉,代刘矩为太尉。秉子赐,代刘郃为司徒,又代张温为司空。赐子彪,代董卓为司空,又代黄琬为司徒,代淳于嘉为司空,代朱隽为太尉录尚书事。自震至彪凡四世,皆为三公。

  袁安官司空,又官司徒。其子敞及京皆为司空。京子汤亦为司空,历太尉,封安国亭侯。汤子逢,亦官司空。逢弟隗,先逢为三公,官至太傅。故臧洪谓“袁氏四世五公”,比杨氏更多一公。

  古来世族之盛,未有如二家者。范蔚宗谓“西京韦、平,方之蔑如。”真可谓仅事矣。而二家代以名德,为国世臣,非徒以名位门第相高,则尤难得也。

  于定国为丞相,其子永为御史大夫。(系两代三公,西汉丞相、大司马、御史大夫称三公也。)  东汉尚名节  自战国豫让、聂政、荆轲、侯嬴之徒,以意气相尚,一意孤行,能为人所不敢为,世竞慕之。其后贯高、田叔、朱家、郭解辈,徇人刻己,然诺不欺,以立名节。驯至东汉,其风益盛。盖当时荐举征辟,必采名誉,故凡可以得名者,必全力赴之,好为苟难,遂成风俗。  汉书游侠传序:自信陵、平原、孟尝、春申之徒,竞为游侠,取重于诸侯,显名天下。汉兴,禁网疏阔,布衣游侠,权行州域,力折公卿,众庶荣其名,觊而慕之,虽陷于刑辟不悔也。

  其大概有数端:

  是时郡吏之于太守,本有君臣名分。为掾吏者,往往周旋于死生患难之间。

  如李固被戮,弟子郭亮负斧锧上书,请收固尸。

  杜乔被戮,故掾杨匡守护其尸不去。由是皆显名。(固、乔二传)  第五种为卫相,善门下掾孙斌,种以劾宦官单超兄子匡,坐徙朔方,朔方太守董援乃超外孙也,斌知种往必被害,乃追及种于途,格杀送吏,与种俱逃,以脱其祸。(种传)。

  太原守刘?以考杀小黄门赵津下狱死,王允为郡吏送?丧还平原,终三年乃归。(允传)

  公孙瓒为郡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归,便当长辞。”乃再拜而去。(瓒传)

  此尽力于所事,以著其忠义者也。

  傅奕闻举将没,即弃官行服。(奕传)

  李恂为太守李鸿功曹,而州辟恂为从事,会鸿卒,恂不应州命,而送鸿丧归葬,持丧三年。(恂传)

  乐恢为郡吏,太守坐法诛,恢独行丧服。(恢传)

  桓典以国相王吉诛,独弃官收葬,服丧三年,负土成坟。(典传)

  袁逢举荀爽有道,爽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爽传)

  此感知遇之恩,而制服从厚者也。然父母丧不过三年,而郡将举主之丧,与父母无别,亦太过矣。

  又有以让爵为高者。

  西汉时,韦贤卒,子元成应袭爵,让于庶兄弘,宣帝高其节,许之。(元成传)  至东汉邓彪亦让封爵于异母弟,明帝亦许之。(彪传)  刘恺让封于弟宪,逃去十余年,有司请绝其封,帝不许,贾逵奏“当成其让国之美。”乃诏宪嗣。(恺传)

  此以让而得请者也。

  桓荣卒,子郁请让爵于兄子泛,明帝不许,乃受封。(郁传)

  丁綝卒,子鸿请让爵于弟盛,不报,鸿乃逃去,以采药为名,后友人鲍骏遇之于东海,责以兄弟私恩,绝其父不灭之基,鸿感悟,乃归受爵。(鸿传)

  郭躬子贺当袭,让与小弟而逃去,诏下州郡追之,不得已乃出就封。(躬传)

  徐防卒,子贺当袭,让于弟崇,数岁不归,不得已乃就封。(防传)

  此让而不得请者也。  夫以应袭之爵而让以鸣高,即使遂其所让,而己收克让之名,使受之者蒙滥冒之诮。有以处己,无以处人,况让而不许,则先得高名,仍享厚实,此心尤不可问也。

  又有轻生报仇者。

  崔瑗兄为人所害,手刃报仇亡去。

  魏朗兄亦为人所害,朗白日操刀杀其人于县中。

  苏谦为司隶校尉李皓案罪死狱中,谦子不韦与宾客掘地道至皓寝室,值皓如厕,乃杀其妾与子,又疾驰至皓父墓,掘得其父头以祭父。(见各本传)

  夫父兄被害,自当诉于官,官不理而后私报可也,今不理之于官,而辄自行仇杀,已属乱民,然此犹曰出于义愤也?

  又有代人报仇者。

  何容有友虞纬高,父仇未报而病将死,泣诉于容,容即为复仇,以头祭其父墓。

  郅恽有友董子张,父为人所杀,子张病且死,对恽欷歔不能言,恽曰:“子以父仇未报也?”乃将宾客杀其人,以头示子张,子张见而气绝。(亦见各本传)

  此则徒徇友朋私情,而转捐父母遗体,亦缪戾之极矣!

  盖其时轻生尚气己成习俗,故志节之士好为苟难,务欲绝出流辈,以成卓特之行,而不自知其非也。然举世以此相尚,故国家缓急之际,尚有可恃以搘拄倾危。昔人以气节之盛,为世运之衰,而不知并气节而无之,其衰乃更甚也!

  曹娥叔先雄  范书列女传:会稽女子曹娥,其父为巫觋(能斋肃事神明者,在男曰觋,在女曰巫)。五月五日,溯江涛迎神溺死。娥年十四,泣江干(江边),求十七日不获尸,遂投江死。县令度尚,葬娥于道旁,使魏朗为碑文,未出,又使邯郸淳为之,朗见淳文,遂毁己作,而淳文刻于碑。蔡邕所题“黄绢幼妇,外孙齑臼”者也。

  又有蜀中女子叔先雄,父泥和为县功曹,奉檄之郡,溺死失尸,雄寻至溺处投水死。其弟梦雄告以:“六日后当与父同出。”至期,果二尸同浮于江。郡县表之,并图其形像焉。  二女事正同,又同在列女传,且曹娥未获父尸,叔先雄则偕父尸同出,更为灵异。乃曹娥至今脍炙人口,而叔先雄莫有知其名者,岂非一碑文之力耶?则传不传,岂不有命耶?  召用不论资格

  汉制:察举孝廉茂才等,归尚书及光禄勋,选用者多循资格。其有德隆望重,由朝廷召用者,则布衣便可践台辅之位。

  如陈寔官仅太邱长,家居(在家闲居)后,朝廷每三公缺,议者多归之。太尉杨赐、司徒陈耽每以寔未登大位而身先之,常以自愧。(寔传)

  郑康成绩学著名,公车(汉官,掌征召、章奏)征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所过长吏送迎。(康成传)

  荀爽有盛名,董卓秉政,征之,初拜平原相,途次,又拜光禄勋,视事三日,策拜司空。自布衣至三公,凡九十五日。(张璠汉纪)

  擅去官者无禁

  贾琮为冀州刺史,有司有赃过者,望风解印绶去。(琮传)

  朱穆为冀州刺史,令长解印绶去者四十余人,及穆到任,劾奏至有自杀者。(穆传)

  李膺为青州刺史,有威政,属城闻风,皆自引去。(膺传)

  范滂为清诏使,案察贪吏,守令自知赃污,皆望风解印绶。(滂传)

  陈寔为太邱长,以沛相赋敛无法,乃解印绶去。(寔传)

  宗慈为修武令,太守贪贿,慈遂弃官去。(慈传)  案令长丞尉,各有官守,何以欲去即去?

