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著书立意乃赠花于人之举,然万卷书亦由人力而为,非尽善尽美处还盼见谅 !

                     —— 华辀远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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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百五十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二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二月己巳朔,知熙州、端明殿学士、兼龙图阁学士王韶为资政殿学士、兼制置泾原秦凤路军马粮草。先是,韶自熙州入觐,与二府议夏国事于资政殿,韶请一中人在军中往来奏事。王珪曰:「中人监军非善事,若陛下于韶无疑,则不须如此。」韶又请王安礼、蔡天申为帅府勾当,王安石以为不可。安礼,安石之弟,而天申乃挺子也。上曰:「韶此意不过欲执政协力耳。」安石曰:「臣为执政大臣,若无子弟在军中,即于国事不肯协力,此乃奸宄之人。陛下置奸宄之人以为执政,不早改命而遽图西夏,恐失先后之序。」上曰:「韶意不知卿,故如此言。」

  韶议筑赞纳克城【一】,须兵三万,上令韶兼四路制置粮草。安石曰:「今未有实事,先张此声,徒致纷纷,非便。」觽皆以为然。上终欲韶兼之,曰:「大臣与之协力,乃令韶敢任事。」安石曰:「臣非与韶争爵禄,又非与韶争功名,若韶能申威四夷,陛下有尧、舜之文,汤、武之武,则臣预有荣焉,何敢不与之协力!但于国计当然尔,欲俟筑赞纳克城毕乃议之。」上曰:「赞纳克既为咽喉之地,西人必争,则须兵力首尾相援,泾原、秦凤若不令韶兼领,则缓急无以应敌。」王安石等曰:「前日之议,未欲令韶兼领四路者,恐虚名以形敌而失我实利耳。今既止兼两路,壤界相接,恐亦无伤。」故有是命。又赐韶崇仁坊第一区、银绢二千,授其兄振奉礼郎【二】,弟大理寺丞夏三司勾当公事,令侍母于京师。

  右司郎中、知齐州李师中为天章阁待制、知瀛州,既而王安石论师中诈冒不可用,即罢之。五月一日责和州。

  知制诰、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判军器监吕惠卿兼判司农寺。三月十三日惠卿云云。

  诏三司出内藏库绢二十万赴熙河经略安抚司,以备军赏。

  王韶言:「乞鄜延路、环庆路各差将官一员,选土兵、弓箭手各千五百人,泾原路苗授选土兵、弓箭手万人,秦凤路选正兵、蕃兵、弓箭手万人,本路选七千人,总三万人,一举修筑赞纳克城。」诏:「鄜延路差曲珍、环庆路差林度,各于本路选募三千五百人,内马军一千,大小使臣指名申经略司差,候见王韶移文起发。秦凤路万人,减二千,其将官令王韶以名闻上。」上与王安石论边事,曰:「『食哉惟时』,虽尧、舜以为先务。」安石曰:「虽然,若不『惇德允元,而难任人』,谁为陛下尽力推行『食哉惟时』之政事?」  上忧契丹,安石曰:「岂有万里而畏人者哉?如不免畏人,必是事尚有可思处。」

  庚午,昌王颢、嘉王頵言:「皇子已授节藩,况开府置官不可不备,臣等所居东宫之地,世为子舍,以待储副,非诸侯所当久寓也。望赐臣等外居。」诏答不允,曰:「朕上承先帝,顺事两宫,顾岂以子舍子嫌而有闲天伦之爱!」颢等又言:「唐故事,十王宅、五姓院【三】并在安国寺东,不处皇城之内,伏望察臣恳诚,庶安臣子之分。」诏又不允。

  熙河路经略司言,岷州新复蕃部地有金、银、铜、锡苗脉,乞差左藏库使刘惟吉兼管银、铜坑冶。」从之。

  辛未,于阗贡方物。  吏部员外郎、直龙图阁、权知延州赵焑为天章阁待制、知延州。

  枢密院言:「武举补试生员,前此无立定时限,四方游士,困于伺候。乞随在学上舍生以春秋二时引试,仍下进奏院遍行,庶使远方通知朝廷招徕之意。」从之。

  河阳言连年灾伤,常平仓赈济斛斗不足,乞兼发省仓,诏赐常平谷万石兴修水利及赈济饥民。

  上忧契丹,以为全未有备,语执政且与协力措置。王安石曰:「此事非臣所能及,在陛下力行而已。」上曰:「河东因鼟王庆民等,器甲遂大整齐。」安石曰:「鼟王庆民等,后来陛下曾更使人按视否?如不曾按视,徒听传闻之言,恐未可知。就令目前余威尚能使人儆戒,不知久远能不复怠废否?恐须立法,岁遣人篃加存省,即可保无怠废。如陛下向赐钱与陕西路诸帅回易,教阅士卒,后来便不闻陛下使人点检公使钱如何支用,教得士卒孰精孰粗。若每事如此,不随以考察,即多立条贯何为?天下事要亦无多,但少立条贯,精加考察而已。」因问上:「河北曾令如京师教阅否?」上曰「未曾,恐费用多。」安石曰:「京师费用几何?」上曰:「已支万余缗。又有能造谤议动人耳目者,曾孝□云教阅已支过二十四万缗,问谁言此,云是薛向说三司供支过数。乃是将祗候库一年诸般支用二十四万缗,都说作教阅使过,实只万余缗尔。」安石曰:「河北兵几何?」上曰:「七万尔。」安石曰:「若减万人,却岁以其粮赐教得见在兵精,即不为妄费也。」上以为然。翊日,枢密院具文字同进呈,安石曰:「须且令枢密院将京师支过钱物计算,仍将河北兵计一分至十分,所支钱物逐分合用钱物几何。」乙亥日当并此。  壬申,知许州、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韩维为翰林学士承旨。  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龙图阁直学士孙固知成德军。先是,上以固东宫旧僚,尝问固:「王安石可相否?」固曰:「安石文行甚高,侍从献纳其选也,宰相自有度,而安石为人少从容。」凡四问,四以此对。及安石当国,固数议事不合,久之乃出守。

  知瀛州、天章阁待制韩缜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仍诏缜以瀛州事付河北东路都转运使刘瑾,亟乘驿赴阙。时契丹将遣泛使萧禧来,召缜馆伴故也。上谓王安石曰:「契丹若坚要两属地,柰何?」安石曰:「若如此,即不可许。」上曰:「不已柰何?」安石曰:「不已亦未须力争,但遣使徐以道理与之辩而已。」上曰:「若遽交兵柰何?」安石曰:「必不至如此。」上曰:「然则柰何?」安石曰:「以人情计之,不宜便至如此,契丹亦人尔。」冯京以为我理未尝不直,上曰:「江南李氏何尝理曲,为太祖所灭。」安石曰:「今地非不广,人非不觽,财谷非少,若与柴世宗、太宗同道【四】,即何至为李氏。若独与李氏同忧,即必是计议国事犹有未尽尔,不然即以今日土地、人民、财力,无畏契丹之理。」陈瓘论曰:「安石所欲建立,所欲排陷,必造神考圣训,欲以文饰前非,归过宗庙,其言其事,不可以一二数也。至于「何尝理曲」之言,归于神考,则矫诬乖悖,尤为甚矣。

  知谏院邓润甫,请京东路逐州管勾常平官,许转运、提举司于入通判、职官人内奏举,不惟新法因此可以推行,至于一州政事亦有所赖。诏自今逐州管勾无官可差,许奏举签判或职官一员。

  废郓州东平监,以其牧地听民出租,以其马给禁兵邮传,其下斥卖,遣髃牧都监宋有志、秘书丞朱巩分聭其事。初,以建议者言东平监马小弱,不给军须,又孳生者不偿病死,而修缮棚井百物,皆科折于民,故废之。兵志云:七年,又废东平监,以其地赋民。后遂废高阳、真定【五】、太原、大名、定州五监,如东平故事。废五监在八年闰四月十六日,又九月二十五日。  真定府等路走马承受任端言:「点检河北路作院方沃以二月二十四日至真定,点检防城甲仗兵器了毕,至二十七日起离讫。」上批:「沃至真定止留三日,除到发人事往还外,计不过二日,以一府兵械不知几千万,而于百刻之内阅视,安能周悉?徒为奔走,无补于事,其令军器监条约以闻。」

  癸酉,知高丽国王徽以书及土物送中书、枢密院,诏付市易务斥卖,以市绫、罗、纱等,令二府各以书答之。

  诏籍虔、汀、漳三州乡丁、枪手等。以制置盗贼司言三州壤界岭外,民喜贩盐,且为盗,非土人不能制故也。

  遣比部员外郎、同提点在京仓草场沈希颜乘驿诣熙河路,根究放冻役兵,有失存恤,致死损及散入蕃界事状。上以熙河役兵死亡甚多,顾辅臣恻然久之,且曰:「此何异以政杀人?」故有是命。仍令希颜至修筑城寨工役处【六】,分委使臣,时其饮食居处,以抚循之,别立劝沮之法以闻。

  都大提举大名府界金堤范子渊等言:「疏浚二股及清水镇河已通快,其退背鱼肋河三道可以闭塞,庶大河水并入清水镇及二股河,兼退出民田不少。」诏:「如疏浚正流河道已深,即闭塞。」初,外都水监司勾当公事张伦请于第五埽上下签开直河,可以引水势复还二股故道,命监丞刘璯、王令图、程昉参议,以子渊等领其事。又开直河,深八尺,以浚川杷疏治之。至是,子渊自言疏浚功状,故有是诏。此墨史旧文。按会要七年六月载,开直河乃王令图等建议,事在六年十月,或张伦发端而令图等从之。子渊等闭断鱼肋等河,擗拶水势令入二股河,当即是此时申请,但实录序述稍不同耳。若子渊自言疏浚功状,则恐太早,须更考详。其会要七年六月所载事,已附本年月。其赏开直河及浚川杷功,则在七年十二月十一日。又贾世京以开直河功减磨勘,在六年六月十七日,安石请以杷浚汴在六年十一月八日丁未,并本志所书,并合参照。

  甲戌,秘书丞、崇文殿校书王安礼为馆阁校勘。

  诏都大提举汴河堤岸、屯田郎中王庠,巡河、西头供奉官刘温其并勒停;赞善大夫、知雍邱县陈敦,都监、供备库副使许湘,主簿李倜各冲替。时议者以汴流冬不须闭口,可通漕运。及是,河冰壅水溢岸,庠等由此得罪。朱史云:河冰壅塞,而庠等不即打治,致水溢岸,故有是责。此盖为不闭汴口讳也,今仍用墨史旧文。时政记王庠特勒停,在十一月戊子,今从实录。四月二十六日王琉等迁官,可考。

  乙亥,王安石议以赏罚教阅五路诸军,上计河北一路八万九千人,当费钱数万缗。安石曰:「若减四千人,兵粮即已足用。今教阅得一路皆为精兵,不知减却数千人便为有阙否。若只如今日不教阅,虽更增一倍,缓急何补。」□充以为财用亦可惜。安石曰:「契丹才有泛使,士大夫已汹汹,及至教阅,即惜财用,如此,士卒何由精也?」初三日初议此,十一日所议与此同,差更详耳。兵志第四卷亦有此。  丙子,熙河路承受公事李元凯言,赵家山采木并防拓使臣殿侍、军将孙贵等及厢兵、弓箭手二百九十三人,马五十四匹,为贼所掳。诏贵等依阵亡例推恩,令经略司录其孤以闻,余赐赙有差。  上批:「已降旨令吕惠卿、曾孝□比校三人、五人队法,可疾速比校,具事实以闻。」后惠卿等至,而上旨卒用五人相结为队法。此据朱本,当考,新本削去。六年五月八日初教三人队,十二月六日、又十一日、又十六日,并此年十月末【七】本志云云,并合考。

  遣勾当御药院李宪往鄜延路按阅诸军,点检器甲。此据御集。是日,上召对辅臣于天章阁。以谍报契丹欲复求关南地也。王安石曰:「此事恐无,纵有之亦不足深致圣虑。」上曰:「今河北都无备,柰何?」安石曰:「其使来果出此,徐遣使以理应之;若又不已,亦勿深拒,但再遣使议,要须一年以上,足可为备。」上议择河北帅,欲用郭逵为定州【八】。安石曰:「陛下当国家闲豫时不修政刑,使逵有所忌惮,缓急乃欲用逵,臣恐非宜。且逵言『木征恐来秦州作过,臣才能短浅,无以措置,伏乞朝廷相度处分。』木征至无足惮,然逵尚敢挟之以侮胁朝廷,若握重兵外挟契丹,陛下如何可以节制?」上曰:「逵必不敢旅拒。」安石曰:「以木征侮胁朝廷,岂非旅拒?」上曰:「逵第与王韶争。」安石曰:「王韶是陛下所委,总制外藩;乃起大狱,使人至江、淮、两浙散捕无罪之人,造成其无根之罪,外则兴狱,内则侮胁朝廷,如有畏上之心,何敢如此?」上意坚欲用逵。安石曰:「陛下图契丹,此第一事,乃已失计如此,臣何敢任安危之责。更乞陛下审计,容臣与密院退更审计,明日取旨。」上曰:「只此是。」安石固执不可,上犹不已,安石曰:「陛下决欲用逵,断在圣心,然臣不敢不尽臣所见而言。」上曰:「若议论不同,逵亦何敢安职?」安石曰:「逵所为当理,臣岂敢沮之,若所为不当理,臣既初议不以为可用,但当避形迹不言尔。」上曰:「如此岂可?」乃令明日商量。上又曰:「必不得已,恐不免弃暇录用。」宋要录云:寻以三司使薛向知定州。

  □充白上,乞且减省骚扰河北事。王安石曰:「河北修役法,人皆免役数年,特不科配银绢,至于其余百色,无一毫科配,如何反有骚扰?」上曰:「当是向来差夫多。」安石曰:「差夫事,候排定保甲乃可见事实,大抵七八丁乃着一夫,有何骚扰?初,自河决遽调夫,不知河至今不塞,河北如何骚扰。调数万夫塞却河,致恩、冀数州皆免流亡,得良田耕垦,何名骚扰?塞滹沱河又出田几万顷,灌田四千余顷,纵未经打量,不知万顷实否,然亦须五六千顷,并淤到卤地亦自万顷。又开漳河,出三县之田【九】皆耕种,百姓至髃聚来京师,谢朝廷为之除害,如何谓之骚扰?」充曰:「民可与乐成,难与虑始。」安石曰:「民既难与虑始,此所以烦朝廷驱使【一○】,况亦不闻百姓以此为怨,但朝廷士大夫自纷纷尔。」

  丁丑,三司使、龙图阁学士、右谏议大夫薛向为给事中、枢密直学士、知定州。王安石既言郭逵不可用,上问孰可,安石请用向,上谓向不忠信,不如赵焑。安石曰:「焑与向亦不相远,陛下知其不忠信,若以道御之,则狙诈咸足使,如其不然,则中才以下孰不为诞谩者。」上曰:「人材少,须养育。」安石曰:「陛下不分别君子小人,即人才何由长育。」上意犹欲用逵,安石曰:「今但令修理城郭器械,教训士卒,如向足矣。或有边事,须陛下别用人总制。」上曰:「今且用向,逵候缓急别商量。」安石曰:「臣不见逵缓急可用。逵顷节制一路,不知有何斩获西贼劳绩,既无斩获西贼劳绩,不知训练得士卒精于余路否。臣又不闻逵训练士卒精于余路。如有所誉,其有所试,逵所试之效如此,然则陛下何以知逵缓急了契丹事?逵又罪恶显着,陛下初不能正其典刑,其心岂复有所忌惮也!」  上因择将帅之难,叹曰:「『薄言采芑,于彼新田。』宣王能新美养育人才,遂可以征伐玁狁而蛮荆来威。今朝廷可谓所用非所养,所养非所用。卿等亦宜为朕养育实才,以当缓急之用。」安石又言:「今人材乏少,当由陛下是非、好恶、赏罚不明,人人偷惰取容,莫肯自尽故也。如赵子几在河北未尝按一人,独程昉尽力,乃兴数狱危之,昉终无一罪可劾,惟以壕寨取受杖罪收坐免勘。安有一年提举四五处大役,乃以一壕寨取受杖罪收坐之理。子几宣言陛下极称其能劾程昉【一一】。子几向在府界,真能不畏强御,修举法令,陛下每以觽毁疑之,臣数辩其无罪,及使河北,更专按尽力之吏,以取悦流俗,陛下始极称之。如此,即人臣何故不务为偷惰取容?」上曰:「朝廷奖用程昉如此,安得不尽力。内臣极有愿为昉所为者,内臣得举京官,祖宗以来未有。」安石曰:「昉以职事得举京官,不知受赂否,若不受赂,但以要人营职故同罪,举官不知于昉私家有何所利【一二】?若人人能为昉所为,陛下何不降出姓名代昉职事?」上曰:「只是修水利,又不似王继恩平西川。」安石曰:「人材各有用,民功曰庸,乃先王所甚贵,何必能平西川然后能保。惜陛下长育人材如此,则人材乏少,臣何敢任其罪。」陈瓘论,已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上又叹要一奉使如富弼之辩者亦不可得。安石曰:「恐不至如此,乃陛下察人材未尽。」上曰:「不如是,何故远取韩缜?」安石曰:「陛下欲用韩缜,此小事,缜自可了,故臣无复论荐。且臣若特荐一人往使,即大臣必随时浸润,其所言不当,近习又探报其所行不如法。事既得已,即不如已,非为无人可以及缜也。」  翰林学士、起居舍人曾布权三司使。

  知冀州王庆民言,捕得骁捷第三指挥作过兵士八人。诏:「为首者陵迟处斩,余皆斩之,妻子分配别州军诸指挥为奴婢。指挥使王信,与御前忠佐马军副都军头。」  先是,冀州移骁捷上指挥营入下指挥,人情不伏,营妇髃诉于州将,谕之不去,杖二人于营门,乃肯从。而军士滋不悦,期以夜烧北使驿,已投束缊,而雨大作,火不及发。又诱激旁营,迫王信为变,信痛谕以祸福,迟明乃定。是夕微信,军且乱,州幸无事,不穷治也。然凶徒无所忌,日扬扬于市,无敢忤者逾年矣。枢密院廉知其事,奏遣庆民子【一三】大理寺丞镇密受方略以往,至是悉诛之。既而信不愿赴阙,诏以为冀州骁捷左厢军都指挥使,赐庆民敕书奖谕焉。六年六月十九日,李端□【一四】展年除防御使,政坐此事。

  己卯,知河中府、太常丞、集贤校理鞠真卿落职,管勾洞霄宫。以察访使李承之言其在郡不治,一岁中燕饮九十余会故也。王安石白上:「旧俗大抵多如此,陛下躬服勤俭,此俗已顿革,在京两制非复往时,但务过从而已。」上曰:「馆阁亦一变矣。」

  诏自今五路安抚使以下,提举教阅诸军、义勇、保甲,官岁一遣使按视,具优劣以闻而诛赏之。其修治排□、城池、军器,按视准此。如有违慢,帅臣以下取旨降黜。三月十一日韩绛申请,宜附此。  先是,王安石请如御前阅试法,支赐五路诸军阅试高等者,觽皆以为费用多,安石曰:「且以河北一路言之,凡九万人,若依御前阅试法,岁费十万缗,只消减三四千禁军衣粮赏赐之费,足以给教阅支赐。九万人中若要拣退三四千怯弱人,却教得精强,即胜如今分外三四千人都不教。且如去年府界添招三二万禁军,不知所费几何。以臣观之,若教得见兵精,即去年所招兵不招亦得,若不教,即招得去年许多兵,缓急亦与不添招无异。去年添招许多兵,每岁添费钱物至多,今来教阅支赐所费钱物至少,然议者以教阅支赐为可惜者,习见添兵,故以为常,未习见如此教阅,故以为异,故非之尔。」上以为然,乃令曾布、吕惠卿议法。初七日已有此,但不详尔,并初三日初议,或通修作一处。  又诏熙河路经略司相度买马停支折盐钞,其马价止以茶银、物帛计折赏之。

  枢密院言:「诸路修建城寨等役兵,委本处以住营相近分甲次,各差使臣管辖,察其饮食医药。如有逃死,并书其历,以多寡为诛赏,至放役日押归。住营州军准此。」从之。

  庚辰,上语及辽国与董毡结姻,于西夏有掎角之势,曰:「彼不自修其政事,而托婚数千里之外,所谓舍己之田而耘人之田者也。」王安石曰:「诚如圣谕。此□起所以务在富国强兵,破驰说之言纵横者。」上曰:「起欲富国强兵,则废宗室之疏属与官之无用者,由此言之,欲富国强兵,则冗费不可以不省。」冯京曰:「□起以刻暴杀身。」上曰:「如此等事,恐虽先王亦当为之。」安石曰:「陛下之言是也。然□起所为,自非君子之道,故亡其躯尔。」

  诏河北路察访司相度州县诸城展拓处,标立界至,暴掘壕堑,课植材木以闻。初议行此,□充以为不足应卒,王安石曰:「若陛下即位便如此行,则今材木已成就,虽不足应卒,然七年病求三年艾,苟为不畜,终身不得。」上然之。又诏军器监除依新样造兵车外,仍以牛皮及□木制车上蔽陈之物,临时因民车使用。是日,上与辅臣论清野以车自守困契丹事,王安石曰:「事皆可为,但于无事时务修政刑,令节制信于将帅,临时不敢乖戾,即事无不可为者。惟令诸将听节制不敢违最难,以项羽之威,然不免为曹咎之徒违节制致败,然则军事所急在于节制而已。」去年十二月十八日诏程昉采车材、民车,当考沈括所言;十一月二十三日,又今年三月五日王安石云云。

  知熙州王韶言:「通远军自置市易司以来,收本息钱五十七万余缗,乞下三司根磨,推奖官吏。」从之。

  王安石为上言:「风俗有忠、信、廉、耻,则人知戴上,宗庙社稷长久,故忠、信、廉、耻之士在所尊奖。后汉至无政事,然其季末,曹操移鼎,事隔人存,皇甫嵩握重兵于外,召之不敢旅拒者,风俗使然故也。」上曰:「后汉亦幸尔,令有强横敌国及跋扈诸侯,即不足以存矣。」安石曰:「诚然。然先王既修政事,足以强其国,又美风俗,使后嗣至于朝委裘,植遗腹而不乱。若不务以忠、信、廉、耻厚风俗,专以强国为事,则秦是也。不务修其政事以强国,而专奖节义廉退之人,则后汉是也,是皆得一偏而已。」

  辛巳,讨荡懿、洽州蛮贼将官供备库副使李实、殿直胡静等各迁两官,减磨勘一年,余推恩有差。

  诏荆湖路察访、转运司,勘会自措溪洞尝预征战土丁所当优□事状以闻。后逐司言,乞与免七年夏税,死事者支孝赠物。从之。

  壬午,鄜延路经略司言:「德静寨管下小胡等族蕃兵阙战马,乞借本司封桩钱万缗,委官于渭州、德顺军市马。」从之。

  遣供备库使李希一乘驿诣河北路,选不堪披甲马,平估斥卖;其稍堪者,分给马铺及厢军不披带军员。

  诏河北东路察访使吕惠卿兼青、曹、郓、齐、濮、淄等州察访使。

  又诏河北西路转运、提刑、提举司辖下知州、通判,除待制以上官,精加体量,具治状三等以闻。先是,上令王安石等易守倅之罢缪不职者,安石等既自选定,又乞委之监司,从之。

  遣勾当御药院李宪往熙河路勾当公事,兼照管修赞纳克城军马。此据御集。此月丙子已差往鄜延路按阅,今才七日,又有熙河之命,未详其故,当考。

  癸未,权知高丽王徽表求医、药、画、塑四工以教国人。诏罗拯于四色人内募愿行者,各择三两人先令赴阙。

  知制诰吕惠卿为翰林学士。曾布既权三司使,惠卿差遣如故,王安石白上:「惠卿居常岂有后布?其大才岂不可为学士?今学士有阙,乃阙而不补,臣所未喻,陛下处人才宜各当其分。」上曰:「任用惠卿何以异布?但不为学士尔。」居数日,遂有是命。

  太常博士、集贤校理、提举三司帐司勾院李承之为集贤殿修撰、检正中书户房公事。于是王安石欲用承之及熊本为河北、京西路都转运使,上既许之,寻批出以承之代吕惠卿,令安石别择人为河北都转运使。诏三司帐司会计熙宁六年天下财用出入数以闻,仍自今每岁如此。要见是年出入数。

  上谓王安石曰:「吕惠卿言司农寺事甚善,然尚未了五分事,若司农事了,即天下事大定矣。」安石曰:「诚然。人人尽力于公家,即司农事不忧不集。」上又言:「司农都无所按治亦不少,苟有所闻,未尝不考察;苟见违法,未尝不举劾也。」上又患俵常平官吏多违法,安石曰:「若俵常平稍多县分,专置一主簿,令早入暮出,纳给役钱及常平,度不过置五百员。五百员不过十万贯,今岁收息至三百万贯,但费三十万贯置官,不为冗费也。」上以为然。

  权御史中丞邓绾言:「窃以敌人妄争河东界,殊无义理,止是奸巧生事,窥测中国。声言聚兵,累岁逡巡自罢,其情伪浅深,不为难见。臣之深虑,窃恐两府近臣过以发言执咎为忧,误用包荒含垢为说,一言之失,长寇增耻,不为细事。伏以陛下之驭外敌,势与祖宗不同,真宗、仁宗意在无为,一用至柔,凡外敌慢侮、请求,无不可忍。今自陛下临御,讲修政事,张皇威武,外敌之心,自惟其侥幸之久,怀不自安,故先用此名,欲以窥测圣意,计较强弱,其意自谓先事而伐我之谋耳。夫七十余年为祖宗优容,土疆金币,聘问礼遇,意满欲足,复何求哉?乃反如此生事端,岂为难料,不过固护疆土,贪惜金币,为坚久盟约之计耳。若谓其欲渝盟绝好,臣以为万无此心。陛下御之以坚强,则敌心不疑,必不至于战争。若示之以畏屈,则敌性无惮,将不堪其侵扰。况今日之来,止云办理疆界,乃其贪冒之臣,邀功幸赏,以至为此耳。今但当委之二府,使不惜使介往复,文字辨明,御之以直辞,守之以旧约,不惮岁月之淹久,道涂之勤烦,使失其本望,而沮其后图,其不敢妄动而卒归于无事也必矣。且以陛下英睿之略,中国全盛之势,而衰弊苟活之国,安有不择利害轻动妄作之理耶?而又臣之区区,窃以陛下以雄才大略,必欲追祖宗之志,有攘外敌之心,然自古事以远虑则万全,兵以忿速则常败。今日外敌慢侮,若姑御之以坚强,则不失二国之平,平则彼不我疑,而我得以远虑。若遽先之以畏屈,大为中国之耻,则彼不我信,而我或将力争。此臣所谓莫若守二国之平,无增畏屈之耻,庶得淹以岁月,生聚完养,有远虑之万全,无忿速之轻举也。」

  上览奏善之,谓王安石曰:「『王赫斯怒』,此乃怒出不怒,非若忿速人见侮而怒也。」安石曰:「『帝谓文王,无然畔援,无然歆羡,诞先登于岸。』见侮而怒,动不思难,非谓诞先登于岸也。」上曰:「『爰整其旅,以遏徂莒,以笃周祜。』所以能安天下之民者,不轻怒耳。岂与夫好忿者同日而语哉!」安石曰:「陛下所以待夷狄者既尽其理,彼犹骄慢侵陵之不已,则我之人莫不思奋。且我无畔援歆羡,而又置之安平之地,则往无不胜矣。」上因论李靖以为兵不过致人不致于人一言而已,曰:「敌须致之使来,而杀以胜之。」安石曰:「孙武虽有是言,然又数言投之无所往,深入诸侯之地发其机,未必皆致人也。」上又曰:「汉文帝虽不能立制度以合先王之道,而恭俭爱民,亦一世之人主也。」又曰:「秦虽不道,无恻怛爱民之心,而法制粗得先王之一二。然荀卿观秦事,所以谓士大夫出于其门,入于公门,出于公门,归于其家,无有私事。此但为严令所迫,非若羔羊之委蛇正直,出于化之自然也。」  甲申,诏:「户绝有分人在外不知存亡者,官为录其财产,其不可留者鬻之,埙其归给付。」

  上批:「赵焑近奏乞兑经略司封桩钱十万缗,就河东近便州军收籴军储,用骆驼转至延州。比本路籴价甚有余息,可速施行。」乃诏转运司以合应副鄜延路秋籴钱物与本路经略司,依焑所奏,以时收籴。

  是日,知河州景思立、走马承受李元凯战死于踏白城。先是,董毡将青宜结鬼章数扰河州属蕃,诱胁赵常杓家等三族,集兵西山,袭杀河州采木军士,害使臣张普等七人。以书抵思立,语不逊,思立不能忍,帅汉、蕃兵六千攻之于踏白城,钤辖韩存宝、蕃将瞎药止之不可。思立将中军,存宝、魏奇为先锋,王宁策之;王存为左肋,贾翊为右肋,李楶为殿后,赵亶策之。鬼章觽二万余,为三砦以抗官军,自辰及未,血战十合,贼从山下沿沟出围中军,宁战死,存宝及存亦被围。思立使人谓楶:「柰何纵贼马得过?」楶不应,元凯死之,思立等溃围而出,与殿后合。思立已三中箭,存宝、奇各重伤。觽议日晚兵疲,宜移陈东坡为砦,思立以奇重伤,令先移军岭上。又谓弟思谊及暛用冯素曰:「兵非重伤者无得动。」复将百余骑血战,走蕃兵数千人,方追之,而殿后兵动,思谊不能止,前阵欲战者见之皆溃。思立与奇兵百余骑,且战且退,至东岭上与亶合,官军尚五千余人。思立曰:「我适以百骑走蕃兵千余人,诸人无助我者,军败矣,我且自刭以谢朝廷。」觽止之,思立少顷再激厉士卒,转战数合不能解,遇害,惟存宝、楶、思谊得脱。思立信闲牒致死,具四月二十八日。王存等死事,具五月七日。

  乙酉,诏:「五品以上官之婢有子者,坐罪依律。五品以上妾听赎,犯主情重者依常法。」可削。

  又诏京朝官选人非在任者,虽无举主,听于铨院及所在官司投状乞试刑名;如试中,候有举主,应格推恩。

  丙戌,以河北、京东、陕西久旱,诏转运司各遣长吏祈雨。又诏永兴军等路转运司体量本路灾伤,具赈□事状以闻。

  详定令式所言:「韩国献穆大长公主宅月给太宗、真宗神御香酒等物当罢。」上曰:「诸侯不得祖天子,此固不应典礼,惟在京光教院周高祖、世宗及诸后像,太祖亲事周,礼当有异,月给宜如旧,余勿给。」王珪曰:「今周之陵宫犹有太祖绘像,当时尝有人言不当施绘像于彼者,太祖曰:『谁不知朕事周朝?』又诏庆、懿二陵岁时益加修治。」

  己丑,分命辅臣祈雨。

  诏:「五路缘边州军及大城寨居人,依乡村法团社立保甲,更不教阅,专令觉察奸细,告获一人,赏钱三百千,事理重者取旨酬奖。令监司点校、司农寺详定条约以闻。」

  河东经略司言:「岚、石州界秋田薄收,民闲阙食,已赈济;应灾伤户欠今年及积年税籴,乞倚阁。」从之。

  枢密副使□充言:「乞下有司讲议阶勋食邑之类,使皆粗有实利,悉罢泛恩而与正官参用,可减转官升差遣,恩泽不至冗滥。」讫不果行。

  通判齐州胡湘、鄜州高士伦并冲替。以察访司言湘等奉行新法,措置乖方故也。  枢密院言:「泾原弓箭手累经熙河路策应,除已差禁军一千人替上番弓箭手归本路外,欲遣内臣往泾原体量,仍相度合行赈□事以闻。」上批:「近已遣李宪按阅鄜延路诸军,就令宪往泾原体量相度,仍遍告谕弓箭手,自今止暂时勾抽策应,更不分番屯戍。」寻诏宪就熙河军前移文取索修具,不须自至泾原。此并据御集,其一,此月二十一日事;其二,三月一日事,今并书之。

  庚寅,诏国子监许卖九经、子、史诸书与高丽国使人。  又诏以新郓州左司理参军叶涛等二十三人为诸路教授。国子监言看详涛等所业堪充教授故也。叶涛,处州人,史逸其事迹。  辛卯,诏:「客省、引进、四方馆各置使二员,东西上合门使共六员,客省、引进、合门副使共八员,合门通事舍人十员,内合门副使以上并依诸司使副条例磨勘;合门使以上遇有阙改官及五周年者,枢密院检举施行。如历合门职事后,犯赃私罪状以上事理重者,当迁日除他官。合门、四方馆使及七年无私罪未有阙迁者,加遥郡。特旨与正任者,引进使及四年转团练使,客省使四年转防御使。」

  太子中允、馆合校勘、权监察御史里行黄履乞免御史。从之。据冯山所上书云,履缘论市易事免御史,与邓润甫三月初九日所言不同,当考。

  是日,上批付王安石:「已差李宪往熙河勾当公事,今军行豫议,其坐次可依奉使例进呈。」安石曰:「『师出以律,否臧凶。』则王韶节制于景思立。『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一五】。』则李宪又同三军之政。如此任将,恐难责成功。」上言韶自要宪,安石曰:「军中岂乐有此辈?但不得已耳。韶昨知王珪尝止宪行,方谢珪,今韶意不过防异论,欲宪为保证也。」上曰:「不然。韶言:执政不欲宪在军中,臣实赖其议事,愿陛下勿泄臣言。」安石曰:「河州之行太遽,韶乃言被宪督迫,故舍此仓卒。兼王珪问韶出军日不佳,韶亦答云宪欲急行,王珪遂具奏其事。」

  安石曰:「韶与臣言宪不如王中正,第宪恶中正,故不复得来。」上曰:「韶何故如此?前为朕言王中正极疏略,不可与计事。又曰宪极可使令。若遣去,有败事定归罪于宪,如此即难遣去。」安石曰:「不遣去甚善。」上曰:「人亦无方类,如王继恩平蜀,岂可以宦官不用。韶自要宪。」安石曰:「陛下更当察人情实,不知王韶要李宪,若韩信要李左车,问其兵计,止要得陛下一亲信人在军中,以塞谗诉之口而已。」上曰:「高遵裕去武胜军时,极言不可,及去河州,又言不可,俱有奏状,然不废奖用也。」安石曰:「人臣各以所见言上,虽不可用,不可加罪,若违节制,即于法不可贷。」上曰:「遵裕言不去既不罪,即李宪要去有何罪?」安石曰:「先王制政,先时、不及时皆杀无赦,遵裕为不及时,则李宪亦为先时,何则?河州之役,兵未集乃遽出,诚为仓卒也。」上又怪韶进退异言,安石曰:「韶无他,欲李宪在军中保证其所为以抗异论,又畏外庭非其附托宦官,故不欲漏其奏请,而更云不欲宪往尔。大抵人臣罕以实事言上,此所以陛下多不能得事之情也。」然上卒遣宪往熙河,他日安石问上,宪常留在彼否?上曰:「事已即令还,不常留也。」安石问上,日录在三月十一日,今附此。

  先是,安石与王珪同白上,因李宪往谕王韶少留效用人,省浮费,上令作文字与,安石曰:「恐不须作朝廷文字,陛下以圣旨谕之,彼得圣旨亦有辞以拒来者及裁省公费,今一最下士人亦须月费百千以上,而往者无已,穷边钱难致,如何经久。昨臣已令人致意王韶,今事功略就,人之多言,更在于伤财,不比初举事,士人惮往。至于供给,皆可裁减,兼效用人徒费官赏,不如以其财专抚养斗士也。」及是,上又令宪诣安石问复有何事谕韶,安石具为宪言之。此据日录乃二十三日事,今附见。

  上论及河北财用器械,患契丹之强,自太宗以来不能制。王安石曰:「太祖经略诸僭伪,未暇及契丹,然契丹亦不敢旅拒。自太宗以来遂敢旅拒者,非为我财用少、器械不足故也,止以一事失计故尔。郭进守西山可谓尽力,以憸人谗说,故困迫至于自杀。如郭进者既自杀,即憸巧能凭附左右小人者,必得握兵为用,虽有犯法,必获游说之助以免。如此,则契丹何为不旅拒?自太宗以来,其失计皆以此类,非以器械不足、财用少故也。」上闻此矍然。安石自叙云:「时景思立凭附李宪干师律,上不肯治,故为上言此。」日录系此事于三月十五日。按此时景思立已战败,不应更言其凭附李宪干师律。或言此在前,而日录误系于后也。二月二十三日安石论李宪不当在王韶军中,因附见此事。

  王安石又白上:「今陛下欲讨灭夏国,夏国诚为衰弱,可以荡除,然如前日资政计议,即恐平夏国未得。王韶乃欲用蔡延庆为帅,陛下又欲用李承之为帅,韶既论奏延庆为帅,退又与臣言欲得张穆之为帅。韶意苟取可制,不为异议,殊不思边面相去阔远,缓急韶既不能躬亲临履,若令蔡延庆辈出师照应,缓急如何不败边事!昨熙河羌人皆无部分,乌合之觽,易以斩获取功赏,又利于掳掠,故士卒乐奋。此但比旧日沮怯之兵粗为有气,若遇坚敌,节制既素不为人所信,而士卒不见掳掠斩获取功赏之利,即必涣然离溃,尚安能如取熙、河、洮、岷之易耶?」

  上曰:「若不试之于坚,即兵何时可用?」安石曰:「须于脆敌试兵,因示之节制,使知所惮,然后可用于坚敌。安有试之脆敌曾不能立节制,乃用于坚敌而胜者?若王韶能正景思立违节制之罪斩之,则士觽自是肃然知法,臣敢保王韶五分可以平夏;若河州城下复能尽斩所获杀降之卒,臣敢保王韶七分可以平夏。景思立违节制不能治,故士卒无忌惮,而有河州杀降之事。河州杀降之事又不能行法,乃送与思立,思立遂太半放却,思立自是罪人,如何更将罪人送与?为将如此,臣实忧其士卒不知节制而为乱,安敢保其平夏!李宪昨盛言河州人攻城两日无功,故杀降,情可恕【一六】,不宜不赏。臣以谓用兵若即恃赏赐望其致死,非所以用兵也。人利赏赐即恶死,事大敌坚,进即有死,当此时如何能以赏赐使人致死?臣以谓士卒素见蓄养,一旦令攻城,若不进而退,即有必死之刑,如此然后人肯致死。若令士卒都无畏节制之心,而但有利赏赐之意,即恐赏赐未能尽得人之死力。今夏国虽衰弱,然缓急岂无宿将搜擢,劲兵数万亦岂难得。臣恐素无节制之骄兵,卒然遇之,必误国事。陛下必欲经营夏国,直须令王韶以计内闲其腹心,非深得其要领,未可轻动。假设能破夏国之半,彼以其半国求合契丹,契丹以唇齿之故,岂肯遽已。以契丹之觽加夏国之半,臣不知王韶能办此否。」上极以为然。

  壬辰,录破郎家族功,以四方馆使、河州团练使景思立为引进使,忠州防御使、皇城使苗授为西上合门使,供备库使韩存宝为皇城使,文州刺史、引进副使、带御器械王宁为客省副使,减磨勘三年,依旧带御器械。余迁资有差。时思立与宁已战殁,朝廷未及知也。

  诏诸路缘边州军,应边军机地界不下司文字,并于长吏厅置匮封锁,编目录申安抚、总管,安抚使、都总管到任,具交割事目,申枢密院逐房掌之。

  乙未,知大名府韩绛奏,百姓罗秀状捕杀劫贼逯小二等,及指引捕获徒伴高栾、薛直二人。先是,安抚司尝令出牓诸色人告捉,如获逯小二,支赏钱三百缗,并第二等酒场;如获以次徒党,除依条支赏外,仍益支五十缗。其罗秀合得牓内半赏,而本条徒中告首,乃无支酒场之文。上批:「方今河北所在灾伤,百姓流亡,乏食日去。最可忧者,盗贼结集渐多,为公私之患。如罗秀功状,实宜优奖,以劝来者,可特与一下班殿侍,充大名府路安抚司指使,委之专切缉捉强恶贼盗,庶使干赏之徒有所景慕,奸凶小人难于合党。」

  是日,上始闻景思立等败殁,熙河路经略司具奏也。开天章阁延访辅臣,枢密副使蔡挺自请行,上曰:「此不足烦卿,河朔有警,卿当行矣。」

  丙申,上批:「熙河边事未有安靖之期,其湖南、广南等处,可诏章惇、沈起早务了毕,追还兵马,并力一方,庶几不至乖张,别贻大患。」

  又批:「秦州见阙兵官,可诏张诜令且留王中正在州照管防守城池军马。」留王中正,据御集。中正七年正月,以礼宾使、文州刺史、带御器械、泾原路钤辖复管勾皇城,二月诣熙河募弓箭手,不知何故在秦州,当考。  是月,割秦州大潭、长道二县隶岷州,白石镇隶长道;废辽州入辽山县,隶平定军;废平城、和顺、榆社三县;丹州云岩、渝州【一七】南川、鄜州三川并为镇。实录于此又书割涪州隆化县隶南平军。按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乃建南平军,九域志因实录之误,今合此入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建南平军后。

  注  释

  【一】韶议筑赞纳克城「韶」原作「诏」,据阁本改。  【二】奉礼郎「郎」原作「部」,据阁本改。

  【三】五姓院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一奉太皇太后作「百孙院」。

  【四】若与柴世宗太宗同道据上文「江南李氏何尝理曲,为太祖所灭」句,疑此处「太宗」为「太祖」之误。  【五】真定原作「镇定」,据宋史卷一九八兵志改。

  【六】修筑城寨工役处「寨」原作「塞」,据阁本改。  【七】并此年十月末「年」字原脱,据阁本补。

  【八】定州原作「安州」,据阁本改。

  【九】出三县之田「县」,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作「州」。「之」原作「人」,据同上书改。  【一○】此所以烦朝廷驱使「烦」,同上书作「须」,义较长。  【一一】子几宣言陛下极称其能劾程昉「劾」原作「暛」,据同上书改。

  【一二】举官不知于昉私家有何所利「所」原作「公」,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一三】奏遣庆民子「子」原作「予」,据阁本改。  【一四】李端□「□」原作「懿」,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四五熙宁六年六月辛卯条、卷二六○熙宁八年二月庚辰条改。

  【一五】长子帅师弟子舆尸贞凶「贞」字原脱,据周易师补。  【一六】情可恕「恕」原作「怒」,据阁本改。

  【一七】渝州「渝」原作「瑜」,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七州县废复、太平治迹统类卷一七神宗置南平军改。

卷二百五十一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三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一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癸丑,1073)

  全  文  三月庚子,分命辅臣祈雨。  知虔州、都官员外郎刘彝【一】直史馆、知桂州。知桂州、刑部郎中、天章阁待制、集贤殿修撰沈起令于潭州听旨。初,广西转运使张觐言都巡检薛举擅纳侬善美于省地而起不之禁,上批:「熙河方用兵未息,而沈起又于南方干赏妄作,引惹蛮事,若不早为平治,则必滋长为中国巨患,实不可忽。宜速议罢起,治其擅招纳之罪,以安中外。」于是中书请以孙构【二】或康卫代起。

  时构为荆湖北路转运使,卫知潭州。上批:「章惇不久赴阙,湖北事恐且须孙构照管,康卫不知其为人如何?若熊本可辍以往甚善。」而王安石、陈升之等皆言,本方经画泸州夷事,泸、桂相去绝远,而广西即今须人应接;江淮发运副使张颉、知虔州刘彝恐可使代起,而彝便道趋桂尤近。乃诏遣彝,而又令以前日付起约束付之,且使彝体量起纳善美事。后彝体量奏至,仍命起知潭州。沈起知潭州,乃五月六日事,今并此。刘彝体量云何,实录新、旧本皆不书彝,盖为起隐者。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彝于潭州听旨。

  辛丑,释河州亡失主将景思立兵校等,仍令自首。上以思立轻敌取败,特有所纵舍,亦不复赠思立官。  泾原路经略使王广渊言:「自渭州至熙州运米斗钱四百三十,草围钱六百五十,诸处阙厢军,若差倩义勇之类,骚费尤甚,必大失生业,如支移粮草,乞详酌所以应副。」诏札与王韶。  都提举市易司言,近遣试将作监主簿刘默相度置市易务于成都府路,乞借司银十万买茶。从之。

  壬寅,录系囚,杂犯死罪第降一等,杖以下释之。赐自京至熙河急脚递铺特支钱有差。

  王安石白上:「将帅利以多杀为功,熙河诸羌但能存恤,结以恩德,全惜兵力专事董毡,即诸羌自为我用;若专务多杀,乃驱之使附董毡,令敌愈强而自生患,不惟非计,亦非所谓仁义之师也。」上以为然,令速谕王韶。  先是,上谓安石曰:「蕃部非痛杀不可服。高遵裕讨荡谷口,阨中蕃部,承受问遵裕:『此无罪!』遵裕言:『今虽不作过,若有事宜,必先梗道路。』」安石曰:「若如此,宜其扰攘不定。项羽至强,但以多杀,故人相聚而畔。赵充国言,羌人所以畔,亦以汉兵不分黑白,故曰『抚我则后,虐我则绚』。此古今夷夏之大情。且青唐一族不经诛戮,又陛下厚抚包顺,所以尽力杀贼,乃以恩信结之故也。」上言:「河北事绝未有实,然形迹已露。」王安石曰:「彼汛使来,我戒惧而为备,使彼闻之,亦何所害?但不当非理怒之尔。且如保甲,不可闭匿而成就也。」冯京曰:「此等事不宜仓卒。」安石曰:「因循至今,所以不免仓卒,然亦何尝仓卒?」上曰:「如造车,车未成而腾说已纷纷。」安石曰:「既造进车样,廷试,车非怀握可藏之物,中外共见,如何免人腾说?且此事虽着,亦何所妨。」上患诸将行军都无行阵之法,曰:「据理用兵全未得。」安石曰:「诚如圣旨。若要用兵,先须朝廷因古今之宜讨论法制,然后择将帅授之,兵乃可用。今人人以私意妄相搏击,殊无法制,人命至重,诚宜早计深虑。」

  □充建议乞弃岷州,上曰:「自可守,何须弃。」王安石言:「岷州若弃,必有取而为主者,则阶、秦、熙、河皆受敌。」上曰:「诚然。是于两路胁股间,又生一夏国也。」翌日,边奏木征、鬼章大兵转入岷州。上以为忧,安石与王珪皆言:「彼师已老,必难涉险远攻,岷州保亡虑。」冯京独不谓然。已而奏至,果如安石等所料。安石、珪言岷州保亡虑,据安石日录。

