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全集·且介亭杂文附集

     著书立意乃赠花于人之举,然万卷书亦由人力而为,非尽善尽美处还盼见谅 !

                     —— 华辀远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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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此存照”(一)

  晓角

  海派《大公报》〔2〕的《大公园地》上,有《非庵漫话》,八月二十五日的一篇,题为《太学生应试》,云:“这次太学生应试,国文题在文科的是:《士先器识而后文艺》,理科的是《拟南粤王复汉文帝书》,并把汉文帝遗南粤王赵佗书的原文附在题后。也许这个试题,对于现在的异动,不无见景生情之意。但是太学生对于这两个策论式的命题,很有些人摸不着头脑。有一位太学生在试卷上大书:‘汉文帝三字仿佛故识,但不知系汉高祖几代贤孙,答南粤王赵他,则素昧生平,无从说起。且回去用功,明年再见。’某试官见此生误佗为他,辄批其后云:‘汉高文帝爸,赵佗不是他;今年既不中,明年再来吧。’又一生在《士先器识而后文艺》题后,并未作文,仅书‘若见美人甘下拜,凡闻过失要回头’一联,掷笔出场而去。某试官批云:‘闻鼓鼙而思将帅之臣,临考试而动爱美之兴,幸该生尚能悬崖勒马,否则应打竹板四十,赶出场外。’是亦孤城落日中堪资谈助者。”

  寥寥三百余字耳,却已将学生对于旧学之空疏和官师态度之浮薄写尽,令人觉自言“歇后郑五作宰相,天下事可知”〔3〕者,诚亦古之人不可及也。

  但国文亦良难:汉若无赵他,中华民国亦岂得有“太学生”哉。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九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一期。

  〔2〕海派《大公报》指在上海发行的《大公报》,一九三六年四月一日开始发行。

  〔3〕“歇后郑五作宰相,天下事可知”《唐书·郑綮传》载:“綮善为诗,多侮剧刺时,故落格调,时号郑五歇后体。初去庐江与郡人别云:‘唯有两行公廨泪,一时洒向渡头风。’滑稽皆此类也……庶政未惬,綮每形于诗什而嘲之。”后来他被任为宰相,“亲宾来贺,搔首言曰:‘歇后郑五作宰相,时事可知矣!’”“歇后”,就是结末的语词不说出来;宋代叶梦得《石林诗话》载:“(唐)彦谦题高庙(汉高祖陵)云:‘耳闻明主提三尺,眼见愚民盗一'y。’虽是着题,然语皆歇后。”“三尺”,指“三尺剑”;“一'y”,指“一'y土”。

“立此存照”(二)

  晓角

  《申报》(八月九日)载本地人盛阿大,有一养女,名杏珍,年十六岁,于六日忽然失踪,盛在家检点衣物,从杏珍之箱箧中发现他人寄与之情书一封,原文云:“光阴如飞的过去了,倏忽已六个月半矣,在此过程中,很是觉得闷闷的,然而细想真有无穷快乐在眼前矣,细算时日,不久快到我们的时候矣,请万事多多秘密为要,如有东西,有机会拿来,请你爱惜金钱,不久我们需要金钱应用,幸勿浪费,是幸,你的身体爱惜,我睡在床上思想你,早晨等在洋台上,看你开门,我多看见你芳影,很是快活,请你勿要想念,再会吧,日健,爱书,”

  盛遂将信呈交捕房,不久果获诱拐者云云。

  案这种事件,是不足为训的。但那一封信,却是十足道地的语录体〔2〕情书,置之《宇宙风》中,也堪称佳作,可惜林语堂博士竟自赴美国讲学,不再顾念中国文风了。

  现在录之于此,以备他日作《中国语录体文学史》者之采择,其作者,据《申报》云,乃法租界蒲石路四七九号协盛水果店伙无锡项三宝也。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九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一期。

  〔2〕语录体参看本卷第310页注〔5〕。按林语堂提倡的所谓语录体,据他解释,是“文言中不避俚语,白话中多放之乎”。(见一九三三年十二月一日《论语》半月刊第三十期《怎样做语录体文?》)

“立此存照”(三)

  晓角

  饱暖了的白人要搔痒的娱乐,但菲洲食人蛮俗和野兽影片已经看厌,我们黄脸低鼻的中国人就被搬上银幕来了。于是有所谓“辱华影片”事件,我们的爱国者,往往勃发了义愤。

  五六年前罢,因为《月宫盗宝》这片子,和范朋克〔2〕大闹了一通,弄得不欢而散。但好像彼此到底都没有想到那片子上其实是蒙古王子,和我们不相干,而故事是出于《天方夜谈》〔3〕的,也怪不得只是演员非导演的范朋克。不过我在这里,也并无替范朋克叫屈的意思。