  据左雄疏云:“今之墨绶,拜爵王廷而齐于匹庶,动辄避负,非所以崇宪明理也。请自今守相长吏,非父母丧不得去官。其不遵法禁者,锢之终身。若被劾奏逃亡不就法者,家属徙边以惩其后。”(雄传)  黄巾贼起,诏诸府掾属,不得妄有去就。(范冉传)

  可见平时朝廷无禁人擅去官之令,听其自来自去而不追问也,法网亦太疏矣!

  籍没财产代民租  权臣强藩,积赀无艺(限制),或亲行掊克(苛税敛聚财物),或广收苞苴(贿赂),无一非出自民财。

  汉桓帝诛梁冀,收其财货,县官斥卖三十余万,以充官府用,减天下税租之半。(冀传)

  唐李锜反,兵败伏诛,朝廷将辇其所没家财送京。李绛奏言:“锜家财皆刻剥六州之人所得,不如赐本道代贫下户今年租税。”宪宗从之。(李绛传)  以横取于民者,仍还之民。此法最善。宪宗英主,其说易从。不谓桓帝先已行之也。后世有似此者,籍没贪吏之财以偿民欠;籍没权要之财以补官亏。亦裒益之一术也。(明臣王宗茂劾严嵩,请籍其家,以充边军之费。)

  倩代文字  阳球奏罢鸿都文学画像疏曰:“鸿都文学乐松、江览等三十二人,皆出于微贱,附托权豪,或献赋一篇,或鸟篆盈简,而位升郎中。形图丹青,亦有笔不点牍,辞不辨心,假手请字,妖伪百品,是以有识掩口。臣闻图像之设,以昭劝戒,未有竖子小人,诈作文颂而妄窃天官,垂像图素者也。”

  可见曳白之徒(旧唐书苗晋卿传:玄宗大集登科人,御花萼楼亲试,登第者十无一二,而奭手持试纸,竟日不下一字,时谓之曳白。),倩买文字,侥幸仕进,汉时已然,毋怪后世士风之愈趋愈下也。

  党禁之起

  汉末党禁虽起于甘陵南北部及牢修、朱并之告讦。然其所由来已久,非一朝一夕之故也。(桓帝初受学于甘陵周福,及即位,擢福为尚书,时同郡房植有盛名,乡人为之谣曰:“天下规矩房伯武,因师获印周仲进。”二家宾客,互相讥议,遂各树门徒。由是有甘陵南北部党,党论自此起。修、并事见后。)  范书谓桓灵之间,主荒政缪,国命委于奄寺,士子羞与为伍。故匹夫抗愤,处士横议,激扬声名,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国政。(党锢传序)自公卿以下,皆折节下之。(申屠蟠传)盖东汉风气,本以名行相尚,迨朝政日非,则清议益峻。号为正人者,指斥权奸,力持正论。由是其名益高,海内希风附响,惟恐不及。而为所贬訾者,怨恨刺骨,日思所以倾之。此党祸之所以愈烈也。

  今案汉末党禁凡两次。  李膺党案  桓帝延熹九年,有善风角者张成推占当有赦令,教其子杀人。河南尹李膺捕之,果遇赦免。膺怒,竟考杀之。成弟子牢修遂诬告膺善太学游士,交结生徒,诽讪朝廷,败坏风俗。帝怒,下郡国逮捕,并遣使四出。(党禁传序)收执膺等二百余人,诬为党人,并下狱。次年,霍谞、窦武上表申理,始赦归。仍书名王府,终身禁锢。此第一次党禁也。

  自是正人放废,海内共相标榜,以窦武、刘淑、陈蕃为三君。君者,世所宗也。李膺、荀昱、杜密、王畅、刘祜、魏朗、赵典、朱寓为八俊。俊者,人之英也。郭林宗、宗慈、巴肃、夏馥、范滂、尹勋、蔡衍、羊陟为八顾。顾者,能以德引人也。张俭、岑晊、刘表、陈翔、孔昱、范康、檀敷、翟超为八及。及者,能导人追宗也。度尚、张邈、王考、刘儒、胡母班、秦周、蕃响、王章为八厨。厨者,能以财救人也。  张俭党案

  至灵帝建宁中,张俭方劾中常侍侯览。俭乡人朱并承览风旨,又告俭与同乡二十四人为部党。以俭及檀彬、褚凤、张肃、辟兰、冯禧、魏元、徐干为八俊。田材、张隐、刘表、薛郁、王访、刘只、宣靖、公绪为八顾。朱楷、田盘、疏耽、薛敦、宋布、唐龙、嬴咨、宣褒为八及。而俭为之魁。帝遂诏刊章捕俭等。宦官曹节又讽有司并捕前党李膺、杜密及范滂等百余人,皆死狱中,妻子徙边。诸附从者,锢及五族。诏天下大举钩党。于是有行义者,一切指为党人。四年大赦而党人不赦。已而宦官又讽司隶校尉段颎,捕太学诸生千余人,并诏党人门生故吏父兄子弟在位者皆免官禁锢。直至黄巾贼起,吕强奏请赦诸党人,于是赦还诸徙者。此第二次党禁也。(本纪及党禁传)

  其时党人之祸愈酷而名愈高,天下皆以名入党人中为荣。  范滂初出狱归汝南,南阳士大夫迎之者车千两。(滂传)  景毅遣子为李膺门徒,而录牒不及毅,乃慨然曰:“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因漏名而幸免哉?”遂自表免归。(李膺传)  皇甫规不入党籍,乃上表言:“臣曾荐张奂,是阿党也。臣坐罪,太学生张凤等上书救臣,是臣为党人所附也。臣宜坐之”。(规传)

  张俭亡命困迫,望门投止,莫不重其名行,破家相容。(俭传)此亦可见当时风气矣!

  朝政乱则清流之祸愈烈,党人之立名及举世之慕其名,皆国家之激成之也。然诸人之甘罹党祸,究亦非中道。

  当范滂等非毁朝政,太学生方以为文学将兴、处士复用,申屠蟠独叹曰:“昔战国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彗前驱,卒有坑儒焚书之祸。”乃绝迹自晦,后果免于难。(蟠传)

  岑晊逃命,亲友多匿之。贾彪独不纳,曰:“传言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岑君自贻其咎,吾可容隐之乎?”(彪传)

  徐徲嘱茅容致意郭林宗曰:“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乃栖栖(不安),不遑宁处?(无暇平静)”(徲传)

  此又士大夫处乱世,用晦保身之法也。  东汉宦官  汉承秦制,以奄人为中常侍,然亦参用士人。  武帝数宴后庭,故奏请机事,常以宦者主之。

  至元帝时,则弘恭、石显已窃权干政,萧望之、周堪俱被其害,然犹未大肆也。(案班固叙传:彪之父徲为中常侍,是成帝时中常侍尚兼用士人)

  光武中兴,悉用奄人,不复参用士流。

  和帝践阼幼弱,窦宪兄弟专权,隔限内外。群臣无由得接,乃独与宦者郑众定谋收宪。宦官有权自此始。然众小心奉公,未尝揽权。

  和帝崩,邓后临朝,不得不用奄寺,其权渐重。

  邓后崩,安帝亲政,宦官李闰、江京、樊丰、刘安、陈逵与帝乳母王圣、圣女伯荣、帝舅耿宝、皇后兄阎显等比党乱政,此犹宦官与朝臣相倚为奸,未能蔑朝臣而独肆其恶也。

  及帝崩,阎显等专朝争权,乃与江京合谋,诛徙樊丰、王圣等。是显欲去宦官,己反藉宦官之力。

  已而北乡侯入继,寻薨,显又欲援立外藩。宦官孙程等不平,迎立顺帝,先杀江京、刘安、陈逵并诛显兄弟,阎后亦被迁于离宫。是大臣欲诛宦官,必藉宦官之力;宦官欲诛大臣,则不藉朝臣力矣!

