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五代史·其它

     著书立意乃赠花于人之举,然万卷书亦由人力而为,非尽善尽美处还盼见谅 !

                     —— 华辀远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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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一 

  案:《天文志序》原本阙佚,然其日食、星变诸门,事迹具存,较《欧阳史· 司天考》为详备。今考《五代会要》所载星变、物异诸门,与《司天考》互有详略。 盖五代典章散佚,各记所闻,未能画一也。参考诸书,当以是书为得其实焉。

  日食

  梁太祖乾化元年,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时言事者多引汉高祖末年日食于岁 首,梁祖甚恶之,于是素服避正殿,百官各守本司。是日,有司奏:“云初阴晦, 事同不食。”百僚奉表称贺。

  末帝龙德三年,十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唐庄宗同光三年,四月癸亥朔,时有司奏:“日食在卯,主岁大旱。”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乙酉朔,日有食之。二年,八月己卯朔,日有食之。

  三年,二月丁丑朔,日食。其日阴云不见,百官称贺。

  长兴元年,六月癸巳朔,日食。其日阴冥不见,至夕大雨。二年,十一月甲申 朔,先是,司天奏:“朔日合食二分,伏缘所食微少,太阳光影相铄,伏恐不辨亏 阙,请其日不入阁。百官守司。”从之。

  晋高祖天福二年,正月乙卯,先是,司天奏:“正月二日,太阳亏食,宜避正 殿,开诸营门,盖藏兵器,半月不宜用军。”是日太阳亏,十分内食三分,在尾宿 十七度。日出东方,以带食三分,渐生,至卯时复满。三年,正月戊申朔,司天先 奏,其日日食。至是日不食,内外称贺。四年,七月庚子朔,时中书门下奏:“谨 按旧礼:日有变,天子素服避正殿,太史以所司救日于社,陈五兵、五鼓、五麾, 东戟西矛,南弩北楯,中央置鼓,服从其位,百职废务,素服守司,重列于庭,每 等异位,向日而立,明复而止。今所司法物,咸不能具,去岁正旦日食,唯谨藏兵 仗,皇帝避正殿素食,百官守司。今且欲依近礼施行。”从之。七年,四月甲寅朔, 是日百官守司,太阳不食,上表称贺。八年,四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少帝开运元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二年,八月甲子朔,日有食之。三年, 二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汉隐帝乾祐三年,十一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周太祖广顺二年,四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月食

  梁太祖开平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夜,先是,司天奏:“是日月食,不宜用兵。” 时王景仁方总大军北伐,追之不及。至五年正月二日,果为后唐庄宗大败于柏乡。

  唐庄宗同光三年,三月戊申,月食。九月甲辰,月食。

  明宗天成三年,十二月乙卯,月食。四年,六月癸丑望,月食。十二月庚戌, 月食。

  晋高祖天福二年,七月丙寅,月食。五年,十一月丁丑,月食鹑首之分。

  少帝开运元年,三月戊子,月食。九月丙戌,月食。

  汉高祖天福十二年,十二月乙未,月食。

  周世宗显德三年,正月戊申,月食。五年,十一月辛未,月食。

  ◎月晕

  唐明宗天成元年,十一月,月晕匝火、木。

  ◎彗孛

  梁太祖乾化二年,四月甲戌夜,彗见于灵台之西。

  唐明宗天成三年,十月庚午夜,西南有孛,长丈余,东南指,在牛五度。

  末帝清泰三年,九月己丑,彗出虚、危,长尺余,形细微,经天垒、哭星。

  晋高祖天福六年,九月,有彗星长丈余。八年,十月庚戌夜,有彗见于东方, 西指,尾长一丈,在角九度。

  周太祖显德三年,正月壬戌夜,有星孛于参角,其芒指于东南。

  ◎五星凌犯

  梁太祖开平二年,正月乙亥,岁星犯月。

  乾化二年,五月壬戌,荧惑犯心大星,去心四度,顺行。占曰:“心为帝王之 星。”其年六月五日,帝崩。

  唐庄宗同光二年,八月戊子,荧惑犯星。三年,三月丙申,荧惑犯上相。四月 甲申,荧惑犯左执法。六月丙寅,岁犯右执法。九月己亥,荧惑在江东犯第一星。 案《欧阳史》:九月丙辰,太白、岁相犯。是书不载,疑有阙文。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癸卯,太白犯心大星。辛亥,荧惑犯上将。

  九月庚午,荧惑犯右执法,已卯,荧惑犯左执法。十月戊子,荧惑犯上相。十 二月,荧惑犯氐。二年,正月甲戌,荧惑、岁相犯。二月辛卯,荧惑犯键闭。三月, 荧惑犯上相。六月辛丑,荧惑犯房。九月壬子,岁犯房。

  三年,正月壬申,太白、荧惑合于奎。闰八月癸卯,荧惑犯上相。乙卯,荧惑 犯右执法。庚午,太白犯左执法。九月庚辰,镇、岁合于箕。辛巳,太白、荧惑合 于轸。十二月壬寅,荧惑犯房,太白、岁相犯于斗。四年,三月壬辰,岁犯牛。九 月丙子,荧惑入哭星。

  长兴元年,六月乙卯,太白犯天樽。十一月壬戌,荧惑犯氐。十二月丙辰,荧 惑犯天江。二年,正月乙亥,太白犯羽林。四月甲寅,荧惑犯羽林。八月,辰犯端 门。十一月丙戌,太白犯键闭。三年,四月庚辰,荧惑犯积尸。九月庚寅,太白犯 哭星。十一月己亥,太白犯壁垒。四年,八月己未,五鼓三筹,荧惑近天高星,岁 星近司怪,太白近轩辕大星。案《欧阳史》:九月辛巳,太白犯右执法。是书不载。

  末帝清泰元年,六月甲戌,太白犯右执法。

  晋高祖天福元年,三月壬子,荧惑犯积尸。四年,四月辛巳,太白犯东井北辕。 甲申,太白犯五诸侯。五月丁未,太白犯舆鬼中星。六年,八月辛卯,太白犯轩辕。 九月己卯,荧惑犯上将。八年,八月丙子,荧惑犯右掖。十月丙辰,荧惑犯进贤。

  开运元年,二月壬戌,太白犯昴。己巳,荧惑犯天钥。四月丁巳,太白犯五诸 侯。七月甲申,太白犯东井。八月甲辰,荧惑入南斗。十月壬戌,荥惑犯哭星。案: 此条《欧阳史》不载。

  十二月,太白犯辰。二年,八月甲戌,岁犯东井。九月 甲寅,太白犯南斗魁。十一月甲午朔,太白犯哭星。

  汉天福十二年,十月己丑,太白犯亢距星。

  乾祐元年,八月己丑,镇星入太微西垣。戊戌,岁犯右执法。十月丁丑,岁犯 左执法。二年,九月壬寅,太白犯右执法。庚戌,太白犯镇。丁卯,太白犯岁。十 一月,镇星始出太微之左掖门。自元年八月己丑,镇星入太微垣,犯上将、左右执 法、内屏、谒者,勾己往来,凡四百四十三日方出左掖。三年,六月乙卯,镇犯左 掖。七月甲申,荧惑犯司怪。八月癸卯,太白犯房。庚戌,太白犯心大星。十月辛 酉,太白犯岁。

  周广顺元年,二月丁巳,岁犯咸池。己未,荧惑犯五诸侯。三月甲子,岁守心。 己卯,荧惑犯鬼。壬午,荧惑犯天户。四月甲午,岁犯钩钤。二年七月,荧惑犯井 钺。八月乙未,荧惑犯天樽。九月辛酉,荧惑犯鬼。庚辰,荧惑掩右执法。十月壬 辰,太白犯进贤。三年,四月乙丑,荧惑犯灵台。五月辛巳,荧惑犯上将。

  显德六年,六月庚子,荧惑与心大星合度,光芒相射。先是,荧惑勾己于房、 心间,凡数月,至是与心大星合度,是夜顺行。案:此条《欧阳史》不载。

   

  ◎星昼见

  唐同光三年,六月己巳,太白昼见。

  天成元年,七月庚申,太白昼见。

  长兴二年,五月己亥,岁星昼见。闰五月己巳,岁星昼见。八月戊子,太白昼 见。三年,十月壬申,太白昼见。四年,五月癸卯,太白昼见。

  清泰元年,五月己未,太白昼见。

  汉天福十三年,四月丙子,太白昼见。

  乾祐二年,四月壬午,太白昼见,

  周广顺二年,二月庚寅,太白经天。

  ◎流星

  梁乾化元年,十一月甲辰,东方有流星如数升器,出毕宿口,曳光三丈余,有 声如雷。

  唐长兴二年,九月丙戌夜,二鼓初,东北方有小流星入北斗魁灭。至五鼓初, 西北方次北有流星,状如半升器,初小后大,速流如奎灭。尾迹凝天,屈曲似云而 散,光明烛地。又东北有流星如大桃,出下台星,西北速流,至斗柄第三星旁灭。 五鼓后至明,中天及四方有小流星百余,流注交横。

  应顺元年春,二月辛未夜,有大星如五升器,流于东北,有声如雷。

  清泰元年,九月辛丑夜,五鼓初,有大星如五斗器而南流,尾迹长数丈,赤色, 移时盘屈如龙形,蹙缩如二铧,相斗而散。又一星稍小,东流,有尾迹,凝成白气, 食顷方散。

  晋天福三年,三月壬申夜,四鼓后,东方有大流星,状如三升器,其色白,长 尺余,屈曲流出河鼓星东三尺,流丈余灭。

  周显德元年,正月庚寅,子夜后,东北有大星坠,有声如雷,牛马震骇,六街 鼓人方寐而惊,以为晓鼓,乃齐伐鼓以应之,至曙方知之。三月,高平之役,战之 前夕,有大流星如日,流行数丈,坠于贼营之所。

  ◎云气

  梁开平二年,三月丁丑夜,月有苍白晕,又有白气如人形十余,皆东向,出于 晕内。九月乙酉,平旦,西方有气如人形甚众,皆若俯伏之状,经刻乃散。

  唐同光三年,日有背气,凡十二。三年,九月丁未夜,遍天阴云,北方有声如 雷,四面鸡雉皆雊,俗谓之“天狗落”。是岁,日有背气,凡十三。是月,司天监 奏:“自七月三日阴云大雨,至九月十八日后方晴,三辰行度灾祥,数日不见。” 闰十二月庚午,日有黑气,似日,交相错磨,测在室十度。

  天成二年,十二月壬辰,西方有赤气,如火焰焰,约二千里。占者云“不出二 年,其下当有大兵。”

  长兴三年,六月,司天监奏:“自月初至月终,每夜阴云蔽天,不辨星月。”

  应顺元年,四月九日,白虹贯日,是时闵帝遇害。

  晋天福初,高祖将建义于太原,日傍多有五色云,如莲芰之状。二年,正月丙 辰,一鼓初,北方有赤气,向西至戌亥地,东北至丑地已来向北,阔三丈余,状如 火光。赤气内见紫微宫共北斗诸星,其气乍明乍暗。至三点后,后有白气数条,相 次西行,直至三鼓后散。