  今年所提起的《上海快车》事件,却比《盗宝》案切实得多了。我情愿做一回“文剪公”,因为事情和文章都有意思,太删节了怕会索然无味。首先,是九月二十日上海《大公报》内《大公俱乐部》上所载的,萧运先生的《冯史丹堡〔4〕过沪再志》:

  “这几天,上海的电影界,忙于招待一位从美国来的贵宾,那便是派拉蒙公司的名导演约瑟夫·冯史丹堡(JosefvonSternberg),当一些人在热烈地欢迎他的时候,同时有许多人在向他攻击,因为他是辱华片《上海快车》(ShanghaiExpress)的导演人,他对于我国曾有过重大的侮蔑。这是令人难忘的一回事!

  “说起《上海快车》,那是五年前的事了,上海正当一二八战事之后,一般人的敌忾心理还很敏锐,所以当这部歪曲了事实的好莱坞出品在上海出现时,大家不由都一致发出愤慨的呼声,像昙花一现地,这部影片只映了两天,便永远在我国人眼前消灭了。到了五年后的今日,这部片子的导演人还不能避免舆论的谴责。说不定经过了这回教训之后,冯史丹堡会明白,无理侮蔑他人是不值得的。

  “拍《上海快车》的时候,冯史丹堡对于中国,可以说一点印象没有,中国是怎样的,他从来不晓得,所以他可以替自己辩护,这回侮辱中国,并非有意如此。但是现在,他到过中国了,他看过中国了,如果回好莱坞之后,他再会制出《上海快车》那样作品,那才不可恕呢。他在上海时对人说他对中国的印象很好,希望他这是真话。”(下略。)

  但是,究竟如何?不幸的是也是这天的《大公报》,而在《戏剧与电影》上,登有弃扬先生的《艺人访问记》,云:“以《上海快车》一片引起了中国人注意的导演人约瑟夫·冯史登堡氏,无疑,从这次的旅华后,一定会获得他的第二部所谓辱华的题材的。

  “‘中国人没有自知,《上海快车》所描写的,从此次的来华,益给了我不少证实……’不像一般来华的访问者,一到中国就改变了他原有的论调;冯史登堡氏确有着这样一种隽然的艺术家风度,这是很值得我们的敬佩的。”

  (中略。)

  “没有极正面去抗议《上海快车》这作品,只把他在美时和已来华后,对中日的感想来问了。

  “不立刻置答,继而莞然地说:“‘在美时和已来华后,并没有什么不同,东方风味确然两样,日本的风景很好,中国的北平亦好,上海似乎太繁华了,苏州太旧,神秘的情调,确实是有的。许多访问者都以《上海快车》事来质问我,实际上,不必掩饰是确有其事的。现在是更留得了一个真切的印象。……我不带摄影机,但我的眼睛,是不会叫我忘记这一些的。’使我想起了数年前南京中山路,为了招待外宾而把茅棚拆除的故事。……”

  原来他不但并不改悔,倒更加坚决了,怎样想着,便怎么说出,真有日耳曼人的好的一面的蛮风,我同意记者之所说:“值得我们的敬佩”。

  我们应该有“自知”之明,也该有知人之明:我们要知道他并不把中国的“舆论的谴责”放在心里,我们要知道中国的舆论究有多大的权威。

  “但是现在,他到过中国了,看过中国了”,“他在上海时对人说他对中国的印象很好”,据《访问记》,也确是“真话”。不过他说“好”的是北平,是地方,不是中国人,中国的地方,从他们看来,和人们已经几乎并无关系了。

  况且我们其实也并无什么好的人事给他看。我看过关于冯史丹堡的文章,就去翻阅前一天的,十九日的报纸,也没有什么体面事,现在就剪两条电报在这里:“(北平十八日中央社电)平九一八纪念日,警宪戒备极严,晨六时起,保安侦缉两队全体出动,在各学校公共场所冲要街巷等处配置一切,严加监视,所有军警,并停止休息一日。全市空气颇呈紧张,但在平安中渡过。”

  “(天津十八日下午十一时专电)本日傍晚,丰台日军突将二十九军驻防该处之冯治安部包围,勒令缴械,入夜尚在相持中。日军已自北平增兵赴丰台,详况不明。查月来日方迭请宋哲元部将冯部撤退,宋迄未允。”跳下一天,二十日的报上的电报:“(丰台十九日同盟社电)十八日之丰台事件,于十九日上午九时半圆满解决,同时日本军解除包围形势,集合于车站前大坪,中国军亦同样整列该处,互释误会。”再下一天,二十一日报上的电报:“(北平二十日中央社电)丰台中日军误会解决后,双方当局为避免今后再发生同样事件,经详细研商,决将两军调至较远之地方,故我军原驻丰台之二营五连,已调驻丰台迤南之赵家村,驻丰日军附近,已无我军踪迹矣。”

