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全集·南腔北调集

     著书立意乃赠花于人之举,然万卷书亦由人力而为,非尽善尽美处还盼见谅 !

                     —— 华辀远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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捣鬼心传

  中国人又很有些喜欢奇形怪状,鬼鬼祟祟的脾气,爱看古树发光比大麦开花的多,其实大麦开花他向来也没有看见过。于是怪胎畸形,就成为报章的好资料,替代了生物学的常识的位置了。最近在广告上所见的,有像所谓两头蛇似的两头四手的胎儿,还有从小肚上生出一只脚来的三脚汉子。固然,人有怪胎,也有畸形,然而造化的本领是有限的,他无论怎么怪,怎么畸,总有一个限制:孪儿可以连背,连腹,连臀,连胁,或竟骈头,却不会将头生在屁股上;形可以骈拇,枝指,缺肢,多乳,却不会两脚之外添出一只脚来,好像“买两送一”的买卖。天实在不及人之能捣鬼。

  但是,人的捣鬼,虽胜于天,而实际上本领也有限。因为捣鬼精义,在切忌发挥,亦即必须含蓄。盖一加发挥,能使所捣之鬼分明,同时也生限制,故不如含蓄之深远,而影响却又因而模胡了。“有一利必有一弊”,我之所谓“有限”者以此。

  清朝人的笔记里,常说罗两峰的《鬼趣图》〔2〕,真写得鬼气拂拂;后来那图由文明书局印出来了,却不过一个奇瘦,一个矮胖,一个臃肿的模样,并不见得怎样的出奇,还不如只看笔记有趣。小说上的描摹鬼相,虽然竭力,也都不足以惊人,我觉得最可怕的还是晋人所记的脸无五官,浑沦如鸡蛋的山中厉鬼〔3〕。因为五官不过是五官,纵使苦心经营,要它凶恶,总也逃不出五官的范围,现在使它浑沦得莫名其妙,读者也就怕得莫名其妙了。然而其“弊”也,是印象的模胡。不过较之写些“青面獠牙”,“口鼻流血”的笨伯,自然聪明得远。

  中华民国人的宣布罪状大抵是十条,然而结果大抵是无效。古来尽多坏人,十条不过如此,想引人的注意以至活动是决不会的。骆宾王作《讨武白檄》,那“入宫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这几句,恐怕是很费点心机的了,但相传武后看到这里,不过微微一笑。〔4〕是的,如此而已,又怎么样呢?声罪致讨的明文,那力量往往远不如交头接耳的密语,因为一是分明,一是莫测的。我想假使当时骆宾王站在大众之前,只是攒眉摇头,连称“坏极坏极”,却不说出其所谓坏的实例,恐怕那效力会在文章之上的罢。“狂飙文豪”高长虹攻击我时,说道劣迹多端,倘一发表,便即身败名裂,〔5〕而终于并不发表,是深得捣鬼正脉的;但也竟无大效者,则与广泛俱来的“模胡”之弊为之也。

  明白了这两例,便知道治国平天下之法,在告诉大家以有法,而不可明白切实的说出何法来。因为一说出,即有言,一有言,便可与行相对照,所以不如示之以不测。不测的威棱使人萎伤,不测的妙法使人希望——饥荒时生病,打仗时做诗,虽若与治国平天下不相干,但在莫明其妙中,却能令人疑为跟着自有治国平天下的妙法在——然而其“弊”也,却还是照例的也能在模胡中疑心到所谓妙法,其实不过是毫无方法而已。

  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

  十一月二十二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四年一月十五日《申报月刊》第三卷第一号,署名罗怃。