  汉乾祐二年十二月,日晕三重,上有背气。

  周显德三年,十二月庚午,白虹贯日,气晕勾环。

志二 

  古先哲王,受命而帝天下者,必先观象以垂法,治历以明时,使万物服其化风, 四海同其正朔,然后能允釐下土,钦若上穹。故虞舜之绍唐尧,先齐七政;武王之 得箕子,首叙九畴。皇极由是而允兴,人时以之而不忒。历代已降,何莫由斯。 粤自轩黄,肇正天统,岁躔辛卯,历法时成。故黄帝始用《辛卯历》,颛顼次 用《乙卯历》,虞用《戊午历》,夏用《丙寅历》,商用《甲寅历》,周用《丁巳 历》,鲁用《庚子历》,秦用《乙卯历》。汉用《太初历》、《四分历》、《三统 历》,凡三本。魏用《黄初历》、《景初历》,凡二本。晋用《元始历》、《合元 万分历》,凡二本。宋用《大明历》、《元嘉历》,凡二本。齐用《天保历》、 《同章历》、《正象历》,凡三本。后魏用《兴和历》、《正光历》、《正元历》, 凡三本。梁用《大同历》、《乾象历》、《永昌历》,凡三本。后周用《天和历》、 《丙寅历》、《明元历》,凡三本。隋用《甲子历》、《开皇历》、《皇极历》、 《大业历》,凡四本。唐用《戊寅历》、《麟德历》、《神龙历》、《大衍历》、 《元和观象历》、《长庆宣明历》、《宝应历》、《正元历》、《景福崇元历》, 凡九本。 洎梁氏之应运也,乘唐室陵迟之后,黄巢离乱之余,众职未修,三辰孰验。故 当时岁历,犹用《宣明》、《崇元》二法,参而成之。 及晋祖肇位,司天监马重绩始造新历,奉表上之,云:“臣闻为国者,正一气 之元,宣万邦之命,爰资历以立章程。《长庆宣明》,虽气朔不渝,即星躔罕验; 《景福崇元》,纵五历甚正,而年差一日。今以《宣明》气朔,《崇元》星纬,二 历相参,方得符合。自古诸历,皆以天正十一月为岁首,循太古甲子为上元,积岁 弥多,差阔至甚。臣改法定元,创为新历一部二十一卷,七章上下经二卷,算草八 卷,立成十二卷,取唐天宝十四载乙未,立为上元,以雨水正月朔为岁首。谨诣阁 门上进。”《玉海》:《调元历》,盖仿曹士蔿小历之旧。唐建中时,曹士蔿始变 古法,以显庆五年为上元,雨水为岁首。世谓之小历。 晋高祖命司天少监赵仁 锜、张文皓,秋官正徐皓,天文参谋赵延乂、杜升、杜崇龟等,以新历与《宣明》、 《崇元》考核得失。俾有司奉而行之,因赐号《调元历》,仍命翰林学士承旨和凝 撰序。 其后数载,法度浸差。至周显德二年,世宗以端明殿学士、左散骑常侍王朴明 于历算,乃命朴考而正之。朴奉诏岁余,撰成《钦天历》十五卷,上之。表云: 臣闻圣人之作也,在乎知天人之变者也。人情之动,则可以言知之;天道之动, 则当以数知之。数之为用也,圣人以之观天道焉。岁月日时,由斯而成;阴阳寒暑, 由斯而节;四方之政,由斯而行。夫为国家者,履端立极,必体其元;布政考绩, 必因其岁;礼动乐举,必正其朔;三农百工,必授其时;五刑九伐,必顺其气;庶 务有为,必从其日月。六籍宗之为大典,百王执之为要道。是以圣人受命,必治历 数。故得五纪有常度,庶征有常应,正朔行之于天下也。 自唐而下,凡历数朝,乱日失天,垂将百载,天之历数,汩陈而已矣。今陛下 顺考古道,寅畏上天,咨询庶官,振举坠典。以臣薄游曲艺,尝涉旧史,遂降述作 之命,俾究迎推之要,虽非能者,敢不奉诏。乃包万象以立法,齐七政以立元,测 圭箭以候气,审朓朒以定朔,明九道以步月,校迟疾以推星,考黄道之斜正,辨天 势之升降,而交蚀详焉。 夫立天之道,曰阴与阳,阴阳各有数,合则化成矣。阳之策三十六,阴之策二 十四,奇偶相命,两阳三阴,同得七十二,同则阴阳之数合。七十二者,化成之数 也,化成则谓之五行之数。五行得期之数,过者谓之气盈,不及谓之朔虚。至于应 变分用,无所不通,所谓包万象矣。故以七十二为经法,经者常也,常用之法也。 法者数之节也,随法进退,不失旧位,故谓之通法。以通法进经法,得七千二百, 谓之统法。自元入经,先用此法,统历之诸法也。以通法进统法,得七十二万,气 朔之下,收分必尽,谓之全率。以通法进全率,得七千二百万,谓之大率,而元纪 生焉。元者,岁日月时皆甲子,日月五星,合在子正之宿,当盈缩先后之中,所谓 七政齐矣。 古之植圭于阳城者,以其近洛故也,盖尚嫌其中,乃在洛之东偏。开元十二年, 遣使天下候影,南距林邑国,北距横野军,中得浚仪之岳台,应南北弦,居地之中。 皇家建国,定都于梁。今树圭置箭,测岳台晷漏,以为中数,晷漏正,则日之所至, 气之所应得之矣。 日月皆有盈缩。日盈月缩,则后中而朔;月盈日缩,则先中而朔。自古朓肭之 法,率皆平行之数,入历既有前次,而又衰稍不伦。《皇极》旧述,则迂回而难用, 降及诸历,则疏远而多失。今以月离朓朒,随历较定,日躔朓朒,临用加减,所得 者入离定日也。一日之中,分为九限,逐限损益,衰稍有伦。朓肉之法,所谓审 矣。 赤道者,天之纮带也,其势圆而平,纪宿度之常数焉。黄道者,日轨也,其半 在赤道内,半在赤道外,去赤道极远二十四度。当与赤道交,则其势斜;当去赤道 远,则其势直。当斜则日行宜迟,当直则日行宜速。故二分前后加其度,二至前后 减其度。九道者,月轨也,其半在黄道内,半在黄道外,去黄道极远六度。出黄道 谓之正交,入黄道谓之中交。若正交在秋分之宿,中交在春分之宿,则比黄道益斜。 若正交在春分之宿,中交在秋分之宿,则比黄道反直。若正交、中交在二至之宿, 则其势差斜。故较去二至、二分远近,以考斜正,乃得加减之数。自古虽有九道之 说,盖亦知而未详,空有祖述之文,全无推步之用。今以黄道一周,分为八节,一 节之中,分用九道,尽七十二道而复,使日月二轨,无所隐其斜正之势焉。九道之 法,所谓明矣。 星之行也,近日而疾,远日而迟,去日极远,势尽而留。自古诸历,分段失实, 隆降无准,今日行分尚多,次日便留,自留而退,唯用平行,仍以入段行度为入历 之数,皆非本理,遂至乖戾。今校定逐日行分,积逐日行分以为变段。于是自疾渐 而迟,势尽而留,自留而行,亦积微而后多。别立诸段变历,以推变差,俾诸段变 差际会相合,星之迟疾,可得而知之矣。 自古相传,皆谓去交十五度以下,则日月有蚀,殊不知日月之相掩,与暗虚之 所射,其理有异焉。今以日月径度之大小,较去交之远近,以黄道之斜正,天势之 升降,度仰视旁视之分数,则交亏得其实矣。 乃以一篇步日,一篇步月,一篇步星,案:以下脱“一篇步发敛”五字。下云 “以卦候没灭,为之下篇”者,言为步发敛之下篇。《欧阳史》约其文,称“谨以 步日、步月、步星、步发敛为四篇”,是也。 以卦候没灭,为之下篇,都四篇, 为历经一卷,历十一卷,草三卷,《显德三年七政细行历》一卷。 臣检讨先代图籍,今古历书,皆无蚀神首尾之文,盖天竺胡僧之祆说也。近自 司天卜祝小术,不能举其大体,遂为等接之法。盖从假用以求径捷,于是乎交有逆 行之数,后学者不能详知,便言历者有九道,以为注历之恆式,今并削而去之。 昔在唐尧,钦若昊天。陛下亲降圣谟,考历象日月星辰。唐尧之道也,其历谨 以“显德钦天”为名。天道元远,非微臣之所尽知,但竭两端,以奉明诏。疏略乖 谬,甘俟罪戾。 世宗览之,亲为制序,仍付司天监行用,以来年正旦为始,自前诸历并废。 《玉海》:《钦天》于朔分之下,立小分谓之杪。说者谓前代谓历朔余未有杪者。 若可用杪,何待求日法以齐朔分也。 其历经一卷,今聊纪于后,以备太史氏之 周览焉。 《显德钦天历经》 演纪上元甲子,距今显德三年丙辰,积七千二百六十九万八千四百五十二。 《钦天》统法:七千二百 《钦天》经法:七十二 《钦天》通法:一百 《钦天》步日躔术 岁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四十 轨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朔率:二十一万二千六百二十二十八

  岁策:三百六十五 一千七百六十四十

  轨策:三百六十五 一千八百四十四八十

  岁中:一百八十三 四千四百八十二十

  轨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五百二十二四十

  朔策:二十九 三千八百二十二十八

  气策:一十五 一千五百七十三三十五

  象策:七 二千七百五十五七 周纪:六十 岁差:八十四四十

  辰则:六百 八刻二十四分 案:以上题称步日躔术及后步月离术、步五星术,合为历经四篇者之三,又皆 仅列用数而不及推步。据《欧阳史》云:“旧史亡其步发敛一篇,而在者三篇,简 略不完。”然则是书原文固已阙矣。 《钦天》步月离术 离率:一十九万八千三百九十三九 交率:一十九万五千九百三十七九十七 五十六

  离策:二十七 三千九百九十三九

  交策:二十七 一千五百二十七九十七 五十六

  望策:一十四 五千五百一十一十四

  交中:一十三 四千三百六十三九十八 七十八

  离朔:一 七千二十七一十九

  交朔,二 二千二百九十二三十 四十四 中准:一千七百三十六 中限:四千七百八十 平离:九百六十三 程节:八百 《钦天》步五星术 ◎岁星 周率:二百八十七万一千九百七十六六 变率:二十四万二千二百一十五六十六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一七十八

  周策:三百九十八 六千三百七十六六

  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九十六 案:欧阳史小分作八十九,此云九十六,非也。据历中倍之为历率,倍九十六, 适得大分一,小分七十八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一十七 三三十七 二二十四

  顺迟 二十五 二九 一二十九

  退迟 一十四 一一十二 空二十八

  退疾 二十七 四三十八 一三十七 后留 二十六三十二 顺疾 九十 一十六六十三 一十一一十三 顺疾 九十 一十六六十三 一十一一十三 前留 二十六三十二

  退疾 二十七 四三十八 一三十七

  退迟 一十四 一一十二 空二十八

  顺迟 二十五 二九 一二十九

  夕伏 一十七 三三十七 二二十四 ◎荧惑 周率:五百六十一万五千四百二十二一十一 变率:二百九十八万五千六百六十一七十一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 周策:七百七十九 六千六百二十二一十一 历中: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七十三 五十三六十八 五十五十八

  顺疾 七十三 五十一一 四十八三 次疾 七十一 四十六六十九 四十四一十七 次迟 七十一 四十五三十三 四十二五十八 顺迟 六十二 一十九二十九 一十八二十 前留 八六十九

  退迟 一十 一五十八 空四十四

  退疾 二十一 七四十六 二四十

  退疾 二十一 七四十六 二四十

  退迟 一十 一五十八 空四十四 后留 八六十九 顺迟 六十二 一十九二十九 一十八二十 次迟 七十一 四十五三十三 四十二五十八 次疾 七十一 四十六六十九 四十四一十七

  顺疾 七十三 五十一一 四十八三 夕伏 七十三 五十三六十八 五十五十八 ◎镇星 周率:二百七十二万二千一百七十六九十 变率:九万二千四百一十六五十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五十九八十 周策:三百七十八 五百七十六九十 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七十九九十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晨见 一十九 二七 一一十四

  顺疾 六十五 六三十八 三五十一

  顺迟 一十九 空六十三 空三十五 前留 三十七三

  退迟 一十六 空四十三 空一十四

  退疾 三十三 二三十五 空六十

  退疾 三十三 二三十五 空六十

  退迟 一十六 空四十三 空一十四 后留 三十七三

  顺迟 一十九 空六十三 空三十五

  顺疾 六十五 六三十八 三五十一

  夕伏 一十九 二七 一一十四 ◎太白 周率:四百二十万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变率:四百二十万四千一百四十三九十六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五十五十六 周策:五百八十三 六千五百四十三九十六 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七十五二十八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夕见 四十二 五十三四十 五十一一十七 顺疾 九十六 一百二十一五十七 一百一十六三十九

  次疾 七十三 八十三十七 七十七一

  次迟 三十三 三十四一 三十二四十 顺迟 二十四 一十一六十一 一十一二十四 前留 六六十九

  退迟 四 一二十二 空三十一

  退疾 六 三六十五 一二十二

  夕伏 七 四四十 一三十七

  晨见 七 四四十 一三十七

  退疾 六 三六十五 一二十二

  退迟 四 一二十二 空三十一 后留 六六十九

  顺迟 二十四 一十一六十一 一十一二十四

  次迟 三十三 三十四一 二十二四十

  次疾 七十三 八十三十七 七十七一 顺疾 九十六 一百二十一五十七 一百一十六三十九

  晨伏 四十二 五十三四十 五十一一十七 ◎辰星 周率: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变率:八十三万四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历率:二百六十二万九千七百六十四十四 周策:一百一十五 六千三百三十五五十二 历中:一百八十二 四千四百八十二十二