  我不知道现在冯史丹堡在那里,倘还在中国,也许要错认今年为“误会年”,十八日为“学生造反日”的罢。

  其实,中国人是并非“没有自知”之明的,缺点只在有些人安于“自欺”,由此并想“欺人”。譬如病人,患着浮肿,而讳疾忌医,但愿别人胡涂,误认他为肥胖。妄想既久,时而自己也觉得好像肥胖,并非浮肿;即使还是浮肿,也是一种特别的好浮肿,与众不同。如果有人,当面指明:这非肥胖,而是浮肿,且并不“好”,病而已矣。那么,他就失望,含羞,于是成怒,骂指明者,以为昏妄。然而还想吓他,骗他,又希望他畏惧主人的愤怒和骂詈,惴惴的再看一遍,细寻佳处,改口说这的确是肥胖。于是他得到安慰,高高兴兴,放心的浮肿着了。

  不看“辱华影片”,于自己是并无益处的,不过自己不看见,闭了眼睛浮肿着而已。但看了而不反省,却也并无益处。我至今还在希望有人翻出斯密斯的《支那人气质》〔5〕来。看了这些,而自省,分析,明白那几点说的对,变革,挣扎,自做工夫,却不求别人的原谅和称赞,来证明究竟怎样的是中国人。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2〕范朋克(DFairbanks,1883—1939)美国电影演员。一九二九年他到上海游厉,当时报纸上曾指摘他在影片《月宫盗宝》中侮辱中国人。参看《二心集·〈现代电影与有产阶级〉译者附记》。

  〔3〕《天方夜谈》参看本卷第359页注〔16〕。影片《月宫盗宝》原名《巴格达的窃贼》(TheThiefofBagdad),即取材于此书。

  〔4〕冯史丹堡美国电影导演。他生于维也纳,七岁时随父母寓居美国。

  〔5〕斯密斯参看本卷第268页注〔2〕。

“立此存照”(四)

  晓角

  近年的期刊有《越风》〔2〕,撰人既非全是越人,所谈也非尽属越事,殊不知其命名之所以然。自然,今年是必须痛骂贰臣和汉奸的,十七期中,有高越天先生作的《贰臣汉奸的丑史和恶果》,第一节之末云:“明朝颇崇气节,所以亡国之际,忠臣义烈,殉节不屈的多不胜计,实为我汉族生色。但是同时汉奸贰臣,却也不少,最大汉奸吴三桂,贰臣洪承畴,这两个没廉耻的东西,我们今日闻名,还须掩鼻。其实他们在当时昧了良心努力讨好清廷,结果还是‘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真是愚不可及,大汉奸的下场尚且如此,许多次等汉奸,结果自更属可惨。……”

  后又据《雪庵絮墨》〔3〕,述清朝对于开创功臣,皆配享太庙,然无汉人之耿精忠,尚可喜,吴三桂,洪承畴〔4〕四名,洪且由乾隆列之《贰臣传》〔5〕之首,于是诫曰:“似这样丢脸的事情,我想不独含怨泉下的洪经略要大吃一惊,凡一班吃里爬外,枪口向内的狼鼠之辈,读此亦当憬然而悟矣。”

  这种训诫,是反问不得的。倘有不识时务者问:“如果那时并不‘鸟尽弓藏,兔死狗烹’〔6〕,而且汉人也配享太庙,洪承畴不入《贰臣传》,则将如何?”我觉得颇费唇舌。

  因为卫国和经商不同,值得与否,并不是第一着也。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三期。

  〔2〕《越风》小品文半月刊,国民党御用文人黄萍荪编辑,一九三五年十月在杭州创刊。

  〔3〕《越风》半月刊第十七期(一九三六年七月三十日)所载高越天的原文说:“如《雪庵絮墨》载:‘清之入关,汉族功最重者,武臣当推耿、尚、吴三藩王,文臣则以洪经略承畴为第一。按报功酬庸之旨,上述四人应列庙享,或入祠祭。而吾详考之结果,则太庙东西两庑,以及贤良、功臣、昭忠等祠,皆无此四公大名……而洪大经略……宣付国史馆列入功臣传之事迹,经康、雍两朝之久,骤然被高宗特旨提出荣升为《贰臣传》中第一名。’”《雪庵絮墨》,当时上海《大公报》副刊连载的专栏文章。