  安帝已立皇太子保,而乳母王圣及宦官江京、樊丰等,谮太子乳母王男等,杀之,太子数为叹息。王圣等惧为后祸,共构陷太子,遂废为济阴王。帝崩,王不得立。阎后立北乡侯懿。懿又薨。后兄显与江京、刘安、陈逵又欲援立外藩。宦官孙程等不平,共斩京、安、逵等,迎立济阴王,是为顺帝,并即收显等兄弟,诛之。封程等十九人为侯。

  顺帝既立,以梁商女为皇后,商以大将军辅政,尊亲莫二。而宦官张逵、蘧政、石光谮商与中常侍曹腾、孟贲云欲废帝,帝不信,逵等即矫诏收缚腾、贲,是竟敢违帝旨而肆威于禁近矣!赖帝闻之大怒,逵等遂伏诛。  及帝崩,梁后与兄冀立冲帝,冲帝崩。又立质帝,质帝为冀所酖。又援立桓帝,并以后妹为桓帝后,冀身为大将军辅政,两妹一为皇太后一为皇后,其权已震主矣!而帝默与宦官单超、左悺、具瑗、徐璜、唐衡定谋,遂诛冀。是宦官且诛当国之皇亲矣!然此犹曰:“奉帝命以成事也。”

  梁冀专恣日久,梁后又忌恣,桓帝心不平而不敢泄,独呼小黄门唐衡,问:“左右谁与冀不协者?”衡以单超、左悺、徐璜、具瑗对,帝乃召超等定议,下诏收冀及宗亲党与,皆诛之。封超等五人为侯。

  桓帝梁后崩,以窦武女为皇后。帝崩,武与后定策,立灵帝。窦后临朝,武入居禁中辅政,素恶宦官,欲诛之,兼有太傅陈蕃与之同心定谋,乃反为宦官曹节、王甫等所杀。然此犹曰:“灵帝非太后亲子,故节等得挟帝以行事也。”

  窦武与陈蕃同谋诛宦官曹节、王甫等,奏入,五官史朱瑀窃发其书,怒骂曰:“中官中放纵者当诛,吾曹何罪而当尽灭?”因大呼曰:“陈蕃、窦武奏皇太后欲废帝。”乃夜召素所亲史共普、张亮等歃血盟。曹节闻之,拥帝出御殿,闭诸禁门,使人守武,武不受诏,驰入步兵营,令曰:“中常侍反,尽力者封侯。”而王甫已领虎贲、羽林等兵出屯朱雀门,大呼武所将兵士曰:“窦武反,汝曹皆禁兵,何故随之?”禁兵遂俱归甫。甫乃杀武并及陈蕃。  至灵帝崩,何后临朝,立子辨为帝,后兄何进以大将军辅政,已奏诛宦官蹇硕,收其所领八校尉兵,是朝权、兵权俱在进手,以此尽诛宦官,亦复何难?乃又为宦官张让、段圭等所杀。是时军士大变,袁绍、袁术、闵贡等,因乘乱诛宦官二千余人,无少长皆杀之。于是宦官之局始结,而国亦随之亡矣!

  灵帝崩,何后临朝,立子辨为帝。后兄何进辅政,欲诛宦官,先奏何后,后不听,乃谋召外兵以胁何后,何后乃悉罢诸常侍、小黄门等。常侍张让子妇乃后甥也,让对之叩头曰:“老臣得罪,当与新妇同归故里,但受恩深,欲一入见太后颜色,归死无恨。”子妇言于何后母舞阳君入白。诏诸常侍皆入,而何进方入奏诛宦官事,张让、段圭等即杀之。于是袁绍、袁术乘乱尽杀宦官。

  国家不能不用奄寺,而一用之则其害如此。盖地居禁密,日在人主耳目之前,本易窥颦笑而售谗谀。人主不觉,意为之移。范蔚宗传论,谓:“宦者渐染朝事,颇识典故,少主凭谨旧之庸,女君资出纳之命,及其传达于外,则手握王命,口衔天宪,莫能辨其真伪。故威力常在阴阳奥窔之闲。迨势焰既盛,宫府内外,悉受指挥,即亲臣、重臣竭智力以谋去之而反为所噬。当其始,人主视之不过供使令效趋走而已,而岂知其祸乃至此极哉!”  宦官之害民

  东汉及唐、明三代,宦官之祸最烈,然亦有不同。唐、明阉寺先害国而及于民,东汉则先害民而及于国。今就后汉书各传摘叙之,可见其大概也。

  刘瑜疏言:“中官邪孽,比肩裂土,皆竞立子嗣,继体传爵。或乞子疏属,或买儿市道。又广聚妻室,增筑第舍。民无罪而辄坐之,民有田而强夺之。贫困之民,有卖其首级,父兄相代残身,妻孥相视分裂”。(瑜传)  左雄疏言:“宦竖皆虚以形势,威夺良家妇女闭之,白首而无配偶。”(雄传)

  黄琼疏言:“宦竖盈朝,重封累爵,明珠南金之宝,充满其室。”(琼传)  单超、左悺、具瑗、徐璜、唐衡五人,以诛梁冀功,皆封侯。其后超死,四侯转盛。民闲语曰:“左回天,具独坐,徐卧虎,唐两堕。”(独坐:骄贵无偶。两墯:随意所为不定,持两端而任意。)皆竞起第宅,穷极壮丽,金银罽眊(毛毡),施于犬马,仆从皆乘牛车,从以列骑。(超等传)

  侯览前后夺人宅三百八十一所,田一百一十八顷。起立第宅十六区,皆有高楼池苑,制度宏深,僭类宫省。预作寿冢,石樽双阙,高广百尺。破人居室,发掘坟墓。虏夺良人妻,略妇女。为张俭所奏,览遮截其章,不得上。(览传)

  赵忠葬父,僭为璠玙玉匣偶人。(玉匣:帝王之葬具,覆以玉石,连以金缕。)董卓弑弘农王,献帝葬之于忠之成圹中。(忠已被诛)及献帝自长安归洛阳,宫室已尽焚毁,乃驻于忠故宅。(献帝纪)迨后韩馥以冀州刺史让袁绍,出居于邺中之忠故宅。(馥传)其圹可以葬帝王,宅可以居帝王,别宅又可以居牧伯,其壮丽可知也。

  张让说灵帝修宫室,发太原、河东、狄道诸郡材木文石,每州郡部送至京,辄诃谴不中用,以贱价折之,十不酬一,又不即收,材木遂至腐烂,州郡复增私调,百姓嗟怨。(让传)

  此犹第宦官之自为苛虐也,更有倚宦官之势而渔肉小民者。盖其时入仕之途,惟征辟、察举二事。宦官既据权要,则征辟察举者,无不望风迎附,非其子弟,即其亲知,并有赂宦官以辗转干请者。  审忠疏言:“宦官势盛,州郡牧守承顺风旨,辟召选举,释贤取愚。”(曹节传)

  李固疏云:“中常侍在日月之旁,形势振天下,子弟禄位,曾无限极。虽外托谦默,不干州郡,而谄谀之徒,望风进举。”(固传)

  朱穆疏言:“宦官子弟亲戚,并荷荣任,凶狡无行之徒,媚以求官,恃势怙宠之辈,渔食百姓,穷破天下,空竭小人。”(穆传)  河南尹田歆谓王谌曰:“今当举六孝廉,多贵戚书,命不得违,欲自用一名士以报国家。”乃以种皓应诏。(皓传)六孝廉只用一真才,已为美谈,则入仕者,皆奄党可知也。

  灵帝诏公卿刺举二千石为民害者,太尉许戫、司空张济,凡内官子弟宾客,虽贪污秽浊不敢闻,而虚纠边远小郡清修有惠政丈者二十六人。(刘陶传)则阉党入仕者,莫敢黜革可知也。  夫是以天下仕宦,无一非宦官之兄弟姻戚,穷暴极毒,莫敢谁何。

  如具超弟安为河东太守,弟子匡为济阴太守,徐璜弟盛为河内太守,左悺弟敏为陈留太守,具瑗兄恭为沛相,皆所在蠹害。璜兄子宣为下邳令,暴虐尤甚,求故汝南太守李皓女不得,则劫取以归,戏射杀之。(超等传)

  侯览兄参为益州刺史,吏民有丰富者,辄诬以大逆,皆诛灭之,而没入其财以亿计。(览传)

  曹节弟破石为越骑校尉,营中五伯妻美,破石求之,五伯不敢拒,妻不肯行,遂自杀。(节传)

  此又宦官子弟宾客之肆为民害,可类推也。由是流毒遍天下,黄巾贼张角等遂因民之怨,起兵为逆矣!