  变段 变日 变度 变历 夕见 一十七 三十四一 二十九五十四

  顺疾 一十一 一十八二十四 一十六四

  顺迟 一十六 一十一四十三 一十一十 前留 二六十八

  夕伏 一十一 六 二

  晨见 一十一 六 二 后留 二六十八

  顺迟 一十六 一十一四十三 一十一十

  顺疾 一十一 一十八二十四 一十六四 晨伏 一十七 三十四一 二十九五十四

志三 

  昔武王克商,以箕子归,作《洪范》。其九畴之序,一曰五行,所以纪休咎之 征,穷天人之际。故后之修史者,咸有其说焉。盖欲使后代帝王见灾变而自省,责 躬修德,崇仁补过,则祸消而福至,此大略也。今故按五代之简编,记五行之灾沴, 追为此志,以示将来。其于京房之旧说,刘向之绪言,则前史叙之详矣,此不复引 以为证焉。

  ○水淹风雨

  梁开平四年十月,梁、宋、辉、亳水,诏令本州开仓赈贷。十一月,大风,下 诏曰:“自朔至今,异风未息,宜命祈祷。”

  唐同光二年七月,汴州雍丘县大雨风,拔树伤稼。曹州大水,平地三尺。八月, 大雨,河水溢漫流入郓州界。十一月,中书门下奏”:“今年秋,天下州府多有水 灾,百姓所纳秋税,请特放加耗。”从之。三年六月至九月,大雨,江河崩决,坏 民田。七月,洛水泛涨,坏天津桥,漂近河庐舍,舣舟为渡,覆没者日有之。鄴都 奏,御河涨于石灰窑口,开故河道以分水势。巩县河堤破,坏廒仓。八月,敕: “如闻天津桥未通往来,百官以舟船济渡,因兹倾覆,兼踣泥涂。自今文武百官, 三日一趋朝,宰臣即每日中书视事。”四年正月,敕:“自京以来,案:此句疑有 脱误。

  幅圜千里,水潦为沴,流亡渐多。宜自今月三日后,避正殿,减常膳, 撤乐省费,以答天谴。应去年经水灾处乡村,有不给及逃移人户,夏秋两税及诸折 科,委逐处长吏切加点检,并与放免,仍一年内不得杂差遣。应在京及诸县,有停 贮斛斗,并令减价出粜,以济公私,如不遵守,仰具闻奏。”

  长兴元年夏,鄜州上言,大水入城,居人溺死。二年四月,棣州上言,水坏其 城。是月己巳,郓州上言,黄河水溢岸,阔三十里,东流。五月丁亥,申州奏大水, 平地深七尺。是月戊申,襄州上言,汉水溢入城,坏民庐舍,又坏均州郛郭,水深 三丈,居民登山避水,仍画图以进。是月甲子,洛水溢,坏民庐舍。六月壬戌,汴 州上言,大雨,雷震文宣王庙讲堂。十一月壬子,郓州上言,黄河暴涨,漂溺四千 余户。三年七月,诸州大水,宋、亳、颍尤甚。宰臣奏曰:“今秋宋州管界,水灾 最盛,人户流亡,栗价暴贵。臣等商量,请于本州仓出斛斗,依时出粜,以救贫民。” 从之。是月,秦州大水,溺死窑谷内居民三十六人。夔州赤甲山崩,大水漂溺居人。

  清泰元年九月,连雨害稼。诏曰:“久雨不止,礼有祈禳,萗都城门,三日不 止,乃祈山川,告宗庙社稷。宜令太子宾客李延范等萗诸城门,太常卿李怿等告宗 庙社稷。”

  晋天福初,高祖将建义于太原,城中数处井泉暴溢。四年七月,西京大水,伊、 洛、瀍、涧皆溢,坏天津桥。八月,河决博平,甘陵大水。六年九月,河决于滑州, 一概东流。居民登丘冢,为水所隔。诏所在发舟楫以救之。兗州、濮州界皆为水所 漂溺,命鸿胪少卿魏玭、将作少监郭廷让、右领军卫将军安濬、右骁卫将军田峻于 滑、濮、澶、郓四州,检河水所害稼,并抚问遭水百姓。兗州又奏,河水东流,阔 七十里。至七年三月,命宋州节度使安彦威率丁夫塞之。河平,建碑立庙于河决之 所。

  开运元年六月,黄河、洛河泛溢堤堰,郑州原武、荥泽县界河决。

  周广顺二年七月,暴风雨,京师水深二尺,坏墙屋不可胜计。诸州皆奏大雨, 所在河渠泛溢害稼。三年六月,诸州大水,襄州汉江涨溢入城,城内水深一丈五尺, 仓库漂尽,居人溺者甚众。

  ○地震

  唐同光二年十一月,镇州地震。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夜,魏、博、徐、宿地大 震。

  天成三年七月,郑州地震。

  长兴二年六月,太原地震,自二十五日子时至二十七日申时,二十余度。左补 阙李详上疏曰:

  臣闻天地之道,以简易示人;鬼神之情,以祸福为务。王者祥瑞至而不喜,灾 异见而辄惊,罔不寅畏上穹,思答天谴。臣闻北京地震,日数稍多。臣曾览国书, 伏见高宗时,晋州地震,上谓群臣曰:“岂朕政教之不明,使晋州地震耶?”侍中 张行成奏曰:“天阳也,地阴也,天阳君象,地阴臣象,君宜转动,臣宜安静。今 晋州地震,弥旬不休,将恐女谒使事,臣下阴谋。且晋州是陛下本封,今地震焉, 尤彰其应。伏愿深思远虑,以杜未萌。”又,开元中,秦州地震,寻差官宣慰,兼 降使致祭山川,所损之家,委量事安置奏闻。

  伏惟陛下中兴唐祚,起自晋阳,地数震于帝乡,理合思于天戒。况圣明御宇, 于今六年,岁稔时康,人安俗阜。臣虑天意恐陛下忘创业艰难之时,有功成矜满之 意。伏望特委亲信,兼选勋贤,且往北京慰安,密令巡问黎民之疾苦,严山川之祭 祀,然后鉴前朝得丧之本,采历代圣哲之规,崇不讳之风,罢不急之务。

  明宗深嘉之,锡以三品章服。十一月,雄武军士上言,洛阳地震。三年八月, 秦州地震。

  汉乾祐二年四月丁丑,幽、定、沧、营、深、贝等州地震,幽、定尤甚。

  周广顺三年十月,魏、邢、洺等州地震数日,凡十余度,魏州尤甚。

  ○虫鱼禽兽

  梁龙德末,许州进绿毛龟,宫中造室以畜之,命之曰“龟堂”。识者以为不祥 之言。

  唐天祐十八年二月,张文礼叛于镇州,时野水变,其色如血,游鱼多死,浮于 水上,识者知其必败。十九年,定州王处直卒。先是,处直自为德政碑,建楼于衙 城内,言有龙见。或睹之,其状乃黄么晰蜴也。处直以为神异,造龙床以安之。又, 城东麦田中,有群鹊数百,平地为巢,处直以为己德所感。识者窃论曰:“虫蛇阴 物,比藏山泽,今据屋室,人不得而有也。南方为火,火主礼,礼之坏则羽虫失性, 以文推之,上失其道,不安于位之兆也。”果为其子都所废。

  应顺元年闰正月丙寅辰时,唐闵帝幸至德宫,初出兴教门,有飞鸢自空而落, 死于御前,是日,大风晦冥。

  清泰元年十月辛未巳时,有雉金色,自南飞入中书,止于政事堂之上,吏驱之 不去,良久又北飞。是日,民家得之。二年,鄴西李固镇,有大鼠与蛇斗于桥下, 斗及日之申,蛇不胜而死。三年三月戊午,有蛇鼠斗于洛阳师子门外,而鼠杀蛇。 夏四月戊子,熊入市,形如人,搏人。又一熊自老君庙南走向城,会车驾幸近郊, 从官射之而毙。

  汉乾祐三年正月,有狐出明德楼,获之,比常狐毛长,腹别有二足。

  周广顺三年六月,河北诸州旬日内无乌,既而聚泽、潞之间山谷中,集于林木, 压树枝皆折。是年,人疾疫死者甚众。至显德元年,河东刘崇为周师所败,伏尸流 血,故先萌其兆。

  显德元年三月,潞州高平县有鹊巢于县郭之南平地,巢中七八雏。

  ○蝗

  梁开平元年六月,许、陈、汝、蔡、颍五州蝝生,有野禽群飞蔽空,食之皆尽。

  唐同光三年九月,镇州奏,飞蝗害稼。

  晋天福七年四月,山东、河南、关西郡蝗害稼,至八年四月,天下诸州飞蝗害 田,食草木叶皆尽。诏州县长吏捕蝗,华州节度使杨彦询、雍州节度使赵莹命百姓 捕蝗一斗,以禄粟一斗偿之。时蝗旱相继,人民流移,饥者盈路,关西饿殍尤甚, 死者十七八。朝廷以军食不充,分命使臣诸道括粟麦,晋祚自兹衰矣。

  汉乾祐元年七月,青、郓、兗、齐、濮、沂、密、邢、曹皆言蝝生。开封府奏, 阳武、雍丘、襄邑等县蝗,开封尹侯益遣人以酒肴致祭,寻为瞿鹆食之皆尽。敕 禁罗弋瞿鹆,以其有吞蝗之异也。二年五月,博州奏,有瞿生,化为蝶飞去。 宋州奏,蝗一夕抱草而死,差官祭之。

  ○火

  唐天成四年十一月,汝州火,烧羽林军营五百余间。先是,司天奏,荧惑入羽 林,饬京师为火备,至是果应。

  长兴二年四月辛丑,汴州封禅寺门扉上欻然火起,延烧近舍。是月,卫州奏, 黎阳大火。先是,下诏于诸道,令为火备,至是验之。三年十二月壬戌,怀州军营 内,三处火光自起,人至即灭,并不焚烧舍宇。明宗谓侍臣曰:“火妖乎?”侍臣 曰:“恐妖人造作,宜审诘之。”

  晋天福三年十一月,襄州奏,火烧居民千余家。九年春,左龙武统军皇甫遇从 少帝御契丹于郓州北,将战之夕,有火光荧荧然,生于牙竿之上。

  周显德五年四月,吴越王钱俶奏,十日夜,杭州火,焚烧府署殆尽。世宗命中 使赍诏抚问。

  ○草木石冰

  梁开平三年春正月,潞州军前李思安进,壶关县庶穰乡村人因伐树倒,自分为 两片,内有六字,皆如左书,曰“天十四载石进”,乃图其状以进。梁祖异之,命 示百官,莫有详其义者,及晋高祖即位,人以为虽有图姓,计其甲子则二十有九年 矣。识者曰:“‘天’字取‘四’字中两画加之于傍,则‘丙’字也;‘四’字去 中间两画加‘十’字,则‘申’字也。晋祖即位之年,乃丙申也。”

  唐天祐五年,长柳巷田家有僵桃树,经年旧坎犹在,其仆木一朝屹然而起,行 数十步,复于旧坎,其家骇异,仓皇散走。议者以汉昭帝时,上林仆木起生枝,时 虫蠹成文而宣帝兴。今木理成文,仆而重起,乃庄宗中兴之兆也。

  同光元年冬十二月辛卯,亳州太清宫道士上言,圣祖殿前枯桧再生一枝,画图 以进。

  清泰末年,末帝先人坟侧古佛刹中石像,忽然摇动不已,观者咸讶焉。

  晋开运元年七月一日,少帝御明德门,宣赦改元。是日,遇大雷雨,门内有井 亭,亭有石盆,有走水槽,槽有龙首,其夕悉飘行数十步,而龙首断焉。识者曰: “石,国姓也,此兆非祥,石氏其迁乎!其绝乎!”二年正月,汴州封丘门外,壕 水东北隅水上有文,若大树花叶芬敷之状,相连数十株,宛若图画,倾都观之。识 者云:“唐景福中,卢彦威浮阳壕水有树文亦如此,时有高尼辞郡人曰:‘此地当 有兵难。’至光化中,其郡果为燕帅刘仁恭所陷。”三年九月,大水,太原葭芦茂 盛,最上一叶如旗状,皆南指。十二月己丑,雨木冰。是月戊戌,霜雾大降,草木 皆如冰。

