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元史

     著书立意乃赠花于人之举,然万卷书亦由人力而为,非尽善尽美处还盼见谅 !

                     —— 华辀远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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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四十

△钞法

元初仿金人交钞之法,有行用钞,其制不可考。太宗八年,于元奏行交钞,耶律楚材曰:“金章宗时初行交钞,与钱通用。有司以出钞为利,收钞为讳,谓之老钞,至以万贯易一饼,国用日匮,当为殷鉴。今印造交钞,宜不过万定。”从之。先是,太祖晚年,博州行元帅府事何实因兵燹后百货不通,以丝效印置会子,一方便之。是为用交钞之始故。

中统元年,始造交钞,以丝为本。以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直并从丝例。盖犹沿实之旧法。是年七月,又造中统元宝钞。其文以十计者,曰:一十文、二十文、五十文;以百计者,曰:一百文,二百文,五百文;以贯计者,曰:一贯文,二贯文,每一贯同交钞一两,二贯同白银一两。是又仿金人之大钞、小钞,而增为三等云。又以文绫织为中统银货,其等有五,曰:一两、二两、三两、五两、十两,每一两同白银一两,然银货终未施行。三年,敕私市金银应支钱物,止以交钞为准。四年,诸路包银以钞输纳,其丝料入本色,非产丝之地赤听以交钞输纳。是年五月,立燕京平准库,以平物价而利钞法。寻命各路立平准行用库,选富民为库、副使。后有贾胡交通阿合马,欲贸交钞本,私平准之利,以增岁课为词。世祖问户部尚书马亨,对曰:“交钞可权万货者,法使然也。法者,主上之柄。使一贾胡擅之,何以令天下。”事始寝。

至元三年,诸路交钞都提举杨揖上钞法便宜事,请以五十两铸为定,文以元宝。从之。自后十三年,伯颜平宋,铸扬州元宝,纳于朝廷。十四年,大都所铸者重四十九两。十五年,所铸者重四十八两。至辽阳元宝,乃二十四年征乃颜后所铸云。至元十二年,添造厘钞,其等有三,曰:二文、三文、五文。初,钞印用木板,十三年始以铜。十五年,以厘钞不便于民,复罢之。十七年,中书省议:“流通钞法,凡赏赐宜多给币帛,岁课宜多收钞。”从之。立畏兀儿交钞提举司。先是,至元九年,立和林转运使兼提举交钞。至是,畏兀儿亦置提举司。二十年。又立畏兀儿交钞库,盖钞法通行西北边矣。

十九年,中书省奏准治钞法,其通行条画凡九事:

一,钞库倒昏钞,每一两加工墨三分。如官吏人等暗递添荅工钱,自倒换十四两以下决杖有差。

一,买卖金银,付官库依价倒换。私自买卖者,金银断没,一半给告捉人充偿,十两以下决杖有差。

一,卖金银者自首,免本罪,官收给价。买主自首者,依上施行。

一,金银匠开张打造之家,凭诸人将金银打造,凿记匠人名姓于上。不许自用金银造卖,违者依私倒金银例断罪。

一,拿获买卖金银人等,私行买放者,依例追没断罪。放者罪与同科。

一,收倒钞,当面于昏钞上就印毁讫,封记,将昏钞按季解纳。违者,决杖五十七,罢职。

一,钞库官吏侵盗金银宝钞,借贷移易使用者,依条画断罪,委管民长官按月计点。一,钞库官吏将倒下金银添价倒出,更将本库金银捏合买者姓名,用钞换出,暗地转卖与人者,无论多寡,处死。

一,暗地将金银到库,不得添试殊色,非理刁蹬,违者杖五十七,罢职。然法虽严密,行之既久,物重钞轻,不胜其弊也。

二十三年,中书省传旨,议更钞、用钱。吏部尚书刘宣献议曰:“原交钞所起,汉、唐以来皆未尝有。宋绍兴初,军饷不继,造此以诱商旅,为沿边籴买之计,比铜钱易于赍擎,民甚便之。稍有滞碍,即用现钱,尚存古人子母相权之意。日增月益,其法浸弊。欲求目前速效,未见良策。必欲创造新钞,与旧钞相权,只是改换名目,无金银作本称提,军国文用不复抑损,三数年后仍与元宝文钞无异。铸造钢钱,又当详究。秦、汉、隋、唐、金、宋利病,著在史策,不待缕陈。国朝废钱已久,一旦行之,功费不资,非为远计。大抵利民权物,其要自不妄用始。若欲济邱壑之用,非惟铸造不敷,抑亦不久自弊矣。“时桑哥用事,绌宣议不听。是年,以张珪、朱清并为海追运粮万户,赐钞印,听其自印交钞,其钞色比官造加黑印,朱加红。自是,瑄、清富埒朝廷,卒以汰侈伏诛。

二十四年,改造至元宝钞,其钞样为叶李所献。李尝献于宋,请以钞代关子,宋人不能用。至是,世祖嘉纳之,使铸板。其通行条画,凡十四事:

一,至元宝钞一贯当中统宝钞五贯。

一,依中统之初,随路设官库买卖金银,平准钞法。每花银一两入库官价至元宝钞二贯,出库二贯五分。白银各依上买卖。课银一定,官价宝钞二定,发卖宝钞一百二贯五百文,赤金每两价钞二十贯,出库二十贯五百文。

一,民间将昏钞赴平准库倒换至元宝钞,以一折五,其工墨依旧例,每买三分。

一,民户包银愿纳中统宝钞者,依旧听四贯,愿纳至元钞,折收八百文。

一,随处盐课每引卖官价钞三十贯,今后卖引,许用至元宝钞二贯,愿纳至元宝钞四贯者听。

一,茶、酒、醋税,竹货,彤粉、锡碌诸色课程,收至元宝钞,以一当五,愿纳中统宝钞者听。

一,系官并诸投下营运斡脱,公私钱债,关借中统宝钞,还至元宝钞,以一折五出放,斡脱人员毋得阻滞。

一,平准库官、收差办课人等,如遇收支交易,务要听从民便。若不依条画,故行阻抑钞法者,断罪除名。

一,如用中统宝钞贸易,止依旧价,无得疑惑斗涨价直。有高抬物价者,罪之。

一,访闻民间缺少零钞,难为贴兑。今颁行至元宝钞,自二贯至五文,凡十一等,便民行用。

一,伪造通行宝钞者,处死。首告者赏银五定仍给犯人家产。

一,委各路总长及处管民上下半月计点,平准钞库长官、公出次官,承行各道宣慰司、提刑按察司常切体察,如有看徇,通同作弊者,一体治罪,亦不得因而搔扰沮坏钞法。

一,应质典田宅,并以宝钞为则。无得该写丝棉等物,低昂钞法,违者罪之。

一,提调官吏不得赴平准库收买银,及多将昏钞倒换,违者罪之。

一,条画颁行之后,若禁治不严,流行滞涩,亏损公私,其亲管司县府官断罪,解任路府判官亦行究治。终元之世,中统、至元宝钞兼用,其条画迄不能废云。

二十九年,令随路平准库存留钞本。三十一年八月,诏诸路交钞库所贮银九十三万六千九百五十两,除存留十九万三千四百五十两为钞母,余悉运于京师。

元贞元年,加重挑补钞罪,仍优告捕者之赏。七年又定改补钞罪例,为首者一百有七,从者减二等,再犯者杖与首同,为首者流。

至大十年,武宗以物重钞轻,改造至大银钞,自二两至二厘定为十三等,每一两准至元钞五贯、白银一两、赤金一钱。尚书省臣又请罢中统钞,以至大钞为母,至元钞本百万定以给国用。三年,尚书省臣言:“昔至元钞初行,即以中钞本供亿,仍销其板。今既行至大钞,乞以至元钞输万亿库,销毁其板,止以至大钞与铜钱相权通行为便。”又言:“今年印至大钞本一百万定,乞增二十万定,与铜钱并用,分备侍卫及鹰房之费。“并从之。

四年,仁宗即位,尚书省臣以变乱祖宗旧法,俱伏诛。伏曰:我世祖皇帝参酌古今,立中统、至元钞法,天下流行,公私蒙利,五十年于兹矣。

比者尚书省不究利病,辄意变更,既创至大银钞又铸大元至大铜钱,倍数太多,轻重失宜。钱以鼓铸弗给,新旧恣用,曾未再期,其弊滋甚。

爰咨廷议,允协舆情,皆愿变通以复旧制。其罢资惭院及各处泉货监、提举司,买卖铜器,听民自便。已发各处至大钞本及至大铜钱,截日封贮。民间行使者,赴行用库倒换。

未几复诏收至大银钞。是时,河南行省右丞王约度河南岁用钞七万定,必至上供不给,乃下诸州收至大、至元钞相半。众虑方诏命,约曰:“岁终诸事不集,亦有司之责。”遣使白于中书省,遂许遍行天下。

至顺二年十月,烧积年还倒昏钞二百七十万定。时监烧昏钞者,欲取能史,概以烧钞为伪钞,使管库者诬服。狱既具,中书省左司都事韩元善知其冤,覆之,得免死者十余人。又江南行台御史许有壬行部至江西,会廉方使苗好廉监烧昏钞,检视少者日百余人,好谦恐其有弊,痛笞之。从哺罪,率剔真为伪,以迎其意,管库使榜掠元完肤。有壬覆视,皆真钞也。遂释之。盖烧昏钞,本以除弊,而奉行不善,事枉人冤,则刻核者为之也。

至正十年,诏天下以中统交钞一贯文权铜钱一千文,准至元宝钞二贯,仍铸至天上通宝钱,以实钞法。时右丞相脱脱再入中书,锐意更张钞法。会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集贤翰林两院官共议之。先是,左司都事武祺尝建言:“钞法自世祖时已行之后,除拨支料倒易昏钞,以布天下外,有合支名目,于宝钞总库料钞转拨,所以钞法疏通,民受其利。比年以来,失祖宗元行钞法本意,不与转拨,故民间流转者少,伪钞滋多。”户都韪其言,凡合支名目令总库转支。至是,祺与吏部尚书偰哲笃俱迎合脱脱之意,独集贤大学士吕思诚力言不可,语详《思诚传》。脱脱不听。行之未久,物价腾贵。又值军兴,粮储赏犒,每日印造不计其数。京师钞十定易斗杰不可得。所在郡县,皆以物货相易。公私之钞,积村不行,人视之如为废褚焉。

元之钞法,一变于至大,再变于至正,皆欲钱皆欲钱钞兼行,以实济虚,其言似近理,而座以致乱,刘宣之议,可谓知本矣。

凡昏钞,贯伯分明,微有破损者,并合使用,不用者罪之。大德二年,定昏钞倒换体例二十五样:

一,上截贯伯行使四字并贯伯俱全,无下截者。

一,止存二贯文省其贯伯,并钞张上截俱俱损去者。

一,止存二贯文三字,其省字并钞俱损去者。

一,止存二文二字,其贯省二字并贯伯下截俱损去者。

一,二贯文省四字俱全省去,贯伯边一半并左边上一角钞纸不存者。

一,文省二字并贯伯左边一半俱各损去者。

一,止损省字并一角钞纸者。

一,损去贯字并贯伯右边一半,并右边钞纸不存者。

一,字贯伯各昏烂不堪辨认,边栏花样可以辨认者。

一,碎烂补作一处用另纸衬贴,字贯可以辨认者。

一,边角有火烧烟薰痕迹,面字贯可辨者。

一,油污钞,字贯可认者。

一,鼠咬钞。字贯可认者,俱合倒换。

一,损去二字近上一半,并近上钞纸不存者。

一,损去二文省三字已上钞纸,止存贯字,并贯伯边栏可以辨认者。

一,二贯文省俱无。止有贯伯并下截钞张者。

一,厚硬钞纸无二字并一角,其贯文省三字并贯伯完全者。若二字微能辨认,尚可倒换。

一,损去二贯二字,并右边纸不存者。

一,中心损去二贯文省科一字者。

一,中心损去二贯文省四字。

一,雨水氵?陋损烂不可辨认者。

一,损去二文二字并已上钞纸者。

一,钞料火酒损边,或下截并娆去二字者。若不干碍字贯及无行用库退印,尚可倒换。俱不合倒换。

伪钞。至元五年,诏:同造伪钞人有侮过自首者,与免本罪。十五年,定造伪钞者,不分首从,俱处死;知情分使人等,杖一百七;著为令。二十五年,又定社长邻右知而不首者,比附买、使犯人减一等科罪。元贞元年。诏:挑补钞者,杖七十七,从杖五十七。大德十年,定挑钞人再犯杖一百七、徙役一年。从杖一百七。呈庆元年,又定:买使挑钞者,比买、使伪钞例,杖九十七。其立法尤为严急焉。凡岁印钞数:

中统元年,中统钞七万三于三百五十二锭。

二年,中统钞三万九千一百三十九锭。

三年,中统钞八万锭。

四年,中统钞七万四千锭。

至元元年,中统钞八万九千二百八锭。

二年,中统钞一十一万六千二百八锭。

三年,中统钞七万七千二百五十二锭。

四年,中统钞一十万九千四百八十八锭。

五年,中统钞二万九千八百八十锭。

六年,中统钞二万二千八百九十六锭。

七年,中统钞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锭。

八年,中统钞四万七千锭。

九年,中统钞八万六千二百五十六锭。

十年,中统钞一十一万一百九十二锭。

十一年,中统钞二十四万七千四百四十锭。

十二年,中统钞三十九万八千一百九十四锭。

十三年,中统钞一百四十一万九千六百六十五锭。

十四年,中统钞一百二万三千四百锭。

十六年,中统钞七十八万八千三百二十锭。

十八年,中统钞一百九万四千八百锭。

十九年,中统钞九十六万九千四百四十四锭。

二十年,中统钞六十一万六百二十锭。

二十一年,中统钞六十二万九千九百四锭。

二十二年,中统钞二百四万三千八十锭。

二十三年,中统钞二百一十八万一千六百锭。

二十四年,中统钞八万三千二百佳,至元钞一百万一千一十七锭。

二十五年,至元钞九十二万一千六百一十二锭。

二十六年,至元钞一百七十八万九十三锭。

二十七年,至元钞五千万二百五十锭。

二十八年,至元钞五十万锭。

二十九年,至元钞五十万锭。

三十年,至元钞二十六万佳。

三十一年,至元钞一十九万三千七百六锭。

元贞元年,至元钞三十一万锭。

二年,至元钞四十万锭。

大德元年,至元钞四十万锭。

二年,至元钞二十九万九千九百一十锭。

三年,至元钞九十万七十五锭。

四年,至元钞六十万锭。

五年,至元钞一百五十万锭。

六年,至元钞二百万锭。

七年,至元钞五一百十万锭。

八年,至元钞五十万锭。

九年,至元钞五十万锭。十年,至元钞一百万锭。十一年,至元钞一百万锭。至大元年,至元钞一百万锭。二年,至大银钞一百万锭。三年,至大银钞一百四十五万三百六十八锭。四年,至元钞二百一十五万锭,中统抄一十五万锭。皇庆元年,至元钞二百二十二万二千三百三十六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二年,至元钞二百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三年,至元钞二百万锭:中统钞二十万锭。延祐元年,至元钞二百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二年,至元钞一百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三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四年,至元钞四十八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五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六年,至元钞一百四十八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七年,至元钞一百四十八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至治元年,至元钞一百万锭,中统钞五万锭。二年,至元钞八十万锭,中统钞五万锭。三年,至元钞七十万锭,中统钞五万锭。泰定元年,至元钞六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五万锭。二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三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四年,至元钞四十万锭,中统钞一十万锭。天历元年,至元钞三十一万九百二十锭,中统钞三万五百锭。二年,至元钞一百一十九万二千锭,中统钞四万锭。元之钱法。至元十四年,禁江南用铜钱。是年,日本遣商人持金来易铜钱,许之。十九年,又用左丞耿仁言。以钞易铜钱,令市舶司以钱易海外货,仍听船户通贩抽分。至二十三年,乃蔡海外贸易者毋用铜钱。至大二年。诏舶商贩钢钱下海者禁之。二十二年,中书右丞卢世荣订铸铜钱,言钞为虚,币宜括铜铸至元钱与钞参行。帝然之。已而不果。大德十一年,武宗即位,阔尔伯牙里请更用银钞、铜钱,集议不行。及尚书省改钞法,并议铸钱。至大二年,大都立资国院,山东、河东、辽阳、江淮、湖广、川汉立泉货监六,产铜之地立捉举司十九。是年十月,以行铜钱诏天下。御史言:“至大银钞始行,品目扶碎,民犹未悟,而又兼行铜钱。虑有妨碍。又民间拘铜器甚急,弗便。”诏与省臣议之。三年,遂铸钱二等:曰至大通宝者,一文准至大银钞一厘,其钱文为楷书;曰大元通宝者,一文准至大通宝钱一十文,其钱文为西番篆书。历代铜钱,悉依旧例与至大钱通用。其当五、当三、折二,并依旧数用之。至八月,又以行用铜钱诏天下。