  心传,佛教禅宗用语,指不立文字,不依经卷,只凭师徒心心相印来传法授受。

  〔2〕罗两峰(1733—1799)名聘,字遯夫,江苏甘泉(今江都)人,清代画家。《鬼趣图》,是一幅讽刺世态的画,当时不少文人曾为它题咏。

  〔3〕这里所说的山中厉鬼,见南朝宋人郭季产的《集异记》:“中山刘玄,居越城。日暮,忽见一人著乌袴褶来,取火照之,面首无七孔,面莽傥然。”(据鲁迅《古小说鉤沈》)

  〔4〕骆宾王(约640—?)义乌(今属浙江)人,唐代诗人。曾随徐敬业反对武则天,著有《代徐敬业讨武白檄》。据《新唐书·骆宾王传》,他“为敬业传檄天下,斥武后罪。后读,但嘻笑”。

  〔5〕高长虹在《狂飙》第十七期(一九二七年一月)发表的《我走出了化石的世界》中说:“若夫其他琐事,如狂飙社以直报怨,则鲁迅不特身心交病,且将身败名裂矣!我们是青年,我们有的是同情,所以我们决不为已甚。”

声明

  大约一个多月以前,从开明书店转到M女士〔2〕的一封信,其中有云:

  “自一月十日在杭州孤山别后,多久没有见面了。前蒙允时常通讯及指导……。”

  我便写了一封回信,说明我不到杭州,已将十年,决不能在孤山和人作别,所以她所看见的,是另一人。两礼拜前,蒙M女士和两位曾经听过我的讲义的同学见访,三面证明,知道在孤山者,确是别一“鲁迅”。但M女士又给我看题在曼殊〔3〕师坟旁的四句诗:“我来君寂居,唤醒谁氏魂?

  飘萍山林迹,待到它年随公去。

  鲁迅游杭吊老友曼殊句一,一○,十七年。”

  我于是写信去打听寓杭的H君〔4〕,前天得到回信,说确有人见过这样的一个人,就在城外教书,自说姓周,曾做一本《彷徨》,销了八万部,但自己不满意,不远将有更好的东西发表云云。

  中国另有一个本姓周或不姓周,而要姓周,也名鲁迅,我是毫没法子的。但看他自叙,有大半和我一样,却有些使我为难。那首诗的不大高明,不必说了,而硬替人向曼殊说“待到它年随公去”,也未免太专制。“去”呢,自然总有一天要“去”的,然而去“随”曼殊,却连我自己也梦里都没有想到过。但这还是小事情,尤其不敢当的,倒是什么对别人豫约“指导”之类……。

  我自到上海以来,虽有几种报上说我“要开书店”,或“游了杭州”。其实我是书店也没有开,杭州也没有去,不过仍旧躲在楼上译一点书。因为我不会拉车,也没有学制无烟火药,所以只好这样用笔来混饭吃。因为这样在混饭吃,于是忽被推为“前驱”,忽被挤为“落伍”,〔5〕那还可以说是自作自受,管他娘的去。但若再有一个“鲁迅”,替我说教,代我题诗,而结果还要我一个人来担负,那可真不能“有闲,有闲,第三个有闲”,连译书的工夫也要没有了。

  所以这回再登一个启事。要声明的是:我之外,今年至少另外还有一个叫“鲁迅”的在,但那些个“鲁迅”的言动,和我也曾印过一本《彷徨》而没有销到八万本的鲁迅无干。三月二十七日,在上海。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八年四月二日《语丝》第四卷第十四期。

  〔2〕M女士指马湘影,当时上海法政大学的学生。《鲁迅日记》一九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午得开明书店……转交马湘影信,即复。”

  〔3〕曼殊苏曼殊(1884—1918),名玄瑛,字子谷,出家后法号曼殊,广东中山县人,文学家。著作有《曼殊全集》。他的坟墓在杭州西湖孤山。

  〔4〕H君指许钦文,浙江绍兴人,当时的青年作家。作品有小说集《故乡》等。

  〔5〕“前驱”高长虹在一九二六年八月号《新女性》所刊的“狂飙社广告”中,说《狂飙》是“与思想界先驱者鲁迅及少数最进步的青年合办”。“落伍”,参看本卷第67页注〔2〕。

给文学社信

  编辑先生:

  《文学》第二号,伍实〔2〕先生写的《休士在中国》中,开首有这样的一段——

  “……萧翁是名流,自配我们的名流招待,且唯其是名流招待名流,这才使鲁迅先生和梅兰芳博士有千载一时的机会得聚首于一堂。休士呢,不但不是我们的名流心目中的那种名流,且还加上一层肤色上的顾忌!”