  汉末诸臣劾治宦官

  东汉末,宦官之恶遍天下,然臣僚中尚有能秉正嫉邪,力与之为难者。

  杨秉为太尉时,宦官任人及子弟为官,布满天下,竞为贪淫,朝野嗟怨。秉与司空周景劾奏牧守以下:匈奴中郎将燕瑗、青州刺史羊亮、辽东太守孙諠等五十余人,或死或免,遂连及中常侍侯览、具瑗等皆坐黜,天下肃然。(秉及景傅)

  秉又奏侯览弟参为益州刺史,暴虐一州,乃槛车征参诣廷尉,参惧自杀。秉并劾奏览,桓帝诏问:“公府外职而奏劾近官,有何典故?”秉以申屠嘉召诘邓通事为对,帝不得已,乃免览官。(秉传)

  李膺为司隶校尉,中常侍张让弟朔为野王令,贪残无道,惧膺按问,逃还京师,匿让家,藏于合柱中。膺知状,率将吏破柱取朔,付洛阳狱,受辞毕,即杀之。(膺传)  韩演为司隶校尉,奏中常侍左悺罪并及其兄太仆称,请托州郡,宾客放纵,侵犯吏民。悺、称皆自杀。(演传)

  阳球为司隶校尉,奏中常侍王甫、淳于登及子弟为守令者,奸猾纵恣,罪合灭族。太尉段颎阿附佞幸,宜并诛。乃悉收甫、颎等及甫子永荣少府萌、沛相吉,球自临考,五毒备至,萌曰:“父子既当并诛,乞少宽楚毒,假借老父。”球曰:“死不塞责,乃欲求假借耶?”萌乃大骂,球使窒萌口,捶扑交下,父子悉死杖下。颎亦自杀。球乃磔甫尸于城门,尽没入其财产。妻子皆徙比景。(球傅)

  此廷臣之劾治宦官者也。

  杜密为太山太守北海相,凡宦官子弟为令长有奸恶者,辄案捕之。(密傅)  刘祐为河东太守,属县令长率多中官子弟,祐黜其权,强平理冤结。中常侍管霸用事于内,占天下良田美宅,祐悉没入之。(祐傅)

  蔡衍为冀州刺史,中常侍具瑗托其弟恭举茂才,衍收其赍书人案之。又劾奏河闲相曹鼎赃罪,鼎乃中常侍曹腾之弟也。(衍传)

  朱穆为冀州刺史,宦官赵忠葬父,僭用璠玙玉匣,穆闻之,下郡案验,吏畏穆,乃发墓剖棺,陈尸出之而收其家属。(穆传)

  山阳太守翟超,没入中常侍侯览财产。小黄门赵津及南阳大猾张氾等,恃中官势,犯法二郡,太守刘质、成晋考案其罪,虽经赦令,竟考杀之。

  王宏为弘农太守,郡中有事宦官买爵位者,虽二千石,亦考杀之,凡数十人。(陈蕃传)

  陈翔为扬州刺史,劾奏豫章太守王永、吴郡太守徐参,在职贪秽,皆中官亲党也。(翔传)  范康为太山太守时,张俭杀侯览母,案其宗党宾客,或有逃入太山界者,康皆收捕无遗脱。(康传)  黄浮为东海相,有中常侍徐璜兄子宣为下邳令,肆贪暴,浮乃收宣及家属,无少长皆考之,掾吏固争,浮曰:“宣,国贼,今日杀之,明日坐死不恨。”即杀宣,暴其尸于市。(浮传)  荀昱为沛相,荀昙为广陵太守,志除宦官,其支党有在二郡者,纤罪必诛。(昱传)

  史弼为平原相,当举孝廉,侯览遣诸生赍书请之,弼即棰杀赍书者。(弼传)

  此外僚之劾治宦官也。  张俭为东部督邮,奏侯览及其母罪恶,览遮截其章不得上,俭遂破览家,籍没赀财,具奏其罪状。(俭及览传)  此又小臣劾治宦官者也。

  盖其时宦官之为民害最烈,天下无不欲食其肉,而东汉士大夫以气节相尚,故各奋死与之搘拄,虽湛宗灭族,有不顾焉。至唐则仅有一刘蕡对策,恳切言之。明则刘瑾时,仅有韩文、蒋钦等数人,魏忠贤时,仅有杨涟、左光斗、魏大中、缪昌期、李应升、周顺昌等数人,其余干儿义子建生祠、颂九千岁者,且遍于搢绅,此亦可以观世变也。  宦官亦有贤者  后汉宦官之贪恶肆横,固已十人而九,然其中亦间有清慎自守者,不可一概抹煞也。

  郑众谨敏有心。和帝初,窦太后秉政,其兄宪为大将军,窃威权,朝臣莫不附之。众独乃心王室,宪兄弟谋不轨,众与帝定策诛之。(众传)  蔡伦在和帝时,预参帷幄,尽心敦慎,匡弼得失,每休沐,辄闭门谢客。为尚方令,监作器械,莫不精工。创意用树肤、麻头、敝布、鱼网以为纸,天下称蔡侯纸。又典东观,校讎经传。(伦传)  安帝听宦官李闰、江京、刘安、陈逵等谮,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帝崩,太子不得立。阎后立北乡侯懿,未几薨。后与兄显又欲援立外藩,宦官孙程不平,乃与王康等十九人歃血盟,迎立济阴王,先斩江京、刘安、陈逵并阎显及其弟景,迁阎后于别宫,于是济阴王即位,是为顺帝。后司隶校尉虞诩劾奏宦官,自诣廷尉。宦官张防等临考,一日中传考四狱,必欲杀诩。程上殿陈诩之冤,时防在帝后,程叱曰:“贼臣张防,何不下殿?”防走入东厢,程劝帝急收防,毋令求请,防乃徙边。(程传)  良贺清俭退厚。诏九卿举武猛,贺独无所举,帝问之,曰:“臣生长深宫,未尝交士类,昔卫鞅因景监以进,有识鄙之,今得臣所举,匪荣伊辱,故不敢也。”(贺传)

  曹腾在省闼三十余年,未尝有过,所进达皆海内名人。有蜀郡守遣人赂腾刺史,种皓搜得其书币,奏之,并劾腾。帝以书自外来,非腾之过,事遂寝。腾反称种皓为能吏。后皓为司徒,尝曰:“我为公,曹常侍力也。”(腾传)  吕强尽忠奉公,上疏力陈“宦官之乱政及后宫彩女之多,河间解渎馆不宜筑,蔡邕对策切直不宜罪,郡国贡献不宜索导行费。”

  又有宦官丁肃、徐衍、郭耽、李巡、赵祐五人,亦皆清忠。巡请刻五经于石,即蔡邕所书也。祐博学多览,著作诸儒称之。

  又吴伉博达奉公,知不见用,常托病从容养志。

  此皆汉宦官之贤者,可与北魏之仇洛,齐王瑀、赵黑,北齐之田敬宣,唐之俱文珍、张承业,明之覃吉、王承恩并观也。

卷六" 后汉书三国志书法不同处

  

  后汉书与三国志,论时代则后汉在前,而作史则三国志先成,且百余年也。

  自三国志魏纪创为回护之法,历代本纪遂皆奉以为式,延及旧唐书、旧五代史犹皆遵之。其间虽有习凿齿欲黜魏正统,萧颖士欲改书司马昭弑君,而迄莫能更正。直至欧阳公作五代史及修新唐书,始改从春秋书法,以寓褒贬。而范尉宗于三国志方行之时,独不从其例,观献帝纪,犹有春秋遗法焉。虽陈寿修书于晋,不能无所讳;蔚宗修书于宋,已隔两朝,可以据事直书,固其所值之时不同,然史法究应如是也。