  汉乾祐元年八月,李守贞叛于河中,境内芦叶皆若旗旒之状。

  周广顺三年春,枢密使王峻遥镇青州,有司制旄节以备迎授。前夕,其节有声。 主者曰:“昔后唐长兴中,安重诲授河中,其节亦有声,斯亦木之妖也。”

志四 

  案:《礼志序》,原本阙佚。

  梁开平元年夏四月,太祖初受禅,乃立四庙于西京,从近古之制也。

  唐同光二年六月,太常礼院奏:“国家兴建之初,已于北都置庙,今克复天下, 迁都洛阳,却复本朝宗庙。按礼无二庙之文,其北都宗庙请废。”乃下尚书省集议。 礼部尚书王正言等奏议曰:“伏以都邑之制,宗庙为先。今卜洛居尊,开基御宇, 事当师古,神必依人。北都先置宗庙,不宜并设。况每年朝享,礼有常规,时日既 同,神何所据。窃闻近例,亦有从权。如神主已修,迎之藏于夹室;若庙宇已崇, 虚之以为恆制。若齐桓公之庙二主,礼无明文,古者师行,亦无迁于庙主。昔天后 之崇巩、洛,礼谓非宜;汉皇之恋丰、滕,事无所法。况本朝故事,礼院具明,洛 邑旧都,嵩高正位,岂宜远宫阙之居,建祖宗之庙。事非可久,理在从长。其北都 宗庙,请准太常礼院申奏停废。”从之。

  天成元年,中书舍人马缟奏曰:“伏见汉、晋已来,诸侯王宗室承袭帝统,除 七庙之外,皆别追尊亲庙。汉光武皇帝立先四代于南阳,其后桓帝已下,亦皆上考 前修,追崇先代。乞依两汉故事,别立亲庙。”诏下尚书省,集百官定议。礼部尚 书萧顷等议曰:“伏见方册所载,圣概所存,将达蘋藻之诚,宜有楶棁之制,臣等 集议,其追尊位号及建庙都邑,乞特降制命,依马缟所议。”

  二年,中书门下又上奏曰:“伏以两汉以诸侯王入继帝统,则必易名上谥,广 孝称皇,载于诸王故事,孝德皇、孝仁皇、孝元皇是也。伏乞圣慈,俯从人愿,许 取皇而荐号,兼上谥以尊名,改置圆陵,仍增兵卫。”遂诏太常礼院定其仪制焉。 太常博士王丕等引汉桓帝入嗣,尊其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帝、父蠡吾侯曰孝崇皇帝 为例,请付太常卿定谥。刑部侍郎、权判太常卿马缟复议曰:“伏准两汉故事,以 诸侯王宗室入承帝统,则必追尊父祖,修树园陵,西汉宣帝、东汉光武,孝飨之道, 故事具存。自安帝入嗣,遂有皇太后令,别崇谥法,追曰某皇,所谓孝德、孝穆之 类是也。前代惟孙皓自乌程侯继嗣,追父和为文皇帝,事出非常,不堪垂训。今据 礼院状,汉安帝以下,若据本纪,又不见“帝”字。伏以谥法“德象天地曰帝”。 伏缘礼院已曾奏闻,难将两汉故事,便述尊名,请诏百官集议。”时右仆射李琪等 议曰:“伏睹历代已来,宗庙成制,继袭无异,沿革或殊。马缟所奏,礼有按据, 乞下制命,令马缟虔依典册,以述尊名。”时明宗意欲兼加“帝”字,乃下诏曰; “朕闻开国承家,得以制礼作乐,故三皇不相袭,五帝不相沿,随代创规,于礼无 爽。矧或情关祖祢,事系丞尝。且追谥追尊,称皇与帝,既有减增之字,合陈褒贬 之辞。大约二名俱为尊称,若三皇之代故不可加帝,五帝之代不可言皇。爰自秦朝, 便兼二号。至若圣祖老君,事隔千祀,宗追一源,犹显册于鸿名,岂须遵于汉典。 况朕居九五之位,为亿兆之尊,不可总二名于眇躬,惜一字于先代,苟随执议,何 表孝诚!可委宰臣与百官详定,集两班于中书,逐班各陈所见。”惟李琪等请于祖 祢二室先加“帝”字。宰臣合众议奏曰:“恭以朝廷之重,宗庙为先,事系承祧, 义符致美。且圣朝追尊之日,即引汉氏旧仪,在汉氏封崇之时,复依何代故事?理 关凝滞,未协圣谟;道合变通,方为民则。且王者功成治定,制礼作乐,正朔服色, 尚有改更,尊祖奉先,何妨沿革。若应州必立别庙,即地远上都。今据开元中追尊 皋陶为德明皇帝,凉武昭王为兴圣皇帝,皆立庙于京都。臣等商量所议追尊四庙, 望依御札并加皇帝之号,兼请于洛京立庙。”敕:“宜于应州旧宅立庙,余依所奏。” 案《文献通考》:后唐之所谓七庙者,以沙陀之献祖国昌、太祖克用、庄宗存勖而 上继唐之高祖、太宗、懿宗、昭宗。此所谓四庙者,又明宗代北之高、曾、祖、父 也。

  其年八月,太常礼院奏:“庄宗神主以此月十日祔庙,七室之内,合有祧迁。” 中书门下奏议,请祧懿祖一室。后下百僚集议,礼部尚书萧顷等奏,请从中书所奏, 从之。

  应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太常以大行山陵毕祔庙。今太庙见飨七室,高 祖、太宗、懿宗、昭宗、献祖、太祖、庄宗,大行升祔,礼合祧迁献祖,请下尚书 省集议。”太子少傅卢质等议曰:“臣等以亲尽从祧,垂于旧典,疑事无质,素有 明文。顷庄宗皇帝再造寰区。复隆宗庙,追三祖于先远,复四室于本朝,式遇祧迁, 旋成沿革。及庄宗升祔,以懿祖从祧,盖非嗣立之君,所以先迁其室。光武灭新之 后,始有追尊之仪,比只在于南阳,元不归于太庙,引事且疏于故实,此时须禀于 新规。将来升祔先庙,次合祧迁献祖,既协随时之义,又符变体之文。”从之。时 议以懿祖赐姓于懿宗,以支庶系大宗例,宜以懿祖为始祖,次昭宗可也,不必祖神 尧而宗太宗。若依汉光武,则宜于代州立献祖而下亲庙,其唐庙依旧礼行之可也, 而议谥者忘咸通之懿宗,又称懿祖,父子俱“懿”,于理可乎!将硃耶三世与唐室 四庙连叙昭穆,非礼之甚也。议祧者不知受氏于唐懿宗而祧之,今又及献祖。以礼 论之,始祧昭宗,次祧献祖可也,而懿祖如唐景皇帝,岂可祧乎?

  晋天福二年正月,中书门下奏:“皇帝到京,未立宗庙,望令所司速具制度典 礼以闻。”从之。二月,太常埔士段颙议曰:

  夫宗庙之制,历代为难,须考礼经,以求故事。谨按《尚书·舜典》曰:“正 月上日,受终于文祖。”此是尧之庙也,犹未载其数。又按《郊祀录》曰:夏立五 庙,商立六庙,周立七庙。汉初立祖宗庙于郡国,共计一百六十七所。后汉光武中 兴后,别立六庙。魏明帝初立亲庙四,后重议依周法立七庙。晋武帝受禅,初立六 庙,后复立七庙。宋武帝初立六庙,齐朝亦立六庙。隋文帝受命,初立亲庙四,至 大业元年,炀帝欲遵周法,议立七庙。次属传禅于唐,武德元年六月四日,始立四 庙于长安,至贞观九年,命有司详议庙制,遂立七庙,至开元十一年后,创立九庙。 又按《礼记·丧服小记》曰:“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庙。” 郑氏注云:高祖巳下至祢四世,即亲尽也,更立始祖为不迁之庙,共五庙也。又按 《礼记·祭法》及《王制》、《孔子家语》、《春秋穀梁传》并云:天子七庙,诸 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此是降杀以两之义。又按《尚书·咸有一德》曰: “七世之庙,可以观德。”又按《疑义》云:天子立七庙,或四庙,盖有其义也。 如四庙者,从祢至高祖已下亲尽,故有四庙之理。又立七庙者,缘自古圣王,祖有 功,宗有德,更封立始祖,即于四亲庙之外,或祖功宗德,不拘定数,所以有五庙、 六庙,或七庙、九庙,欲后代子孙观其功德,故《尚书》云“七世之庙,可以观德” 矣。又按周舍论云:“自江左已来,晋、宋、齐、梁相承,多立七庙。”今臣等参 详,唯立七庙,即并通其理。伏缘宗庙事大,不敢执以一理定之,故检七庙、四庙 二件之文,俱得其宜,他所论者,并皆勿取。请下三省集百官详议。

  敕旨宜依。左仆射刘昫等议曰:

  臣等今月八日,伏奉敕命于尚书省集议太常博士段颙所议宗庙事。伏以将敷至 化,以达万方,克致平和,必先宗庙。故《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 庙,大夫三庙。”疏云:“周制之七者,太祖庙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 祖,后稷也。商六庙,契及汤与二昭、二穆。夏则五庙,无太祖,禹与二昭、二穆 而已。自夏及周,少不减五,多不过七。”又云:“天子七庙,皆据周也。有其人 则七,无其人则五。若诸侯庙制,虽有其人,则不过五。此则天子、诸侯七、五之 异明矣。”至于三代已后魏、晋、宋、齐、隋及唐初,多立六庙或四庙,盖于建国 之始,不盈七庙之数也。今欲请立自高祖已下四亲庙,其始祖一庙,未敢轻议,伏 俟圣裁。

  御史中丞张昭远奏议曰:

  臣前月中预都省集议宗庙事,伏见议状于亲庙之外,请别立始祖一庙,近奏中 书门下牒,再令百官于都省议定闻奏者。

  臣读十四代史书,见二千年故事,观诸家宗庙,都无始祖之称,唯商、周二代, 以稷、契为太祖。《礼记》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郑 玄注:“此周制也。七者,太祖后稷及文王、武王与四亲庙。”又曰:“商人六庙, 契及成汤与二昭、二穆也。夏后氏立五庙,不立太祖,惟禹与二昭、二穆而已。” 据《王制》郑玄所释,即商、周以稷、契为太祖,夏后无太祖,亦无追谥之庙。自 商、周以来,时更十代,皆于亲庙之中,以有功者为太祖,无追崇始祖之例。具引 今古,即恐词繁,事要证明,须陈梗概。汉以高祖父太上皇执嘉无社稷功,不立庙 号,高帝自为高祖。魏以曹公相汉,垂三十年,始封于魏,故为太祖。晋以宣王辅 魏有功,立为高祖,以景帝始封晋,故为太祖。宋氏先世,官阀卑微,虽追崇帝号, 刘裕自为高祖。南齐高帝之父,位至右将军,生无封爵,不得为太祖,高帝自为太 祖。梁武帝父顺之,佐佑齐室,封侯,位至领军、丹阳尹,虽不受封于梁,亦为太 祖。陈武帝父文赞,生无名位,以武帝功,梁室赠侍中,封义兴公,及武帝即位, 亦追为太祖。周闵帝以父泰相西魏,经营王业,始封于周,故为太祖。隋文帝父忠, 辅周室有大功,始封于隋,故为太祖。唐高祖神尧祖父虎为周八柱国,隋代追封唐 公,故为太祖。唐末梁室硃氏有帝位,亦立四庙,硃公先世无名位,虽追册四庙, 不立太祖,硃公自为太祖。此则前代追册太祖,不出亲庙之成例也。