  是的,见萧的不只我一个,但我见了一回萧,就被大小文豪一直笑骂到现在,最近的就是这回因此就并我和梅兰芳为一谈的名文。然而那时是招待者邀我去的。这回的招待休士,〔3〕我并未接到通知,时间地址,全不知道,怎么能到?即使邀而不到,也许有别种的原因,当口诛笔伐之前,似乎也须略加考察。现在并未相告,就责我不到,因这不到,就断定我看不起黑种。作者是相信的罢,读者不明事实,大概也可以相信的,但我自己还不相信我竟是这样一个势利卑劣的人!

  给我以诬蔑和侮辱,是平常的事;我也并不为奇:惯了。

  但那是小报,是敌人。略具识见的,一看就明白。而《文学》是挂着冠冕堂皇的招牌的,我又是同人之一,为什么无端虚构事迹,大加奚落,至于到这地步呢?莫非缺一个势利卑劣的老人,也在文学戏台上跳舞一下,以给观众开心,且催呕吐么?我自信还不至于是这样的脚色,我还能够从此跳下这可怕的戏台。那时就无论怎样诬辱嘲骂,彼此都没有矛盾了。

  我看伍实先生其实是化名,他一定也是名流,就是招待休士,非名流也未必能够入座。不过他如果和上海的所谓文坛上的那些狐鼠有别,则当施行人身攻击之际,似乎应该略负一点责任,宣布出和他的本身相关联的姓名,给我看看真实的嘴脸。这无关政局,决无危险,况且我们原曾相识,见面时倒是装作十分客气的也说不定的。

  临末,我要求这封信就在《文学》三号上发表。

  鲁迅。七月二十九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九月一日《文学》第一卷第三号。

  〔2〕伍实即傅东华(1893—1971),浙江金华人,翻译家。当时《文学》的编者之一。

  〔3〕休士(LAHughes,1902—1967)美国黑人作家。一九热*年七月访苏返美途经上海时,上海的文学社、现代杂志社、中外新闻社等曾联合为他举行招待会。

关于翻译

  今年是“国货年”,除“美麦”〔2〕外,有些洋气的都要被打倒了。四川虽然正在奉令剪掉路人的长衫,上海的一位慷慨家却因为讨厌洋服而记得了袍子和马褂。翻译也倒了运,得到一个笼统的头衔是“硬译”和“乱译”。但据我所见,这些“批评家”中,一面要求着“好的翻译”者,却一个也没有的。

  创作对于自己人,的确要比翻译切身,易解,然而一不小心,也容易发生“硬作”,“乱作”的毛病,而这毛病,却比翻译要坏得多。我们的文化落后,无可讳言,创作力当然也不及洋鬼子,作品的比较的薄弱,是势所必至的,而且又不能不时时取法于外国。所以翻译和创作,应该一同提倡,决不可压抑了一面,使创作成为一时的骄子,反因容纵而脆弱起来。我还记得先前有一个排货的年头,国货家贩了外国的牙粉,摇松了两瓶,装作三瓶,贴上商标,算是国货,而购买者却多损失了三分之一;还有一种痱子药水,模样和洋货完全相同,价钱却便宜一半,然而它有一个大缺点,是搽了之后,毫无功效,于是购买者便完全损失了。