  上又忧熙河城寨气势未相接【三】,安石曰:「城寨非少,若更增添,即粮馈难给。今此沮败,止缘景思立轻出,非关城寨,但当急抚定蕃部,收其豪杰为用耳。不然,则官军但能备蕃为变,未有力制秉常、董毡也。又蕃部亡蓄积,失田作,饥穷必聚而为寇。但隔商旅即河州供馈,自须倍费。以此计之,不早抚定蕃部,赈其乏绝,使饥穷合而为寇,非得计也。」上令安石速与王韶书言之。四月十二日高遵裕为岷州团练使,以守城功;则贼固尝攻围岷州也。安石、珪之言,当考详。  诏灾伤路委监司各分地检计,合兴农田水利及堤岸、沟河、道路栽种林木土功之类可以募夫者,并具利害以闻。

  又诏:「灾伤州县所发常平仓粮斛不足,令转运司兑那应副。其第四等以下户,应纳役钱而饥贫无以输者,委州县保明,申提举司体量诣实【四】,于役剩钱内量分数或尽蠲之,即不得以故支用有阙。」  河北西路察访使曾布,请依邓润甫察访京东例,本路士人有行义为乡党所服,智识才武足备器使者以名闻,遣赴阙;如有可采,即随能录用。从之。

  知酸枣县秘书丞王正辞巡检,内殿承制郭千并冲替。坐违法令保丁置衣装也。

  癸卯,诏以旱避正殿,减常膳。

  甲辰,王韶奏,已领兵自秦州入熙州。上深怪韶轻易,王安石曰:「韶此行不为轻易,西贼在马衔山外,木征在洮西宁河寨左右,韶日行秦、熙境内,若贼入,须有烽火斥堠,安能近韶,若防刺客之类,即五百人不为少。况又沿路城寨所收兵五六千人,何所惧而不进?」因言唐太宗与颉利语事,上曰:「太宗有兵随其后至。」安石曰:「韶去贼远,又已集兵通远,臣窃以为无可虑者。韶昨与臣书,已进呈欲扼要害勿与战,须其人心离溃乃要而击之。且欲以修常诃诺城致贼,皆不为失计。兼累书及累奏,皆言持重,必不肯率易取败。」上令安石作书戒韶,安石谓不须如此。  先是,上言韶若入熙州坚守为得计,安石曰:「恐韶不得坚守,必择要害地据而扼之,候其师老人饥,然后讨击,乃为得计。」已而韶报安石书,所计悉与安石同。  乙巳,白虹贯日。  王安石言,提举编修三司敕式成四百卷,乞缮写付三司等处。从之。

  新提点秦凤等路刑狱郑民宪言:「奉诏同熙河路经略司相度借助应募弓箭手、买种粮、牛具、造屋及今夏耕种。乞带审官西院主簿舒亶往。」从之。亶,慈溪人也。前为临海县尉,负山濒海,民剽悍成俗,有使酒逐其叔父之妻至前者,亶命执之,不服,即断其首,投檄去。王安石闻而异之,欲召用,会丁父忧,服阕,乃除审官西院主簿。十一月七日,民宪以营田图入对。

  荆湖北路察访章惇言,邵州新化县已建学,乞下转运司给水田二百亩为学田。从之。

  诏:「役钱每千别纳头子五钱,其旧于役人圆融工费修官舍,作什器,夫力辇载之类,并用此钱,不足,即用情轻赎铜钱。辄圆融者,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原。」先是,凡公家之费有敷于民间者,谓之「圆融」,多寡之数【五】,或出临时,污吏乘之以为奸,其习弊所从来久。至是,始悉禁焉。  上患修河北守备而北敌疑,以问辅臣。王安石曰:「明告其使,北朝屡违誓书要求,南朝于誓书未尝小有违也。今北朝又遣使生事,即南朝不免须修守备,修守备,缘不敢保北朝信义故耳。若南朝固不肯违誓书,先起事端,如此,则彼亦或当知自反。」上以为然。

  丙午,太子中允、崇文院校书黎侁为馆阁校勘【六】;权三司使曾布上熙宁新编大宗正司敕,诏付本司施行。

  知谏院邓润甫言:「御史黄履近罢台职,中外之论,皆以为履言事有所不合,既而传闻履因求对【七】,恳辞台职。且引马援戒兄子之言曰『吾欲汝曹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以此不敢安职。臣恐内外大小之臣,皆务为持循拱嘿而不言人过,如此,四海之人当有受其弊者。惟陛下稽之古人,折之义理,亟令履就职,且以明人臣事君之义。」不报。二月【八】二十三日,履免御史。

  分遣使臣十人,诸路选募熙河暛用武艺高强军人,量增料钱,准备呼使。如经一年愿复归本营者听,每路兵五百人。既而,知雄州冯行己奏缘边州军乞不选募。乃命除诸路兵中选者籍名以闻,未得辄遣外,河北、河东所募兵悉罢。

  手诏:「累据广西经略司奏,探报交趾聚兵欲犯省地。深虑边臣不量彼已轻出兵,远离城寨迎敌,宜速指挥苏缄,如蛮人敢直来侵犯邕州,仰按兵固守,无得贪功轻敌。」

  戊申,手诏:「河、洮、岷州为寇蕃部,多是胁从,若更讨荡,是驱使附贼。本路兵力适足备内患,不复能及外寇。今王韶已到熙州,大兵聚集,蕃部必各怀恐惧,令韶乘此气势,招抚搜择强壮,济其粮食,授以方略,责令讨贼自暛。若有功即厚酬赏,贵全兵力,兼收蕃部为用。」从王安石之言也。

  权许州观察推官李公义为卫尉寺丞,右侍禁李希杰不依名次指射差遣,三边借职王尹【九】枢密院与差遣,句容县令耿宪、开封府界提点司勾当公事邹极各堂除差遣。并以用浚川杷【一○】铁龙爪疏浚汴河增深推恩也。初,王安石请与公义改京官,上难之,第令转资,安石固请,乃有是命。公义初见六年十一月八日,本志云:五年赏浚川之功,公义与堂除。六年,王安石为上言用杷浚二股河及闭塞鱼肋河【一一】之利曰:「今诸埽疏去沙觜,即水自移徙,若不辍工【一二】,虽二股河上流,可使行地中。」上乃与公义改京官。按公义改京官,乃七年三月十一日,本志系之六年,误也。与公义堂除,实录亦不载。

  诏诸军教阅,止令都总管司施行。先是,诏五路自安抚使以下提举教阅诸军、义勇、保甲,岁取旨升黜。而知大名府韩绛言:「诸路安抚使尽兼都总管,训练乃其职事。内提举诸军教阅逐时提振行遣,与诸军供报文字增至一倍,乞教阅诸军责总管司外,义勇等事即依今处分。」故有是诏。当并入二月十一日。

  秦凤等路都转运使蔡延庆言,今经略司已兼制置粮草,其军须司,乞行减罢,所贵事理归一,州县易于承禀。从之。

  诏梓夔路察访熊本体问戎、泸、黎、雅间夷人战马,如何设法可买及逐年买数以闻。要见本后如何具奏【一三】。  庚戌,屯田员外郎、权发遣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审礼,勾当公事大理寺丞张景温,殿中丞、前权发遣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刘淑,各减磨勘二年。并以引见开封等县新教保甲也。神宗宝训:五年,王安石言:「□审理近巡按保甲上番人还,言人多愿且留上番,其较艺得钱多者极歆艳,习学事艺至忘寝食。」上曰:「法当如此。太祖诸营战有功,乃令阖营增俸,此人所以乐战也。今虎翼一营,例给五百料钱,人何所劝。」安石曰:「曩者,非但军人,至于士大夫亦各自计资级,若稍稽留,即生觖望。及陛下稍分别才否黜陟,不复尽用资序,士大夫乃始粗知有劝。」已附五年十二月三日。

  赐知岷州高遵裕子士充同进士出身。士充管押蕃部赴阙,诏试出身,而遵裕言寓通远军极塞,乏人照管,乞候边事宁息,遣赴试。遂特赐之,仍令乘驿亟还。

  诏:熙河死事官亲属欲归乡者,除孝赠外,大使臣【一四】以上给路费钱一百五十千,小使臣百千,差使、殿侍五十千,其该说不尽者比类支给。

  以旱遣官分祷京城、畿内诸祠,其五岳、四渎并委长吏致祭,仍令诸路监司检察巡按所部淹延枝蔓刑狱、审刑大理未断公事,疾速结绝以闻。  两浙察访沈括言:「两浙上供帛年额九十八万,民间赔备甚多。后来发运司以移用财货为名,复增两浙预买紬绢十二万【一五】,乞罢之以宽民力。」从之。仍令两浙提点刑狱司根究配买因依,劾罪以闻【一六】。

  诏两浙、淮南、河北、京东西、陕西等路灾伤州军逋负官物,权停催理。

  又诏:「闻镇、定州民有拆卖屋木以纳免役钱者,令安抚、转运、提举司体量,具实以闻。」其后逐司奏,体量得诸县去秋旱灾,以故贫下户亦有拆屋卖钱以给己家粮及官中诸费者,非专为纳免役钱也。王安石白上:「百姓卖屋纳役钱,臣不能保其无此。缘以今之官吏行今之法,必多轻重不均之处,然论事有权,须考问从前差役卖屋纳役钱孰多孰少【一七】?即于役法利害灼然可见,在远或难遽见,但问郑、滑则天下事理可知矣。」

  上又批问安石,百姓为贷市易抵当所钱,多没产及枷锢者,安石对:「自置市易以来,有六户卖抵当纳欠钱,然四人以欠三司钱或以他事折欠故卖产。有纳户教唆,令觽人并不须纳钱,且申展限,故送三司枷锢纳钱。若请官钱不立供抵保法,即理不可行,若供抵当,即本备违欠出卖偿官;若不许出卖偿欠,即亦理不可行。两年之间,而卖产偿欠及枷锢催欠,止于如此,乃无足怪。今天下三年一郊,所放欠至一百余万贯,即其卖产偿欠及枷锢催理多少可知,然议者何以不言,陛下何以不怪而问之?」上曰:「人言卖产极多枷锢,乃至无人可监守。」安石曰:「人言必知卖产主名及见枷锢人所在,陛下何不宣示言者姓名,付所司推问?若实有之,市易司蔽匿不言,即罪固不可轻断,若实无此而妄言,不知陛下含容此人于政事何补?」上曰:「言市易扰人不便者觽,不知何故致令如此?」安石曰:「文彦博之徒,言朝廷不合言利,此乃为臣而发。其余左右近习诬罔市易,即以吕嘉问首公奉法,与内藏库、内东门司、都知、押班、御药争曲直,其事皆经论奏。又嘉问每事欲尽理,与三司、开封府屡争职事,虽未尝不直,然觽怨由此起。向时有言市易赊物后抵当纳欠不足,乃令私下买所赊人物者偿欠。及根究,乃是三司赊粜糯米【一八】,如此追逮,直至河北、京西。若市易但有如此一事,必无不上闻之理。今三司如此,陛下亦闻之乎?不知陛下何故乃不闻此,而但闻市易扰人?此无他由,凭附近习与不凭附近习故也。今人臣皆凭附近习,然后免责,一与近习忤,即吹毛求疵,无所措手足,臣恐治世无此事。」

  壬子,上问辅臣曰:「闻泛使来,人甚恐,如何?」王安石曰:「泛使来,不知人何故恐,但不逞多口之人,因此妄说尔。」上曰:「王陶言:『大旱,又泛使来,人惶扰,必致大乱。』」安石曰:「乱亦何难致,若人主失计,则天下大乱矣。人主苟无失计,徒以旱故遂大乱,即无此理。」冯京曰:「大旱盗贼起,何为而不乱?」安石曰:「君子在位,若旱而不能除盗贼,亦无此理。但恐陛下所任,未尽君子而已。」

  诏见留秦州蕃官瞎□叱等,令王中正等常切安存照管。

  癸丑,髃臣上表请御正殿,复常膳,诏不许。表三上,犹不许。

  是日,上谓辅臣曰:「成都且休置市易务,如何?」王安石曰:「已遣李杞相度,埙其还,不置亦无伤。」上曰:「若不置更相度,即蜀人必致惊扰。」安石曰:「不知置市易有何惊扰?骮但相度,因何惊扰?」上曰:「天旱民饥,欲且省事。」安石曰:「若因天旱人饥,便废修政事,恐无此理。臣初固言成都市易必致异论。今市易近在阙门之内,然谗诉日出,若于万里之外置务,即异论必更多。当此时,陛下便令不相度即已,今既遣使相度,乃忧蜀人惊扰为变而罢,此岂不为四方有识所笑,以为朝廷临事忧怯如此。」上乃已。日录二月二十三日安石云,如未能无疑,即不如勿遣李杞。凡四五行,今并附此不重出。四月五日罢相度市易。

  上问安石:「纳免行钱如何?或云提汤缾人亦令出钱,有之乎?」安石曰:「若有之,必经中书指挥,中书实无此文字。」冯京曰:「闻后来如此细碎事都罢矣。」安石曰:「冯京同佥书中书文字,皆所亲见,如何却言闻?不知先来如何细碎收钱?后来如何都罢?若据臣所见,即从初措置如此,非后来方不收细碎事,不知冯京何所凭据有此奏对?其言『提汤缾亦令出钱』必有人【一九】,陛下何故不宣示,付所司考实?陛下观诗书所载,岂有函容小人诞妄都不考实而能治者?不惟诗书如此,律上书『诈不实,徒二年』,日奏亦是。所以如此,人主当爱日故也。寸阴可惜,乃以听小人诞妄之故弃日,臣诚为陛下惜之!陛下治身比尧、舜,实无所愧,臣诚无复可以论谏,至于难任人,疾谗说,即与尧、舜实异。如市易司非吕嘉问,孰敢守法不避左右近习!非臣,孰敢为嘉问辨明以忤近习!且市易事亦颇为劳费精神,正以不欲背负所学,为天下立法故也。若每每忤圣意【二○】,而又召致近习谗毁,乃作扰害百姓之事,不知臣欲以此何为【二一】?以为名则不善,以为利则无获。陛下试察臣所以区区为此者何意?」上曰:「何故士大夫言不便者甚觽?」安石曰:「士大夫或不快朝廷政事,或与近习相为表里。今大小之臣,与近习相表里者极有,陛下不察尔。自古未有令近习如此,而能兴起治功者。陛下欲知近习之害政不难,但观朝廷小大之臣以不敢犯义之故,不避近习者能有几人?若使异时在廷之臣皆莫敢忤近习,表里架合,更相庇覆以欺陛下,臣恐致乱不难也。」

  甲寅,赐龙图阁直学士、秦凤等路都转运使蔡延庆诏奖谕。初,王韶自熙州入朝,延庆权领州事,会元夕张灯,西贼乘间伏兵北关下,遣贺英等二十九人伪来请降,与木征先遣刺事人王遂等合谋,将举火为内应。延庆觇知,斩首以儬,北关伏兵惶扰遁去。事闻,故有是命。  诏殿侍、散直充指使、巡检及缘边把托及七年,教押军队及十年,委官吏保明,牒殿前司磨勘,奏转三班差使。  诏三司以发运蕃息到钱物于合属处别项封桩,以备朝廷移用。  判司农寺吕惠卿言:「本寺主行常平、农田水利、差役、保甲之法,而官吏推行多违法意,及元法措置未尽,欲榜谕官吏、诸色人陈述。其官司违法事,并从本寺按察。」从之。七月二十七日惠卿又有申请,大抵类此。魏泰东轩录云:熙宁已来,凡近臣有夙望者【二二】,同列忌其进用,多求瑕累以沮之,百端挑动,以惑上听。曾子宣罢司农也,吕吉甫代之,遽乞令天下言司农未尽未便之事。张粹明罢司农【二三】,舒亶代之,则纳丞、簿言【二四】,不了事件甚觽。又河北、陕西、河东为帅者,各务矜功徼进,往往暴摘边事,污蔑邻帅,得罪,则边功在己也。此风久矣,而熙宁、元丰最为甚也。三年五月十七日,惠卿判司农,今年二月一日,兼判司农。记闻:苏□【二五】云曾布改助役为免役,吕惠卿大恨之。当考。食货志云:司农言:「始议出钱助民执役,今悉募充,请改助役为免役。」制可。系之邓绾劾李瑜前,恐志误。已附三年九月八日,当徐考。

  乙卯,太子中允、崇文院校书、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锷【二六】直集贤院,仍升一任。缙云县尉、制置泾原秦凤路军马粮草司勾当公事郭逢原循一资,仍堂除差遣。供备库副使贾显、内殿承制张济各升一任。以编修三司暣令及诸司库务岁计条例成也。  太常博士、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向宗儒,太常丞、集贤校理、检正中书吏房公事蒲宗孟减磨勘二年,黄岩县主簿、崇文院校书曾肇循一资。宗儒以编修大宗正司敕、宗孟以八路暣、肇以将作监暣成也。  诏三司以永兴军等路所铸折二钱十万缗付秦凤等路转运司,备熙河支用。四年三月十四日当

  权三司使曾布、判司农寺吕惠卿言:「臣等出使河北,看详边储【二七】,仰给便籴,自来措置无术,胥吏专斗,厚取贿赂,而又官阙见钱及时收籴。若朝廷借以一年籴本,明给吏禄,绳以重法,其籴官亦以所籴石斗次第给赏,于事为便。乞与本路当职官司详定条约以闻。」从之。

  诏澶、卫二州,自今如河北饥民流移过河,月具数以闻。

  丙辰,辽主遣林牙兴复军节度使萧禧来致书,见于崇政殿。书曰:「爰自累朝而下,讲好以来,互守成规,务敦夙契。虽境分二国,克保于驩和;而义若一家,共思于悠永【二八】。事如闻于违越【二九】,理惟至于敷陈【三○】。其蔚、应、朔三州土田一带疆里,祗自早岁曾遣使人止于旧封,俾安铺舍,庶南北永标于定限,往来悉绝于奸徒。洎览举申,辄有侵扰,于全属当朝地分,或营修戍垒,或存止居民,皆是守边之冗员,不顾睦邻之大体,妄图功赏,深越封陲。今属省巡,遂令案视,备究端实,谅难寝停。至于缕细之缘由,分白之事理,已具闻达,尽合拆移【三一】,既未见从,故宜伸报。爰驰介驭,特致柔缄,远亮周隆,幸希详审。据侵入当界地里所起铺形之处,合差官员同共检照,早令毁撤,却于久来元定界至再安置外,其余边境更有生创事端,委差去使臣到日,一就理会。如此,则岂惟疆埸【三二】之内不见侵踰,兼于信誓之间且无违爽,兹实便稳,颛俟准依。」

  先是,执政多以为萧禧来,必复求关南地。王安石曰:「敌情诚难知。然契丹果如此,非得计,恐不至此。此不过以我用兵于他夷,或渐见轻侮,故生事遣使,示存旧态而已。既示存旧态而已,则必不敢大段非理干求,亦虑激成我怒,别致衅隙也。」禧书未拆【三三】,上犹以为疑,安石谓必无它,或是争河东疆界耳。及拆书果然,上谕禧曰:「此细事,疆吏可了,何须遣使?待令一职官往彼计会,北朝一职官对定,如何?」禧曰:「圣旨如此即不错。」上问禧复有何事?禧言:「雄州展托关城,违誓书。」上曰:「誓书但云不得创筑城池,未尝禁展托,然此亦细事,要令拆去亦可。」禧曰:「北朝只欲南朝久远不违誓书。」上曰:「若北朝能长保盟好,极为美事。」又问禧复有何事?禧曰:「无他事也。」此据王安石日录【三四】,乃萧禧初对时事,实录于禧辞日方书之,未知孰是,今两存,俟考实,削一处。据苏辙龙川略志【三五】,则禧初至时,上既面谕之矣。事见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张方平墓志云:萧禧至,以河东疆事为辞,上复以问公,公曰:「嘉佑二年,敌使萧扈尝言之,朝廷讨论之详,命馆伴王洙诘之,扈不能对。录其条目付扈以归。」因以賋上之。禧当辞,偃蹇卧驿中不起,执政未知为言,公班次二府,因朝,谓枢密使□充曰:「禧不即行,使主者日致馈而勿问,且使边吏以其故檄敌中可也。」充奏用其说,禧即日行。按方平六年十二月知陈州,七年十月徙南京过阙,萧禧初来,方平盖未尝在朝也。恐墓志误,或指禧再来时则可。

  上批:「方农事时,秦凤路多起义勇以妨田作。将来谷价踊贵,边粮愈难计置,可指挥张诜如自京差发兵马至本路,即先放散义勇令归。」  诏河北、河东、陕西、京东西、淮南路转运司具辖下已得雨州军以闻。朱史以此事小削去,是未知春秋「闵雨」之义也,今复存之。

  戊午,诏工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缀中书省班,立起居舍人下。

  又诏开封府今日以前见欠丝铜钱,并除之。王安石因辨市易事言「自熙宁五年至今罚铜者,凡千数百人,开封府不能催纳了当,又不依条矜放,极为扰人」故也。

  权河北西路转运使【三六】刘航言,自冬以来颇愆雨雪,乞遣中使于曲阳大茂山真人洞投龙以祷,从之。

  两浙路察访沈括言:「泗州都盐务免纳船户,而以官盐等第敷配,并给历抑配居民、寺观,违法。」诏淮南东路转运提举盐事司根治以闻。后实有抑配状,而官已罢去,获免。

  手诏:「闻齐、郓等州比多盗贼,转运、提刑司并不具奏闻。可令速体量督责捕盗官严行追捕,其阙食人户亦多方谋所以赈济之。」新本以事小削去,今从朱本。

  先是,上批问王安石:「取免行钱太重,人情咨怨,至出不逊之言,卿还闻否?」是日,安石与辅臣皆对,欲留身白上,会进呈取索免行文字,上又具道所闻。安石曰:「前御史盛陶亦言【三七】,此臣曾奏请令陶计会市易司,召免行人户问其情。愿,即令出钱;若不愿,即令依旧供行。如此则不须更听浮说。」上言:「如此问不得,见说匹帛行旧有手下抱缊角人,今亦尽收入行。」安石曰:「此事臣所未曾勘会,恐未必有也。法固有不及处,须因事修改,乃全无害。若果有害,惟当立法限定钱数,不许更增足矣。」上曰:「市易,如米麦之类能平价便民,固好;其他细微须害细民,缘市易务既零卖,即民间零卖不得。」安石曰:「此事亦不然,细民必资于大姓,大姓取利厚,故细民收利薄,今官收利薄【三八】,即细民自得利,岂有害细民之理。」上曰:「近臣以至后族无不言不便,何也?两宫乃至泣下,忧京师乱起,以为天旱更失人心如此。」安石曰:「近臣不知谁为悉力?朝廷有所闻,必考覆事实,欲以开陛下聪明者,但听诸不逞所说即以上闻耳。且其用意多,端在陛下聪明考察,陛下但明示姓名付中书,令对定虚实,即人自莫敢妄言,陛下所闻皆是实事。如其不然,即日昃坐朝,但为崇长欺谩,令政事日坏有何补!如后族即向经自来影占行人,因催行免行新法,遂依条收入。经尝以牒理会,不见听从。又曹佾赊买人木植不还钱。太后殿内勾当修曹佾宅,内臣却伪作曹佾宅干当人状云,被市易强买,已定下木植。及勾到客人,乃云但有曹侍中已赊买过木植不还钱,即无曹侍中已定木植,却卖与市易司。吕嘉问具此牒送开封府勾曹佾干当人,乃云元不曾过状。根究得此状,乃是太皇太后合臣伪作姓名过状,诬告市易司官员,开封府但牒市易司照会而已,元不曾行遣此内臣等罪过。陛下试观此两事,即后族何缘不结造语言?吕嘉问典领市易司,与开封、三司据法争职事,三司、开封皆所不悦。又以职事犯忤都知、押班、御药非一事,陛下试思吕嘉问如此何意?若为身计即大不便,但顾礼、义、廉、鯭,不欲以利疚于回邪故也。果其用心如此,不知何故却欺罔朝廷,专以害人为事?且既与内外觽人乖违如此,不知如何却作得欺罔事?凡作欺罔,即先须交结陛下左右,外缔朋党,然后能遏塞人论议,不知如吕嘉问所为,能遏塞人论议否?」冯京曰:「行人初闻人说不投状有罪,便争投状,后来见投状出钱细碎,却多不收。」安石曰:「冯京所言非人情,京师行人尽狡猾者,如何并不计经久利害,但闻人说遂争投状乎?」京曰:「人皆如此言。」安石曰:「凡士大夫不逞,以冯京为归,故冯京独闻此言,臣未尝闻此言也。」上曰:「见说中书亦尝案问市易事。」安石曰:「案问非一,然终不见市易有违法害民事,所以奏对敢保任其无他。」上曰:「出钱至少者可放。」安石曰:「若一一根究见人情便否?然后陛下特蠲除下户,岂非人所甚愿者。」上曰:「善。」觽退,安石独进曰:「陛下左右前后殊无亲臣,不知不顾利害肯为陛下尽言情实以补陛下聪明者为谁?」上曰:「如此人诚难得。」安石曰:「如此人诚难得,陛下果好信,即人孰不欲用情为善;陛下不好信,即虽忠信之人亦且随时暂易,又况素行浅薄者。」因言:「李宪庇景思立数有大罪,陛下不治;皮公弼交结内臣,开河无状,得罪甚薄。」又言:「三司、开封府于近习事,辄挠法容之,故不为近习所谮,免谴怒。然则陛下喜怒赏丝不以圣心为主,惟左右小人是从,如此何由兴起治道?唐二百年危乱相承,岂有他故,但以左右近习扰政而已。臣以衰晚之年,备位于此,若陛下但如此,即臣虽夙夜勤劳,何能有补?臣非私畏陛下左右议论,故出此言,诚以害陛下国家大计故尔!若臣有罪,亦不待此辈敷陈,臣同列必不肯掩覆也。臣自初得见陛下,即论奏以为小人有言不可信,但当一一考实,若欺罔即加之罪罚,然后天下情实毕陈于前。臣之言,岂欲闭塞陛下聪明令人不敢言,但欲令人不敢妄言尔。」

  己未,秘书丞、集贤校理兼同修起居注章惇为起居舍人、知制诰。惇坚辞至五六,上命改右正言充职。

  都官员外郎、检正中书户房公事熊本为刑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

  诏:「户绝庄产委开封府界提点刑狱司提辖,限两月召元佃及诸色人实封,投状承买。逐司季具所卖,关提举司封桩,听司农寺移用,增助诸路常平本钱。」

  同知审官东院邓润甫,乞以京东十七州选官四员各分定专管勾方田。今欲先差著作佐郎、知费县张锷,前建昌军录事参军刘源分定州县,三年为一任。从之。旧纪于己未书:诏民田疆界不明,租赋不均,立方田法。新纪亦于己未书立方田法。案食货志,则方田始自五年八月矣,两纪皆误,已具五年八月末注。四月二日、四日、六日,十月三日,当考。

  先是,上欲赦以救旱灾,佥谓一岁三赦非宜。是日,上复欲赦,王安石曰:「汤旱以六事自责,首曰『政不节欤』,若一岁三赦,即是政不节,非所以弭灾也。」乃已。

  王安石进呈市易改免行文字白上曰:「已令吕嘉问等具析如圣旨所谕事,仍乞陛下择可信内臣,令躬亲体问行户。如有不同,即乞降付中书推见指实。」且曰:「陛下昨宣谕两宫忧致乱,臣亦忧致乱。然所忧致乱之由,乃与两宫所忧适异。诗曰:『乱之初生,僭始既涵。』臣之所忧乃在于此,陛下试思诗书之言不知可信否【三九】?如不可信,即历代不当尊而宝之,开设学校以教人,孔子亦不当庙食。如其可信,即乱之生乃实在此。齐威王三年不治国事,一旦烹阿大夫,即举国莫敢不以情实应上,国遂治,兵遂强。僭之生乱弱,信之生治强,如此,愿陛下熟计。」上欲减省行人所纳免行钱,安石曰:「下户已自减省不少,若更减省,不知却令何人出钱给吏禄?」上令除吏禄钱外减省,安石曰:「如此固善,然谓免行钱非人愿、扰人,即非事实。」上曰:「京师人素优幸,分外优饶之亦不妨。」安石曰:「如此,即是陛下聪明为左右所蔽,实未知京城百姓疾苦。臣曾雇一洗濯妇人,自言有儿能作饼,缘行例重,无钱赔费,开张不得。未出免行以前,大抵如此,其为官司困扰百端,陛下乃以为优幸,今尽为除去。如此事却赋吏禄,禁以重法,令不得横扰,乃反为不如未立法以前,盖陛下为左右所蔽,故有所不察尔。」陈瓘论曰:京师者,万国之本也。吕嘉问欲取免行钱,以扰京师之民,神考欲减省之,以安京师,而安石对曰:「如此,则是陛下聪明为左右所蔽,实未知百姓疾苦。」夫优饶京师,而谓之不知百姓疾苦者何哉?唐德宗不恤京师之民,陆贽先事进言曰:「聚敛之法,毂下尤严,贵而不见优,近而不见异,其为愤戚,又甚诸方。诛求转繁,庶类恐惧,兴废无已,髃情动摇,朝野嚣然,而京邑关辅不宁矣。」呜呼!唐有贤臣,而德宗不能听,神考有圣训,而安石不肯顺,可为流涕也已。

  上又患置官多费用,安石曰:「凡创置官,皆须度可以省费兴治乃创置,如将作监即但用诸置局处食钱,已足养创置官,而所省诸费固不胜数。如帐司即一岁磨勘出隐陷官物,少亦数倍,其他置官类此,岂得为冗。」上曰:「即如此,何故财用不足?若言兵多,则今日兵比庆历中为极少。」安石曰:「陛下必欲财用足,须理财,若理财,即须断而不惑,不为左右小人异论所移,乃可以有为。」上曰:「古者什一而税足矣,今取财百端,不可为少。」安石曰:「古非特什一之税而已,市有泉府之官,山林、川泽有虞衡之官,其絘布、总布、质布、廛布之类甚觽。关市有征,而货有不由关者,举其货,罚其人。古之取财,亦岂但什一而已。今之税,亦非重于先王之时,但不均,又兼并为患耳。」陈瓘论曰:神考曰:「古者什一而税足矣。」安石对曰:「古非特什一而已。」其对如此,为必须理财故也。必须理财,乃熙宁元年语也,为政七年,尚守此语!而神考反复折难,稽什一之法,以百姓不足为虑,以取民百端为戒。臣着之,以见神考爱民之本意,而又于理财论其本末。

  庚申,诏河东、永兴、秦凤等路管勾常平官,遇有阙,依河北路提举司奏举。

  上批:「熙河路经略使王韶见领兵在外,闻折博务官见权知州,可令秦凤等路都转运使蔡延庆且权州事。已差通判亦速令赴任。自今如知州领兵在外,并令监司官权管。」

  诏:「京城门外草市百姓亦排保甲,闻多是城里居民逐利去来,今为保伍,人情非所便安,况又不习武艺,排之亦无所用,可速罢之。」

  诏:「荆湖、川、广近边州军保丁,候教成即免籍,定土丁。其余州军土丁,并依旧人数注籍教阅。」  赐永兴军等路转运司所铸折二钱十万缗,以备夏籴、冬衣、郊赏等费。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赐岷州修城防托禁军特支钱有差。  辛酉,诏翰林学士承旨韩维、知开封府孙永据详定行户利害所供行户投行事,追集行人体问,诣实利害以闻。于是王安石以吕嘉问等具析条件并案牍进呈,曰:「此皆百姓情愿,不如人言致咨怨也。」上曰:「韩维极言此不便,且云,虽取得案牍看详亦无补。」安石曰:「维既有此言,欲差孙永同维集觽行体问。」上从之。前此嘉问等尽括行户,细碎无所遗。已而有诏详定所更勿遣人体问,自贫下行特减钱一万缗。维等言:「方集觽行体问利害,全系纳钱多寡,须埙臣等见得的确,合减分数,别降指挥。今如此,则是吕嘉问等所定有得而臣等所言为不足信,伏乞改命可信之人,使毕其事。」诏维等依前降指挥,速体问结绝。

  初,议者多谓朝廷既知行役之弊,当即罢省,不可更令出钱。而详定所奏:「朝廷所以许民间输直免行者,盖人情无不欲安居乐业而厌于追扰,若一切罢去,则无人祗应。又公人禄廪素薄,不免有求于行人,非重法不能禁。以薄俸申重法,则法有时而不行;县官为给,则三司经费无穷【四○】。今取于民薄,而公人各知自重,不敢冒法,此所以使上下交济,臣等推行之本意也。议者乃谓既知行役重,当为除去,不可敛钱。此殆不然,民未尝不畏吏,方其以行役触罪苦,虽欲出钱,亦不可得。今公人之禄可谓厚矣,然窃闻未比昔日于民间所得之半。今本司收免行钱,计所入,尚不足以偿朝廷因行户事增录行仓法处料钱,则不惟公人不得如向来诛求之半,而民间所出又未及增禄之半。以此推穷,孰便孰不便,较然可见。今略具司录司、左右军巡院、杂卖场、左藏库、内藏库、内香药库、内东门司上项八处公人,系自来于行户及请纳人处乞取钱物。今朝廷先以坊场、市例钱禄吏,于见在免行钱拨还外,已少二千八百余贯【四一】,今又蒙朝廷减放钱一万缗,计每岁亏官一万二千八百余贯。若其余三司、开封府并在京百司乞取行人钱物,犹不在此,可见民间所输不多矣。」

  奏至,诏令送体问所。体问所寻奏称,糠米等行乞不纳钱,依旧祗应。而详定所奏,以为昨米行有当旬头曹赟者,以须索糯米五百石不能供,至雉经以死。

  又言:「臣等窃知近日体问所勾集行人,内有言情愿祗应。议者乃谓行人既欲祗应仍旧,则从前不愿纳钱可知。此又不然,缘本所未置局立法以前,三司等处未尽行仓法,虽杂买务未支一色见钱,官司置买公用及供家之物,承例行下时估【四二】,虽无添减,亦须逐旬供申。又官物不限多少,并差行人看验,自免行后来买卖造作,不得下行看估,委自市司,如此之类甚多,无非自来骚扰。今若许以官司依旧行仓法,除去自来烦扰却与免出钱,仍旧祗应,则行人孰不为便者,然恐非朝廷委维等体问之意。」后卒罢维等议。此段参取朱、墨二史并日录修定,吕嘉问【四三】等奏,有不通处,当求别本校正之。新史全用墨史,一字不改易也。

  三司言:「河北路有铜五十七万九千九百余斤,锡九千八百九十余斤,及市易务于榷场卖铜皆百万斤。」诏河北西路转运司相度,若以两路见在铜锡铸钱,即当何处置监,具利害比较本息以闻。后诏卫州置黎阳监,岁铸钱三万五十缗【四四】。三月十八日。

  壬戌,命权判三司开拆司、太常少卿刘忱河东路商量地界,知忻州、礼宾使萧士元,检详枢密院兵房文字、秘书丞吕大忠,同商量地界。纲要云:会其臣枢密副使萧素等于代州境上,共议之。忱子襄州司户参军唐老随行,书写机宜文字。大忠言:「窃闻敌主孱懦,朔、应诸州久不知兵,习以畏战。可遣谍者游说,以挠其谋,迁延数年,缮我边计,因彼衅隙,乃可得志。其余诸羌,可以传檄而定。其合召募钱帛,乞下经略司应副,委臣称事优给。如商量地界未定或敌使未至,乞臣以点检为名,因于河外召募。」从之。仍下河东转运司支钱二千缗,如须金帛,于数内给。邵氏闻见录云:熙宁七年春,契丹遣泛使萧禧来言,代北对境有侵地,请遣使同分画。神宗许之,而难其人,执政议遣太常少卿、判三司开拆司刘忱为使。忱对便殿曰:「臣受命以来,在枢府考核文据【四五】,未见本朝有尺寸侵敌地。且雁门者古名限塞【四六】,虽跬步不可弃,奈何欲委五百里之疆以资敌乎!臣既辱使指,当以死拒之。惟陛下主臣之言,幸甚。」帝韪之。忱出疆,帝手暣曰:「敌理屈则忿,卿姑如所欲与之。」忱不奉诏。以秘书丞吕大忠为副使,命下,大忠丁家艰,诏起复,未行,忱亦使回。敌又遣萧禧来,帝开天章阁,召执政与忱、大忠同对资政殿,论难久之。帝曰:「凡敌争一事,尚不肯已,今两遣使,岂有中辍之理。卿等为朝廷固惜疆境诚是也,然何以弭患?」大忠进曰:「彼遣使相来,即与代北之地,若万一有使魏王英弼者来求关南之地,则如何?」帝曰:「卿是何言也!」大忠曰:「陛下既以臣言为不然【四七】,今代北安可启其渐。」忱曰:「大忠之言,社稷大计,愿陛下熟思之。」执政皆知不可夺,罢忱为三司盐铁判官,大忠乞终丧制。大忠事,国史略有之,忱事,绝无闻,当考。

  王韶言:「河州近城川地招汉弓箭手外,其山坡地招蕃弓箭手,每寨三、五指挥,以二百五十人为额,人给地一顷,蕃官两顷,大蕃官三顷。仍募汉弓箭手等为甲头,候招及人数,补节级人员【四八】与蕃官同管勾。自来出军,多为汉兵盗杀蕃兵以为首功,今蕃兵各愿于左耳前刺『蕃兵』字。」从之。元佑元年三月二十八日,罢提举熙河等弓箭营田蕃部司。

  初,吕嘉问以户部判官提举市易务,挟王安石势,陵慢三司使薛向,且数言向沮害市易事,安石信之。其实向于嘉问未尝敢与之校曲直,凡牙侩市井之人有敢与市易争买卖者,一切循其意,小则笞责,大则编管。嘉问自知不直,虑间己,故先以沮害加之,使其言不信于安石。市易本隶三司,而嘉问气焰日盛,三司固多出其下。及曾布代向为三司使,素知嘉问骄恣,怀不能平,又闻上数以市易苛细诘责中书,意欲有所更张,未得间也。  是月丁巳,上夜降手札赐布曰:「闻市易务日近收买货物,有违朝廷元初立法本意,颇妨细民经营,觽语諠哗,不以为便,致有出不逊语者,卿必知之,可详具奏。」布先受命察访河北,辟魏继宗为察访司指使,继宗实监市易务,嘉问自初建议以至其后增损措置,莫不与闻。布因召继宗问之,继宗愤惋自陈,以谓市易主者榷固掊克,皆不如初议,都邑之人不胜其怨。布遂携继宗见安石,具言曲折,安石责继宗曰:「事诚如此,何故未尝以告安石?」继宗曰:「提举日在相公左右,何敢及此。」提举,谓嘉问也。安石默然。布谓安石曰:「布翌日当对,欲悉以此白上。」安石诺之。

  辛酉,布对于崇政殿,具奏所闻于继宗者【四九】,曰:「嘉问等务多收息以干赏,凡商旅所有,必卖于市易,或市肆所无【五○】,必买于市易。而本务率皆贱买贵卖,重入轻出,广收赢余,诚如继宗所言,则是挟官府而为兼并之事也。」上览之矍然,喜见于色,问布曰:「王安石知否?」又问:「安石以为如何?」布皆对以实,且言:「事未经覆案,未见虚实。」上曰:「朕久已闻之,虽未经覆案,思过半矣。」谕布姑留札子于榻后。布又言:「所召问行人,往往涕咽,陛下以久旱焦劳,诚垂意于此,足以致雨。」上曰:「必欲考见实状,非卿莫可。」布曰:「臣虽罢软,不敢不尽力。」上曰:「如此,则却取札子付中书。」

  布始得对,方待次,安石先奏事,上谓安石曰:「曾布言市易不便,知否?」安石曰:「知之。」上曰:「布言如何?」安石曰:「布今上殿,必自言。」遂留身白上:「市易事,臣每日考察,恐不致如言者,陛下但勿仓卒,容臣一一推究,陛下更加覆验,自见曲直。若陛下为觽毁所摇,临事仓卒,即上下协力,承望为欺,恐致忠良受枉。」上曰:「布言此,何故?」安石曰:「布与嘉问不相足,争互牒事亦可见。」上曰:「布或缘与卿素亲厚,故如此。」安石曰:「臣不敢逆料人情,但依实考验事情,要见曲直而已。」因言:「备位久无补时事,不能令风俗忠厚,幸陛下早改命,臣久如此,必负陛下寄托。」布所言既送中书,是夜上批问安石:「恐嘉问实欺罔,非布私忿移怒【五一】。」安石具奏,明其不然。于是有诏令布与吕惠卿同根究市易务不便事,诣实以闻。大抵安石意主嘉问,不以布所言为是,故使惠卿居其间也。

  他日,安石又言:「乡者开封、祥符两县人三日拥门,求请常平钱不得,而朝廷之上方争论抑配不已,陛下亦疑其事,乃即位之初也。今陛下即位已久,言市易事乃复如此,足以观风俗之如故也。」

  刑部员外郎、集贤校理窦卞,太子中允、集贤校理兼史馆检讨沈括,并同修起居注。

  癸亥,辽使萧禧辞于崇政殿,上面谕:「蔚、应、朔三州地界,俟修职官与北朝职官就地头检视定夺。雄州外罗城,乃嘉佑七年因旧修葺,元计六十余万工,至今已十三年,纔修五万余工,即非创筑城隍,有违誓书,又非近年事也。北朝既不欲如此,今示敦和好,更不令接续增修。白沟馆驿亦俟差人检视,如有创盖楼子箭窗等,并令拆去,创屯兵级并令抽回。朝廷自来约束边臣不令生事【五二】,如昨来赵用擅入,全属北朝地分,雄州职官十余人并已停降。今来郭庠侵入,全属南界地分,兼先放箭射伤巡人,理须应敌。况北朝近差巡马,已是创生事端。其郭庠事并其余细故,并循常例,别无违越,无可施行。」禧奉诏而退。

  投以报书曰:「辱迂使指,来贶函封,历陈二国之和,有若一家之义。固知邻宝,深执信符,独论边鄙之臣,尝越封陲之守【五三】,欲令移徙以复旧常。窃惟两朝抚有万宇【五四】,岂重尺土之利,而轻累世之驩。况经界之间,势形可指,方州之内,图籍具存,当遣官司,各加覆视。倘事由夙昔,固难徇从,或诚有侵踰,何□改正。而又每戒疆吏,令遵誓言,所谕创生之事端,亦皆境候之细故。已令还使具达本国【五五】,缅料英聪,洞垂照悉。」翰林学士吕惠卿之辞也。吕惠卿撰国书,此据密院时政记,惠卿集载此国书,「具达本国」下有「自今以还,凡此之类,只委守臣之移檄,免烦使节之交驰。庶邦好之不渝,亦民疑之交释」六句,与此不同。当是密院削去,其详见八年四月五日注。吕惠卿家传:契丹遣泛使萧禧要求地界,傲慢无礼,当遣不辞,中书、枢密院议,欲移檄本国施行。惠卿押赐筵,乃上疏曰:「切闻使臣此来,颇甚骜慢,朝廷有意督过之。臣愚谓敌人讲和垂七十年,岁赐金帛以数十万计,虽违首足上下之义,犹得以大事小之权。今陛下圣德光充,神武独运,西覆洮、陇,南平荆蛮,彼以无事坐受数十万之赐于中国,则其势不能不震迭。故因使人辄争小事,示无所畏而为自安之谋,其状可见矣。为今之计,莫如一切置而不问,乃所以深制之之术也。何以言之?汤之事葛也,无牺牲则遗之牛羊,无粢盛则使亳觽往为之耕,及其可征也,一举而葛服。冒顿之平东胡也,求宝马则与宝马,求阏氏则与阏氏,东胡愈骄不为备,乃袭而灭之。盖翕张胜败之势,有至于必然者,虽冒顿犹如此也。今朝廷之于北敌,诚不失旧好,不当无事而使之疑,苟有经营镇抚之心,不当先事而使之知,故臣以为一切置而不问。伏惟陛下恢天地之量,法成汤之智,以朝廷中国之未治为忧,而不以契丹之未服为患,则圣人有不怒,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者此也。」上赐手诏曰:「得卿奏论,方今朝廷当遇契丹之宜,悉如卿之言,深符朕意。政臣欲令有司详数其傲慢之状,移檄敌中戒敕之,已令寝之矣。」后数日对,上曰:「前日文彦博等坚欲檄契丹责其使者,朝廷方多事,岂宜如此,得卿来奏,助朕多矣。」此据惠卿家传增入,当考。彦博此时不预政事,答诏所问,又在八年四月,家传云云,必误。

  甲子,兵部郎中、天章阁待制韩缜假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为回谢辽国使。

  遣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谔减定在京诸门税额。司马光记闻云:郑侠言,新制使选人监京城门【五六】,民所赉物,无细大皆征之。使贫民愁怨。此事当考。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诏,合参照。

  上批:「闻都下米麦踊贵,可令司农寺发京仓常平麦【五七】,不计元籴价,比在市见卖之直量减钱出粜。」时米价斗钱百五十,已诏司农寺以常平米三十二万斛、三司米百九十万斛,平其价至斗百钱,至是又减十钱,益置官场出粜【五八】,民甚便之。

  乙丑,诏中书曰:「朕涉道日浅,晻于致治,政失厥中【五九】,以干阴阳之和。乃自冬迄今,旱暵为虐,四海之内,被灾者广。间诏有司,损常膳,避正殿,冀以塞责消变,历月滋久【六○】,未蒙休应。嗷嗷下民,大命近止,中夜以兴,震悸靡宁,永惟其咎,未知攸出。意者朕之听纳不得于理欤?狱讼非其情欤?赋敛失其节欤?忠谋谠言郁于上闻,而阿谀壅蔽以成其私者觽欤?何嘉气之久不效也?应中外文武臣僚,并许实封言朝政阙失,朕将亲览,考求其当,以辅政理。三事大夫,其务悉心交儆,成朕志焉。」翰林学士承旨韩维之辞也。

