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全集·且介亭杂文二集

     著书立意乃赠花于人之举,然万卷书亦由人力而为,非尽善尽美处还盼见谅 !

                     —— 华辀远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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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言可畏”

  “人言可畏”是电影明星阮玲玉〔2〕自杀之后,发见于她的遗书中的话。这哄动一时的事件,经过了一通空论,已经渐渐冷落了,只要《玲玉香消记》一停演,就如去年的艾霞〔3〕自杀事件一样,完全烟消火灭。她们的死,不过像在无边的人海里添了几粒盐,虽然使扯淡的嘴巴们觉得有些味道,但不久也还是淡,淡,淡。

  这句话,开初是也曾惹起一点小风波的。有评论者,说是使她自杀之咎,可见也在日报记事对于她的诉讼事件的张扬;不久就有一位记者公开的反驳,以为现在的报纸的地位,舆论的威信,可怜极了,那里还有丝毫主宰谁的运命的力量,况且那些记载,大抵采自经官的事实,绝非捏造的谣言,旧报具在,可以复按。所以阮玲玉的死,和新闻记者是毫无关系的。

  这都可以算是真实话。然而——也不尽然。

  现在的报章之不能像个报章,是真的;评论的不能逞心而谈,失了威力,也是真的,明眼人决不会过分的责备新闻记者。但是,新闻的威力其实是并未全盘坠地的,它对甲无损,对乙却会有伤;对强者它是弱者,但对更弱者它却还是强者,所以有时虽然吞声忍气,有时仍可以耀武扬威。于是阮玲玉之流,就成了发扬余威的好材料了,因为她颇有名,却无力。小市民总爱听人们的丑闻,尤其是有些熟识的人的丑闻。上海的街头巷尾的老虔婆,一知道近邻的阿二嫂家有野男人出入,津津乐道,但如果对她讲甘肃的谁在偷汉,新疆的谁在再嫁,她就不要听了。阮玲玉正在现身银幕,是一个大家认识的人,因此她更是给报章凑热闹的好材料,至少也可以增加一点销场。读者看了这些,有的想:“我虽然没有阮玲玉那么漂亮,却比她正经”;有的想:“我虽然不及阮玲玉的有本领,却比她出身高”;连自杀了之后,也还可以给人想:“我虽然没有阮玲玉的技艺,却比她有勇气,因为我没有自杀”。化几个铜元就发见了自己的优胜,那当然是很上算的。但靠演艺为生的人,一遇到公众发生了上述的前两种的感想,她就够走到末路了。所以我们且不要高谈什么连自己也并不了然的社会组织或意志强弱的滥调,先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罢,那么,大概就会知道阮玲玉的以为“人言可畏”,是真的,或人的以为她的自杀,和新闻记事有关,也是真的。

  但新闻记者的辩解,以为记载大抵采自经官的事实,却也是真的。上海的有些介乎大报和小报之间的报章,那社会新闻,几乎大半是官司已经吃到公安局或工部局去了的案件。但有一点坏习气,是偏要加上些描写,对于女性,尤喜欢加上些描写;这种案件,是不会有名公巨卿在内的,因此也更不妨加上些描写。案中的男人的年纪和相貌,是大抵写得老实的,一遇到女人,可就要发挥才藻了,不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就是“豆蔻年华,玲珑可爱”。一个女孩儿跑掉了,自奔或被诱还不可知,才子就断定道,“小姑独宿,不惯无郎”,你怎么知道?一个村妇再醮了两回,原是穷乡僻壤的常事,一到才子的笔下,就又赐以大字的题目道,“奇淫不减武则天”,这程度你又怎么知道?这些轻薄句子,加之村姑,大约是并无什么影响的,她不识字,她的关系人也未必看报。但对于一个智识者,尤其是对于一个出到社会上了的女性,却足够使她受伤,更不必说故意张扬,特别渲染的文字了。然而中国的习惯,这些句子是摇笔即来,不假思索的,这时不但不会想到这也是玩弄着女性,并且也不会想到自己乃是人民的喉舌。但是,无论你怎么描写,在强者是毫不要紧的,只消一封信,就会有正误或道歉接着登出来,不过无拳无勇如阮玲玉,可就正做了吃苦的材料了,她被额外的画上一脸花,没法洗刷。叫她奋斗吗?她没有机关报,怎么奋斗;有冤无头,有怨无主,和谁奋斗呢?我们又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想,那么,大概就又知她的以为“人言可畏”,是真的,或人的以为她的自杀,和新闻记事有关,也是真的。