四年,仁宗即位,罢至大钱,诏以鼓铸弗给,新旧恣用,其币日甚,与银钞皆废不用。礼部尚书杨朵尔只曰:“法有便否,不当视立法之人为废。且银钞固当废,铜钱与楮币相权而行,古之道也,何可过遽乎!”言虽不用,时论韪之。

至正十年,置诸路宝泉提举司于京城。明年,又立宝泉提举司于河南行省及济南、艾宁等路。未几,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亦立提举司等处。是年十一月,铸至正通宝铜钱,千文准中统交钞一贯,先是,翰林学士揭傒斯请兼行新旧铜钱,以救钞法之弊。不报。至是,更定钞法,并令铸钱。诏曰:

我世祖颁行中统钞,以钱为文,虽鼓铸末遑,而钱币兼行之意已具。后造至元宝钞,以一当五,名日子母相权,而钱实未用。今钞法偏虚,民用匮乏,爰谋拯弊,必合更张。铸至正通宝与历代铜钱并用,以实钞法。子母相权,新旧相济,以上副世祖立法之本薏。

十六年,禁销毁贩卖铜钱。初,世祖以钱币问太保刘秉忠,对曰:“钱用于阳,褚用于阴。今陛下龙兴,沙漠君临中夏,宜用楮币。俾子孙世守之。若用钱,四海且不靖一遂屏铜钱不用。迨武宗用之不久。辄罢。至正钱、币兼行,以实钞法。未几,盗喊蜂起。天下大乱,秉忠之言若合符节蔫。然历朝并铸铜钱,盖,以备布施佛寺之用,非民间通用也。

自世祖以后,中国用褚币,西北诸潘仍行钱币。其制有银币、铜币。币品,文为汗名,幂为人面或为骑马,详泰西人所著《蒙古西域诸国钱谱》不具论。

志四十一

△海运

伯颜海运之议,事便而费省,然卒有不虞,则举千百人之命投于不讨之渊,非若近世舟航之利,可以保万全而无覆溺之患也。今考其事故,粮则一岁所损坏者多至十余万石,少亦四五千石,其军人、水手之漂溺者可知矣。重利而轻民命,岂仁人之政哉。

至元十九年,初命上海总管罗壁、张瑄、朱清造海船六十艘,募水手,同官军自海道漕运江南粮四万六千余石。明年三月,至直沽,从丞相伯颜之议也。“先是伯颜入临安,而淮东之地犹为朱守,乃命张瑄等自崇明州募船,载亡宋库茂图籍,由海边运至直沽。又命造鼓儿船,运浙西粮涉江入淮,达于黄河,逆水至中滦早站,运至淇门,入御河,接运以达京师。后用总管姚焕议,开济州泗河,自淮入泗,自泗入大清河,由利津河口大海。因海口壅沙,又从东阿旱站运至临清,入御河,并开胶菜河过,通直沽之海运。至十九年,伯颜见河运劳技不资而无成效,追思般运亡宋库藏图籍之事,以为海运可行;奏命江淮行省限六十日,造平底海船六十艘,委上海总管罗壁、张瑄、朱清等,载官粮四万六千余石,创行海运,沿山求山奥以抵直沽。然风泛失时,本年不能抵岸,在山东刘家岛压冬。至二十年三月,放莱州洋,始达直沽。因内河浅涩,就于直沽交卸。

是年,置京畿、江淮都漕运司,漕江南粮。仍各置分司,催督纲运。以运稂多寡,为运官殿最。中书省奏:“南北粮饷,国之大计。前虽攒运,虚费财力,终无成功。盖措置乖方,用人不当,以致如是。今大郗漕运司止管淇门运至通州河西务,其中滦至淇门,通州河西务至大都陆运车站,别设提举司,不隶漕运司管领,扬州漕运司止管江南运至瓜州,至中滦水路,运副之押运人员不隶漕运司管领。甫北相去数千里,中间气力断绝,不相接济,所以粮过迟滞,官物亏陷失误,支持所关甚大。比以省臣奏准,京畿、江淮设都漕运使二,旧官尽行革去,其江淮漕运司。除江南运至瓜州依旧管领外,将沽司官一半置于瓜州,一半于中滦、荆山上下行司,专以催督纲运。每岁须运稂二百万石到于中滦,取京畿漕运司通关收附,申呈扬州行省为照。京畿清运司自中滦运至大都,仍将中滦至淇门,河西务至大都车站,拨隶本司管领,其漕运司官一半于大都置司,一半于申滦、淇门上下行司,专以催督纲运。每岁须运粮二百万石至都,取省仓足数抄凭,申呈户部为照。岁终考校运及额数者为最,不及者为殿。当该运司一最升一等,任满别行迁转;一殿降一等,次年又殿,则黜之。”从之。

二十年,右丞麦术丁等奏王积翁言:“亡宋都汴时,每年运粮六百万石。如今江南粮多,若运至京师,米价自贱。诏使臣等议之,窃维运粮之事为广输运之途,今止中滦一处漕运,仅运三十万石。近者阿八赤新开一河,又奥赤经由济州开挑一河,又黄河迤上有沁河可以开挑一河,遣人相视,令脱忽思赍绘图呈奏。如此等河道一一成就,则运粮数目自多。”上曰:“朕览图,宜如卿所奏。”是年八月,总计一岁海运、河运所至者粮二十八万石。丞相和鲁火孙、参议秃鲁花等奏言:“扬州以船一百四十六运粮五万石,四万六千石已到。其余六仍未到,必遭风覆没。闻海中有径直之过,乞遣人试验。”又奏:阿八赤新河运粮二万余石,又东平府南奥符赤新开河运粮三万二千石,暨御河常年攒运河过粮,总二十八万石,俱已至都。“上称善。

是年十一月,丞相和鲁火孙等奏:“阿八赤新挑河追迤南,用船一百九十四艘,运粮四万八千九百六十一石。其船一百四般内损坏讫粮五千五十一石外,船九十艘,该粮二万三千九百九石。凡粮之至者,与已损坏者,具数以闻。”诏以问阿八赤,阿八赤言:“扬州运船不坚,又沿海岸行,故多损坏,非预臣事。臣所将五十艘,才失其四,其余当以风泛末至一省臣言。”阿八赤新河口侯潮以人,所损甚多,民亦苦之。今欲造小船五百艘。建仓三处。”上曰:“伯颜运粮之道,与阿八赤所开河相通否?”对曰:“不通也。呵八赤之言非实,今春海运,其船一百四十八艘皆已至,其不至者七艘而巳。前命以其事属忙兀斛,今忙兀斛来言:“用此道运粮,为船二百七十,所失者十有九,今皆得之矣。”上曰:“果如是,阿八赤不必用。忙兀斛好人也。俟其来使,由海道攒运。阿八赤新挑河可废。

已而伯颜与平章政事札散、右丞麦术丁等奏:“海运之事,两南人言,胡廷若付脚钱,愿以私力,岁各运十万石至京师,乞与职名。臣等议:朱清原有金牌,今授中万户。换虎符,张招讨之子,现带银牌,换金牌为千户,忙兀斛现带金虎符为一府达鲁花赤,余一府以万户之无军而带虎符者为达鲁花赤。“从之。

二十一年,右丞麦术丁等奏:“斡奴鲁、忙兀斛三次文书言:‘阿八赤新开河,损多益少,无济漕运,其水手军人等二万、艘千般俱闲不用,乞忖臣等岁运粮一百万石。’臣等前奉敕与忙兀斛议行海运,今己送粮回讫。又朱清等各愿粮运十万石。又囊家歹孙万户请得此船,与军人、水手以充海运。臣于伯颜等议:以阿八赤河道所用水手五千、兵五千、船一千艘付扬州行省,教习海运。其余水手五千、兵五千就驾平滦船,从利淖海道运根。”从之。遂罢阿八赤所开河。

二十二年二月,参政不鲁迷失海牙等奏:“自江南每岁运粮一百万石,从海追运者十万石,从阿八赤、乐二人新挑河道运者六十万石,从奥行赤所挑济州河实道运者三十万石。今阔阔你敦等言:济州河追船缺。臣等议,令三省造船三千艘以济运。”从之。

二十三年,又以征日本所造船给沿海居民运稂,用平章阿必失哈、参政秃鲁花之议也。是年,平章薛彻干等奏海边运粮四年,凡一百万石,至京师者八十四万石,不至者一十七万石。运者育:“江南斗小,至此斗大,以此折耗者有之。又因船坏弃米有之,已责令赔偿矣。若人船俱没,不知应赔否?”上曰:“没于水,安能使赔。其免之。”

二十四年,立行泉府司,专领海运,增置万户府二,总为四万户府。都漕运海船上万户府,亦速为首,与张文龙等勾当。平江等处运粮万户府,忙兀斛为首,与费拱辰、张文彪等勾当。孛兰奚等海道运粮万户府。与朱虎等勾当。是年,始罢东平河运,专用海运矣。

二十五年,丞相桑哥,平章铁木儿、呵鲁浑彻里等奏,“住者岁运江南粮一百万石,在后止运七十万石。今养济百姓用粮多,宜增运一百万石。”从之。是年二月,分且漕司二。《百官志》作二十四年。都漕运使司于河西务置司,自济州东阿起,并御河上下,至直沽、河西务、李二寺、通州、坝河等处,水陆攒运,接运海追粮及各仓一切公本,并隶本司管领。京畿都漕运使司站车赴各仓运粮,本司先将半印勘合,支簿开发,都漕运使司收管,然后押印勘合关文,开坐所运粮数交押运官赍住都漕运使司投下,比对元发半印号簿相同,都漕运使司亦同勘合下仓支拔交装。毋致刁蹬停滞。就取押运官明白收管,随即具交装讫粮数,行移京畿都漕运司使照会,行下省仓,依数受管。仍勒押运官须用心关防车户般运交纳,如有短少,即追赔数足,及取押运官招伏治罪。都漕运便司凡支粮并船人粮马料,须依例置立勘合号簿,明白书填押印勘合文帖,下仓放支。非奉省部明文。勿得擅支。京畿清运使司应管各仓分收支见在,并趱运粮旬申月数目,及应觑各仓关防事理,仰户部照例行下本司,须依例申部呈省。

二十七年,丞相桑哥等奏:“自江南每运来者,薛彻秃、孛兰奚、朱、张等万户及千户、百户今岁勤劳尤甚,乞每人赐衣一袭一上曰。”南人爱毳段,其各赐毳段一端。”二十八年八月,平章不忽木等奏:“海边运粮,朱清张瑄万户言:‘往岁运粮,止以臣等二万户府,自去年隶泉府司,沙不丁再掭二万户运粮,百姓艰难,所有折耗,俱责臣等。乞胡廷伶悯,罢二府,或委他人。’”上曰:“彼所言是也。止令二府运之。“又奏:“朱张二万户,‘或有疑臣等者,乞留臣等在此,令臣之子代运。’”上曰,“安用如此,止以朱张二万户运之。“是月,并海边都漕运为二万户府,张瑄以骠骑卫上将军、淮东边宜慰使效领海追都漕运万户府事,朱清以骠骑卫上将军、江东边宣慰使兼领海追都漕运万户府本。张瑄管领,每年以十分为率,该运六分;朱清每年以十分为率,该运四分。

二十九年,平章政事不忽木、阇里等奏:“淮海艄工、水手人等,选择可用者,雇直如例给之,每户妻子以五口为率,给以粮,免其杂泛差役。”从之。三十年,以朱文龙为海漕都漕万户,赐虎符,捉调香糯事,设千户一,百户三。

元贞元年,丞相完泽、平章赛典赤等奏:“朱、张海运,往岁一百万石,或增其数。如岁不登,百姓艰食,实赖海运济之。豪、懿等州并商丽境,连年饥馑,亦仰运粮赈济。今岁丰米贱,若仍前海运,切恐未宜。去岁会计,只运三十万石。今应如上年例,亦运三十万百。”又奏:“每年海运,以十分为卒,张万户运六分,朱万户运四分。今朱万户言,乞均分停运。“并从之。二年,谕行省、行台诸司,毋沮坏海边运粮都漕运万户事,违者罪之。

大德六年,从参知政事张文彪言,海边运粮万户府官属,听本府自行举保。文彪瑄之子也。是年,户部言:“船户节次逃亡,究其源由,益因漕司失于拘钤。纵纲宫人等恣意侵渔,或将有力之家影占,不令上船当役,或将招伏逃户不申官起遣,以致靠损在船人户。合令漕司取勘实在船户,委官点勘,有缺役者先行著落。纲官雇人代替,须拘本户到官断罪,受赃者验庄追断,仍除名。”中书省议从之。七年,张瑄、朱清坐飞语论死,并籍其家,事瑄等传。中书省奏:“前者海过运粮,立万户府四,复并为二,且委付万户六员,前孛可孙札刺儿斛沙的为之长,建庆路达鲁花赤阿里之子日忽都鲁拙剌儿次之。余万户四员以先所委色目、汉人、南人内谨慎有才者如旧。仍带虎符。”又奏:“万户下,合委千户,镇抚、首领七十员内,受宣命金牌六十有七员,就带者三十有九,创降金牌者二十有八,受敕者三员。”并从之。

至大二年,江浙行省言:“曩左者朱清、张瑄岁漕四五十万石至百余万石,时船多粮少,雇直均平。比岁赋敛横出,漕户困乏,迩亡者有之。今岁运稂三百万石。漕船不足,遣人于浙江、福建等处和雇民船,百姓骚动。本省左丞沙不丁言其弟合八失及马合谋但的、澉浦杨家等皆有船,且深知漕事,宜以为海追运粮都漕万户府,以私力输运官稂。万户、千户并如军官例承袭,宽恤漕户,增绐雇直,庶有成功。”诏以马合谋但的为遥授右丞、海外诸番宜慰使都元帅,领海边运粮万户府事。设千户百户所十,每所设达鲁花赤一,千户三,副千户二,百户四。

三年,以朱清子虎,张瑄子文龙往治海漕,以所籍定一区田百顷给之。

四年,中书省奉皇太子旨,遣刑部田侍郎、万户王仲温至江浙行省议海运事。时江东宁国、池、饶十太平等处及湖广、江西等处运粮至真州泊水湾,勒令海船从扬子江逆流而上,至泊水湾装发。海船重大底小,江流湍急,又多石矶,走沙涨浅,粮船损坏岁岁有之。于是以嘉兴、松江二属秋粮并江淮、江浙二总管府岁办粮充运,而免宁国、池、饶及湖广、江西等粮运,惟办运香糯米。旧例在直沽交卸后,万户朱虞龙将香糯米船直赴大都醴源仓送纳转交。河船般剥、偷窃、搀杂,交剖短少,船户困于赔累。请仍在直沽交卸。部议以醴源仓收纳行之已久,难于更易。沮其事不行。