  先是,维对延和殿,上曰:「久不雨,朕夙夜焦劳,奈何?」维曰:「陛下忧闵旱灾,损膳避殿,此乃举行故事,恐不足以应天变。书曰:『惟先格王正厥事。』愿陛下痛自责己,下诏广求直言,以开壅蔽;大发恩令,有所蠲放,以和人情【六一】。」后数日又言:「近日畿内诸县,督索青苗钱甚急【六二】,往往鞭挞取足,至伐桑为薪以易钱货【六三】,旱灾之际,重罹此苦。夫动甲兵,危士民,匮财用于荒夷之地,朝廷处之不疑【六四】,行之甚锐;至于蠲除租税,□裕逋负以救愁苦之良民,则迟迟而不肯发。望陛下自奋英断行之,过而养人【六五】,犹愈于过而杀人也【六六】。」复请对面论,上感悟,即命维草诏。诏出,人情大悦。维本传云:诏出,人情大悦,是日乃雨。然实录不载是日雨,恐本传或有润饰,今不取。本传又云【六七】,有旨根究市易、免行利害,权住方田,编排保甲,罢议东、西川市易。按此诏未出,维已同孙永根究免行利害矣。权住方田、保甲等,见四月二日,特不当就此并书。会要三月六日有诏求直言,而实录无此【六八】,二十八日乃有此诏【六九】。一月不应两诏,或会要误也。

  知制诰王益柔言:「试将作监主簿麻皓年尝注孙、□二书及唐李靖对问,颇得古人意旨,兼自撰临机兵法,甚精当。欲望许进所注书,或可采录,乞加试用。」从之。李靖兵法世无全书,略见于通典,今对问出于阮逸家,或云逸因杜氏益之也。

  诏诸路安抚使司,许差机宜官【七○】出入提举训练义勇、保甲。

  上批:「比来流民往京西者,经过京师,恐无资粮,或致饿殍,可相度赈济。」中书言:「民既失业流移,道过京师,苟给以粮食,远近相传,来者不已,则难以周给,而近畿又未有兴工用觽之役以募之。臣等以为莫若诏流民所往州郡,募其少壮者充役,疾病老幼者则计口给食。」遂诏京西路监司官分定州军速检计,随处当兴大小工役,募流民给钱粮兴修。

  又诏:「河北、河东、京东西【七一】、荆湖、淮南、江南、福建、两浙、永兴、秦凤、梓州路灾伤州军,贼盗罪至死者减死决配发募;赃及二千以上刺配广南牢城,不满二千刺配千里外牢城;强□不杀伤人,元谋及下手人各依法【七二】,余刺配广南牢城。非阙食饥民,自依常法。令诸路转运司体量辖下灾伤州军,因阙食而为盗者,依暣断遣,毋得下司,候丰熟日缴纳中书。」

  斩内殿直行王进、康德于班门。本班长行长随【七三】告其给假逃背为盗,鞠之得实也。以随为右侍禁。

  王韶言:「是月甲寅,走马承受公事张佑赍暣字黄旗付本司,告谕熙河将士:『如能协力一心,用命破贼,广有斩获,当比收复河州,倍加酬赏。』士皆感奋,军声大振。」李宪传云:河州见急,宪趣驰至军【七四】。晨起帐中,张暣字黄旗告吏士曰:「此旗,上所赐也,视此以战,帝实临之。」士争奋用命。按王韶所言,乃张佑赍至,不知与宪所张,为一为二。  曾布既受诏同吕惠卿根究市易事,或为布言:「中书每以不便事诘嘉问,嘉问未尝不巧为蔽欺,至于案牍往往藏匿改易,如不惩革此弊,虽根究无以见其实。」布又闻嘉问已呼胥吏持案牍还私家隐藏更改,遂奏乞出牓以厚赏募告者。明日,二十六日。上批:「依奏付三司施行。」布即牓嘉问所居。又明日,二十七日。惠卿至三司,召魏继宗及行人问状【七五】,无一有异辞者。惠卿退,以继宗还官舍,诘布所以辟继宗为指使缘由,再三诱胁继宗,令诬布以增加所言。继宗不从,反具以告布。惠卿又遣弟温卿密造王安石言张牓事,且曰:「行人辞如一,不可不急治继宗,若继宗对语小差,则事必可变。」而嘉问诉于安石尤切,安石欲夜收张榜,左右白以有御宝批,乃止。

  是日,二十八日。惠卿以急速公事求独对,布亦具继宗所告曲折以闻,并言:「惠卿所见不同,不可共事,乞别选官根究。」未报,而中书建白,三司承内降当申中书覆奏取旨,乃擅出榜欲按治。诏官吏特释罪,其元批依奏指挥更不施行,榜仍缴纳中书。布论三司奏请御批,例不覆奏,且三司尝申知中书,虑无罪可放。寻有诏如布请,惠卿等愈侧目矣。

  注  释  【一】知虔州都官员外郎刘彝「虔」原作「处」,据下文及宋史卷三三四本传改。  【二】孙构「构」原作「桷」,据宋史卷三三一本传改。  【三】上又忧熙河城寨气势未相接「势」原作「道」,据阁本改。

  【四】申提举司体量诣实「诣」原作「指」,据阁本改。

  【五】多寡之数「寡」原作「募」,据阁本、活字本及宋会要食货六五之一四、六六之三七改。

  【六】馆阁校勘「馆阁」原作「阁门」,据阁本改。

  【七】履因求对「履」原作「上」,据阁本改。

  【八】二月原作「三月」,据阁本、活字本及本书卷二五○熙宁七年二月辛卯条李焘注改。

  【九】三边借职王尹按:宋低级武官有三班借职而无「三边借职」,疑此处「边」为「班」之误。

  【一○】浚川杷「杷」原作「把」,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九二河渠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七浚汴河改。  【一一】闭塞鱼肋河「闭」原作「开」,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四八熙宁六年十一月丁未李焘注改。  【一二】若不辍工「不」原作「下」,据阁本及宋史卷九二河渠志改。  【一三】要见本后如何具奏阁本「后」下有「来」字,于义较长。  【一四】大使臣原作「大臣使」,据阁本乙正。

  【一五】复增两浙预买紬绢十二万「复」字原脱,据编年纲目卷一九及文义补。

  【一六】劾罪以闻「劾」原作「效」,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七】须考问从前差役卖屋纳役钱孰多孰少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役法「屋」下有「赔填者与今卖屋」七字。疑是。

  【一八】赊粜糯米「粜」,疑为「籴」字之误。

  【一九】其言提汤缾亦令出钱必有人「其」原作「且」,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二○】若每每忤圣意原脱一「每」字,据阁本及同上书补。

  【二一】不知臣欲以此何为「此」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二二】凡近臣有夙望者「夙」原作「风」,据东轩录卷一○改。  【二三】张粹明罢司农同上书「农」下有「也」字。按此句与上句「曾子宣罢司农也,吕吉甫代之」为并列句,疑脱「也」字。

  【二四】则纳丞簿言「则」,同上书作「尽」;「簿」原作「薄」,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二五】苏□司马光纪闻卷一六同。按本书卷二一五熙宁三年九月乙未条李焘注引司马光日记作「苏衮」。下同。

  【二六】张锷本卷甲子条作「张谔」。  【二七】看详边储「看」原作「考」,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八】共思于悠永「共」原作「若」,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二、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契丹国志卷二○改。

  【二九】事如闻于违越「闻」原作「间」,据同上三书改。

  【三○】理惟至于敷陈「惟」,同上三书作「荬」。

  【三一】尽合拆移「拆」原作「折」,据上引宋会要及治迹统类改。

  【三二】疆埸「埸」原作「场」,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及契丹国志卷二○改。  【三三】禧书未拆「拆」原作「折」,据阁本、活字本改。下同。

  【三四】日录原作「目录」,据阁本改。  【三五】龙川略志「略」原作「别」。按下文「禧初至时,上既面谕之矣」两句,乃龙川略志卷四契丹来议和亲中语,故据改。

  【三六】转运使「使」原作「司」,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七】前御史盛陶亦言「言」原作「然」,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八】今官收利薄「今」原作「令」,据阁本改。

  【三九】不知可信否「否」字原脱,据阁本及文义补。  【四○】县官为给则三司经费无穷宋史卷三五五吕嘉问传,「给」下有「事」字,「无穷」作「有限」。  【四一】已少二千八百余贯「贯」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二】承例行下时估据下文「自免行后来买卖造作,不得下行看估」句,疑此处「行下」二字为倒文。  【四三】吕嘉问「吕」原作「召」,据阁本改。

  【四四】岁铸钱三万五十缗「十」,阁本作「千」。  【四五】在枢府考核文据「枢」下原衍「密」字,据邵氏闻见前录卷四、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删。又同上二书,「核」作「校」。

  【四六】且雁门者古名限塞「者」字与「限」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四七】陛下既以臣言为不然「不」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四八】补节级人员「节级」二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九○兵志,宋会要兵四之七、食货二之四补。

  【四九】具奏所闻于继宗者「具」原作「且」,据阁本及治迹统类卷二二熙宁元佑议论市易、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五○】或市肆所无「市」上原衍「非」字,据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九删。

  【五一】非布私忿移怒「私」原作「沿」,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五二】朝廷自来约束边臣不令生事「自」原作「己」,据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三、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改。又「朝廷」上宋会要有「郭庠事」三字。

  【五三】尝越封陲之守「陲」原作「邮」,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三、契丹国志卷二○改。

  【五四】窃惟两朝抚有万宇「宇」原作「守」,据阁本及宋大诏令二三一答契丹国书、宋会要蕃夷二之二一、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朝议契丹地界及上引契丹国志改。  【五五】具达本国「国」,阁本及上引宋会要、宋大诏令、契丹国志作「因」。

  【五六】监京城门「京」原作「禁」,据阁本及涑水纪闻卷一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改。

  【五七】可令司农寺发京仓常平麦「京」原作「寄」,据治迹统类卷一二神宗圣政改。「麦」,阁本及上引涑水纪闻、宋史全文卷一二均作「米」。

  【五八】益置官场出粜「益置」原作「并至」,据阁本及上引治迹统类改。

  【五九】政失厥中「政」原作「致」,据阁本及宋大诏令卷一五四政事、宋会要帝系九之一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改。

  【六○】历月滋久「月」,上引宋大诏令、宋会要作「日」,疑是。

  【六一】有所蠲放以和人情「所」字原脱,据宋史全文卷一二、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一圣德补。

  【六二】督索青苗钱甚急「钱」原作「者」,据宋史卷三一五韩维传改。

  【六三】以易钱货「货」原作「贷」,据阁本及同上书改。

  【六四】朝廷处之不疑「处」原作「虑」,据同上书及编年纲目卷一九改。  【六五】过而养人「而」,宋史卷三一五韩维传及上引编年纲目作「于」。  【六六】犹愈于过而杀人也同上二书作「犹愈过于杀人也」。  【六七】本传又云「又」原作「反」,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下改。

  【六八】而实录无此「无」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六九】乃有此诏「乃」原作「又」,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及文义改。  【七○】机宜官「官」字原脱,据阁本补。

  【七一】京东西阁本作「京西」。

  【七二】元谋及下手人各依法「法」原作「发」,据阁本、活字本改。  【七三】长随阁本作「傅随」。

  【七四】宪趣驰至军「驰」原作「治」,据阁本及宋史卷四六七李宪传改。

  【七五】召魏继宗及行人问状「召」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五五吕嘉问传、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补。

卷二百五十二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四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二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夏四月己巳,中书言:「在京免行钱,欲令元详定官于贫下行人名下特减万缗,仍免在京市例钱二十以下者。开封府界并诸路今年旱灾约及五分处,欠负官物元非侵盗,并权停催理。灾伤州县未决刑狱,委监司选官结绝,杖以下情轻听赎,贫乏者释之。劝诱积蓄之家赊贷钱谷,虽有利息,丰熟日官为受理。其流民所至,检计合兴工役,给与钱粮兴修,如老小疾病,即依乞丐人例。其在京诸门减定税额,内小民贩易竹木、芦□、羊毛之类,税钱不满三十者权免。」从之。

  先是,手诏应灾伤路分,编排保甲、方田造簿、淤田及应有见差夫处并权罢,候农隙丰熟日别奏取旨。上以久旱,忧见容色,每辅臣进见,未尝不叹息恳恻,欲尽罢保甲、方田等事。王安石曰:「水旱常数,尧、汤所不免。陛下即位以来,累年丰稔,今旱暵虽逢,但当益修人事,以应天灾,不足贻圣虑耳。」上曰:「此岂细故?朕今所以恐惧如此者,正为人事有所未修也。」于是中书条奏,请蠲减赈□。

  翰林学士吕惠卿言:「奉诏与曾布同根究市易事,勾集行人照证,而有臣未到以前布所取状,臣恐当再行审覆,乞下开封府暂追赴臣处供析,即更不禁系。」中书欲依惠卿所乞施行,上批:「可令布、惠卿一处取问,所贵不致互有辞说。」三司既收牓放罪,上复以手札赐布,令求对。布即具陈行人所诉,并疏惠卿奸欺以闻。时三月晦也。

  又时布对于延和殿,上慰谕久之,因曰:「惠卿诚不可更共事。」布亦固求罢,上不许,但勉令尽力。布又陈薛向编管无罪牙人事,上恻然咨叹曰:「此事朕与有罪,当时失于详究,便令依奏,今已无及,惟当速释之耳。」布言:「编管人情轻,一期即放逐便,其人皆已放还矣。」上颇悦。布又言:「三司枉徇市易,决责商贾不一。」上曰:「他日可一一检取进呈。」时上意犹必欲按治【一】,而王安石卒不肯舍惠卿用他官。惠卿奏请审覆,盖谋独变此事也。上疑焉,故仍以付两人。

  上批:「久旱,可选日差官再祈郊庙、社稷,及分祷宫观、寺院。」

  诏州学已差教授处,管下有书院并县学旧有钱粮者,并拨入本学,补试生员,选差职掌,余官毋得干预。从国子监请也。

  庚午,诏置疏浚黄河司。差虞部员外郎、提举大名府界金堤范子渊,都大提举疏浚黄河口自卫州至海口。又以卫尉寺丞李公义为勾当公事。先是,王安石以浚川杷法下大名府路安抚司,安抚司令子渊与通判、知县共试验之,皆言其法不可用。安石必使用之,子渊亦不敢违。子渊二十五日奏疏浚二股及清水镇河,皆言用浚川杷,此据实录。会子渊以事至京师,安石问子渊,浚川杷法甚善,何故顷言其不可用?子渊即对曰:「此诚善法,但当时同官议不合耳。」安石大悦,遂专置浚川司,命子渊领之,仍以公义为属。此据记闻,仍采实录前后所书,略加删润,使不相抵牾。公义,初见六年十一月八日,又见七年三月十一日。  子渊言:「今创置司局,合具条约、应疏浚河道合用人船,并下本地分都大司于诸埽差拨;如船不足,即乞从本司移牒于三门白波辇运司应副。自卫州至海口,全藉有心力使臣分委勾当,乞不拘常制,举使臣十员、指使二员。合制造疏浚木杷、铁龙爪等,乞下沿河州军应副,工匠于诸埽各抽差【二】,就转运、金堤两司差坐船二只,本司官当直兵士于都大司河清差拨。官员请俸、递马驿券、军典人数、公吏食钱,并依都水外监丞司例。本司公事,并与本路转运提举司及外都水监丞司公移行遣。」并从之。此据会要。

  诏都水监黄河六都大司,除开封府界白马等县黄河堤岸留二员,余各魜官一员,并其余埽岸地里狭处使臣,亦具相度魜并以闻。  中书言,开封府见欠赃赏钱内,有于法当蠲除,亦有孤贫可矜及追赃不及十钱者,亦有已纳而吏不为销簿者,欲差同纠察在京刑狱祝咨看详除放外,有合奏请及情理可矜,具事理闻奏。从之。

  是日,中书奏事已,上论及市易利害,且曰:「朝廷所以设此者,本欲为平准之法以便民,周官泉府之事是也。今正尔相反,使中平之民如此失业,不可不修完其法也。」

  诏:「已差韩维、孙永参问行人出钱免行利害,可令元详定官吕嘉问、□安持同取问。」既而维、永言:「嘉问乃元详定官,不惟议论不同,兼虑行人以嘉问是元详定官,及见提举市易行户事多相关,不敢尽情供析。望且令臣等体问,所冀得尽事理。」从之。维、永乞自体问,乃初六日事,今并书之。  诏开封府界提点司督责诸县捕蝗,得雨实时以闻。

  赐熙河诸路策应诸军特支钱有差。

  王韶言:「韩存宝、李楶陷主将,当治军法。缘是日全军陷没,蕃贼进攻城,存宝等先归,登城固守,乃得无虞,乞免其罪。」诏存宝、楶并释罪,委韶密访存宝与思立出军有无议论不同以闻。

  辛未,获嘉县令、崇文院校书、兼国子监直讲曾肇为馆阁校勘。

  诏:「方田每方差大甲头二人,以本方上户充,小甲头三人,同集方户,令各认步亩,方田官躬验逐等地色,更勒甲头、方户同定,写成草帐,于逐段长阔步数下各计定顷亩。官自募人覆算,更不别造方帐,限四十日毕。先点印讫,晓示方户,各具书算人写造草帐、庄帐,候给户帖,连庄帐付逐户以为地符。」此月二十又六日,又十二月二日,五年八月本志所载地符,与此实录小异,今两存之。

  壬申,诏三司勾当公事李杞等罢相度成都府置市易务,止具经画买茶,于秦凤、熙河路博买利害以闻。其后成都府转运司同议,亦以为便,从之。五月二十五日差杞相度,又三月十六日云云,可考。

  又诏:「自今诸国进奉人到阙,更不差市易务上界官主卖买。」

  癸酉,辽主遣利州观察使耶律永宁、祺州团练使韩宗范,其母遣奉国军节度使耶律和、卫尉卿赵孝杰来贺同天节。

  上批:「应灾伤路分方田、保甲除已编排方量了毕,止是攒造文字处,许依条限了绝外,其见编排方量及造五等簿处,可速指挥,并权罢。」志有此,此月二日,又四日,又十月二日。

  是日,雨。  甲戌,诏同天节依例上寿。先是,上以久旱避殿,易服,减常膳,髃臣屡请不从,至是雨告足,髃臣又表请,乃从之。

  西上合门苗授知河州。贼复围河州,授往救之,始度洮西,将士皆欲径趋河州,授曰:「南撒宗城甚近,有伏兵,当袭之。」一战而克,进破贼,斩首四百余级,论功第一,遂知河州。擢四方馆使、荣州刺史。此据本传,当考,或削去。姚兕本传,亦请先破撒宗城。  录熙河秦凤路死事者之家,推恩有差。惟景思立轻敌败事,特恤其死战,与二人恩泽,余皆加等。仍令经略司先取逐家本房,如不足,取近亲,依所定人数开析以闻。  诏杂买务近支借钱一千三百五十缗,依条有息钱三百缗以下,今年息收一千七百余缗,委根究市易务利害所根究施行。其后乃云,此本息共收数也。  先是,监安上门、光州司法参军郑侠言:

  去年大蝗,秋冬亢旱,以至今春不雨,麦苗干枯,黍、粟、麻、豆皆不及种,五谷踊贵,民情忧惶,十九惧死,逃移南北,困苦道路。方春斩伐,竭泽而渔,大营官钱,小购升米,草木鱼□,亦莫生遂。外敌轻肆,敢侮君国,皆由中外之臣,辅佐陛下不以道,以至于此。

  臣窃惟灾患致之有渐,而来如疾风暴雨,不可复御。流血藉尸,方知丧败,此愚夫之见,而古今比比有之。所贵于圣神者,为其能图患于未然,而转祸为福也。于今之势,犹有可救,臣伏愿陛下开仓廪以赈贫乏,诸有司掊敛不道之政,一切罢去,庶几早召和气【三】,上应天心,调阴阳,降雨露,以延天下苍生垂死之命,而固宗社万万年无疆之祉。君臣际遇,贵乎知心,以臣之愚,深知陛下爱养民庶甚于赤子,故自即位以来,一有利民便物之事,靡不毅然主张而行,陛下之心,亦欲人人寿富,而跻之尧、舜、三代之盛。夫岂区区充满府库,盈溢仓廪,终以富盛强大胜天下哉?而中外之臣,略不推明陛下此心,乃恣其叨懫,劓割生民,侵肌及骨,使之困苦而不聊生。夫陛下所存如彼,髃臣所为如此,不知君臣际会,千载一时,欲何所为?徒只日超百资,意指气使而已乎?

  臣又惟何世而无忠义?何代而无贤德?亦系其人君所以驾驭之如何尔!古之人在山林有廊庙之忧,至于刍荛【四】,匹夫匹妇欲犹自尽以规其后【五】。陛下之朝,台谏之臣,默默其位而不敢言事,至有规避百为,不敢居是职者。凡百执事【六】,又皆贪猥近利,使怀道抱识之士,皆不欲与之言。不识时然耶?陛下有以使之然邪?以为时然,则尧、舜在上,便有夔、稷;汤、文在上,便有伊、吕。君作于内,臣应于外;主唱于上,臣和于下,以成康济之业。膏润德泽,下浸昆虫草木,至治馨香,达于上下,至于千万世,莫不欣慕而效之。独陛下以仁圣当御,抚养为心,甚于前古,而髃臣所为如此,其非时然,抑陛下所以驾驭之道未审尔【七】!陛下以爵禄驾驭天下忠贤,而使之如此,甚非宗庙社稷之福也。夫得一饭于道傍,则铭记不忘,而终身饱饫于其父,则不以为德,此庸人之常情也。今之食禄,往往如此。若臣所闻则不然,盖朝廷设官,位有高下,臣子事上,忠无两心,与其见怒于有司,孰与不忠于君上;与其苟容于当世,孰与得罪于皇天。臣所以不避万死以告陛下,诚以上畏天命,中忧君国,而下忧生民尔。于臣之身,使其粉粹如一蝼蚁,无足顾惜。  臣又见南征北伐,皆以其胜捷之势,山川之形,为图而来,料无一人以天下忧苦,质妻卖女,父子不保,迁移逃走,困顿蓝缕,拆屋伐桑,争货于市,输官籴米,遑遑不给之状,为图而献【八】。臣不敢具以闻。谨以安上门逐日所见,绘为一图,百不一及,但经圣明眼目,不必多见,已可咨嗟涕泣,使人伤心,而况于千万里之外哉?谨随状呈奏。如陛下观臣之图,行臣之言,自今已往至于十日不雨,乞斩臣于宣德门外,以正欺君慢天之罪。如少有所济,亦乞正臣越分言事之刑。  侠,福清人也。于是上出侠疏及图以示辅臣,问王安石曰:「识侠否?」安石曰:「尝从臣学。」因乞避位,上不许,乃诏开封府劾侠擅发马递之罪。司马光记闻云:侠上言:「新制,使选人监京城门,民所赍物,无细大皆征之,使贫民愁怨。人主居深宫或不知之,乃画图并进。」按侠此疏乃无之,当考。侠六月九日责,明年正月七日又责。林栗言行录载侠以三月二十六日上疏,神宗多所听用,盖因侠上苏轼等启。然考按他事,或失先后,如责躬诏,乃三月二十八日,而以为四月一日,盖篅也。今但取其合者。

  乙亥,上批:「京东忠果所以难招置者,大抵人情惧见拣选上京,离去乡土,是则失朝廷救饥除盗之意,可明谕今后止拣填本州岛岛军、就粮禁军。」

  诏河北西路提点刑狱司劾定州路走马承受任端。端尝呼集诸军校有所戒谕而不以闻其帅,于是安抚使滕甫以端侵预军政奏之,下转运司体量得实,故劾之。其后狱具,法止坐罚金,又特命差替。上于近习有过,未始假藉如此。

  诏诸马递铺兵阙额,如系重难铺分,招人不足,许本城不系配军投换改刺,仍就小给请受,及关报住营处遣家属。从夔州路转运司请也。

  废原武马监,淇水二监合为一。

  赐知熙州王韶诏书。以韶奏领大兵过洮西,破贼于结河川,斩二千余级也。韶三月九日过洮西。御集三月二十日王韶军至宁河,遣将招讨,又获二千余级,一行军士,可特支禁军一贯,余准例,指挥宣命入急递付韶。按此二千余级,当即是结河川,不知御集何故书此,而实录乃无之,当考。旧纪于乙亥日亦书王韶破西蕃于结河川,斩级二千。新纪但去「斩级二千」凡四字。

  中书奏事已,上论及市易事,参知政事冯京曰:「开封祥符县给散民钱,有出息抵当银绢米麦缓急丧葬之目,如此七八种,小民无知,但见官中给钱,无不愿请,积累数多,实送纳不得。」上曰:「岂惟如此!天下之民,所纳二税至有十七八种者,使吾民安得泰然也。」

  又诏三司以上等粳米每石为钱一千,于干明寺米场听民赊请,中等粳米每斗为钱八十五文,零粜与贫民,无与停贩之家,立许人告捕法。

  赐河北路常平司度僧牒千,募人入米赈济。

  己卯,岷州刺史高遵裕为岷州团练使,旌守城功也。贼乘景思立踏白之败,围岷州,蕃僧温遵率容、李、龙族应之,道路不通者几月。或请退保,遵裕曰:「敢议此者斩!」岷城卑缺,守者恐。遵裕登西门,遣偏将及包顺引兵纵击,选精兵百余骑,繇南门鼓噪而出,合击之,贼遂败走。时朝廷以岷城孤远难守,俾退保临江。诏至,贼已溃矣,故就除本州岛岛团练使。遵裕谓容、李、龙三族应贼,而龙氏寔破和尔川砦,度不可尽诛,乃以二十缣募取龙氏一级,斩捕几尽。以其地招弓箭手,贷容、李籍为蕃勇敢,乘障得其死力,温遵知无能为,率其徒归附。三月五日王安石云云,当考。  西京左藏库使包顺为内藏库使,赐金带、上锦袍,绢三百。余迁官赐绢有差。录岷州破贼之功也。包顺事,自十四日移此。

  诏应乘递马者,于水行州县,听乘官舟,以役钱差雇。

  详定行户利害所言:「窃知体问行户利害所取行人状,与经本所所供利害不同,虑朝廷不知因依,欲望自今凡有体问行户所状,乞降本所,以凭具析申奏。」从之。

  韩维言:「陛下待臣乃在吕嘉问之下。臣虽不才,先帝所命,以辅陛下于初潜。行年六十,未尝有一言稍涉阿倚以希己利,未尝有一言不尽理道以补圣听。今于此小事处置关防,乃不得与新进小生为比,臣复何面目出入禁闱,恳求去位。」优诏答之。

  诏濮安懿王子宗晖、宗胜、宗楚各赐芳林园宅地,令将作监计口修盖。

  又诏荆南、岳鄂安澧州【九】第四等以下灾伤户,今年夏料役钱听蠲减。又赐淮南东路转运司上供粮五万石【一○】,于灾伤州县募夫修工役。

  又诏军士逃匿于熟户族帐捕获,依常法自首者,释罪。

  王韶言,体量瞎药昨在河州日,屡与景思立言毋出兵,而思立弗听;又言【一一】瞎药力战受伤以死。诏瞎药依诸司副使阵亡例给赙,仍勘会亲的骨肉以闻。韶又言:「乞候诸处修筑保寨毕工,并兵讨荡杓家摩雅克族。」上批:「如韶所奏,即未有解兵之期。令韶再相度以闻。」至六月,杓家摩雅克族降。

  庚辰,天章阁待制,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韩缜兼提举醴泉观。以上批「缜奉使分画地界,庶别给稍优,以周家用,慰其冒暑远使之勤」也。

  壬午,知大名府韩绛言:「本路旱灾已及四月旬,若使民投诉,差官检覆,然后蠲除,恐艰食之民有所不能。欲乞河北路二麦不收者,不俟差官检覆,悉免夏税。」上批:「速如绛所奏行之。仍诏开封府界、诸路准此。」又批:「闻河北流民日多,皆留京师,恐贫乏之民阙粮失所,可速相度,具如何措置以闻。」中书言:「近诏京西转运等司,募流民给钱粮,减工料兴役,以为赈置。其老疾孤幼,皆济以食。盖以民既因醔就熟,若于京师给食,则远近幅僟,转使流离奔散,因役募之,两得其利。然窃恐工役不能处处皆有,或有而未应兴作,以故未能周给。欲更下有司,令未兴役州郡,不以老少计口给食。」从之。仍指挥其见留京师实贫乏者,令司农寺相度,具如何赈济,使得至所欲往州军,不致久留京师。

  癸未,遣官谢雨。

  诏:「应黄河夏秋水涨,堤岸危急,须藉民夫救护处,去所隶州五十里以上者,本埽申所属县辍令佐一员部急夫入役,及申外丞司并本属州催促应副,仍令通判提举。如不至急,妄追集民夫,并科违制,仍委按察官觉察之。」

  甲申,诏诸阵亡军士祖父母、父母、妻无子孙依倚者【一二】,人日给米二升,以终其身,妇人改嫁即停给。

  诏应熟夷税户无卖田宅与生夷,并依缘边户典卖田土与蕃部法。

  又诏:「闻岷州阙粮,少人入中,其东南盐钞与今西盐钞法,令三司具经久通行利害以闻。」

  又诏汾、石州去年灾伤五分以上户,见欠和籴粮草,展纳限至秋。

  曾布、吕惠卿同根究市易事,凡三五日一对。上初以布言为是,已而中变,从惠卿请,送魏继宗于开封府知在【一三】。案:此处疑有脱篅【一四】。

  是日,布复对,上独指糯米收虚息事曰:「此事极分明。」布因言:「前后所陈事理,无不明白,圣意无不晓然,今独以此事为分明,则其他殆未明矣。」上默然,布又言:「臣自立朝以来,每闻德音,未尝不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易之为虐【一五】,固已凛凛乎间架、阡陌之事矣。近日嘉问奏称,熙宁六年收息八十余万,乞推赏官吏。其间有贴黄云,近差官往湖南贩茶,陕西贩盐,两浙贩纱,皆未敢计息。臣以谓如此政事,书之简牍,不独唐、虞、三代所无,历观秦、汉以来,衰乱之世,恐未之有也。」上笑而颔之。谓布曰:「惠卿不免共事,不可与之諠争,于朝廷观听为失体。」退,与惠卿召行人于东府,再诘其所陈,如前不变。而王安石恳求去位,引惠卿执政,上既许之,乙酉,布复与惠卿会,惠卿颇有得色,诟骂行人及胥吏,以语侵布,布不敢校也。

  诏灾伤路分逐熟流民,随行之物,税钱百以下听免。  是日,雨雹。

  王韶大破西蕃,木征降。纲要云,筑珂诺城,西蕃首领降【一六】;旧纪于乙酉十八日书王韶破西蕃,斩级七千,木征降。新纪别修如上,今从之。其详又具丁酉三十日。

  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判西京留守司御史台司马光上疏曰:  臣伏读诏书,喜极以泣,昔成汤以六事自责,今陛下以四事求谏,圣人所为,异世同符。凡诏书所言,皆即日之深患【一七】,陛下既已知之,髃臣夫复何云。曾子曰:「尊其所闻,则高明矣;行其所知,则光大矣。」陛下诚知其如是,复能断志无疑,不为左右所移,则安知今日之灾沴,不如大戊之桑谷,高宗之雊雉,成王之雷风,宣王之旱魃,更为宗庙生民之福乎!然自诏下以来,臣不知中外之臣,亦有以当今之急务,生民之疾苦,力为陛下别白言之者乎?盖必有之矣,而臣未得闻也。臣窃不自揆【一八】,伏念父子受国厚恩,备位侍从,向在朝廷,屡以狂瞽,尘浼圣聪,间以衰疾,自求闲官,不敢预国家之议,四年于兹矣。幸遇陛下发不世之诏,问以朝政阙失,斯实千载一时,古人虽在畎亩,犹不忘君,况居位食禄者乎?是以不敢畏当涂,避觽怒,爱微躯,保妻子,心知时事之可忧,而塞默不言也。

  窃观陛下英睿之性,希世少伦,即位以来,锐精求治,耻为继体守文之常主,高欲慕尧、舜之隆,下不失汉、唐之盛,擢俊杰之才,使之执政,言无不听,计无不从,所誉者超迁,所毁者斥退,垂衣拱手,听其所为,推心置腹,人莫能间,虽齐桓公之任管仲,蜀先主之任诸葛亮,殆不及也。执政者,亦悉心竭力以副陛下之欲【一九】,耻为碌碌守法,循故事之臣,每以周公自任,是宜百度交正,四民丰乐,颂声旁洽,嘉瑞沓至,乃其效也。

  然六年之间,百度分扰,四民失业,怨愤之声,所不忍闻,醔异之大,古今罕比,其故何哉?岂非执政之臣,所以辅陛下者,未得其道欤【二○】!所谓未得其道者,在于好人同己,而恶人异己也。陛下既全以威福之柄授之,使之制作新法以利天下,是宜与觽共之,舍短取长,以求尽善【二一】,而独任己意,恶人攻难。髃臣有与之同者,则擢用不次;与之异者,则祸辱随之。人之情谁肯弃福而取祸,去荣而就辱,于是天下之士,躁于富贵者,翕然附之,争劝陛下益加委信,顺从其言,严断刑罚,以绝异议。如是者往往立取美官,比年以来,中外执事权者,皆此属矣。其怀忠直守廉耻者,皆摈斥废弃,或罹罪谴,无所容立。  至于台谏之官【二二】,天子耳目,所以规朝政之阙失,纠大臣之专恣,此陛下所当自择,而亦使执政择之。彼专用其所亲爱之人,或小有违忤,即加贬逐,以惩后来,必得佞谀之尤者,然后为之。如是,则政事之愆谬,髃臣之奸诈,下民之疾苦,远方之噃抑,陛下何从得闻见之乎?

  又奉使询访利害于四方者,亦其所亲爱之人,皆先禀其意指,凭其气势,以驱迫州县之吏,善恶系其笔端,升黜由其唇吻。彼州县之吏,承顺之不赡,何暇与之讲利害,立同异哉?及其入奏【二三】,则云州县守宰,咸以为便,经久可行。陛下但见其文书粲然可观,以为法之至善,询谋佥同,岂知其在外所为哉?或者更增为条目,务求新巧,互陈利害,各事改张,使画一之法,日殊月异,久而不定,吏民莫知所从,盖由袭故则无功,出奇则有赏。彼皆进身之私计,非有益国便民之志也。

  又令使者督责所在监司,监司督责州县,上下相驱,竞为苛刻,苟不奉行新法,立加停替。或未熟新法,误为违犯,皆不理赦降去官,与犯赃者罪同,而重于犯私罪者。州县之吏,惟奉行文书,赦免罪戾之不暇,民事不复留心矣。

  又潜遣逻卒,听市道之人谤议者,执而刑之。又出牓立赏,募人告捕诽谤朝政者,臣不知自古圣帝明王之政,固如是耶?昔尧「稽于觽,舍己从人」。舜戒髃臣:「予违,汝弼,汝无面从,退有后言。」此其所以为帝王称首者也。秦恶闻其过,杀直谏之士,禁偶语之人,及其祸败,行道之人皆知之,而己独不知,此所以为万世戒者也。

  子产相郑,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请毁之。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二四】?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克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何今之执政,异于古之执政乎?

  齐景公谓梁丘据【二五】曰:「惟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和如羹焉【二六】。水火酰醢盐梅以烹鱼肉,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君所谓可而有否焉【二七】,臣献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以水济水,谁能食之。」今朝廷之臣,对扬启沃,亦有异于梁丘据者乎?

  卫君言计非是,髃臣和者如出一口。子思曰:「以吾观卫,所谓君不君,臣不臣者也。人主自臧,则觽谋不进,事是而臧之,犹却觽谋。况和非以长恶乎?夫不察事之是非,而悦人赞己,闇莫甚焉。不度理之所在,而阿谀求容,谄莫甚焉。君闇臣谄,以在民上,民不与也,若此不已,国无类矣。」子思言于卫侯曰:「君之国事,将日非矣。出言自以为是,而卿大夫莫敢矫其非,卿大夫出言自以为是,而士庶莫敢矫其非。君臣既自贤矣,而髃下同声贤之,贤之则顺而有福【二八】,矫之则逆而有祸。如此则善安从生?」今执政主新法,髃下同声贤之,有以异于卫国之政乎?是以士大夫愤懑郁结,视屋窃叹而口不敢言。庶人饥寒憔悴,怨叹号泣而无所控告。此则陛下所谓忠谋谠言郁于上闻,而阿谀壅蔽以成其私者也。苟忠谠退伏,阿谀满侧,而望百度之正,四民之乐,颂声之洽,嘉瑞之臻,固亦难矣。

  方今朝政阙失,其大者有六而已:一曰广散青苗钱,使民负债日重,而县官无所得;二曰免上户之役,敛下户之钱,以养浮浪之人;三曰置市易司,与细民争利,而实耗散官物;四曰中国未治而侵扰四夷,得少失多;五曰团结保甲,教习凶器以疲扰农民;六曰信狂狡之人,妄兴水利,劳民费财。若其他琐琐米盐之事,皆不足为陛下道也。舍其大而言其细,舍其急而言其缓,外有献替之迹,内怀附会之心,是奸邪之尤者,臣不敢为也。凡此六者之为害,人无贵贱愚智,莫不知之,乃至陛下左右前后之臣,日誉新法之善者,其心亦知其不可,但欲希合圣心,附会执政,盗富贵耳。一旦陛下之意移,则彼之所言亦异矣,臣不敢复费简札,叙利害以烦圣听,但愿陛下勿询阿谀之党,勿徇权臣之意,断志罢之,必有能为陛下言其详者矣。

  此六者之中,青苗、免役钱为害尤大。夫力者,民之所生而有也;谷帛者,民可耕桑而得也【二九】。至于钱者,县官之所铸,民不得私为也。自未行新法之时,民间之钱固已少矣,富商大贾、藏镪者或有之,彼农夫之富者,不过占田稍广,积谷稍多,室屋修完,耕牛不假而已,未尝有积钱巨万于家者也。其贫者蓝缕不蔽形,糟糠不充腹,秋指夏熟,夏望秋成,或为人耕种,资采拾以为生【三○】,亦有未尝识钱者矣。是以古之用民【三一】,各因其所有而取之,农民之役不过出力,税不过谷、帛。及唐末兵兴,始有税钱者,故白居易讥之曰:「私家无铁炉【三二】,平地无铜山。」言责民以所无也。今有司为法则不然,无问市井田野之人,由中及外,自朝至暮,惟钱是求。农民值丰岁,贱粜其所收之谷以输官,比常岁之价,或三分减二,于斗斛之数,或十分加二,以求售于人。若值凶年,无谷可粜,吏责其钱不已,欲卖田则家家卖田,欲卖屋则家家卖屋,欲卖牛则家家卖牛。无田可售,不免伐桑枣、撤屋材卖其薪【三三】,或杀牛卖其肉,得钱以输官。一年如此,明年将何以为生乎?故自行新法以来,农民尤被其患。农者,天下之本,农既失业,余民安所取食哉?今货益重,物益轻,年虽饥,谷不甚贵,而民倍困。为国计者,岂可不少思其故哉?此皆敛钱之咎也。

  北尽塞表,东被海涯,南踰江淮,西及邛蜀,自去岁秋冬,绝少雨雪,井泉溪涧,往往涸竭,二麦无收,民已绝望,孟夏过半,秋种未入,中户以下,大抵乏食,采木实草根以延朝夕。若又如是数月,将如何哉?当此之际,而州县之吏,督迫青苗、助役钱,不敢少缓,鞭笞缧绁,惟恐不迨【三四】,妇子皇皇,如在汤火之中,号泣呼天,无复生望。臣恐鸟穷则啄,兽穷则攫,民穷困已极,而无人救恤,羸者不转死沟壑,壮者不聚为盗贼,将何之矣!若东西南北所在啸聚,连髃结党,日滋月蔓,弥漫山泽,蹈籍城邑,州县不能禁,官军不能讨,当是时,方议除去新法,将奚益哉!绿林、赤眉、黄巾、黑山之徒,自何而有?皆疲于赋敛,复值饥馑,穷困无聊之民耳。此乃宗庙社稷之忧,而庙堂之上,方晏然自得,以为太平之业,八九已成。此臣所为痛心疾首,昼则忘食,夜则忘寝,不避死亡,欲默不能者也。易复之初九曰【三五】:「不远复,无祗悔,元吉。」言过而能改,虽悔不大也。其上六曰【三六】:「迷复,凶,有醔眚,用行师,终有大败。以其国君凶,至于十年不克征。」言迷而不复,凶,且有醔,于君道尤不利也。昔秦穆公败于殽,作秦誓曰:「惟古之谋人,则曰未就予忌。惟今之谋人,姑将以为亲。虽则云然,尚猷询兹黄发,则罔所愆。」盖悔弃老成之远虑,用利口之浅谋,以取覆败而思补其过也,故能终雪前耻,强霸西戎。汉武帝征伐四夷,中国虚耗,贼盗髃起,又丧贰师之军,乃下哀痛之诏曰:「磤者以缚马书篃示丞相、御史、二千石、诸大夫、郎、为文学者,皆以敌自缚其马,不祥甚哉。公交车方士、太史、太卜皆以为吉。今计谋卦兆皆反谬。」盖始悟公交车方士之谄谀,对不以诚,致误国事,有悔于心也【三七】。故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务农,天下复安。

  自国家行新法以来,天下之人,心祈口祷,惟冀陛下之觉悟,拯救其失,以苏疲民,如望上天之膏泽,日复一日,以至于今。及今改之,犹可救也,过是,则民力屈竭,一旦涣然离散,乃始劳心安集,岂不难哉?