  然而,先前已经说过,现在的报章的失了力量,却也是真的,不过我以为还没有到达如记者先生所自谦,竟至一钱不值,毫无责任的时候。因为它对于更弱者如阮玲玉一流人,也还有左右她命运的若干力量的,这也就是说,它还能为恶,自然也还能为善。“有闻必录”或“并无能力”的话,都不是向上的负责的记者所该采用的口头禅,因为在实际上,并不如此,——它是有选择的,有作用的。

  至于阮玲玉的自杀,我并不想为她辩护。我是不赞成自杀,自己也不豫备自杀的。但我的不豫备自杀,不是不屑,却因为不能。凡有谁自杀了,现在是总要受一通强毅的评论家的呵斥,阮玲玉当然也不在例外。然而我想,自杀其实是不很容易,决没有我们不豫备自杀的人们所渺视的那么轻而易举的。倘有谁以为容易么,那么,你倒试试看!

  自然,能试的勇者恐怕也多得很,不过他不屑,因为他有对于社会的伟大的任务。那不消说,更加是好极了,但我希望大家都有一本笔记簿,写下所尽的伟大的任务来,到得有了曾孙的时候,拿出来算一算,看看怎么样。

  五月五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五月二十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五期,署名赵令仪。

  〔2〕阮玲玉参看本卷第288页注〔7〕。

  〔3〕艾霞当时的电影演员,于一九三四年二月间自杀。

论讽刺

  我们常不免有一种先入之见,看见讽刺作品,就觉得这不是文学上的正路,因为我们先就以为讽刺并不是美德。但我们走到交际场中去,就往往可以看见这样的事实,是两位胖胖的先生,彼此弯腰拱手,满面油晃晃的正在开始他们的扳谈——

  “贵姓?……”

  “敝姓钱。”

  “哦,久仰久仰!还没有请教台甫……”

  “草字阔亭。”

  “高雅高雅。贵处是……?”

  “就是上海……”

  “哦哦,那好极了,这真是……”

  谁觉得奇怪呢?但若写在小说里,人们可就会另眼相看了,恐怕大概要被算作讽刺。有好些直写事实的作者,就这样的被蒙上了“讽刺家”——很难说是好是坏——的头衔。例如在中国,则《金瓶梅》写蔡御史的自谦和恭维西门庆道:“恐我不如安石之才,而君有王右军之高致矣!”还有《儒林外史》写范举人因为守孝,连象牙筷也不肯用,但吃饭时,他却“在燕窝碗里拣了一个大虾圆子送在嘴里”,和这相似的情形是现在还可以遇见的;在外国,则如近来已被中国读者所注意了的果戈理的作品,他那《外套》〔2〕(韦素园译,在《未名丛刊》中)里的大小官吏,《鼻子》〔3〕(许遐译,在《译文》中)里的绅士,医生,闲人们之类的典型,是虽在中国的现在,也还可以遇见的。这分明是事实,而且是很广泛的事实,但我们皆谓之讽刺。

  人大抵愿意有名,活的时候做自传,死了想有人分讣文,做行实,甚而至于还“宣付国史馆立传”。人也并不全不自知其丑,然而他不愿意改正,只希望随时消掉,不留痕迹,剩下的单是美点,如曾经施粥赈饥之类,却不是全般。“高雅高雅”,他其实何尝不知道有些肉麻,不过他又知道说过就完,“本传”里决不会有,于是也就放心的“高雅”下去。如果有人记了下来,不给它消灭,他可要不高兴了。于是乎挖空心思的来一个反攻,说这些乃是“讽刺”,向作者抹一脸泥,来掩藏自己的真相。但我们也每不免来不及思索,跟着说,“这些乃是讽刺呀!”上当真可是不浅得很。