  注重翻译,以作借镜,其实也就是催进和鼓励着创作。但几年以前,就有了攻击“硬译”的“批评家”,搔不他旧疮疤上的末屑,少得像膏药上的麝香一样,因为少,就自以为是奇珍。而这风气竟传布开来了,许多新起的论者,今年都在开始轻薄着贩来的洋货。比起武人的大买飞机,市民的拚命捐款来,所谓“文人”也者,真是多么昏庸的人物呵。

  我要求中国有许多好的翻译家,倘不能,就支持着“硬译”。理由还在中国有许多读者层,有着并不全是骗人的东西,也许总有人会多少吸收一点,比一张空盘较为有益。而且我自己是向来感谢着翻译的,例如关于萧的毁誉和现在正在提起的题材的积极性的问题〔3〕,在洋货里,是早有了明确的解答的。关于前者,德国的尉特甫格(KarlWittvogel)〔4〕在《萧伯纳是丑角》里说过——“至于说到萧氏是否有意于无产阶级的革命,这并不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十八世纪的法国大哲学家们,也并不希望法国的大革命。虽然如此,然而他们都是引导着必至的社会变更的那种精神崩溃的重要势力。”(刘大杰译,《萧伯纳在上海》所载。)

  关于后者,则恩格勒在给明那·考茨基(MinnaKautsky,就是现存的考茨基的母亲)〔5〕的信里,已有极明确的指示,对于现在的中国,也是很有意义的——“还有,在今日似的条件之下,小说是大抵对于布尔乔亚层的读者的,所以,由我看来,只要正直地叙述出现实的相互关系,毁坏了罩在那上面的作伪的幻影,使布尔乔亚世界的乐观主义动摇,使对于现存秩序的永远的支配起疑,则社会主义的倾向的文学,也就十足地尽了它的使命了——即使作者在这时并未提出什么特定的解决,或者有时连作者站在那一边也不很明白。”〔6〕(日本上田进原译,《思想》百三十四号所载。)

  八月二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九月一日《现代》第三卷第五期。

  〔2〕“美麦”一九三三年五月,国民党政府为了进行反共反人民的内战,由财政部长宋子文和美国复兴金融公司,在华盛顿签订了“棉麦借款”合同,规定借款五千万美元,其中五分之一购买美麦,五分之四购买美棉。

  〔3〕关于题材的积极性问题,当时曾有过讨论,一九三三年八月《文学》第一卷第二号“社谈”栏《文坛往何处去》一文就曾谈到:“其次是‘题材积极性’的问题。现在很有些人以为描写小资产阶级生活的题材便没有‘积极性’,必须写工农大众的生活,这才是题材有积极性;又以为仅仅描写大众的生活痛苦或是仅仅描写了他们怎样被剥削被压迫,也就不能说有积极性,必须写他们斗争才好,而且须写斗争得胜。究竟所谓‘题材的积极性’是否应当这样去理解呢,抑或别有理论?这也是当前问题的一个,亟待发展讨论,俾创作者可资参考。”

  〔4〕尉特甫格(1896—?)德国作家,一九三三年迁居美国。他是中国问题研究者,著有《觉醒的中国》、《中国经济研究》以及与人合著的《中国社会史——辽史》等。

  〔5〕恩格勒即恩格斯。明那·考茨基(1837—1912),通译敏娜·考茨基,德国社会民主党人,女作家,著有小说《格里兰霍夫的斯蒂凡》等。

  〔6〕这里所引恩格斯的话,现译为:“此外,在当前条件下,小说主要是面向资产阶级圈子里的读者,即不直接属于我们的人的那个圈子里的读者,因此,如果一部具有社会主义倾向的小说通过对现实关系的真实描写,来打破关于这些关系的流行的传统幻想,动摇资产阶级世界的乐观主义,不可避免地引起对于现存事物的永世长存的怀疑,那末,即使作者没有直接提出任何解决办法,甚至作者有时并没有明确地表明自己的立场,但我认为这部小说也完全完成了自己的使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六卷第三八五页,一九七四年十月人民出版社出版)。