至正八年,漕运使贾击陈便宜二十余事,从其八事:一日京畿和籴,二日优恤漕司,三日接运委官,四曰通州总治预定委员,五日船户困于坝夫,清粮坏于坝户,六日疏浚运河,七日临清运粮万户府当隶漕司,八曰宜以宜忠船户付本司节制。盖历岁久,积弊深,公私困惫,鲁之所言区区补缀而已,无当于运漕之本计也。凡岁运之数:

至元二十年,运粮四万六千五十石,运到四万二千一百七十二石,事故粮八百七十七石。

二十一年,运粮一十万石,运到九万七百七十一石,事故粮九千二百二十八石。

二十三年,运粮五十七万八千五百三十石。运到四十三万三千九百五石。事故粮一十四万四千六百一十四石。

二十四年,运粮三十万石,运到二十九万七千五百四十六石,事故粮二千四百五十三石。

二十五年,运粮四十万石,运到三十九万七千六百五十五石,事故粮二千三百四十四石。

二十六年,运粮九十三万五十石,运到九十一万九千九百四十三石,事故粮一万五千五十七石。

二十七年,运粮一百五十九万五千石,运到一百五十一万三千八百五十六石,事故粮八万一千一百四十三石。

二十八年,运粮一百五十二万七千二百五十石。运到一百二十八万一千六百一十五石,事故粮二十四万五千六百三十五石。

二十九年,运粮一百四十万七千四百石,运到一百三十六万一千五百一十三石,事故粮四万五千八百八十六石。

三十年,运粮九十万八千石,运到五十万三千五百三十四石,事故粮一万九百九十九石。

元贞元年,运粮三十四万五百石俱到。

二年,运粮三十四万五百石,运到三十三万七千二十六石,事故粮三千四百七十三石。

大德元年,运粮六十五万八千三百石,运到六十四万八千一百三十六石,事故粮一万一百六十三石。二年,运粮七十四万二千五百一十石,运到七十万五千九百五十四石,事故粮三万六千七百九十六石。

三年,运粮七十九万四千五百石俱到。

四年,运粮七十九万五千五百石,运到七十八万八千九百十八石,事故粮六千五百八十一石。

五年,运粮七十九万六千五百二十八石,运到七十六万九千六百五十百,事故粮二万六千八百七十八石。

六年,运粮一百三十八万三千八百八十三百,运到一百三十二万九千一百四十八石,事故粮五万四千七百三十五石。

七年,运粮一百六十五万九千四百九十一石,运到一百六十二万八千五百八石,事故粮三万九百八十二石。

八年,运粮一百六十七万二千九百九石,运到一百六十六万三千三百一十三石,事故粮九千五百九十六石。

九年,运粮一百八十四万三千三石,运到一百七十九万五千三百四十七石,事故粮四万七千六百五十六石。

十年,运粮一百八十万八千一百九十九石,运到一百七十九万七千七十八石,事故粮一万一千一百二十一石。

十一年,运粮一百六十六万五千四百二十二石,运到一百六十四万四千六百七十九石,事故粮二万七百四十三石。

至大元年,运粮一百二十四万一百四十八石,运到一百二十万二千五百三石,事故粮三万七千六百四十五石。

二年,运粮二百四十六万四千二百四石,运到二百三十八万六千三百石,事故粮七万七千九百四石。

三年,运粮二百九十二万六千五百三十三石,运到二百七十一万六千九百一十三石,事故粮二十万九千六百一十九石。

四年,运粮二百八十七万三千二百十二石,运到二百七十七万三千一百六十六石,事故粮九万九千九百四十五石。

皇庆元年,运粮二百八万三千五百五石,运到二百六万七千六百七十二石,事故粮一万五千八百三十二石。

二年,运粮一百三十一万七千二百二十八石,运到六十五万四千三十六石,事故粮一十五万大千五百四十三石。旧志,至者二百一十五万八千六百八十五石。延祐元年,运粮二百四十万三千二百六十四石,运到二百三十五万六千六百六石,事故粮四万六千六百五十八石。

三年,运粮二百四十五万八千五百十四石,运到二百五十三万七千七百四十四石。

四年,运粮三十七万五千三百四十五石。运到二百三十六万八千一百一十九石,事故粮七千二百二十五石。

五年,运粮二百五十五万三千七百一十四百,运到二百五十四万三千六百一十一石,事故粮一万一百二石。

六年,运粮三百二万一千五百八十五石,运到二百九十八万六千七百一十七石,事故粮三万四千八百九十一石。

七年,运粮三百二十六万四千六石,运到三百二十四万七千九百二十八石,事故粮一万六千七十八石。

至治元年,运粮三百二十六万九千四百五十一石,运到三百二十三万八千七百六十五石,事故粮三万六百八十五石。

二年,运粮三百二十五万一千一百四十石,及带起附余香白糯米一万八千九百四十三石,运到三百二十四万六千四八十三石,事故粮二万三千五百九十九石。

三年,运粮二百八十一万一千七百八十六石,运到二百七十九万八千六百一十三石,事故粮一万三千一百七十二石。

泰定元年,运粮三百八万七千二百三十一石,运到二百七万七千二百七十八石,本故粮九千九百五十三石。

二年,运粮二百六十七万一千一百八十四石,运到二百六十三万七千七百五十一石,事故粮三万三千四百三十二石。

三年,运粮三百三十七万五千七百八十四石,运到三百三十五万一千三百六十二石,事故粮二万四千四百二十一石。

四年,运粮三百一十五万二千八百二十石,运到三百一十三万七千五百三十二石,事故粮一万五千二百八十七百。天历元年,运粮三百二十五万五千二百二十石,运到三百二十一万五千四百二十四石,事故粮三万九千七百九十六石。

二年,运粮三百五十二万二千一百六十三石,运到三百三十四万三百六石,事故粮一十八万一千八百五十六石,旧纪:是年运至京师者一百四十万九千一百二十石。虞集《学古录》亦云,是年不至者七十万石,均与此不合。

元统以后岁运之可考者:

至正元年,益以江南之米,通计所运得三百八十万石。

二年,又令江浙行省及中正院财赋总管拨赐诸人寺观之粮,尽数起运,得二百六十万石。

十五年,江浙行省臣乞减海运,以苏民力,户部定议,本年税粮除免之外,其寺观并拨赐田粮,十月开仓尽行拘收,其不敷粮,拔至元折中统钞一百五十万定,于产米处籴一百五十万百以补之。

十九年,遣兵部尚书伯颜帖木儿、户部尚书齐履亨征海运于江浙行省,命张士诚输米,方国珍具舟运米十有一万石至京师。

二十年,又遣户部尚书王宗礼等至江浙,二十一年运米如十九年之数,九月又遣兵部尚书彻彻不花,侍郎韩祺往征海运。

二十二年,运米十三万石,是年遗部尚书脱脱察儿、兵部尚书帖木儿至江浙。

二十三年,又运米十三万石,九月又遣户部侍郎博罗帖木儿、监丞赛因不花征海运于张士诚,士诚托辞拒之,海运遂止于是岁云。至元二十二年,定江南民田税石,每石带鼠耗分例五升,官田减半。二十五年,定省仓、码头、仓站车、坝河船运合添耗粮例。南粮元破每石带耗一斗四升,海运至直沽每百四升,直沽每石一升三合,船运至河西务每石七合,河西务每百一升三合,船运至通州每石七合,通州每石一升三合,坝河运至大都每石一升,站车运至大都每百七合,省仓每石三升。今议每石带耗一斗七升五合,除元破外添三升五合。依旧破耗海运至直沽每石破四升,直沽一升三合。添被耗粮资运至,直沽至河西务每石一升二合,元被七合,添被五合;河西务破耗二升,元破一升三合,添破七合;船运河西务至通州每石破耗一升五合,元破七合,添被八合;通州仓二升,元破一升二合,添破七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破耗一升五合,元破一升,添破五合;省仓每石四升、元破三升,添破一升。北粮元破每石运至大都,通破耗米七升,河船运至河西务,每石破五合,河西务每石破一升二合,盘船河西务运至通州,每石破耗三合,通州仓每石破一升三合,站车运至大都每石五合,坝河运至大都每石七合,省仓每石二升五合。合议每石带耗八升二合,内除元破外,添一升三台。船运自唐村等处运至河西务,每石破七合,元破五合,添破二合。河西务仓每石一升五合,元破一升二合,添破三合。船运河西务至通州,每石破五合,元破三合,添破二合。通州仓每石破一升五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破耗一升,元破七合,添破三合。省仓每石破三升,元破二升五合,添破五合。

至元二十六年闰十月,省臣奏,“各仓官员言,往岁定鼠耗分例数少,仓官赔偿,破其家产,鬻其妻小者有之,因此多欠粮数。臣等图议,去年奏添南粮,自直沽里运至河西务,每石元破七合,今添五合;河西务运至通州,每石元破七合,今添八合;河西务仓内,每石元破一升三合,今添七合;通州仓内,每石元破一升三合,今添七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元破一升,今添五合;省仓内每石元破三升,今添一升。北粮内,自厝村等处运至河西务,每石元破五合;今添二合,河西务仓每石元破一升三台,今添三合;河西务船运至通州,每石元破二合,今添二合;通州仓每石元破一升三合,今添二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每石元被七合,今添三合;省仓每石元破二升五合,今添五合。”奏可。

至元二十九年八月,完泽丞相等奏:“通州河西务仓官告说各仓收粮。前省官定拟鼠耗分例数少,至有鬻其妻子家产,尚赔纳不完,至今辛苦。臣等议甘,前省官所定鼠耗分例不匀,如今南北耗各年分例,比在先斟酌再定之。上曰:“如卿所奏,虽然,亦合用心,雀鼠能食多少,休因此教斛人作弊为盗欺诈,依旧听耗。”唐村等处船运至河西务北粮,每石破七合。直沽船运至河西务,每石被一升二合。河西务船运至通州李二寺,南粮每石一升五合,北粮每石五合。坝河站车运至大都省仓,南粮每石一升五合,北粮每石一升。今议拟听耗例,大都省仓元定破南粮每石四升,北粮每石三升,今议拟限年听耗,初年听耗南粮每石三升,北粮每石二升三合;次年听耗南粮每石二升,北粮一升五合。贮经三年以上,依元定听耗南粮每石四升,北粮每石三升。河西务、通州李二寺元定破耗南粮每石二升,北粮每石一升五合,今拟限年听耗,初年依元定破耗南粮每石二升,北粮一升五合,次年听耗南粮每石二升,北稂一升五合;次年听耗南粮每石三升,北粮每石二升三合;贮经三年以上,听耗南粮每石四升,北粮每石三升。直沽仓除对船交装不须破耗外,今拟一年须妥支运尽绝,南粮每石听耗二升,元定破耗一石三合,今拟添七合香糯、白梗破耗。大德三年,中书省准户部呈,依糙米例,定夺绿糙、粳米俱各散装,白梗、香莎糯米终用来布袋盛,以此参详,拟比附散装糙米破耗定例,三分中且减一分。海运至直沽,每石破耗八合,河西务至通州李二寺,每石破耗一升。如直沽装船经由通惠河径赴大都交卸,止依至通州李二寺,每石破耗一升八合。

海运不给脚钞,就用系官海船官司召顾水手起运至杨村马头交卸。自开洋上海等处至杨村马头,计一万三千三百五十里。

至元二十一年,始依千斤、百里脚价,每石支脚钱中统钞八两五钱九分。近海有力人户自行造船顾募梢水,定每石支钞八两五钱。至元二十九年,减作每石七两五钱。

元贞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奏:“朱张海运粮,在先每石脚钱八两五钱,减为七两五钱。如今粮食诸物比在先甚贱,脚价亦合减少。臣等议每石宜减去一两,为六两五钱。”从之。糙白粳米就直沽交卸,每石支中统钞两五钱,香糯直赴大都醴源仓交纳,每石增钞五钱,计七两。

大德七年,起运稻谷二十万石,每石脚钱中统钞五两。

至大元年四月初十日,奏过海运粮脚价,每石六两五钱,如今粮食诸物涌贵,量添五钱为七两,已后不与照依先体例与六两五钱。

至大三年,准尚书省咨,本省至大三年海运脚价每石添作至元钞一两六钱。春运每石量添至元钞三钱,通该至元钞一两六钱,夏运止依旧例不须添支,糙白粳每石至元钞一两六钱,香糯每百至元钞一两七钱。至大四年准中书省咨,该尚书省准本省咨,至大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奏准运粮脚价每一石支至元钞一两六钱,如今添为二两,稻谷一石元支至元钞一两,如今添为一两叫钱至元钞,本年为头脚价糙白粮每石至元钞二两,香糯每石至元钞二两八钱,稻谷每石一两四钱。

皇庆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奏准斟酌地理远近,比元价之上添与脚钱,福建远船运糙粳每石一十三两,温、台、庆元船运糙粳每石一十一两五钱,香糯每石一十一两五钱,绍兴、浙西船运石一十一两,白粮价同,稻谷每石八两,黑豆每石依糙白粮例支钞一十一两,已后年分至今起运糙白粳香糯稻谷,依前支价年例预支,每岁八九月间。海道府权依上年运粮额数为则,扣算先支六分脚价,差官起省平江、庆元、温、台官库寄收,候都省坐到粮数,委定调省官职名,或十月十一月内海道府差官禀请省官,亲临平江路提调绐散。除庆、绍、温、台、两浙合该脚价,海边府差官前去与各路所委官一同给散外,本省提询官或有事故,改委左右司官前去海追府分派定春夏二运粮效,差官赴省贴支四分脚价,次年正月问咨请提调官亲诣海道府装发粮斛,给散贴支脚价,直至五六月间夏运开洋了毕还省。

据天历二年海运正粮三百万石,脚价不等,散过中统钞六十四万九千七百二十八定二十八两五钱,并请运附余香白糯正粮三千四百七石三斗六升九合,钞七百三十八定三十四两七钱四分三厘,通计支散脚价钞六十五万五百一十二定一十三两二钱四分三厘。

海运,每岁粮船于平江路刘家港等处聚瑄,由扬州路通州海门县黄连沙头万里长滩开洋,沿山捉屿至淮安路盐城县,历西海州、海宁府、东海县、密州、胶州界,放灵山洋投东北,取成山路,多有浅沙,行月余才抵成山。罗壁、朱清、张瑄讲究水程,自上海等处开洋,至扬州村马头下卸处,径过地名山川,经直多少迂回,计一万三千三百五十里。

至元二十九年,朱清等建言,此路险恶,踏开生路,自刘家港开洋,近东南风疾,一日可至撑脚沙。彼有浅沙,日行夜泊,守伺西南便风,转过沙嘴,一日到于三沙洋子江。再遇西南风,一日至匾担沙大洪抛泊。来朝探洪行驾,一日可过万里长滩,透深才方开放大洋。先得西南顺风,一昼夜约行一千余里,到青水洋。得值东南风,三昼夜过黑水洋,望见沿津岛大山。再得东南风,一日夜可至成山,一日夜至刘家岛,又一日夜至芝罘岛,再一日夜至沙门岛。守得东南便风,可放莱州大洋,三日三夜方到界河口。前后俱系便风,经直水程约半月可达。如风水不便,迂回盘折,或至一月四十日之上方能到彼。倘值非常风阻,难度程限。明年又以粮船自刘家港开洋,过黄连沙,铸西行驶至胶西,投东北取成山,亦为不便。继委千户殷明略,踏开生路,自刘家港开洋,至崇明州三沙放洋,望东行驶大黑水大洋,取成山转西,至刘家岛,取瑄取薪水毕,到登州沙门岛,于莱州大洋入界河,至今为便。皆行北道,风水险恶。至元十九年为始,年例粮船聚于刘家港人海,由黄大郎觜、白茆撑脚、唐浦等处一带,率皆沙浅,其洪道阔卸,无千丈长之潮,两向俱有白水潮,退皆露沙地。侯得西南风顺,过匾担沙东南大洪,过万里长滩,透深开放大洋,至青水内,经陆家等沙,下接长山并西南盐城一带赵铁沙觜,及半洋沙、向沙、匾担等沙浅。及至苏州洋,又有三沽洋山下八山补陀山,到于黑水大洋,过成山北面一带并芝罘岛登州一路木极岛等处,近沙门岛山或铁山嘴开放莱州大洋,又有三山茅头觜、大姑河、小姑河,两头河等滩,及北有曹婆沙、梁河沙。南有刘姑蒲滩。至界河海口,复有滩浅狭洪沙硬,潮泛长落不常。但近东甫风,本处船聚稠密,则有妨碍之虞。