  王者祖有功而宗有德,汉、魏之制,非有功德不得立为祖宗,商、周受命,以 稷、契有大功于唐、虞之际,故追尊为太祖。自秦、汉之后,其礼不然,虽祖有功, 仍须亲庙。今亦粗言往例,以取证明。秦称造父之后,不以造父为始祖;汉称唐尧、 刘累之后,不以尧、累为始祖;魏称曹参之后,不以参为始祖;晋称赵将司马卯之 后,不以仰为始祖;宋称汉楚元王之后,不以元王为始祖;齐、梁皆称萧何之后, 不以萧何为始祖;陈称太丘长陈实之后,不以实为始祖;元魏称李陵之后,不以陵 为始祖;后周称神农之后,不以神农为始祖;隋称杨震之后,不以杨震为始祖;唐 称皋陶、老子之后,不以皋陶、老子为始祖。唯唐高宗则天武后临朝,革唐称周, 又立七庙,仍追册周文王姬昌为始祖,此盖当时附丽之徒,不谙故实,武立姬庙, 乖越已甚,曲台之人,到今嗤诮。臣远观秦、汉,下至周、隋,礼乐衣冠,声明文 物,未有如唐室之盛。武德议庙之初,英才间出,如温、魏、颜、虞通今古,封、 萧、薛、杜达礼仪,制度宪章,必有师法。

  夫追崇先王、先母之仪,起于周代。据《史记》及礼经云:“武王缵太王、王 季、文王之绪,一戎衣而有天下,尊为天子,宗庙飨之。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 太王、王季,祀先公以天子之礼。”又曰“郊祀后稷以配天。”据此言之,周武虽 祀七世,追为王号者,但四世而已。故自东汉以来,有国之初,多崇四庙,从周制 也。况商因夏礼,汉习秦仪,无劳博访之文,宜约已成之制。请依隋、唐有国之初, 创立四庙,推四世之中名位高者为太祖。谨议以闻。

  敕:宜令尚书省集百官,将前议状与张昭远所陈,速定夺闻奏。左仆射刘昫等 再议奏曰:

  臣等今月十三日,再于尚书省集百官详议。夫王者祖武宗文,郊天祀地,故有 追崇之典,以申配飨之仪。初详太常礼院议状,唯立七庙四庙,即并通其理。其他 所论,并皆勿取。七庙者,按《礼记·王制》曰:“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 之庙而七。”郑玄注云:“此周制也。”详其礼经,即是周家七庙之定数。四庙者, 谓高、曾、祖、祢四世也。按《周本纪》及《礼记·大传》皆曰:“武王即位,追 王太王、王季、文王。以后稷为尧稷官,故追尊为太祖。”此即周武王初有天下, 追尊四庙之明文也。故自叹、魏已降,迄于周、隋,创业之君,追谥不过四世,约 周制也。此礼行之已久,事在不疑。今参详都省前议状,请立四庙外,别引始祖, 取裁未为定议。续准敕据御史中丞张昭远奏,请创立四庙之外,无别封始祖之文。 况国家礼乐刑名,皆依唐典,宗庙之制,须约旧章。请依唐朝追尊献祖宣皇帝、懿 祖光皇帝、太祖景皇帝、代祖元皇帝故事,追尊四庙为定”

  从之。

  七年七月,太常礼院奏:“国朝见飨四庙:靖祖、肃祖、睿祖、宪祖。今大行 皇帝将行升祔,按《会要》:唐武德元年,立四庙于长安;贞观九年,高祖神尧皇 帝崩,命有司详议庙制,议以高祖神主并旧四室祔庙。今先帝神主,请同唐高祖升 祔。”从之。

  汉天福十三年闰七月,时汉高祖已即位,尚仍天福之号。太常博士段颙奏议曰: “伏以宗庙之制,历代为难,须按礼经,旁求故实,又缘礼贵随时,损益不定。今 参详历代故事,立高、曾、祖、祢四庙,更上追远祖光武皇帝为始祖百代不迁之庙, 居东向之位,共为五庙,庶符往例,又合礼经。”诏尚书省集百官议。吏部尚书窦 贞固等议云:“按《礼记·王制》云:“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疏云: “周制之七庙者,太祖及文王、武王之祧,与亲庙四。太祖,后稷也。”。又云: “天子七庙,皆据周也。有其人则七,无其人则五。”至于光武中兴及历代多立六 庙或四庙,盖建国之始,未盈七庙之数。又按《郊祀录》王肃云:“德厚者流泽广, 天子可以事六代之义也。”今欲请立高祖已下四亲庙。又自古圣王,祖有功,宗有 德,即于四亲庙之外,祖功宗德,不拘定数。今除四亲庙外,更请上追高皇帝、光 武皇帝,更立六庙。”从之。《文献通考》:庄宗、明宗既舍其祖而祖唐之祖矣, 及敬瑭、知远崛起而登帝位,俱欲以华胃自诡,故于四亲之外,必求所谓始祖而祖 之。张昭远之言,议正而词伟矣。至汉初,则段颙、窦贞固之徒,曲为谄附,乃至 上祖高、光,以为六庙云。

  周广顺元年正月,中书门下奏:“太常礼院议,合立太庙室数。若守文继体, 则魏、晋有七庙之文;若创业开基,则隋、唐有四庙之议。圣朝请依近礼,追谥四 庙。伏恐所议未同,请下百官集议。”太子太傅和凝等议:“请据礼官议,立四亲 庙。”从之。《五代会要》:和凝议曰:“恭以肇启洪图,惟新黄屋。左宗庙而右 社稷,率由旧章;崇祖祢而辨尊卑,载于前史。虽质文互变,义趣各殊,或观损益 之规,或系兴隆之始。陛下体元立极,本义祖仁,开变家成国之基,遵奉先思孝之 道,合据礼官议,立四亲庙,以叶前文。”从之。

  其年四月,中书门下奏: “太常礼院申,七月一日,皇帝御崇元殿,命使奏册四庙。准旧仪,服兗冕即座, 太尉引册案入,皇帝降座,引立于御座前南向,中书令奉册案进,皇帝搢珪捧授, 册使跪受,转授舁册官,其进宝授宝仪如册案。臣等参详,至时请皇帝降阶授册。” 从之。

  三年九月,将有事于南郊,议于东京别建太庙。时太常礼院言:“准洛京庙室 一十五间,分为四室,东西各有夹室,四神门,每方屋一间,各三门,戟二十四, 别有斋宫神厨屋宇。准礼,左宗庙,右社稷,在国城内,请下所司修奉。”从之。 其月,太常礼院奏:“迎太庙社稷神主到京,其日未审皇帝亲出郊外迎奉否。检讨 故事,元无礼例,伏请召三省官集议。”敕:“宜令尚书省四品以上、中书门下五 品已上同参议。”司徒窦贞固、司空苏禹珪等议:“按吴主孙休即位,迎祖父神主 于吴郡,人祔太庙,前一日出城野次,明日常服奉迎,此其例也。”遂署状言车驾 出城奉迎为是,请下礼仪使草定仪注。至十月,礼仪使奏:“太祖神主将至,前一 日仪仗出城掌次,于西御庄东北设神主行庙幄幕,面南。其日放朝,群臣早出西门, 皇帝常服出城诣行宫,群臣起居毕,就次。神主将至,群臣班定,皇帝立于班前。 神主至,太常卿请皇帝再拜,群臣俱拜。神主就行庙幄幕座,设常馔,群臣班于神 幄前。侍中就次,请皇帝谒神主。既至,群臣再拜,皇帝进酒毕再拜,群臣俱拜。 皇帝还幄,群臣先赴太庙门外立班,俟皇帝至起居。俟神主至,群臣班于庙门外, 皇帝立于班前,太常卿请皇帝再拜,群臣俱拜。皇帝还幄,群臣就次,宫闱令安神 主于本室讫,群臣班于庙庭。太常卿请皇帝于四室奠飨,逐室皇帝再拜,群臣俱拜。 四室祔飨毕,皇帝还宫。前件仪注,望付中书门下宣下。”从之。

  显德六年七月,诏以大行皇帝山陵有期,神主将祔太庙,其庙殿室宇合添修否? 国子司业兼太常博士聂崇义奏议曰:“奉敕,为大行皇帝山陵有期,神主祔庙,恐 殿室间数少,合重添修。今诣庙中相度,若是添修庙殿一间至两间,并须移动诸神 门及角楼宫墙仗舍,及堂殿正面檐栿阶道,亦须东省牲立班位,直至斋宫,渐近迫 窄。今重拆庙殿,续更添修,不唯重劳,兼恐未便。窃见庙殿见虚东西二夹室,况 未有祧迁之主,欲请不拆庙殿,更添间数,即便将夹室重安排六室位次。所有动移 神主,若准旧礼,于殿庭权设行庙幕殿,即恐雨水犹多,难于陈设。伏请权于太庙 斋宫内奉安神主,至修奉毕日,庶为宜称。又,按《礼记》云:庙成则于中屋刲羊 以衅之,夹室则用鸡。又,《大戴礼》及《通典》亦有夹室,察文观义,乃是备庙 之制。况新主祔庙,诸经有迁易之文,考古沿今,庶合通礼。伏请递迁诸室奉安大 行皇帝神主,以符礼意。”敕依典礼。

志五 

  后唐长兴元年九月,太常礼院奏:“来年四月孟夏,禘飨于太庙。谨按礼经, 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已毁未毁之主,并合食于太祖之庙,逐庙功臣, 配飨于太庙之庭。本朝宝应元年定礼,奉景皇帝为始封之祖。既庙号太祖,百代不 迁,每遇禘祫,位居东向之尊,自代祖元皇帝、高祖、太宗已下,列圣子孙,各序 昭穆南北相向,合食于前。圣朝中兴,重修宗庙,今太庙见飨高祖、太宗、懿宗、 昭宗、献祖、太祖、庄宗七庙,太祖景皇帝在祧庙之数,不列庙飨。将来禘礼,若 奉高祖居东向之尊,则禘飨不及于太祖、代祖;若以祧庙太祖居东向之位,则又违 于礼意。今所司修奉祧庙神主,及诸色法物已备,合预请参详,事须具状申奏。” 敕下尚书省集百官详议。户部尚书韩彦恽等奏议曰:“伏以本朝尊受命之祖景皇帝 为始封之君,百代不迁,长居庙食,自贞观至于天祐,无所改更,圣祖神孙,左昭 右穆。自中兴国祚,再议宗祊,以太祖景皇帝在祧庙之数,不列祖宗,欲尊太祖之 位,将行东向之仪,爰命群臣,同议可否。伏详本朝列圣之旧典,明皇定礼之新规, 开元十年,特立九庙,子孙遵守,历代无亏。今既行定礼之规,又以祧太祖之室。 昔德宗朝,将行禘祫之礼,颜真卿议请奉献祖居东向之位,景皇帝暂居昭穆之列, 考之于贞元,则以为误,行之于今日,正得其礼。今欲请每遇禘祫之岁,暂奉景皇 帝居东向之尊,自元皇帝以下,叙列昭穆。”从之。

  周广顺三年冬十月,礼仪使奏:“郊庙祝文,礼例云:古者文字皆书于册,而 有长短之差。魏、晋郊庙祝文书于册。唐初悉用祝版,唯陵庙用玉册,明皇亲祭郊 庙,用玉为册。德宗朝,博士陆淳议,准礼用祝版,祭已燔之,可其议。贞元六年 亲祭,又用竹册,当司准《开元礼》,并用祝版。梁朝依礼行之,至明宗郊天,又 用竹册。今详酌礼例,允以祝版为宜。”诏从之。

  其年九月,南郊,礼仪使奏:“郊祀所用珪璧制度,准礼,祀上帝以苍璧;祀 地祇以黄琮;祀五帝以珪璋琥璜琮,其玉各依本方正色,祀日月以珪璋,祀神州以 两珪有邸。其用币,天以苍色,地以黄色,配帝以白色,日月五帝各从本方之色, 皆长一丈八尺。其珪璧之状,譬圆而琮八方,珪上锐而下方,半珪曰璋,琥为虎形, 半璧曰璜,其珪璧琮璜皆长一尺二寸四。珪有邸,邸,本也,珪著于璧而整肃也。 日月星辰以珪璧五寸,前件珪璧虽有图样,而长短之说或殊。按唐开元中,明皇诏 曰:“祀神以玉,取其精洁,比来用珉,不可行也。如或以玉难办,宁小其制度, 以取其真。’今郊庙所修珪璧,量玉大小,不必皆从古制,伏请下所司修制。”从 之。