  陈寿魏纪,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蔚宗献帝纪,则曰“曹操自领冀州牧。”

  魏纪“汉罢三公官,置丞相,以公为丞相。”献帝纪则曰“曹操自为丞相。”

  魏纪“天子使郗虑策命公为魏公,加九锡。”献纪则曰“曹操自立为魏公,加九锡。”

  魏纪“汉皇后伏氏,坐与父完书云‘帝以董承被诛,怨恨公。’后废黜死,兄弟皆伏法。”献纪则曰“曹操杀皇后伏氏,灭其族及其二子。”

  魏纪“天子进公爵为魏王。”献纪则曰“曹操自进号魏王。”  魏纪“韦、晃等反攻许,烧丞相长史王必营,必与严巨讨斩之。”献纪则曰“耿纪、韦晃起兵诛曹操,不克,夷三族。”

  至禅代之际,魏纪书“汉帝以众望在魏,乃召群公卿士,使张音奉玺绶禅位。”献纪则曰“魏王丕称天子,奉帝为山阳公。”

  他如董承、孔融等之诛,皆书操杀。此史家正法也。

  至汉末诸臣,如董卓、袁绍、刘表、吕布、袁术、公孙瓒、陶谦、刘焉等,二书各有传。今两相比较,繁简互有不同。大概同作一传,则后人视前人所有者必节之,前人所无者必增之,以见其不雷同钞袭。  如袁绍传,范书增陈琳作讨操一檄、刘表劝袁谭勿降操一书、审配劝谭兄弟相睦一书。

  刘表传,增表遣韩嵩使许,嵩不肯行一事、刘琦问诸葛亮自安之策一事。  董卓传,增卓先从张温讨边章、韩遂,及不肯就征等事;增卓请追理陈蕃、窦武一疏;增迁都长安,驱洛阳数百万人,及发掘诸陵等事;增卓被诛后,又杀其弟及母、妻子于郿坞一事;增献帝东归,段煨以服御及公卿资储来迎,为杨定所诬,仍不缺于供一事。

  袁术传,增术向孙坚妻逼夺传玺事;增孙策止其僭号一书;增术归帝号于袁绍一书。

  公孙瓒传,增瓒罪状袁绍一表;增瓒守易京,男子七岁以上不得入门,令妇人习为大声,以传教令一事。

  陶谦传,增笮融奉佛造像浴佛等事。

  此可以彼此参观者也。

  惟荀彧一传,陈寿以其为操谋主,已列魏臣传内。蔚宗以其乃心王室,特编入汉臣,此则其主持公道处。寿志虽列之于魏臣,而传末云“彧死之明年,曹公遂加九锡。”可见彧不死,操尚不得僭窃也。则蔚宗之编入汉臣,自是公论也。

  至二书所纪事迹,有彼此不同者。

  袁绍传,寿志谓“何进召董卓。”范书谓“袁绍劝何进召董卓。”

  吕布传,寿志谓“布畏恶凉州人,以致李傕、郭氾之乱。”范书谓“王允不赦凉州人,以致激变。”

  吕布传,寿志谓“布投袁术,术拒而不纳,乃投袁绍。”范书谓“布投术后,恣兵钞掠,术患之,布不安,去从张扬。”

  董卓传,李傕劫帝幸其营,寿志谓“傕使公卿诣氾请和,氾皆执之。”范书谓“帝使杨彪、张嘉和傕、氾,氾留质公卿。”

  荀彧传,寿志谓“以阻九锡事,留寿春,以忧薨。”范书谓“彧病留寿春,曹操遣人馈之食,发之,乃空器也,遂饮药而卒。”

  二书不同,盖皆各有所据,固可两存其说。

  又袁绍传,韩馥以冀州让绍,寿志载“沮授说绍曰‘将军弱冠登朝,则名播海内;废立之际,则忠义奋发;单骑出奔,则董卓怀怖;济河而北,则渤海稽首;今若举军东向,则青州可定;还讨黑山,则张燕可灭;回众北首,则公孙必丧;震胁戎狄,则匈奴必从。”凡用八则字。范书则删却前四则字,以归简净,不知史记中本有此叠字法也。(史记夏侯婴传,婴初从高祖,即为太仆,常奉车,以下历叙其常奉车者五,又叙其以太仆从者十。正见其亲近用事,不以繁复为嫌也。)

  三国志书法  自左氏、司马迁以来,作史者皆自成一家言,非如后世官修之书也。

  陈寿三国志亦系私史。  据晋书本传,寿殁后,尚书郎范頵等表言“寿作三国志,辞多劝戒,虽文艳不若相如,而质直过之。”于是诏洛阳令,就其家写书。可见寿修成后,始入于官也。

  然其体例,则已开后世国史记载之法。盖寿修书在晋时,故于魏晋革易之处,不得不多所回护,而魏之承汉与晋之承魏一也,既欲为晋回护,不得不先为魏回护。

  如魏纪书天子以公领冀州牧、为丞相、为魏公、为魏王之类,一似皆出于汉帝之酬庸让德,而非曹氏之攘之者。

  此例一定,则齐王芳之进司马懿为丞相;高贵乡公之加司马师黄钺,加司马昭衮冕、赤舄、八命、九锡、封晋公、位相国;陈留王之封昭为晋王、冕十二旒、建天子旌旗,以及禅位于司马炎等事,自可一例叙述,不烦另改书法。此陈寿创例之本意也。  其他体例亦有显为分别者。

  曹魏则立本纪,蜀、吴二主则但立传,以魏为正统,二国皆僭窃也。

  魏志称操曰太祖,封武平侯后称公,封魏王后称王;曹丕受禅后称帝。而于蜀、吴二主则直书曰刘备、曰孙权,不以邻国待之也。

  蜀、吴二志,凡与曹魏相涉者,必曰曹公、曰魏文帝、曰魏明帝,以见魏非其与国也。

  魏书于蜀、吴二主之死与袭皆不书。如黄初二年,不书刘备称帝;四年不书备薨,子禅即位。太和三年,不书孙权称帝也。蜀、吴二志,则彼此互书。如吴志黄武二年,书刘备薨于白帝城。蜀志延熙十五年,吴王孙权薨。其于魏帝之死与袭,虽亦不书,而于本国之君之即位,必记明魏之年号。如蜀后主即位,书是岁魏黄初四年也。吴孙亮之即位,书是岁魏嘉平四年也。此亦何与于魏?而必系以魏年,更欲以见正统之在魏也。正统在魏,则晋之承魏为正统,自不待言。此陈寿仕于晋,不得不尊晋也。  然吴志孙权称帝后,犹书其名,蜀志则不书名而称先主、后主。陈寿曾仕蜀,故不忍书故主之名,以别于吴志之书权、亮、休、皓也。此又陈寿不忘旧国之微意也。(顾宁人谓刘玄德帝于蜀,谥昭烈,本可即称其谥,而陈寿既改汉为蜀,又不称谥而称先主,盖以晋承魏纪,义无两帝也。然其称先主、后主以别于吴,究是用意处。)

  三国志多回护

  春秋书“天王狩于河阳”,不言晋侯所召,而以为天子巡狩,既以开掩护之法,然此特为尊者讳也。至于弑君、弑父之事,则大书以正之。如许止、赵盾之类,皆一字不肯假借,所以垂诫,义至严也。  自陈寿作魏本纪,多所回护,凡两朝革易之际,进爵、封国、赐剑履、加九锡以及禅位,有诏、有策,竟成一定书法。以后宋、齐、梁、陈诸书,悉奉为成式。直以为作史之法,固应如是。然寿回护过甚之处,究有未安者。