  窃观陛下诏书,寅畏天灾【三八】,深自咎责,丁宁恳切【三九】,欲有所改为也。若徒着之空文,而于新法无所变更,是犹临鼎哀鱼之烂,而益薪不已,将何补哉?陛下诚能垂日月之明,奋干刚之断,放远阿谀,勿使壅蔽,自择忠谠,为台谏官,收还威福之柄,悉从己出。诏天下青苗钱勿复散,其见在民间逋欠者,计从初官本,分作数年催纳,更不收息。其免役钱尽除放,差役并依旧法。罢市易务,其所积物,依原买价出卖,所欠官钱,亦除利催本。罢拓土辟境之兵,先阜安中国,然后征伐四夷。罢保甲教阅,使服田力穑。所兴修水利,委州县相度,凡利少害多者悉罢之。如此则中外讙呼,上下感悦,和气熏蒸,雨必沾洽矣。彼阿谀之人,附会执政者,皆缘新法以得富贵,若陛下以为非而舍之,彼如鱼之失水,必力争固执而不肯移,愿陛下勿问之也。

  臣窃闻陛下以旱暵之故,避殿撤膳,其焦劳至矣,而民终不预其泽,不若罢此六者,立有溥博之德,及于四海也。又闻京师近虽获雨,而畿甸之外旱气如故,王者以四海为家,无有远近,皆陛下之赤子。愿陛下虽徇髃臣之请,御正殿,复常膳,犹应兢兢业业,忧劳四方,不遽自宽,以为无后灾也。又诸州县奏雨,往往止欲解陛下之焦劳,一寸则云三寸,三寸则云一尺,多不以其实,不可不察也。又闻青苗之法,灾伤及五分则倚阁,其间官吏不仁者,至有抑遏百姓,止放四分以下税,此尤可罪者也。臣在冗散之地,若朝政小小得失,臣固不敢预闻,今坐视百姓困于新法如此,将为朝廷深忧,而陛下曾不知之。又今年以来,臣衰疾寖增,恐万一溘先朝露,赍怀忠不尽之情,长抱恨于黄泉,是以冒死一为陛下言之。倘陛下犹弃忽而不信【四○】,此则天也,臣不敢复言矣。光上疏,不得其的实月日。案疏语云孟夏过半,则必是四月十五日【四一】以后也。今附此王安石罢相前。

  知青州滕甫上疏言:「新法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但下一手诏,应熙宁二年以来所行新法,有不便悉罢【四二】,则民气和而天意解矣。」此据滕甫墓志附见,当考。郑侠言行录云:时诏求直言,欲应诏者甚觽,闻侠被劾,皆沮缩,惟司马光辈一二文字,得达上前。险佞之党,日于匦函假名投书,乞留王安石,坚守新法,仍乞治侠狂妄之罪。光疏已具载,甫疏但存此,其它疏又俱不见。言行录或可据,今且附见。  丙戌,礼部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王安石罢为吏部尚书、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仍诏出入如二府仪,大朝会缀中书门下班。安石转九资,元符二年五月二十三日曾布云云,可考。观文殿大学士、吏部侍郎、知大名府韩绛依前官平章事、监修国史,遣勾当御药院刘有方赍诏召绛赴阙,翰林学士、右正言、兼侍讲吕惠卿为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安石为执政,凡六年。

  先是,上一日侍太后,同岐王颢至太皇太后宫,太皇太后谓上曰:「吾闻民间甚苦青苗、助役钱,盍罢之。」上曰:「此以利民,非苦之也。」太皇太后曰:「王安石诚有才学,然怨之者甚觽,上欲保全,不若暂出之于外,岁余复召可也。」上曰:「髃臣中,惟安石能横身为国家当事耳。」颢曰:「太皇太后之言,至言也。陛下不可不思。」上怒曰:「是我败坏天下耶?汝自为之!」颢泣曰:「何至是也?」皆不乐而罢。此据邵伯温闻见录,云是司马光记富弼语,然伯温云:时宗祀前数日,太皇太后【四三】曰:「天气晴和,行礼日如此,大庆也。」帝曰:「然。」太皇又曰:「吾昔闻民间疾苦,必以告,仁宗常因赦行之,今亦当尔。」帝曰:「今无他事。」太皇又劝帝因赦罢青苗、助役钱。按四年九月祀明堂时,太皇未必有此言,七年九月祀明堂,则安石以四月去相位矣。此时必有错篅,今略加删削,使不相抵牾。

  安石益自任,时论卒不与。他日,太皇太后及皇太后又流涕为上言新法之不便者,且曰:「王安石变乱天下。」上流涕,退,命安石议裁损之。安石重为解,乃已。会久旱,百姓流离,上忧见颜色,每辅臣进对,嗟叹恳恻,益疑新法不便,欲罢之。安石不悦,屡求去,上不许。而吕惠卿又使其党日诣匦函,假名投书乞留安石,坚守新法。假名投书乞留安石,此据郑侠言行录。上乃遣惠卿,以手诏谕安石:「欲处以师傅之官,留京师。」而安石坚求去,又赐手诏曰:「继得卿奏,以义所难处,欲得便郡休息。朕深体卿意,更不欲再三邀卿之留,已降制命,除卿知江宁【四四】,庶安心休息,以适所欲。朕体卿之诚,至矣,卿宜有以报之。手札具存,无或食言,从此浩然长往也。」又赐手诏曰:「韩绛恳欲得一见卿,意者有所咨议,卿可为朕详语以方今人情政事之所宜急者。」安石荐绛代己,仍以惠卿佐之。于安石所为,遵守不变也。时号绛为「传法沙门」,惠卿为「护法善神」。「传法沙门」、「护法善神」,据□幵漫堂随笔。又郑侠言行录云:惠卿拜职日,京师大风霾,黄土【四五】,翳席逾寸。侠又上疏论之,不报。此当考详删定。

  他日,上又赐安石手诏曰:「王韶闻卿解机务,颇不安职。继有奸人诈韶云,朝廷已有命废熙河,徙帅治秦。韶愈忧惑,朕虽已降手敕开谕,卿可特致书安慰之。」  河东节度使、守司徒、兼侍中、判河阳文彦博判大名府。  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兼同判司农寺。

  兵部郎中陈安石复为户部判官。以知谏院邓润甫等言,朝廷近以京东监司不职,例皆罢去,而安石到官未久,凡官吏之善否,新法之弛张,容有未知,兼体问安石亦尝发擿过官吏二十余员故也【四六】。

  诏置沅州,以懿州新城为治所,县以卢阳为名。从章惇请也。南江传云懿州赐名沅州,潭阳县并卢阳县【四七】,并系之七年六月。按实录乃七年四月十九日事也。正月十九日,惇请建州县城寨,当参考。九域志云,沅州潭阳郡,熙宁七年,收复溪□黔、衡、古、显、叙、峡、中胜、富、瀛、绣、允、云、洽、俄、奖、晃、波、宣十七州【四八】,即唐叙、锦、奖州地置州。治卢阳,领卢阳【四九】、麻阳、黔阳三县。食货志云,章惇初筑沅州,亦有屯田务。又元丰元年六月二十五日、九月二日,可考。又元丰元年七月二十一日罢屯田务,此年九月二日以沅州屯田法付刘彝。

  诏:「监楚州市易务、著作佐郎王景彰追两官勒停,并劾违法干系官吏,命官具案闻奏。其违法所纳息钱给还,仍下杭州、广州市易务勘会违法事,许令自首改正【五○】。」以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提举楚州市易司蒋之奇奏景彰违法籴买商人物货,及虚作中籴入务,立诡名籴之,白纳息钱,谓之「干息」;又勒商贩不得往他郡,多为留难以阻抑之。上初令劾之,既而又谓辅臣曰【五一】:「景彰违法害人,事状灼然,若不即行遣,更俟劾罪,必是迁延,无以明朝廷元立法之意,使百姓晓然开释,无所归咎,可速断遣,庶妄作小人有所忌惮。」遂责之。

  戊子,遣龙图阁待制、枢密都承旨曾孝□为河北东路察访使,代吕惠卿也。孝□判军器监,入内都知张若水提点军器库,以牒移监,孝□言若水属吏不该用牒。诏若水用申状。若水遣其子诣监求解军器库。孝□以若水不亲至,劾之。寻命知制诰章惇判军器监。惇判监,在孝□受命察访后一日。劾若水事,今附见,更须考详。又恐惇非代孝□者,后与惇同勘曾布。  中书言,京朝官、选人、小使臣试中经书、律令大义及议并断案,上等欲与迁官,循资堂除差遣,中等堂除差遣,下等注官换官者依此。从之。

  诏韩绛居东府第一位,吕惠卿第二位。自是居东、西府公位不以次。

  诏诸州军器物料并置库【五二】,选职官或曹官一员兼监【五三】,仍委通判点检。

  己丑诏曰:「朕嘉先王之法,泽于当时而传于后世,可谓盛矣。故夙兴夜寐,八年于兹,度时之宜,造为法令,布之四方,皆稽古先王【五四】,参考髃策而断自朕志。已行之效,固亦可见。而其间当职之吏,有不能奉承,乃私出己见,妄为更益,或以苛刻为名,或以因循为得,使吾元元之民,未尽蒙泽。虽然,朕终不以吏或违法之故,辄为之废法,要当博谋广听,案违法者而深治之。间有未安,考察修完,期底至当。士大夫其务奉承之,以称朕意。无或狃于故常,以戾吾法。敢有弗率,必罚而不赦。」

  先是,吕惠卿虑中外因王安石罢相言新法不便,以书遍遗诸路监司、郡守,使陈利害。至是,又白上降此诏申明之。元佑本「白」字下脱漏,绍兴本因之,当求别本考定,恐尚有他语也。今但云「白上降此诏申明之【五五】」,朱史削去吕惠卿「虑中外」以下三十余字,却先书上以朝廷所降法令,官吏推行,多失其意,乃下诏申明之。签贴云,系黄庭坚手笔,并无底本照据;并起居注、时政记元不如此,故削去。时政记、起居注亦何尝能说事意,朱史私为惠卿讳耳,今复存之。  上批:「闻府界诸县民阙食,令提点司官体量具赈济以闻。」

  又批:「闻广州市舶司顿亏岁课二十万缗,或称缘市易司之故,致舶客不至,未知虚实,可体量推究以闻。」

  庚寅,交趾郡王干德表言:「去冬十月南界定蕃寨申占城国王领兵三千余人及王妻子乘舟来降,今年正月已至本道稽颡克伏。」诏答之。新纪于六年十月遂书是月占城降于交趾,误也,今不取。

  鄜延路经略司言,罢肃戎军至鄜州十八铺守火□□税户九十人,即有边事,差弓箭手。从之。

  上批:「见根究市易司事,可催促结绝。」吕惠卿言:「近与曾布同根究市易事,其间虽有异同,亦已见利害大情,乃有无违法,臣蒙恩命见辞免难同根究,乞令中书尽取公案,以异同情节逐一比对进呈。」诏应根究文字,尽纳中书。后两日,布对延和殿,条析前后所陈,并比较治平二年、熙宁六年收支钱物数物进呈,上以岁费浸广为忧,令布送中书。惠卿由是益不喜。

  太子中允、崇政殿说书、兼国子监同修撰经义王雱为右正言、天章阁待制、兼侍讲。雱以疾不能朝。

  又诏特给俸免朝谢,许从安石之江宁,仍修撰经义。

  又诏王安石依旧提举详定国子监修撰经义,参知政事吕惠卿同提举。

  又诏司农寺下诸路当职官劝谕蓄米之家,赊借粜与贫民,毋辄增价,及差官检括监粜,委转运提点刑狱司觉察之。

  辛卯,赐泸州军前效用黔州弩手号「忠胜义军」。人赐钱三千,有功者别议赏。淯井蛮寇边,此军出力死战。蛮隔溪语曰:「相与无怨,何致力也?」义军骂曰:「朝廷遣我击贼,不知其他。」以药箭射贼,当之者立死。贼恶之曰:「此黔州弩手箭也。」

  西京左藏库副使李浩为供备库使、知沅州,余转资减磨勘年有差。录讨荡竹滩狤狑蛮之功也。浩初为广西路兵马都监,因召对,问横山事,改麟府路【五六】勾当公事,未行,会章惇察访荆湖,荐为辰州准备差使。懿、洽既定,浩功为多,故有是命。寻又迁西京作坊副使。浩传云:七年为太原府路兵马都监,以南江功迁西京作坊副使,仍知沅州。浩力辞,复为太原府路都监,章惇又论浩功,擢引进副使,熙河钤辖。

  壬辰,中书奏事已,上论及免行利害,且曰:「今日之法,但当使百姓出钱轻如往日,便是良法。至如减定公使钱,人犹有以为言者,此实除去牙前陪费深弊。且天下贡奉之物所以奉一人者,朕悉已罢,人臣亦当体朕此意,以爱惜百姓为心。」冯京曰:「朝廷立法本意,出于爱民。然措置之间,或有未尽,陛下但当开广聪明,尽天下之议,便者行之,有不便者,不吝改作,则天下受赐矣。」  诏中书自熙宁以来创立改更法度,令具本末,编类进入。五月二十一日,枢密院亦就中书编类。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范镗、练亨甫修熙宁政录,当即编类此也。  又诏司农寺罢赊粜粳米,令三司尽数转输河北路常平司,以备赈济。  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言:「察访浙东温、台等州,自熙宁四年以后,监司未尝巡历州县,事废弛无人点检。盖监司止在浙西乘船往来,文移旁午,指挥不一,州县莫之适从,远民无所赴愬,近郡困于将迎。欲乞以浙东、浙西及转运副使、提点刑狱、提举官六员,分为两路:杭、苏、湖、润、常、秀、睦七州县为浙西路【五七】,置转运、提举于杭州,提点刑狱于润州;越、明、婺、温、台、衢、处七州为浙东路,置转运、提举于越州,提点刑狱于温州。」从之。朱本削去墨本,云:方下本路相度,至九年三月乃诏分路,合并入九年。按七年九月十二日丁未勿复分路诏,则是年四月二十六日癸巳,即从沈括所请矣。朱本考之未详,遽削去墨本。今依墨本,仍具本月日。然墨本既于此载沈括云云,又于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重载之,亦误也。今止于此详载削去彼书。新本考异,殊不辨诘,但依朱本,盖疏略耳。

  癸巳,新权发遣两浙路提点刑狱、太子中允俞充检正中书户房公事。

  前提举河阴辇运、屯田郎中王珫迁一官,虞部员外郎、勾当京西排岸司文彦璋减磨勘二年。珫等以都水监保明不闭汴口,堤岸无虞也。于是,冯京曰:「昨王庠等以积凌败堤,各已停替,此不可不赏,臣终以不闭口为未安。每年虽减梢芟一二百万,然自汴口至泗州,用兵夫数亦不少,若苦寒一夕,凌排大积,如何施工?」吕惠卿曰:「若晚闭早开,似亦为便。」上曰:「子细更与体问,若成,得清汴即为万世之利。」王庠等停替,在二月六日。

  诏判将作监范子奇、向宗儒各升一任。以三司磨勘本监裁省物料等钱二十九万缗也。

  诏陈州节度推官富蒙与一子郊社斋郎。蒙往蔡州新蔡县修水田,宿村舍,民家遗火燔死,故录之。

  诏买盐及盐仓场【五八】监官、地分巡检,听不拘合入远近奏举。从江淮发运司请也。其使臣应短使者,仍除重难纲运外,余并与免短使。

  诏开封府界去年灾伤残欠税物及佃收地租课,并权倚阁。

  甲午,河东路同商量地界秘书丞吕大忠言:「伏见北使萧禧至阙,争辨地界,闻遣韩缜报聘。乞下枢密院录前后照据文字,令缜赍至敌庭,庶令北朝稍知本末。」诏:「缜详大忠所奏,及照验文字地图以往,俟至彼面言,自通好以来,本朝遵守旧规,未尝先起争端,诚以祖宗誓约,各欲传之子孙,长无穷已。如白沟馆驿,本待两朝信使往来,随宜增盖屋宇,及安墙眼。此乃常事,北朝不欲存留,已令毁拆。雄州旧有关城,岁久颓圮,元检工料六十余万,十余年来,才役数万人,又非创筑,于誓书无妨,亦已住修。河东界至前后,已经分画,北朝更欲辨正,不欲相违,已专遣人与北朝差来官商量。然恐北朝所差官不肯依理同议,对执争占,失两朝敦守欢好之礼。如苏直等庄一带地,前此南北各已遣官定夺标界分白。岁月未久,又欲变移,彼此大国,须存信约,如此展转,何以准凭?虽委所遣官商量,恐北朝未悉知,须至略陈本末。大意如此,更委缜随宜应答。」缜至敌庭,不果致,但与押燕蕃相李相熙略相酬对而还【五九】。此段与密院时政记同,六月大忠丁父忧,九月十三日乃见其事。  诏诸城外草市及镇市内保甲,毋得附入乡村都保,如共不及一都保者,止令厢虞候、镇将兼管。从司农寺请也。  梓夔路察访司言:「泸州江安、合江县【六○】深在瘴地,夷汉事多,乞自今知县并依戎、泸州通判例酬奖。如无第二任知县人,候到任三年,与减磨勘三年。」从之。  又言:「遂州青石县、合州赤水县主户各及三千已上,昨并废为镇,人不以为便,乞仍旧为县。」从之。仍令转运司劾元相度官以闻。  开封府言,乞下三司于新城北面诸门外,更置粜场,定价零细粜与流民。从之,仍令比城中斗减钱五。

  诏:「婕妤宋氏,遇同天节赐亲属霞帔三道,自今为例。」

  分京东路为东西两路:以青淄潍莱登密沂徐州、淮阳军为东路;郓□齐濮曹济单州、南京为西路。先是,邓润甫等乞分为两路,财赋金谷并令通融移用。至是,下京东监司相度,如润甫等所请。新纪系此事于八年正月丙午,误也。五年八月己亥已分京西。  乙未,秘书丞、权通判河州鲜于师中为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录城守之功也。先是,鬼章使谍绐景思立云:「木征有觽数千在踏白城,将来降,请逆诸河上。」思立信,以为可取,率精骑往袭之。师中知其诈,劝思立无往,思立不听,遂行。师中即治守具。思立既败,鬼章遂围河州,师中卒全其城,故赏之。寻又赐绢三百匹,余官悉论城守功,减磨勘年有差。朱史五月一日又书:赐知河州鲜于师中绢三百匹,通判李山甫减磨勘三年,余官减磨勘年有差。师中知河州,实录不书。按四月七日,已除苗授知河州,不应更以命师中,恐朱史误也,今不取。思立信间谍,以为木征可取,此据青唐录。

  置南山堡、通会关于河州。

  诏三班差使、借差并殿侍【六一】犯罪断讫取补,授宣札批,所犯刑名,徒以上仍勒停;犯除名及永不收叙者,即追毁。

  丙申,诏:「闻淮南路推行新法,多有背戾,役钱则下户太重,常平惟务散多,更不出牓召人情愿,有用等第敷钱与民,极为不便。令本路监司速体量按治以闻。」

  又诏:「近楚州市易务监官违法,闻蒋之奇久已知之,亦尝有百姓陈诉,而之奇都不案治,宜亦体量以闻。」会之奇丁忧去。丙戌,之奇已奏王景彰,此云不按治,当考。朱史已削去。

  密州观察使、知汝州向传范卒。

  丁酉,李宪言木征出降,辅臣皆贺,诏:「木征及母、妻、子,令王韶、李宪发遣赴阙,走马承受长孙良臣押引,优厚支钱,令缘路供给。」初,韶还至兴平,闻景思立败,疾驰而西,会兵于熙州。熙州方城守,韶命撤之【六二】。选兵得二万,谋所向,诸将皆欲趋河州,韶曰:「贼所以围河州者,恃有外援也。今知救至,必设伏以待我。且彼新胜,气甚锐,未可与争锋,不若出其不意,以攻其所恃。古人所谓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者此也。」乃以兵直趋定羌城。三月丙午,度洮,遣王君万等先破结河川额勒锦族,以断通夏国径路,斩千余级。韶进兵宁河寨,分遣诸将入南山,破布沁巴勒等族,复斩千余级。贼知党援既绝,且恐断南山归道、乃拔寨遁去。甲寅,韶遣诸将领兵旁南山焚族帐,斩三百余级,即日通路至河州。鬼章等余觽保踏白城西,杓摩雅克【六三】等族,去河州百余里。四月辛巳,师自河州闾精谷出踏白城西与蕃贼战,斩千余级。壬午,进至银川,破贼堡十余,燔七千余帐,斩二千余级。癸未,分兵北至黄河,西至南山,复斩千余级。又遣将领兵入踏白城,葬祭阵亡将士。甲申,回军至河州。乙酉,进筑阿纳城,前后斩七千余级,烧二万帐,获牛羊八万余口。木征率酋长八十余人,诣军门降。王韶言:「已遣合门祗候麻宗道等管押木征赴阙,及遣男厚赍表称贺。」

  思立之覆军也,贼势复张,而京师风霾旱灾相仍,论者欲乘此弃河湟,上亦为之旰食,数遣中使戒韶驻熙州,持重勿出。且谕高遵裕,令退保临江。及是告捷,上喜甚,赐手诏褒谕曰:「将在军,君命有所不受,宁河之行,卿得之矣。」王君万、苗授、姚兕等传,并云先攻纳木萨勒宗城,不知纳木萨勒宗城果安在?实录与韶本传并不言,当考。四月七日,除苗授知河州,已附见纳木萨勒宗城事。

  置岷州谷藏堡。

  辽主遣其枢密副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萧素、枢密直学士梁颖议河东地界于代州境上。新纪于丁酉日书辽人遣枢密副使萧素议疆事于代州。旧纪无之。

  上批:「熙河路自恢复以来,征伐馈饷,人颇劳苦。今木征已降,边事宁息,宜曲赦本路。」  注  释  【一】上意犹必欲按治「必」原作「不」,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二○、治迹统类卷二二熙宁元佑议论市易改。

  【二】工匠于诸埽各抽差「各」,宋会要职官五之四五作「指名」。

  【三】庶几早召和气宋史卷三三郑侠传作「冀下召和气」。  【四】至于刍荛宋文鉴卷五八郑侠论新法进流民图作「其刍荛负贩」。

  【五】以规其后同上书作「以赞其上。」

  【六】凡百执事「执」原作「职」,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改。又宋史卷三二一郑侠传、宋文鉴卷五八郑侠论新法进流民图本句作「左右辅弼」。

  【七】抑陛下所以驾驭之道未审尔「道」字原脱,据宋文鉴卷五八郑侠论新法进流民图补。  【八】遑遑不给之状为图而献「而」原作「百」,据阁本及同上书、编年纲目卷一九、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五郑侠贬黜改。

  【九】澧州原作「礼州」,据阁本、活字本及武经总要前集卷二○改。

  【一○】五万石「万」原作「百」,据阁本改。

  【一一】又言「又」原作「及」,据阁本改。

  【一二】祖父母父母妻无子孙依倚者「妻无」二字原倒,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五神宗纪乙正。

  【一三】送魏继宗于开封府知在阁本「府」下多「令所属」三字。

  【一四】案此处疑有脱篅阁本无此七字。

  【一五】今市易之为虐「虐」原作「虚」,据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二市易务改。

  【一六】西蕃首领降「降」字原脱,据治迹统类卷一六神宗开熙河及上下文补。

  【一七】皆即日之深患「患」原作「惠」,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宋文鉴卷五○司马光应诏言朝政阙失改。

  【一八】臣窃不自揆「臣窃」二字原倒,据阁本及同上二书乙正。

  【一九】亦悉心竭力以副陛下之欲「心」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二○】未得其道欤「欤」字原脱,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补。  【二一】以求尽善「善」原作「言」,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二二】台谏之官「官」原作「士」,据同上书及宋文鉴卷五○司马光应诏言朝政阙失改。

  【二三】及其入奏「及」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二四】若之何毁之「之」字原脱,据同上二书及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补。

  【二五】梁丘据「丘」原作「邱」,据阁本及左传定公十年改。下同。  【二六】和如羹焉「焉」原作「也」,据左传昭公二十年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宋文鉴卷五○应诏言朝政阙失改。

  【二七】君所谓可而有否焉「焉」原作「也」,据同上二书及下文「君所谓否而有可焉」句改。

  【二八】贤之则顺而有福「贤之」二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二九】民可耕桑而得也「民」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三○】资采拾以为生「采」原作「米」,据阁本及同上二书改。

  【三一】是以古之用民同上二书,「民」下均有「者」字。

  【三二】私家无铁炉「铁」,同上二书作「钱」。  【三三】撤屋材卖其薪「撤」原作「撒」,据同上二书改。

  【三四】惟恐不迨「迨」原作「违」,据阁本及同上二书改。  【三五】易复之初九曰「九」原作「六」,据同上二书及周易复卦改。

  【三六】其上六曰「六」原作「九」,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宋文鉴卷五○司马光应诏言朝政阙失改。

  【三七】有悔于心也「于」原作「予」,据同上二书改。

  【三八】寅畏天灾「寅」字原脱,据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四五应诏言朝政阙失补。

  【三九】丁宁恳切同上书「切」下有「以求至言,是陛下已知前日之失,而」十四字。

  【四○】倘陛下犹弃忽而不信同上书及宋文鉴卷五○司马光应诏言朝政阙失,「不」下有「之」字。

  【四一】四月十五日「日」原作「月」,据阁本、活字本改。

  【四二】有不便悉罢宋史全文卷一二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下、续通鉴卷七○「便」下有「者」字。

  【四三】太皇太后「太后」二字原脱,据上文及邵氏闻见录卷三补。

  【四四】除卿知江宁「除」原作「降」,据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九、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下改。

  【四五】黄土「黄」原作「苦」,据阁本改。

  【四六】亦尝发擿过官吏二十余员故也「过官」二字原倒,据阁本及文义乙正。

  【四七】潭阳县并卢阳县宋史卷八八、九域志卷六、舆地广纪卷二八均谓「以潭阳县地置卢阳县」,疑是。

  【四八】黔衡古显叙峡中胜富瀛绣允云洽俄奖晃波宣十七州按:上引九域志所载与此同,州数十七,州名十八,两不相符。宋史卷四百九三蛮夷传作十六州,而州名与此处不尽相同。疑原刊有舛错。又「宣」,九域志卷六、长编纪事本末卷八八讨梅山蛮作「宜」。

  【四九】领卢阳三字原脱。据上引九域志、长编纪事本末补。

  【五○】许令自首改正「首」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三七之一九补。

  【五一】既而又谓辅臣曰「又」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五二】诏诸州军器物料并置库「诸」原作「诣」,据阁本改。  【五三】选职官或曹官一员兼监「曹官」原作「曹公」,据阁本改。  【五四】皆稽古先王「古」原作「合」,据长编纪事本末卷六○王安石事迹改。

  【五五】今但云白上降此诏申明之「今但」二字原倒,据阁本及文义乙正。

  【五六】麟府路「麟」原作「鄜」,据宋史卷三五○李浩传改。

  【五七】杭苏湖润常秀睦七州县为浙西路「为」字原脱,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七州县废复补。

  【五八】盐仓场「仓」原作「会」,据阁本改。

  【五九】但与押燕蕃相李相熙略相酬对而还下「相」字原作「伸」,据阁本改。

  【六○】合江县「江」原作「肥」。据阁本改。  【六一】三班差使借差并殿侍「并」原作「升」,据阁本、活字本改。

  【六二】韶命撤之「撤」原作「撒」,据活字本改。

  【六三】杓摩雅克本卷上文两处均作「杓家摩雅克」。

卷二百五十三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五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三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乙卯,1075)

  全  文

  五月戊戌朔,曲赦熙河路,杂犯死罪降从流,流以下释之。本路马步军并今年二月已后运粮草、材木修筑堡寨等厢军、义勇、弓箭手、蕃兵、寨户、强人,及自京至本路急脚、马递铺兵士,诸路差在熙河今年二月已后尝经战兵,鎫与特支钱;军士因战重伤不任征役者,且给全分衣粮。

  河北都转运使、祠部员外郎、史馆修撰刘瑾为天章阁待制、知瀛州。

  初,王安石既罢李师中瀛州之命,因荐章惇可用。陈升之亦欲用惇,上曰:「惇,但能作吏文耳。」安石曰:「惇,吏文麤疏,然有机略,胜王韶。」时韩缜犹未出使,上欲复令缜还任。安石曰:「惇,非缜所及也。」蔡挺言:「缜在瀛州非理惨虐。」安石固请用惇。□充言:「不知契丹事与南江孰大?」安石曰:「臣知惇可以为帅,非为其了南江事未了南江事,臣已知惇可以为帅。若待试其当得契丹然后用,即韩信何由倔起为大将当项羽?」上乃许。安石候惇回自南江用之。已而用惇帅泾原代王广渊,命既下,亟寝之。此据御集四月四日事。及安石去位,复除惇为高阳关路安抚使,此亦据御集四月二十九日事。又寝之。瑾先尝摄州事,于是加职为真。御集五月十七日催瑾疾速赴任,不知瑾几时却罢权瀛州归转运司,当考。

  诏募河北饥民修瀛州城。

  荆湖北路转运使、司封郎中、直昭文馆孙构【一】为太常少卿、直龙图阁,知辰州、宫苑使石鉴为皇城使、忠州刺史。秘书丞、转运判官沈叔通,通判辰州【二】石禹勤各减磨勘三年。章惇乞赏构等馈军之劳也。

  左司郎中、天章阁待制李师中【三】言:「臣闻应天以实者,见于行事;勤民以行者,不以空言。天生愚臣,盖为圣世。文武之道,识其大者;简易之理,求诸天地。陛下早用臣说,则太平之事略已施行。成、康、文、景未足企慕,朝廷阙失,岂待人言而后知之。『天难忱斯』,帝命可畏,旱既太甚,民将失所,今日之事,非有勤民之行,应天之实,臣恐不足以塞天变。一切利害,曾何足数!伏望陛下诏求方正有道之士,召诣公交车对策,如司马光、苏轼、苏辙辈,复置左右,以辅圣德。如此而后,庶几有敢言者。臣泣血雨泪而拜封章,陛下闻臣此言,忍不感悟,臣未尝有一言及钱谷甲兵者,盖知事君以道,直欲以伊尹致君之事为师,不敢以近世有为之君待陛下。及得罪去国,安于报效,并心一意,以望太平,五年于兹,而未免陛下焦心劳思,不有人患,谁兴厉阶。熙宁三年十月师中落待制,知舒州。七年二月复待制,知瀛州,寻罢之,盖罢瀛州不罢待制也。臣欲杀身,无益于事;长叹大恸,昊天不闻。陛下承祖宗之基,求治如此,臣愚不肖,亦未忘旧学。陛下欲为富国强兵之事,则有禁暴丰财之务;欲为代工熙载之事,则有利用厚生之道。有臣如是,陛下其舍诸!」  上批:「师中敢肆诞谩,辄求大用。朋邪罔上,愚弄朕躬。识其奸欺【四】,所宜显黜。可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和州团练副使【五】,本州岛岛安置,不得签书公事。」王安石甚恶师中,尝欲夺其待制,上未许。及是,吕惠卿请出师中所上疏付外,因摘其语激上怒,遂废斥之。元丰元年四月,师中卒。

  己亥,诏:「近诸路奏,强□十人以上已十数发,可令提点官司严加督捕,毋致结成髃党。」

  上批:「市易务遣人往诸路贩易,可问何年月日指挥许令如此。」执政进呈不行。此段朱史签贴云:「一时取问,无行遣前去。」今复存之。御集云:进呈讫。按进呈讫,即是无行遣也。此必因四月十七日曾布言「湖南贩茶,陕西贩盐,两浙贩纱【六】」,故有此问。卒无行遣,应是吕惠卿为吕嘉问蔽匿其事耳。

  西南蕃乌蛮罗氏鬼主仆夜为银青光禄大夫、知鷧縻姚州。斧望个恕为银青光禄大夫、知鷧縻归徕州。沙取禄路、乞弟鎫为把截西南蕃部巡检。从经制夷事熊本请也。  乌蛮有两首领常入省地鬻马,晏子隶淯井监,斧望个恕隶纳溪寨,皆仆夜诸部也。晏子距省地绝近,犹有淯井之阻,斧望个恕近纳溪寨,舟下泸州,不过半日。而二首领常赋晏州山外六姓及纳溪二十四姓生夷。本遣勾当公事邓轸招以爵赏,仆夜、晏子、斧望个恕皆纳贡,愿受王命。本言不鷧縻此两蛮【七】,则诸蛮未易服也。故命之,晏子未及命而死。沙取禄路者,晏子之子也;乞弟,斧望个恕之子也。六年四月二十二日乙未,已载仆夜等名。

  庚子,知熙州、资政殿学士、左谏议大夫王韶为观文殿学士、礼部侍郎,仍兼端明殿龙图阁学士,赐绢三千【八】。授其子廓大理评事,赐进士出身;次子厚大理评事。秦凤路副都总管、内园使燕达为西上合门使、英州刺史,熙河路照管军马事宜、入内东头供奉官李宪寄昭宣使、嘉州防御使。赏降木征之功也。

  诏:「近赐钱五十万缗与河北常平司,仍令本司更以五十万缗于缘边州军籴粮,可令两路常平司各具见在钱谷数以闻。」

  辛丑,太子中允、集贤殿修撰张琥同知谏院。  广西安抚司奏请邕州左、右江五寨镇峒民所纳夏税钱布麻皮马价钱等,如愿折纳米者听其便。从之。  遣熙河路走马承受长孙良臣往熙州为踏白城阵亡将士作浮图道场七昼夜,命河州收瘗暴骸。

  壬寅,雨雹。

  癸卯,又雨雹。

  中书言:「闻灾伤路分募人工役,多不预示夫数,饥民骤集,或无可兴作。乞下司农寺令诸路依所计工数晓谕入役,免致饥民失所。」从之。

  权河北西路转运使、司封郎中刘航提举崇福宫。

  先是,航应诏论时政五事:请削役钱之令,复募法为差法;罢斥程昉,勿以为水官;尽复废县,置令尉,禁保甲藏兵于家;追市易所遣官,勿使贩粟塞下;蠲除不以去官赦降原减之制,以通天下改过自新之路。复议请减法,以明贵贱之分。疏奏,不报。又言:「人君不可轻失天下之心,宜乘时有所改为,则人心悦而天意得矣。」语尤至切,因力奏求罢职,故有是命。

  文思副使李祥为供备库使,供备库副使刘普、龙骑第一下名都虞候彭孙,本河州髃盗。鎫为文思副使。祥、普以河州守城,孙以章惇言讨蛮贼有功故也。惇又请令孙管押龙猛获级、伤中得力兵员入见,许之。仍令军头司候引呈飞骑、蕃落毕取旨。懿、洽州归明人田宗广为内殿崇班。

  王安石乞以经义检讨官余中等往江宁府,吏人给食钱外,依例与大将驿料从之。

  诏观文殿学士王韶特赠二代,其母封永嘉郡太夫人,召入禁中;子妇从入者,皆赐命服。

  甲辰,都提举市易司吕嘉问升一任。以在京都商税课增羡也。

  将作监请修大通门外透水槽为钓槽。从之。初,议擢透槽使高,三班借差时习言:「当用土功十余万,又自顺天门至牧养监銽展五桥劳费甚大,乞造软槽,遇船往来钓起。」而都水监【九】以为便利,故用习言。

  诏熙河路岁计用钱,令秦凤等路转运司、熙河路经略司,用具无事时各一年收支数申中书。自开建熙河,岁费四百万缗,七年以来,财用出入稍可会,岁常费三百六十万缗。此据赵思忠传,朱史削去,签贴云:河湟故地,方二千里,新造之邦,费用固不为多,至于今日,已不烦朝廷供亿。前史官意以广费为非,故妄书此。又云:自合于裁减边费处,相照修入。然讫不曾修入,今撰取附见「具无事时一年收支数」下。邵伯温闻见录云:自开熙河以来,陕西民日困,朝廷财用益耗,独岷州白石、大潭,秦州属县有赋税,余无斗粟尺布,惟仰陕西州郡及朝廷帑藏供给耳。此事当考。  荆湖北路转运使、太常少卿、直龙图阁孙构为集贤殿修撰,令久任。权通判辰州、著作佐郎谢麟迁太常博士,换西上合门副使、知沅州、兼缘边溪洞都巡检使。以章惇言构赏薄,及乞换麟官且迁擢之。麟,建州人也。  诏河东路阙雨州军长吏访名山灵祠请祷。

  诏权南剑州判官、国子监勾当公事陈格为秘书丞,漳浦县主簿方希觉为奉礼郎,和州团练副使程嗣直叙大理评事;余减磨勘年有差。以章惇上格等招田元猛功状,故赏之。希觉欺冒,见八年十月十三日。

  陈州司法参军、律学士王白为中书礼房习学公事,□县尉曾旼、新成都府【一○】户曹参军刘泾为提举修撰经义所检讨。白,开封;旼,漳州人。泾,孝孙子也。旼,八年八月十六日罢;六月十七日,可考。

  礼宾使、文州刺史王中正领嘉州团练使。中正于麟、府、丰州尝招弓箭手千四百人,及熙河,又招千三百六十人,故赏之。  赠皇城使、果州刺史王存忠州团练使,引进副使、带御器械王宁果州团练使,入内供奉官、寄崇仪使李元凯英州团练使,供备库使魏奇嘉州刺史,文思副使林信丹州刺史,内殿承制王令安、高知方鎫文思副使,供奉官李怀素、马恩鎫皇城副使,侍禁赵闲文思副使,殿直陈俊、刘文秀、张恭鎫供备库副使。以河州之役死事也。

  真定府路安抚司言,真定灾伤,欲以常平及省仓陈谷五万石减价出粜,候丰熟偿足。从之。  乙巳,给事中致仕郭申锡卒。

  己酉,太常丞、权监察御史里行蔡确直集贤院、权发遣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  知熙州王韶言:「熙、河、岷州刍粮可支一岁,而转运司以银、绢、钱物贷商人乘急邀利,价日益高,费官本日益多,鎫边物日益贵。今边屯无甚警急,兵戍减彻,欲乞已贷者令纳外,自余米麦皆可罢籴。」上批:「依所奏,前期晓谕商人,截日往籴。」

  法寺奏断深州百姓陈膺等听诸葛公权计,癸丑岁国家主有兵兴变【一一】,共谋为乱,公权亡不获。诏:「陈膺、朱川皆斩,史亮、李信杖死,余党鎫杖脊分配编管。告事人王通释罪,授西头供奉官,勿与亲民差遣,任满就移,毋得赴阙。」

  庚戌,上批:「闻熙州、通远军自熙宁六年二月以后,借见钱、盐钞、金银、紬绢、度僧牒等与人,略计十七万缗,今一年余纔纳七千缗,或失元借主名,勒保人均纳,可令经略、转运司具析以闻。」皆言无之,遂已。  诏入内供奉官卫端之追两官,免勒停,弓弩院工匠俞宗等十人【一二】黥面,配京东西本城。端之被差看验弓弩不堪修者拆剥,乃以病色弓三十五万余张赴拆剥所,内角面十二万,司修计费钱七千余缗。犯在疏决前,上曰:「是可以弗惩乎?」特黜之。端之先以造弓弩弦省工,减磨勘四年。至是,坐枉费得罪。吕惠卿家传:惠卿判军器监时,禁中亦置造作所。中官卫端之编排弓枪库,杂色弓七十余万张,其当毁者四十九万张,已毁十七矣。惠卿遣属官李稷等诣库覆视之,得其以良为恶,而未毁者十余万,请复存之。案端之得罪时,惠卿已执政矣。或是惠卿先发端之罪,及执政乃行罚也。家传又以端之得罪,系遣郝质诣军器监前。郝质诣监,已附正月十二日,更须详考之。  上批:「昨熙河围闭日久,是时在城正兵极少,闻全得民丁相兼防守,未知本路尝如何存□,令经略司以闻。」

  辛亥,中书门下言:「策试、制举鎫以经术时务,今进士已罢辞赋,所试事业即与制举无异。至于时政阙失,即士庶各许上封言事。其贤良方正等科目,欲乞鎫行停罢。」从之。

  先是,中书条例所乞罢制举,冯京曰:「汉、唐以来,豪杰多自此出,行之已久,不须停废。」上曰:「天下事可罢而未及,如此者甚觽,此恐未遑改革。」吕惠卿曰:「制科止于记诵,非义理之学,一应此科,或为终身为学之累。朝廷事有可更者更之,则积小治可至大治,不须更有所待。」至是乃罢。惠卿云云,墨本在四月二十五日,今从朱本,鎫入此。

  壬子,赠礼宾副使包约为忠州刺史。约,蕃官也,初从景思立河州战没,或诬为降贼,走马承受张佑等言约实中箭死。诏王韶考实,如佑等言,故有是命。

  诏京东、河北置简中、崇胜、奉化厢军十指挥,怀、卫、濮州各二,德、博、齐州各一,总五千人,将修完河北州军城故也。

  诏开封府、白马县界旱及十分,其芟滩地租草与倚阁。

  癸丑,翰林学士承旨、兼侍读学士韩维为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知河阳。维自以言不用,数求去,会兄绛入相,又援故事乞补外,遂出。绛入相,维实草其制,时人荣之。

  刑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熊本,太子中允、直集贤院、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谔,鎫同判司农寺。

  龙图阁待制、枢密都承旨曾孝□言:「修赏功格点检条例,曾旼、王白近准朝旨罢,乞依前点检合用条例,仍许据合检文字,就史院抄录。」从之。

  诏河北路转运、提举司,灾伤户第四等以下【一三】放税及五分以上,今年夏税、免役钱一面体量放免以闻。  甲寅,上批:「河东谍知北界点集军甚急,可令雄、定州并河北缘边安抚司、经略安抚司,厚以钱物体问敌中动静以闻。」

  皇城使、文州刺史韩存宝为熙河路都监。从王韶之请也。

  乙卯,工部郎中苏颂勾当三班院。颂补外三岁,今乃归朝。

  诏:「司农寺主簿勾当公事官,自今非有朝旨,毋得差出,仍减四员。令本司具合存减员数以闻。」

  淮南东路转运司言,察访司劾楚州诸县失催青苗钱官吏,楚州方旱灾,二麦未收,若劾官吏,必有追扰,诏勿劾。

  丙辰,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吕升卿,大理寺丞、国子监直讲沈季长,鎫为崇政殿说书。季长仍改太子中允。

  先是,上每以外事问王安石,安石曰:「陛下从谁得之?」上曰:「卿何必问所从来。」安石曰:「陛下与他人为密,而独隐于臣,岂君臣推心之道乎?」上曰:「得之李评。」安石由是恶评,竟挤而逐之。他日,安石复以密事质于上,上问于谁得之?安石不肯对,上曰:「朕无隐于卿,卿独隐于朕乎?」安石不得已,曰:「朱明之为臣言之。」上由是恶明之。明之,安石妹夫也。安石既出,吕惠卿欲引安石亲昵置之左右。荐明之为侍讲,上不许,曰:「安石更有妹夫为谁?」惠卿以季长对。上即召季长与惠卿弟升卿同为侍讲。升卿素无学术,每进讲,多舍经而谈财谷利害、营缮等事。上时问以经义,升卿不能对,辄目季长从旁代对。上问难甚苦,季长辞屡屈。上问从谁受此义。对曰:「受之王安石。」上笑曰:「然则且尔。」季长虽党附安石而常非王雱、王安礼及吕惠卿所为,以谓必累安石。雱等深恶之,故甚不得进用。此据司马光记闻。升卿无学术,不能对上所问,不知诗序何以即全用升卿所解,当考。

  诏提点淮南东路刑狱、都官员外郎晁端彦徙两浙路,殿中丞、权发遣两浙路提点刑狱卢秉徙淮南东路,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张靓徙两浙路。

  先是,中书言:「闻两浙近年盐课增羡,惟刑狱繁多,今据虞太宁奏,以申举官司行盐法差误,卢秉挟恨捃拾。审如所奏,即多罪及无辜,刑禁之繁,恐由此起;兼闻多积压盐数。」故有是命。靓且使体量改正,仍具违法事,及相度宜如何使不致亏岁课,可省刑禁。又诏三司具卢秉已增课利,保明以闻。六月十五日辛巳、九月癸亥二十八日张靓体量奏至。虞太宁不知时任何官,当检附。  戊午,皇第四子生,翌日不育。后名伸。

  太常丞、集贤殿修撰、同知谏院张琥兼侍御史知杂事【一四】。

  诏熙宁以来朝廷创改法度属枢密院者,令中书取索一就编类进呈。四月二十五日,中书先被诏。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范镗、练亨甫修熙宁政录,当即编类,此后乃名曰政录尔。

  又诏参知政事吕惠卿五日【一五】一赴经筵。

  大理寺丞、知永兴军鄠县薛固勒停,县吏韩仲戡等五人鎫配五百里。固坐枷锢青苗户及用木夹升民户等,致吏受赇,会降,特黜之。

  庚申,永兴军、秦凤路察访司请蕃官质买汉户地者,亦出免役钱。诏司农寺免役钱特放,蕃官质买汉户地,常约束之。

  辛酉,判军器监、知制诰章惇兼直学士院、右正言。集贤校理、直舍人院许将,太常丞、集贤校理、直舍人院邓润甫,鎫免试为知制诰。润甫仍改右正言。

  赐故太子中允、馆阁校勘、检详枢密院兵房文字黎侁家绢百疋。  诏:「诸路公人依缘边弓箭手例,给田募人,其招弓箭手寨地户不用此令。凡系官、逃、绝、监、牧等田,不许射买请佃,委本县置籍,估所得租合值价钱,以一年雇钱为准,仍量加优润,以役钱据数拨还转运司。」王荆公当国,以徭役害农而游手无所事,故率农人出钱募游手给役,则农、役异业,两不相妨,行之数年。荆公出判金陵,荐吕惠卿参知政事,惠卿用弟温卿之言,使役钱依旧,而拨诸路闲田募役。既而闲田少,役人多,不能均齐,天下方患其法之不可行,而中丞邓绾又言:「惠卿意在是甲毁乙【一六】,故坏新法。」于是不行温卿之言,依旧给钱募役。此据魏泰东轩录,当考详。附:按日录则给田募役,乃李承之建议,八年四月十二日罢;比苏轼元佑元年四月六日奏议,王岩叟等二年三月末驳奏,当并考。

  中书户房比对市易务,及曾布根究市易违法事,诏章惇、曾孝宽就军器监置司根究以闻。吕惠卿又令户房会计治平、熙宁财赋收支之数,与布所陈皆不同,上令布分析所以不同因依具奏。后八日布对于延和殿,言户房所以不同之故,上以布言为然。布因言市易已置狱,朝夕窜黜,自尔必无繇复望清光,上曰:「卿为三司,案所部违法有何罪?」布曰:「陛下以为无罪,不知中书之意如何。况臣尝自言与章惇有隙,今乃以惇治狱,其意可见。」上曰:「有曾孝□在,事既付狱,未必不直。」布曰:「臣与惠卿争论职事,今惠卿已秉政,势倾中外,虽使臣为狱官,亦未必敢以臣为直,以惠卿为曲。然臣为翰林学士、三司使,地亲职重莫如;臣所陈之事,皎如日月,然而不得伸于朝廷,孤远之士,何所望于陛下。都邑之下,人情纶纶,怨嗟沸腾,达于圣听,然而不得伸于朝廷,海隅苍生何所望于陛下。臣得罪窜谪,何所敢辞,至干去就,亦不系朝廷轻重,但恐中外之士,以臣为戒,自此议论无敢与执政不同者尔。」上慰劳之曰:「卿不须如此。」自尔不复请对,后八十余日乃贬。布贬,在八月十七日。

  壬戌,国子监言,太学生员多而斋舍少,先以朝集院为律学,外屋尚百余闲,乞尽充学舍。从之。初,太学地甚狭,其东为锡庆院,又其东为朝集院,庆历中,始许以锡庆稍益之,未几复罢。后胡瑗至,乃得锡庆后堂及二庑容诸生,仍以斋筵更衣位置录行堂,遇干元节赐斋筵,尚权以录行堂更衣。至是,并朝集院赐之,以广二学,为屋百楹,学者以千计。

  诏河北东、西路转运司疾速契勘辖下未得雨州军,入急递以闻。  癸亥,中书言:「京朝官、选人未满两考及非见任者,虽无举主,许试刑法。试中,京朝官减磨勘一年,选人得堂除,鎫候成两考及举主应格日推恩。」从之。

  赐凤翔百姓赵怀懿钱三百千。怀懿有女嫁何氏,女归,言夫之弟巨源谋反。怀懿以其事告官,巨源论法当斩,怀懿乞行赏。有司以何氏告其夫弟之罪,法告有服亲不当赏【一七】。怀懿诉于登闻检院,下刑部,刑部言:「五服许相容隐,虽谋逆许告,于法无赏。」特赐之。  甲子,分命辅臣祈雨。  工部员外郎、集英殿修撰、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兼权判军器监。

  屯田员外郎、直集贤院范百禄同知谏院。

  中书刑房覆考,试中刑法,第一等选人除详断官;第二等循两资;第三等京朝官减二年磨勘,选人循一资;第四等京朝官减一年磨勘,选人堂除一次;第五等京朝官先指射优便差遣,选人免试注官。从之。

  命太子中允、检正中书户房公事俞充察访荆湖路常平等事。以章惇言向两奉使,皆专措置溪洞事,不暇点检巡历,乞再遣官故也。已而充亦不行。充次职任,在七月十八日。

  诏:「诸造入阵弓箭,度材料上、中、下军分三等:上等弓四尺八寸五分,箭二尺八寸五分;中等下等弓第减一寸五分,箭第减一寸。其拍射、教阅射、亲马射弓箭,自依旧制。」

  录成都布衣郭大亨为试将作监主簿【一八】,不理选限。大亨尝应诏,进访求书籍,秘阁看详及五百卷,故录之。

  乙丑,上批:「令东京路【一九】常平司具今岁所粜粮及见在数以闻。」

  又诏:已得雨,令司农寺指挥诸路相度,如饥民及流移户不致阙食,未须官中赈济,即且权停所兴工役。

  是月,复宪州,从知太原府刘庠请也。庠又请修筑惠宁、肃定、神木三堡,募民子弟技击剽锐者籍为勇敢,以待陷坚走敌。流罪以下情可贳者,免杖,徙实河外。从之。数事不必皆是月,今依本传附见。陈师道铭魏涛墓云:涛为河东从事,佐刘庠,契丹与河东争界,而廷议欲割畀之。遣使临议,庠以属涛,使不能屈,则临以威,涛不为动。于是复宪州,筑惠宁、肃定、神木三堡,声势益振,契丹亦不敢竞。庠由是益知涛,谓可当大事。涛,彭城人也。史载复宪州事极不详,故增注此,以待考详。

  初,契丹遣萧禧来议河东疆事,谍者谓敌必称兵。契丹传云:五月,河东谍言,北界声言聚兵入寇。诏以问刘庠。庠对:「敌必不敢称兵。」代州、岢岚军求济师,皆不应。时敌主植牙云中,遣数骑涉吾地,边吏执之。敌檄纷争不已,或疑庠启衅,庠奏:「敌意在画疆耳,臣刺知敌重兵皆不在行,料应艰食,愿朝廷缓答而峻拒之。方盛夏,敌未必至,惟以有备待非常乃得计。愿遣刘忱等至境上,姑以理谕,臣俾将佐饬兵观衅而动,此事机也。」朝廷以敌使言顺礼恭,及持敦睦和好之说,乃录敌主书付庠,谕以地界且通商论。庠复奏曰:「臣窃疑北人此举非本心,盖见朝廷近年克复河湟,北界不为唇齿之计,故以此尝我尔。今欲争辨积年已定之疆界,曲固不在中国而在彼。则泛使之来,礼宜偃蹇而反恭顺,辞宜高抗而反卑逊,臣窃恐奸意别有所在也。北人无厌,朝得寸,暮求尺,必又有侥幸之请,宜峻拒之。或与其不当得之地,既堕其奸,未必不疑中国有谋,用此以饵之者。若妄意于我背盟伺隙,恐非岁月可解也。」后竟以临河尔山分水岭地与之。庠时已去位,每以为恨。士大夫为国远虑者,亦莫不惜也。