  显德四年夏四月,礼官博士等准诏,议祭器、祭玉制度以闻。时国子祭酒尹拙 引崔灵恩《三礼义宗》云:“苍璧所以祀天,其长十有二寸,盖法天之十二时。” 又引《江都集》、《白虎通》等诸书所说,云:“璧皆外圆内方。”又云:“黄琮 所以祀地,其长十寸,以法地之数。其琮外方内圆,八角而有好。”国子博士聂崇 义以为璧内外皆圆,其径九寸。又按阮氏、郑玄图皆云九寸,《周礼·玉人》职又 有九寸之璧。及引《尔雅》云:“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 郭璞注云:“好,孔也;肉,边也。”而不载尺寸之数。崇义又引《冬官·玉人》 云“璧好三寸”,《尔雅》云“肉倍好谓之璧”,两边肉各三寸,通好共九寸,则 其璧九寸明矣。崇义又云:“黄琮八方以象地,每角各剡出一寸六分,共长八寸, 厚一寸。按《周礼疏》及阮氏图并无好。”又引《冬官·玉人》云:“琮八角而无 好。”崇义又云:“琮璜珪璧,俱是祀天地之器,而《尔雅》唯言璧环瑗三者有好, 其余黄琮诸器,并不言之,则黄琮八角而无好明矣。”太常卿田敏以下议,以为尹 拙所说虽有所据,而崇义援《周礼》正文,其理稍优,请从之。其诸祭器制度,亦 多以崇义所议为定。

  显德二年秋八月,兵部尚书张昭上言:“今月十二日,伏蒙宸慈召对,面奉圣 旨,每年祀祭,多用太牢,念其耕稼之劳,更备牺牲之用,比诸豢养,特可愍伤, 令臣等讨故事,可以他牲代否。臣仰禀纶言,退寻礼籍,其三牲八簋之制,五礼六 乐之文,著在典彝,迭相沿袭,累经朝代,无所改更。臣闻古者燔黍捭豚,尚多质 略,近则梁武面牲竹脯,不可宗师,虽好生之德则然,于奉先之仪太劣。盖礼主于 信,孝本因心,黍稷非馨,鬼神飨德,不必牲牢之巨细,笾豆之方圆,苟血祀长保 于宗祧,而牲俎何须于茧栗。但以国之大事,儒者久行,易以他牢,恐未为便。以 臣愚见,其南北郊、宗庙社稷、朝日夕月等大祠,如皇帝亲行事,备三牲;如有司 摄行事,则用少牢已下。虽非旧典,贵减牲牛。”是时太常卿田敏又奏云:

  臣奉圣旨为祠祭用犊事。今太仆寺供犊,一年四季都用犊二十二头。《唐会要》 武德九年十月诏:“祭祀之意,本以为民,穷民事神,有乖正直,杀牛不如礿祭, 明德即是馨香,望古推今,民神一揆。其祭圜丘、方泽、宗庙已外,并可止用少牢, 用少牢者用特牲代。时和年丰,然后克修常礼。”又按《会要》天宝六载正月十三 日赦文:“祭祀之典,牺牲所备,将有达于虔诚,盖不资于广杀。自今后每大祭祀, 应用骍犊,宜令所司量减其数,仍永为恆式。其年起请以旧料每年用犊二百一十二 头,今请减一百七十三头,止用三十九头,余祠飨并停用犊。”至上元二年九月二 十一日赦文:“国之大事,郊祀为先,贵其至诚,不美多品。黍稷虽设,犹或非馨; 牲牢空多,未为能飨。圜丘、方泽,任依恆式,宗庙诸祠,临时献熟,用怀明德之 馨,庶合西邻之祭。其年起请昊天上帝、太庙各太牢一,余祭并随事市供。”若据 天宝六载,自二百一十二头减用三十九头;据武德九年,每年用犊十头,圜丘四, 方泽一,宗庙五;据上元二年起请只昊天上帝、太庙,又无方泽,则九头矣。今国 家用牛,比开元、天宝则不多,比武德、上元则过其大半。案《会要》,太仆寺有 牧监,掌孳课之事。乞今后太仆寺养孳课牛,其犊遇祭昊天前三月养之涤宫,取其 荡涤清洁,余祭则不养涤宫。若临时买牛,恐非典故。

  奉敕:“祭祀尚诚,祝史贵信,非诚与信,何以事神!礿祭重于杀牛,黍稷轻 于明德,牺牲之数,具载典经。前代以来,或有增损,宜采酌中之礼,且从贵少之 文。起今后祭圜丘、方泽、社稷,并依旧用犊;其太庙及诸祠,宜准上元二年九月 二十一日制,并不用犊。如皇帝亲行事,则依常式。”

  后唐同光二年三月十日,祠部奏:“本朝旧仪,太微宫每年五存献,其南郊坛 每年四祠祭。吏部申奏,请差中书门下摄太尉行事,其太庙及诸郊坛,并吏部差三 品已上摄太尉行事。”从之。至其年七月,中书门下奏:“据尚书祠部状,每年太 微宫五荐献,南郊坛四祠祭,并宰相摄太尉行事,惟太庙时祭,独遣庶僚,虽为旧 规,虑成阙礼。臣等商量,今后太庙祠祭,亦望差宰臣行事。”从之。

  三年十一月,礼仪使奏:“伏准礼经,丧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为越绋行事, 此古制也。爰自汉文,益尊神器,务徇公绝私之义,行以日易月之作制,事久相沿, 礼从顺变。今园陵已毕,祥练既除,宗庙不可以乏享,神祇不可以废祀,宜遵礼意, 式展孝思。伏请自贞简太后升祔礼毕,应宗庙仪乐及群祀,并准旧施行。”从之。

  天成四年九月,太常寺奏:“伏见大祠则差宰臣行事,中祠则差诸寺卿监行事, 小祠则委太祝、奉礼。今后凡小祠,请差五品官行事。”从之。其年十月,中书门 下奏:“太微宫、太庙、南郊坛,宰臣行事宿斋,百官皆入白事。伏以奉命行事, 精诚斋宿,傥遍见于朝官,涉就虔于祠祭。今后宰臣行事,文武两班,望今并不得 到宿斋处者。”奉敕宜依。其年十二月,中书门下奏:“今后宰臣致斋内,请不押 班,不知印,不起居。或遇国忌,应行事官受誓戒,并不赴行香,并不奏覆刑杀公 事。及大祠致斋内,请不开宴。”从之。

  长兴二年五月,尚书左丞崔居俭奏:“大祠、中祠差官行事,皇帝虽不预祭, 其日亦不视朝,伏见车驾其日或出,于理不便。今后请每遇大祠、中祠,车驾不出。” 从之。

  四年二月,太常博士路航奏:“比来小祠已上,公卿皆著祭服行事。近日唯郊 庙、太微宫具祭服,五郊迎气、日月诸祠,并只常服行事,兼本司执事人等,皆著 随事衣装,狼藉鞋履,便随公卿升降于坛墠。按祠部令,中祠以上,应斋郎等升坛 行事者,并给洁服,事毕收纳。今后中祠已上,公卿请具祭服,执事升坛人并著履, 具绯衣帻子。又,臣检《礼阁新仪》,太微宫使卯时行事。近年依诸郊庙例,五更 初便行事,今后请依旧以卯时。”从之。

  清泰元年五月,中书门下奏:“据太常礼院申,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今月二 十日祔庙,太尉合差宰臣摄行。缘冯道在假;李愚十八日私忌,在致斋内;今刘昭 又奏见判三司事烦,请免祀事。今与礼官参酌,诸私忌日,遇大朝会,入阁宣召, 尚赴朝参。今祔飨事大,忌日属私,斋日请比大朝会宣召例,差李愚行事。”从之。

  晋开运三年六月,西京留司监祭使奏:“以祠祭所定行事官,临日或遇疾病, 或奉诏赴阙,留司吏部郎中一人主判,有阙便依次第定名,庶无阙事。”从之。 《永乐大典》卷一万七千五十二。

  唐天成三年十一月,太常定议唐少帝谥,庙号景宗。博士吕朋龟奏:“谨按礼 经,臣不诔君,称天以谥之,是以本朝故事,命太尉率百僚奉谥册告天于圜丘,回 读于灵座前,并在七月之内,谥册入陵。若追尊定谥,命太尉读谥册于太庙,藏册 于本庙。伏以景宗皇帝,顷负沈冤,岁月深远,园陵已修,不祔于庙,则景宗皇帝 亲在七庙之外。今圣朝申冤,追尊定谥,重新帝号,须撰礼仪。又,《礼》云:君 不逾年不入宗庙。且汉之殇、冲、质,君臣已成,晋之惠、怀、愍,俱负艰难,皆 不列高食,止祀于园寝。臣等切详故实,欲请立景宗皇帝庙于园所,命使奉册书宝 绶,上谥于庙,便奉太牢祀之,其四时委守奉荐。请下尚书省集三省官详议施行。” 右散骑常侍萧希甫等议请依礼院所奏。奉敕:宜令本州城内选地起庙。乃于曹州立 庙。

  四年五月,中书门下奏:“先据太常寺定少帝谥昭宣光烈孝皇帝,号景宗者。 伏以景宗生曾为帝,飨乃承祧,既号景宗,合入宗庙,如不入宗庙,难以言宗。于 理而论,祧一远庙,安少帝神主于太庙,即昭穆序而宗祀正。今或且居别庙,即请 不言景宗,但云昭宣光烈孝皇帝。兼册文内有‘基’字,是明皇庙讳,虽寻常诏敕 皆不回避,少帝是继世之孙,不欲斥列圣之讳,今改‘基’为‘宗’字。”从之。 《五代会要》:《风俗通》陈孔璋云:尊卑有叙,丧祭哀敬,各有攸终,欲令言著 而可遵,事施而不犯。《礼》云:“卒哭之后,宰执木铎徇于宫,曰舍故而讳新。” 故,谓毁庙之主也,恩远属绝,名不可讳。今昭宣上去明皇十四世,奏改册文,非 典故也。

  八月戊申,明宗服兗冕,御文明殿,追册昭宣光烈孝皇帝。礼毕,册使兵部尚 书卢质押册出应天门登车,卤簿鼓吹前导,入都亭驿,翌日,登车赴曹州。时议者 以追尊则可,立之为宗,不入太庙,深为失礼。夫言宗者,功业纂于祖祢,德泽被 于生民,发号申令可也。且辉王纂嗣之日,国命出于贼臣,君父衔冤,母后涂炭, 遭罹放逐,鼎祚覆亡,追谥易名,当循故实。如汉之冲、质,晋之闵、怀,但尊称 而无庙号;前代亡国者周赧、汉献、魏陈留,亦不称宗;中兴之追谥者孺子婴,光 武竟无追宗之典。设如自我作古,酌于人情,则谓之为“景宣光烈”,深不称也。 古之周景、汉景、周宣、汉宣,皆中兴再造之主。至如国朝,太祖曰景皇帝,以受 命而有唐室,宣宗皇帝以隔代承运,皇纲复振故也。今辉王亡国坠业,谓之“宣景”, 得无谬乎!先是,太常既奏,下尚书省集议,虽有智者,依违不言。至是,既立为 景宗,陵号温陵,乃于曹州置庙,以时告享,仍以本州刺史以下为三献官。后宰臣 知其非,奏去庙号。

  晋天福四年十一月,太常礼院奏:议立唐朝帝庙,引武德年故事,祀隋三帝。 今请立近朝庄宗、明宗、闵帝三庙,庶合前规。诏曰:“德莫盛于继绝,礼莫重于 奉先。庄宗立兴复之功,明宗垂光大之业,逮乎闵帝,实继本枝,然则丕绪洪源, 皆尊唐室。继周者须崇后稷,嗣汉者必奉高皇,将启严祠,当崇茂典。宜立唐高祖、 太宗及庄宗、明宗、闵帝五庙。”其月,太常礼院又奏:“唐庙制度,请以至德宫 正殿隔为五室,三分之,南去地四尺,以石为坎,中容二主。庙之南一屋三门,门 戟二十有四;东西一屋一门,门无棨戟。四仲之祭,一羊一豕,如其中祠,币帛牲 牢之类,光禄主之。祠祝之文,不进不署,神厨之具,鸿胪督之。五帝五后,凡十 主,未迁者六,未立者四,未谥者三。高祖、太宗与其后暨庄宗、明宗,其主在清 化里之寝宫,祭前二日,以殿中伞扇二十,迎置新庙以享祀。闵皇帝、庄宗明宗二 后及鲁国孔夫人神主四座,请修制祔庙,及三后请定谥法。”从之。