  〔4〕耿精忠(?—1682)清汉军正黄旗人。康熙间袭爵为靖南王,镇守福建;康熙十三年(1674)起兵响应吴三桂反清,后又降清,被处死。尚可喜(1604—1676),辽东(今辽宁辽阳)人。崇祯间为副总兵,后降清,属汉军镶蓝旗,从清兵入关,封平南王,镇守广州;后因其子之信响应吴三桂反清,他忧急而死。吴三桂(1612—1678),高邮(今属江苏)人。崇祯间为辽东总兵。李自成攻克北京后,他引清兵入关,受封为平西王,镇压川、陕农民军,俘杀南明永历帝,镇守云南,与耿、尚同为清初“三藩”。康熙十二年(1673)清廷下令撤藩,吴三桂起兵反清,康熙十七年在衡州称帝,不久病死。洪承畴(1593—1665),福建南安人。崇祯间任蓟辽总督,抵御清军,兵败降清,后随清军入关,在南京总督军务,镇压江南抗清义军,顺治十年(1653)受任七省经略,镇压各部农民军。清初开国规制,多出其手。

  〔5〕《贰臣传》十二卷,清高宗(乾隆)敕编,载投降清朝的明朝官员一百二十五人的事迹。洪承畴列入该书卷三之首,尚可喜列入卷二之六。吴三桂和耿精忠分别列入《逆臣传》卷一之首和卷二之六。

  〔6〕“鸟尽弓藏,兔死狗烹”语出《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蜚(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

“立此存照”(五)

  晓角

  《社会日报》久不载《艺人腻事》了,上海《大公报》的《本埠增刊》上,却载起《文人腻事》来。“文”“腻”两音差多,事也并不全“腻”,这真叫作“一代不如一代”。但也常有意外的有趣文章,例如九月十五日的《张资平〔2〕在女学生心中》条下,有记的是:“他虽然是一个恋爱小说作家,而他却是一个颇为精明方正的人物。并没有文学家那一种浪漫热情不负责任的习气,他之精明强干,恐怕在作家中找不出第二个来吧。胖胖的身材,矮矮的个子,穿着一身不合身材的西装,衬着他一付团团的黝黑的面孔,一手里经常的夹着一个大皮包,大有洋行大板公司经理的派头,可是,他的大皮包内没有支票账册,只有恋爱小说的原稿与大学里讲义。”

  原意大约是要写他的“颇为精明方正的”,但恰恰画出了开乐群书店赚钱时代的张资平老板面孔。最妙的是“一手里经常夹着一个大皮包”,但其中“只有恋爱小说的原稿与大学里讲义”:都是可以赚钱的货色,至于“没有支票账册”,就活画了他用不着记账,和开支票付钱。所以当书店关门时,老板依然“一付团团的黝黑的面孔”,而有些卖稿或抽板税的作者,却成了一付尖尖的晦气色的面孔了。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十一月五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五期,系以手稿影印。

  〔2〕张资平(1893—1959)广东梅县人。曾是早期创造社成员,写过大量的三角恋爱小说,抗日战争时期堕落为汉奸。

“立此存照”(六)

  晓角

  崇祯八年(一六三五)新正,张献忠〔2〕之一股陷安徽之巢县,秀水人沈国元在彼地,被斫不死,改名常,字存仲,作《再生纪异录》。今年春,上虞罗振常重校印行,改名《流寇陷巢记》〔3〕,多此一改,怕是生意经了。其中有这样的文字:“元宵夜,月光澄湛,皎如白日。邑前居民神堂火起,严大尹拜灭之;戒市人勿张灯。时余与友人薛希珍杨子乔同步街头,各有忧色,盖以贼锋甚锐,毫无防备,城不可守也。街谈巷议,无不言贼事,各以‘来了’二字,互相惊怖。及贼至,果齐声呼‘来了来了’:非市谶先兆乎?”

  《热风》中有《来了》一则,臆测而已,这却是具象的实写;而贼自己也喊“来了”,则为《热风》作者所没有想到的。此理易明:“贼”即民耳,故逃与追不同,而所喊的话如一:易地则皆然。

  又云:

  “二十二日,……余……匿金身后,即闻有相携而蹶者,有痛楚而呻者,有襁负而至者,一闻贼来,无地可入,真人生之绝境也。及贼徜徉而前,仅一人提刀斫地示威耳;有猛犬逐之,竟惧而走。……”

  非经宋元明三朝的压迫,杀戮和麻醉,不能到这田地。民觉醒于四年前之春,〔4〕而宋元明清之教养亦醒矣。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十月二十日《中流》半月刊第一卷第四期。

  〔2〕张献忠参看本卷第175页注〔15〕。

  〔3〕《流寇陷巢记》一卷。一九三六年四月上海瞫隐庐印行。卷首罗振常的校记中说,此书“原名沈存仲《再生纪异录》,近乎说部,为易今名,较为显豁。”

  〔4〕指一九三二年“一二八”抗击日军的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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