  置岷州荔川、和尔川、闾川【二○】三寨,改河州南山堡为南川寨。时政记十九日丙辰,置荔川寨于岷州,即马简川也。二十六日癸亥,改河州南山堡为南川寨。今依实录,并书之。

  移彭州导江县于永康寨,以旧县为镇。此据实录。

  注  释

  【一】孙构「构」原作「桷」,据宋史卷三三一本传改。下同。  【二】通判辰州「辰」原作「陈」,据阁本改。按:辰州属荆湖北路,陈州属京西北路,分见宋史卷八五、八八地理志。  【三】左司郎中天章阁待制李师中「左」,宋史卷三三二本传、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三八作「右」。

  【四】识其奸欺「识」原作「职」,据阁本改。  【五】和州团练副使「和」原作「利」,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三二李师中传、宋会要职官六五之三八改。

  【六】两浙贩纱「纱」原作「米」,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五二熙宁七年四月甲申条、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改。

  【七】鷧縻此两蛮「縻」原作「属」,据阁本及宋史卷四九六蛮夷传改。  【八】赐绢三千「千」原作「十」,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六之一○改。

  【九】都水监「都水」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一○】成都府「成」原作「城」,据阁本改。

  【一一】有兵兴变「兴」原作「与」,据阁本改。

  【一二】十人「十」原作「千」,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军器监改。  【一三】灾伤户第四等以下「灾」原作「巡」,据阁本改。  【一四】侍御史知杂事「侍」原作「使」,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五】五日「日」原作「月」,据同上二本改。  【一六】惠卿意在是甲毁乙「是」字原脱,据东轩笔录卷四补。

  【一七】法告有服亲不当赏「法」字原脱,据阁本补。

  【一八】将作监主簿「主」原作「生」,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九】东京路按:宋有京东路而无「东京路」,疑此处「东京」为「京东」之误。

  【二○】闾川「闾」原作「吕」,据阁本及宋史卷八七地理志改。

卷二百五十四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六月尽是年七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四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六月丁卯朔,命知熙州王韶都提举熙河路买马,权提点刑狱郑民宪同提举。以中书言熙河出马最多,虽已置买务于熙州,立法未尽故也。二十五日韶云云。  诏赐提举河北常平仓司卫州封桩粮四万九千余石,贷共城、获嘉、汲三县中等阙仓户【一】。判大名府文彦博言:「怀、卫州阙食饥民聚而为盗,初无结集党与,临时倡率,即又溃散。既无主名,追捕止挠平民,不安田种,欲的有倡首姓名、情理深重者,乃追捕。」从之。

  诏河北路转运、提举司置场,以常平及省仓岁计余粮减直,许民以丝锦绫绢增价博买,为转运司年计,或俟秋成博籴。

  庚午,中书奏事已,上论:「古人用兵奇正之术,以为旗参差而不齐,鼓大小而不应,此真败也。至如韩信之破赵,背水为阵,而弃大将旗鼓以诱敌,彼成安君知兵者也,非示以真败,何能胜乎?」  河北东路察访司曾孝宽,乞自本司差官同安抚、转运司相度沧州三塘及缘界河经黄河填污地募人种木。从之。  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谔言:「准朝旨,权提点诸路监司所申巡历状,乞监司官岁分州县互巡,次年正月十五日以前具已巡历上中书。经一年不巡者,委中书点检官申举。」从之。

  辛未,诏应赴后殿起居臣僚乞假如月过两次,令内侍省遣医看验。

  著作佐郎黄颜言,给纳青苗钱谷,乞明立条约,使州县官吏视年之丰荒合请数给散,毋以元散数为额。权润州观察推官王觌言,青苗钱乞自今灾伤五分以上当展料者,旧欠展料钱谷皆未得催理。诏并送司农寺。  癸酉,遣官谢雨。

  河东都转运使、太常寺少卿、集贤殿修撰张景宪为右谏议大夫,再任。先是,诸路官吏行新法或违失,监司多所奏劾,人情惴恐,景宪不劾一人。议者欲分河东为两路,事下景宪,景宪言:「河东地肥硗相杂,州县贫富亦异,正宜有无相通,以备边费。若路分,则财赋难以移用。」其议遂罢。上批:「河北路已编排义勇、保甲,可速令具丁数以闻。」

  诏真、扬、楚州运河依两浙运河择尤浅涩处先开淘,令发运转运司借上供钱米雇夫。  甲戌,权知开封府孙永言:「昭化军节度使、康国公承显多以金钱与僧本立,请求迁官。乞从别差官推治。」诏开封府依公结绝,如事干承显,即牒大宗正司会问。本立尝属宰臣王安石子雱,永屡上殿及此,上察永意,欲以及安石也。朱本削「本立尝属王雱」以下,今复存之。

  是日,中书奏事已,上语辅臣曰:「诸葛亮居草庐,盖有以自重,然后可至大用耳。其二十罚以上,皆自行之,蜀寡材能之士,是以每事躬亲,亦何可讥也。」又曰:「韩信为大将,劝汉王定三秦,安天下,莫不如其策;虽有成皋、宛、叶之危殆,然天下大计,固已素定矣。」  诏泾原路经略司度僧牒五百,以备赈救。

  又诏:自今应陕西卖盐场见在盐约支及二年,即权停买纳。

  乙亥,诏罢道士威仪迎引宗室丧葬。

  诏监安上门、光州司法参军郑侠勒停,编管汀州。始,侠上书献流民图,朝廷以为狂,笑而不问,第令开封府劾其擅发马递入奏之罪。而侠又上书言:「天旱由王安石所致,若罢安石,天必雨。」安石既罢,吕惠卿执政,侠又言:「安石作新法为民害,惠卿朋党奸邪,壅蔽聪明。独冯京立异,敢与安石校。请黜惠卿,用京为相。」且言京及元绛、孙永、王介四人者皆仁义人也。惠卿大怒,遂白之上,重责之。侠言行录云:吕惠卿参政,其日京师大风霾,黄土翳席逾寸。侠又上疏论之,不报。此事当考。侠荐京为相,此据京本传,新、旧史皆云,而实录、墨本但云侠称京及元绛、孙永、王介四人皆仁义人,不云荐京为相,盖不详也,朱本又削去四人姓名。按熙宁编敕,擅发马递罪止杖一百,今勒停、编管,盖别有所为,而墨本、朱本并云坐上书献图、擅发马递。此亦不详也,盖当时但借此以责侠耳,今并取新、旧传及司马光记闻删修。四月七日,侠初被劾;八年正月七日庚子,侠再窜英州。  权发遣秦凤等路转运判官刘宗杰言:「阶州旧隶秦州,今在岷州之南,若割隶熙河,军马易相照应。」诏王韶相度以闻,卒不行。

  皇城使王君万为东上合门使、达州团练使,夏元几为东上合门使、果州刺史,西上合门使苗授为四方馆使、荣州刺史,如京副使狄咏为皇城使,依旧兼合门通事舍人,余迁官差赏。以兵度洮讨杀蕃部通道之功也。上因论及熙河功赏,曰:「庆历中,西方用兵,刘平、葛怀敏失律,士卒死伤数万,方赠官,超绝推恩,子孙至及二十人者;士卒用命被重伤才得钱二千,何其薄也!今之燕设,伶人吹笛击鼓,所得有过此者,古人谓廪饩称事,正欲与事功相称耳。今熙河之赏,可谓优厚,然激励士气,人人惟恐不得当敌,正用此耳。」

  丁丑,河北缘边安抚司上制置缘边浚陂塘筑堤道条式图,请付边郡屯田司;又言于缘边军城植柳莳麻以备边用。皆从之。

  熙河路经略使王韶言:「熙、河二州,最为聚兵之地,岁支人粮马豆三十二万斛、草八十万束。本路有市易,于茶、盐、酒税可以应办宜籴,乞差官二人乘贱计置;其草豆,别乞差四人专领;并立敷办赏格,并乞盐钞三二十万,候三年外本司自办。」从之。

  上谓辅臣曰:「近遣小使至畿县视秋稼,非常滋茂,已有高及二尺者,今秋若获丰稔,吾民其小苏息乎!」  诏在京饥民令开封府籍大小口数并乡土以闻。开封府籍上九百三十六人,诏委官审问,给券,遣还本乡。

  诏:「诸州军职事申禀所属修造城橹、军器,申经略司、军政训练都总管或钤辖司,合用物料,转运司外,更不禀监司。其事不由逐司,亦不供报。经略等司不提振及措置不当,监司具奏。」  戊寅,赐讨荡洮州将士特支钱有差。  诏在京转运、诸军都虞候以下至都指挥使,应以战功迁资愿回授子孙者,听。比岁军校以战功迁者,往往超至右职,故令稍推及子孙。  又诏:「应按察官体量大小使臣老疾、谬懦、不职之类,不经核实冲替、差替者,候到三班院引赴枢密院覆验。其堪厘务者,与合入差遣。体量不当,官司取旨。」

  己卯,诏在京、一司、一路、一州、一县敕编修讫,并上中书。在京、一司敕送检正官,余送详定一司敕令所再详定。

  宰臣韩绛言:「前内殿崇班王用臣,敢死事之士,实有战功,今熙河路颇藉才武之人,欲望与近下班行。」诏补三班借职、熙河路经略司指使。初,用臣任镇戎军定川寨【二】都监,坐自盗赃三十七匹,法应绞,免死,配下班殿侍,送本路效用,至是又命之。

  辛巳,新知蔡州、兵部员外郎李复圭复为工部郎中、直龙图阁、知沧州。复圭自曹州以亲嫌徙蔡州,过阙得对,而有是命。  两浙路提点刑狱、中丞卢秉为太常博士,升一任。秉提举盐事,岁课增羡也。时秉已徙淮南东路矣。五年二月十八日为浙宪,七年五月十九日改淮东,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又升任转官,此年五月十九日丙辰,可考。方勺泊宅编云云,已见五年二月十八日。  上批:「闻夏国旱菑,拥羊马牧于缘边河。令六路经略军马司严戒,当职官吏常禁察汉蕃户,无致侵窃。」

  壬午,分命辅臣祈雨。

  录泸州进士鲜于之邵为郊社斋郎,以梓夔路察访司上之邵所陈边事及役法可采也。

  诏增诸路教授。

  又诏同知礼院宋充国候礼院及三年,与省府差遣。以判太常寺元绛言,充国,故相庠之子,供职已二年,职事有劳也。

  赐岷州新置寺名曰广仁禅院,仍给官田五顷,岁度僧一人。

  癸未,秦凤等路转运司请于凤翔府斜谷置监,铸折五、折十钱,乞降御书字样。诏惟铸折二钱。

  河北西路转运司请应募役人本家应排保甲者与免身丁。从之。

  甲申,诏诸班直并皇城司亲从官配隶诸州牢城、本城,年五十以下情理轻者,班直改配龙骑,亲从官配壮勇,令刑部立诸班直叙法。先是,卫士以小罪或连坐降配,其居南方者病瘴疠,多不还,自恃才武,窘于衣食,或亡为盗,故收恤之。

  诏措置懿、洽蛮事勾当官,第一等京官减磨勘二年,选人循一资,余减年注家便官。从察访章惇请也。  蠲澧州澧阳等三县官竹园岁鬻笋钱,委有司详定盗笋竹法,令州县护养,以助军器。从本路提点刑狱李平一请也。

  乙酉,皇第五子生,遣参知政事吕惠卿告于太庙。名润。

  秦凤等路提点刑狱郑民宪言,已定熙州汉蕃弓箭手疆界,置堡、均地,借助就耕食。上批:「河、洮、岷州弓箭手,令民宪速行安抚。转运司及其耕时贷以钱粮,庶几速见功绪。」

  上谓辅臣曰:「天下财用,朝廷若少留意,则所省不可胜计。昨者销并军营【三】,令会计减军员十将以下三千余人,除二节特支及傔从廪给外【四】,一岁省钱四十五万缗,米四十万石,紬绢二十万匹,布三万端,草二百万束【五】。若每事如此,及诸路转运使得人,更令久任,使之经画,财其可胜用哉!」治平四年闰三月二十三日;熙宁元年十月末,二年七月十九日、十月十二日,三年三月末、十一月二十三日,六年十月二十一日,皆并营事。兵志附此语于熙宁二年后、苏轼论并营前,非事序也,合依实录。

  陕州言,五月乙丑,大雨水,漂溺陕、平陆二县。诏被水灾民给口食三月,递铺兵级人给般移钱千。

  诏降宣纸式下杭州,岁造五万番。自今公移常用纸,长短广狭,毋得用宣纸相乱。

  丁亥,睦州军事推官、中书礼房习学公事叶适为光禄寺丞、馆阁校勘、权检正中书礼房公事。适初补试国子监生,王安石爱其所对策,安石去位,吕惠卿荐之得召对,不称旨,上以安石故,特有是命。叶适事,据司马记闻。

  赐木征姓赵名思忠,为荣州团练使;母寿安郡君郢成结赐姓李,封遂宁郡太夫人;妻俞龙七为安定郡君、结施卒为仁和县君;又名其弟董谷曰继忠、结□延征曰济忠、瞎□叱曰绍忠、巴毡角曰醇忠、巴□抹曰存忠;又赐其二子,长邦辟勿丁兀名曰怀义,次盖兀名曰秉义,并为右侍禁。首领结成抹、阿里骨并为东头供奉官。十二月四日,思忠为秦州钤辖,二十七日斩阿里骨。旧史赵思忠传并熙宁十年六月附传:木征赐姓名,授荣州团练使;母郢成结为遂宁郡太夫人,月给脂粉钱三十千;妻包氏为咸宁郡君;母弟及诸子皆超授官。方引对思忠时,上召包氏、俞龙七,许以蕃服及二子皆上殿劳问。又诏思忠、包氏,闻女夫妇不相能,今当和睦。思忠不能奉诏,乃诏思忠居熙州,包氏、俞龙七居河州。此与实录略不同,今附见。听以蕃服入见,在九月十六日。

  戊子,知冀州王庆民言,州有小漳河,向为黄河北流所壅,今河已东流,乞发夫开浚。诏外都水监丞司相度以闻。既而不行。  诏寺、监、铨、院主判官,岁许举本属官一员充京官,或职官县令内选入三员以上许举两员,六员以上举三员。初,勾当三班院陈绎、蔡确奏举权主簿、奉国军节度推官周淑为京官,诏送流内铨许收使,自今在京主判处官属准此,因着为令。

  辛卯,诏以司天监新制浑仪、浮漏于翰林天文院安置。太常丞、集贤校理、兼史馆检讨、同修起居注、提举司天监沈括为右正言,赐银绢各五十,司天秋官正皇甫愈等十人并减年升资,余各赐银绢有差。初,括上浑仪、浮漏、景表三议及浑仪制器,朝廷用其说,令改造法物、历书,至是浑仪、浮漏成【六】,故赏之。八年正月二十七日历成。

  王韶言:「奉诏募买蕃马,今黑城夷人颇以良马至边,乞指挥买茶司速应副。」从之,仍令李杞据见茶计步乘、船运,具已发数以闻。六月一日,委韶及郑民宪提举买马。

  赠卫国夫人沈氏为□国夫人。沈氏,太宗时入宫,逮事真宗于藩邸,上批:「可赠一大国。」故有是命。

  壬辰,知成都府、资政殿大学士赵抃知越州。从所乞也。

  秦凤等路都转运使、龙图阁直学士蔡延庆知成都府。

  同判司农寺、刑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熊本为秦凤等路都转运使。  中书言:「陕西缘边,熙宁六年入纳钱五百二十三万余缗,给盐钞九十万二千七百一十六席,而民闲实用四十二万八千六百一席,余皆虚钞。虽有条约须纳钱方给钞,以钱市粮草,缘官中阙钱,监籴之官务办年计,不免止以钞折兑粮草。虽有臣僚上言乞复行交子,多云每年出钱可百万缗,此不知行交子之意。今若于陕西用交子,止当据官所有见钱之数印造。假如于边上入中万缗,却愿于某州军纳换,即须某州军纳换处有钱万缗,画时应副支给。如此则交子与钱行用无异,即可救缓急,及免多出盐钞,虚銽边籴之弊。」诏永兴路皮公弼、秦凤路熊本并兼提举推行本路交子,仍以知邠州宋迪【七】提举永兴、秦凤两路推行交子。九月十八日、二十一日、二十六日,并熙宁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四月八日可考。食货志第六卷中书言:陕西缘边盐钞大出,多虚钞,而盐益轻,以钞折兑粮草,有虚銽边籴之患,请行用交子法于陕西。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诏以皮公弼、熊本分领其事;又诏知同州赵瞻制置,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癸巳,录进士李参鲁为郊社斋郎。参鲁,故海门县主簿、太学说书觏之子。知制诰许将、邓润甫言:「觏早以文学知名,治古文,通经术,四方从学者常数百人。参知政事范仲淹论荐,尝授一官,赴太学说书,子孙零落无缀仕籍者。今以其文十七卷进呈,乞依王回例官其一子。」故特录之。

  梓夔路察访熊本言:「夔、峡州郡民闲无井饮,夔州城中引三洞、三臂两溪水,分布之衢巷,贮以桐船木槛,年必一易,使汲者输钱以治之。欲以免役头子剩钱给其费,免取于汲者。」从之。  上谓辅臣曰:「知州、转运使,令久任。」吕惠卿曰:「觽议皆以举县令为急,不知列官分职何处不择人?」上曰:「刺史、县令,治民为最近,故以择人为急。若县令中明有绩暛,朝廷擢三两人以励庶官,不亦善乎?」冯京曰:「汉宣帝以县令高第者为刺史,刺史有殊绩者入为三公,黄霸是也。」惠卿曰:「守郡、辅臣,体自不同。」上曰:「如此用人,恐亦非宜。此霸之风采所以不及为郡时也。辅弼之材,如周之『十乱』,乃为称职耳。」韩绛等曰:「臣等过蒙拔擢,实不足以仰望清光。若如陛下所论,臣等虽罄竭驽钝,不可一日在中书,然不敢不勉耳。」上曰:「如卿辈知识高远,但行其所知,古人不难到也。」惠卿又言:「太常寺,朝廷礼法之司,员数太冗,贤愚杂处,望选择三两人专领其职。」上曰:「诚是也。唯祀与戎,国之大事,朝廷近年祠事极不如礼,且汤伐桀,武王伐纣,皆责以牺牲、玉币,此固不可不重也。」

  诏广南路经略安抚、转运司,据元管枪手、土丁户,依义勇例,东路枪手、西路土丁并每三丁差一丁,其自来无枪手、土丁州军更不置。以本路转运司申明旧制,枪手、土丁止称主户,有三丁者籍其一,即未知六丁、九丁者合与不合增取,及自来无枪手、土丁处许与不许差点,故有是命。会要太详,今从实录存其略,本志尤略。

  知桂州刘彝言:「旧制,宜、融、桂、邕、钦五郡土丁,成丁以上者皆籍之。既接蛮徼,自惧寇掠,守御应援,不待驱策。而近制主户自第四等以上,三丁取一,以为土丁。而傍塞多非四等以上者,若三丁籍一,则减旧丁十之七。余三分以为保丁,保丁多处内地,又俟其益习武事,则当多蠲土丁之籍。恐边备有阙,请如旧制便。」奏可。此据本志熙宁七年事,今附六月二十七日。  甲午,上论结队法,因叹用兵之难,以谓:「今之边臣,晓知奇正之体者已是无人,况奇正之变乎!且天地五行之数不过五,故五阵之变,出于自然,非强为之耳。」韩绛曰:「臣昔尝请置讲说之官【八】,今欲令诸路帅臣各具战阵之法来上,取其所长,立以为法。」上可之,乃诏五路安抚使各具可用阵队法及访求知阵队法者陈所见以闻。诏乃七月二十,今并此。本志系此事于五年,误矣,若五年则韩绛不在相位。

  诏:「熙河路蕃户近已向顺,事多就绪。其本路财利出入,凡折博盐、酒、茶、矾税,市易、坑冶、材木、酒坊、铸钱、交子、盐钞等,委熊本【九】经制,务节用生财,边备丰衍,裁省冗官,并与王韶相度施行。」

  乙未,命参知政事吕惠卿提举编修司农条例。  审刑院详议官贾士彦,乞差官以熙宁以来得旨改例为断,或自定夺,或因比附,办定结断公案,堪为典刑者编为例。又乞委官以诸州奏狱格式及敕律令文断狱之事,裁损编载,立为案式,颁之天下。诏刑部编定。

  丙申,遣勾当御药院李舜举往太原府代州勾当公事。此据御集。

  诏开封府界、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淮南、两浙路转运、提点刑狱司具辖下阙雨处,入急递以闻。亦据御集,皆三十日事。

  是月,广州言凤皇见增城县。

  西城县民葛德出私财修长乐堰,引水灌溉乡户土田,授金州司士参军,赐度僧牒十。此据本志增。

  都水监言:「刘璯状,勘会北京界黄河,自熙宁二年闭断北流,后累横决于许家港及清水镇,下入蒲泊,水势散漫,淹浸民田。六年十月,王令图等建议,乞于北京第四、第五埽等处开修直河,使大河复还二股故道。璯等寻被旨相度,还言其利,即已施行,命范子渊等领其事。子渊等开直河,计深八尺,不住疏浚,又闭断南岸鱼肋河四道,擗拶水势,全入二股河。今直河水深二丈五尺,或增至三丈,而许家港、清水镇河极浅漫,几乎不流。看详二股河,今虽水势深快成河道,盖缘蒲泊已东,连接清水镇、许家港,向下直至四界首,渐次退出田土,别无固护,若向去却遇漫水出崖,未免依前牵回河头,复成水患。乞下外监丞司相度,候霜降水落,将清水镇河闭断,筑缕河堤一道,遮栏涨水,使大河复循故道,别无走移壅遏之患。及退出民田数万顷【一○】,民得耕种,兼退背下博州界堂邑【一一】等七埽,减省逐年修护之费,公私俱济。监司勘会北京界第五埽所开直河,及用浚川杷、铁龙爪疏浚河道,并闭塞鱼肋河等,元系刘璯相度措置,今又以为言,乞差璯与王令图同外都水监丞司就计其事。」从之。会要以此事系之七年六月,今附月末。其闭塞鱼肋河,已见二月五日。子渊等受赏,在此年十二月十一日甲戌。又六年十一月八日丁未可考。

  七月戊戌,诏以十一月己未有事于南郊。

  己亥,真定府路安抚司乞降度僧牒二百修城,及发诸县夫五千以二年浚壕。从之。

  辛丑,诏开封府界民纳蚕、食盐等钱折纳粮者,上三等如故,余并许纳钱,愿输本色者亦听。

  又诏陕西解盐司驱磨、同管勾制置解盐司杨蟠到任后钱数所入多寡以闻。以蟠言二年之内,比旧增钱七十余万缗,而察访李承之言其不职,乞较岁课之登耗也。究竟如何?

  赐度僧牒五百为杭州市易本钱,又给二百赐河北西路转运司市草。

  诏自今内外厢军、本城牢城及诸司库务、院、坊、监等正副指挥使以上,并自禁军初补本城牢城等军员,依旧降宣,余札下逐处给补牒。

  三司乞借内藏绢二十万以备冬衣。从之。

  诏自今举官不当罪至停者,取旨。  壬寅,命宰臣韩绛为南郊大礼使,翰林学士元绛为礼仪使,翰林侍读学士陈绎为卤簿使,御史中丞邓绾为仪仗使,权知开封府孙永为桥道顿递使。后永罢,以韩缜代之。

  光禄寺丞韩宗古为馆阁校勘。宗古,绛从子也,以王安石荐召对,故命之。

  癸卯,髃臣请加尊号曰绍天宪古文武,诏不许,自是五上表,终弗许。

  命工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判司农寺李承之,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同判司农寺张谔,秘书丞、馆阁校勘、权判刑部朱明之,太子中允、权监察御史里行丁执礼,并兼详定编修司农条例;执礼仍充馆阁校勘。知开封府兵曹参军、大理评事□安持,忠正军节度推官、管勾国子监丞郭逢原,□县尉、提举修撰经义所检讨曾旼【一二】,并兼充编修删定官。  上批:「陕西路亢旱,秋种未入,令转运司访名山、灵祠祈雨。」  又诏五路教阅保甲州军如阙令佐,许本路权差守选,或待阙人。

  又诏蠲河北西路五等户免役钱一年,仍自今东、西路差春夫毋过五万人,河埽重役当增差者亦具以闻。

  又诏天下奏报雨雪、贼盗之类,旧悉以状进,令通进司分门类次,略为奏目进入。

  广南西路转运司言:「请摄官通十分为率,长史文学七分,进士二分,特恩补摄者一分,候正额有阙,以次差补。」从之。

  甲辰,右正言、直集贤院、管勾国子监常秩为宝文阁待制、判国子监。秩疾久,执政屡请进职以慰安之,故有是命。  诏熙河路破踏白城蕃部将官使臣,比再收复河州功其倍赏之,押队使臣各计所部人数并获级以十分为率,九分以上为优等,五分以上为第一等,三分以上为第二等,一分至不及分若无获者并为第三等。优等迁六官,余等降杀以两,至第三等迁一官,仍减磨勘一年。于是,先锋东上合门使、达州团练使王君万迁引进使;皇城使、文州刺史韩存宝带御器械;策先锋六宅使林广迁皇城使;果州刺史、左肋阵右骐骥使盍可道,右肋阵左藏库使郝进,殿后姚兕,策殿后姚麟,并迁皇城使;监照管中军将引进使、荣州刺史苗授迁忠州团练使;总管燕达及君万、存宝、授、兕、麟仍各官其亲属一人;君万等所获并第三等,特优擢之。「监照管」三字疑错,当考。

  乙巳,诏:「宗室自赐名授官后,十五以上,理十年磨勘;大宗正司依审官院例检举其经覃恩改官者,自覃恩后别理。」

  河北东路转运司【一三】,检定外都水监丞程昉新开永静军葫卢河水入沙河利害以闻。以民诉水淤涨,乞候秋收堤防稍固决水故也。八年六月十九日、九月七日可考。

  同纠察在京刑狱祝咨,请蠲天下负犯百姓见欠开封府赃赏钱。

  赐河东转运司钱十万缗市粮草。  详定编修三司令敕沈括言:「奉诏编修明堂、籍田、祫享、恭谢式。明堂、祫享,近岁多与南郊更用;恭谢、籍田,历年不讲礼文,盖已残缺。至于东封、西祀、朝陵等礼,亦皆难以搜究。窃虑空文迄于无用,欲止编明堂、祫享二礼。」从之。

  戊申,诏河北西路转运副使□审礼相度卫、相州可置铁监处以闻。

  赐度僧牒二千五百,试监主簿、斋郎、州助教敕告、补牒总五十,赈贷泾原、环庆路汉蕃饥民,及为永兴路常平籴本。

  己酉,祠部员外郎、集贤校理鲜于师中知河州。师中自是方知河州。朱史五月一日所书,其误审矣。初命文臣知河州,故记之。

  罢都官员外郎宋充国同知礼院。充国妻庞氏悍而□,充国以庙飨斋宿太常,庞氏令二婢蹑而从之,充国笞二婢送开封府,即自劾,既释罪,并罢其职事。

  壬子,以美人邢氏为充容。

  延州乞发省仓白米三万石,粜与阙食人。从之。

  上批:「河北修□楼橹、守具及军器合用物料,可速相度,差官往出产路徱刷计置,或令市易务募商人结买。」

  分命辅臣祈雨。

  中书奏,自应天至淮以南有蝗,已得旨差官监捕。上批:「与免朝辞。」

  癸丑,手诏:「木征已降,熙河边事渐就安帖,此去惟当推广恩惠,怀辑羌落,乃为经久保守之利。如蕃部作过,合行讨荡,经略司具事取旨。」

  知谏院邓润甫言,乞于每路监司择一人,与守令博访青苗法度。又乞每岁散青苗一料,取二分息。诏并送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朱本删去,签贴云无施行。今复存之。  甲寅,诏成都府路转运等司体量辖下灾伤州县,更不候披诉,第与分数蠲秋税。  广东转运司言:「韶、惠州永通阜民二监【一四】岁铸钱八十万,比又增铸钱三十万,近有旨改铸折二钱,一岁比小钱可增二十万。欲乞以所募舟运至发运司,改兑小钱入京,以为军国之计。」上批:「惠州阜民钱监,治平四年置,所铸钱系内藏库岁额,止自前年移拨与转运司买铜,今既有羡余,宜复归内藏库。」四年三月十四日、六年十月二十三日可考。  诏差官权在京职任,如大理少卿之类,知州以上资序,即许奏荐。

  诏广南东路提举司,劾广州市易务勾当公事吕邈擅入市舶司拘拦蕃商物以闻。朱史以事小删去,今复存之。

  乙卯,检正中书吏房公事、太子中允俞充为集贤校理、权发遣淮南东路转运副使。

  礼宾副使、提点慈孝寺任泽为西染院使。以仙游夫人母弟推恩也。

  司农寺言:「苏人诉沈括等所筑民田岸围,侵坏良田,横费公私钱,未委虚实。」诏转运副使张靓体视所诉事状以闻。十月体量到。

  诏广州市泊可依旧存留,更不并归市易务。

  熊本言:「经制泸州夷事除乞降外,有水路诸村作过夷,皆已平荡,具赏平夷贼有功使臣为三等。」诏洛苑副使、合门通事舍人贾昌言迁西作坊副使,余转官、减磨勘年有差。

  司农寺言:「五等丁产簿,旧凭书手及耆、户长供通【一五】,隐漏不实,检用无据。今熙宁编敕但删去旧条,不立新制,即于造簿反无文可守,甚为未便。承前建议,惟使民自供手实,许人纠告之法,最为详密,贫富无所隐,诚造簿之良法。」诏送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建议者前曲阳尉吕和卿,惠卿弟也。八年十月二十三日,罢手实。吕惠卿志吕和卿墓云:君之为曲阳尉,会朝廷初行免役法,他州县皆莫能推行,君首以曲阳户等之高下,役事之轻重,第为数等以应令。定帅李肃之深善之,未及行,以忧去。服除,复考太祖朝通检籍并令文。所谓手实者,参之以周官大比之法,成书以上,欲以均天下之役钱。会余以参知政事领司农寺,事始推行焉。宰相韩绛力请赏擢君,而君意深不欲,余为力辞于上,乃不果赏。其后异论参差,事虽寝而诸路州县用以造簿者十已八九,而役钱卒赖以均。太祖朝通检簿,当考。吕惠卿提举编条例,在六月乙未。食货志载和卿献议,今附七月末。  丙辰,诏诸房创立或删改海行一司敕,可并送法司及编敕所详定讫,方取旨颁行。  戊午,中书提举五房公事、主客郎中魏孝先知徐州。八年四月二十二日,召为同提举百司【一六】。此出必有为,当为冯京事也。  上批:「已遣刘忱往河东与北人议地界,今韩缜方使敌,虑于敌帐议论有涉。今商量事节,宜令缜回至雄州,先遣王宣赍一行语录赴阙。」御集九十八卷:八年七月五日,问王宣元降赴阙指挥,乃是沈括,非韩缜。然此时未差沈括也,恐御集或与此不同。  上又批:「昨据王韶言,本路荒田白草,可与秆草相伴饲马。闻洮西以累得雨,野草茂盛,民闲以钱四十市草三十斤,比之官场价几十倍,其令制置粮草,并转运司速定价,督责吏收买以助边食。」二十四日可并此。

  诏提举永兴军路常平等事、太常博士章楶体视环庆路灾伤,相度赈济以闻。

  己未,右武卫大将军、梅州刺史世恩袭封楚国公。世恩,从式第三子。「楚」或作「荣」。

  诏荆湖北路转运司相度沅、锦、黔江口三处置博易场与蛮交易可否以闻。后本司委知沅州谢麟相度,麟言:「置务博买,则均平物价,招抚蛮獠,新附之人,日渐驯熟,永息边患。」又下其事三司,时章惇领三司,亦以为便。从之。

  赐河北路弓弩十五万,令转运司分给诸州军。

  庚申,诏诸路方田令并税物,内秆草依旧输本色。可并二十二日。  赐市易务息钱二十万缗,付定州封桩。

  又赐秦凤路都转运司度僧牒二千,试监主簿、斋郎、州助教敕牒三百,变置籴本。

  江宁府乞以衙前□剩钱增给法司,吏如因职事取受,依转运司吏法施行。  辛酉,检正中书孔目房公事、太子中允、集贤校理许安世察访荆湖路,代俞充也。

  岷州修城毕工,赐诸军特支钱,禁军五百,厢军、弓箭手、蕃兵、义勇三百。改岷州缘边安抚使司为洮东安抚司。

  枢密直学士、知定州薛向言:「并边教习卒伍,试阅义勇、保甲,必为赏罚,使之劝向。今公使库钱支费不足,无以充赏,而又募人伺察北边机事,其所募人不畏诛戮者,以金帛诱之故也。今苟无以给其欲,则人莫敢赴。欲乞给钱三万余缗回易,以充其费。」诏以度僧牒三百赐之。

  癸亥,分命辅臣祈雨于郊庙社稷。

  上批:「闻河北路有蝗害稼,而所在多以未至滋盛,不即加意翦扑,其次第以闻。」又批:「访闻陈留等县,下户已是阙食,县官又不许百姓披诉,多行决罚,人情惶扰,极为可忧。」乃诏开封府界、淮南路提点提举司遍检覆蝗旱灾伤,甚者具合赈□事以闻。赐米十五万石赈给河北西路灾伤。

  参知政事吕惠卿言:「司农条例所该事目极多,欲下诸路,令提举司官各具本路推行新法有无疑虑,须合申明,及未尽、未便事合更改措置,或本路已修完改正可以推之别路,条具申本寺,遍牒辖下官,亦许直述所见。」三月十七日,惠卿判司农,已有此申请,当参考。

  又言:「诸路州县见行常平、苗役、丁产、保甲、农田、水利等事,全藉簿书钩考登耗虚实,则其制造不可以无法。欲令提举司,各据本路见有簿如何制造关防,具简径式样供申。」从之。已而惠卿献议曰:「免役出钱或未均,出于簿法之不善。按户令手实者,令人户具其丁口、田宅之实也。嘉佑敕:造簿,委令佐责户长、三大户,录人户、丁口、税产、物力为五等,且田野居民,耆、户长岂能尽知其贫富之详?既不令自供手实,则无隐匿之责,安肯自陈?又无赏典,孰肯纠决?以此旧簿不可信用,谓宜仿手实之意,使人户自占家业。如有隐落,即用隐寄产业赏告之法,庶得其实。手实法凡造五等簿,预以式示民,令民依式为状,纳县簿记,第其价高下为五等。乃定书所当输钱,示民两月。非用器、田谷而辄隐落者许告,有实,三分以一充赏。其法:田宅分有无蕃息各立等【一七】,居钱五当蕃息之钱一。通一县民物产钱数,以元额役钱均定。凡田产,皆先定中价示民,乃以民所占如价计钱。」于是始行手实法。食货志第二卷载参知政事吕惠卿献此议,中丞邓绾驳之。按行手实法,实录不记是何年月,但于此年七月十九日书司农寺云云,亦不记建议者何人。今既于七月十九日载和卿建议,又于七月末因惠卿令诸路各供簿法,即取本志所载惠卿云云附此。志又云:中丞邓绾驳之,天子是其议,则于罢手实法时载之。行手实法在七年十月十九日,罢手实法在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诏五路州军修城毕工,令军器监丞一员同本路监司按视,具有无未尽、未便利害以闻。

  是月,开封府界提点司言咸平县有钸鹆食蝗蝻。

  注  释  【一】中等阙仓户据下文,疑「仓」为「食」之误。

  【二】定川寨「川」原作「州」。按:宋无「定州寨」,定川寨属镇戎军,见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九域志卷三,此处「州」显为「川」之误,故改。  【三】昨者销并军营「销」原作「拨」,据本书卷二四七熙宁六年十月庚寅条、宋史卷一九四兵志改。

  【四】除二节特支及傔从□给外「□给」二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五】草二百万束「二」原作「三」,据同上二书及文献通考卷一五三兵考、宋史全文卷一二改。

  【六】至是浑仪浮漏成「浑仪浮漏」原作「浮仪浑漏」,据阁本及上文改。

  【七】宋迪「宋」原作「朱」,据本书卷二五六熙宁七年九月癸丑条、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改。  【八】臣昔尝请置讲说之官「请」原作「谓」,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四教阵法改。  【九】熊本「本」原作「木」,据阁本改。

  【一○】及退出民田数万顷「民」,宋史卷九二河渠志、宋会要方域一四之二五作「良」。  【一一】堂邑「邑」原作「巴」,据阁本及上引宋会要改。

  【一二】曾旼「旼」原作「□一日□□」,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手实改。

  【一三】河北东路转运司据文,疑此上脱「诏」字。

  【一四】韶惠州永通阜民二监「韶」原作「诏」。按:宋史卷九○地理志、九域志卷九、编年纲目卷一八皆记永通监在韶州,据改。

  【一五】旧凭书手及耆户长供通「耆」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六六之三九补。

  【一六】召为同提举百司「同」原作「司」,据本书卷二六二熙宁八年四月癸未条改。

  【一七】田宅分有无蕃息各立等「分」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七七食货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手实补。

卷二百五十五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八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五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八月丙寅朔,鄜延经略使赵□言:「秋稼不登,欲不候民诉放税。及自冬初,日给阙食弓箭手常平米人一升半,不足,于省仓借给。」从之,并诏近县城寨秋田未成者,亦优加赈济。

  上批:「提举市易司奏,市易二年收息钱九十六万余缗,累准朝旨,已支九十五万缗。可契勘何月日指挥,支往何处。」讫无行遣。朱史削去,以为支拨息钱不合书,新本亦削去。今复存之,此亦可见市易司为欺也。  诏军器监于诸路州军除知县外,许不拘常制选官,计会转运司徱刷州县牛皮、筋、角,如能点检失陷及擘画拘收数多者,等第酬奖。朱本有此,新本以为一时指挥削去。

  都提举市易司言:「奉诏支息钱二十万贯付定州安抚司封桩,欲兑三司京东折斛钱,差使臣运致以往。」诏知定州薛向,如欲以京东钱就本处擘画转物货,即依都提举市易司所申奏。朱本有此,新本以为一时指挥削去。

  丁卯,诏瀛州以省仓粮三万石博买丝挠疋帛。

  赐河东转运司绢十万市粮草。

  前知合州、比部郎中刘峤与堂除,前知怀安军、驾部员外郎黄沐令转运司劾罪。以梓州路察访熊本言:「峤议役法,不为暴横所夺,累有申请,皆可施行。沐根括居民,引檐钱以资公使」故也。新本从朱本削去,今存之。

  江淮发运司言,淮南转运司岁计已办,及量减外,少数尚十七万七千余石,乞蠲减。诏放七万石,余许次年补填。

  诏自今进奉蛮旧借役人马者,给递马,如不足,以免役钱差顾。

  戊辰,诏募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阙食流民修城壕,真定府委守臣孙固,余委转运判官李稷提举,仍半月一具已兴修次第及支钱粮数以闻。

  己巳,皇城副使、兼合门通事舍人、知阶州刘昌祚为西京作坊使,走马承受、内供奉官徐禹臣为供备库副使,寄资,赏讨阶州槵贴硖陇逋族蕃部之劳也。昌祚先为秦凤路都监,知甘谷城张诜将开边,遣侍禁王世文往阶州槵贴硖,集蕃酋犒设而诱说之。觽疑曰:「是欲表里熙河,取我地尔。」即啸聚大罗苏木嘉族,攻焚槵贴硖寨,杀寨官军民。边候甚急,诜忧惧不知所为,即表乞昌祚知阶州。昌祚至,遂讨平之,以功转皇城副使,于是进讨迭州,改作坊使。此据张舜民志墓。昌祚有不许他路兵就熙州改刺奏请,当检附。

  诏:淮南东路灾伤州军巡检、县尉,令本路监使不拘常制奏举,候丰岁如旧。

  又诏河北转运使同外都水监丞司相度减省河上□占官吏以闻。朱本削去。

  知开封府兵曹参军、兼删定司农寺条例□安持言,昨同吕嘉问详定行户条贯,续差孙永体问利害,供析事状,不无异同,乞罢知兵曹参军。从之。

  崇政殿说书吕升卿言:「淮东民所出役钱差重甚,有愿减钱应募之人,寻召五十八人者专勾当诸场务,尝奏一路依此施行,乞付转运副使俞充相度。仍兑籴发运司许籴上供米三十万石与本路阙军粮处,令转运司依价拨还。」从之。此可见升卿舍讲说而言财利事也,新本削去,今存之。

  庚午,右武卫大将军仲绾领开州团练使、仲理【一】荣州团练使,右监门卫大将军仲真领文州刺史,并以学士院召试中等也。  光禄寺丞陈象古上书言:「所生母董氏嫁为孙氏妇,迫于饥寒,愿许归臣家。」诏开封府审问,仍给以缗钱。

  诏知成都府蔡延庆兼提举戎、黎州买马,其令选举官具名以闻。

  诏监司每半年一具有无措置改正事及保举、发摘属官,申中书考察,如有可以施行,即下所司,令遍关所属。从河北转运判官吕温卿请也。

  诏蠲庐、蕲等州民所欠熙宁五年秋、六年夏免役钱,州县尝于不当役之家例使均出者,速改正除放。  赐知凤翔府、光禄卿刘袭礼奖谕敕书。袭礼,须城人,以应副熙河军须九十万有劳故也。袭礼传元丰二年八月。  辛未,诏鄜延环庆州、保安军民阙食者,其夏税已蠲减外,更权倚阁。

  壬申,诏河北非灾伤州、县,并排保甲,监司其务劝诱,习四种武艺,农隙阅试;户四等以下,官给弓弩,军器监勘会相度以闻。

  罢诸路徱刷钱帛官。先是,上批问:「三司见差是何官在淮南徱刷钱帛?」中书言司门郎中王道恭、太子中舍赵鼎。诏罢之。朱史削去,今复存之。上批据御集增入。

  秦凤路转运使熊本言,夔、戎二州旧无边事,守令惟用武人,吏民病之,乞自今并选文臣。从之。

  癸酉,诏前权京东路转运判官、太子中舍王子渊送审官东院,差通判洋州。坐擅于密州置市易务,借官钱市乳香也。苏辙龙川□志【二】云:熙宁中,王子渊为京东转运判官、知密州,海舶多私贩乳香,即明召舶客入官中,以贱价收之,自以为奇,言于朝廷。中书户房检正官向宗儒得之,喜曰:「此法所禁,子渊为监司,知人犯法不能禁,而出钱买之,此罪人也。」子渊既得罪,香皆没官,一时以为奇策。元佑初,贩香者诉之朝廷,令户部支还七分钱,议者以为过犹不及也。

  甲戌,诏岷州将官、皇城副使刘惟吉,领英州刺史、内藏库使孙真并为皇城使;队将以下各第迁及减磨勘年。赏讨荡岷州扰边蕃部之功也。

  诏京西转运司具赈济流民事状,司农寺具所兴修农田、水利次第。

  大礼使韩绛,乞差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向宗儒提点南郊事务,从之。其后,每遇大礼,从中书选差官两员通管,或只差一员。  丙子,诏:「久旱,祷雨未应,其令长吏躬祷岳渎。闻泾原、环庆、鄜延路自七月后得雨,其阙麦种者官贷之,官无麦种即借钱籴。」

  诏泾原、环庆、鄜延、永兴、秦凤等路转运司同帅臣议,抽减缘边军马,从之内地;或住营州军,以弓箭手代之。陕西诸路阙食故也。

  又诏:「闻镇、赵、邢、洺、磁、相之民南涉者,人数不少,可令河北西路转运常平仓司疾速具见今赈济次第以闻。」此据御集。

  赐夔州路转运判官董钺绯章服;转运使孙珪奖谕敕书、银绢二百;知施州寇平前卒,赐其家银绢半之;余减磨勘年有差。以熊本言钺等招谕施州蛮田忠现等有劳也。

  枢密院进呈:「入内供奉官、保州广信军走马承受公事任克基奏:『体量得广信军榷场,北客算请行货急速。』及皇城使知广信军王临、殿中丞通判广信军路拯奏:『本军榷场,北客近来入纳行货稀少,算请行货比旧日稍似紧急。』并据定州路都总管、兼安抚监牧使薛向奏:『体量得广信军榷场,见今北客买卖并依常例,兼比算得见今钱物却少,如递年别无急要,大段结计还前数。』」诏:「王临,路拯、任克基所陈,与体量事实各有异同,王临、路拯令河北西路转运司,任克基令开封府,并勘罪以闻。」此据时政记八月九日事,今增入。

  丁丑,赐环庆安抚司度僧牒千,以备赈济汉、蕃饥民也。

  兵部郎中、集贤殿修撰张刍为辽主生辰使,皇城使、忠州刺史石鉴副之;屯田郎中、权管勾三司开拆使韩铎为正旦使,内殿崇班王谨初副之。知制诰章惇为辽国母生辰使,引进使、忠州团练使苗绶副之;卫尉少卿宋昌言为正旦使,西京左藏库副使郭若虚副之。绶辞疾,改命引进使周永清,永清又辞以母病,改命东上阁门使李评。既而惇为察访,命知制诰许将代之。时敌以兵二十万压代州境,遣使请地,岁聘使多惮行,将独欣然承命。张刍请代州事,诏答以不知,将入对曰:「臣备侍从【三】,朝廷大议,不容不知。北人度臣不敢及代州事,言稍相侵,不有以折之则伤国体。」即诏诣枢密院阅文书,遂为例。及至,敌馆伴萧禧果以代州事问将,将屡屈之,乃不敢言。此据将本传增入,更须考详。

  太常寺言:「大驾卤簿,五辂之副,各陈于后。谨按周礼车仆:『凡师,共羊车【四】,各以其萃。』释者谓诸萃,各从其元。则诸辂之副,宜次正辂。又革车,本前代宫中所乘;五牛旗,盖古之五时副车也,以木牛载旗,用人舆之,失其本制。二者谓宜省去【五】。」并从之。