  同一例子的还有所谓“骂人”。假如你到四马路去,看见雉妓在拖住人,倘大声说:“野鸡在拉客”,那就会被她骂你是“骂人”。骂人是恶德,于是你先就被判定在坏的一方面了;你坏,对方可就好。但事实呢,却的确是“野鸡在拉客”,不过只可心里知道,说不得,在万不得已时,也只能说“姑娘勒浪〔4〕做生意”,恰如对于那些弯腰拱手之辈,做起文章来,是要改作“谦以待人,虚以接物”的。——这才不是骂人,这才不是讽刺。

  其实,现在的所谓讽刺作品,大抵倒是写实。非写实决不能成为所谓“讽刺”;非写实的讽刺,即使能有这样的东西,也不过是造谣和诬蔑而已。

  三月十六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四月《文学》月刊第四卷第四号“文学论坛”栏,署名敖。

  〔2〕《外套》中篇小说,韦素园译,《未名丛刊》之一。一九二六年九月出版。

  〔3〕《鼻子》中篇小说,鲁迅译,最初发表于《译文》第一卷第一期(一九三四年九月),署名许遐。后收入《译丛补》。

  〔4〕勒浪上海方言,“在”的意思。

论毛笔之类

  国货也提倡得长久了,虽然上海的国货公司并不发达,“国货城”〔2〕也早已关了城门,接着就将城墙撤去,日报上却还常见关于国货的专刊。那上面,受劝和挨骂的主角,照例也还是学生,儿童和妇女。

  前几天看见一篇关于笔墨的文章,中学生之流,很受了一顿训斥,说他们十分之九,是用钢笔和墨水的,这就使中国的笔墨没有出路。自然,倒并不说这一类人就是什么奸,但至少,恰如摩登妇女的爱用外国脂粉和香水似的,应负“入超”的若干的责任。

  这话也并不错的。不过我想,洋笔墨的用不用,要看我们的闲不闲。我自己是先在私塾里用毛笔,后在学校里用钢笔,后来回到乡下又用毛笔的人,却以为假如我们能够悠悠然,洋洋焉,拂砚伸纸,磨墨挥毫的话,那么,羊毫和松烟当然也很不坏。不过事情要做得快,字要写得多,可就不成功了,这就是说,它敌不过钢笔和墨水。譬如在学校里抄讲义罢,即使改用墨盒,省去临时磨墨之烦,但不久,墨汁也会把毛笔胶住,写不开了,你还得带洗笔的水池,终于弄到在小小的桌子上,摆开“文房四宝”〔3〕。况且毛笔尖触纸的多少,就是字的粗细,是全靠手腕作主的,因此也容易疲劳,越写越慢。闲人不要紧,一忙,就觉得无论如何,总是墨水和钢笔便当了。

  青年里面,当然也不免有洋服上挂一枝万年笔〔4〕,做做装饰的人,但这究竟是少数,使用者的多,原因还是在便当。便于使用的器具的力量,是决非劝谕,讥刺,痛骂之类的空言所能制止的。假如不信,你倒去劝那些坐汽车的人,在北方改用骡车,在南方改用绿呢大轿试试看。如果说这提议是笑话,那么,劝学生改用毛笔呢?现在的青年,已经成了“庙头鼓”,谁都不妨敲打了。一面有繁重的学科,古书的提倡,一面却又有教育家喟然兴叹,说他们成绩坏,不看报纸,昧于世界的大势。

  但是,连笔墨也乞灵于外国,那当然是不行的。这一点,却要推前清的官僚聪明,他们在上海立过制造局,想造比笔墨更紧要的器械——虽然为了“积重难返”,终于也造不出什么东西来。欧洲人也聪明,金鸡那原是斐洲的植物,因为去偷种子,还死了几个人,但竟偷到手,在自己这里种起来了,使我们现在如果发了疟疾,可以很便当的大吃金鸡那霜丸,而且还有“糖衣”,连不爱服药的娇小姐们也吃得甜蜜蜜。制造墨水和钢笔的法子,弄弄到手,是没有偷金鸡那子那么危险的。所以与其劝人莫用墨水和钢笔,倒不如自己来造墨水和钢笔;但必须造得好,切莫“挂羊头卖狗肉”。要不然,这一番工夫就又是一个白费。