延祐三年正月,海道万户府据庆元绍兴所申,绍兴路三江陡门至下盖山一带,沙浅一百余里名铁板沙,潮泛猛恶,温、台船只尖底食水深浚,船户梢水不识三江水脉,避怕险恶,直至四月中旬,尚于烈港等停泊,不敢前来。差人搜究断罪,催赶顾觅剥船、般剥,缘剥船数少,急不能寻顾,尚于海岸屯贮,委实靠损船户不便。据绍兴六路下年海运粮斛,如照依皇庆二年例,就用本路船料装发,若有不敷,于庆元路标拨小料,海运贴装。其温、台、福建船只起发刘家港交割,依旧于平江路仓装粮,官民两便。又准本府副万户抄儿赤目击艰难,必须改拟,若台州有装官粮,先尽本路船只,不敷于温州船内贴拨,绍兴路粮亦用本路船只装发,不敷用庆元路小料海船贴装。其庆元府港深阔,临近路仓,脚夫径直担米上船,就将船舶并温台所用不尽船料支装,倘有别下船料及庆元路船只,差官押发刘家港交割。省议从之。

志四十二

△官俸

世祖中统元年,始给内外官吏俸钞。二年,定六部官吏俸。是年十月,定诸路州县官史俸。

至元二年,定官俸当月支付例。三年,定上任过二日、罢任过五日并给当月俸钞例。六年,定提刑按察司官吏俸。是年,又分上中下县为三等。七年,增按察司经历以下俸,定转运司官吏及渚匠官俸。八年,以阿合马言,减百官俸。九年,定告假停俸期限例。十七年,定夺俸禄,凡内外官吏皆住支。十八年,更命公事毕而无罪者给之,公事未毕而有罪者夺之。二十二年,重定百官俸,始于各品分上中下三例,视职事为差,事大者依上例,事小者依中例。二十三年,诏:“近年诸物增价,俸禄不能养廉,以致仅渔百姓,公私俱困。自今内外官吏俸给,以十分为率,添支五分。”二十九年,定诸路儒学教授俸,视蒙古、医学。

大德三年,增小吏俸米。六年,又是行省、宣慰司、致用院、宣抚司、茶盐运司、铁冶都提举司、淘金总臂府、银场捉举司等官俸例。七年,加给内外官吏俸米,俸十两以下人员依小吏例每十两给米一斗,十两以上至二十五两每员给米一石,余上之数每俸一两给米一升,无米则验其时值绐价,俸三定以上者不给。内外官吏,一年约支二十八万余石米。十一年,定官吏病百日作拐,所支俸米除全月回纳还官外,支过破月俸钞如已过初五日者,免其回纳。

至大二年,诏随朝衙门官史及军官等俸钞改给至元钞,往支俸米,外任宣慰司军官杂职等官,俸钞十分中减三分,余七分改支至元钞,随朝衙门、行省、宣慰司史员传钞减,加二余钞与,至元钱十两以下,每月与俸米五斗。

延祐七年,定随朝官史俸,以十分为率,给米三分。军官差出者,许借俸,殁者借俸免征,各投下达鲁花赤其俸与王官等。

至治二年,定职官罚俸者以中统钞为则。

凡百官俸例,各品分上中下三等:

从一品:上六定,下五定。

正二品:上四定二十五两,下四定十五两。

从二品:上四定,中三定三十五两,下三定二十五两。

正三品:上三定二十五两,中三定十五两,下三定。

从三品:上三定,中二定三十五两,下二定二十五两。

正四品:上二定二十五两,中二定十五两,下二定。

从四品:上二定,中一定四十五两。下一定四十两。

正五品:上一定四十两,下一定三十两。

从五品:上一定三十两,下一定二十两。

正六品:上一定二十两,下一定十五两。

从六品:上一定十五两,下一定十两。

正七品,上一定十两,下一定五两。

从七品:上一定五两,下一定。

正八品:上一定,下四十五两。

从八品:上四十五两,下四十两。

正九品:上四十两,下三十五两。

从九品:三十五两。内外官俸数:

太师府:

太师,俸一百四十贯,米十五百。

咨议、参军,俸四十五贯,米四石五斗。长史,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

太傅、太保府同。监修国史、长史同。中书省:

右丞相,俸一百四十贯,米十五石;左丞相同。

平章政事,俸一百二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十二石。

右丞,俸一百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十二石;左丞同。

参知政事,传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

参议,体五十九贯,米六石。

郎中,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员外郎,传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承发管勾,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照磨、省架阁库管勾、回回架阁库管勾并同。

检校官,俸二十八贯,米三石五斗。

断事官,内十八员。俸各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十四员,俸各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一员,俸四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

经历,传二十三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客省使,件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副使,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直省舍人,传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六部尚书,俸七十八贯,米八石。

侍郎,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石。

郎中,佯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员外郎,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主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百五斗。

户部司计,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工部司程,传十八贯,米二石五斗。

刑部狱丞,俸十一贯,米一石。

司籍提领,俸十一贯二钱二厘,米五斗。

枢密院:

知院,俸一百二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十三石五斗。

同知,俸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

副枢,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

佥院,俸九十贯一钱八分六厘,米九石五斗。

同佥,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院判,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参议,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传二十八贯,米二石。

照磨,传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

断事官,传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传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客省使,传三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

副使,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右卫都指挥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副都指挥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佥事,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照磨,俸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镇抚,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行军官千户,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副千户,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百户,俸一十七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石五斗。

弹压,俸一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

知事,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石。

驽军官千户,传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百户,俸一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

弹压,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斗。

都目,俸一十贯,米五斗。

屯田千户所同驽军官例。左卫、前卫、后卫、中卫、武卫、左阿速卫、右阿速卫、左都威卫、右都威卫、左钦察卫、右钦察卫、左卫率府、宗仁卫、西域司、唐兀司、贯赤司,并同右卫例。

忠翊侍卫都指挥使,一百贯。

副使,俸八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佥事,俸六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经历,俸三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知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照磨,俸二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

行军官千户,俸三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副千户,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百户,俸二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弹压,俸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知事,俸一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

弹压,佳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知事,俸一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

驽军官千户,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百户,俸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弹压,俸一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右手屯田千户所千户,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百户,传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左手屯田千户所同。

隆镇卫、右翊蒙古侍卫。并同忠诩侍卫例。

御史台:

御史大夫,传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中丞,俸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

侍御史,俸九十六贯三钱五分,米九石五斗。治书侍御史,俸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百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殿中,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五斗。

知班,俸一十四贯,米一石五斗。

监察御史,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奎章阁学士院:

大学士,侍一百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十石五斗。

侍书学士,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

承制学士,俸七十八贯,米八石。

供奉学士,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参书,俸三十四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

典签,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鉴博体士,俸四十一贯,米四百五斗。

授经郎,二十八贯,米三石。

太禧宗禋院:

院使,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

同知,俸一百贯,米一十石。

副使,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九石五斗。

佥院,俸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石。

同佥,传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院判,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参议,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贳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

断事官,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客省使,俸三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三石。

副使,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宜政院:

院使,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

同知,传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

副使,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九石五斗。

佥院,俸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石五斗。

同佥,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院判,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参议,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五斗。

都事,俸二十八贡,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

断事官、客省使,并同太禧宗禋院。宜徽院同。翰林国史院:

承旨,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

学士,俸一百六贯,米一十一石。

侍读学士,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九石五斗。侍讲学士同。

直学士,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待制,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修撰,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应奉,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编修,俸二十二贯,米二石。检阅同。

典籍,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翰林院、集贤院,大学士同承旨。余并同上例。中政院:

院使,俸一百一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一十石五斗。

同知,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

佥院,俸十七贯,米七石五斗。

同佥,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院判,俸四十三贯,米四石五斗。

司议,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长史,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

太医院、典瑞院、将作院、太史院、储政院并同。太常礼仪院:

院使,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米八石五斗。

同知。俸七十二贯,米七石五斗

佥院,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

同佥,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院判,俸三十七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四石。

经历,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太祝,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奉礼、协律同。通政院:

院使,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

同知,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副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佥院,俸四十八贯,米四石五斗。

院判,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大宗正府:

也可扎鲁忽赤,内一员,体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十二石;二十七员,俸八十二贯六分六分六厘,米八石;五员,件六十七页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五斗。

郎中,俸三十六贯,米三石五斗。

都事,传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大司农司:

大司农,俸一百一十八贯六钱六分,米一十二石。

大司农卿,俸一百三贯,米一十一石。

大司农少卿,俸九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九石五斗。

大司农丞,传九十贯一钱八分,米九石五斗。

经历,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管勾同。内史府:

内史,俸一百四十三贯三钱三分。

中尉,传一百一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司马,俸八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咨议,俸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记室,传四十贯。

照磨,俸三十贯。大都留守司:

留守,俸一百一贯三钱三分,米一十石五斗。

同知,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米八石五斗。

副留守,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留判,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经历,传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都护府:

大都护,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五斗。

同知,俸七十二贯,米七石五斗。

副都护,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经历,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二百五斗。

照磨,俸二十贯,米二石。崇福司:

司使,俸八十二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八石。

同知,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副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司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八贯,米三石。

都事,俸二十六贯六分六厘,米二石五斗。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给事中: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五百。

左右侍仪、俸御,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武备寺:

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同判,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少卿,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寺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四贯,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太仆寺:

卿,侍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少卿,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寺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庾,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光禄、长庆、长新、长秋、承徽、长宁、尚乘、长信等寺并同。尚舍寺:

太监,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

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侍仪司:

侍仪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引进使,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五斗。

典簿,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承奉班都知,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

通事舍人,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侍仪舍人,俸一十七贯三钱三分,米一石五斗。拱卫司:

都指挥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副都指挥使,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六石。

佥事,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六厘,米四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内宰司:

内宰,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司丞,俸四十五贯,米四石五斗。

典薄,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诩正司同:延庆司:

延庆使,俸一百贯。

同知,俸六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副使,俸四十六贯钱六分六厘。

司丞,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典薄,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内正司:

司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少卿,俸四十七贯,米四石五斗。

司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五斗。

典簿,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照磨,俸二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中瑞司同。京畿运司:

运使,俸五十六贯,米六石。

同知,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运副,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三石。

运判,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

知事,俸一十四贯,米一石五斗。

提控案牍,俸一十四贯六钱六分,米一石。太府监:

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太监,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四贯,米二石。

照磨,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秘书、章佩、利用、中尚、度支等监并同。国子监:

祭酒,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司业,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贯三钱三分,米三石。

典簿,俸一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博士,俸二十六贯六钱六分,米二石五斗。太常博士、回回国子博士同。

助教,俸二十二贯,米二石。教授同。

学录,俸一十一贯三钱三分,米五斗。

蒙古国子监同。经正监:

卿,俸七十贯,米七石五斗。

太监,俸五十贯,米五石。

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四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三石。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二石。

知画,俸二十二贯,米二石。阑遗监:

大监,俸四十八贯六钱六分,米四石。

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三厘,米三石。

监丞,俸三十一贳三钱三分,米三石。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

提控案牍,俸二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五斗。司天监:

提点,俸五十九贯三钱三分,米六石。

司天监,俸五十三贯三钱三分,米五石。

监丞,俸三十一贳三钱三分,米三石。

知事,俸二十贯六钱六分六厘,米一石五斗。

教授,俸一十贯六钱六分,米一石。管勾同。

司辰,俸八贯六钱六分,米五斗。学正、押宿并同。

回回司天监:少监,俸四十二贯,米四石五斗。余同上。都水监:

都水卿,俸五十三贯,米六石。

少监,俸三十九贯三钱三分,米三石五斗。

监丞,俸三十贯,米三石。

经历,俸二十五贯三钱三分,米二石。

知事,俸二十二贯,米二石。大都路:

达鲁花赤,俸一百三十贯。总管同。

副达鲁花赤,一百二十贯。

同知,八十贯。治中同。

判官,五十五贯。

推官,五十贯。

经历,四十贯。

知事,三十贯。

提控案牍,二十五贯。照磨同。并中统钞。行省:

左丞相,俸二百贯。

平章政事,一百六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右丞、左丞同。

参知政事,一百三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郎中,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员外郎,三十贯。

都事,二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检校同。

管勾,二十三贯三钱三分三厘。

理问所理问,俸四十六贯六钱六分六厘。

副理问,俸三十贯。

知事,俸一十六贯六分六厘。提控案牍同。宜慰司:

腹里宣慰使,俸中统钞五百八十贯三钱三分。

同知,五百贯。

副使,四百一十六贯六钱六分。

经历,四百贯。

都事,一百八十三贯三钱三分。

照磨,一百五十贯。

行省宣慰使,俸至元钞八十七贯五钱。

同知,四十九贯。

副使,四十二贯。

经历,二十八贯。

都事,二十四贯。

照磨,一十七贯五钱。廉访司:

廉访使,俸中统钞八十贯。

副使,四十五贯。

佥事,三十贯。

经历,二十贯。

知事,一十五贯。

照磨,一十二贯。盐运司:

腹里运使,俸一百二十贯。

同知,五十贯。

副使,三十五贯。

判官,三十贯。

经历,二十贯。

知事,一十五贯。

照磨,一十三贯。

行省运使,八十贯。

同知,五十贯。

运副,四十贯。

判官,三十贯。

经历,二十五贯。

知事,一十七贯。

提控案牍,一十五贯。上路:

达鲁花赤,俸八十贯。总管同。

同知,四十贯。

治中,三十贯。

判官,二十贯。

推官,十九贯。

经历,一十七贯。

知事,一十二贯。

提控案牍,一十贯。下路:

达鲁花赤,俸七十贯。总管同。

同知,三十五贯。

判官,二十贯。

推官,一十九贯。

经历,一十七贯。

知事,一十二贯。

提控牍,一十贯。

散府:

达鲁花赤。俸六十贯。知府同。

同知,三十贯。

判官,一十八贯,推官同。

知事,一十二贯。

提控案牍,一十贯。上州:

达鲁花赤,俸五十贯。州尹同。

同知,二十五贯。

判官,一十八贯。

知事,一十二贯。

提控案牍,一十贯。中州:

达鲁花赤,俸四十贯。知州同。

同知,二十贯。

判官,一十五贯。

提控案牍,一十贯。

都目,八贯。下州:

达鲁花赤,俸三十贯。知州同。

同知,一十八贯。

判官,一十三贯。

吏目,四十贯。上县:

达鲁花赤,俸二十贯。县尹同。

县丞,一十五贯。

主簿,一十三贯。

县尉,一十二贯。

典史,三十五贯。

巡检,一十贯。中县:

达鲁花赤,俸一十八贯。县尹同。

主簿,一十三贯。

县尉,一十二贯。

典史,三十五贯。下县:

达鲁花赤,俸一十七贯。县尹同。

主簿,一十二贯。

典史,三十五贯。

旧志所遗者补于左方:

管军府所:上万户府:达鲁花赤,钞八十两。中统钞一两与一贯同。万户同。

副万户,七十两。

镇抚,四十两。

经历,十七两。知事,十二两。中万户府:

达鲁花赤,钞七十两。万户同。

副万户,六十两。

镇抚,三十两。

经历,十七两。

知事,十二两。下万户府:

达鲁花赤,钞六十两。万户同。

副万户,五十两。

镇抚,二十两。

经历,十七两。

知事,十二两。上千户所:

达鲁花赤,钞五十两。千户同。

副千户,四十两。

弹压,十三两。中千户所:

达鲁花赤,钞四十两。千户同。

副千户,三十两。

弹压,十二两。

下千户所:同中千户。百户所:

百户,钞十七两。

弹压,十二两。

诸色衙门:

盐课提举司:正提举,钞六十两。同提举,三十两。副提举,十八两。知事,二十两。

宜抚司:达鲁花赤,钞二锭。宣抚使司同。同知。六十两。经历,二十两。

宣抚司:达鲁花赤,钞二定。安抚使同。佥事,一定。经历,二十两。

各场管勾:正管勾。钞十二两。同,十两。副,八两。

蒙古提举司:提举,钞一定。同提举,三十五两。

人匠提举司:提举,十八两。副同。都目,八两。

符巡院:达鲁花赤,二十两。大使同。院副,十七两。警判,十三两。

蒙古教授:路,十二两。府,十一两。州,十两。

儒学教授:路,十二两。府,十一两,上州同。中州,十两。

医学教授:路十二两。江南路分,十一两。府,十一两。州,十两。

脱脱禾孙:正五十两。副,四十两。

各路院务司:提领,十八两。都监,十两。大使,上路十五两,下路十三两。副使,上路十二两,下路十两。平准行用库:提领三十五两,大便二十一两,副使十五两。

大军库:提领二十两,大使十二两,副使十两。军器库:提领二十两,大使十二两,副使十两。司狱:路十二两,散府十两。巡检司官,钞十两。

凡诸署、诸局、诸库等官,俸数多寡,皆依品级为则,志所不载者可以类推。至元三年定随路府州县官员职田:

上路,达鲁花赤,一十六顷;总管同。同知,八顷。治中,六顷。府判,五顷。

下路,达鲁花赤,一十四顷;总管同。同知,七顷。府判,五顷。

散府,达鲁花赤,一十顷;知府同。同知,六顷。府判,四顷。

上州:达鲁花赤,一十顷;州尹同。同知,五顷。州判,四顷。

中州:达鲁花赤,八顷;知州同。同知,四顷。州判,三顷。

下州:达鲁花赤,六顷;知州同。州判,三顷。

警巡院:达鲁花赤,五顷。

警使司:警副,四顷。警判。三顷。

录事司:达鲁花赤,三顷;录事同。录判,二顷。

县达鲁花赤,四顷;县尹同。县丞,三顷。主簿,二顷;县尉、主簿兼尉并同。经历,四顷。

十四年,定按察司职田:各道按察使,一十六顷。副使,八顷。佥事,六顷。

二十一年,定江南行省及诸司职田,比腹里减半:

上路,达鲁花赤八顷,总管同;同知四顷;治中三顷;府判二顷五十亩。

下路:达鲁花赤七顷,总管同;同知三顷五十亩;府判二顷五十亩;经历二顷;知事一顷,提控案牍同。

散府:达鲁花赤六顷,知府同;同知三顷;府判二顷;提控案读一顷。

上州:达鲁花赤五顷,知州同;同知二顷,州判同;提控案牍一顷。

中州:达鲁花赤四顷,知州同,同知二顷;州判一顷五十亩;都目五十亩。下州:达鲁花赤三顷,知州同;同知二顷;州判一顷五十亩。

上县:达鲁花赤二顷,县尹同;县丞一顷五十亩;主簿一顷,县尉同。

中县:同上。无县丞。

下县:达鲁花赤一顷五十亩,县尹同;主簿兼尉一顷。

录事司:达鲁花赤一顷五十亩,录事同;录判一顷。司狱一顷,巡检同。

按察使八顷,副使四顷,佥事三顷,经历二顷。知事一顷。

运司官:运使八顷;同知四顷;运副三顷,运判同。经历二顷;知事二顷,捉控案牍同。

盐司官:盐使二顷;盐到二顷;盐判一顷,各场正同;管勾各一顷。

至大二年,中书省臣奏:“外任有职田官员,三品请绐禄米一百石,四品六十石,五品五十石,六品四十五石,七品四十石。将职田改收入官。”从之。皇庆二年,诏外任职官公田俸钞,并依旧制。延祐三年,外官无职明者,量绐粜米。

志四十三

△赐赉上

赐赉之类,有三:

一日五户丝。太宗八年,以真定路民户奉太后汤沫,中原诸路民户分础诸王、外戚、功臣。耶律楚材言其非便,乃命本位止设达鲁花赤,其赋则五户出丝一斤,并随路丝线颜色皆输于有司,如其额以畀之。《太宗本纪》载诸王贵戚分地:斡鲁朵、拔都平阳府,即志之太祖长子术赤位。斡鲁朵,术赤长子也。茶合带太原府,即志之茶合斛,皆察合台之异译。皇子古余克大名府,即志之定宗。孛鲁台邢州,即志之右手万户三投下孛罗台。邢州,大宗改邢洺路,至元中改广平路,故志云分拨广平邢水县也。果鲁干,河间府,即志之阔列坚。孛鲁古带广宁府,即志之孛罗古斛。也苦益都、济南二府内拨赐,即志之搠只哈撤几大王淄川王位。也苦封淄川王也。按赤带滨、隶二州,即志之哈赤温大王子济南王位,按赤带封济南王也。斡陈平凉州,即志之鲁国公主位,鲁国大长公主也速不花尚斡陈驸马也。皇子阔端,即志之阔端太子。驸马赤古,即志之郓目公主位,秃满伦公主适赤古驸马也。公主阿刺海即志之赵国公主位,阿剌海封赵国大长公主。公主果真,即志之具国公主位,太祖女火臣封昌国大长公主,火臣、果真,译音之异也。国王查剌即木华黎国王,木华黎孙塔思一名查剌。茶合带,即志之带孙郡王;茶合带,带孙子也。锻真即志之术志台郡王;锻真,术赤台孙也。蒙古寒札即志之愠里答儿位,愠里答儿即畏答儿,蒙古寒札即畏答孙忙哥,亲征录作木哥汉札也。按只那颜即按陈那颜,又作阿勒赤那颜,即志之按察儿官人;按察儿,按陈之孙也。折那颜即册那颜,阿勒赤这弟也。火斜木思即志之和斜温。宪宗二年至五、六年,均续有分拨。

一日江南户钞。世祖平江南,分民户以赐诸王、后妃,每户折支中统钞五钱。至成宗,复益以官帑为中统钞二贯。

一日岁赐。诸王、后妃金银钞币始于世祖中统元年,自是岁以为常,所谓岁例也。

而岁例之外,诸王后妃又时有赐与,縻款巨万,廷臣屡言之,虽日笃亲亲之义,然亦滥矣。今并考其数之多寡,著于篇。五户丝、江南户钞之数:大祖叔答里真官人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宁海州一万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千五百三十一户,计丝一千八百十二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拨南丰州一万一千户,计钞四百四十定。太祖弟搠只哈撒儿大王子淄川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般阳路二万四千四百九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七千九百五十四户,计丝三千六百五十六斤。江南户钞:至元十三年,分拨信州路三万户,计钞一千二百定。太祖弟哈赤温大王子济南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济南路五万五千二百户。延祜六年,实有二万一千七百八十五户,计钞九千六百四十八。太祖弟斡真那颜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益都路等处六万二千一百五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二万八千三百一户,计丝一万一千四百二十五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建宁路七万一千三百七十七户,计钞二千八百五十五定。

大祖弟孛罗古斛大王子广宁王位: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恩州一万一千六百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二千四百二十户,计丝一千三百五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拔铅山州一万八千户,计钞七百二十定。太祖长子术赤大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平阳四万一千三百二户。戊戍年,真定普州一万户。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永州六万户,计钞三千四百定。太祖次子茶合斛大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太原四万七千三百三十户。戊戌年,真定深州一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万七千二百十二户。计丝六千八百三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澧州路六万七千三百三十户,计钞二千六百九十三定。太祖第三子太宗子定宗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大名六万八千五百九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一万二千八百三十五户,计丝五千一百九十三斤。太祖第四子睿宗子阿里不哥大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真定路八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万五千二十八户,计丝五千十三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抚州路十万四千户,计钞四千一百六十定。太祖第五子兀鲁赤太子。无嗣。太祖第六子阔列坚太子子河间王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四万五千九百三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一万一百四十户,计丝四千四百七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六年,分拨衡州路五万三千九百三十二斤,钞二千一百五十七定。大宗子合丹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粱在城户。至元三年,改拨郑州。延祐六年,实有二千三百五十六户,计丝九百三十六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常宁州二千五百户,计钞一百定。大宗子灭里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粱在城户。至元三年,改拨钧州一千五百八十四户。延祐六年,实有二千四百九十六户,计丝九百九十七斤。太宗子合失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路在城户。至元三年,改拨蔡州三千八百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八十八户,计丝一百五十四斤。大宗子阔出太子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路在城户。至元三年,改拨睢州五千二百十四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九百三十七户,计丝七百六十四斤。太宗子阔端太子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京路四万七千八百二十五户,计丝三千五百二十四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常德路二千五百二十。

睿宗长子宪宗子阿速台大王位:

五户丝,癸丑年,查过卫辉路三千三百四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二千三百八十户,计丝九百十六斤。睿宗子世祖次子裕宗位,

裕宗妃伯蓝也怯赤:江南户钞,延祐六年分拨江州路德化县二万九千七百五十户,计钞一千一百九十定。

裕宗子顺宗子武宗: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怀孟一万一千二百七十二户;江南户钞,大德八年分拨瑞州路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干六百锭。睿宗子旭烈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彰德路二万五千五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二千九百二十九户,计丝二千二百一斤。睿宗子末哥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河南府五千五百五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八百六户,计丝三百三十三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茶陵州八千五十二户,计钞三百二十四定。睿宗子拨绰大王位: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真定蠡州三千三百四十七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四百七十二户,计丝六百十二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耒阳州五千三百四十七户,计钞二百十三锭。睿宗子岁都哥大王位: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认济南等处五千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十户,计丝二十斤。世祖长子朵儿只太子位:腹里、江南无分拨户。世祖次子裕宗后位: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龙兴路十万五千户。

计钞四千二百锭。

又,四怯薛班当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拨瑞州上高县八千户,计钞三百三十定。世祖次子安西王忙哥剌位: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吉州路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锭。世祖次子北安王那木罕位: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二年,分拨临江路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锭。世祖次子平远王阔阔出位:

江南户钞,大定元年,分拨永福县一万三千六百四户,计钞五百四十四锭。世祖次子西平王奥鲁赤位:

江南户钞:大德七年,分拨南恩州一万三千六百四户,计钞五百四十四锭。世祖次子爱牙赤大王位:

江南户钞,皇庆元年,分拨邵武路光泽县一万三千六百四户,计钞五百四十四定。世祖次子云南王忽哥赤位:

江南户钞:皇庆元年。分拨福州路福安县一万三千六百四户,计钞五百四十四定。世祖次子忽都帖木儿太子位:

江南户钞:皇庆元年,分拨泉州路南安县一万三千六百四户,计钞五百四十四定。裕宗长子晋王甘麻剌位:

五户丝:阔阔不花所管益都二十九户。

江南户钞:皇庆元年,分拨南康路六万五千户。又,迭里讨儿湘宁王,分拨湘乡县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定。顺宗子阿木哥魏王位:

江南户钞:皇庆元年,分拨庆元路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定。顺宗子武宗子明宗位:

江南户钞:延祐二年,分拨湘潭州六万五千户,计钞二千六百定。合丹大王:

五户丝:戊午年,分拨济南漏籍二百户。延祐三年,实有五户,计丝二斤。霍历极大王: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广平等处一百五十户。延祐三年,实有八十七户,计丝三十四斤。阿刺忒纳失里豫王:

天历元年,分拨江西行省南康路。

太祖四大斡耳朵:大斡耳朵:

五户丝:乙卯年,分拨保定路六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万二千六百九十二户,计丝五千二百七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赣州路二万户,计钞八百锭。第二斡耳朵: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河间青城县二千九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五百五十六户,计丝六百五十七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赣州户一万五千户,计钞六百锭。第三斡耳朵:

五户丝,壬子年,察认过真定等处畸冬三百十八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二十一户,计丝四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赣州路二万一千户,计钞八百四十锭。第四斡耳朵:

五户丝:壬子年,分拨真定等处二百八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六户,计丝四十六斤。

又,不别及妃子位,至元二十五年,分拨河间清州五百十户,计丝二百四斤。

世祖四斡耳朵。大斡耳朵:江南户钞:大德三年,分拨袁州路宜大春县一万户,计钞一千六百定。第二斡耳朵: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袁州路分宜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大德四年,分拨袁州路萍乡州四万二千户,计钞一千六百八十五锭。第三斡耳朵:

江南户钞:大德十年,分拨袁州路宜春县二万九千七百五十户,计钞一千一百九十锭。第四斡耳朵:

江南户钞:大德十年,分拨袁州万载县二万九千七百五十户,计钞一千一百九十锭。顺宗后位:

江南户钞:大德二年,分拨三万五千五百户。武宗斡耳朵:

江南户钞:延祐二年,分拨湘阴州四万二千户,计钞一千六百八十锭。

完者台皇后位:江南户钞,延祐二年,分拨潭州路衡山县二万九千七百五十户。阿鲁伦公主位:

至元六年,分拨葭州等处种田三百户。赵国公主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高店州二万户。延祐六年,实有六千七百二十九户,计丝二千三百九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柳州路二万七千户,计钞一千八十锭。鲁国公主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济宁路三万户。延祐六年,实有六千五百三十户,计丝二千二百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汀州四万户,计钞一千六百锭。昌国公主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一万二千六百五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千五百三十二户,计丝二千七百六十六斤。

郓国公主位:

五户丝:分拨濮州三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千九百六十八户,计丝一千八百三十六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横州等处四万户,计钞一千六百锭。塔出驸马: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等处畸羊二百七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三十二户,计丝九十五斤。带鲁罕公主:

五户丝:延祐六年,实有代支户大百二十户,计丝二百五十四斤。火雷公主位: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延安府九千七百九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代支户一千八百九户,计丝七百二十二斤。齐忒古儿驸马:

五户丝:庚辰年,分拨眼户五百七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十六户,计丝二十二斤。独木干公主位:

五户丝:十二年,分拨平阳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五百六十户。计丝二百二十四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梅州程乡县一千四百户,计钞五十六锭。木华黎国王: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平三万九千十九户。延祐六年,实有八千三百五十四户,计丝三千三百四十三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韶州等路四万一千十九户,计丝一千六百四十斤。孛罗先锋: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广平等处种由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七十二户,计丝二十八斤。

行丑儿: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大名种田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十八户,计丝十五斤。阔阔不花先锋: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益都等处畸零二百七十五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二十七户,计丝十五斤。撒吉思不花先锋: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汴梁等处二百九十一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二十七户,计丝十五斤。阿里侃断事官:

五户丝:元查济宁等处三十五户,计丝十四斤。乞里歹拔都: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平一百户,计丝四十斤。孛罗海拔都: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德州等处一百五十三户,计丝六十一斤。拾得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东平等处畸零一百十二户,计丝八十四斤。伯纳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东平三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丝十八斤。笑乃带先锋: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平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七十八户,计丝三十一斤。带孙郡王:

五户丝:分拨东平东阿县一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六百七十五户,计丝七百二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韶州乐昌县一万七千,计钞四百二十八锭。愠里答儿薛禅: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泰安州二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千九百七十一户,计丝二千四百二十五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桂阳州二万一千户,计钞八百四十锭。术赤台郡王: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德州二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七千一百四十六户,计丝二千九百四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连州路二万一千户,计钞八百四十锭。阿尔思兰官人: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浔州路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孛鲁台素妻佟氏: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真定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十九户,计丝十五斤。八答子:

丙申年,分拨顺德路一万四千八十七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千四百四十六户,计丝二千四百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钦州路一万五千八十七户,计钞六百二锭。右手万户三投下孛罗台万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广平路洺水州一万七千三百三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千七百三十三户,计丝一千七百三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全州路清湘县一万七千九百十九户,计钞七百一十六锭。忒木台驸马: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广平路磁州九千四百五十七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四百七户,计丝九百八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二年,分拨全州路录事司九千八百七十六户,计钞三百九十五锭。斡阔烈阇里必: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广平路一万五千八百七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七百三户,计丝八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全州路灌阳县一万六千一百五十七户,计钞六百四十六锭。左手九千户合丹大息千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齐东县一千二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六十六户,计丝一百六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藤州苍梧县一千二百四十四户,计钞九锭。也速不花等四千户: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陵州一干三百一十七户。延祐,六年,实有五百五十九户,计丝二百三十三斤。也速兀儿等三千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宁津县一千七百七十五户。延祐六年,实有七百二十二户,计丝二百八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藤州等处三千七百三十二户,计丝二百八十八斤。帖柳兀秃千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河间路临邑县一千四百五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五十四户,计丝二百六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藤州一千二百四十四户,计钞四十九锭。和斜温两投下一千二百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曹州一万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九百二十八户,计丝七百四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贵州一万五千户,计钞四百二十锭。忽都虎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查认过广平等处四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韶州曲江县五千三百九户,计钞二百十三锭。灭古赤: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凤翔府。实有二百三十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二年,分拨永州路祁阳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塔思火儿赤: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东平种田户,并壬子年续查户,共六百八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六十九户,计丝一百五十五斤。塔丑万户: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平阳等处一百八十六户。延祐六年,实有八十一户,计丝三十七斤。察罕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怀孟等处三千六百六户。延祐六年,实有五百六十户,计丝三百二十四斤。孛罗浑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等处四百一十五户。丁巳年,分拨卫辉路淇州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九十九户,计丝四百四十九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七年、大德六年分拨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速不台官人: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汴梁等处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五百七十七户,计丝二百三十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钦州灵山县一千六百户,计钞六十四定。宿敦官人: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真定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六十四户,计丝二十八斤。也苦千户: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东平等处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九十五户,计丝一百一十八斤。

江南户钞:至元十八年,分拨梅州一千四百户,计钞五十六锭。阿可儿:

五户丝:癸丑年,分拨益都路高苑县一千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九十六户,计丝七十八斤伯八千户:

五户丝:癸丑年,分拨太原一千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五十二户,计丝一百四十斤。兀里羊哈歹千户:

五户丝:戊午年,分拨东平等处一千户。延祐六年,实有四百七十九户,计丝一百九十斤。秃薛官人:

五官丝:丁巳年,分拨兴元等处种田六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户,计丝八十斤。塔察儿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平阳二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户,计丝八十斤。忻米思拨都儿: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怀孟等处一百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十户,计丝二十年。猱虎官人: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平阳一千户。延祐六年,实有六百户,计丝二百四十斤。孛哥帖木儿:

五户丝:丁巳年,分拨真定等处五十八户,计丝二十三斤。也速鲁千户:

五户丝:壬子年,分拨真定路一百六十九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丝一十六斤。镇海相公: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九十五户。延祐六年,实有五十三户,计丝二十一斤。按察儿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分拨太原等处五百五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九十八户,计丝二十九斤。按摊官人:

五户丝:中统元年,查平阳路种田户六十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丝一十六斤。阿术鲁拨都:

五户丝:壬子年,查大名等处三百一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一户,计丝一百二十斤。孛罗口下裴大纳: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广平等处八十二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十户,计丝一十二斤。忒木台行省: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同等处七百五十一户。延祐六年,实有二百五十五户,计丝一百一十斤。撒秃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浔州三千户,计秒一百二十锭。也可太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上都五百四十户。延祐六年,实有三百户,计丝一百二十斤。迭哥官人: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大名清丰县一千七百十三户。延祐六年,实有一千三百七户,计丝五百七斤。卜迭捏拨都儿: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怀孟八十八户。延祐六年,实有四十户,计丝一十六斤。黄兀儿塔海: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平阳一百四十四户。延祐六年,实有一百户,计丝四十斤。怯来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年,分拨浔州路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哈剌口温: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三十二户。曳剌中书兀图撒罕里: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街处八百七十户。延祐六年,实有四百九十九户,计丝一百一十七斤。欠帖木: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曹州三十四户。延祐六年,实有三十四户。欠帖温:

江南户钞:至元十九年,分拨梅州安仁县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鱼儿泊八剌千户:

五户丝:大德元年,分拨真定等处一千户。延祐三年,实有六百户,计丝二百四十斤。昔宝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衡州路安仁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八剌哈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台州路天台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阿塔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常德路、沅江路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定。必阇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袁州路万载县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贵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和州历阳县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厥列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婺州永康县五十户,计钞二十七锭。八儿赤、不鲁古赤: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衡州路酃县六百户,计钞二十四锭。阿速拔都: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庐州等处三千四百九户,计钞一百三十六锭。也可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武冈路临武县五千户,计钞二百定。忽都答儿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武冈路新宁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怯克迭儿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常德路龙阳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月赤察儿怯薛: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武冈路绥宁县五千户,计钞二百锭。玉龙帖木儿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浔州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别若千户: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浔州三千户,计钞一百二十锭。幢兀儿王:

江南户钞:延祐二年为始,支中统钞二百锭,无城池。霍穆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名等处三十三户。哈剌赤秃秃哈:

江南户钞:至元二十一年,分拨饶州路四千户,计钞一百六十锭。添都虎儿:

五户丝:丙申年,分拨一百户。贾答剌罕: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一十四户。阿刺博尔赤: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五十五户。忽都那颜:

五户丝:壬子年,大名二十户。忽辛火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二十七户。大忒木儿: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真定二十二户。布八火儿赤: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八十四户。塔兰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宁三户。憨剌哈儿: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二十一户。昔里吉万户: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七十九户。清河县达鲁花赤也速:

五户丝:元查大名二十户。塔剌罕刘元帅: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顺德一十九户。怯薛台蛮子: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泰安州七户。必阇赤汪古台: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汴梁等处四十六户。阿剌罕万户: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保定一户。徐都官人:

五户丝:壬子年,元查大都十一户。

志四十四

△赐赉下

岁赐之数:答里真官人位:

岁赐银三十锭,缎一百匹。淄川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缎三百匹。济南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绵六百二十五斤,小银色丝五十斤,缎三百匹,羊皮一千张。斡真那颜位:

岁赐银一百锭,织五千九十八匹,绵五千九十八斤,缎三百匹,诸物折中统钞一百二十锭,羊皮五百张,金一十六锭四十五两。广宁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缎三百匹。术赤大王位:

岁赐段三百匹,常课缎一千匹。茶合斛大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缎三百匹,绵六百二十五斤,常课金六锭六两。定宗位:

岁赐银一十六锭三十三两,缎五十匹。阿里不哥大王位、河间王位:

俱岁赐银一百锭,缎三百匹。合丹大王位、灭里大王位:

俱岁赐银一十六锭三十三两,缎五十匹。阔出太子位:

岁赐银六十六锭三十三两,缎一百五十匹。阔端太子位:

岁赐银一十六锭三十三两,缎五十匹。阿速台大王位:

岁赐银八十二锭,缎三百匹。泰定二年,晃兀木儿大王改封并王。

增岁赐银一十六锭。班秃大王:

银八锭。泰定三年明里忽都鲁皇后位下:

添岁赐中统钞一千锭,缎五十匹,绢八十匹。裕宗妃伯监也怯赤:

岁赐银五十锭。旭烈大王位:

岁赐银一百锭,缎三百匹。末哥大王位、拨绰大王位:

俱岁赐银五十锭,缎三百匹。裕宗后位、安西王位、北安王位:

俱岁赐缎一千匹,绢二千匹。平远王位、西平王位:

俱岁赐缎匹物料,折钞一千六百五十六锭;银五十锭,折钞一千锭。云南王位、忽都帖木儿太子位:

俱岁赐银五十锭,缎匹物料折钞一千六百五十锭。晋王甘剌麻位:

岁赐缎一千匹,绢一千匹。又朵儿只:

延祐元年为始,年例支中统钞一千锭。太祖大斡耳朵:

岁赐银四十三锭,红紫罗二十匹,染绢一百匹,杂色线五千斤,针三千个,缎七十五匹,常课缎八百匹。第二斡耳朵:

岁赐银五十锭,缎七十五匹,常课缎一千四百九十匹。第三斡耳朵:

岁赐银五十锭,缎七十五匹,常课缎六百八十二匹。第四斡耳朵:

岁赐银五十锭,缎七十五匹。世祖大翰耳朵:

岁赐银五十锭。第二斡耳朵:

岁赐银五十七锭,缎一百五十匹。第三、第四斡耳朵:

俱岁赐银五十锭。顺宗后位:

岁赐缎五百匹。武宗真哥皇后位:

岁赐银五十锭,钞五百锭。完者台皇后位:

岁赐银五十锭。带鲁罕公主位:

岁赐银四锭八两,缎一十二匹。欠帖温:

岁赐绢一百匹,弦一千条。札八忽娘子:

岁赐常课缎四百七十匹。西川城左翼古汉军万户脱力赤:

岁赐常课缎三十二匹。伯要歹千户:

岁赐缎二十四匹。典迭儿:

岁赐常课缎六十四匹。太平王:

岁赐,天历元年定金十锭,银五十锭,钞一万锭。分拨汝东道太平路地五百顷。

岁例外之赐与:

中统二年,赐诸王塔齐尔金千两、银五千两、币三百匹。

四年,赐公主巴古银五万两、哈剌哈纳银千两。

至元二年,赐诸王合必赤、亦怯烈,金素币各四;拜行,金币一;赐诸王只必帖木儿银二万五吉两、钞千锭。

四年,赐王玉龙答失银五千两、币三百匹,岁以为常。

五年,诸计王木忽及八剌合币帛六万匹。

七年,赐皇子南术合马六千、牛三千、羊一万。

十二年,赐皇子安西王币帛八千匹,丝万斤。

十九年,赐诸王塔海帖木儿、忽都帖木儿等金银、币帛有差。

二十五年,赐诸王火你赤银五百两、珠一索、锦衣一袭,玉都银千两、珠一索、锦衣一袭。赐诸王阿赤吉金二百两、银二万二千五百两、银二万二千五百两、钞西千锭及纱罗绢布有差。赐拔都不伦金百五十两、银五千两及千帛纱罗等万匹。赐诸王术伯金银皆二百五十两,币帛纱罗万匹,又赐术伯银二万五千两、币帛纱罗万匹。赐诸王也里干金五十两、银五千两、钞千锭、币帛纱罗等二千匹。赐按搭儿秃等金二百五十两、银十二万五千两、钞二万五千锭、币帛布氎布二万三千六百六十六匹。赐诸王爱牙合赤等金千两、银一万八千三百六十两、丝万两、绵八万三千二百两、币一千二百匹、织五千九十八匹。

三十一年,成宗即位,中书省臣言:“陛下新即大位,诸王、驸马赐与宜依往年大会之旧例,赐金一者加四为五,银一者加二为三。又江南分土之献,初止按其版籍令户出钞五百文,今亦当有加。然不宜增赋于民,请因五百文另二贯,从今岁官给之。”从之。是年,赐驸马蛮子带银七万六千五百两,阔里吉思一万五千四百五十两,高丽王眶三万两。赐国王和童金二百五十两,月儿鲁百五十两,伯颜、月赤察儿各五十两,钞锦各有差。赐亦都护金五百五十两、银七千四百两,合学里的斤帖林金五十两、银四百五十两。西平王奥鲁赤、宁远王阔阔出、镇南王脱颜及先帖木儿大会赐例,金各五百两、银五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各二百匹。诸王帖木儿不花、也只里不花等,金各四百两、银四千两、钞二千六百锭,币帛各一百六十匹。赐雪雪的斤公主钞千锭,诸王伯答罕、察合儿三千锭,伯牙兀真、赤里、由柔伯牙伯剌麻、阔怯伦、忙哥真各金五十两,银钞币有差。赐不鲁花真公主及诸王阿只吉安弟伯秃银钞有差,赐诸王亦思麻殷金五十两。

元贞元年,赐诸王忽剌出金五十两、珠一串。诸王阿失罕来朝,赐金五十两、银四百五十两。赐诸王木颜帖木儿、阿八也不干金各五百两,银五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各二百匹。其幼者减五分之一。

二年,赐诸王合班妃钞千二百锭,杂币帛千匹,驸马塔海铁木儿钞三千锭。赐八撤、火而忽答孙、秃刺三人钞五千锭。赐诸王铁木儿金二百五十两、银二千五百两、钞五千锭,以旌其战功。定诸王朝会赐与:太祖位,金千两、银七万五千两;世祖位,金各五百两,银二万五千两;余各有差。

大德元年,赐诸王要木忽而、兀鲁忽不花岁赐各钞千锭。赐晋王甘剌麻钞七万锭,孛阿班答三万锭,赐药木忽儿木一千二百五十两、银一万五千两,钞一万二千锭。赐诸王药木忽儿金一千二百五十两,兀鲁忽不花赐并其母一千两银,钞各有差。赐诸王亦怜真等金银钞有差。

大德三年,赐诸王六十、脱脱等钞一万三千余锭。

四年,赐诸王也孙等钞一万八千五百锭。合丹之孙脱欢自北境来归,赐钞一千四百锭。

六年,赐诸王八撤儿等钞八万六千三百余锭,赐诸王捏苦迭儿等钞五千八百四十锭。

七年,赐皇侄海山及安西王阿难答,诸王脱脱、八不沙,驸马蛮子台等,各金五两,银珠装币等物有差。赐诸王纳忽里钞千锭、币二千匹。

八年,赐安西王阿难答,诸王阿只吉、也速不干等钞一万四千锭。

九年,给还西安王积年所减岁赐金五百两、丝一万五千九百斤。赐诸王脱脱钞二千锭,奴兀伦、索罗等金五百两、银千两、钞二万锭。赐察八面、朵瓦所遣使者银千四百两、钞七千八百余锭。赐安西王阿难答、月鲁铁木儿钞五千锭,以金千两、船七万五千两、钞十三万锭。赐兴圣太后出居怀州。驸马按替不花来自朵瓦,赐银五十两、钞二百锭。诸王忽剌出及昔儿吉思来贺立皇太子,赐钞及衣服、弓矢等有差。赐安西王阿难答,西平王王奥鲁赤、不里亦钞三万锭,南哥班万锭,从者三万三千锭。赐梁王松山钞千锭,赐西宁王出伯钞三万锭,赐皇侄阿木哥钞三万锭。

武宗即位,命中书省臣议诸王朝会赐与,依成宗例,比世祖所赐金五十者增至二百五十两,银五十两者增至百五十两,以金二千七百五十两、银十二万九千二百两、钞万锭,币帛二万二千二百八十匹奉兴圣宫,赐太子亦如之。赐越王秃剌钞万锭。

至大元年,中书省臣言:“朝会应赐者为锭总三百五十万锭,已给者百七十万,未给者犹百八十余万,两都所储已罄。自今特奏乞赏者宜暂停。”从之。晋王也孙铁木儿以诏赐万锭、止给八千锭为言,敕给晋王钞千锭,余移陕西省给之。赐国王和童金二百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赐镇南王老章金五百两、银五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八百匹,也先不花、牙儿赤金各二百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钞定二千锭。赐诸王八亦忽,金百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复赐八不沙,金五百两。赐晋王所部五百四十七人,钞五万二千九百五十锭,定王药木忽儿金千五百两、银三万两、钞万锭。赐诸王木南子金五十两、银千两、钞千锭。赐皇太子鹰坊钞二十万锭。赐诸王脱欢金三百两、银二千五百两、钞二千锭,阿思不花金百两、银千两、钞千锭。赐皇太子金千两。