  诏编修敕令删定官、大理寺丞丁执礼升一任。以编修岁计成书也。

  戊寅,诏京西路安抚司,流民依乞人法日给口食,至九月止,不足,以常平米充。又诏成都府、利州路转运等司赈济饥疫,具次第以闻。

  己卯,提举编修司农寺条例司请新增县丞、主簿就充给纳官,从之。

  遣勾当御药院李宪往相州赐韩琦诏书、汤药。此据御集,必有所为,当考。或无他,则削之。

  庚辰,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言:「在京臣僚所请添支食钱等,皆轻重不均,及所给人从亦无定制,以至吏禄多寡,皆当着为通法。」诏承之与孔目房检正官删定。  辛巳,诏开封府界所放秋税及五分以上户,其去岁秋税及佃牧地租并权倚阁。  上批:「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流民日过京师,而磁州之数尤多,虽屡诏当职官司赈济,都不见施行次第,可令转运等司速具析以闻。」

  参知政事吕惠卿言:「常平钱粮并据愿请成贯、石给,纳日,收息二分;如愿以粮、银、绢、丝、紬、绸、布折纳者听,元请粮纳本色者,每石息毋过二斗。给、纳并约中价,物少不尽其钱,贴钱以纳;钱少不尽其物,余钱听给。其第三等以下户,免役钱愿折纳者,准此。」从之。  壬午,命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元绛权三司使。绛乞免赴讲筵,从之。

  权户部副使、太常少卿贾昌衡兼都提举市易司,大理评事、编修司农寺条例删定官□安持为太子中允、兼权发遣同提举市易司。

  翰林学士、行起居舍人、权三司使曾布落职,以本官知饶州。都提举市易司、国子博士吕嘉问知常州。军器监狱具,布坐不觉察吏人教令行户添饰词,理不应奏而奏,公罪杖八十;嘉问亦坐不觉察杂买务多纳月息钱,公罪杖六十。而中书又言「布所陈治平财赋,有内藏库钱九十六万缗,当于收数内除豁,布乃于支数除之。令御史台推直官蹇周辅劾布所陈,意欲明朝廷支费多于前日,致财用阙乏,收入之数不足为出。当奏事诈不实,徒二年」,而有是命。魏继宗仍追一官勒停。初,市易之建,布实同之,既而揣上意疑市易有弊,遂急治嘉问。会吕惠卿与布有隙,乘此挤布,而议者亦不直布云。周辅,双流人也。

  癸未,翰林侍读学士杨绘、陈绎并为翰林学士。已而知制诰、兼知谏院邓润甫言:「尝论陈绎过恶,今绎除翰林,臣适当制,乞令以次当制官撰辞。」诏罢绎命。先是,润甫尝言「邓州卒陈美、齐贵夜入州廨,与婢奸,杀绎子及其妇,绎自见闺门狼籍,一切□贷庇覆。邓州所劾,与转运司奏不同,乞遣官覆案」故也。

  龙图阁待制、权御史中丞邓绾兼直学士院。绾代绎,乃甲申日事,今并书。

  殿中丞王圭为监察御史里行。未几,圭卒,诏赐其家钱百千,以御史中丞邓绾乞加赐□也。

  命知制诰、直学士院章惇为河北西路察访使。正月二十七日,曾布察访西路,惇必是代布;此月二十日,改命沈括。

  光禄卿、直昭文馆、知荆南潘夙知鄂州。从其请也。从请据朱史,当考。  知谏院邓润甫言:「近制试刑法者,并许离任。缘知县、县令所总事繁多,及推行新法不可阙人,自今知县、县令不许赴试。」从之。  诏知州、通判如遇接送北使,虽有服,并暂许听乐;如知州、武臣在父母服,即许申安抚司权差官发遣。

  提点编修司农寺条例司吕惠卿言:「常平钱谷,并于民阙乏时月作一料给散,陆田多处以二月、水田多处以三月为限。随秋税起催,限年终纳足,入十二月不纳者,依欠税法。如蚕麦丰熟,许随夏税催纳,毋得过半,限满不足者,勿给后料。其依条倚阁者,不在此限。」从之。  诏诸路监司访名山灵祠,委长吏祈雨,又遣辅臣告于中太一宫。

  天章阁待制周孟阳卒。诏官其女貋,又例外官其一孙;闻其家负官钱并息数千缗,悉除之。

  甲申,诏权发遣梓州路转运使陈忱迁一官,权发遣转运判官吕开升一任。以应副泸州夷事有劳也。

  合门通事舍人狄咏为西上合门副使,王韶言咏战洮西有功也。

  诏御史台推直官、职方员外郎田曾降一官,京西转运使□几复、转运判官曾伉、提举常平等事胡宗师各罚铜一斤,提点刑狱陈世修赴阙。几复等案权知唐州、虞部郎中苏涓失点检兵马司存留修召渠卒及妄费公使钱事,涓不服。讼久不决,遣曾就州置狱。涓又诉监司捃摭诬罔不实,曾不并治,乃令审刑院、大理寺以涓等事状取旨。时既黜曾等,涓所坐杖六十,罪以赦原。  丙戌,命知制诰沈括为河北西路察访使。代章惇也。先是,遣内侍籍民车以备边,人未喻朝廷之意,相摇大骚;又市易司患西蜀井盐不可禁,欲尽填私井而运解盐以足之。二事言者墙进,未省,括时修起居注,上顾括曰:「卿知籍车之事乎?」括对曰:「知之。」上曰:卿以为何如?」括对曰:「未知车将何用?」上曰:「北人多马,常以此取胜,非车不足以当之。」括曰:「审如此。万一敌寇至,老稚、坟墓、田园、室庐皆当弃之,而身为兵掠,复暇□车乎?今陛下籍而未取于民,何伤?」上喜曰:「卿言是也。何论者之纷纷也?」括对曰:「车战之利,见于历世。巫臣教□子以车战,遂霸中国;李靖用偏箱、鹿角以擒颉利。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谓轻车者,兵车也,五御折旋,利于轻速。今之民间辎车,重大椎朴,以牛挽之,日不能三十里,少蒙雨雪,则跬步不进,故世谓之太平车,或可施于无事之日,恐兵间不可用耳。」上复喜曰:「人无如此晓朕者,当更思之。卿又闻西蜀禁盐之利乎?」对曰:「亦粗知之。」上曰:「如何?」括对曰:「私井既容其扑卖,则不得无私易。一切填之而运解盐,使一出于官售,此亦省刑罚、笼遗利之一端。然忠、万、戎、泸间夷界,小井尤多,不知敌盐又如何止绝?如此,后夷界更须列堠加警,则恐所得不补所费。愿敕计臣、边吏深较其得失之多寡,然后为之。」明日,二事俱寝,执政喜,谓括曰:「公有何术,立谈而罢此二事?上甚多太平车之说。」括对曰:「圣主可以理夺,不可以言争。若车可用,敌盐可禁,括不敢以为非。」括民车,实录不书。去年十二月并今年二月十二日庚辰可考。盐禁则殊无所见。括修注,乃在七年七月七日,其知制诰不得其时,实录因括察访河北,遂书之。今亦并附此一事。  宝文阁待制常秩兼侍读。十月十九日,墨史又书此,朱史削去,新史因之,盖重出也。

  诏三司支粳米百万石赴河北转运司封桩。  同判都水监宋昌言李承之、丞王令图言,汴口已生新滩,秋冬之交,必稍退背,乞权闭汴口,使水涸增修堤岸、斗门毕,再相度。同判都水监侯叔献、丞刘璯乞不闭汴口,于孔固斗门下权作截河堰,使水入斗门,候修堤岸毕即开堰。诏如叔献等所请。实录八年闰四月三日,当考。又此年四月二十六日王珫选官,又此月二十九日张琥言,并合参照。  诏别路士人在五路有教授州军就学者,补试充上舍、内舍生员,毋过本路人三分之一。

  诏开封府界提点司依诸路转运司增置管勾文字官一员,不许差出。从蔡确请也。

  戊子,遣将作监丞胡宗回点检河北东路仓牔,先往澶州、北京计度见管牔屋可贮粮数,具图以闻。  己丑,诏诸路阙兵多处,令监司选举使臣招补,开封府蔡确,京东李察、赵济,京西刘宗杰、李南公,并提举招兵;鄜延赵□,环庆楚建中,泾原王广渊,秦凤张诜,提举所差将兵。九月十八日当考。

  河北西路转运司请,灾伤路召募阙食或流民兴役,朝廷赐米外,其于农田、水利及修城壕者,悉给常平钱谷。从之。

  庚寅,诏司农寺遣官往京西赈济流民;及令河北转运司晓谕存□逐熟民户,无致流移,巡察盗贼,务令安居;及令东路以所支粳米十五万石内,赐五万石赈济。

  诏:「臣僚尝被诬枉停废,后辩诉复官者,当得俸赐。其非厘务,及奉朝请日,依分司官例给之。」

  诏:「河北旱灾,民方艰食,惟河防急切及修城,许量调春夫,余并权罢一年。」从判都水监李立之请也。

  环庆安抚司言,熟户大旱阙食,乞贷庆州粮七万石、环州三万石。从之。

  辛卯,手诏:「河北已排义勇、保甲,集事之初,全在得人专心经画,后乃可收其实用。西路以知制诰沈括、东路以龙图阁待制曾孝宽提举,凡缘保甲职事官属,悉听举劾。仍许不以时遣官,或亲按视检察。」上欲拟后周八柱国法,故使从官领之,不以属帅府。此据沈括自志。括又云:朝廷新伍民兵,河北、河东、陕西得劲卒百万,谓之保甲。河北三十余万先集,诏于从官中择二人分领。

  诏淮南、开封府民被灾伤者,免差来年春夫;河北西路转运使体量邢、洺等州灾伤,除放秋税。

  又诏河北上番京东武卫等兵士,并宜抽归营歇泊,以省边储。

  壬辰,河北东路兼青、曹、郓、濮、齐、淄等州察访使曾孝□言:「昨与曾布同详定诸路教阅及赏罚格,今布出外,欲乞因今奉使更访问旧格未便事,与西路察访使同详定取旨。」诏沈括、曾孝□未进发间同编修讫奏。又言:「本路已排定保甲,巡检、县尉,乞下所司选差;其不任事者,不拘常制选人代。」从之。

  癸巳,诏河北东路转运司:「灾伤之民,失于披诉者,特于限外接状检放。河北义勇、保甲,以灾伤愿往他州、县逐熟者,以状言于县;丰岁关牒所往州、县令复业;其所过税钱,百以下并放。遣官于南熏、安上门置场,给流民米,人日二升,幼者半之。」时流民自北来者几三万人故也。

  诏引进使、达州团练使王君万等十四人迁官有差。君万仍赐绢五百,官其亲属一人,例外加一资。皇城使、威州刺史康从领文州团练使,官其一子。内殿承制张之谏迁文思副使。赏讨荡洮州之功也。  右谏议大夫、集贤学士宋敏求上编修合门仪制十册。

  签书镇宁军判官孙亶言:「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流民经过澶州浮桥者日益多,其上三等户皆言惧为人攘夺,势不可居。欲令此数州通判、职官同令佐诣其乡,优加存□;如安存及千人以上,量赐奖擢。其第四等、五等欠青苗本息钱者,乞展限纳。流民所弃田,权召人佃,依逃田法以年分渐输纳。所欠青苗钱,候归集日施行。」从之,其安存流民酬奖,仍令立法以闻。

  知延州赵□言:「奉诏以缘边旱灾,汉、蕃阙食,民将逃去,委臣劳徕,亟议安集之计。近缘边得雨,而民间阙种,汉、蕃弓箭手愿借官种者,各给小麦一石。及检视诸寨城壕不及丈尺者,和雇饥民兴修。边民所采木及卖牛马不售者,以官钱买之。汉、蕃户买马,可备战用者,优给其直。经略司、常平仓粮谷,并减价粜。」诏秦凤、熙河、泾原、环庆路经略司详□所奏,仿此措置,先具施行次第以闻。

  永兴军路安抚司言,乞展限一月收诉灾伤状,河北东路提举司请除放第五等、中等以下役钱。并从之。

  甲午,侍御史知杂事张琥言:「侯叔献乞不闭汴口,创筑横堤,并置稍继,修旧斗门,疏泄水势还河。万一深冬冰塞斗门,滀水冲溢新堰,大则都城可虞,小则沿汴居民被害,虽省一二十万物料,增置梢继,所费亦不少。乞依旧闭塞汴口。」不报。又言:「河北流民多往京西,虽已差官赈□,乞多给度僧牒并空名官告,召人入粟救济。」诏司农寺所差官计会转运司辍省仓谷赈济,如阙少,即计所用空名、补牒、敕告、度牒具数以闻。

  并辰州麻阳、招谕二县隶沅州。实录云:并辰州麻阳县入锦州寨,隶沅州。今从九域志。志又云:八年,废锦州寨及招谕县麻阳。地理志亦云:八年,并锦州寨人户及废招谕县入麻阳,为一县。事在八年二月末。实录又云:省辰州招谕县入沅州。今并从九域志。又实录八年二月末、并十二月云云,已具注于彼。

  注  释

  【一】仲理阁本作「仲瀮」,宋史卷二三三宗室世系表作「仲锽」。

  【二】龙川略志「川」原作「州」,据阁本改。  【三】臣备侍从据文,疑「备」下脱「位」字。  【四】羊车「羊」原作「革」,据宋史卷一四五仪卫志、宋会要舆服一之一九改。

  【五】二者谓宜省去同上二书无「谓」字。

卷二百五十六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九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六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九月丙申朔,遣官谢雨,命守臣谢岳渎。

  诏司农寺籍所兴水利,自今朝廷遣使,即委以体访,其不实不当者案验以闻。用侍御史知杂事张琥请也。

  赐右班殿直、同管勾修内司杨琰度牒三十,永不磨勘。琰本杭州木工,有巧思,宋用臣所领营造,琰必预其事,故得出入禁中。尝命修感慈塔,既成,自言贷修塔官司钱九千余贯以集事,乞纳出身宣札,求赐空名敕告以偿之。上令琰以支费历赴中书及旧掌修塔库、供备库副使黎永德保明所贷数以闻,故赐之。其后,琰用营造劳迁官未尝止也。朱史签贴云:杨琰何尝出入禁中,此言诬罔。己未,朝旨下逐官取会,并无照据,合删。又删「琰后用营造迁官未尝止」,却增「上于用人,虽微者必尽其所长,赐予纤悉,各当其分,不容侥幸如此。」新史悉依旧本,今从之。

  丁酉,上谓辅臣曰:「昔汤至纣六百余年,民之戴商亦已久矣,同力度德,同德度义,武王以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而破纣如林之觽,其用兵行师,非有法制不能至此。」冯京曰:「纣虽有觽七十万,然天下之民,苦纣之虐政,归文、武之仁德,盖在德不在觽也。」  诏知成都府自今举文臣知戎州。  又诏河北西路转运司体量真定府、邢洺磁相赵州通判、知县,如不能安辑人民复业,并选所部官权代,仍速赈济;内义勇、保甲、保丁正名,更优以贷给。时上闻河北流民日过京师不绝,虽已谕澶州等处约回力及之人,令迁入城郭安泊,虑州县不能晓谕,即转徙未已,故有是命。约回力及人户,见庚子日,当在此丁酉日前。

  知桂州刘彝乞募人耕旷土,中书户房言:「开封府界方召人开种稻田,及新置沅州,有屯田之法,与广西事体相类。欲各录其事付彝,令更参详立法以闻。」从之。四月十九日置沅州,所称屯田法未见。本志亦云:章惇初筑沅州,亦为屯田务。又元丰二年七月二十一日,罢沅州屯田务。

  上批:「京师诸军阙马妨教阅,可令熙河路买马司,如买可配军马及三百匹,即遣官部送。」  戊戌,上以连日阴雨,喜谕辅臣曰:「朕宫中令人掘地及一尺五寸,土犹滋润,如此必可耕耨。」韩绛等言:「陛下悯忧元元,祷祠备至,精诚上达,旋获感通。臣等比预太一斋祠,窃观执事者踰旬未尝解带,可见圣意虔恭,左右之臣,亦不敢少怠也。」又谕及河北边备:「欲料简重兵于大名、高阳、真定等处顾不难,但统御者未见其人。昔曹公尝料袁绍兵多,适足为禽,卿等当深思之。」

  知太原府、龙图阁直学士、起居舍人刘庠为礼部郎中,再任。庠寻以母丧去。

  荆湖北路转运司言:「诸州军及川峡四路铁钱界罪人当配广南者,除情理凶恶州军,余并配沅州,候及五百人止。」诏沅州厢军五百人内,招本城三百人,以宣节为额;牢城二百人,许刺配诸处罪人,候足停配。  诏河北、京西、淮南、永兴、秦凤等路转运使:「比时雨屡降,可督当职官劝民趋耕。其灾伤农民,如因官私欠负及簿书有拘系者,并权放就农,候布种毕施行。」

  岷州言已立解额,乞赐国子监书,许建州学。从之。  己亥,命岐王颢为南郊亚献,嘉王頵为终献。

  环庆路安抚使楚建中言:「奉手诏,以缘边旱灾,汉、蕃阙食,夏人乘此荐饥,辄以赏物招诱熟户,至千百为髃,相结背逃。若不厚加拯接,或致窜逸,于边防障捍非便,委臣讲求安辑救接之法。臣自八月首,户支粮一斛五斗至二斛,今又是九月,户计口借助钱三百至五百,来年四月计十二万缗。」上批:「散粮又支钱,所费既多,当此灾伤之际,极边何以供办?其罢助钱。非缘边州军,仍募阙食户运米往缘边城寨,比原籴价不亏,官即出粜,本司无见粮即计会转运使兑籴。」

  诏瀛州修城已毕,冀州方修,及深、赵、邢州委李稷,恩、滨州委陈知俭再检计;其余令察访司委官覆计,度州县界内外军民,如缓急入保合修展,具图以闻。知俭时为河北东路转运副使。

  庚子,上与辅臣论河北守备【一】,韩绛等曰:「汉、唐重兵皆在京师,其边戍裁足守备而已。四方有警,则兵从之出,故边无横费,而强本弱末其势亦顺。开元以后,有事四夷,权臣皆节制一方,重兵悉在西北,天宝之乱,由京师空虚,贼臣得以肆志也。」上曰:「边有老人亦谓今之边兵过于昔时,其势如倒装浮图,朕亦每以此为念也。」兵志系此事于熙宁初,误也。  命太子中允、馆阁校勘、崇政殿说书吕升卿兼同修譔经义。  上批:「在京及河北禁军,常患役不足,府界及京东西、淮南先遣戍诸路禁军、厢军,节次抽减归营。诸路近年已增置就粮禁军并教阅厢军,其令经略安抚、钤辖司常务拣选填补,以足元额,训练精熟,以充防拓。」

  召辅臣观稻于后苑。

  上批:「近河北镇、赵、邢、洺、磁、相等流民过京师者,甚有力及户,闻非因灾伤乏食就谷,止缘客户多已逃移,富者独不敢安处田里。不速禁止边民流散,于守御之计极不便。可令澶州等处体量,如委是力及户,即计口给一去路粮,约回本贯,仍丁宁晓告,用心安辑。如在村野,难以独居处之人,多方开谕,暂迁就附近城郭安泊。」丁酉日已云约回力及人户,不应后四日乃降指挥,恐实录或失先后之次。

  辛丑,诏真定府路出省仓粮十五万石减价粜,许民间用金银等物博买,户毋过两石。

  又诏开封府界、河东灾伤州军,许于限外接诉状以闻。  遣比部员外郎王荀龙京东收籴,诏京东转运司徱刷上供钱帛,并留为籴本。

  壬寅,户部侍郎致仕张掞卒。

  甲辰,泾原路安抚使王广渊言:「民饥流徙,而仓储将阙,计一月所支凡四万七千石。乞降度僧牒五百,借封桩粟尽行赈济。」上曰:「泾原虽灾伤,然不如广渊所言之甚,岂有不问贫富一例赈济之乎?」遣太常博士刘定乘驿体量当赈济事,驰驿以闻。十一月一日,催定。

  上批:「昨降指挥,在京诸行人岁输免行钱特与除放一万贯,据孙永已详定到,可速契勘施行。」此据御集。免行一万贯,至是乃除放也。

  丙午,上与辅臣论战阵之法,因曰:「兵,阴事也,主杀尚右,而阳多者胜,如高者可以胜下,长者可以胜短是也。」

  诏详定行户利害所,诸行应有不同者,定归一行供输,仍隶都提举市易司。  诏澶州具涉春以来南渡流民数以闻。时澶、邢等九州岛岛流民凡四万六千余人。

  内出攻守图二十五部赐河北,又出敌楼样,送军器监颁降修制。

  河南监牧使吕希道请募民于沙苑牧羊,诏皮公弼审问民愿否,并具利害以闻。公弼请拨牧羊地十顷,召人耕佃,每亩纳租钱百,本监封桩,余千顷令沙苑监牧马,从之。公弼又请募人于京畿入羊,每斤为钱百三十,诏罢之。八年闰四月十九日,公弼方有此请,朱史既载于此,又载于彼,误也。今止就此载之。范祖禹志希道墓云:希道初以奏课对,神宗谕以言者欲于沙苑牧羊,计纲入京。希道言:「此细务,臣不敢烦天听。」上曰:「有唐故事。」希道曰:「唐都雍,去沙苑近,今京师非雍比也。」条其利害,凡费缗钱数万,神宗释然纳之。按此,则希道乃不欲牧羊者,与实录异,当考。

  丁未,虞部郎中俞士龙、职方员外郎郑恕各迁一官,除知州。以前监市易务课利增羡也。  史馆修撰宋敏求等上蕃夷朝贡录,凡二十一卷,即李评所请也。

  司农寺言:「近祥符县引见保甲,有自陈乞试武艺者,虽与推恩,然虑向去仿效不已,自今敢有自陈,虽武艺合格亦隔一次。」从之。

  辅臣有言将帅宜置副贰者,上曰:「人之忌能者觽,令举所知,不过取其出己下者,非有至诚恻怛之心为朝廷立事也。」吕惠卿曰:「诗言:『周爰咨询』,每怀靡及,古人以王事为心如此。」上曰:「圣人取诸人,以为善人之言有可行,当即行之,何所问也。」冯京曰:「舜自耕稼陶渔,至于为帝,无非取于人者。」上曰:「用人之言亦难,惟舜大圣,故能如此耳。朕每于庶事,心既自了,则所言是非随即辨白,古人所以贵知言也。」

  诏:「日者分两浙为东、西路,今有司言供亿钱谷多在浙西计置,及水利事尽在苏、秀等州,分之必至阙事,其复毋分路。」分路,在四月二十六日癸巳,朱本削去墨本,误也。其复分路,在九年五月十一日丙寅。  戊申,诏系役厢、禁军,自今权免役,专隶习武艺。

  置凤翔府简中、保宁六指挥三千人,专备熙河修城寨。

  赐内藏库钱十万缗、河北粮钞二十万石付西路转运司,令商人入中。

  名南郊青城诸门,前曰泰禋,后曰拱极,东偏曰承和,西偏曰迎禧,正东曰祥曦,正西曰景曜。其复门东侧曰寅明,西侧曰肃成。殿门曰端城,前东、西曰左、右嘉德。便殿曰熙成。苑门曰宝华。前此,青城殿宇门名,皆临时学士撰进,至是命中书参定赐名,永为定式。

  河北西路察访使沈括言:「近有旨,令两浙路转运使等各提举一州第二料水利,转运司奏称有未便。臣在本路,与监司日夕聚议凡半年,王庭老未尝言有未便,今有此异同,乞行推究。」诏水利第二料除不可兴修外,并先从低下处兴工,中、高田不得一例围裹,仍令庭老具析前后异同以闻。  诏刘忱、萧士元会萧素、梁颖于大黄平,以吕大忠丁父忧不至也。三月二十五日,忱等受命。四月二十七日,大忠乞录地界事付韩缜。此实录所书。大忠寻请假归永兴军省父疾,约径路与刘忱会于太原,忱六月七日起发。大忠父寻卒,既葬,乃诏大忠以墨服往代州与忱密议。其到代州,盖在十月二十日。此据大忠集。

  初,素以平章事欲正南面坐,自云北朝使相有此庙坐仪,余乃序官坐,仍欲以墩分高下,忱等皆不从,移文诘难,自七月至于是月。事闻,乃得国信所言:「至和元年,国信使萧德带平章事,与馆接使行马坐次,皆分宾主以报。」素、颖乃不敢争。旧文云遂以宾主相见,今改云乃不敢争。枢密时政记十月五日云:素与忱等文移往反数十次。事闻,国信所勘会到萧德故事,札与忱等。忱等牒素,请只依九月六日所议坐次,早约日相见,素辞屈,乃依宾主礼相见。九月六日所议,盖宾主相见礼也。相见则在十月五日以后,并十二月末。

  初,诏刘忱等与北人会议,天池庙、黄嵬山麓土断有明据,可以理譬喻之。其余地界如数议不谐,可以南北堡铺中间为两不耕地;又不可,则许以中间画界,其中间无空地,即以堡铺外为界。是月戊申也。即十三日。其后,李舜举言:「近至远探铺,遥望大黄平会议处,尽见地形,问防拓人,云欲直以大黄平、横都谷为界,盖铺屋。使者在境,又声言再遣泛使,自知理屈,故作虚声。臣料敌情会议有必得之望,不与相见,止于循旧址增移铺屋,即是议与不议等。若虑绝好起衅,必不在此。设欲屑就其议而与之,不若听敌人无名自占,俟我兵储有备,明曲在彼而复之。朝廷若以封疆为意,特须主张,如大石等五寨禁地,并当理取,仍旧以关口守把交踪,或且为羁縻之策。」乃诏九月戊申指挥更不施行。然其后竟尽与之。此年十一月二日丙申、二十八日壬戌,明年二月十日壬申,三月八日庚子、十七日乙酉,四月五日丙寅,皆合参照。实录:熙宁八年四月丙寅,辽使萧禧等辞。初,朝廷既遣刘忱、萧士元诣河东理辨疆界,而契丹亦令萧素、梁颖会于境上,忱以疾不即至,又命吕大忠代士元。素、颖颇倔强,未肯见忱等。一日,蕃人引兵万觽入代州界,焚铺屋,与官军相射。既而素、颖径入横都谷,施帐幕,邀忱等相见,忱等不往。又欲设次于西陉东谷,忱等以侵地愈深不许,竟会于大黄平,凡三四见,议地界不能决。初指蔚、应、朔三州分水岭土□为界,忱等偕素、颖行视无土□,乃但云以分水岭为界。盖山皆有分水岭,概言分水岭为界,则至时可以罔取,此黠敌之微意也。与忱等相持久之,复遣禧来。蕃人引万觽入代州界,焚铺屋,与官军相射。既而素、颖径入横都谷,施帐幕,邀忱等相见,忱等不往,又欲设次于西陉东谷,忱等以侵地愈深不许,竟会于大黄平。此等俱合于七年九月载之,不应于八年四月别出,须考详删修。范育作薛向行状,载:向密奏,乞令刘忱缓行,以老敌师。上用向计,敌食尽,遂去。

  己酉,检正中书五房公事、工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李承之为河东察访使。

  赐河东提刑司紫衣度僧牒千计置钱粮,分给管下阙仓州军。  熙河经略司言:「收复河、洮州应副军须官,乞比第三等、第四等酬奖。」诏减年磨勘、堂除免试、不拘名次差注,凡二十二人。  上批:「陕西五路经略司案视缘边诸城堡寨,广为守具,毋误边计。」  庚戌,借内藏库钱百万缗,付河北转运司封桩。

  又诏提举秦凤等路监牧原渭州、镇戎德顺军,遇蕃部马至即受之,无辄遣人招诱。

  辛亥,髃牧司言:「除桩管不系支使及牧养监病马外,自今以二千匹为额,其余堪配军及杂支马,权与阙马军士。」

  诏邢洛磁相赵州、成德军,今年畸零夏税权倚阁。

  诏京东转运司,以上供折纳斛钱纳谷封桩水运赴河北。

  诏赵思忠妻子听以蕃服入见。六月二十一日可考。

  诏提举市易务贾昌衡等,自今有公事,许直牒合门上殿。此据御集。

  壬子,命东上合门使、荣州刺史李评权同勾当三班院。评自是始复入,故特书之。

  司农寺言,诸旌表门闾有敕书及前代帝王子孙于法有荫者,所出役钱依官户法;赐号处士非因技术授者,准此。从之。  以秦州买马务隶提举熙河路买马司,仍以秦州通判兼提举牧养,岁终计纲拨发。

  都提举在京市易司言:「乞罢本司提举官岁终比较推恩,其监官自从旧赏格。诸卖买、博易并随市估高下,毋得定价。其当给三司变转物,即依三司所估。民愿以抵保赊请折博,岁出息二分,计月理息者听。」从之。

  上以诸路旱灾,常平司未能赈济,谕辅臣曰:「天下常平仓,若以一半散钱取息,一半减价给粜【二】,使二者如权衡相依,不得偏重,如此民必受赐。今有司务行新法,惟欲散钱,至于常平旧规,无人督责者。大凡前世法度有可行者,宜谨守之,今不问利害如何,一一变更,岂近理耶?」此墨本所书,朱本因之。神宗圣虑,即此可见。二十六日上批可考。

  是日,三司火,自巳至戌止,焚屋千八十楹,案牍等殆尽。诏三司权于尚书省騳事。朱定国续归田录云:熙宁中,有人献议酒务炊作连醦,一门而三镬,一门用柴,三镬俱沸,用柴既省,谓之烧省法。以其法遍谕天下用之。此法本巴蜀煎盐之利,水有温热,遽取之。其实沸止一镬尔,炊酒竟不可用,而所在但传烧省法【三】。及三司灾屋千余区,一日而省之文案存者无几,始知「烧省」三司灾之谶尔,岂偶然哉!连醦法,据司马光日记,乃京东提刑王居卿所献,已附注四年十二月辛酉,更须考详。

  又诏权御史中丞带学士,常参正衙起居,并立中丞本班,其杂压则从学士。以直学士院邓绾、章惇互论班着故也。八年正月壬子,别着令。

  癸丑,诏新知常州、国子博士吕嘉问,监市易务上界、职方员外郎刘佐,西头供奉官□真卿并迁一官,勾当公事、须城县尉刘迥为奉礼郎,各减磨勘三年;余官吏循资、赐钱有差。以三司驱磨市易上界课利,比六年增十余万缗也。

  提举永兴、秦凤路交子宋迪制置永兴、秦凤路交子法。六月二十六日,迪以知邠州提举,今改制置。二十一日、二十六日可考。

  诏三班使臣遇同天节,自供奉官至殿直,许量率钱进银及道场功德疏,差使臣管勾斋筵。以前此多率使臣俸钱以供浮费,人颇苦之故也。

  诏河东、秦凤、永兴等路都总管司见管军马别降指挥团并外,其开封府界、河北、京东西路置三十七将副,选尝经战阵大使臣专掌训练,河北四路为第一至十七,府界为第十八至二十四,京东为第二十五至三十三,京西为第三十四至三十七。从蔡挺请也。敌议云中地界久不决,挺请尽召还河北缘边戍兵,示以无事,兼可积蓄边储,因是更制,将有正副,皆给虎符。又以河北兵教习不如法,缓急不足用,奏乞于陕西选兵官训练。六年六月十二日,以京东武卫六十二指挥分差主兵官勾抽训练【四】。按此时已有置将规模也。八月二十四日可考。

  甲寅,上谓辅臣曰:「卿等所上边防画一,先择可施行者十四事【五】,更与枢密院议之,恐事有未尽。」既而二府合奏可行之事凡十有四。其一,自来出战有功大小使臣未经升擢者,以功状次数稍多,或一次功状优异,及知名人作一等,余作一等,取旨升用,考其才实。二,停闲使臣、降配军员年六十以下,武艺及中等,精神不衰,令投状自陈,长吏试验,如堪战阵,保明以闻。三,令安抚、转运、提点刑狱、察访司各体验辖下将官人材智略,具缓急任驱策与否,内有才之人,差遣近下,可以升擢,及紧要闲慢合对换;文臣有勇略可为将官,不拘路分,并密以闻。四,近降度僧牒三百,与定州安抚司充训练义勇、保甲及募刺事人之费。其缘边州军宜并依定州例,量赐本钱出息,令钩致北人之能知其国事者,或质所爱,使探问敌中任事主兵人姓名、材能、性识、所管兵数、武艺强弱、屯泊处所、城垒大小、粮食多少及出兵道路,刺其的实,逐旋以闻。候到参互比较有实者,编类成书,准备照用。其边臣不能,使人到前后探事尤无实者,当移降。五,河阳别置水军五七指挥,造船习战,以备敌济渡者。六,既为坚壁之计,当有清野之法。逐县预以义勇、保甲附保甲丁口数,寓之籍中。本州岛岛密约计人数,至时,分入州城及大县,别为一籍,令司农寺依枢密院先降造丁产簿条约,一处编籍。七,北京城西偏带沙低薄,已检计立限修筑上下水关,其护关战桥并左右引手城未高坚,相度增筑,置楼橹守具。八,卫州大河之南,密接京畿,正当控御之地,其城至小,并黎阳城亦当要害,未能包山为固,并展拓修筑,缓急屯兵,防越轶之患。九,分屯兵马出战要害之处,并委察访使就与逐路安抚使等处置具防守事以闻。十,相度展拓城壕及增筑县城,缘城大人寡及城小人觽,于法皆在所不可守,宜先计度本州岛岛户口若干,除保县寨外,若干人保州;兵民除上城出战外,可容若干;若更外来人户,容之不尽,即展拓,毋令过大,致难防守。其当增筑县城等项,须逐州军更相照应,缘四路帅府分统州军,其势当如络桩之相通,缓急寇至,即候望相及,犄角相应,坚壁出战,皆合事机,而敌人腹背怀惧,其势自溃,如此修筑,即不枉用工力。十一,如遇有警,清野备敌,百姓般粮斛、薪刍、畜产,入保城垒,并合积畜守具及分擘部分。仓猝之际,常患措置无法,即须计度官私屋宇及空闲地,分配人户居住及安置所般之物,并内有人力不足,官为募人般运、寄纳、出给。如此之类,并应于守拒事件预为讲画,详古今法制,斟酌事宜,具条件以闻。十二,敌人出入道路,宜悉知之,先据地利安置营寨,开掘坑堑,示之以利,导令必趋。及可以设伏处,预知地形高下,水流所归,如壅决某水即可冲灌某处,若恐敌人用之,即就何处防守疏决或回避,并悉讲求画图以闻。十三,河北地利所出有限,从京那移钱物,多行籴买,即增起物价,而费本已多。宜拨粳米百万石封桩,每年于汴纲内支拨应副;仍令京东转运司据合上供或酒场剩钱,于有水路州军籴粟米、小豆,计舟车、步乘般往河北,合分往逐处收蓄。及于京西路沿蔡河州军亦赐籴本钱,计般运到京入汴,但算籴本、步乘,比本路常平籴价不贵即计置,□缘边籴买之数,可减扑物价,多蓄斛斗,以纾边计。其京东西路合计买事,专委官相度施行。诏皆行之。十四,河阳置水军不行,仍令枢密院于登州增招刀鱼战船兵,团结阅习,准备差使。  诏已选差教马军使臣,所有合教事艺,宜令曾孝□、张诚一同郝质、贾逵速详定闻奏。此据御集七十三卷七年九月十九日手札。教马军事自此始。实录不书,今追书之。熙宁十年九月庚午以后,至元丰六年二月戊申,并合参考。

  诏置河东经略司勾当公事官一员,候边事宁息减罢,从经略使刘庠请也。庠又乞给钱二十万缗修缘边近里城及军器,诏察访司相度以闻。  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言:「三司帐案文字,焚烧几尽,外方人吏,因此折兑隐藏案检。乞下诸路,应熙宁五年后文帐案检,委州县画时监勒吏人检取,封印架阁,具道数申提举帐司。其吏人,各据所管主事文帐及案底簿书,开拆收拔名件,限三日。判使纽计分数,并具火势先后,申中书看详收救并烧失若干,量轻重赏罚;如敢隐藏,或故毁弃,即令点检申举,许人告,犯人以违制论,情理重者当刺配,告人给赏钱三百千。」从之。

  诏:「三司点检编排账目文字,具散失数及收救不足并申中书或枢密院,下诸司检录降下,中外奏闻。事关三司,未回报;并诸处承受三司指挥勘会事,未回申;虽已回申,未行下指挥,当结绝者:限五日申中书或枢密院,元申牒三司文字即一面申牒三司。以上并令本司置簿拘管,敢有隐落,以违制科罪。其应见行事,如未见条例,并审议施行。如事体稍大,申中书或枢密院。诸因三司火,文案不全,辄敢诈欺规图官私财物及增减功过,以违制论,计赃重者以枉法论。」

  乙卯,知制诰、直学士院章惇权发遣三司使,诏惇选举判官,不为例。三司火,惇时判军器监,遽领所部兵役往救,上御楼问救火者谁,左右以惇对,上悦。

  诏:「将作监检计三司地基,分布修盖,除副使、判官不置堂外,余修如故。买民居,增广地步。所用材木,令熙河采伐输运,委都转运使熊本、提点刑狱郑民宪管勾。」

  诏权三司使、翰林学士兼侍读学士元绛落侍读学士,罢三司使;盐铁副使、户部郎中张问知虢州;判官、金部郎中李端卿,太常博士、秘阁校理韩忠彦,为军通判,并降一官;户部副使、太常少卿贾昌衡,度支副使、刑部郎中孙坦,其余判官、检法、提举帐、勾院等十二人,并罚铜三十斤;制置永兴秦凤路交子、司封郎中宋迪,监三司门、内侍殿头李世良,并夺两官勒停。初,迪来禀事于三司,而从者遗火于盐铁之废厅,遂燔三司,故迪坐免。绛等及责应救火官,令御史台劾罪以闻。

  诏自今遇大燕,亲王、宗室、使相、枢密使副、宣徽使、三司使、驸马都尉,并于殿门外幕次赐酒食。旧制赐酒于集英殿后□廊,赐食于赐食厅,权发遣宣徽院□充奏其喧哗,故改之。  丙辰,知制诰沈括兼判军器监。代章惇也。

  知同州、度支郎中赵瞻管勾陕西制置交子。瞻墓志可考。十八日宋迪制置,二十六日云不可行。  知潞州、雄武军留后郭逵知太原府。  清海军节度推官、监邕州填乃金坑邓辟为著作佐郎,以岁课得金为钱十万缗故也。后五年,又得金为钱十五万缗,迁太常博士。于是,广南西路经略安抚司言:「此坑产金至多,乞从本司举使臣二人为监押、巡检兼监坑,并先转一资。任满课额不亏,依横山寨使臣例。又增防守兵三百人。」从之。

  募京西流民兴修功役,给钱粮,老、幼、疾病计口给米。  置熙州天庆观,岁度道士二人,给常住地三顷。

  丁巳,诏职方员外郎、权发遣梓州路转运副使李竦与监当差遣;权知泸州、职方员外郎李曼勒停;梓夔路兵马钤辖、文思使张承佑,供备库副使孙仲达,各追两官勒停。坐泸州夷贼扰边,不能捍御也。六年四月六日,四人同勘。

  己未,诏自今差武臣知州军,并降敕。

  诏开封府界县灾伤及五分,权停睳阅保甲。

  界河巡检都监、供备库副使郭寅降一官。寅应诏举习弓马使臣右班殿直张亮,亮自陈出于吏胥,素不习弓马,故责之。  辛酉,上批:「诸路常平钱谷,近年虽用陕西青苗法蕃息数不少,然七分以上,散在民间,若遇水旱须救济,及缓急朝廷移用,则卒难敛索。今诸路各灾伤,来年岁计极可虑,若不速处置,深恐州县不计已倚阁过数,接续不住给散,致令阙乏。宜速指挥诸路州县,据所管已支见在钱谷通数常留一半外,方得给散,其见有倚阁户,毋更给。」司马光记闻:苏□云:「内侍李宪既怨介甫罢其南征,乃言青苗钱为民害,上以内批罢之,介甫固执不可而止。先是,州县所敛青苗钱,使者督之,须散尽乃已,官无余蓄。至是,敕留五分,此宪发之也。」青苗止散一半【六】,乃七年九月二十六日指挥,与御集、实录同。记闻所记或误。当是李宪怒介甫沮其往熙州,故言此,介甫时去位,上因行宪言,苏□误以为罢南征也。南征乃介甫再入时事。本志云:上谓辅臣曰:「常平散钱收息,贱价粜谷【七】,各用其半,使二者如权衡之相依,不得偏重,则民受赐。」乃诏常平钱谷云云。此下与实录批语同,但甚略耳,今附注此。十七日上谕辅臣云云,可考。九年正月九日并二十二日及元丰元年闰正月【八】七日可参考。「常留一半」,九年正月二十二日又申言此,或司马光所闻「李宪发之」,实指此也。

  诏置教阅武宁成都府、梓州路各两指挥,利州、夔州路各三指挥。时东兵之戍川峡者,已多还营故也。

  诏永兴军路支折二钱二十万缗付秦凤等路转运司市粮草及推行交子本钱。既而交子无实钱,法不可行,遂罢。此墨本所书,朱本因之。九年正月【九】二十七日,乃罢行交子。今年六月二十六日,又九月十八日并二十一日,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九年正月二十七日,皆合参考。食货志云:既以皮公弼、熊本领交子事【一○】,又以内藏钱一百万缗【一一】假三司,遣市易吏行四路请买盐引,而三司又令秦凤、永兴盐钞骞以百八十万为额。并赵瞻墓志皆可考。

  壬戌,赐皇第五子名□。

  诏河北灾伤州军罢籴,仍令转运司具见管及所赐钱粮有无阙少以闻。先是,秦凤路转运司请于凤翔府斜谷置监,铸折二钱,都转运使蔡延庆言:「凤翔府郿县兼锡铜铸折二钱,皆脆恶,以铸当五、当十,宜可用。」诏皆罢之。此据食货志第六卷,不得其时,因本志附□中复、皮公弼等奏请前。按实录,八月戊辰,诏罢凤翔府郿县铸夹锡青铜折二钱,以钱成贯之辄碎也。今并入此。斜谷罢铸,或前已见,当存一去一。

  是时,关中钱法弊,永兴军路安抚使□中复请以钱四十买缺薄恶钱一斤,则民间专行省□大钱,而大钱少,不足用,请以所买恶钱悉改铸大钱,而民间所行私大钱一以一小铜钱买而更铸之。永兴军等路转运使皮公弼请尽买恶钱,且毋行铸铁钱相易事。有司旧纳伪钱,请先于本路五铜钱监改铸,一年可竟,又请改铸所买恶钱。秦凤路都转运使熊本言:「买恶钱及禁旧通行大钱、铜钱相易,皆非便。请降钱式下所属,而禁用恶钱,犯者论如法。勿废旧通行钱【一二】,选官库恶钱,同所买改铸之,小变其□,为『熙宁重宝』。今本路官钱受私钱已多,省□钱久废,公私百无一二。今虽以钱四十得伪钱一斤,及铜钱千易当二铁钱千,其实铁钱一斤才当斤铁耳,千钱为铁六斤,斤铁为钱二十,而以铜钱千易之,官失多矣。又钱多,一年改铸未得竟也。且民卖千钱得二百五十折二大钱,才易其半,又禁其通行大钱,则方灾伤民所有钱,四亡其三,何以救灾?」觽议不同,于是,诏逐司相度利害以闻。此据食货志第六卷。比实录所书颇详【一三】,当用之。十二月十一日甲戌熊本云云,再下逐司相度。

  癸亥,诏永兴军路安抚、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具析奏流民、盗贼不实因依以闻。先是,安抚等司言:「本路二麦薄收,民阙食,流移十已八九,贼盗惊劫浸多。」下熊本体问,本言无大惊劫,故有是旨。

  权发遣两浙转运副使张靓言:「体量官司行盐法差误十事,内三事卢秉举觉已根究外,越州有因监催盐赏钱,母杀子者;又濒海等县,隔州县追同保人,令本路转运司劾官吏。其盐事司违法第月比较课利,决责、枷锢专副。」诏淮南西路转运司劾卢秉以闻。其后奏至,秉坐公罪杖六十,用赦原之。差靓体量,在五月十九日丙辰。吕惠卿日录:熙宁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进呈张靓乞避卢秉状,上曰:「是他乞移京东西一路,或解罢赴阙,莫只是要朝廷知。」佥曰:「是如此。」余曰:「但陛下察之,便得见说。卢秉尤怨臣等,至于人前泣诉。」王珪曰:「韩绛等当时便要冲替却。」上曰:「秉诚有过当事。」余曰:「沈括初自浙中回,外面说底事,必然面奏陛下。断过刑名一骞及数千人,此是沈括录来。越州母杀子,是谢景温手里断,是括体访来,嗔他张靓体量不得是。虞太宁论卢秉事,只明州有七八件违法,虽是秉牒太宁驱磨,然太宁才具申县保甲,秉三日走到太宁县,搜寻他事,便罢了太宁公事,显是怒他如此申明。太宁言秉立式与州县,应断过盐案并依式供申本司,有逐季申、月申、旬申、逐时申,或本司有勾当公事检法官点检。至于入徒、流、配罪并不点检,已死及流、配并追赏钱于其家。只六年八月一日内,收坐官员已百余员,决人吏八百余人,如此尽有迹状,若送与秉分析,必了不得。然臣等为秉亦收许多课利,而去骞中外方欲共坏朝廷新法,则不可不且保全他。以此只于靓体量事中,只择一件月比较专副事勘他。然秉一路添许多刑名,极非佳事,又秉宽苛刻之罪,严纵舍之禁,则州县自然趋向如此。如张靓自言趁得课利多如秉,未知实与不实,若果是实,却无如此违法事,即为可嘉。」上曰:「若如此即须加赏。」八年七月九日,卢秉自淮东提刑除发运副使,靓时任两浙运副,故乞回避。十月二十五日,缘张若济、郑膺事罢。今附注惠卿云云于此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更徐考之。虞太宁事,当并考。

  诏中书、枢密院具陕西、河北、河东累年解发义勇推恩数。数竟何如?