  但我相信,凡有毛笔拥护论者大约也不免以我的提议为空谈:因为这事情不容易。这也是事实;所以典当业只好呈请禁止奇装异服,以免时价早晚不同,笔墨业也只好主张吮墨舐毫,以免国粹渐就沦丧。改造自己,总比禁止别人来得难。然而这办法却是没有好结果的,不是无效,就是使一部份青年又变成旧式的斯文人。

  八月二十三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九月五日《太白》半月刊第二卷第十二期,署名黄棘。

  〔2〕“国货城”一九三五年上海一些厂商为扩大宣传提倡国货,特设立一个临时性的国货展销场地,称为“国货城”,于六月五日(夏历端午节)开幕。据同年六月十三日《申报·国货周刊》报道:“本市国货城开幕以来,营业甚盛,每日到城购物及参观者,十分拥挤。”

  〔3〕“文房四宝”即笔墨纸砚。此语在宋代即已通行;北宋苏易简著有《文房四谱》一书,南宋尤袤《遂初堂书目》作《文房四宝谱》。

  〔4〕万年笔日语:自来水笔。

“文人相轻”

  老是说着同样的一句话是要厌的。在所谓文坛上,前年嚷过一回“文人无行”〔2〕,去年是闹了一通“京派和海派”〔3〕,今年又出了新口号,叫作“文人相轻”〔4〕。

  对于这风气,口号家很愤恨,他的“真理哭了”〔5〕,于是大声疾呼,投一切“文人”以轻蔑。“轻蔑”,他是最憎恶的,但因为他们“相轻”,损伤了他理想中的一道同风的天下,害得他自己也只好施行轻蔑术了。自然,这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6〕,是古圣人的良法,但“相轻”的恶弊,可真也不容易除根。

  我们如果到《文选》里去找词汇〔7〕的时候,大概是可以遇着“文人相轻”这四个字的,拾来用用,似乎也还有些漂亮。然而,曹聚仁〔8〕先生已经在《自由谈》(四月九日至十一日)上指明,曹丕之所谓“文人相轻”者,是“文非一体,鲜能备善,是以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凡所指摘,仅限于制作的范围。一切别的攻击形体,籍贯,诬赖,造谣,以至施蛰存〔9〕先生式的“他自己也是这样的呀”,或魏金枝〔10〕先生式的“他的亲戚也和我一样了呀”之类,都不在内。倘把这些都作为曹丕所说的“文人相轻”,是混淆黑白,真理虽然大哭,倒增加了文坛的黑暗的。

  我们如果到《庄子》里去找词汇,大概又可以遇着两句宝贝的教训:“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11〕,记住了来作危急之际的护身符,似乎也不失为漂亮。然而这是只可暂时口说,难以永远实行的。喜欢引用这种格言的人,那精神的相距之远,更甚于叭儿之与老聃〔12〕,这里不必说它了。就是庄生自己,不也在《天下篇》里,历举了别人的缺失,以他的“无是非”轻了一切“有所是非”的言行吗?〔13〕要不然,一部《庄子》,只要“今天天气哈哈哈……”七个字就写完了。

  但我们现在所处的并非汉魏之际,也不必恰如那时的文人,一定要“各以所长,相轻所短”。凡批评家的对于文人,或文人们的互相评论,各各“指其所短,扬其所长”固可,即“掩其所短,称其所长”亦无不可。然而那一面一定得有“所长”,这一面一定得有明确的是非,有热烈的好恶。假使被今年新出的“文人相轻”这一个模模胡胡的恶名所吓昏,对于充风流的富儿,装古雅的恶少,销淫书的瘪三,无不“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一律拱手低眉,不敢说或不屑说,那么,这是怎样的批评家或文人呢?——他先就非被“轻”不可的!