  汉献帝逊位,魏封为山阳公,及薨,追谥为汉孝献皇帝。魏纪即称之为献帝,不曰山阳公也。魏常道乡公逊位,晋封为陈留王,及薨,亦追谥为元皇帝,则魏纪亦应称为元帝,乃仅以陈留王纪事,而绝无元帝之称。则已异于山阳书法矣。

  司马师之废齐王芳也,据魏略云“师遣郭芝入宫,太后方与帝对奕。芝奏曰‘大将军欲废陛下。’帝乃起去,太后不悦,芝曰‘大将军意已定,太后但当顺旨。’太后曰‘我欲见大将军。’芝曰‘大将军何可见耶?’太后乃付以玺绶。”是齐王之废,全出于师,而太后不知也。魏纪反载“太后之令,极言齐王无道不孝。”以见其当废。其诬齐王而党司马氏,亦太甚矣!  至高贵乡公之被弑也,帝以威权日去,心不能甘,发甲于凌云台,亲讨司马昭。昭令贾充拒之,时相府兵尚不敢动,充即谕成倅、成济曰:“公畜养汝等,正为今日。”济乃抽戈犯帝,刃出于背而崩。此事见汉晋春秋、魏氏春秋及世语、魏末传,是司马昭实为弑君之首。乃魏志但书“高贵乡公卒,年二十。”绝不见被弑之迹。反载太后之令,言“高贵乡公之当诛,欲以庶人礼葬之。”并载昭奏称“公率兵向臣,臣即敕将士不得伤害。骑督成倅弟成济,横入兵阵,伤公,进至殒命。臣辄收济付廷尉,结正其罪。”等语。转似不知弑君之事,而反有讨贼之功。本纪如此,又无列传散见其事,此尤曲笔之甚者矣!然此犹曰“身仕于晋,不敢不为晋讳也。”

  至曹魏则隔朝之事,何必亦为之讳?乃曹操之征陶谦,

  据世语谓“操父嵩在泰山华县。操令泰山太守应劭资送兖州,谦密遣数十骑,掩杀操弟德于门下,嵩穿后垣欲遁,先出其妾,妾肥不能出,嵩与妾遂皆被害。”是嵩之被难,实谦使人杀之也。

  曹腾传亦谓“嵩子操起兵,嵩不肯从,与少子避难琅邪,为陶谦所杀。”应劭传亦谓“嵩与少子德避难琅邪。应劭遣兵迎之。未到,而陶谦素怨操,使轻骑追杀嵩、德。”

  韦曜吴书则谓“谦本遣张闿护送,闿见嵩辎重多,乃杀嵩,取其赀奔淮南。”是嵩之被杀,由闿之利其财,而非谦本意也。  案谦生平非嗜利忘害者,且嵩未被害之前,操未尝加兵于徐州,则劭传所谓谦怨操数击之者,殊非实事。而吴书所记,必系闿南奔后自言其事,当属可信。

  后汉书谦传亦谓“别将守阴平者,利其赀货,遂袭杀嵩。”而寿作陶谦传,则专据世语,谓“嵩为谦所害,故操志在复仇。”此则因操之征谦,所过无不屠戮,凡杀男女数十万人,鸡犬无余。故坐谦以杀嵩致讨之罪,而不暇辩其主名也。

  魏文帝甄夫人之卒,据汉晋春秋,谓“由郭后之宠,以至于死。殡时被发覆面,以糠塞口。”是甄之不得其死可知也。而魏文纪但书“夫人甄氏卒。”绝不见暴亡之迹。

  又魏明帝太和二年,蜀诸葛亮攻天水、南安、安定三郡。魏遣曹真、张郃大破之于街亭,魏纪固已大书特书矣!是年冬,亮又围陈仓,斩魏将王双,则不书。三年,亮遣陈式攻克武都、阴平二郡,亦不书。以及四年蜀将魏延大破魏雍州刺史郭淮于阳溪,五年,亮出军祁山,司马懿遣张郃来救,郃被杀,亦皆不书。并郭淮传,亦无与魏延交战之事。此可见其书法,专以讳败夸胜为得体也。乃至蜀后主传,街亭之败,亦不书。但云“亮攻祁山不克”而已。岂寿以作史之法,必应如是回护耶?抑寿所据各国之原史,本已讳而不书,遂仍其旧而不复订正耶?

  又魏武纪及袁绍传,“官渡之战,绍遣淳于琼率万人迎粮,操自率兵破斩琼。未还营而绍将高览、张郃来降,绍众遂大溃。”是因郃、览等降而绍军溃也。张郃传则谓“郃告绍遣将急救琼,郭图曰‘不如先攻其本营,操必还救。’绍果遣轻骑救琼,自以大兵攻操营,不能下,而操已破琼,绍军溃。郭图谮郃曰‘郃快军之败,出言不逊。’郃惧,乃归操。”是郃因绍军溃后,惧郭图之谮而降操也。纪传皆陈寿一手所作,而岐互如是。盖寿以郃为魏名将,故于其背袁降曹之事,必先著其不得己之故,为之解说也。

  又华歆奉曹操令,入宫收伏后,后藏壁中,歆就牵后出,遂将后下暴室,暴崩。而歆传绝不载。

  刘放、孙资在中书,久掌机密,夏侯献、曹肇等恶之,指殿中鸡栖树曰“此亦久矣,其复能几?”此犹出于忌者之口。至蒋济为魏名臣,而疏言“左右之人,未必贤于大臣。今外所言,辄云中书虽恭慎不敢外交,而实握事要,日在目前,倘因疲倦之间,有所割制,众臣见其能推移于事,即亦因而向之。”是可见放、资二人之窃弄威福矣!其后乘明帝临危,请以司马懿辅政,遂至权移祚易,故当时无不病二人之奸邪误国。晋书荀勖传“论者以勖倾国害时,为孙资、刘放之亚。”可知二人之名,至晋时犹为世所诟詈也。而寿作二人合传,极言其“身在近密,每因群臣谏诤,多扶赞其义,并时陈损益,不专导谀言。”是直以放、资为正人,与当时物议,大相反也!盖二人虽不忠于魏而有功于晋,晋人德之,故寿为作佳传。

  是不惟于本纪多所讳,并列传中亦多所讳矣!

  三国志书事得实处

  三国志虽多回护,而其翦裁斟酌处,亦自有下笔不苟者。参订他书,而后知其矜慎也。

  袁弘汉纪“曹操薨,子丕袭位,有汉帝命嗣丞相魏王一诏。”寿志无之。

  献帝传“禅代时有李伏、刘廙、许芝等劝进表十一道。丕下令固辞,亦十余道。”寿志亦尽删之,惟存九锡文一篇、禅位策一通而已。故寿书比宋、齐、梁、陈诸书,较为简净。

  董卓之乱,曹操尚未辅政,故魏纪内不能详叙,而其事又不可不记,则于卓传内详之。此叙事善于位置也。

  至甄后之死,本纪虽不言其暴亡,而后传中尚明言“文帝践阼,郭后、李、阴贵人并爱幸,甄失志,出怨言,帝怒,遂赐死。”是虽讳之于纪,犹载之于传也。  郭后之死,汉晋春秋谓“文帝宠郭而赐甄死,即命郭母养其子明帝,明帝知之。即位后,数向郭后问母死状,后曰‘先帝自杀,何责问我?’帝怒,遂逼杀之,使如甄后故事以敛。”魏略则谓“甄临殁,以明帝托李夫人。及郭太后崩,李夫人始说甄被谮惨死,不得大敛之状。帝哀感流涕,令殡郭太后,一如甄法。”由前之说,则郭被明帝逼死也。由后之说,则郭死后,明帝始知旧事而以恶殡也。案明帝即位,郭为皇太后,凡九年始崩,若明帝欲报怨,岂至如许之久?则逼杀之说,当是讹传。或死后因李夫人之言,而敛不以礼;或生前明帝虽恨之,而以先帝所立,犹崇以虚名,徙之许昌,而未尝逼杀也。魏自文帝已都洛阳,明帝更大营洛阳宫室,何以帝居洛阳而太后居许?此可见当日情事矣!寿志于明帝纪书“皇太后崩”,郭后传亦但云“太后崩于许昌,葬首阳陵西。”绝不见其被害之迹。盖甄之赐死系实事,故传书之;郭之逼杀系讹传,故传不书。亦足见记事之慎也。而以“崩于许昌”四字,略见其不在宫闱,此又作史之微意也。