二年,以诸王老的代梁王镇云南,赐金二百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从者币帛有差。

三年,赐诸王那木忽里等钞万二千锭。

仁宗即位,以诸王朝会普赐金三万九千六百五十两、银百八十四万九千五十两、钞二十二万三千二百七十九锭、币帛四十七万二各四百八十八匹。己巳,卫王阿木哥入朝,赐钞二万锭。以朝会恩赐诸王秃满金百五十两、银五千三百两、币帛三千匹。以朝会恩赐,月赤察儿、床兀儿金二百两、银二千八百两;赐诸王阿不花等金二百两、银七百五十两、钞一万三千六百三十锭,币帛各有差;赐皇姊大长公主钞万锭。

皇庆元年,赐安王完泽及其子金三百两、银一千三百五十两、钞三千五百锭。赐安远王丑汉金百两、银五百两、钞千锭。赐诸王阔阔出金束带一、银百五十两、钞二百锭。赐诸王宽彻、忽都迷失金百五十两、银一千五百两、钞三千锭,币帛有差。

二年,赐诸王按灰金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金束带一,币帛各四十匹。赐宣宁王铁木儿不花币帛百二十匹,安远王亦思丹等各百匹。敕卫王阿木哥岁赐外,给钞万锭。赐驸马脱铁木儿金百五十两、银七百五十两、币帛五十匹。赐诸王火罗思迷、脱欢、南忽里,驸马忙兀带,金二百两、银一千二百两、钞一千六百锭,币帛各有差。

延祐元年,赐卫王阿木哥等钞七千锭。

二年,赐诸王纳忽答儿金五十两、银二百五十两、钞五百锭。赐宣宁王铁木儿不花及其弟钞万锭。

三年,赐诸王迭里哥儿不花等金三百五十两、银一千二百两、钞三千二百锭。币帛有差。赐周王从卫钞四十万锭。

四年,赐诸王宗戚朝会者金三百两、银二千五百两、钞四万三千九百锭。赐赵王阿鲁秃金五十两、银五百两、钞千锭。安远王丑汉、汉王阿鲁秃,为叛王脱火赤所掠,各赐金银币帛。赐皇姑大长公主忙哥台金百两、银千两、钞二千锭,币帛各百匹。

五年,赐诸王桑哥班金束带一、银百两、钞五百锭。赐安王兀都思不花等金束带及金二百两、银一千五十两、钞二千二百锭、币帛二百八十匹。赐诸王八里带等金二百两、银八百五十两、钞二千锭、币帛二百匹。诸王五千锭、币帛一百匹。

六年,英宗即位,赐诸王也孙铁木儿、脱脱那颜等金银币帛有差。赐诸王铁木儿不花钞万五千贯。赐诸王阿术里台宴服珠帽。赐诸王曲鲁不花钞万五千贯。赐诸王买奴等钞二十五万贯。赐公主札牙八剌等钞七万五千贯。以登极大赉诸王、百官,计金五千两、银七十八万两、钞一百二十一万一千贯、币五万七千三百六十四匹。

帛四万九千三百二十二匹、木棉九万二千六百七十二斤、布二万三千三百九十匹、衣八百五十九袭、鞍勒弓矢有差。赐寿宁公主钞七万五千贯,给武宗皇后钞七十五万贯,赐公主札牙八剌从者钞七十五万贯,赐公主买的钞五万贯,驸马灭怜钞二万五千贯,赐晋王也孙铁木儿钞百万贯,赐公主速哥八剌钞五十贯。

二年,赐诸王案忒不花钞七万五千贯。驸马脱脱卒,赐钞五万贯。遣亲王阇阇秃总兵北边,赐金二百五十两、银二千五百两、钞五十万贯。

三年,遣诸王忽剌出往云南,赐钞万五千贯。赐诸王喃茶失言二百五十万贯。

泰定即位,大赉后妃、诸王、百官金七百余锭、银三万三千锭,钱及币帛称是。

泰定元年,赐诸王彻彻秃金一锭、银六十锭、币帛各百匹。塔思不花金一锭、银四十锭、币帛二百匹,阿忽铁木儿等金银各有差。赐寿齐公主金十锭、银五十锭、钞一万锭。遗诸王阇阇出镇畏兀,赐金银钞千计。诸王阿木哥卒,赐钞千锭。诸王阿马卒,赐钞五千锭。赐云南王王禅钞二千锭,诸王阿都赤钞三千锭,诸王伯颜帖木儿二千锭。

三年,诸王薛彻秃、晃火帖木儿来朝,赐金银钞币有差。赐诸王宽彻不花、买奴各三千锭,赐诸王孛罗铁木儿、阿剌忒纳失里各钞二千锭。赐寿宁公主田百顷、钞三万锭。赐梁王王禅钞五千锭,赐王禅及诸王彻彻秃币帛各二百匹。赐绥宁王阿都赤钞四千锭,赐汀宁王八剌失里钞三千键。

四年,诸王买奴来朝,赐金一锭、银十锭、钞二千锭,币帛各四十匹。赐诸王阿忒剌纳夫里等钞六千锭。亲王也先铁木儿镇北边,赐金一锭、银五锭、钞五百锭,币帛各千匹。诸王火沙、阿荣、答里镇北边,赐金银币钞各有差。诸王搠思班、不赛因等以文豹、名马等物来献,赐金银妙万计。赐谙王火儿灰、月鲁帖木儿、八剌失里及驸马买住罕钞一万五千锭,金银币帛有差。赐寿宁公主钞五千锭。赐营王也先帖木儿钞三千锭。赐公主不答吉你钞千锭。诸王孛罗进使贡硐砂,赐钞二千锭。

致和元年,赐辽王脱脱钞五千锭,粱王王禅钞二千锭。

天历元年,赐诸王阿剌忒纳夫里、帖木儿不花、宽彻不花、买奴等金各五十两、银各五百两,币各三千匹。赐阿剌忒纳失里及齐王月鲁帖木儿等金各五百两,银各一千五百两,钞各万锭,诸王朵列帖木儿金五十两、银五百两、钞千锭。二年,中书省臣言:“思赉请王、百官,诸如武宗之制,凡金银五锭以上,减三分之一,五锭以下全畀之。又以七分为卒,其二分准时值给钞。”制可。赐武宁王彻彻秃金百两、银五百两,西域诸王燕只吉台金二千五百两、银万五千两,钞币有差。

至顺元年,敕有司供明宗后八不沙、宫人币帛二百匹,及阿梯里,脱忽思币帛有差。赐鲁国大长公主钞万锭,赐诸王养怯帖木儿、孛栾台、征棘斯、察阿兀罕等金钞币有差。赐诸王朵列铁木儿银千两、币二百匹。

二年,赐燕帖木儿及公主察吉儿各金百两、银五百两、钞二千锭。定功赏。诸王各金百两,银五百两,金膝带一,织金等币各十八匹。三年,赐公主月鲁金五百两、银五千两。遣使往西域,赐诸王不赛因绣彩币二百四十匹。

三年,宁宗即位,货赉诸王金币如文宗即位之制。以诸子忽剌台贫乏,赐钞五百锭。赐诸王克彻币帛各二千匹。

至元二年,赐宗王火儿灰母答里钞一千锭。赐吴王搠失江钞五千锭。命宗王不兰奚、驸马月鲁不花等镇薛连可、怯鲁、速速地,各赐钞六百锭及银牌。

四年,赐宗王王里不花钞千锭、金一锭、银十锭。

志四十五

△赈恤上

赈恤之法有二:曰蠲免,曰赈贷。以恩免者:朝廷有大庆则免之;有盗喊之乱、军旅供给之费,则免之;逃亡复业者,则免之;军民站户困弊,则免之。以恩赈者:曰鳏寡孤独,曰诸王部众之贫乏。其余则恩免所及者,赈亦及之。至于灾免、灾赈,则以水旱疫疠,救生恤死,尤荒政之最亟者。今类共事,分著于后。

恩免:

世祖中统元年,量减丝料、包银分数。

二年,诏:减免民间差发,免平阳、太原军站户重租税科。诏:十路宜抚使。量免民间课程,弛诸路山泽之禁。

三年,以军兴,人民劳苦,敕停公私逋负毋征,以米千石、牛三百给西京蒙古户。北东等路。以兵兴供给繁重,免本岁丝料、包银。蠲滨、棣今岁田租之半,东平蠲十分之二。复蒙古军站户。差户、农民包银,征其半。俘户止令输丝。民户输赋之月,毋征私债。敕济南官吏,凡军民公私逋负,权住毋征。三叉沾灶户,经宋兵焚掠,免今年租赋。以济南路遭李璮之乱,军民皆饥,尽免差发。

四年,以西凉民户值浑都海之乱,人民流散,免差税三年。

至元元年。诏:减明年包银十分之三,无业者试十分之七,逃户复业者免差税三年。

三年,减中都包银四分之一。

七年,诸路课程,减十分之一,以纾民力。

八年,诏:四川民力困弊,免茶盐课税。

十二年,蠲免包银丝绵钞,免河南路包银三分之二,其余路分亦免十分之五。

十三年,敕减今岁丝赋之半,免大都医户十二年丝银。

十七年,敕和州等处为叛兵所掠者,赐钞给之。仍免民差役三年。

十八年,免福州路今年税二分。十八年,以前租税并免征。

十九年,免诸路民户明年包银、俸钞及逃移户差税。

二十年,免大都、平滦民户丝绵俸钞。二十年,免福建归附后未征苗税,免京畿所括田旧税三分之二,新税三之一。

二十一年,蠲江南今年田租十分之二,其十八年以前逋欠悉免之。

二十二年,除民间包银,三年不使带纳俸钞,尽免大都地税。

二十四年,免唐兀卫河西地元籍徭役,免东京等处军民徭赋。

二十五年,免辽阳、武平等差发,以武冈、宝庆二路荐经寇乱,免今年酒税课及前岁逋租。以南安、瑞、赣三路,连岁盗起,民多失业,免逋岁万二千六百石。湖头贼张治国掠泉州,免泉州今岁田。

二十六年,蠲汀、漳二州田租。宜章县为广东寇所掠,免今岁田租。

二十七年,常宁州过寇乱,免其田租。广州、韶州以遭寇乱,并免其田租。减河间、保定、平滦三路丝绵银。

二十八年,免江淮贫民至元十二年至二十五年所逋田租二百九十七万六千余石,及二十六年未输田租十三万石、钞一千一百五十锭、丝五千四百斤、绵千四百三十余斤。二十八年,免腹里诸路包银俸钞,其大都、上都、隆兴、平滦、大同、太原、河间、保定、武平、辽阳十路钞锒并除之。

二十九年,以上都、隆兴、平滦、河间、保定五路供给,视他路为甚,宜免今岁公赋。免宝庆路田租万三千九百七十三石。置会同、安定二县隶琼州,免其田租。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除大都、上都两路差税一年,其余减丁地税十分之三,系官逋欠一切蠲免,民户逃亡者差税皆除之。以上世祖皇后裕宗尊号,免所在本年包银俸钞,及内郡地税、江淮以南商税。

元贞元年,除大都民户丝料、包银、税粮。

大德元年,免上都、大都、隆兴差税三年。

大德二年,免今年上都、隆兴丝银,大都差税、地租。

四年,诏颁宽令,免上都、大都、隆兴大德五年丝银税粮,附近秣养马驼之郡免税粮十分之三,其余免十分之一,江北荒田许人耕种者并展税限一年。著为令。

七年,以转输军饷劳,免思、播二州及潭、衡、辰、沅等路税粮一年,常、澧三分之一,淘金站户无种佃者免杂役。

九年,又下宽免之令,以恤大都、上都、隆兴、腹里、江淮之民。

十年,免大都今年租,逃移复业者免差税三年。

十一年,免上都、大都、隆兴差税三年,其余路分量轻重优免。免云南八番等地面差发一年,其积年逋欠蠲之,逃移复业者免三年。

至大二年,上尊号,诏:毋令见户包纳差税,被灾百姓内郡免差税一年,江淮免夏税三年,免大部、上都、中都秋税,其余今岁被灾人户,依上蠲免,至大二年以前民间欠差税课程。并行豁免。

四年,免腹里包银及江南夏税十分之二。又免大都、上都、中都差税三年。

延祐元年,以改元,免上都十大都差税二年,其余经赈者免一年,流民复业者免差税三年。

二年,免各差税、丝料,延祐元年泸阳、麻阳二县以土贼作乱,蠲其田徂。

七年,减天下租贼二分,包银二分。免上都、大都、兴和三路差税三年,又免税粮、包银、丝料、合有差发。

至治二年,免大都、兴和差税三年,八番、思、播、两广洞寨差税二年,江淮创科包银三年,四川、云南、甘肃秋粮三分,河南、陕西、辽阳丝银三分,赈恤云南、广海等处。

泰定元年,免天下和买杂役三年,蛋户差税一年。

二年,除江淮创科包银,流民复业者免差役三年。

二年,免各路差丝科。

天历元年,免诸路差税、丝料有差及海北盐课二年,免民间逋赋无可追征者,免奉元路商税一年,免永平总管府田租二年,免达达军站之贫乏者及各路差租有差,免人民逋欠官钱。

至顺元年,以改元,免诸路税差有差,诏:河南、怀庆、卫辉、普宁四路今岁差发全行蠲免;其余路分,腹里差发、江淮复税,亦免三分,免海北盐课三年,免云南行省田租。

三年,免大都、上都、兴和三路差税三年,腹里差发免,其余诸郡不纳差去处免税粮十分之二,江淮以南夏税亦免二分。

至正元年,免天下税粮五分。

六年,免天下差税三分,水早之地全免。

灾免:

中统元年,以各处被灾。验实免科差。四年,以秋旱霜灾,减大名等路税稂。

至元三年,开元等路饥,减户赋布二匹,秋税减其半,水达达户,减青鼠二,其租税,被灾者免征。真定等路旱蝗,其代输筑城役人户,悉免之。

五年,东胜旱,免其租赋。

八年,以去岁东平及西京旱蝗水潦,免其租赋。

七年,益都登莱早蝗,诏减其今年包银之半。东京路饥兼造船劳役,免今年丝银十之三。

南京、河南等路蝗,减今年丝银十之三。以南京、河南旱蝗,减今年差赋十之三。

十八年,保定路清苑县旱,高店、夏津、武城等县蟊害稼,免今年程计六千四百四十八石。

十九年,免巩昌等处积年所欠田租课。

二十四年,大都饥,免今岁俸钞,诸路半征之。沈州饥,又经乃颜兵蹂躏,免其今年丝锒、租赋。浙西诸路水,免今年田租十之二。

二十五年,益州旱,蠲其租四千七百石。平江水,免所负酒课。睢阳霖雨害稼,免其租千六百石有奇。以考城、陈留、通许、杞、太康五县大水,及河溢没民田,免其租万五千二百石。保定霖雨害稼,免今岁田租。漷州等处霖雨吉稼,免今年田租。安西省大饥,免田租二万一千五百石有奇,仍贷粟赈之;嘉样、鱼台、金乡三县霖雨害稼,免其租五千石。巩昌路荐饥,免田租之半,仍以钞三千锭点其贫者。

二十六年,绍兴大水?免未输田租。泰发寺屯明大水,免今岁租。济宁、东平、汴粱、济南、棣州、顺德、平滦、真定霖雨害稼?免田租十万五千七百四十九石。两淮屯田雨雹害稼,免今岁田租。大都路霖雨害稼。免今岁田租,仍减价粜诸路仓粮。台、婺二州饥,免今年田租。武平路饥,免今年田租。无为州大水,免今年田租。