关于妇女解放

  孔子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2〕女子与小人归在一类里,但不知道是否也包括了他的母亲。后来的道学先生们,对于母亲,表面上总算是敬重的了,然而虽然如此,中国的为母的女性,还受着自己儿子以外的一切男性的轻蔑。

  辛亥革命后,为了参政权,有名的沈佩贞〔3〕女士曾经一脚踢倒过议院门口的守卫。不过我很疑心那是他自己跌倒的,假使我们男人去踢罢,他一定会还踢你几脚。这是做女子便宜的地方。还有,现在有些太太们,可以和阔男人并肩而立,在码头或会场上照一个照相;或者当汽船飞机开始行动之前,到前面去敲碎一个酒瓶〔4〕(这或者非小姐不可也说不定,我不知道那详细)了,也还是做女子的便宜的地方。此外,又新有了各样的职业,除女工,为的是她们工钱低,又听话,因此为厂主所乐用的不算外,别的就大抵只因为是女子,所以一面虽然被称为“花瓶”,一面也常有“一切招待,全用女子”的光荣的广告。男子倘要这么突然的飞黄腾达,单靠原来的男性是不行的他至少非变狗不可。

  这是五四运动后,提倡了妇女解放以来的成绩。不过我们还常常听到职业妇女的痛苦的呻吟,评论家的对于新式女子的讥笑。她们从闺阁走出,到了社会上,其实是又成为给大家开玩笑,发议论的新资料了。

  这是因为她们虽然到了社会上,还是靠着别人的“养”;要别人“养”,就得听人的唠叨,甚而至于侮辱。我们看看孔夫子的唠叨,就知道他是为了要“养”而“难”,“近之”“远之”都不十分妥帖的缘故。这也是现在的男子汉大丈夫的一般的叹息。也是女子的一般的苦痛。在没有消灭“养”和“被养”的界限以前,这叹息和苦痛是永远不会消灭的。这并未改革的社会里,一切单独的新花样,都不过一块招牌,实际上和先前并无两样。拿一匹小鸟关在笼中,或给站在竿子上,地位好象改变了,其实还只是一样的在给别人做玩意,一饮一啄,都听命于别人。俗语说:“受人一饭,听人使唤”,就是这。所以一切女子,倘不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经济权,我以为所有好名目,就都是空话。自然,在生理和心理上,男女是有差别的;即在同性中,彼此也都不免有些差别,然而地位却应该同等。必须地位同等之后,才会有真的女人和男人,才会消失了叹息和苦痛。

  在真的解放之前,是战斗。但我并非说,女人应该和男人一样的拿枪,或者只给自己的孩子吸一只奶,而使男子去负担那一半。我只以为应该不自苟安于目前暂时的位置,而不断的为解放思想,经济等等而战斗。解放了社会,也就解放了自己。但自然,单为了现存的惟妇女所独有的桎梏而斗争,也还是必要的。

  我没有研究过妇女问题,倘使必须我说几句,就只有这一点空话。

  十月二十一日。

  【注解】

  〔1〕本篇最初曾否发表于报刊,未详。

  〔2〕这段话见《论语·阳货》。

  〔3〕沈佩贞浙江杭州人,辛亥革命时组织“女子北伐队”,民国初年曾任袁世凯总统府顾问。

  〔4〕这是西方传入的一种仪式,叫掷瓶礼:在船舰、飞机首航前,由官眷或女界名流将一瓶系有彩带的香槟酒在船身或机身上掷碎,以示祝贺。

关于女人

  国难期间,似乎女人也特别受难些。一些正人君子责备女人爱奢侈,不肯光顾国货。就是跳舞,肉感等等,凡是和女性有关的,都成了罪状。仿佛男人都做了苦行和尚,女人都进了修道院,国难就会得救似的。