  周广顺元年二月,太常礼院上言:“准敕,迁汉庙入升平宫。其唐、晋两朝, 皆止五庙迁移,今汉七庙,未审总移,为复只移五庙?敕宜准前敕,并移于升平宫。 其法物、神厨、斋院、祭服、祭器、馔料,皆依中祠例,用少牢,光禄等寺给;其 读文太祝及奉礼郎,太常寺差。每仲飨,以汉宗子为三献。”从之。

志六 

  古之王者,理定制礼,功成作乐,所以昭事天地,统和人神,历代已来,旧章 斯在。洎唐季之乱,咸、镐为墟;梁运虽兴,《英》、《茎》扫地。庄宗起于朔野, 经始霸图,其所存者,不过边部郑声而已,先王雅乐,殆将泯绝。当同光、天成之 际,或有事清庙,或祈祀泰坛,虽簨虡犹施,而宫商孰辨?遂使磬襄、鼗武,入河、 汉而不归;汤濩、舜韶,混陵谷而俱失。洎晋高祖奄登大宝,思迪前规,爰诏有司, 重兴二舞。旋属烽火为乱,明法罔修,汉祚几何,无暇制作。周显德五年冬,将立 岁仗,有司以崇牙树羽,宿设于殿庭。世宗因亲临乐悬,试其声奏,见钟磬之类, 有设而不击者,讯于工师,皆不能对。世宗恻然,乃命翰林学士、判太常寺事窦俨 参详其制,又命枢密使王朴考正其声。朴乃用古累黍之法,以审其度,造成律准, 其状如琴而巨,凡设十三弦以定六律、六吕旋相为宫之义。世宗善之,申命百官议 而行之。今亦备纪于后,以志五代雅乐沿革之由焉。

  梁开平初,太祖受禅,始建宗庙,凡四室,每室有登歌、酌献之舞:

  肃祖宣元皇帝室曰《大合之舞》。

  敬祖光宪皇帝室曰《象功之舞》。

  宪祖昭武皇帝室曰《来仪之舞》。

  烈祖文穆皇帝室曰《昭德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常少卿杨焕撰。

  二年春,梁祖将议郊禋,有司撰进乐名、舞名:

  乐曰《庆和之乐》。

  舞曰《崇德之舞》。

  皇帝行奏《庆顺》。

  奠玉帛登歌奏《庆平》。

  迎俎奏《庆肃》。

  酌献奏《庆熙》。

  饮福酒奏《庆隆》。

  送文舞迎武舞奏《庆融》。

  亚献奏《庆和》。

  终献奏《庆休》。

  乐章各一首。

  太庙迎神,舞名《开平》。

  皇帝行、盥手、登歌、饮福酒、彻豆、送神,皆奏乐。

  乐章各一首。

  唐庄宗光圣神闵孝皇帝庙室酌献,舞《武成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五代会要》云:尚书兵部侍郎崔居俭撰。

  明宗圣德和武钦孝皇帝庙室酌献,舞《雍熙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常卿卢文纪撰。

  晋高祖圣文章武明德孝皇帝庙室酌献,舞《咸和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子宾客、判太常寺事赵光辅撰。

  汉文祖明元皇帝庙室酌献,舞《灵长之舞》。

  德祖恭僖皇帝庙室酌献,舞《积善之舞》。

  翼祖昭献皇帝庙室酌献,舞《显仁之舞》。

  显祖章圣皇帝庙室酌献,舞《章庆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五代会要》云:太常卿张昭撰。

  高祖睿文圣武昭肃孝皇帝庙室酌献,舞《观德之舞》。

  登歌乐章一首。

  周信祖睿和皇帝庙室酌献,舞《肃雍之舞》。

  僖祖明宪皇帝庙室酌献,舞《章德之舞》。

  义祖翼顺皇帝庙室酌献,舞《善庆之舞》。

  庆祖章肃皇帝庙室酌献,舞《观成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

  太祖圣神恭肃文武孝皇帝庙室酌献,舞《明德之舞》。

  世宗睿武孝文皇帝庙室酌献,舞《定功之舞》。

  登歌乐章各一首。《五代会要》云:太祖庙室乐章,太常卿田敏撰。世宗庙室 乐章,翰林学士、判太常寺事窦俨撰。

  乐章词多不录。

  右乐章

  晋天福四年十二月,礼官奏:“来岁正旦,王公上寿,皇帝举酒,请奏《元同 之乐》;再举酒,奏《文同之乐》。”从之。

  五年,始议重兴二舞,诏曰:“正冬二节,朝会旧仪,废于离乱之时,兴自和 平之代。将期备物,全系用心;须议择人,同为定制。其正冬朝会礼节、乐章、二 舞行列等事宜,差太常卿崔棁、御史中丞窦贞固、刑部侍郎吕琦、礼部侍郎张允与 太常寺官一一详定。礼从新意,道在旧章,庶知治世之和,渐见移风之善。”其年 秋,棁等具述制度上奏云:

  案《礼》云:“天子以德为车,以乐为御。”“大乐与天地同和,大礼与天地 同节。”又曰:“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移风易俗,莫善于乐。”故乐书议舞云: 夫乐在耳曰声,在目曰容。声应乎耳,可以听知;容藏于心,难以貌睹。故圣人假 干戚羽旄以表其容,发扬蹈厉以见其意,声容和合,大乐备矣。又案《义镜》,问 鼓吹十二案合于何所?答云:《周礼》鼓人掌六鼓四金,汉朝乃有黄门鼓吹。崔豹 《古今注》云:因张骞使西域,得《摩诃兜勒》一曲,李延年增之,分为二十八曲。 梁置鼓吹清商令二人。唐又有堈鼓、金钲、大鼓、长鸣、歌箫、笳、笛,合为鼓吹 十二案,大享会则设于悬外。此乃是设二舞及鼓吹十二案之由也。

  今议一从令式,排列教习。文舞郎六十四人,分为八佾,每佾八人。左手执籥。 《礼》云:“苇籥,伊耆氏之乐也。”《周礼》有“籥师教国子”,《尔雅》曰: 籥如笛,三孔而短,大者七孔,谓之簅。历代已来,文舞所用,凡用籥六十有四。 右手执翟,《周礼》所谓羽舞也。《书》云:“舞干羽于两阶。”翟,山雉也,以 雉羽公析连攒而为之。二人执纛前引,数于舞人之外。舞人冠进贤冠,服黄纱袍, 白纱中单,皁领褾,白练衤盖裆,白布大口袴,革带,乌皮履,白布袜。武舞郎六 十四人,分为八佾。左手执干。干,楯也,今之旁牌,所以翳身也,其色赤,中画 兽形,故谓之硃干。《周礼》所谓兵舞,取其武象,用楯六十有四。右手执戚。戚, 斧也,上饰以玉,故谓之玉戚。二人执旌前引,旌似旗而小,绛色,画升龙。二人 执鼗鼓,二人执铎。《周礼》有四金之奏,其三曰金铎,以通鼓,形如大铃,仰而 振之。金錞二,每錞二人举之,一人奏之。《周礼》四金之奏,一曰金錞,以和鼓, 铜铸为之,其色黑,其形圆,若椎,上大下小,高三尺六寸有六分,围二尺四寸, 上有伏虎之状,旁有耳,兽形衔镮。二人执铙以次之。《周礼》四金之奏,二曰金 铙,以止鼓,如铃无舌,摇柄以鸣之。二人掌相在左,《礼》云:“治乱以相。” 制如小鼓,用皮为表,实之以糠,抚之以节乐。二人掌雅在右,《礼》云:“讯疾 以雅。”以木为之,状如漆筒而弇口,大二尺围,长五尺六寸,以羖皮鞔之,旁有 二纽,髹画,宾醉而出,以器筑地,明行不失节。武舞人服弁,平巾帻,金支绯丝 大袖,绯丝布裲裆,甲金饰,白练盖裆,锦腾蛇起梁带,豹文大口布袴,鸟皮靴。 工人二十,数于舞人之外。武弁硃翙,革带,鸟皮履,白练礻盖裆,白布袜。殿庭 仍加鼓吹十二案。《义镜》云:常设氈案,以氈为床也。今请制大床十二,庆容九 人,振作歌乐,其床为熊罴貙豹腾倚之状以承之,象百兽率舞之意。分置于建鼓之 外,各三案,每案羽葆鼓一,大鼓一,金錞一,歌二人,箫二人,笳二人。十二案, 乐工百有八人,舞郎一百三十有二人,取年十五已上,弱冠已下,容止端正者。其 歌曲名号、乐章词句,中书条奏,差官修撰。

  从之。《欧阳史·崔棁传》:高祖诏太常复文武二舞,详定正冬朝会礼及乐章。 自唐末之乱,礼乐制度亡失已久,棁与御史中丞窦贞固、刑部侍郎吕琦、礼部侍郎 张允等草定之。其年冬至,高祖会朝崇元殿,廷设宫悬,二舞在北,登歌在上。文 舞郎八佾六十有四人,冠进贤。黄纱袍,白中单,白练礻盖裆,白布大口袴,革带 履,左执枿,右秉翟,执纛引者二人。武舞郎八佾六十有四人,服平巾帻,绯丝布 大袖绣裆,甲金饰,白练礻盖裆,锦腾蛇起梁带,豹文大口袴,乌靴,左执干,右 执戚,执旌引者二人。加鼓吹十二案,负以熊豹,以象百兽率舞。案设羽葆鼓一, 大鼓一,金錞一,歌箫、笳各二人。王公上寿,天子举爵,奏《元同》;二举,登 歌奏《文同》;举食,文舞《昭德》,武舞《成功》之曲。礼毕,高祖大悦,赐棁 金帛,群臣左右睹者皆赞叹之。然礼乐废久,而制作简缪,又继以龟兹部《霓裳法 曲》,参乱雅音。其乐工舞郎,多教坊伶人、百工商贾、州县避役之人,又无老师 良工教习。明年正旦,复奏于庭,而登歌发声,悲离烦慝,如《薤露》、《虞殡》 之音,舞者行列进退,皆不应节,闻者皆悲愤。开运二年,太常少卿陶穀奏废二舞。

  汉高祖受命之年,秋九月,权太常卿张昭上疏,奏改一代乐名,其略曰?

  昔周公相成王,制礼作乐,殿庭遍奏六代舞,所谓《云门》、《大咸》、《大 韶》、《大夏》、《大濩》、《大武》也。周室既衰,王纲不振,诸乐多废,惟 《大韶》、《大武》二曲存焉。秦、汉以来,名为二舞:文舞,《韶》也;武舞, 《武》也。汉时改为《文始》、《五行之舞》,历代因而不改。贞观作乐之时,祖 孝孙改隋文舞为《治康之舞》武舞为《凯安之舞》。贞观中,有《秦王破阵乐》、 《功成庆善乐》二舞,乐府又用为二舞,是舞有四焉。前朝行用年深,不可遽废, 俟国家偃伯灵台,即别召工师,更其节奏,今改其名,具书如左:祖孝孙所定二舞 名,文舞曰《治康之舞》,请改《治安之舞》;武舞曰《凯安之舞》,请改为《振 德之舞》。贞观中二舞名,文舞《功成庆善乐》,前朝名《九功舞》,请改为《观 象之舞》;武舞《秦王破阵乐》,前朝名为《七德舞》,请改为《讲功之舞》。其 《治安》、《振德》二舞,请依旧郊庙行用,以文舞降神,武舞送神。其《观象》、 《讲功》二舞,请依旧宴会行用。

  又请改《十二和乐》云:

  昔周朝奏六代之乐,即今二舞之类是也。其宾祭常用,别有《九夏之乐》,即 《肆夏》、《皇夏》等是也,梁武帝善音乐,改《九夏》为《十二雅》,前朝祖孝 孙改雅为和,示不相沿也。臣今改和为成,取《韶》乐九成之义也。《十二成乐曲》 名:祭天神奏《豫和之乐》,请改为《禋成》;祭地祇奏《顺和》,请改为《顺成》; 祭宗庙奏《永和》,请改为《裕成》;祭天地、宗庙,登歌奏《肃和》,请改为 《肃成》;皇帝临轩奏《太和》,请改为《政成》;王公出入奏《舒和》,请改为 《弼成》;皇帝食举及饮宴奏《休和》,请改为《德成》;皇帝受朝、皇后入宫奏 《正和》,请改为《骍成》;皇太子轩悬出入奏《承和》,请改为《允成》;元日、 冬至皇帝礼会,登歌奏《昭和》,请改为《庆成》;郊庙俎入奏《雍和》,请改为 《骍成》;皇帝祭享、酌献、读祝文及饮福、受胙奏《寿和》,请改为《寿成》。