  诏三班院内外使臣如有能射亲弓力八斗以上,熟于使马及轮弄器械者,在班人许经本班投状乞试【一四】,候及十人,关赴军头引见司考验,当引见【一五】;在外使臣经本州岛岛军投状委知州、通判、兵官同式验【一六】,如中格【一七】,先以闻。

  是月,置岷州宕昌寨【一八】。

  诏两制以上有公事合同上殿者,令同上殿。

  注  释

  【一】上与辅臣论河北守备「上」字原脱,据阁本补。

  【二】一半减价给粜「粜」原作「籴」,据阁本改。

  【三】而所在但传烧省法「但」字原脱,据阁本补。

  【四】分差主兵官勾抽训练「官」原作「管」,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四五熙宁六年六月甲申条改。

  【五】先择可施行者十四事宋会要兵二八之一三无「十四事」三字,此处疑衍。  【六】青苗止散一半「半」原作「年」,据阁本、活字本及上下文改。

  【七】贱价粜谷「粜」原作「籴」,据阁本改。

  【八】元丰元年闰正月「正」原作「五」,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八七元丰元年闰正月壬午条改。

  【九】九年正月「正」原作「三」,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七二熙宁九年正月甲申条改。

  【一○】既以皮公弼熊本领交子事「以」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薛向等措置陕西盐钞补。

  【一一】一百万缗「一」,同上二书作「二」。

  【一二】勿废旧通行钱「废」下原衍「尽」字,据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薛向等措置陕西盐钞删。  【一三】比实录所书颇详「比」原作「此」,据同上书改。

  【一四】许经本班投状乞试「投状」二字原脱,据宋会要选举二五之一○补。

  【一五】当引见同上书「当」上有「如所陈不妄」五字,「当」下有「议」字,此处疑脱。  【一六】经本州岛岛军投状委知州通判兵官同式验「投状」二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一七】如中格同上书「格」下有「未得发遣」四字,此处疑脱。

  【一八】置岷州宕昌寨「州」原作「川」,据阁本改。按:宕昌寨属岷州,见宋史卷八七地理志、九域志卷三。

卷二百五十七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十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七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冬十月乙丑朔,诏兴修农田、水利应赏者,监司申司农寺,于邻路差官;余官及诸色人,委提刑司于别州县选官覆案保明。

  诏取诸军自来出战有功该转资人,委当职官呈验,如少壮,籍姓名、功状以闻。

  丙寅,诏知陈州、观文殿学士、户部尚书张方平徙应天府,过阙令入见。  司农寺言:「今年四月乙巳,诏灾伤路分见编排保甲、方田及造五等簿并权罢,候岁丰农隙取旨。今年秋成,乞下诸路及开封府界,除秋田灾伤三分以上县依前权罢外,余候农隙编排保甲、方田及造五等簿。内永兴、秦凤等路义勇、保甲,依八月甲申诏,候来年取旨。」从之。八月甲申诏,未见。甲申,十九日。三月二十二日,四月二日,四月六日。

  丁卯,权发遣京东转运副使赵济言:「广济河通流货财,为利甚薄,朝廷昨以河水浅涩滞留,纲运遂废。辇运司以上供粮六十二万石,令认折斛钱三十六万缗。自此民间粜贱伤农,又顿亏沿河课利。如朝廷许令复旧,即别具措置利害以闻。」诏定陶知县张士澄与同勾当修内司杨琰相度修广济河。废广济河运年月当考,天圣六年七月合参照。又熙宁八年十二月、九年四月;元丰五年二月废广济河辇运,至八年八月复置【一】,当并考。

  戊辰,诏河北、河东路当差管勾训练义勇、保甲官,并令提举义勇、保甲司奏举。

  都官郎中、新知夔州郑惟几言:「伏见奉特敕奏举边臣,任用后不如所举,与同罪,至死者减一等,如致城寨不守,其举主虽会恩不愿减。窃以战守之职,所系甚重,举主有罚无赏,乞被举者如擢用后,因战守有功,事状尤异,其举主亦等第旌赏。」诏自今边臣功状显著者,勘会举主取旨。六年四月二十七日,诏奖黄琮、刘舜卿。

  诏官田已有人租佃及五年者,并不在给募役人之限。

  检详枢密院兵房文字、太子中允刘载监杭州龙山税。坐前知司农寺丞京东体量赈济灾伤擅立关子式,牒诸州军付饥人,于积蓄之家假贷违法也。六月辛未,载初以佐著作除中允、检讨。

  赠靖难节度使、追封新平郡王、谥恭静宗保卒。诏以宗保仁宗朝尝养于宫中,故优赠之。宗保,允成子,出后昭成太子为孙。既继昭成,与母康氏异宫,定省未尝阙。母或遣人至,虽微贱,必冠带见之。母卒,执丧哀毁。康氏好方书,每岁以钱十余万为药,以施疾者,宗保岁岁如之。每制药,必涕泗追慕。性仁恕,吏盗米至千余石,贳其罪。或谓宗保太□,宗保曰:「彼盗赃当流,吾恐其人窜远地,则父母妻子皆委沟壑,故不忍也。」尝于坐隅书「忍」字以为戒,宗室贤之。

  己巳,淮南东路转运司言:「频年水旱,乞差官以楚州市易本钱籴苏州米三十万石,应副军储。或粜用淮南价,拨还市易。」从之,令提举楚州市易司施行,如兑充军粮,令转运司依和籴价偿之。

  庚午,诏:「近遣光禄寺丞杜纯相度于沿蔡河州军置籴场,计置辇运,以食河北路。可更于沿黄河州县计置,除朝廷赐本钱外,同转运司计脚费以闻。」

  又诏河北东、西路察访司:「保甲灾伤及五分县,与免教阅;仍令本司约府界阅试,比较武艺给钱粮,放散日数立法。其义勇阅试,更不增粮,止支例物。」

  辛未,中书言:「准条,南郊前一季,许约法断案外,余不约法。勘会每约法,大理寺供状法申中书、枢密院,即检断,审刑院更不贴草节略贴黄。法状比贴黄繁多,刑房吏少,虑当此拥并,点检不精,乞更不约法;止两月前召审刑、大理官赴中书,令断、议官同议断,依旧贴黄;止作节状申中书、枢密院,受誓戒前半月依此催促。」朱史以为小事削去,新本从之。又奏:「看详编修条例所言:大礼,臣僚加恩,旧无定例,推恩不一。有宗室皆为诸王、使相而充献官及免者,食邑并加千户,或不充献官加七百户,今并改作千户。有皆为知枢密院、枢密副使、宣徽使而带节度使者,食邑七百户,实封三百户;不带节度使者,食邑加五百户,实封二百户,今并改作七百户,实封三百户。」从之。

  壬申,诏将作监具已科定修三司所用监官、兵匠之数及合役月日以闻。

  泾原路经略司言:「乞自今汉、蕃户盗西界牛马,听逐路依收接条例于沿边处界首说谕给还。」从之。  诏义勇、保甲所习武艺,弓须及七岗以上,弩两石以上,仍以十分为率,弓及枪刀各毋得过二分,余并习弩。

  中书言:「诸州流民虽愿归业,缘河北赈济粮数不多,欲令京西南、北路差去官详累降指挥存□,无令饥冻,如自愿归业者听之。南、北路各赐度僧牒二百、州助教敕告各二十,以助赈济。」从之。墨本便于此日载遣裴昱赐韩琦等诏及琦答疏,误也,朱本因之。今移入八年四月萧禧去时。

  提举河北、河东路义勇、保甲沈括等言:「乞自京给例物赴逐司,准备支用;不足,以逐州军钱充,三司拨还。又准朝旨,命监司官分定州军提举义勇、保甲,乞应教阅月,令逐官往来提举。又义勇,乞委安抚司选兵官同本县官一员监教。河北义勇、保甲依陕西秦凤路例,别籍上等,立通选格,及参详未尽事理,条画以闻。欲乞遇所至州县见教民兵,即亲阅视,其余委监教官精选择。」并从之。

  淮南等路发运司言:「真、扬、楚州运河久不浚,乞赐钱粮下两司,候纲运稍空,募人兴工。」从之,仍许截留上供钱米各五万四千贯石。

  知荆南潘夙罚铜八斤,转运使孙构【二】、荆湖北路都监朱允中各七斤。坐妄奏权知懿州、左藏库使李浩斩军人及擅交割公事赴太原府新任不实故也。

  丙子,卫州防御使冯行己权同勾当三班院,始自雄州还朝也。还朝,据本传。欲载乡巡弓手废复,故出此,不然削去。沿边旧有乡巡弓手,后悉废罢,而北界巡马如故,数渔界河,剽取舟船,行己请复置乡巡弓手以杜侵争之端,上手诏嘉纳。此据行己本传,不知端的月日,且附行己归朝堂三班后。王安石熙宁六年四月一日日录载行己不欲复乡弓手,与本传特异。行己旧传亦同新传,不知史官何故略不参照日录,当是日录不可信也。

  皇城使、端州刺史、带御器械、同管勾外都水监丞、提举河北兴修水利程昉领达州团练使,永静军判官林伸、东光县令张言举各追一官勒停,权发遣转运副使陈知俭罚铜二十斤,转运判官黄好谦、提举河北东路常平赵偁、前权发遣东路提点刑狱段绎各十斤。初,昉开胡芦河,引水入新开故道,浸民田不可胜计,诏河北东路转运司遣官相视。本志云:葫芦河本西山水,自冀州新河镇入深州武强县,与滹沱河合流,其后变徙,入于大河。熙宁中,程昉请开引水新河故道,诏遣官按视云云。不记是熙宁几年,按日录七年正月二十六日有韩宗师劾程昉事,已附见本月日。转运司遣伸及言举,伸、言举奏:「新河身比旧河高一丈以来,致水逆行浸民田。宋要录云,知俭等凭之以奏。诏昉具析,昉反言引水通快,官私船□略无阻滞,及滹沱河下尾河塘通阔三十余步。」诏遣都水监丞刘璯、黄御等与催纲李直躬考验,而璯等奏如昉言,故昉迁官而黜伸、言举,知俭、偁、好谦皆以凭伸等奏故罚之。开河部役官吏,仍令昉等第保明。会要水利门:七年十月十三日,以皇城使、端州刺史程昉遥领达州团练使。昉治滹沱河,议者争出所见【三】,谓非利,昉确不移。既而水行,人便之,上嘉焉,进官以赏之。会要所书,盖专为昉地道,与元佑史官不同,当考。元佑史官载伸等言「致水逆行」,昉反言云云。绍圣史官乃削去「致」字、「反」字,此可见其意也。

  御史盛陶尝论昉曰:盛陶论奏程昉,不得其时,今附此,更详之。陶以五年九月为御史,八年闰四月罢。「昉挟第五埽塞决河之功,专为己力,假朝廷威势,恐动州县,故纵壕寨,徒属骚扰不法。臣意其能为朝廷立事,不无小害,久之不敢轻言。今闻昉所开共城县御河,颇废人户水硙,多用民力,不见成功。又议开沁河【四】,因察访官案行,始知不当。漳河、滹沱河之役,臣不知用工几何,淤田若干,即今通流与否,而水占邢、洺、赵、深、祁之良田,民颇咨怨。王广廉、孔嗣宗、钱勰以至赵子几,皆有论列。采之谣言,至有魔王、金块之诮。其奸欺之状,则闻多置挞口,指决河所浸便为淤田;其事势之盛,则举官废吏,惟其所欲。无耻之徒,希合响附,道路厨传,与国信同,而监司不与焉。至其悖慢豪横,则受圣旨者三,受提点刑狱司牒者十二,故有违拒。朝廷假借任使,惟以水政,其如小人误当赏擢,骄暴自肆,盖其常态。今昉故违制书,已被勘劾,虽该恩宥,尚冀圣断施行。其他兴作,案近制开修河道之类,若相度利害不实,致沮废功利,枉用财力,不以赦降去官原减。乞先委官代还,乃行案验。」上曰:「王安石以昉知河事,且欲任使。开漳河七百万工,滹沱八九百万工,已议体量。」然朝廷讫不果根治也。陶论昉,不得其时,今附昉领达州团练使后。近旨枉费、不以赦原,盖是九月一日张琥奏案验水利不实、不当者。朱本云:盛陶、王广廉、孔嗣宗皆尝论奏,然朝廷皆不果根治也。共城【五】属卫州,河北西路;邢、洺、赵、深,并系西路。

  丁丑,诏中书检正公事官、司门员外郎【六】依正提点刑狱例奏子孙。

  赐检正中书孔目房公事许安世、权检正中书礼房公事叶适家钱各百千,以安世丁母忧,适卒故也。适事,见六月二十一日。

  河北西路察访司言:「准朝旨,买饥民耕牛以备军行辎重,或候岁丰听民间请买,实为便利。」从之。

  诏河北两路察访,所至案视教阅义勇、保甲,有武艺出伦,并第给例物;如案视不及处,委本司官或元分定监司提举管勾官施行。

  成都府路转运司言:「本路年例移税往别路远仓输纳,今岁灾伤,乞止应副利、梓州一半估钱外,余正色乞权免支移。」诏免挠州秋税,其戎、泸、龙、剑州【七】,依例那移钱物,以办年计。

  戊寅,诏两浙西路提举司出米三万石,赈济常、润州灾伤。

  庚辰,遣太子中允、检正中书礼房公事曾伉察访荆湖路常平等事,伉辞不行,以检正户房公事蒲宗孟代之。

  诏三司置会计司,以宰相韩绛提举。先是,绛奏:「三司总天下财赋,其出入之数并无总要、考校盈虚之法。欲选官置司,以天下户口、人丁、税赋及场务、坑冶、河渡、房园之类租额年课及一路钱谷出入之数,去其重复注籍,岁比较增亏及其废置钱物【八】、羡余、横费等数。或收多,则寻究因依,以当职之官能否为黜陟;若支不足,或有羡余,理当推移,使有无相济,如此则国计大纲,朝廷可以省察,议论正事,足□民力。仍乞臣绛提举。」而三司使章惇亦言:「天下财赋,帐籍汗漫,无以察其耗登之数,请选置才士,删修为策,每年校其增亏,以考验诸路当职之官能否,得以升黜。」故有是命。绛传云:继王安石之后,请置局中书,勾考用度,以均节邦计。滞留多不决,数月,以疾辞。新、旧录并同,当考。八年九月庚午,罢会计司。

  京西南路流民置田、买耕牛权免税钱。

  枢密院言,在京并诸路新招兵南郊赏给,恐难与旧人同例。诏应降御札后招禁军、厢军等,赏给并给旧人之半。

  诏提举市易司岁举京官五员。  知谏院邓润甫言,闻开封府司、军巡院所禁罪人多久系不决,有自春夏迄今,犹未予夺。诏开封府具析以闻。

  权发遣三司使章惇言:「三司焚毁,旧行公案全阙吏人,帐司吏多,乞选三十人分于逐案,却拨三司善算吏还账司【九】。」诏差十五人。又奏:「乞从臣委官及选检法官一员,同取索在省主行文籍,逐一看详。素有令式者归有司,未有令式者立条例。」又奏:「乞三司僚属,从臣选举。外司之财,三司总领。如外司有不职、不奉法者,以时案举。」并从之。十一月戊戌,实录又书三司言:乞发运司市易财利,并归三司。从之。即此总领外司之财也。今存此去彼。

  辛巳,诏成都府路茶本钱令转运司应副,如不足,即借兑提举司坊场剩钱;又不足,即借常平钱,令司农寺拘辖拨还。

  诏开封府界诸县灾伤,权住聚教保甲一年。

  司农寺【一○】乞废户长、坊正,其州县坊郭税赋、苗役钱,以邻近主户三二十家排成甲次,轮置甲头催纳,一税一替,逐甲置牌籍姓名,于替日自相交割,县毋得勾呼;衙集役使,除许催科外,毋得别承文字,违者许人告,以违制论,不以去官赦降原减。从之。八年闰四月乙巳、甲寅可考。

  诏中书、枢密院案河北被灾至甚州军文武官职事,要切不可阙人管勾外,余相度裁省。

  又诏淮南发运司,岁岁于两浙所买紬绢,许自来年以后,于出产州军置场和买,或预给价钱,毋得抑配民户。

  上批:「宗室见补外官者,皆非近制所当出之人,宜依令宴例,仍旧与南郊赏给。」  诏义勇正身不许应募充刺【一一】,已应募者召人对替。  苏州人初士尧言,曹孝立乞修围本州岛岛五县田岸,有害无利,乞诸县修三等田岸,于春冬分两番修筑。诏转运司相度利害以闻。其后,转运副使张靓按孝立所议果非便,其总役检计官魏谔等并劾之。孝立,初见五年十一月。  癸未,河北西路转运司言:「自去秋至今年夏雨,蠲税及亏欠课利七十五万缗。已奉朝旨,令三司指挥提举河北籴便粮草李直躬辄移沿边钞与西路,令商人入中粮二十万石,及赐内藏库钱十万缗。缘本路连岁灾歉,乞更赐钱三十万缗资助经费,严约束东路依元定通融年额钱帛应副。」诏赐发运司市易务收管钱二十万缗。  乙酉,职方员外郎、权发遣江淮发运副使公事张颉升一任。时颉以秋运奏计至京,上令具罗拯、薛向等推恩例进呈。旧例,发运副使理三司副使资序者,除天章阁待制,时颉方权发遣,又理通判资序故也。上批:「今岁江、淮上供粮实至京师者,比元额不及三分之一。近又诸路屯兵归仓,计增廪给不少,不预处置,虑耗岁额,或致阙乏。宜督张颉奏事讫,速还本任,计置来年元额。」张颉附传云:为发运副使,诣阙奏事,六路财利蕃息,颉不自言,神考问其意,对以「不敢用是希赏,具数奏上,乞付中书,以避臣下私有贡献之嫌」。诏从之。按上批「今岁上供比元额不及三分之一」,则附传所称财利蕃息,恐饰说也,今不取。

  诏管军臣僚毋得通婚,如未管军前已为亲属者,自陈。

  丙戌,诏三司借上供粮十万石与淮南西路提举常平司,准备出粜或借支用。

  上批:「王安石生日,可差入内东头供奉官冯宗道依在外使相例取赐。」盖特恩也。熙宁六年,王荆公初罢相,以吏部尚书、观文殿学士知金陵,荐吕惠卿为参政而去。既而吕得君怙权,虑荆公复进,因郊礼进荆公为节度使、平章事。方进见,上察见其情,遽问曰:「王安石去不以罪,何故用赦复官?」惠卿无以对。明年,复召荆公秉政,而王、吕益相失矣。此据魏泰东轩录,因安石依使相例,且附此。泰所闻或未必然,当考。

  诏大小使臣出官,自今武举使臣更不试策,其乞试弓马,比元试增斗力方许试。

  增桥道、清塞、雄胜指挥料钱满三百。

  己丑,三司言:「知熙州王韶乞依沿边和籴例,以一分见钱、九分西钞,别定价,募蕃客中卖给钞,应副籴粮。」从之。

  庚寅,诏左班殿直、雄州归信容城县尉臧景到任以来,用心悉力,职事干办,可除合门祗候,就差知雄州归信、容城县。景,前已见。  诏:「自今大使臣任路分都监、知州军以上合降差遣者,除横行使副以上及降州钤辖之类审官无阙者【一二】,并令枢密院量情罪差注;余并量所坐轻重取旨,与本院差遣,或送审官西院。其小使臣特旨责降者,准此。」  三司使章惇乞借内藏库钱五百万缗,令市易司选能干之人,分往四路入中算请盐引及乘贱计置籴买。诏借二百万缗。

  知桂州刘彝言:「邕州溪洞积年水旱,所欠税米等乞援赦除放。」从之。

  辛卯,直舍人院、同管勾国子监李定兼权判司农寺。

  壬辰,中书条例司乞五路弓箭手、寨户,除防拓、巡警及缓急边事许一面差拨外,若修城池或和雇夫、马、牛、驴,即申经略、安抚、钤辖司指挥。如敢别差倩及科配、和雇不以正身家人,并科违制之罪,虽经赦降去官不原。委按察官觉察,及立赏许人告。从之。其夔州路义军、广南枪手、土丁、峒丁【一三】,湖南弩手、福建乡丁枪手,准此。

  诏义勇、保甲令三路提举官详定教阅武艺陈队法。

  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蔡确言:「夏田灾伤十分,乞免来年春夫。」从之。

  权淮南发运副使张颉乞今后使副只于真州本司连书发遣,遇春运拥并,即轮一员至扬、楚、泗州以来提举催促,部押末运,入京奏事。从之。

  诏应教阅诸军人员,有能部辖士卒,比诸军最整齐,或尝经驱使,见其干办有胆略,堪统领陈队者,在京委殿前、马步军司,在外委都副总管、安抚、钤辖、知州、路分都监保举司奏,枢密院类聚注籍;遇须人驱策,以举主多者取旨勾抽、验问录用。

  癸巳,天章阁待制、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韩缜权知开封府,工部郎中、直集贤院、新知邢州范纯仁直龙图阁、权发遣庆州。纯仁过阙入觐,上见之甚喜,曰:「卿父在庆州甚有威名,卿今继之,可谓世职也。」纯仁顿首谢曰:「臣不肖,何足以继先臣,但以陛下过听,误使承乏耳。」上问曰:「卿兵法必精?」对曰:「臣素儒家,未尝学兵法。」又问:「卿纵不学兵法,卿久随侍在陕西,必亦详熟边事?」对曰:「臣随侍时年幼,并不复记忆,兼今日事体与昔时不同。」纯仁度必有以开边之说误上者,因进言:「臣不才,陛下若使修缮城垒,爱养百姓,臣策疲驽不敢有辞。若使臣开拓封疆,侵攘夷狄,非臣所长,愿别择才帅。」上谕曰:「以卿之才,何所不能,但不肯为朕悉心耳。」对曰:「臣子之于君父,若有可展报效处,杀身不避,岂有不尽心力邪?但陛下所责,非臣所长,不敢面谩欺罔以对。」纯仁辞益坚,上卒不许。

  诏赐淮南路常平米二万石下淮南西路提举司,易饥民所撅蝗种;又赐五万石下河北东路提点刑狱司,赈济流民,许出粜,仍先于常平仓拨见钱赈济,麤色粮听给价钱。

  枢密直学士、权知开封府孙永降授龙图阁直学士,罢知开封府。侍御史知杂事张琥言永体问纳免行钱利害不当也。

  是月,上以新定结队法并赏罚格及置陈形势等,遣近侍李宪付鄜延帅赵焑,俾讲求推及诸路。诏焑曰:「陈法之详,已令宪面谕,今所图止是一小陈,卿其从容析问,宪必一一有说。然置陈法度,久失其传,今朕一旦据意所得,率尔为法,恐有未尽,宜无避忌,但具奏来。」继又诏焑曰:「近令李宪赍新定结队法并赏罚格付卿,同详议施行可否,及因以团立将兵【一四】,更置陈法。想卿必已深悉朝廷经画之意,如日近可以了当,宜令李宪赍赴阙。」

  于是,焑奏:

  臣伏详置陈之法,以结队为先。按李靖法,五十人为一队,每三人自相得意者结为一小队,合三小队为一中队,合五中队为一大队,余押官、队头、副队头、左右傔旗五人即充五十,并相依陈。凡诸队头与贼相杀,左右傔旗急进相救;若左右傔旗被贼缠绕,以次行人进前相救;其进救人又被贼缠绕,以次后行人急须进救。其前行人被贼,后行人不救者,押官、队头即斩之。今圣制:每一大队合五中队,五十人为之;中队合三小队,九人为之;小队合三人为之,亦择心意相得者。又选壮勇善枪者一人为旗头,令自择如己艺、心相得者二人为左右傔;次选勇悍者一人为引战;又选军校一人执刀在后,为拥队。凡队内一人用命,二人应援;小队用命,中队应援;中队用命,大队应援;大队用命,小队应援。如逗挠观望不即赴救,致有陷失者,本队委拥队军校【一五】,次队委本辖队将,审观不救所由,斩之。其有不可救,或赴救不及,或自受敌,体被重创,但非可救者,皆不坐。其说虽与古同,而用法尤为精密。此盖陛下天锡勇智,不待学而能也。  然而议者谓四十五人而一长,不若五人而一长之密。且以五人而一长,即五十人而十长也,推之于百千万,则为长者多而统制不一也。至如周制:五人为伍,属之比长;五伍为两,属之闾胥;四两为卒,属之族师;五卒为旅,属之党正;五旅为师,属之州长;五师为军,属之命卿。此犹今之军制,百人为都,五都为营,五营为军,十军为厢。自厢都指挥使而下,各有节级,有员品,亦昔之比长、闾胥、族师、党正之任也。议者谓什伍之制,于都法为便,然都法恐非临陈对敌决胜之术也。况八陈之法,久失其传,圣制焕然一新,稽之前闻,若合符节。盖法制一定,易以致人。敌好击虚,吾以虚形之;敌好背实,吾以实形之。然而所击者非其虚,所背者非其实,故逸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此所谓致人而不致于人也。臣误蒙训谕,蚤暮以思,偶有所见,不敢不尽。此据兵志第四卷十月事附见,当考。校勘记

  注  释

  【一】至八年八月复置「八年」,宋史卷九四河渠志、宋会要方域一六之二四作「七年」。  【二】孙构「构」原作「桷」,据宋史卷三三一本传改。

  【三】议者争出所见「争」原作「互」,据宋会要食货七之二八改。

  【四】又议开沁河「沁」原作「泌」,据宋史卷四六八程昉传改。  【五】共城「共」原作「其」,据上文及宋史卷八六地理志改。

  【六】司门员外郎「门」原作「令」。按:宋无「司令员外郎」官名而有司门员外郎,见宋史卷一六三职官志、宋会要职官一五之四七,据改。  【七】其戎泸龙剑州「其」原作「往」,据阁本、活字本改。

  【八】及其废置钱物「置」下原衍「件」字,据宋史卷一七九食货志删。

  【九】却拨三司善算吏还账司「还」原作「迁」,据阁本改。

  【一○】司农寺「寺」下原衍「司」字。按:宋有司农寺而无「司农寺司」。熙宁三年,诏司农寺讲行农田水利、免役、保甲等法,见宋史卷一六五职官志、宋会要职官二六之四。其职掌与此下□事相符,此处「司」字显衍,故删。

  【一一】不许应募充刺「刺」原作「役」,据宋史卷一九一兵志改。  【一二】审官无阙者「审」原作「蕃」,据阁本改。

  【一三】土丁峒丁「土」原作「上」,「峒」原作「嗣」,据活字本及宋史卷一九一兵志改。

  【一四】及因以团立将兵「兵」原作「官」,据宋史卷一九八兵志改。

  【一五】本队委拥队军校「委」原作「仰」,据宋史卷一九五兵志改。

卷二百五十八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七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八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七年(甲寅,1074)

  全  文

  十一月乙未朔,上批:「刘定昨驰往泾州体量弓箭手、蕃部当赈济否,至今多日,深虑过时,或致逃徙、饿殍,宜速具以闻。」九月九日遣定。

  上批:「累降指挥,令军器监具可用战车制度闻奏,至今未见将上,宜令疾速详定进呈。」八月二十日载沈括所论,乃民车也,可参考。

  丙申,入内供奉官李舜举言:「刘忱等与萧素、梁颖商量地界,语不条畅,纵有开发,多失机会。已具奏乞移文理办,望早裁处。」诏改差吕大忠替萧士元。初,大忠既受命,以父忧去,是岁九月,诏夺丧,权衣墨服,与刘忱密议,不与北人相见。至是,以舜举奏,罢士元还忻州,起复大忠为西上合门副使、知石州,与北人相见。如大忠请,许不听乐,候食毕会议。大忠丁父忧,当在六月间。葬毕乃起复,盖九月间也。然九月十三日,诏刘忱、萧士元会萧素、梁颖于大黄平,犹云大忠以忧不至。据大忠集,十月二十日,大忠至代州。其至大黄平与忱等密议,盖十月二十二日,及是月二日,乃出见颖、素。不知李舜举所称「语不条畅」但指士元,或并指忱?若大忠既与忱等密议,则「语不条畅」,忱亦必在其间,今独罢士元,似「语不条畅」专指士元也。

  先是,素、颖颇倔强,未肯见忱及士元。一日,蕃人忽引兵万觽入代州界,焚铺屋,与官军相射。既而素、颖径入横都谷,施帐幕,邀忱等相见,忱等不往,又欲设次于西陉东谷,忱等以侵地愈深不许,竟会于大黄平,不知「竟会于大黄平」是何月日,据吕大忠集乃十月二十二日【一】,但恐非初会。西陉东谷,即车场沟。凡三四见【二】。初议指蔚、应、朔三州分水岭土垄为界,忱等偕素、颖行视,无士垄,素、颖但云以分水岭为界。盖山皆有分水岭,燍言分水岭为界,则至时可以罔取,此其微意也。与忱等相持久之,议不能决。及大忠至,屡以理折素、颖,素、颖稍屈,然讫不肯从大忠等议也。自「素、颖颇倔强」至「刘忱等相持久之」,此据实录八年四月五日所书,今移入此。实录又云忱初以疾不即至。按忱卒与素、颖会议,不见忱属疾事,今削此不载。大忠「以理折素、颖,素、颖稍屈」,此据大忠行状及徽宗实录大忠附传。此月二十八日,刘忱等乞差郭逵巡边,据忱所言,则素、颖终不肯服,大忠传云稍屈,或缘饰之辞也。八年三月十七日,大忠乃罢。

  岢岚军使、西京左藏库副使刘管降一官,通判、大理寺丞蒋承之展二年磨勘。坐根括旷土,有讼女户冒佃户绝地千余顷,推劾不实,并不察吏受赇故也。

  给度僧牒五百,付河东路转运司修城。

  丁酉,河北东路转运、提举司言:「夏秋灾伤,放税八九分以上,乞倚阁第四等以下秋料、役钱及当纳去年倚阁青苗钱。」从之。墨本于丁酉载「上批问河东、北流移人【三】」,朱本削去,今移入八年四月末。

  诏房州房陵县令张存中放归田里。以京西南路转运司言存中寄私书谢前任押司、录事,及言知州綦愿托买田事。既黜存中,愿劾罪以闻。

  定州路副都总管、步军都虞候杨文广卒,赠同州观察使。文广时献阵图及取幽燕状未报也。

  戊戌,赐权发遣江、淮等路发运副使张颉奖谕敕书,并银、绢二百。先是,章惇言措置梅山,实自颉发之。诏颉具元奏事节以闻,故有是赐。六年三月二十七日除发副,赐绢三百,当考。  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言:「检会刑部、大理寺断、覆官元额十二员,熙宁五年增置二员,今又置习学公事九员,三二年间,皆改京官。乞裁定诸司合置员数。」诏大理寺详断及习学官自今毋过十四员,刑部详覆及习学官毋过六员,额外人岁满不补。

  知耀州阎充国乞募流民修添水堤,诏省仓给豆、粟各万石。  己亥,三司使章惇【四】乞减罢都孔目官、勾覆官各一人,辟官三员充三部主簿。诏许举京官、选人。明年十月,惇罢三司使【五】,邓绾章可考。职官志云:章惇以既置主簿,则承受、催驱及钩销簿历皆可办,由是奏废开拆司。及再置开拆司,复置主簿。

  上批:「汴水依前阻塞,可差程昉火急前去,相度开拨,早令通快。」御集。  庚子,河东察访使、工部员外郎、集贤殿修撰、检正中书五房公事李承之为宝文阁待制、河北西路察访使,代沈括也。将遣括使辽,故先有是命。  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龙图阁学士、知河阳韩维落端明殿学士。以侍御史知杂事张琥言维与孙永同定夺免行钱不当,故责及之。

  提举河北西路常平等事刘定乞逐年引试保甲,诏司农寺同兵部定每年开封府界、诸路当解发引见人数以闻。

  诏御史台、合门整肃禁卫所,大礼,文武班列执事之人出入禁卫者,务在严整,无俾混杂;如有关防未尽、未备,详具条例以闻。

  辛丑,以开州团练使仲淹为文州防御使,池州团练使世本为秀州防御使,右千牛卫将军仲缄、仲戡并为右监门卫大将军。以学士院试中格也。

  权提点秦凤路刑狱郑民宪以熙河营田图籍来上,即诏民宪兼都大提举熙河路营田弓箭手。会要注云:熙河地多美田【六】,朝廷委兴营田,奏辟官属,以集其事。至是,始以其图籍入对。本志云:民宪以图籍来对,乃以民宪为兼都大提举熙河路营田弓箭手。九年三月十三日,民宪云云,又十九日,又六月十九日。要见初兴营田年月。又此月十二日,民宪迁官;又十二月九日,舒亶改官。初遣民宪,在三月八日。

  壬寅,诏自今京官为检正、检详官,一年取旨。

  知谏院邓润甫言:「淤田司引河水淤酸枣、阳武县田,已役兵四五十万,后以地下难淤而止。相度官吏初不审议而妄兴夫役,乞加黜罚。」诏差府界提点蔡确究实以闻。其后,确言元检计、按覆官有不实,命开封府悉劾之。  诏马军副都指挥使贾逵、旧城里左厢巡检孙吉、右厢巡检张忠各降一官,步军副都指挥使宋守约、新城里左厢巡检顾兴、右厢巡检石嵒、开封府判官□几复、勾当旧城里左厢公事魏中孚各罚铜四十斤。坐不能救三司火也。

  癸卯,诏同管勾外都水监丞程昉罚铜三十斤。昉被旨相度河事而不躬往,及劾罪,称误会朝旨,该德音特罚之。

  乙巳,诏内藏库借钱三百万缗,付三司买陕西盐钞。  丙午,诏库部员外郎、权提点秦凤路刑狱郑民宪迁一官,内殿承制陈玉、江惟正各减磨勘三年,陈留县主簿周彦崇、临海县尉舒亶各循两资。以民宪根括熙、河、岷州地万二百六顷,招弓箭手五千余人,团成三十六指挥,借贷粮、筑堡、修屋,玉等皆有劳也。初十日,民宪入对。

  三司言:「相度秦凤、永兴两路盐钞,岁以百八十万缗为额。」从之。  诏差大名府、德博州春夫总三万人修大名府城,仍约逐县去大名府三百里内差,不足听旨;委文彦博提举,取二年毕。

  丁未,同知谏院范百禄言:「向者,都水监丞王孝先献议,于同州朝邑县界畎黄河淤安昌等处□地。及放河水,而□地皆高原不能及,乃灌注朝邑县长丰乡永丰等十社千九百户秋苗田三百六十余顷。」诏刘定、周直孺体量以闻。其后,直孺等言:「孝先因淤田约水不住,坏民田苗,乞候将来酬奖日取旨。仍乞蠲被水户夏税。」从之。

  上批:「闻熙河路募禁军筑城,颇妨教阅,近已降指挥罢之,宜令总管司约束兵官教阅。」

  戊申,提举成都府、利州路买茶李杞等言:「乞举京朝官或班行、选人五员勾当公事。」从之。

  诏权知楚州、驾部员外郎庞元礼,通判州事、屯田员外郎魏应臣,录事参军虑良臣各追一官勒停,司法参军张裕冲替,坐失入徒配卖私盐凡五十六人,该德音特责之。  吕大忠言:「河外有土豪三两人,自来皆交结北界权贵,欲自备钱物探事,候有验,乞朝廷推恩。」从之。

  诏权发遣京西北路转运副使李南公计置小麦二三万石,应副河北西路民麦种。

  己酉,诏判太常寺官自今可不赴礼院,如有议论,礼院官赴寺商量。从同判寺常秩请也。

  丁巳,荐飨景灵宫。  戊午,朝飨八室。

  己未,冬至,合祭天地于圜丘,以太祖配,赦天下。

  河北西路察访使沈括言:「修城之役,乞自次边紧急处兴工。又乞权罢深州修城卒,兼募阙食户,并功修展赵州城。」从之。

  庚申,枢密院言:「武臣犯罪不至追官而特旨追降官不勒停者,其睳限比追官勒停人各听减一儙,即追降三任以上者仍以三儙睳。」从之。  壬戌,河东路商量地界刘忱等言:「北人盗侵横都谷,边臣观望,不即驱逐。七月中,又侵据大黄平,虽移书诘问,偃蹇自如。又欲僭礼正坐,不以宾主,赖朝廷不从,稍沮奸慝。今已设次于车场沟,颇有顺从之意,似当稍以声势乘之。北人常以姑息期我,一旦见形如此,彼必动心,与之会议,庶有可合。欲乞朝廷暂令郭逵以巡边为名,权驻代州,协力应副疆事。」不报。明年二月二十二日,西陉寨主秦怀信乃移差遣。此年九月十三日,始诏忱等会大黄平。十一月二日李舜举奏,当考。

  十二月丙寅,诏省熙、河、岷三州官百四十一员【七】,留五十七员。从经略使王韶、都转运使熊本请也。

  诏后庙墙增筑五尺,勿毁附近民居。初,内侍杨惟贤乞增庙墙及留巡道一丈,而侍禁张从达自言:「庆历中,尝准朝旨以私居檐接近庙垣,虽令拆修,许离砖墙三尺五寸盖屋,留巡道,今乞免拆。」故有是诏。后,将作监言:「因旧增高,恐不坚实,须毁旧墙,增广墙基,恐侵民居。」并前诏罢之。

  右武卫大将军、道州刺史仲旻父宗说坐内乱,幽别所,仲旻屡疏乞恩。至是,因朝叩头殿下,泣诉父老且病,愿纳平生官以还父,上亦闵之,释唐突罪。未得报,退,就马,气塞不能言,及家而卒。赠同州观察使、冯翊侯。

  丁卯,文武百官并以南郊赦书加恩。

  观文殿学士、兼端明殿学士、龙图阁学士、礼部侍郎、知熙州王韶为枢密副使。初,韶建议城拶南,诏罢之,第令修完熙、河二城,减戍省粮,为久安计,且曰:「冀卿早还朝宣力也。」于是,召赴阙,未至,遂有此命。罢城拶南,据吕惠卿志韶墓。未至京师除枢密副使,据御集。十一月晦日,方遣人缘路赐韶茶、药也。

  观文殿学士、户部尚书、知应天府张方平为宣徽北院使、判应天府,方平辞曰:「宣徽使,非寄任不除,臣求乡郡自便而得之,恐开侥幸路。」上曰:「朕未之思也。」乃命与翰林侍读学士、知青州滕甫易任。既而方平卒不行,归宣徽院供职。方平与甫两易事,在十一日甲戌,今并书。归宣徽院供职,在八年正月二十三日。

  同判司农寺张谔言:「河东路监司上省事文字,寺有相关者并不同系书。闻转运使赵子几与提点刑狱杨诩交相诋毁,论议不一,州县患之。望移一员与别差遣。」侍御史知杂事张琥【八】亦言子几狼愎,诩轻剽,皆不可委任,乞各与换别路差遣,仍委官体量降黜。诏河东路察访司案实以闻。

  三司乞以京东路上供粮自明年后不折变钱,依旧计置折变米,并于河北近水路州军封桩,以备边用。从之。

  梓州路转运司言,招谕淯井监山前后长宁等十郡八姓及武都【九】等夷觽内附。八年年末,实录又书夷人献长宁等十州地,隶泸州淯井监,盖重出也。  岷州团练使、知岷州高遵裕为龙神卫四厢都指挥使,知熙州;客省使、知通远军张守约知岷州;左藏库副使、河北第十八将杨复兼合门通事舍人,权知通远军。

  荣州团练使赵思忠等入辞,诏以思忠为秦州钤辖,不厘事。思忠乞廨舍,上曰:「为尔创所居,比到完矣。」乞筑堡三两所,上曰:「朝廷未知修筑处,徐有指挥。」又乞管勾熙河路蕃部及置酒场、赐田,诏经略司勘会闻奏。八年六月十七日,不许。又乞阿里骨与近上名目,诏以是赵家族蕃部,候立功与之。又乞团牌并旗,诏赐旗、团牌各十。又乞蕃僧金字牌,许之。思忠母乞男继忠河州修廨舍,诏候下本路勘会。妻结施卒,乞增所受封邑,诏迁郡君。妻俞龙七乞巴鄂多尔济、巴勒索诺木与董谷一例官职,诏各迁一资。又乞各赐以名,乃赐巴鄂多尔济名忠、巴勒索诺木名毅。又乞银枪旗,亦许之。六月二十一日,初赐名。十二月二十七日,斩阿里骨。旧史赵思忠传及附传并云:八年,为秦州钤辖,不騳事。思忠乃因经略司自言,乞管勾熙河蕃部,不许。诏于熙、河二州给地五十顷,包氏、俞龙七各十顷,与本传不同。又迁合州防御使,卒。思忠卒在十年。按实录,七年十二月四日已除赵思忠为秦州钤辖,与本传不同。又实录八年闰四月四日,复以思忠为秦州钤辖,不厘职,依熙州例供给存□,教诸子以中国文字。或七年秦州事当作熙州,更详之。

  权提点秦凤等路刑狱郑民宪言:「熙河路招弓箭手,虽已给借牛具、粮种、农器之类,盖今岁夏秋之交方占佃田,其阙农器、粮种者,乞许贷省仓及支熙州修城银万两,经略、转运司封桩见钱、紬、绢总三万缗以备接借,候熟日听以粮草偿。」从之。

  知齐州李肃之言:「提举常平等事□璟,体量臣前任青州违法不公,今璟收郓州官妓魏在家及负郓州官私债数千缗。」诏转运司案实以闻。后转运司言有实,诏璟冲替,仍劾之,竟坐贷所部钱及盗官钱,会恩特勒停,仍每睳理止与散官。勒停,在八年八月十四日,今并书。璟,珪子也,已见。

  诏泾原路所招旧弓箭手徙熙河路,委带御器械王中正具元差募弓箭手官及所招数以闻。

  己巳,知徐州、兵部员外郎、直昭文馆傅尧俞管勾崇福宫。尧俞再阅岁凡六徙,困于道途,知不为执政所容,遂□闲局,而有是命。此据吕大防墓志,当考。

  同判司农寺张谔言:「本寺总领民政,推行委曲,始自畿甸,其常平官尤在得人。今府界提举官二人,乃以都水监丞、主簿兼领,职守不专,乞许于本寺丞内选举两员兼府界提举,罢都水监官。」从之,差知司农寺丞程之才、庄公岳兼管,仍令都水监丞司勾当公事三员内选留一员。  熙河路经略司言:「自置熙河路以来,惟举人未推恩,今两州学职掌十一人该免解者,乞推恩。如礼部试下,乞许就殿试,余并免解。」从之。

  追封皇太后祖继勋为康王、父遵甫为武功郡王。初,皇太后以南郊进封三代,上褒宠外家,故特诏赠继勋国王、遵甫郡王,余依例。

  上批:「李宪见寄昭宣使,所有南郊支赐,缘宪勾当御药院三,昼夜执事,最为勤劳,难依散官例。」枢密院言:「南郊式,昭宣使以上当支赐银、绢各四十匹、两。」上曰:「此系散官无职事人例【一○】,仍赐银、绢各七十五匹两。」御集十六日事,今附此。

  上封者言河北西路灾伤,乞逐州委官祷名山、大川、灵祠。

  中书言:「春、秋祭祀,虽法从官给,而近年诸县往往借贷猪羊,或量买市肉以祭,乞条约之。」诏河北西路转运司,令州县自今祷祠、祭祀,并依祀仪,以省钱买礼料。

  庚午,太子中允、集贤校理俞充权同判军器监。充本传云:为淮南转运副使还,判军器监,误也。七月除淮南,十月判监,盖未赴,非还也。  辛未,陈州司法参军、律学正、中书吏房习学公事王白为奉礼郎、权吏房检正。五房习学及一年者与合入官,权检正自此始。

  诏翰林学士、知制诰至中书、枢密院议事,许系□;遇朔、望及不因公事,依例穿执。魏泰云:翰林故事,学士每白事于中书,皆系□,坐正堂,使院吏入白学士至;丞相出迎。然此礼不行久矣。章惇为知制诰、直学士院,力欲行之。会一日两制俱白事于中书,其他学士皆鞹足秉笏,而惇独散手系□。翰林故事,十废七八,忽行此礼,大諠物议,而中丞邓绾尤肆诋毁。既而罢惇直院,而系□之礼,后亦无肯行之者。泰所言,与此诏不同,当考。

  淮南东路转运司乞增赐上供粮十万石,募饥人修水利,诏司农寺与上供粮五万石。

  鄜延路经略司言延州永宁关新作浮梁成,赐名宁和。  壬申,知熙州高遵裕提举熙河路买马。

  诏大宗正司【一一】,具赦前贬官宗室及有罪妇女或削封邑、冠帔、停俸者元犯以闻。

  内藏库乞令三司分二年偿借过买钞钱、帛三百万,从之。

  枢密院言,修内马、步军教阅所损弓弩,若箭极费物材,匠手亦不给。诏自今诸军射远,本等武艺及比拍排连用良弓弩,余并用木弓弩,令军器监计置数以闻。

  诏权审官西院主簿、熙河路相度营田所勾当公事舒亶特改奉礼郎。以权提点秦凤等路刑狱郑民宪言:「昨相度熙州营田,亶为勾当公事,宣力最多,虽蒙恩循两资,缘亶尝犯公罪,于铨格纔得初等职官。臣近蒙迁官及减三年磨勘,乞以减年回授亶改一京官。」故特有是命。十一月七日。

  甲戌,崇仪使、嘉州团练使、带御器械王中正为西作坊使,赐银、绢二百。录秦凤等路招弓箭手之劳也。

  中书检会降官、降职、降差遣人取裁。诏司封郎中元积中复直昭文馆,与旧资序差遣;工部郎中李大临、苏颂各降集贤院学士;度支员外郎吕大防候服阕复知制诰;雄武军留后、知太原府郭逵复宣徽使;和州团练使、本州岛岛安置李师中移京东路州军安置;太子中允、监衡州在城盐仓刘挚复馆阁校勘、签书判官;大理评事、监广州军资库唐垧移江西监当;金部员外郎、监秀州税钱顗,屯田员外郎、新知通州孙昌龄,太常博士、监凤翔府司竹监张戬,太常丞、知常熟县王子韶,太子中允、新监西京河洛抽税竹木务程颢,秘书丞、通判苏州胡宗愈,大理寺丞薛昌朝,著作佐郎林旦,著作佐郎、前知韩城县范育,降授光禄寺丞、监荆南盐曲商税张商英,职方员外郎、通判解州李周,比部员外郎、通判颍州周约,库部员外郎、通判大名府贾青,右赞善大夫、权知祥符县李孝纯,太常少卿、同判西京国子监张端,太子中舍、通判深州王子渊,复合入差遣。时责降应复者四十余人,吕惠卿意所恶者辄废格不行,胡宗愈、刘挚皆坐言事落职外补,宗愈又先责。至是,惟挚复旧职,宗愈通判苏州如故,十年再赦,乃复旧职。挚尝言曾布,而布尤为惠卿所恶故也。此据司马光记闻,当考,恐此时未复旧职不但宗愈一人。蔡承禧论吕大防云云,附九年十月六日。又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宰臣韩绛言:「华州别驾种谔昨取啰兀城,后虽弃之,因此尚开边二十里。考其忠力,实亦可嘉,乞牵复旧官,将领任使。」诏谔复礼宾副使、永兴等路州都监。后为河北第二十八将。