  其实那不是女人的罪状,正是她的可怜。这社会制度把她挤成了各种各式的奴隶,还要把种种罪名加在她头上。西汉末年,女人的“堕马髻”,“愁眉啼妆”〔2〕,也说是亡国之兆。其实亡汉的何尝是女人!不过,只要看有人出来唉声叹气的不满意女人的妆束,我们就知道当时统治阶级的情形,大概有些不妙了。

  奢侈和淫靡只是一种社会崩溃腐化的现象,决不是原因。私有制度的社会,本来把女人也当做私产,当做商品。一切国家,一切宗教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规条,把女人看做一种不吉利的动物,威吓她,使她奴隶般的服从;同时又要她做高等阶级的玩具。正像现在的正人君子,他们骂女人奢侈,板起面孔维持风化,而同时正在偷偷地欣赏着肉感的大腿文化。

  阿剌伯的一个古诗人说:“地上的天堂是在圣贤的经书上,马背上,女人的胸脯上。”〔3〕这句话倒是老实的供状。

  自然,各种各式的卖淫总有女人的份。然而买卖是双方的。没有买淫的嫖男,那里会有卖淫的娼女。所以问题还在买淫的社会根源。这根源存在一天,也就是主动的买者存在一天,那所谓女人的淫靡和奢侈就一天不会消灭。男人是私有主的时候,女人自身也不过是男人的所有品。也许是因此罢,她的爱惜家财的心或者比较的差些,她往往成了“败家精”。何况现在买淫的机会那么多,家庭里的女人直觉地感觉到自己地位的危险。民国初年我就听说,上海的时髦是从长三幺二〔4〕传到姨太太之流,从姨太太之流再传到太太奶奶小姐。这些“人家人”,多数是不自觉地在和娼妓竞争,——自然,她们就要竭力修饰自己的身体,修饰到拉得住男子的心的一切。这修饰的代价是很贵的,而且一天一天的贵起来,不但是物质上的,而且还有精神上的。

  美国一个百万富翁说:“我们不怕共匪(原文无匪字,谨遵功令改译),我们的妻女就要使我们破产,等不及工人来没收。”中国也许是惟恐工人“来得及”,所以高等华人的男女这样赶紧的浪费着,享用着,畅快着,那里还管得到国货不国货,风化不风化。然而口头上是必须维持风化,提倡节俭的。

  四月十一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六月十五日《申报月刊》第二卷第六号,署名洛文。

  按本篇和下面一篇《真假堂吉诃德》以及《伪自由书》中的《王道诗话》、《伸冤》、《曲的解放》、《迎头经》、《出卖灵魂的秘诀》、《最艺术的国家》、《内外》、《透底》、《大观园的人才》,《准风月谈》中的《中国文与中国人》等十二篇文章,都是一九三三年瞿秋白在上海时所作,其中有的是根据鲁迅的意见或与鲁迅交换意见后写成的。鲁迅对这些文章曾作过字句上的改动(个别篇改换了题目),并请人誊抄后,以自己使用的笔名,寄给《申报·自由谈》等报刊发表,后来又分别将它们收入自己的杂文集。

  〔2〕“堕马髻”、“愁眉啼妆”见《后汉书·梁冀传》:汉顺帝时大将军梁冀妻孙寿“色美而善为妖态,作愁眉唬(啼)妆、堕马髻。”据唐代李贤注引《风俗通》说:“愁眉者,细而曲折;唬妆者,薄拭目下若啼处;堕马髻者,侧在一边。”

  〔3〕阿剌伯古诗人指穆塔纳比(Mutanabbi,915—965)。他在晚年写了一首无题的抒情诗,最后四句是:“美丽的女人给了我短暂的幸福,后来一片荒漠就把我们隔断开。世界上最好的地方——是骑在骏马的鞍上。而经书——则时时刻刻是最好的伴侣!”