  祖孝孙元定《十二和曲》,开元朝又奏三和,遂有《十五和》之名。凡制作礼 法,动依典故,梁置《十二雅》,盖取十二天之成数,契八音十二律之变,辄益三 和,有乖稽古。又缘祠祭所用,不可尽去,臣取其一焉。祭孔宣父、齐太公庙降神 奏《宣和》,请改为《师雅之乐》;三公升殿、会讫下阶履行奏《祴和》,请废, 同用《弼成》;享先农、耕籍田奏《丰和》,请废,同用《顺成》。

  已上四舞、《十二成》、《雅乐》等曲,今具录合用处所及乐章首数,一一条 例在下。

  其歌词文不录。

志七 

  周广顺元年,太祖初即大位,惟新庶政,时太常卿边蔚上疏请改舞名,其略云: “前朝改祖孝孙所定十二和之名,文舞曰《治安之舞》,武舞曰《振德之舞》,今 请改《治安》为《政和之舞》,《振德》为《善胜之舞》。前朝改贞观中二舞名, 文舞曰《观象之舞》,武舞曰《讲功之舞》,今请改《观象》为《崇德之舞》, 《讲功》为《象成之舞》。又议改《十二成》,今改为顺。《十二顺乐曲》名:祭 天神奏《禋成》,请改为《昭顺之乐》;祭地祗奏《顺成》,请改为《宁顺之乐》; 祭宗庙奏《裕成》,请改为《肃顺之乐》;祭天地、宗庙,登歌奏《肃成》,今请 改为《感顺之乐》;皇帝临轩奏《政成》,请改为《治顺之乐》;王公出入奏《弼 成》,请改为《忠顺之乐》;皇帝食举奏《德成》,请改为《康顺之乐》;皇帝受 朝、皇后入宫奏《扆成》,请改为《雍顺之乐》;皇太子轩悬出入奏《允成》,请 改为《温顺之乐》;元日、冬至皇帝礼会,登歌奏《庆成》,请改为《礼顺之乐》; 郊庙俎入奏《骍成》,请改为《禋顺之乐》;皇帝祭享、酌献、读祝及饮福、受胙 奏《寿成》,请改为《福顺之乐》。梁武帝改《九夏》为《十二雅》,以协阳律、 阴吕、十二管旋宫之义,祖孝孙改为《十二和》。开元中,乃益三和,前朝去二和, 改一雅。今去雅,只用《十二顺》之曲。祭孔宣父、齐太公庙降神奏《师雅》,请 同用《礼顺之乐》;三公升殿、下阶履行同用《弼成》,请同用《忠顺之乐》;享 先农及籍田同用《顺成》,请同用《宁顺之乐》。”曲词文多不载。《五代会要》: 边蔚请添召乐师,令在寺习乐。敕太常寺见管两京雅乐节级乐工共四十人外,更添 六十人,内三十八人宜抽教坊贴部乐官兼充,余二十二人宜令本寺照名充填。仍令 三司定支春冬衣粮,月报闻奏。其旧管四十人,亦量添请。

  世宗显德元年即位,有司上太祖庙室酌献,奏《明德之舞》。

  五年六月,命中书舍人窦俨参详太常雅乐。十一月,翰林学士窦俨上疏论礼乐 刑政之源,其一曰:“请依《唐会要》所分门类,上自五帝,迄于圣朝,凡所施为, 悉命编次,凡关礼乐,无有阙漏,名之曰大周通礼,俾礼院掌之。”其二曰:“伏 请命博通之士,上自五帝,迄于圣朝,凡乐章沿革,总次编录,系于历代乐录之后, 永为定式,名之曰大周正乐,俾乐寺掌之。依文教习,务在齐肃。”诏曰:“窦俨 所上封章,备陈政要,举当今之急务,疾近世之因循,器识可嘉,辞理甚当,故能 立事,无愧莅官。所请编集大周通礼、大周正乐,宜依。仍令于内外职官前资前名 中,选择文学之士,同共编集,具名以闻。委俨总领其事。所须纸笔,下有司供给。”

  六年春正月,枢密使王朴奉诏详定雅乐十二律旋相为宫之法,并造律准,上之。 其奏疏略曰:

  夫乐作于人心,成声于物,声气既和,反感于人心者也。所假之物,大小有数。 九者,成数也,是以黄帝吹九寸之管,得黄钟之声,为乐之端也。半之,清声也。 倍之,缓声也。三分其一以损益之,相生之声也。十二变而复黄钟,声之总数也。 乃命之曰十二律。旋迭为均,均有七调,合八十四调,播之于八音,著之于歌颂。 宗周而上,率由斯道,自秦而下,旋宫声废。洎东汉虽有大予丞鲍鄴兴之,人亡而 音息,无嗣续之者。汉至隋垂十代,凡数百年,所存者黄钟之宫一调而已。十二律 中,惟用七声,其余五律,谓之哑钟,盖不用故也。唐太宗复古道,乃用祖孝孙、 张文收考正雅乐,而旋宫八十四调复见于时,在悬之器,方无哑者,安、史之乱, 京都为墟,器之与工,十不存一,所用歌奏,渐多纰缪。逮乎黄巢之余,工器都尽, 购募不获,文记亦亡,集官详酌,终不知其制度。时有太常博士商盈孙,案《周官 ·考工记》之文,铸緌钟十二,编钟二百四十,处士萧承训校定石磬,今之在悬者 是也。虽有乐器之状,殊无相应之和。逮乎硃梁、后唐,历晋与汉,皆享国不远, 未暇及于礼乐。以至于十二緌钟,不问声律宫商,但循环而击,编钟、编磬徒悬而 已。丝、竹、匏、土,仅有七声,作黄钟之宫一调,亦不和备,其余八十三调,于 是乎泯绝,乐之缺坏,无甚于今。

  陛下天纵文武,奄宅中区,思复三代之风,临视乐悬,亲自考听,知其亡失, 深动上心。乃命中书舍人窦俨参详太常乐事,不逾月调品八音,粗加和会。以臣尝 学律历,宣示古今乐录,令臣讨论,臣虽不敏,敢不奉诏。遂依周法,以秬黍校定 尺度,长九寸,虚径三分,为黄钟之管,与见在黄钟之声相应。以上下相生之法推 之,得十二律管。以为众管互吹,用声不便,乃作律准,十三弦宣声,长九尺张弦, 各如黄钟之声。以第八弦六尺,设柱为林钟;第三弦八尺,设柱为太簇;第十弦五 尺三寸四分,设柱为南吕;第五弦七尺一寸三分,设柱为姑洗;第十二弦四尺七寸 五分,设柱为应钟;第七弦六尺三寸三分,设柱为蕤宾;第二弦八尺四寸四分,设 柱为太吕;第九弦五尺六寸三分,设柱为夷则;第四弦七尺五寸一分,设柱为夹钟; 第十一弦五尺一分,设柱为无射;第六弦六尺六寸八分,设柱为中吕;第十三弦四 尺五寸,设柱为黄钟之清声。十二律中,旋用七声为均,为均之主者,宫也,徵、 商、羽、角、变宫、变徵次焉,发其均主之声,归乎本音之律,七声迭应布不乱, 乃成其调。均有七调,声有十二均,合八十四调,歌奏之曲,由之出焉。

  伏以旋宫之声久绝,一日而补,出臣独见,恐未详悉,望集百官及内外知音者 较其得失,然后依调制曲。八十四调,曲有数百,见存者九曲而已,皆谓之黄钟之 宫。今详其音数,内三曲即是黄钟宫声,其余六曲,错杂诸调,盖传习之误也。唐 初虽有旋宫之乐,至于用曲,多与礼文相违。既不敢用唐为则,臣又懵学独力,未 能备究古今,亦望集多闻知礼文者,上本古曲,下顺常道,定其义理。于何月行何 礼,合用何调何曲,声数长短,几变几成,议定而制曲,方可久长行用。所补雅乐 旋宫八十四调,并所定尺、所吹黄钟管、所作律准,谨同上进。

  世宗善之,诏尚书省集百官详议。兵部尚书张昭等议曰:

  昔帝鸿氏之制乐也,将以范围天地,协和人神,候八节之风声,测四时之正气。 气之清浊不可以笔授,声之善否不可以口传,故凫氏铸金,伶伦截竹。为律吕相生 之算,宫商正和之音。乃播之于管弦,宣之于钟石,然后覆载之情合,阴阳之气 和同,八风从律而不奸,五声成文而不乱。空桑、孤竹之韵,足以礼神;《云门》、 《大夏》之容,无亏观德。然月律有旋宫之法,备于太师之职。经秦灭学,雅道陵 夷。汉初制氏所调,惟存鼓舞,旋宫十二均更用之法,世莫得闻。汉元帝时,京房 善《易》、别音,探求古义,以《周官》均法,每月更用五音,乃立准调,旋相为 宫,成六十调。又以日法析为三百六十,传于乐府,而编悬复旧,律吕无差。遭汉 中微,雅音沦缺,京房准法,屡有言者,事终不成。钱乐空记其名,沈但条其说, 六十律法,寂寥不传。梁武帝素精音律,自造四通十二笛,以鼓八音。又引古五正、 二变之音,旋相为宫,得八十四调,与律准所调,音同数异。侯景之乱,其音又绝, 隋朝初定雅乐,群党沮议,历载不成。而沛公郑译,因龟兹琵琶七音,以应月律, 五正、二变,七调克谐,旋相为宫,复为八十四调。工人万宝常又减其丝数,稍令 古淡。隋高祖不重雅乐,令儒官集议。博士何妥驳奏,其郑、万所奏八十四调并废。 隋氏郊庙所奏,惟黄钟一均,与五郊迎气,杂用蕤宾,但七调而已,其余五钟,悬 而不作。三朝宴乐,用缦乐九部,迄于革命,未能改更。唐太宗爰命旧工祖孝孙、 张文收整比郑译、万宝常所均七音八十四调,方得丝管并施,钟石俱奏,七始之音 复振,四庙之韵皆调。自安、史乱离,咸秦荡覆。崇牙树羽之器,扫地无余;戛击 搏拊之工,穷年不嗣。郊庙所奏,何异南箕,波荡不迁,知音始绝。

  臣等窃以音之所起,出自人心,夔、旷不能长存,人事不能常泰,人亡则音息, 世乱则乐崩,若不深知礼乐之情,安能明制作之本。陛下心苞万化,学富三雍。观 兵耀武之功,已光鸿业;尊祖礼神之致,尤轸皇情。乃眷奉常,痛沦乐职,亲阅四 悬之器,思复九奏之音,爰命廷臣,重调钟律。枢密使王朴,采京房之准法,练梁 武之通音,考郑译、宝常之七均,校孝孙、文收之九变,积黍累以审其度,听声诗 以测其情,依权衡嘉量之前文,得备数和声之大旨,施于钟虡,足洽《箫韶》。臣 等今月十九日于太常寺集,命太乐令贾峻奏王朴新法黄钟调七均,音律和谐,不相 凌越。其余十一管诸调,望依新法教习,以备礼寺施用。其五郊天地、宗庙、社稷、 三朝大礼,合用十二管诸调,并载唐史、《开元礼》,近代常行。广顺中,太常卿 边蔚奉敕定前件祠祭朝会舞名、乐曲、歌词,寺司合有薄籍,伏恐所定与新法曲调 声韵不协,请下太常寺检详校试。如或乖舛,请本寺依新法声调,别撰乐章舞曲, 令歌者诵习,永为一代之法,以光六乐之书。

  世宗览奏,善之。乃下诏曰:“礼乐之重,国家所先。近朝以来,雅音废坠, 虽时运之多故,亦官守之因循。遂使击拊之音,空留梗概;旋相之法,莫究指归。 枢密使王仆,博识古今,悬通律吕,讨寻旧典,撰集拳声,定六代之正音,成一朝 之盛事。其王朴所奏旋宫之法,宜依张昭等议状行。仍令有司依调制曲,其间或有 疑滞,更委王朴裁酌施行。”自是雅乐之音,稍克谐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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