  正元二年,毌邱俭反,世语谓“司马师奉天子征俭,俭既破,天子先归。”裴松之遍考诸书,惟诸葛诞反时,司马昭挟太后及常道乡公征之,故诏有云“今宜太后与朕,暂临戎也。”征毌邱俭时,则常道乡公并未亲行。寿志但云“司马景王征俭,斩其首。”而不言帝亲征,亦见其考订之核也。

  鱼豢魏略谓“刘备在小沛,生子禅后,因曹公来伐,出奔。禅时年数岁,随人入汉中。有刘括者,养以为子,已娶妻生子矣。”禅记“其父字玄德,比邻又有简姓者。会备得益州,使简雍到汉中,禅见简,简讯之符验,以告张鲁,鲁乃送禅于备。”案后主生于荆州,当长阪之败,方在襁褓,赵云抱而奔,得免。其后即位时,年十七。即位之明年,诸葛亮领益州牧,与主簿杜微书曰“朝廷今年十八。”此可证也。若生于小沛,则已三十余岁矣!陈寿据诸葛集,书“即位时年十七。”而并无奔入汉中为人养子之事。

  魏略谓“诸葛亮先见刘备,备以其年少轻之。亮说以荆州人少,当令客户皆著籍以益众,备由此知亮。”然亮出师表谓“先帝不以臣卑鄙,三顾臣于草庐之中。”是备先见亮,非亮先见备也。寿志亮本传“徐庶谓先主曰‘诸葛孔明,卧龙也,可就见不可屈致。由是先主遂诣亮,凡三往乃见。”

  如此之类,可见寿作史时,不惑于异说。

  又孙策出行,为许贡客所射中,创而死。江表传、志林、搜神记皆以为策杀道士于吉之报。寿作策传,独以为妖妄,削而不书,亦见其有识。  三国志立传繁简不同处

  陈寿立三国诸臣传,较旧史有增有删。

  如魏略贾逵传,尚有李孚、杨沛二人同卷。寿志无此二人。

  魏武故事,载屯田之策,起于枣只,成于任峻。寿志则有峻而无只。

  又吴黄武四年,丞相孙邵卒,以顾雍为丞相。是邵为相在雍之前,乃雍有传而邵无传。志林谓邵与张惠恕不睦,作史者韦曜,乃惠恕党也,故不为立传,而寿志亦遂遗之。然则寿志立传,悉本旧史,旧史所无者,概不书也。然如孚、沛、只等,旧史所有者,何又删之?或以其无事迹可纪耶?

  至后主禅将出降,其子北地王谌怒曰“若理穷力屈,便当父子君臣背城一战,同死社稷。”禅不听,谌哭于昭烈之庙,先杀妻、子而后自杀。事见汉晋春秋,此岂得无传?乃寿志仅于后主传内附见其死节,而王子传内不立专传,未免太略也!  亦有以附传见其详者。

  如仓慈传后,历叙吴瓘、任燠、颜斐、令狐邵、孔乂等,以其皆良吏而类叙之。

  蜀杨戏有季汉辅臣赞,并载於戏传后,其中有寿所未立传者,则于各人下注其历官行事,以省人人立传之烦。

  又采益部耆旧传,内增王嗣、常播、卫继三人,由是蜀臣略无遗矣。

  吴志陆凯传,增其谏孙皓二十事一疏,本得之传闻者,故云“予从荆扬来,得此疏,问之吴人,多云不闻凯有此,且其文切直,恐非皓所肯受也,或以为凯藏之箧笥,未敢上,及病笃,皓遣董朝来视疾,因以付之。虚实难明,然以其指摘皓事,足为后戒,故列于凯传之后云。”是其编篡亦多详慎也。

  至方伎传内,如华佗则叙其治一证即效一证。管辂则叙其占一事即验一事。

  独于朱建平传,总叙其所相者若干人,而又总叙各人之征验于后。此又作传之变体,亦另开一法门也。

  三国志误处

  刘辟死年

  魏武纪“建安二年,汝南黄巾贼何仪、刘辟、黄邵、何曼等众各数万,操进军讨破之,斩辟、邵等。”是辟已就戮矣。而“建安五年,操与袁绍相拒于官渡。汝南降贼刘辟等叛应绍,略许下。绍使刘备助辟。”是辟初未尝死,但降于操,至此又叛应绍也。一纪中已岐互若此。而于禁传“禁从征黄巾刘辟、黄邵等,夜袭操营,禁击破之,斩辟、邵等。”此事叙在从战官渡之前,即建安二年事也,则辟实已死也。蜀先主传“操与绍相拒于官渡,汝南黄巾刘辟等,叛曹应绍,绍遣先主与辟等略许下。”则又是建安五年事,而辟尚在也。何以纪、传又适相符耶?岂其时有两刘辟耶?

  明帝时尚称权、备

  高堂隆传“魏明帝大营宫室。隆疏谏曰‘今吴、蜀二贼称帝,若有人来告,权、备并修德政,陛下闻之,岂不惕然!’”案蜀先主崩于魏文帝黄初四年,何得于明帝时尚称权、备?此必有误字也。  子乔何人  吴孙辅传“其子松为射声校尉都乡侯,黄龙三年卒。蜀丞相诸葛亮与兄瑾书曰‘既受东朝厚遇,依依于子弟,又子乔良器,为之恻怆,其所与亮器物,感用流涕。’其悼松如此,由亮养子乔咨述云。”此段文字最不可解。子乔乃瑾子,出继亮为后者。盖子乔尝为亮述松之为人也。然所谓“依依于子弟”及“与亮器物”,果何谓也?岂亮前奉使至吴时,与松相识。其后松又托乔,附致器物于亮耶?然文义究不明新。

  建安二十四年吕布尚存

  陆抗传“抗都督西陵,自关羽至白帝。”白帝,夔州城也。关羽或亦地名。盖羽守荆州,后人遂以其名名其地耳。此尚非有误。夏侯惇传“建安二十一年,从征孙权。二十四年,曹操击破吕布军于摩陂,召惇同载,以宠异之。”案操擒布在建安二年,距建安二十四年,已二十余载,何得尚有破布之事?考是时,关羽围曹仁,操遣徐晃救之。操自洛阳亲往应接,未至而晃破羽,羽已走,操遂军摩陂。则惇传所云吕布,必关羽之讹也。

  孙壹死年

  又吴志孙壹传“孙綝遣朱异潜兵袭壹,壹奔魏,魏以为车骑将军,封吴侯,以故主齐王芳贵人邢氏妻之。魏黄初三年死。”案黄初系魏文帝年号,文帝至齐王芳被废,已二十余年,何得妻芳妃?后又死于黄初也?魏志:壹之来降,在高贵乡公甘露二年,则其死当在景元、咸熙闲,今曰黄初三年死,亦必误也。

  荀彧传

  荀彧传,后汉书与孔融等同卷,则固以为汉臣也。陈寿魏志,则列于夏侯惇、曹仁等之后,与荀攸、贾诩同卷,则以为魏臣矣。

  案董昭等以曹操功高,议欲封魏公、加九锡。彧以为“操本起义兵,匡汉室,秉忠贞之节,君子爱人以德,不宜如是。”以是拂操意。会征孙权,乃表请彧劳军。彧病留寿春,操遣人馈食。发之,空器也,遂饮药而卒。明年,操乃为魏公。是彧之心乎为汉可知也。  论者或谓末路虽以失操意而死。而当其初去袁绍就操时,值吕布攻兖州,彧为操坚守鄄城及范、东阿,以待操,谓“昔汉高先定关中、光武先取河内以为基,此三城,即操之关中、河内也。”后又劝操迎天子,谓“晋文纳襄王而定霸,汉高发义帝丧而得诸侯。”是早以帝王创业之事劝操,何得谓之尽忠于汉?