  诏到阙臣僚依例许上殿者,如遇非次赴阙无许上殿指挥者,令合门申中书取旨。

  秦凤等路都转运使【一二】熊本言:「奉诏体量□中复、皮公弼、张穆之、章楶、蔡朦等奏议改使钱法先后异同,及不系朝旨买人间私钱事。访问民间,全用省样钱,私钱已不售,如中复等议实可行。兼王广渊、章惇亦乞通永兴军一路禁私钱,复华亭监,并铸红崖青铁钱。若依逐官所奏,即须预措置纳换私钱及增铸钱监利害,乃可推行。欲令三司下永兴、秦凤等路制置交子所同相度利害,画一以闻。」诏中复等奏议异同及不俟朝旨买私钱并放罪,令赵瞻【一三】计会,逐司速相度以闻。中复知永兴,公弼转运,穆之刑狱,楶常平,朦运判,此事与八年二月八日甲子相关。十年九月二十七日壬戌,诏逐司相度。食货志第六卷:熊本又言:「今民间专行省钱,私钱已息,中复等议可用。今泾原安抚使王广渊请如永兴路法禁私钱,复华亭监;三司使章惇请禁私钱,复铸红崖青铁钱。用广渊、惇议,则尚当措置易私钱及增铸钱监利害,请诏永兴、秦凤等路监司及制置交子所同度利害。」本自具改铸事数条上之,大抵略佐中复所论,而颇诘难。朝廷如本请,为再下诸路度利害焉。明年二月二日甲子可考。本前合在九月二十七日壬戌。

  鄜延路经略司言:「延州、保安军诸县民阙食,流移入州未止,虽依乞丐例给口食,米数不多,乞出省仓米万石赈济。」从之。

  文思使、知府州折克柔言:「今岁河外饥馑,蒙赈贷,尚未周给,人欲流散,恐北敌因而招诱,遂虚并边民户。臣乞保借米三万石、粟二万石赈贷,候丰熟偿。」诏赐省仓粟二万石赈济,米三万石借贷。

  诏虞部员外郎、权同管勾外都水监丞范子渊,殿中丞、权知都水监丞刘璯,文思副使朱仲立,并迁一官,子渊落权字;司勋郎中、知都水监丞王令图等四人减三年磨勘;余减年、支赐有差。赏开清水镇直河及用浚川杷导河之劳也。子渊等初受命在六年冬,事具七年六月末。  枢密副使蔡挺方奏事上前,风眩仆地,内侍掖就西厢,上亲临赐药,自殿中肩舆归府,因屡求罢免,诏给优假将治。挺子朦时为永兴军路转运判官,诏令朦乘驿诣阙。已而挺言:「有子烨任太常丞、直集贤院、权发遣荆湖南路转运副使,出继兄抗。今抗有子潜钦,臣近被病,乞令烨复归本宗,即罢任。」诏烨听归宗,所奏官不追。烨,挺第四子也。寻以朦权发遣户部判官。烨归宗,乃十六日事;朦除省判,乃二十一日事,今并书。前月十一日,先令朦乘递赴阙,见御集,盖此时挺已病也,更详之【一四】,或削去。

  乙亥,诣太平兴国寺、启圣院、万寿观神御殿恭谢。翌日,又诣慈孝寺神御殿,遂幸集禧醴泉观、大相国寺。

  驾部郎中、提举河北东西路籴便粮草李直躬为淮南东路转运使。明年三月二十七日,王安石有言,故载直躬差遣。

  虞部员外郎、新知常州吕嘉问提举河北籴便粮草,复理提点刑狱资序。以检正中书户房公事张谔讼嘉问不应黜陟故也。初,王安石既有江宁之命,谔与嘉问持安石而泣,安石劳之曰:「已荐吕惠卿矣。」两人收泪,谢安石。收泪谢安石,此据魏泰东轩录。

  庚辰,遣三司勾当公事黄尧允减价粜淮南路官米。

  甲申,上批:「马、步军五十人为队,十人为火队。当用什物,令军器监度用若干钱以闻。」翊日,又批:「随军什物内,驴、骡数多难办,又平日耗蠹刍粟。宜立法,于逐将所领兵住营州据用数,预令民结保承认,遇兵行日,量支雇钱,令随军。」仍专差官管勾,河北东路吕温卿、西路李稷,京东路李察,京西路李南公,开封府界蔡确。吕温卿,六年十月六日河北仓,十一月二十二日河北西仓。其后,王安石议废牧监,□充欲存之,准备军行负驮,以为:「若北狄旅拒,马不可买,中国何由得马?」上曰:「虽如此,牧马亦不济事。祖宗时,牧监但养大马【一五】,后来孳生,是非明白无可疑。」充曰:「向令认定驴、牛【一六】,中书便云骚扰。今中书却要临时买驴以供负驮,岂不骚扰?」安石曰:「无事时不问有无驴、牛,宜令五户或十户共认驴、牛一头,不知此牛、驴令谁作主?且无驴、牛之人,须被配率出钱,此所以为骚扰。今中书计算,若遇要驴时,用见今第一等价上增一倍买驴,事定后更不收一钱,即每三年一次用兵,比养马以待用可省七十万贯。用第一等价上增一倍买驴,假令括买,亦不为虚损百姓,此所以异于预认。」上曰:「此利害分明,兼马皆生梗,岂可负驮也!」王安石与□充争论,据日录八年四月十七日,今附见。恐预认牛、驴指挥,寻已不行,仍见本年月日。

  诏河南府、河北监牧司见在钱、帛、粮等并隶都提举市易司,充买茶本钱。

  诏入内祗候、高班内品黎庆之除名勒停,梁恭礼、入内高班□立、张德恭各勒停,免除名,入内副都知、左骐骥使王昭明追两官,特免除名勒停。庆之坐误发内降文字,恭礼报昭明,令立、德恭入求于内夫人庞氏重封印,从盗御宝法应除名,以尝会赦故也。

  乙酉,诏河东路转运司相度灾伤户,与免支移。  知沅州谢麟言:「本州岛岛屯田务无军士应募,乞依配罪人河州法配本州岛岛牢城。」从之。  枢密直学士、兵部侍郎李参为尚书右丞致仕。

  丙戌,命翰林学士元绛、权御史中丞邓绾同三司理欠司详定故欠负官物。

  右谏议大夫、集贤院学士、史馆修撰宋敏求提举万寿观。敏求请避父嫌名,改醴泉观。改醴泉,明年正月十七日事,今并书。

  诏应上殿臣僚,并入腊假日引对。先是,召对者二十四人,以大礼假留积颇久。及恭谢毕,上顾合门奏目,虽日增引一二班,未能即尽。至是腊假,百司俱休沐,特御延和殿,比日旰,见十五班而罢。新、旧纪云:引进对官二十有四人。

  丁亥,诏比部员外郎、同提点在京仓草场沈希颜减二年磨勘。先是,在京剩员多□占及差使轻重不均,诏希颜裁定以闻。至是,裁□占者三千六百余人,故赏之。  诏工部郎中、直龙图阁、新权发遣庆州范纯仁,太常丞、集贤校理、检详枢密院兵房文字、权同判武学刘奉世,看详鄜延路分将文字,当何如措置以闻。其后,纯仁等言,相度将本路第一将驻庆州,第二将环州,第三将大顺城,第四将淮安镇,第五将业乐镇,第六将木波镇,第七将永和寨,第八将邠州,各统领就粮屯驻泊并下番正军、强人、汉蕃弓箭手兵马。从之。

  又诏淮南发运司,以来年上供米三十万石与淮南东路转运司,二十万石与西路,并充军粮及减价粜,候丰熟逐路拨还,随运上供;如偿价,即斗钱八十。

  戊子,亳州言资政殿学士、吏部侍郎、知州邵亢卒,上遣使致祭,手诏曰:「亢,藩邸之旧,可优赐以官,赐谥。」乃赐吏部尚书,官其亲属五人,所推恩各升二等,即其乡造宅五十间赐之。太常谥曰安简。

  己丑,辽主遣益州观察使耶律宁、太常少卿史馆修撰李贻训,其母遣安远军节度使耶律用政、卫尉少卿干文阁待制李之才来贺正旦。  庚寅,上批:「闻河北西路转运司近差官批记黄河弃堤林木修城,深州武强,辽使往还通道两旁,公然书记;及闻谍者已传萧禧,兼恐理会展拓城池事。未知今此张皇,是何监司指挥,可速以闻。」究竟何如?  判国子监常秩等乞立孟轲、扬雄像于孔子庙廷,仍加爵号。又乞追尊孔子以帝号。诏两制与国子监、礼院官同详定,后不果行。翰林学士杨绘以为加帝号非是,当求绘议,附见于此。范祖禹志绘墓,云绘言不必追尊。

  龙图阁直学士孙永提举中太乙宫,寻出知颍州。知颍州,乃明年三月十七日,今并书之。  入内供奉官李翊言,护赵思忠一行至新安驿,阿里骨殴伤麻宗道。诏阿里骨追所授官,仍令熙河路经略司相度决罚,拘质阿里骨至熙州,高遵裕斩之以徇。十二月四日,思忠入辞。

  辛卯,诏诸将官及使臣等所授朝廷约束及兵数文字,凡干机密,不得传播,如违,并科违制,不以赦降去官原减,事理重者取裁。以上批「近差定河北诸将,命下之后,将佐、兵马之数,人人悉知。至于检中上书,草泽亦能道三十七将、二十万兵,闻多因将副中有军班出身者,与旧同辈谈说,致此张皇,可立法诫约」故也。

  诏辰、沅二州并依威、茂,听罢免役出钱之法。从察访蒲宗孟请也。

  壬辰,河东路察访使李承之言:「潞州、威胜平定军等处灾伤,难人人周给,欲取其老疾羸弱及遗弃小儿给粥存养。中春稍暖,可以兴工,即募壮者充役。乞许臣不拘常法,随宜措置,回日具所支钱粮及所济人数以闻。」从之。

  六宅使、知冀州邢佐臣言:「比有诏,应倚阁青苗户更不支借。缘夏秋不稔,多以阙食,指苗钱买春种,非独民失望,亦恐地旷不耕,遗弃厚利。乞应种春麦户,皆贷以种钱。」诏五路提举司,第四等以下户虽经倚阁,实有合种麦地,并依青苗法户贷钱千,与免息。  上批:「东、西作坊,祖宗以来置之皇城之侧。昨军器监官求为廨舍,已迁西作坊于雕敝故营安置。近司农寺复起迁东作坊,以其地又创修廨舍。军器监同心养私,曾不占吝,未知今来两作坊却当于何处安置,可速具析闻奏。」  又批:「访闻见修赵州城所用夜□散子木植,转运司于定州城壕四面采斫,不惟枉费脚乘、船运,重成劳扰,兼恐将来本州岛岛修城自要使用;及深州武强道旁,系北使过往路,其林木并仰存留。」

  是月戊辰、辛未,刘忱、吕大忠与萧素、梁颖再会于大黄平。大忠屡折颖,颖不能堪,遂独以语触大忠,谓大忠不当取掉子,阅文字,且截断其语,仍对之摇膝,因道相鼠及鹦鹉、猩猩等章句。大忠忍弗与校,但具奏乞归奉几筵。素、颖既再会议,再屈,乃言:「待亲去帐前取禀,别遣使来。」由是惟以公牒往还,不复会议。寻诏忱、大忠赴阙。  是岁,宗室子赐名、授官者五十二人,断大辟三千五百九人。

  诏给青苗钱陆田以二月,水田以三月。此据本志,附年末。

  秘书丞、提举成都府利州路买茶公事蒲宗闵奏:「伏见成都府转运司每年应副熙河路交子十万贯,客人于熙河入纳钱四百五十或五百,支得交子一纸,却将回川中交子务,请铁钱一贯文足见钱。今来川中创置茶场,乞回本钱买银及交子、盐钞等,却充茶本。臣欲乞候茶场将来般运茶到熙河永宁寨等处日,将合买回货本钱便于成都府交子务兑支,上件交子十万贯却勘会本处合买交子时价,留充熙河路支用,关报川中茶场,其茶场只理会铁钱为课利数目。所贵两路更不差人往来管押、般运交子等,兼熙河交子迟缓无人收买间,不积压在彼,虚占钱数。」从之。此据茶马司编录册七年十二月一日中书札子云云。崇宁元年九月二十三日,蔡京云云可考。

  注  释

  【一】乃十月二十二日「乃」原作「仍」,据阁本改。

  【二】凡三四见「三四」二字原倒,据本书卷二五六熙宁七年九月戊申条李焘注及宋会要蕃夷二之二四乙正。

  【三】上批问河东北流移人「问」原作「分」,「人」原作「入」,据阁本及本书卷二六二熙宁八年四月己丑条改。

  【四】三司使章惇「司使」二字原倒,据宋史卷四七一本传乙正。  【五】惇罢三司使「使」字原脱,据本书卷二五九熙宁八年十月庚子条补。  【六】熙河地多美田「田」字原脱,据宋会要食货二之四补。

  【七】百四十一员「一」原作「二」,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一五神宗纪改。

  【八】侍御史知杂事张琥「侍」字原脱,据本书卷二五七熙宁七年十月癸巳条补。

  【九】武都二字原倒,据宋史卷一五神宗纪、卷四九六西南诸夷传乙正。

  【一○】此系散官无职事人例「事」原作「使」,据阁本改。

  【一一】大宗正司「宗正」二字原倒,据阁本乙正。

  【一二】秦凤等路都转运使「使」原作「司」,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三四熊本传改。

  【一三】赵瞻「瞻」原作「赡」,据阁本及本书卷二五六熙宁七年九月丙辰条、宋史卷三四一本传改。

  【一四】更详之「详」原作「诘」,据阁本改。

  【一五】但养大马「大」原作「犬」,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九八兵志、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五马政改。

  【一六】向令认定驴牛「认」原作「诏」,据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卷二百五十九

  起讫时间 起神宗熙宁八年正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百五十九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熙宁八年(乙卯,1075)

  全  文

  春正月【一】甲午朔,不视朝。

  丁酉,四方馆使、康州刺史王道恭知雄州。先是,冯行己赴阙,上批:「雄州最当北边冲要,不可久阙正官,中书、枢密院可速同选拟进呈。」因有是命。

  戊戌,诏秦凤路转运判官刘定、提举常平等事章楶提举赈救饥民。初,定言泾原路民阙食,常平米不足,乞借省仓渭州二万石、泾州德顺军镇戎军万石,许之。至是,又诏定等提举。定,七年九月九日使泾原。

  庚子,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蔡挺为资政殿学士、判南京留司御史台。挺先以疾赐告,至是从所乞也。

  权同判军器监、集贤校理俞充权发遣成都府路转运副使。初,中书拟差判将作监范子奇,上批:「子奇方知工作次第,未可辍。」故以命充。

  参知政事、右谏议大夫冯京守本官知亳州,权发遣户部副使王克臣追一官,司封郎中、集贤校理丁讽落职监无为军酒税,著作佐郎、秘阁校理王安国追毁出身以来文字、放归田里,内殿承制杨永芳追一官,汀州编管人郑侠改英州。御史台吏、前庆州录事参军杨忠信,检院吏孔仲卿,抚州进士□无至,并决杖编管,忠信郴州【二】,仲卿邵州,无至永州,忠信仍除名,永不睳用。侠既窜汀州,人多怜之,或资其行。吕惠卿憾侠不置,且恶冯京异议,欲藉侠以排去京并及王安国,乘间白上曰:「侠书言青苗、免役、流民等事,此觽所共知也;若言禁中有人被甲登殿诟骂,此禁中事,侠安从知此?盖侠前后所言,皆京使安国导之。」禁中有人被甲登殿事,据侠言行录,当是宿州狂人孙真也,事见九年五月三日戊午。据林希野史载,孙真事乃是九年四月一日,与郑所言绝不相关,当别有被甲登殿者,非孙真也。野史「真」作「珍」,其注在九年五月三日真决配沙门岛【三】时。  上亦疑焉,他日,问京曰:「卿识郑侠乎?」对曰:「臣素不识侠。」侍御史知杂事张琥闻之,阴访求京与侠交通状。或语以京尝从侠借书,遗之钱米,琥即劾奏:「京,大臣,与侠交通有迹,而敢面谩云不识。又侠所言朝廷机密事,非京告教,何得闻此?」上以章示京,京对「实不识,乞下所司辨」。琥又言:「侠自言京为之主。按京身为辅弼,政事有所未便,自当廷议可否,岂宜怀贰,阴结小人?若京实无此,侠当坐诬大臣之罪。侠虽逐,而京之事状未明,乞追侠付狱穷治。」诏送御史台,京乃言:「侠事因琥案劾【四】,则御史官属不得无嫌,且朝廷不过欲见臣与侠有无往还问遗实迹耳。乞治于他司,或遣官就御史台根究。」诏知制诰邓润甫同推究。琥请遣奉礼郎舒亶乘驿追侠于陈州,索其橐中文字,悉封上之。狱官又掠治侠,令具疏所以交通者,皆捕送狱。僧晓容善相,多出入京家,亟收系考验,取京门历阅视宾客,无侠名。润甫【五】等深探侠辞,多所连引,狱久不决,台官皆不得归家【六】。旧录: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丙辰,上批:「御史台推郑侠事,追逮命官甚觽,而承制官司并不锁台守宿,间归私家,可令具状以闻。」朱本签贴云【七】:本台奏每夜轮三院直官与差制官一员或二员,皆宿,各不接见宾客。进呈讫,合删。今附注此。

  上以其枝蔓,有诏趣结绝,琥又言:「侠事连京,理须考实,而证左有所畏望,未肯尽情通说。勘司又被旨催迫,无缘穷究。况侠毁斥朝政,姗骂大臣,非有所恃,安敢如此?若不推见事情,明正国典,则小人朋比,何以禁止?乞令尽理根究。」从之。时十二月丙戌也。

  侠素师事王雱【八】,而议论常与雱异,与安国同非新法,安国亲厚之。尝谓安国曰:「侠前后以书谏丞相,不听,得无为人所误?」安国曰:「安国言且不听,子言彼岂肯信乎?彼作一事,必得四海九州岛岛怨怒,然后行之,何谓为人所误。」及侠上书,安国索其草视之,侠不与,安国曰:「能言之者子也,能揄扬、流布于人者我也。子必以其草示我【九】。」侠曰:「已焚之矣。」侠诣登闻检院上书,讽判检院,延坐与啜茶【一○】,询其所言,称奖之。讽又尝见京语及侠,京称侠文辞甚佳,小臣不易敢尔。侠监安上门时,克臣为盐铁副使荐之。其逐也,有求于克臣,克臣命长子公约【一一】谕次子驸马都尉师约馈之,师约曰:「师约连姻帝室,不敢与外人交,请具白金,大人自遗之。」克臣从之,遗侠以白金三十两。侠往辞安国,安国谓曰:「子可谓独立不惧矣。」于是,台司鞫讽、安国及克臣子公约等,安国初不承,狱吏引侠使证之,侠见安国笑曰:「平甫居常自负刚直,议论何所不道,今乃更效小人欲为诋谰邪?」安国即承。永芳、忠信、仲卿、无至皆尝与侠游者也。狱既具,上以京大臣,令推究官取信否状,并问克臣、京等,皆引罪。润甫及中丞邓绾疏:「侠肆意谤讪朝廷,议罪投之远方,此人臣之所共嫉。克臣以戚里受国厚恩,知侠国之所弃,而资给之。安国以下士擢置文馆,而奖激狂妄,非毁其兄。及永芳、忠信等传言惑觽,尤为可恶。虽犯在赦前,及元非朝旨推究之人,据其情状,不可不惩。」遂罢京政事,侠远徙,讽等皆得罪,晓容勒归本贯。吕惠卿议当侠大辟,上曰:「侠所言非为身也,忠诚亦可念,岂宜深罪?」始,惠卿事安石如父子,安国负气,恶其憸巧,数面折之,惠卿切齿。及安石罢相,引惠卿辅政,惠卿遂欲代安石,恐其复来,乃因侠狱陷安国,亦以沮安石也。安国既贬,上降诏谕安石,安石对使者泣。及再入相,安国犹在国门,由是安石与惠卿交恶。侠虽荐京宜为宰相,然实不识京。侠又称元绛、孙永、王介凡四人,自言识绛,余皆未识,而琥等独斥京,盖希惠卿风旨也。此段用王安国本传、司马光记闻、朱墨两录,并郑侠言行录删修。郑侠言行录云:侠既停门局,本候郊霈调官出京,曰:「见髃臣诬罔天听,怀不能已。」复取唐书魏征、姚崇、宋璟及李林甫、杨国忠、卢□传为两轴,题其一曰正直君子社稷之臣事业图,其一曰邪曲小人容悦之臣事业图迹。在位臣僚欺君误国之事,暗合林甫辈而反于姚、宋者,各以类标题,复为书上之:「事皆画一。如大臣对御,以三路流民之因【一二】,皆为南北下各有田,若北旱则南,南荒又北。此皆诬罔上听。臣乞勘会河东北、陕辅之民,自去冬今春流移至今不已,何人是南方有田者?又闻大臣奏对,多以天旱民流、百物失所、四方背畔、兵革不息为有天数。臣乞问其人为学周公邪【一三】,学孔子邪,学孟子邪?周公作无逸,历陈人君之享国,或三四十年,或五六年,皆由『严恭寅畏天命』。『治民祗惧【一四】』则有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则有短。又曰『惟不钦厥德,乃早坠厥命』。使周公相陛下,而天旱民流、百物失所、四方兵革不息如此,周公曰天数乎?孔子告哀公曰:『存亡祸福,皆己而已,天灾地妖【一五】,不能加也。』孟子告梁惠王曰:『杀人以刃与政,有以异乎?』又曰:『王无罪岁。』使孔、孟相陛下,而天旱民流、百物失所、兵革不息如此,孔子、孟子亦曰天数乎?然则髃臣所为学者,皆非周公、孔子、孟轲之道,而所以相陛下者,皆非周公、孔子、孟轲之存心,则陛下独立无臣,何以为天下?臣所谓无臣者,非无髃臣也,无大臣也。所谓大臣者,非谓大□高盖、日食万钱以自肥腯者,以道事君,不可则止而已。若高爵重禄则总归于己,清资美职则分授子弟,中使相望于衢路,黄金并聚于私室,而天旱民流、百物失所、四方背侮、兵革不息,则曰天数,此为大臣,则屠沽仆隶,谁不克为?」又言:「当今台谏譬如刍灵木偶人耳。」又言:「禁中有被甲登殿等事,愿陛下登宣德门宣示臣庶。臣之所言是邪,乞惩戢近臣,毋得公肆欺诞以危社稷;所言非邪,乞斩臣于觽人之前,以塞流言汹汹之路。」奏入,执政大怒,言于上,以为谤讪朝廷,追毁出身以来文字,送汀州编管。侠既行,吕惠卿入对,上问:「郑侠一小官,如青苗、免役等事,容于道路闻之,至如被甲登殿、禁中君臣对面言之,何闻之速且详?」惠卿对曰:「侠前后所言,皆冯京手录禁中事,使王安国持示导之使言也。」京与惠卿同列,议多矛盾,惠卿谄事荆公,为安国所疾,屡讽其兄不寤,故惠卿并中之。京一日早朝,留身奏事,上问:「卿,大臣,知朝廷有不便事,何惜自言,乃委令郑侠入文字?缘小官论列朝廷大事,理自不顺,略行贬窜,物论甚不然。」京惶骇对曰:「臣与郑侠素不相识。」上方疑之,御史知杂张琥劾京备位辅弼,乃结交小人,使谤讪朝政。京奏郑侠去贬所未远,乞追回对证,使虚实有归。遂付台推勘。侠行至太康,忽见奉礼郎舒亶来搜衣橐【一六】,橐中有银三十两,乃王度支克臣所赆;又得谏疏二帙【一七】,皆先朝名臣奏矒及韩、范、司马等所言新法不便事,题曰「杨君所赠」。杨君者,名忠信,时为御史台知班,尝应四月一日诏书言新法不便,侠监门日,忠信来谒,曰:「御史台职在谏争,皆缄口不言,足下一监门尔,乃上书不已,是言责在监门而台中无人也。」探怀中书授侠曰:「以此为正人助。」是时,御史皆惠卿党,必欲文致京与安国之罪。京素不识侠,见其数言事,屡对判检院丁讽称之。侠每遣门人□无至诣检院投匦,辄咨嗟曰:「当今台谏不言,郑监门乃能屡入文字邪!」且为无至言冯参政再三称奖之语,然实未尝使安国传道禁中事,诸所从得,乃内殿崇班杨永芳语也。先是,永芳与侠邻居,每言新法不便,且愤大臣诬罔之语,多为侠发之。侠罢门局时,于太庙街行,邂逅秘阁校理王安国,安国马上举鞭揖侠曰:「贤可谓独立不惧。」因随侠至所居,借前后奏草,侠答以未尝存留,安国言:「亦见阁下与家兄书,家兄主张太过,虽安国之言亦不见听,况阁下乎?」侠曰:「不意丞相一旦为小人所误,以至于此。」安国曰:「是何为小人所误!家兄所见不同,自以为人臣子,不当避四海九州岛岛之怨,使四海九州岛岛之怨尽归于己,方是臣子尽忠于国家。」侠曰:「未闻尧、舜在上,夔、契在下,而有四海九州岛岛之怨。」安国以为然。至是赴对,安国初犹不肯承,直至廷辨,侠责安国曰:「凡对制使,不当有隐,口所言者,安得讳之邪?天地神示、宗庙社稷、日月星辰、五岳四渎之灵,皆在左右,学士欲谁欺?」安国乃伏。狱成,侠坐改送英州编管,杨忠信郴州【一八】,□无至道州,二人皆真决。冯京罢政,知亳州;丁讽落职,监无为军酒税;王安国追毁告身,放归田里;王克臣、杨永芳各夺一官。

  诏真定府、邢赵洺磁相州被灾户合输预买紬绢及赊买官绢钱并倚阁,须夏熟。又诏倚阁河东路被灾户和籴粮草。  辛丑,察访荆湖路常平等事蒲宗孟言:「近制,民以手实上其家之物产,而官为注籍,以正百年无用不明之版图,而均齐其力役,此天下之良法也。然县灾伤五分以上【一九】则不与焉,且留以埙丰岁。以臣观之,使民自供手实,无所扰也,何得待其丰穰哉?愿诏有司,不以丰凶弛张其法。」从之。吕惠卿为手实法,奉使者至析秋毫,天下病之,而宗孟乃有此奏。谏官范百禄言:「造簿手实,告匿有赏。为是法者欲民之均,推而行之,恐不如法意,至于骚动。户令虽有手实之文【二○】,而未尝行。盖谓使人自占,必不尽数供通,而明许告言,则家家有告讦,人人为仇怨,礼、义、廉、耻何可得哉?」据百禄旧传云【二一】,百禄为谏官,即论此,今附见宗孟奏后。百禄为谏官,乃二年五月二十七日,而七年七月十九日方行手实法也。

  张方平言:「臣窃闻昨有新制,开列条目,自府畿至诸路郡县,令人户各自供通财产手实状,有所隐漏者许人陈告。近已施行,公私劳敝,乡闾甚扰,但忧增益赋调,不复更事生业,必有奸猾渐相告讦,窥图赏利,狱讼繁兴,政令浸以滋张,民德何以归厚?况中户以下,鲜有盖藏,田蚕所收,岁有厚薄,户等耗登,何常之有?不惟煽惑人情,更有纷乱。新法以建议者内为之主,故当职者人无敢言。向者朝廷所立法制,盖以便民为本,因以成国之利。今兹一事,专用挠人,徒骚扰于天下,实无济于国家,伏望圣明,博行体问。忠于国者必言其无益,虑于民者当明其非便,忧深思远,早垂止罢【二二】,庶令亿兆欣戴天恩。」是岁十月,卒罢手实法。方平奏,今附见,不知其时也。  壬寅,熙河路蕃官赵济忠等见延和殿,授济忠崇仪副使,余除官、赐袍带有差。

  诏蠲怀、卫州第四等以下户去年秋料、役钱,以民乏食故。  乙巳,诏熙河路六处置场买马,罢原渭州、德顺军买马场。  赐真定府路安抚司回易本钱二万缗。从本司请,佐军用也。

  兵部、司农寺言,诸路每岁解发引见义勇、保甲,今定开封府界保甲、五路义勇每万人取一人,五路保甲万五千人取一人,庶令逐路沾恩。从之。

  知成都府蔡延庆言邛部川蛮主苴□等愿卖马,诏延庆优加犒设,以招来之。议者谓成都府路可市马,故委延庆领其事。后延庆又言:「威、雅、嘉、泸、文、龙州,地接乌蛮【二三】、西羌,皆产大马,请委知州、寨主以锦彩、茶绢折买。」从之,仍委延庆提举。威、雅、文、龙买马,在三月十八日,今并入此【二四】。八月一日诏云云,九年四月二十三日罢。

  诏中书检正官有兼局当给添支处,增给一处,余官毋得援例。时马珫、范纯粹为检正官,又判兵部,乞以兵部添支为茶汤钱兼给故也。

  丙午,诏大名府、澶定二州守城各镝十万人行营、军器,马军二分,步军八分;文彦博、薛向、康卫编排,不足,以诸州军守城之余充,又不足,具数以闻。

  赐江南东路上供米三万石,均给灾伤州军。

  开封府界、京东、京西路黄牛并水牛角,并许通商。  庚戌,冀州言:「散直王达与侍禁李可观等督役治州城,雨坏二十六步。法寺当达公罪杖,会赦原,中书拟达罚重难差遣一次。」上批:「河北诸城工役方兴,若容其怠慢,功成未几而摧塌,恐枉费人力,缓急误事。可观等罚铜,达决杖。」

  诏河北同提点制置屯田使、皇城使、廉州团练使阎士良复五路都钤辖资序,久任。士良,治平初责降,后稍复任使,至是,遂还旧资。

  诏权御史台推直官蹇周辅劾前余姚县主簿李逢于徐州。初,沂州民朱唐告逢有逆谋,提点刑狱王庭筠【二五】等言其无结构之迹,但逢谤讟朝政,或有指斥之语及妄说休咎。虽在赦前,且尝自言缘情理深重,乞法外编配;告人虚妄,亦乞施行。上疑未得实,故遣周辅先具初劾大情以闻。哲宗旧录蹇周辅传云:会有上变,告余姚主簿李逢谋为不道。捕系沂狱,部使者请并告人按之,谓逢语意虽悖,无实状。上疑之,遣周辅往。至则悉得逢奸状,且连逮宗室子世居。诏御史府集台谏官杂治,于中参验,卒无异辞,神宗益知其精敏可属以事,即擢开封府推官。邵氏见闻录云:吕惠卿起李逢狱,事连李士宁。士宁有道术,王安石居丧江陵,与之同处数年,惠卿意欲并中安石也。司马光纪闻云:李士宁者,蓬州人。自言学道,多诡数,善为巧发奇中,目不识书而能口占作诗。颇有才思,而词理迂诞,有类谶语,专以妖妄惑人。周游四方,及京师,公卿、贵人多重之。人未尝见其经营及有囊橐,而资用尝饶,卒有宾客十数,珍馔立具,皆以为有归钱术,王介甫尤信重之。熙宁中,介甫为相,馆士宁于东府且半岁,日与其子弟游。及介甫将出金陵,乃归蓬州。宗室世居者,太祖之孙,颇好文学,结交士大夫,有名称,士宁先亦私入睦亲宅与之游。士宁以为太祖肇造,宗室子孙当享其祚,会仁宗有赐英宗母仙游县君【二六】挽歌,微有传后之意,士宁窃其中间四句,易其首尾【二七】,密言世居当受天命以赠之。世居喜,赂遗甚厚。  壬子,秦凤等路都转运使【二八】熊本言:「收复洮、陇,开斥土地,尚未垦辟【二九】。设官置吏,以至招纳蕃夷、屯聚军马,支费甚广,较其所入,惟酒税、市易、茶、盐为多,而尽归经略司。虽臣以区区之见粗尝规画,然而移用本息,付任官吏,不在转运司。今蕃部悉更向顺,而经略使王韶已被召命,即金谷调度,自当归之有司。」中书门下奏,欲令本与经略使高遵裕同共相度以闻,上批:「可改云宜令熊本与高遵裕同共相度,转运、经略司合分认管辖事件,疾速闻奏。」

  诏:「陕西近经雪寒,僵尸满道,深可悯伤,其令永兴、秦凤、河东路都转运司速分遣官收瘗,以三司钱给其费。」  赐外都水监丞程昉度僧牒千,给浚汴河功费。

  诏他官权御史中丞,不以官职高下杂压,并从本班。七年九月壬子可考。

  甲寅,权发遣荆湖南路转运副使蔡烨言,招谕溪洞蛮舒光旦、杨晟坚归顺,乞各补一官、给俸,令守其地。诏补光旦右班殿直、晟坚三班借职。

  诏罢诸将参谋。初,置三十七将,许举武学生充参谋,谏官范百禄言:「边事未有机警,何用布衣参谋?徒长奔竞耳。」又言:「今大帅未命而已除将佐,有以恩泽用,有以溃败收,有未尝经战阵,有以故髃盗得官者。愿详核其素,察所长参任之,列甚无状者十有四人姓名,日付之新格,责以训练。所至长吏不得预,然皆觕暴之才,可为人指纵,未可聭觽也。况委之辟使臣、察官吏,小人处此必乖戾。愿依畿县旧制,将佐专部分教阅,即付之州县,而罢参谋。」上纳之。

  诏:「闻永兴、秦凤、河东路民饥死者相属,累戒监司给钱、谷赈济,而官吏未悉究心,其令逐路转运司及所差官诣所部州军救恤,具死亡埋瘗数上司农寺。」  鄜延路经略司赵□言,涉春以来,下户尚多阙食,今堡寨成堑未兴工者凡四十余万工,愿于常平省仓支钱、米二万贯石,募贫民以充役。从之。

  乙卯,诏融州融水县尉蒙鼎换右侍禁,充宜、融州极边寨栅主兵任使。从知桂州刘彝荐也。

  诏察访体量官使回,具所至知州、通判为治实状上中书,武臣上枢密院;诸路监司、提举司各置簿,录知州、通判功过,得替前一月就移者,离任半月上中书、枢密院;待制、观察使以上不用此令。六年八月己卯,察访官先有此令。

  诏诸路转运司失计置钱物【三○】,及本路自可移用不阙而过为约度,妄有申请支拨,并妄诉免、指占上供钱物者,并委三司奏劾。  又诏开封府人户去年纳外,残零秋税愿纳见钱者听。

  是月,诏张方平归宣徽院供职,罢知青州。先是,方平与滕甫易任,方平又辞。上问方平:「祖宗御敌之策孰长?」方平曰:「太祖不勤远略,如夏州李彝兴、灵武冯晖、河西折御卿,皆因其酋豪【三一】,许以世袭,故边圉无事。董遵诲捍环州,郭进守西山,李汉超保关南,皆十余年,优其禄赐,□其文法,而少遣兵。诸将财力丰而威令行,间谍精审,吏士用命,贼所入辄先知,并兵御之,战无不克,故以十五万人而获百万之用。终太祖之世,边鄙不耸,天下安乐。及太宗平并州,欲遂取燕蓟,自是岁有契丹之虞,曹彬、刘廷让【三二】、傅潜等数十战,各亡士卒十余万。又内徙李彝兴、冯晖之族。继迁之变,三边皆扰,而朝廷始旰食矣。真宗之初,赵德明纳款,及澶渊之克,遂与契丹盟,至今人不识兵革,可谓盛德大业。祖宗之事,大略如此,亦可以鉴矣。近岁边臣建开拓之议,皆行险徼幸之人,欲以天下安危,试之一掷,事成则身蒙其利,不成则陛下任其患,不可听也。」上曰:「庆历以来,卿知之乎?元昊初臣,何以待之?」方平曰:「臣时为学士,誓诏封册,皆臣所草。」具言本末,上惊曰:「尔时已为学士,可谓旧德矣。」因及契丹事,上问:「萧禧将复来,敌意安在?」方平曰:「敌自与中国通好,安于豢养,吏士骄惰,实不欲用兵。昔萧英、刘六符来,仁宗命二府置酒殿庐,与语,英颇泄其情,六符数目之,英归,竟以此得罪。今禧黠人,愿如故事,令大臣与议,无屈帝尊,与彼交口。」上曰:「朕念庆历再和之后,中国不复为善后之备,故修戎事为应兵耳。」方平曰:「应兵者,兵祸之已成者也。消变于未成,善之善者也。」又问河东地界,方平曰:「嘉佑二年,敌使萧扈尝言之,朝廷讨论之详,命馆伴王洙诘之,扈不能对,录其条目,付扈以归。」因以□上之。诏方平归宣徽院供职,实录无日月,苏轼铭方平墓云:方平每辞去,上辄迁延之,三易其期,遂诏方平归院。亦不记是何时。按御集,方平罢知青州,依旧宣徽使,乃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事。又按方平新、旧传,因辞青州得对,面进英宗立神宗手诏十五字,遂有是命。今并附此。墓铭乃不载进手诏事,似为方平隐此,然本传载方平自陈徙南京过阙,上欲除方平宣徽使,留京师,王安石不可。按安石以七年四月罢相,方平十月徙南京过阙,此时安石不在相位,本传误也。安石言方平不可留京师,实三年正月未除陈州以前事。苏辙龙川略志云:予从张安道判南都【三三】,闻契丹遣泛使求河东界上地,宰相王安石谓咫尺地不足惜,朝廷方置河北诸将,后取之不难。及北使至,上亲临轩,谕之曰:「此小事,即指挥边吏分画。」使者大喜,出告人曰:「上许我矣。」有司欲与之辨,卒莫能得。予闻之,以问安道,安道曰:「昔在庆历中,契丹遣刘六符等来议和亲,未至。燕人有梁济世为雄州谍者,尝以诗书教契丹公卿子弟,先得其国书本以献。仁宗性畏慎【三四】。时吕许公为相【三五】,奏曰:『蕃国求和亲,汉、唐所不免,徐议定以答之者耳,无深忧也。』仁宗深以为然。及六符至殿,上读书如平时,无所问。六符失色,咨嗟出,至殿外幄次曰:『事已漏矣。』由此有司与之评议,无甚难也。今两朝地界,犬牙相入,非朝廷所详。若以实答之,一付边臣议定以闻,边臣以疆埸为职事,敢不尽力,而其可否尚在朝廷,事莫便于此,何必面与之决?」按萧禧初以七年三月十九日来,此时方平实在陈州,未除南京。禧再以八年三月八日来,此时方平实在宣徽院供职。与辙言此事,当是七年在陈州时;及是冬还朝,上闻禧当复来【三六】,因问方平,方平遂具以白上也。或方平既白上,后在南方更与辙追说旧事耳。方平所论,盖专与王安石相反,故详记之。陈师道谈丛云:故事,岁赐契丹金缯服器,召二府观焉。熙宁中,张文定公以宣徽使与召,觽谓天子修贡为辱,而陛下神武,可一战胜也。公独曰:「陛下谓宋与契丹凡几战,胜负几何,两府八公皆莫知也。」神宗以问公,公曰:「宋与契丹大小八十一战,惟张齐贤太原之战才一胜耳。陛下视和与战,孰便?」上善之。按师道所云当考,姑附注此,或当修入正文,更详之。

  丙辰,知郢州、太常博士、监察御史里行唐淑问乞解官寻医,从之。此必有故,而淑问本传略不载此,当考。

  以御侍朱氏为才人。  诏黄河向着堤岸榆柳,自今不许采伐。后又诏虽水退背堤岸,亦禁采伐。初,大名府修城,伐河堤林木为用,都水监丞程昉以为言,故禁之。

  丁巳,诏大宗正司,具嘉佑七年自濮安懿王邸从先帝入内,不曾经治平二年特旨转官宗室人数以闻。于是,右羽林军大将军、卫州团练使仲騑领汝州防御使,汉州团练使仲伋领沂州防御使,昭州团练使仲浚领解州防御使,楚州团练使仲越领华州防御使,贺州团练使仲迁领登州防御使。仲騑等五人迁官,在二月十三日,今并书之。

  权永兴军等路转运使皮公弼言:「交子之法,以方寸之纸飞钱致远,然不积钱为本,亦不能以空文行。今商、虢、鄜、耀、红崖、清远铁冶所收极广、苟即冶更铸折二钱,岁除工费外,可得百万缗为交子本。」并上可行十二事。上批:「可如所乞,委公弼总制营办。」二月二日、二十九日,三月五日可考。食货志第六卷载公弼此奏,与实录并同。

  戊午,镇南节度推官、中书户房习学公事徐禧为太子中允、馆阁校勘、权监察御史里行。

  诏:「方农作时,雨雪颇足,流民所在,令州县晓告丁壮各归乡土,并听结保。经所属给粮,每程人米豆共一升,幼者半之,妇人准此,州县毋辄驱逐。」

  同管勾外都水监丞程昉言,开滹沱、葫卢河直河淤田、系浮桥、回闭水继等部役官吏劳绩,别为三等,乞推恩。从之。朱本签贴云:部役赏功常事,法不当书,遂削去。新本仍存之,此可见程昉邀功生事也。四月十七日,当考。

  己未,洮西缘边安抚司言:「去岁夏秋旱,羌户殍死者觽。自收复洮、河,羌人止知畏威,而未识朝廷之惠。今此饥歉,若官为糜粥,赈其饥急,计米一升可给三人,则百石当济三千人矣。自二月尽五月,给米千五百石,费不多而惠极博。」上批:「依奏。速令经略安抚司指挥相度,于蕃市聚集之地给散,如数少即量增之。」

  交趾郡王李干德表言,恩情州首领麻泰溢是本道定边州人,移住恩情,今改称侬善美,与其属七百余人逃过省地,乞根问。先是,广南西路经略使沈起言:「知恩情州侬善美与其家属等六百余人归明至七源州。臣勘会侬善美等,旧系省地七源州管下村峒,往年为交趾侵取,改为恩情州。以赋役诛求烦苦来归,不纳,必为交趾所戮。」诏听归明,厚加存恤。至是,干德以为言,乃诏广西路经略司勘会牒报,赐干德诏不许。赐诏语不许,据交趾王传。

  又诏秦凤等路提举买马监牧司,相度起发马纲合住月及所住月如何养饲,具利害以闻。

  又诏去年灾伤流移户请过常平钱谷,检按实系全户流移者,未得责同保人代输,候归业日取旨,仍总具诸县逃户数以闻。  庚申,诏前泉州惠安县主簿辛有仪与注合入官,管勾河南府中岳庙一任,仍给本官俸。以有仪罢任,至南剑州遇溪水涨,全家溺死故也。

  权知睦州□安世言:「杭、苏、秀州发遣归顺下吉州蛮人商大、商九等十户于臣州,给以绝户田,五口者一顷。缘蛮人暴露寖久,多有寒饥,虽给山地使之开垦,未有地利,又无邻里借助,乞更给口食半年。仍乞诸路蛮人请佃,未系耕作收成之月,从给田后更支口食准此。」从之。

  辛酉,诏大理寺丞景思谊免勒停,赎铜四十斤,不为例。思谊坐知春州失入人死,当赎铜三十斤、勒停,上以思谊两兄皆战没,母老无兼侍故也。

  诏河北诸将下兵马见有差出在诸处屯驻守把者,可责立日限,令以不系将下人疾速代归本将训练。此据御集。

  赐景灵宫使、昭德节度使、兼侍中曹佾朝阳门外飞猛第一空营修建佛寺。从所乞也。御集。

  是月,雨木冰。实录系之乙卯。

  注  释  【一】春正月「正」字原脱,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全文卷一二、编年纲目卷二○补。

  【二】郴州「郴」原作「柳」,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五郑侠贬黜改。  【三】决配沙门岛「门」字原脱,据本书卷二七五熙宁九年五月戊午条补。

  【四】侠事因琥案劾「案」原作「妄」,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五郑侠贬黜改。

  【五】润甫「甫」字原脱,据同上书及涑水纪闻卷一六补。

  【六】台官皆不得归家「家」字原脱,据同上二书补。

  【七】朱本签贴云「云」下原衍「云」字,据阁本删。

  【八】侠素师事王雱「师」字原脱,据涑水纪闻卷一六补。

  【九】子必以其草示我「草」原作「章」,据同上书改。

  【一○】延坐与啜茶「坐与」二字原倒,据同上书乙正。  【一一】克臣命长子公约「命」字原脱,据同上书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五郑侠贬黜补。

  【一二】以三路流民之因「因」原作「困」,据阁本、活字本改。

  【一三】臣乞问其人为学周公邪「人」原作「臣」,据阁本改。

  【一四】治民祗惧「治民」与「祗惧」原倒,据尚书无逸乙正。

  【一五】天灾地妖「妖」,西塘先生文集卷一十一月初一日状作「殃」。

  【一六】忽见奉礼郎舒亶来搜衣橐「橐」原作「裳」,据阁本及下文改。  【一七】又得谏疏二帙「二」原作「乙」,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二一郑侠传改。  【一八】杨忠信郴州「杨」原作「阳」,「郴」原作「彬」,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六五郑侠贬黜改。

  【一九】灾伤五分以上「灾伤」二字原倒,据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三手实乙正。

  【二○】户令虽有手实之文「户令」原作「人户」,据阁本、活字本及宋史卷三三七范百禄传改。

  【二一】据百禄旧传云「云」原作「又」,据阁本改。

  【二二】早垂止罢「早」原作「旱」,据阁本、活字本及乐全集卷二六论手实状改。

  【二三】乌蛮「乌」原作「鸟」,据阁本及宋史卷一九八兵志改。

  【二四】今并入此「此」原作「上」,据阁本、活字本改。

  【二五】王庭筠「庭」原作「廷」,据本书卷二六一熙宁八年三月丙申条、宋史卷二○○刑法志改。

  【二六】仙游县君「仙」原作「山」,据阁本、活字本及涑水纪闻卷一六改。

  【二七】易其首尾同上书「尾」下有「四句」二字。

  【二八】都转运使「转」字原脱,据宋史卷三三四熊本传补。

  【二九】尚未垦辟「垦」原作「恳」,据阁本、活字本改。

  【三○】失计置钱物「失」原作「先」,据阁本改。

  【三一】皆因其酋豪「酋」原作「部」,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一八张方平传、苏东坡集后集卷一七张文定公墓志铭改。

  【三二】刘廷让原作「刘延谦」,据宋史卷五太宗纪、卷二五九刘廷让传改。  【三三】予从张安道判南都「判」字原脱,据龙川略志卷四补。

  【三四】仁宗性畏慎「性」原作「生」,据阁本、活字本及同上书改。

  【三五】时吕许公为相「吕」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三六】上闻禧当复来「闻」原作「问」,据阁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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