  四月十四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五月《文学》月刊第四卷第五号“文学论坛”栏,署名隼。

  〔2〕“文人无行”一九三三年三月九日《大晚报》副刊《辣椒与橄榄》上刊有若谷的《恶癖》一文,文中把一些作家生活上的某些癖习都说成是“恶癖”,是“文人无行”的表现。参看《伪自由书·文人无文》及其备考。

  〔3〕“京派和海派”参看《花边文学·“京派”与“海派”》和本书《“京派”和“海派”》及其注〔2〕。

  〔4〕“文人相轻”一九三五年一月《论语》第五十七期刊载林语堂的《做文与做人》一文,把文艺界的论争都说成是“文人相轻”。文中说:“文人好相轻,与女子互相评头品足相同。……于是白话派骂文言派,文言派骂白话派,民族文学派骂普罗,普罗骂第三种人,大家争营对垒,成群结党,一枪一矛,街头巷尾,报上屁股,互相臭骂……原其心理,都是大家要取媚于世。”

  〔5〕“真理哭了”此语出处未详。

  〔6〕“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语见朱熹《中庸》第十三章注文。

  〔7〕到《文选》里去找词汇施蛰存在一九三三年十月八日《申报·自由谈》发表的《〈庄子〉与〈文选〉》一文中说,他所以推荐这两部书,是因为“从这两部书中可以参悟一点做文章的方法,同时也可以扩大一点字汇。”

  〔8〕曹聚仁参看本卷第79页注〔2〕。这里提到他的文章,题目是《论“文人相轻”》,其中曾引用曹丕《典论论文》中的话。曹丕(187—226),字子桓,沛国谯(今安徽亳县)人,曹操的次子。建安二十五年(220)废汉献帝而自立为帝,即魏文帝。他爱好文学,除诗作外,兼擅批评,所著《典论》五卷,已佚,其中《论文》一篇,收于《文选》卷五十二。

  〔9〕施蛰存参看本卷第4页注〔3〕。一九三三年他在《大晚报》上向青年推荐《庄子》与《文选》,并说他正在读佛经,受到鲁迅批评。他在一些答辩文章中,说鲁迅也曾捐资重刻《百喻经》,“玩木刻,考究版本,……以骈体文为白话书信作序”等。暗指鲁迅“自己也是这样的”。参看《准风月谈》中《“感旧”以后(上)》、《扑空》、《答“兼示”》等文所附施蛰存各文。

  〔10〕魏金枝参看本卷第264页注〔72〕。他在《文饭小品》第三期(一九三五年四月)发表的《再说“卖文”》中说,在一次宴会上,茅盾“问我为什么到教会学校去教书。语意之间,似乎颇为不屑”,“但日子过得不多,……茅盾的一个亲戚,想到我在教书的教会学校里来找事做了”。

  〔11〕“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语见《庄子·齐物论》。在关于《庄子》与《文选》的论争中,施蛰存于一九三三年十月二十日《申报·自由谈》发表《致黎烈文先生书》,声称“我不想使自己不由自主地被卷入漩涡,所以我不再说什么话了”,并在最后说“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唯无是非观,庶几免是非”。

  〔12〕老聃即老子,姓李名耳,春秋时楚国人,道家学派的创始人。

  〔13〕《庄子·天下篇》说:“墨翟、禽滑厘之意则是,其行则非也。”又说:“宋钘、尹文……其为人太多,其自为太少。”又说:“彭蒙之师……所言之韪(是),不免于非。”

再论“文人相轻”

  今年的所谓“文人相轻”,不但是混淆黑白的口号,掩护着文坛的昏暗,也在给有一些人“挂着羊头卖狗肉”的。

  真的“各以所长,相轻所短”的能有多少呢!我们在近凡年所遇见的,有的是“以其所短,轻人所短”。例如白话文中,有些是该屈难读的,确是一种“短”,于是有人提了小品或语录,向这一点昂然进攻了,但不久就露出尾巴来,暴露了他连对于自己所提倡的文章,也常常点着破句〔2〕,“短”得很。有的却简直是“以其所短,轻人所长”了。例如轻蔑“杂文”的人,不但他所用的也是“杂文”,而他的“杂文”,比起他所轻蔑的别的“杂文”来,还拙劣到不能相提并论〔3〕。那些高谈阔论,不过是契诃夫(AChekhov)所指出的登了不识羞的顶颠,傲视着一切〔4〕,被轻者是无福和他们比较的,更从什么地方“相”起?现在谓之“相”,其实是给他们一扬,靠了这“相”,也是“文人”了。然而,“所长”呢?