  不知献帝遭董卓大乱之后,四海鼎沸,强藩悍镇,四分五裂。彧计诸臣中非操不能削群雄以匡汉室,则不得不归心于操而为之尽力,为操即所以为汉也。其初劝操迎天子,谓操曰“将军虽御难于外,乃心无不在王室,是将军匡天下之素志也。诚因此时奉主上以从民望,大顺也;秉至公以服雄杰,大略也;扶弘义以致英俊,大德也。”是可知彧欲藉操以匡汉之本怀矣!且是时,操亦未遽有觊觎神器之心也。及功绩日高,权势已极,董昭等欲加以上公九锡,则非复人臣之事。彧亦明知操之心已怀僭妄,而终不肯附和,姑以名义折之,卒之见忌于操,而饮药以殉。其为刘之心,亦可共白于天下矣!

  陈寿已入于魏臣内,范蔚宗独提出列于后汉书,传论明言“取其归正而已,亦杀身以成仁之义。”此实平心之论也。寿于传末亦云“彧死之明年,操遂为魏公。”则亦见彧不死,操尚未敢为此也。则又公道自在人心,而不容诬蔑者矣!

  又案臧洪自是汉末义士,其与张超结交,后与袁绍交兵之处,皆无关于曹操也。则魏纪内本可不必立传,而寿列之于张邈之次。盖以其气节,不忍没之耳。蔚宗特传于后汉书内,不以寿志已有洪传而遂遗之。亦见其编订之正。

  荀彧郭嘉二传附会处

  左传载卜筮奇中处,如陈敬仲奔齐,繇词(卜辞)有“五世其昌,有妫之后,将育于姜”等语,其后无一字不验,似繇词专为此一事而设者,固文人好奇,撰造以动人听也。

  陈寿三国志,亦有此者。

  荀彧传,谓“彧料袁绍诸臣‘田丰刚而犯上,许攸贪而不治,审配专而无谋,逢纪果而自用。此二人留知后事,若攸家犯法,配不纵也,不纵,攸必为变。’后审配果以攸家不法,录其妻、子。攸怒,遂背绍降操。”  又郭嘉传“操与绍相持于官渡,或传孙策将袭许,嘉曰‘策勇而无备,若刺客伏起,一人之敌耳。’策果为许贡客所杀。”

  此二事,彧、嘉之逆料,可谓神矣!然岂知攸之必犯?配之必激变?策之必死于匹夫之手?而操若左券,毋乃亦如左传之穿凿附会乎?

  陈寿论诸葛亮

  陈寿传(晋书)“寿父为马谡参军,谡为诸葛亮所诛,寿父亦被髡(刑罚,剃发也),故寿为亮传,谓将略非所长。”此真无识之论也!

  亮之不可及处,原不必以用兵见长。  观寿校定诸葛集表,言“亮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至于吏不容奸,人怀自励。至今梁、益之民,虽甘棠之咏召公,郑人之歌子产,无以过也。”

  又亮传后评曰“亮之为治也,开诚心,布公道,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

  其颂孔明,可谓独见其大矣!

  又于杨洪传,谓“西土咸服亮之能尽时人之器能也。”

  廖立传,谓“亮废立为民。及亮卒,立泣曰‘吾终为左衽矣!’”

  李平传,亦谓“平为亮所废。及亮卒,平遂发病死。平常冀亮在当自补复,策后人不能故也。”

  寿又引孟子之言,以为“佚道使民,虽劳不怨;生道杀民,虽死不怨杀者。”此真能述王佐心事。  至于用兵不能克捷,亦明言“所与对敌,或值人杰,加以众寡不侔,攻守异体,又时无名将,故使功业陵迟,且天命有归,不可以智力争也。”

  寿于司马氏最多回护,故亮遗懿巾帼,及死诸葛走生仲达等事,传中皆不敢书。而持论独如此,固知其折服于诸葛深矣!而谓其以父被髡之故,以此寓贬,真不识轻重者!

  裴松之三国志注

  宋文帝命裴松之采三国异同,以注陈寿三国志。松之鸠集传纪,增广异闻。书成奏进,帝览而善之曰“此可谓不朽矣!”其表云“寿书铨叙可观,然失在于略,时有所脱漏。臣奉旨寻详,务在周悉,其寿所不载而事宜存录者,罔不毕取。或同说一事而辞有乖杂;或出事本异,疑不能判者,并皆钞内,以备异闻。”此松之作注大旨,在于搜辑之博,以补寿之阙也。其有讹谬乖违者,则出己意辨正,以附于注内。今案松之所引书凡五十余种:  谢承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九州春秋、战略序传、张璠汉纪、袁暐献帝春秋、孙思光献帝春秋、袁弘汉纪、习凿齿汉晋春秋、孔衍汉魏春秋、华峤汉书灵帝纪、献帝纪、献帝起居注、山阳公载记、三辅决录、献帝传、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蔡邕明堂论、汉末名士录、先贤行状、汝南先贤传、陈留耆旧传、零陵先贤传、楚国先贤传、荀绰冀州记、襄阳记、英雄记、王沈魏书、夏侯湛魏书、阴澹魏纪、魏文帝典论、孙盛魏世籍、孙盛魏氏春秋、魏略、魏世谱、魏武故事、魏名臣奏、魏末传、吴人曹瞒传、鱼氏典略、王隐蜀记、益都耆旧传、益部耆旧杂记、华阳国志、蜀本纪、汪隐蜀记、郭仲记诸葛五事、郭颁魏晋世语、孙盛蜀世谱、韦曜吴书、胡冲吴历、张勃吴录、虞溥江表传、吴志、环氏吴纪、虞预会稽典录、王隐交广记、王隐晋书、虞预晋书、干宝晋纪、晋阳秋、傅畅晋诸公赞、陆机晋惠帝起居注、晋泰始起居注、晋百官表、晋百官名、太康三年地理记、帝王世纪、河图括地象、皇甫谧逸士传、列女传、张隐文士传、虞喜志林、陆氏异林、荀勖文章叙录、文章志、异物志、博物记、列异传、高士传、文士传、孙盛杂语、孙盛杂记、孙盛同异评、徐众三国评、袁子傅子、干宝搜神记、葛洪抱朴子、葛洪神仙传、卫恒书势序、张俨默记、殷基通语、顾礼通语、挚虞决疑、曹公集、孔融集、傅咸集、嵇康集、高贵乡公集、诸葛亮集、王朗集、庾阐扬都赋、孔氏谱、孙氏谱、嵇氏谱、刘氏谱、王氏谱、郭氏谱、陈氏谱、诸葛氏谱、崔氏谱、华峤谱叙、袁氏世纪、郑玄别传、荀彧别传、祢衡传、荀氏家传、邴原别传、程晓别传、王弼传、孙资别传、曹志别传、陈思王传、王朗家传、何氏家传、裴氏家记、刘廙别传、任昭别传、钟会母传、虞翻别传、赵云别传、费祎别传、华佗别传、管辂别传、诸葛恪别传、何邵作王弼传、缪袭撰仲长统昌言表、傅元撰马先生序、会稽邵氏家传、陆机作顾谭传、陆氏世颂、陆氏祠堂像赞、陆机所作陆逊铭、机云别传、蒋济万机论、陆机辨亡论。

  凡此所引书,皆注出书名,可见其采辑之博矣!

  范蔚宗作后汉书时,想松之所引各书,尚俱在世,故有补寿志所不载者。今各书闲有流传已不及十之一,寿及松之、蔚宗等当时已皆阅过,其不取者必自有说,今转欲据此偶然流传之一二本,以驳寿等之书,多见其不知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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