  〔4〕长三幺二旧时上海妓院中妓女的等级名称,头等的叫做长三,二等的叫做幺二。

  普洛美修斯偷火给人类,总算是犯了天条,贬入地狱。但是,钻木取火的燧人氏却似乎没有犯窃盗罪,没有破坏神圣的私有财产——那时候,树木还是无主的公物。然而燧人氏〔2〕也被忘却了,到如今只见中国人供火神菩萨〔3〕,不见供燧人氏的。

  火神菩萨只管放火,不管点灯。凡是火着就有他的份。因此,大家把他供养起来,希望他少作恶。然而如果他不作恶,他还受得着供养么,你想?

  点灯太平凡了。从古至今,没有听到过点灯出名的名人,虽然人类从燧人氏那里学会了点火已经有五六千年的时间。放火就不然。秦始皇放了一把火〔4〕——烧了书没有烧人;项羽入关又放了一把火〔5〕——烧的是阿房宫不是民房(?——待考)。……罗马的一个什么皇帝却放火烧百姓〔6〕了;中世纪正教的僧侣就会把异教徒当柴火烧,间或还灌上油。这些都是一世之雄。现代的希特拉就是活证人。〔7〕如何能不供养起来。何况现今是进化时代,火神菩萨也代代跨灶〔8〕的。

  譬如说罢,没有电灯的地方,小百姓不顾什么国货年,人人都要买点洋货的煤油,晚上就点起来:那么幽黯的黄澄澄的光线映在纸窗上,多不大方!不准,不准这么点灯!你们如果要光明的话,非得禁止这样“浪费”煤油不可。煤油应当扛到田地里去,灌进喷筒,呼啦呼啦的喷起来……一场大火,几十里路的延烧过去,稻禾,树木,房舍——尤其是草棚——一会儿都变成飞灰了。还不够,就有燃烧弹,硫磺弹,从飞机上面扔下来,像上海一二八的大火似的,够烧几天几晚。那才是伟大的光明呵。

  火神菩萨的威风是这样的。可是说起来,他又不承认:火神菩萨据说原是保佑小民的,至于火灾,却要怪小民自不小心,或是为非作歹,纵火抢掠。

  谁知道呢?历代放火的名人总是这样说,却未必总有人信。

  我们只看见点灯是平凡的,放火是雄壮的,所以点灯就被禁止,放火就受供养。你不见海京伯马戏团〔9〕么:宰了耕牛喂老虎,原是这年头的“时代精神”。

  十一月二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十二月十五日《申报月刊》第二卷第十二号,署名洛文。

  〔2〕燧人氏我国传说中的古帝王,他发明钻木取火、教人熟食。

  〔3〕火神菩萨我国传说中的火神有祝融、回禄等,他们的名字也用作火灾的代称。

  〔4〕秦始皇嬴政(前259—前210),战国时秦国的国君,秦王朝的建立者。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他于公元前二一三年,采纳丞相李斯的建议下令焚书,凡“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

  〔5〕项羽(前232—前202)名籍,秦末农民起义领袖之一。出身楚国贵族。据《史记·项羽本纪》,公元前二○六年他进兵秦国首都咸阳时,“烧秦宫室(按即阿房宫),火三月不灭。”

  〔6〕指罗马皇帝尼禄(CACANero,37—68),相传他曾在公元六十四年放火焚烧罗马城。

  〔7〕希特拉即希特勒。他在一九三三年二月二十七日制造“国会纵火案”,焚烧了国会大厦,却嫁祸于德国共产党人,作为镇压共产党和革命人民的借口。

  〔8〕跨灶马的前蹄下有个空隙,称灶门。快马奔驰时,后蹄蹄印落在前蹄蹄印之前,叫做“跨灶”。人们以此比喻儿子胜过父亲。

  〔9〕海京伯马戏团德国驯兽家海京伯(CAHagenbeck,1844—1913)创办的马戏团,一九三三年十月曾来我国上海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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