  况且现在文坛上的纠纷,其实也并不是为了文笔的短长。文学的修养,决不能使人变成木石,所以文人还是人,既然还是人,他心里就仍然有是非,有爱憎;但又因为是文人,他的是非就愈分明,爱憎也愈热烈。从圣贤一直敬到骗子屠夫,从美人香草一直受到麻疯病菌的文人,在这世界上是找不到的,遇见所是和所爱的,他就拥抱,遇见所非和所憎的,他就反拨。如果第三者不以为然了,可以指出他所非的其实是“是”,他所憎的其实该爱来,单用了笼统的“文人相轻”这一句空话,是不能抹杀的,世间还没有这种便宜事。一有文人,就有纠纷,但到后来,谁是谁非,孰存孰亡,都无不明明白白。因为还有一些读者,他的是非爱憎,是比和事老的评论家还要清楚的。

  然而,又有人来恐吓了。他说,你不怕么?古之嵇康,在柳树下打铁,钟会来看他,他不客气,问道:“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于是得罪了钟文人,后来被他在司马懿面前搬是非,送命了〔5〕。所以你无论遇见谁,应该赶紧打拱作揖,让坐献茶,连称“久仰久仰”才是。这自然也许未必全无好处,但做文人做到这地步,不是很有些近乎婊子了么?况且这位恐吓家的举例,其实也是不对的,嵇康的送命,并非为了他是傲慢的文人,大半倒因为他是曹家的女婿,即使钟会不去搬是非,也总有人去搬是非的,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者是也。

  不过我在这里,并非主张文人应该傲慢,或不妨傲慢,只是说,文人不应该随和;而且文人也不会随和,会随和的,只有和事老。但这不随和,却又并非回避,只是唱着所是,颂着所爱,而不管所非和所憎;他得像热烈地主张着所是一样,热烈地攻击着所非,像热烈地拥抱着所爱一样,更热烈地拥抱着所憎——恰如赫尔库来斯(Hercules)的紧抱了巨人安太乌斯(Antaeus)一样,因为要折断他的肋骨〔6〕。五月五日。

  【注解】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五年六月《文学》月刊第四卷第六号“文学论坛”栏,署名隼。

  〔2〕指林语堂。他在《论语》第二十六期(一九三三年十月)的《论语录体之用》一文中说:“吾恶白话之文,而喜文言之白,故提倡语录体。……盖语录简练可如文言,质朴可如白话,有白话之爽利,无白话之噜*铡!谆拔闹。嗔ㄠ铡!钡*在《新语林》创刊号(一九三四年七月)的《论个人笔调》一文中,却将引文“有时过客题诗,山门系马;竟日高人看竹,方丈留鸾。”错点为:“有时过客题诗山门,系马竟日;高人看竹,方丈留鸾。”

  〔3〕指林希隽,参看本书《徐懋庸作〈打杂集〉序》及其注〔5〕。

  〔4〕这句话见于契诃夫的遗著《随笔》。

  〔5〕关于钟会访嵇康事,见《晋书·嵇康传》:“初,康居贫,尝与向秀共锻于大树之下,以自赡给。颍川钟会,贵公子也,精练有才辩,故往造焉。康不为之礼,而锻不辍。良久会去,康谓曰:‘何所闻而来,何所见而去?’会曰:‘闻所闻而来,见所见而去。’会以此憾之。及是,言于文帝曰:‘……公无忧天下,顾以康为虑耳。……宜因衅除之,以淳风俗。’帝既昵听信会,遂并害之。”钟会(225—264),字士季,颍川长社(今河南长葛)人。司马昭的重要谋士。魏常道乡公景元三年(262)拜镇西将军,次年统兵伐蜀,蜀平后谋反,被杀。文中司马懿应为司马昭。

  〔6〕赫尔库来斯紧抱巨人安太乌斯据古希腊神话:赫尔库来斯是主神宙斯的儿子,神勇有力。安太乌斯是地神盖娅的儿子,他只要靠着地面,就力大无穷。在一次搏斗中,赫尔库来斯把安太乌斯紧紧抱起,使他脱离地面,而扼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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