二十七年,晋陵、无锡二县霖雨害稼,并免其田租。芍陂霖雨害稼,免其租。以荐饥,免今岁银、俸钞,其在上都、大都、保定、河间、平滦者万一百八十锭,在辽阳省者千三百四十八锭有奇。平山、真定、枣强三县早,灵寿、元氏二县大雨雹,并免其租。江阴大水,免田租万七百九十石。河溢太康,没民田三十一万九千八百余亩,免其租八千九百二十八石。棣州厌次、河阳大风雹害稼,免其租。免河间、保定、平滦岁赋丝之半。怀孟路武陟县、汴梁路祥符县皆大水,免田租八千八百二十八石。终南等屯霖雨害稼万九千六百余亩,免其租。广济署洪济屯大水,免其租万三干二百四十一石。兴、松二州陨霖杀禾,免其租。隆兴路陨霜杀稼,免其田租五千七百二十三石。免大都、平滦、保定、河间自至元二十四年至二十六年逋租十三万五百六十二石。大同路民多流移,免其田租二万一千五百四石。

二十八年,上都、太原饥,免至元十二年至二十六年所逋田租三万八千五百余石。武平路饥,免其去年租田。凡州郡田尝被灾者,悉免其诅,不被灾者免十之五。太原、杭州饥,免今岁田租。抚州路饥,免去岁田租四千五百石,大名之清河、南乐诸县霖雨害稼,免田租万六千六百六十九石,婺州水,免田租四万一千六百五十石。景州、河间等州霖雨害稼,免田租五万六千五百九十五石。以岁荒,免平滦屯田,免大都今年田租。保定、河间、平滦三路大水,被灾都全免,收成者半之。武平饥,免今年田租。广济署大昌等屯水,免田租万九千五百石。以武平地震,全免去年税四千五百三十六锭,今年量输之,止征二千五百六十九锭。

二十九年,京畿荐饥,免今岁田租。龙兴路南昌、新建、进贤三县水,免田租四千四百六十八石。平江、湖州、常州、镇江、嘉兴、松江、绍兴等路水,免至元二十八年田租十八万四千九百二十八石。大宁路惠州连年水旱,诏给钞二千锭及粮一月赈之。太平、宁国等六路饥,发粟赈之。高丽饥,赐米十万石。广济署屯田既蝗复水,免今年田租九千三百十八石。平滦路大水且霜,免田租二万四千四十一石。

三十年,营田提举司屯田为水所没,免其租四千七百七十二石。湖州、平江、嘉兴、镇江、扬州、宁国、太平等路大水,免田租百二十五万七千八百八十三石。岳州华容县水,免田租四万九百六十二石。辽阳、沈州、广宁、开元等路雹害稼,免田租七万七千九百八十八石。岳州华容县水,免田租四万九百六十二石。

三十一年,常德、岳、鄂、汉阳四州水,免其田租。

元贞二年,象食屯水,免其田租。

大德元年,归德、徐、邳、汴梁诸县水,免其田租二年。以水旱,减州郡田租十分之三,甚者尽免之,老病单弱者差税并免三年。顺德旱,大风损麦,免田租一年。

三年,扬州、淮安,免其田租。以江陵、沔阳、庐、随、黄等州旱,汴梁、归德、永、陇、陕蝗,并免其出租。

五年,平滦路水,免今年田租,仍赈粟三万石。遣官分道赈恤各路,被灾重者,免其差一年,贫乏之家计口赈之。顺德路水,免其田租。江陵、常德、皆旱,并免其门摊、酒课。

七年,尽除内郡饥荒所在差税,仍令河南省赈恤流民。各道宜抚使言:“去岁被灾人户未经赈济者,宜免其差役。”从之。浙西淫雨,民饥者十四万,赈粮一月,仍免今年夏税,并各户酒醋课。免大德七年民间逋税。

八年,免平阳、太原差其差税三年,及隆兴、上都、大同等路被灾人户二年。大都、保定、河间路免一年。江南佃户私租太重,以十分为率,减二分,永为定例。柳林屯田被水,其逋租及民贷食者皆勿征。陈州霖雨,免其田租。以顺德、恩州去岁霖雨,免其民租四千余石。大名、高唐去岁霖雨,免其田租二万四千余石。冀、孟、辉、云内诸州,去岁霖雨,免其田租二万二千一百石。

九年,以陕西渭南、栎阳诸县旱,免其田租。免晋宁、冀宁三年商税之半。扬州之泰兴、江都,淮安之山阳水,免其田租九千余石。

十一年,陕西行省吉:“开成路前者地震,民力重困,已免赋二年,请再免今年。”从之。

至大元年,江淮大饥。免今年作赋及夏税。益都饥,免今年差徭,仍以本路课税及发米汪利诗两仓粟赈之。江南北水旱饥荒,免至大元年差发、官税。免绍兴、广元、台州、建康、广德诸路田徂,又免酒课十分之三。绍兴灾甚,凡田户止输田租十分之四。

至大二年,以徐、邳连年大水,百姓流离,悉免今年差税。东平、济宁荐饥,免其民差税之半,下户悉免之。

三年,济南、东平符处饥,免曾经赈恤诸户今岁差税,其未经赈恤者量减其半。

四年,浙西水灾,免漕江浙粮四分之一。

皇庆元年,益都饥,免所贷官粮二十四万石。

皇庆二年,免大宁路金税、盐课。

延祐元年,免上都、大都差税二年,其余被灾曾经赈济人户免其税一年。免蒙古地差税二年。

三年,甘肃等州饥,免田租。

至治元年,滁州霖雨伤稼,免其田租。临江路旱,免其田租。高邮兴化县水,免其田租。雷州路海康、遂溪二县海溢,坏民田,免其税二年。河间、陕西十二县民饥,免其徂之半。泾州雨雹,免被灾者租。南阳西穰等屯风雹,洪泽芍陂屯田去年旱蝗,并免田租。免德安府被灾民租。睢、许二州,去年水早,免其租。淮安路去岁大水,辽阳路陨霜杀禾,南康路旱,并免其租。安丰县霖雨害稼,免其租。扬州旱,免其租。新安、上蔡二县水,免其租。淮安路水,免其租。

泰定三年,大都、河间、保定、永平、济甫、常德诸路饥,免其田租之半,庐州、郁林州及洪泽旱,免其租。光州水,中山安喜县雨雹伤稼,大昌屯河决,大宁、庐州、德安、梧州、中庆诸路属县水旱,并免其租。沔阳府阜,免其租。永平路大水,免其租,仍赈稂一月。亳州河溢,免其田租。

四年,永平路饥,免其租,仍赈粮两月。汴梁属县饥,免其租。延安府县旱,免其租。龙兴属县旱,免其租。大都、保定、真定、东平、济南、怀庆诸路旱、免其田租之半。

致和元年,免河南自实田租一年,被灾州郡税粮一年,流民复业者差税三年。

天历二年,免陕西延安诸屯逋粮千九百七十石。永平屯田昌同、济民、丰赡诸署以蝗及水灾,免今年租。以淮安海宁州、盐城、山阳诸处去年水,免今年租。黄州及思州旱,免其田租。

至顺元年,以河南、怀庆旱,其门摊课程及逋欠差税皆免征。

至顺二年,安庆之望江,淮安之山阳县皆水,免其田租。常德府枕源州水,免其田租。以扬州泰兴、江都二县雨害稼,免其田租。德安府水,免其田租。辰州、兴国二路虫,归德府雨伤稼,并免其田租。高邮府水,免今年租。

元统二年,免天下民租之半。

恩赈:

中统元年,诏天下鳏寡孤独者废疾不能自存之人,命所在官司以粮赠之。

至元元年,诏病者给药,贫者给粮。

八年,令各路设济众院以居贫民。敕诸路鳏寡孤独疾病不能自存者,官给庐舍薪米。

十年,以官吏破除人己,凡粮薪并敕于公厅给散。

十七年,赐四川贫民及兀刺带等牛马羊价钞。赐秃浑贫民粮及八剌合赤等羊马钞。十八年,上都南四站人畜困乏,赐钞给之。

十九年,各路立养济院一所,仍委宪司点治。

二十年,给京师南城孤老衣粮房食。给水达达鳏寡孤独者绢千匹、钞三百锭。

二十一年,赐贫乏者阿鲁浑、玉龙帖木儿等部众,共钞七千四百八十锭。赐贫乏者押失、忻都察等钞一万四千三锭。赐蒙古贫乏者也里古、怯列海、察儿等钞十二万四千七百二十三锭,又赐蒙古贫乏者兀马儿等钞二千八百五锭。

二十二年,以伯敕八等贫乏,给钞七万六千五百二锭。赐合达里贫民及合剌和合丹民牛种,给钞万六千三百锭。

二十四年,给诸王巴八所部贫乏者钞万一千锭。

二十五年,济宁投下蔡古军乏食,诏辽阳省给米万石赈之。以咸平荐经兵乱,发沈州仓赈之。兀良台饥民多殍,给三月粮。西安王阿难荅来告饥,诏给米六千石及橐驼百。

二十六年,拔都不伦部民千一百四十八户贫乏,赐银十万五千一百五十两。检视请王按灰部贫民,给以粮。乞儿乞思户,验其贫者赈之。辽阳自乃颜叛,民疲敝,发钞五千八百锭赐之,赐也速带儿所部万人钞万锭。

二十七年,命验大都路贫病之民在籍者二千八百三十七人,发粟三百石赈之。

二十八年,给寡妇冬夏衣,赐薛彻温都儿等九驿贫民三月粮。

二十九年,给贫民柴薪,日五斤。

三十年,周贫乏,钞三万七千五百二十锭。

三十一年,赐京师贫民米绢。以东胜等处牛递户贫乏,赐钞三千余锭。卜阿思民,为海都所掠,喝钞三万九千九百余锭。

元贞元年,以蛮子台所部贫乏,赐钞十八万锭。以诸王亦怜真部驿人贫乏,赐钞千锭。赐章河至苦盐驿分乏户钞一万二千九百余锭。给塞下贫民钞二万四千锭。以博尔赤、荅剌赤贫乏,赐钞二万九千余锭。赐诸王巴撒尔等三部钞四万八千五百余锭。

二年,诏各处孤老人布帛各一匹赈之。赐辽阳行省粮三万石。安西王部贫乏,给粮万石赈之。

大德元年,给也只所部六千户粮。

二年,以粮十万石赈北边内附贫民。给西平王奥鲁赤所部民粮。

三年,诏:遇天寿节,人给中统钞一贯,著为令。驸马蛮子台所部匮乏,以粮十三万石赈之。辽东开元、咸平蒙古、女真等人乏食,以粮二万五千石赈之。

四年,赐诸王也只里部钞二万锭,八怜脱思所隶户六万五千余锭。赐出伯所部钞万五千四百余锭,赈之。

五年,给和林贫军钞二十万锭,诸王药忽木所部钞万五千九百余锭。绐札忽而真妃子所部钞二万锭,又给札忽而真及诸王出伯军钞四十万锭。赐定远王所部钞十四万三千锭。减直粜米赈京师贫民,其老幼廪给之。

五年,始行红贴粮法于大都、上都,令有司籍贫户,置半印号簿文贴,各书姓名口数,逐月对贴,以给大口三斗,小口半之,视赈粜之直三分减一,每年拨米二十万四千九百余百。

六年以云南站户贫乏,以银钞优恤之。京师民乏食,计口赈之。发通州仓米赈贫民,给死者棺木钱。赈那海贫乏户米八千石。赐诸王合荅孙等部钞四万五千八百余锭。

七年,赈凤翔、秦、巩、甘州、合迷里贫乏户。七年,赐诸王脱铁木儿之子也先博怯所部等钞六千九百余锭。赐诸王阿只吉所部钞二万余锭、粮万石。

八年,赐西平王奥鲁赤、合带等部民钞万锭,朵耳思等站户钞二千二百锭、银三百九十两有奇。

九年,赐诸王完浑、撒都失里、别不花等所部钞。五万六千九百锭,币帛有差。免大都、上都、隆兴差税,内郡包银、俸钞一年。江淮以南租税及佃种官田者,均免十分之二。九年,绐脱脱所部乞而吉思民粮五月。九年,赐西宁王出伯所部钞三万锭。

十年,以沙都而所部贫乏,给粮两月。以京畿雷家站户贫乏,赐钞五百锭。

十一年,赐晋王部贫民钞五万锭。

至大元年,以大都难食,粜米十万石减其价以赈之。诏开宁路及宣德、云州工役浩繁,除赋税已免二年外,更免一年。

三年,楚王牙忽都所隶户贫乏,以米万石、钞六千锭赈之。赐晋王也孙铁木儿所部贫民钞三千锭。

四年,赐大都路民九十者二千三百三十一人。帛二匹;八十者八千三百三十一人,帛一匹。赐湘宁王所部钞三万二千锭。

皇庆二年,以米五千石赈阿只吉都之贫乏者。

延祐元年,西番诸王贫乏。给钞万锭。曲鲁部畜牧耗,赐钞八百七十三锭。营王也先铁木儿支属贫乏,赈粮两月。荅即乃所部匮乏,给粮二万石。

二年,诸王脱列铁木儿所部缺食。以钞七千五百锭赈之。发粟三百石,赈诸王按铁木儿等部贫民。奉元、龙兴、吉安、察罕脑儿诸驿乏食。给粮赈之。

三年,诸王按灰部乏食,给米三千二百八十六石赈之。

四年,给天下鳏募孤寡独钞,减免各处田租有差。以诸王部经脱火赤之乱,百姓贫乏,给钞十六万六千锭、米万石赈之。赐诸王秃满铁木儿等部金一千三百两、银七千七百两、钞一万七千七百、币帛二千匹。

五年,赐晋王等部贫乏者二月粮。五年,赈辽东贫民。诸王雍吉部众乏食。赈米三千石。诸王按塔木儿等部众乏食,赈粮两月。敕枢密院核实蒙古贫乏者,存恤之。

六年,赈晋王部贫民,给钞四十万锭。赈合剌赤部贫民三十万锭。赈诸位怯怜口。赐左右鹰房及合剌赤等贫乏钞十四万锭。东平、济宁水陆驿乏食,户绐麦千石。敕上都、大都冬夏设食于路,以食饥者。

七年,市羊五十万、马十万,赈北方贫乏者。市马三万、羊四万给进军贫乏者。以昌平、滦汨十三驿供亿繁重,给钞三十万贯赈之。

至治二年,岭北戍卒贫乏,赐钞三千二百五十万贯、帛五十万匹。给蒙古子女贫乏者钞七百五十贯,又赐百五十贯。

三年,赈北边军钞二十五万锭、粮二万石。

泰锭元年,彻彻火儿火思之地五千户贫乏,赈之,给钞三千锭散与贫者。

三年,赈昌王八剌失所部钞四万锭。赈潜邸贫民钞二十万锭。

天历二年,赈保锭路被兵之民百四十五户粮一月。真定民三千七百四十八户及开平县民被兵者,并赈之。以米五万石赈粜京师贫民。

至顺元年,发米十万石赈粜京师贫民。命以赈粮十万石济京师贫民。赈上都怯怜口万五千七百户,粮二万石。赈襄邓畏兀民被兵者六十三户,户给钞十五锭、米二石;被兵掠者五百七十七户,户给钞五锭、米二石。

三年,赈粜米五万石济京师贫民。给诸王也先铁木儿所部二千石。赈暗伯拔都军屯东边者粮两月。赈金兰站户不能自存者粮两月。赈辽阳千户小薛干所部贫乏者粮。安西王阿难荅、西平王奥鲁赤所部皆乏食。给米有差。速哥察儿等十三站乏食,给锒。

至正元年,临贺县被徭寇掠,发义仓赈之。

至正六年,发米二十万石赈粜上都贫民。

八年,遗使赈湖南北被寇人民,死者钞五锭,伤者三锭,毁所居屋者一锭。

十六年,诏沿海州县为贼所掠者,免田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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